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制约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

(节选)

在中国现阶段,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并且面临很多困难。根据我们所做问卷调查以及相关研究的积累,多重因素制约着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1.民营企业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仍不尽合理

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是企业经营控制权及其配置。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受企业的产权结构制约的。经验表明,企业治理结构会随着企业产权结构和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发生变化,并逐渐从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合一的古典集权状态转变成为两者相互分离的现代分权状态。到目前为止,中国多数民营企业仍倾向于集权式治理结构。我们的调查表明,在一定阶段,集权式治理结构和家族式管理,对于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并不是毫无意义的,相反,它可能更有助于形成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但是,从长期发展和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角度看,民营企业从传统的家庭制转向现代制,势在必行。在我们这次调查的企业中,XX公司是民营企业的主要产权形式,其比重占到样本企业总数的77.99%;股份XX占13.59%;合伙制仅仅占1.49%。但是,在这些被调查企业中,有455家(占样本企业总数61.82%)承认本企业本质上仍是家族企业。这就是说,尽管民营企业采取了XX公司等形式,但家族制的实质并未改变。仅有27.4%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不足企业股权比重的90%,29.7%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重在90%以上,42.9%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重为100%,后两种合计达72.6%。这就是说,到目前为止,中国大多数民营企业在本质上仍然是家族控制型企业。如前所述,家族制虽然能够适应现阶段中国的国情和企业发展的实际,但它毕竟是一种原始的企业产权形态和组织结构。这种产权形态和组织结构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有积极的一面,如企业内部各主要成员间的信任成本较低,从而有助于较小规模企业实现更有效的组织与管理;另一方面,它也有消极的一面,如只相信“自己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在更广的X围选择更有能力的人更有效地配置企业资源。正因如此,才有了民营企业集团化的趋势以及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的要求。这种趋势和要求的出现,标志着传统的家族制企业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变的历史过程已经开始。

2.创新能力的高低制约着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民营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发展到了价格竞争仍然普遍存在,但开始让位于创新能力竞争的阶段。创新已成为企业有无竞争力和竞争力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志和因素。任何一家企业,不管其规模大小,从事什么行业,只要离开了创新,就不可能有持续的竞争力。所谓企业竞争力,不外就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特异性及其成本优势以及由此形成的企业开拓和占领市场、维护和扩展市场并由此获得更多长期利润的能力。在没有创新收益“外溢”的情况下,创新始终是一个有助于企业产品和服务差异性增大、有助于企业战略资产积累、有助于更大幅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有助于大幅度提升企业竞争力的X畴。成功的创新,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家的新的更大的创新冲动,并由此为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创新收益。正泰集团、万向集团、联想集团的实践均表明,强烈的企业创新冲动与偏好,是大幅度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反过来又会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的创新

精神,实现企业的更大发展。

3.人才和人力资源短缺是制约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民营企业认为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因素就是人才缺乏。企业要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其内部管理水平,尤其是当企业从单一产品生产经营模式向跨行业生产领域转型,实行多元化发展时,就更离不开科技人才(包括技术工人)、管理人才和市场开拓人才了。从企业技术创新角度看,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通过自身研发形成的创新和竞争力,这种创新需要较大规模的前期投入,同时也需要大量科技人才;另一类是模仿别人的生产技术,可叫作创新模仿。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由于财力和人才的短缺,多数只能采用创新模仿的办法参与市场竞争。许多民营企业之所以不能招聘到合格人才,也难以留住人才,主要是由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物质待遇和工资性收入低。由于许多民营企业是建立在县域X围内,远离大中城市和教育、科研中心等人才汇聚的地方,因此,民营企业过低的工资和福利难以吸引到人才,或者吸引来了人才也不能长久留住。二是许多地方的社会发展水平,主要是文化教育水平、城市发展环境不理想,人才不愿意来。三是民营企业往往不能给人才发挥更大作用提供足够的空间。

4.市场结构则直接影响着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企业市场区位商不同,或者说,反映企业原材料来源和产品销售市场集中程度不同,企业对市场环境的要求也不同。在沿海经济快速发展省份,企业的区位商要高于中西部地区,因而其竞争力也高于中西部地区。根据我们的调查问卷,XX民营企业两头在外超过50的企业比重,除来自境外原材料这一指标低于XX外,其余指标均高于其他三省,这说明其市场结构较好。市场结构完善是企业发展的结果,也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完善的市场结构有助于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5.商务成本的高低是决定民营企业竞争力大小的一个重要因素

土地、资本、劳动力价格、信息和与政府管理部门的交易费用等共同构成企业的商务成本。目前,商务成本已经成为影响民营企业竞争力提升的一个非常突出的因素。首先,过高的土地价格影响着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中国民营企业仍处于主要依靠外延扩大再生产和提高竞争力的阶段,对土地具有高度依赖倾向。我们对XX民营企业的调查访谈也表明,不论企业规模大小,几乎所有企业都认为能否获得便利和便宜的土地使用权,是制约本企业竞争力提升的一个重要因素。调查发现,在XX,几乎所有外迁企业的首要原因是由于土地使用不能得到满足。目前XX共有3058家民营企业外迁,其中整体外迁488家,总部迁移2488家,外迁企业在省外创造的总产值达453.5亿元,占XX个体私营经济总产值的6.1%。外迁企业中原在XX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有1477家,占总数的89.5%,这表明中小规模民营企业是XX企业外迁的主体。XX民营企业外迁,除了与土地供给不足有关外,还与土地供给价格过高,导致商务成本缺少竞争优势有关。1999年以来,XX、XX等地房地产市场一直领涨全国,地价相当昂贵。XX市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价格高达40万元/亩,市区商业用地则拍出了1120万元/亩的天价,而XX市青浦区的工业用地出让价仅2万元/亩,浦东、XX的价格均在8万元/亩左右。在中西部有些地区,当地政府可以提供价格更为低廉的土地,甚至是零价土地。除了土地外,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信息成本也是决定企业商务成本从而竞争力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一个企业能够以较低成本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就等于抓住了本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机会,该企业就会比其他企业先行一步占领市场,获得先发竞争优势。当前中国的问题是各地信息化程度不同,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获得信息(包括技术、市场和政策)的代价过高,从而影响了该地区的企业竞争力的提升。至于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打交道所发生的交易费用,更是影响民营企业竞争力提升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主要是由于中国经济至今仍未摆脱“审批经济”的困扰,因此,在企业

成本构成中必然有一块与政府管理部门打交道的交易费用,包括政府垄断部门的各种不合理摊派、收费、拉赞助,政府中某些官员的“寻租”收入,等等。根据我们对XX等四省的调查,这方面的费用还是比较多的。

6.市场化程度的高低是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制约因素

由于不同省份的市场化程度不同,民营企业竞争力形成和提升所受到的影响程度也不同。沿海各省的市场化程度较高,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也较强。其中,金融市场化程度是一个地区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集中反映。一个地区民营企业竞争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这个地区金融市场化程度。由于金融市场化程度低,获取金融资源的机会就很难是平等的,往往是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更难获得国有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一些较小的民营企业则基本上得不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中小型企业天生就具有“自然融资屏障”和“融资缺口”,“融资缺口”一词最早出现于1931年英国议员Mcmillan向国会提供的关于中小企业问题的调查报告,他发现当企业需要的外源资本的规模低于25万英镑时,很难在资本市场上融到资金,从而形成中小型企业的“自然融资屏障”。这主要是由于中小型企业拥有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特别是商誉)较少,从银行获取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的能力有限,企业又达不到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要求,从而也难于获得风险资本的支持。

我们的调研表明,凡是金融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也较小,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也较强;反之,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就较弱。有关数据表明,XX有33.61%的被调查企业能够从国有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远大于XX、XX和XX三省的比重。另据调查,民间融资便利也是XX民营企业竞争力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仅在XX和XX就有3000亿元左右的民间资本在流动。XX民营企业内部集资和拆借比重高于其他三省,这也表明XX、XX和XX等省民营企业融资难,从而企业竞争力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7.公共政策和制度环境对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具有直接影响

长期以来,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制度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系统性的“次国民待遇”问题。尽管从总体上说,近年来政府对发展民营企业的政策和制度已经大大改善,但由于人们在认识上存在的各种偏见根深蒂固,因此,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还必然会经常受到来自于政策面和制度面的种种歧视。政策和制度上存在的地区性差异,在客观上也造成了不同地区民营企业竞争力的差异。XX民营企业发展快、竞争力高,主要原因是该省在制度和政策方面进行了创新,而XX、XX和XX民营企业发展之所以落后,也同样是因为在政策和制度创新方面落后于XX。我们对XX省、XX省和XX省的调查进一步验证了这一结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企业竞争力研究课题组供稿,摘自社会科学文献《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报告》)

中国网2004年11月30日

企业的根:公司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

作者:徐金标

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是企业的第一基础,就如同人的遗传基因。如果说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可以影响企业2年的发展,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可以影响企业

的5年的发展,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则可以影响企业10年甚至一生的发展。

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之间相互影响,良好的产权结构有利于确立良好的法人治理机制,良好的法人治理机制可以影响产权结构的整合方向和方式,从而使公司的产权结构得到优化和发展。

企业的发展决定于企业的资源、管理和战略三项因素;企业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本身就是企业资源提供者的组织形态,企业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是企业资本运作的平台和品牌,确定了未来资源的获得能力和获得方式。企业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的组织结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企业管理模式和战略的确定者,决定了公司的发展方向、资源配置方向以及公司的职能体系、权力体系、决策机制。

公司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机制是企业的根,如果没有好的的根,无论如何浇水、施肥、修剪,都不能改变最终的结局。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和改善企业的根本和基础管理体系,我们可以根据管理领域对企业发展影响程度进行分级,那么第一级应该是企业的产权结构、法人治理机制,第二级应该是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组织结构,最后才是企业的职能管理员工配置管理、营销管理、绩效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

如果有人说企业文化很重要,该分为哪一级呢?实际上,不存在单纯的企业文化管理,企业文化是各管理领域内容的综合,是管理的实施手段,是对企业管理体系的锦上添花。

企业的组织是决策体系和执行体系的结合,决策体系是管理的核心,法人治理机制和组织结构是决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包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提出,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国企改革、投融资体制和资本市场改革等综合改革的必然产物。实施有效的公司治理,也必对公司的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而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种探索,最终还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周围环境做出相应的考虑和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无论采取何种治理模式,最终总是要符合某种要求,达到某种目的,并以此要求与目标中观衡量其治理结构是否有效的根据和要求。在当今公司治理改革的主流中,公司治理机制的基本目标是形成一个健全的公司运作机制,保证公司的运作以股东的长远利益为依归,最大限度的降低“代理成本”,实现股东价值和股东财富的最大化,提高公司的运作质量和竞争力。

对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来讲,应符合三项主要要求:公平、公开和诚信。有效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强化董事与董事会的责任;二是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强化董事会的审计、薪酬等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和责任;三是建立一套健全、可操作性强的、责权利明确的公司管理治理规则,保证内控的实施;四是注重风险管理,增加公司价值;五是增加公司透明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标准;六是强化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监督。基于此笔者认为在我国建设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应着重以下几方面考虑: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起码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能与改革的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保证公司实现长期的稳定增长与发展;三是能保证公司所有者对公司的经营者进行有效的调控;四是能保证公司经营者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五是能够有效的运用激励和控制机制全面地调控所有者、经营者和公司职工的行为,并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对比国外经验同时考虑我国的现实情况,我国公司股权结构模式应当是:银行、业务上有关联的并相互持股的企业法人、国家持股公司、基金组织、其他企业法人和社会公众等参与持股,且与银行和业务上有关联的企业法人持股为核心。应指出,本模式的选择是以下列假定条件为前提的:1)银行、企业都是完全独立的货币经营者和商品生产经营者;2)经理市场是一个有限市场,换言之,经理的流动性将受到很大约束;3)劳动力市场也是有限市场,劳动力流动性也受到很大的约束;4)一般情况下,国有股在公司股份中的比重不应大于银行与业务上关联的企业法人持股量之和;5)这里所说的公司,主要是指竞争性行业中的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组织模式

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只是为选择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了基础和可能,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确立,关键在于建立一套与股权结构相适应、责权分明的组织体系。具体地说,一是要合理设置领导机构,二是要合理设置各机构的人员构成,三是要合理划分各机构的权责。

从国外的实践可知,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组织形式与公司的结构模式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比如,尽管日本、德国的股权结构模式非常相似,但是两国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具体组织形式却有很大的不同,在日本,股东大会形同虚设,董事会与高层经营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合二为一,决策者与执行者合而为一,而德国则不然,股东大会、监事会与执行董事会分设,且监事会与执行董事会人员不相互交叉。

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中的具体组织形式及其人员构成要优于日本。根本原因是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不利于发挥董事会对公司经营者的有效监督作用。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法律上明确规定必须设立股东大会、监事会和执行董事会这三个领导机构,他们分别代表所有权、监督权和经营权,而且监事会和执行董事会人员不能交叉兼职。德国这种三权均衡配置相互制约的领导机构,不仅在组织形式上,而且在人员构成上,都实现了监督权和经营权的分割。这样不仅可以保障监地代表股东对经营者实行有效的控制,同时还可以保证经

营者获得充分的经营自主权。

鉴于德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比日本具有更多的优点,所以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组织模式主要应以德国模式为基础进行构建。具体而言:1)在组织形式方面,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会三个领导机构分设,且监事会和经理会成员不能相互交叉。2)在责权划分方面:股东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选举董事和完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任务;董事会主要负责对经理会的监督以及人员的任免等;经理会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

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经营者调控模式

以上主要是从股权和组织形式的角度讨论了公司治理结构模式问题,然而采用何种经营者调控模式,也是事关公司治理结构能否发挥作用的大问题。

代理成本或管理者的擅自处理权行为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副产品,也是经济学界至今没能有效解决的问题。有的甚至认为代理或管理者的擅自处理权行为只能减缓,而不能消除。

同时,许多人认为,公司管理者的擅自处理权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信息获取成本的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是相当复杂的,正如前文所述,所有者或股东行为的短期化,也会扭曲经营者的行为。经过多年的探索,人们设计或运用了许多控制或激励机制来减缓代理成本或管理者的擅自处理权行为,如股东控制、公司控制市场、管理者市场、产品市场、高薪制等等。实践证明,这些控制和激励机制各有利弊,因而在实践中必须加以综合运用。

在这里,主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谈谈在运用有关经理市场和高薪制这两种机制时应注意的有关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既要创建经理市场,又要适度约束经理流动。经理市场有积极的作用:一是可为有管理天资的年轻人或经营者提供更多的机会;二是可以通过建立或破坏经营者的声望机制来约束经营者的擅自处理行为,因为经营者声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经营者未来潜在的晋升机会和报酬等利益。然而也应看到:经理市场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这是因为:第一,经营者是否合格的完整信息很难得到,因而给选拔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第二,如果经营者不经常调换工作,那么经理市场也就失去了活力,反之,如果经常调换,那么其经营能力则很难得到客观的评价,因为公司短期的经营效益主要是由上一任经理的经营策略所决定。同时公司经营者的频繁更换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以及业绩的稳定增长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基于此类认识,一是要创建经理市场,其主要目的一方面是为那些连续多年取得佳绩、实践证明确有管理才能的经营者提供重新选择的机会和更好的施展舞台;二是要采用具体的措施,防止经营者频繁流动,以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增长与发展的目标得以实现。例如可以这样规定,对于经营业绩较差的经营者或被解聘的经营者,在离任一段时间内不许为其他公司聘任。

经营者的劳动是一种复杂的创造性劳动,成功的企业家必须获取较高的报酬。传统体制下盛行的公司经营者与普通职工在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必须坚决纠正。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主要是经营管理者收入偏低,因而在与公司效益挂钩的前提下提升经营者的收入是当务之急。

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员工模式

德、日公司获得成功的一个奥秘,就是他们的公司治理结构比较成功的实现了公司员工与管理的相结合。在过去传统的资本主义企业中,所有权和管理权是统一的,而员工和管理是分离的。然而随着现代公司的诞生,企业出现了一种新的分离-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因此产生了代理成本等一系列问题)。德、日公司则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员工与管理的统一,从而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造成的代理成本。

基于对上述情况的认识和总结,我们认为我国未来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也应向德、日两

国学习,建立工人董事会制度,把员工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力争实现员工与管理的有机统一,从而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

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 在企业制度中,产权的初始界定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产权的执行,通过执行,产权才能产生影响资源配置的结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资本的不断积累,由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方式越来越受到所有者的能力及专业知识局限的限制。当所有者不能在进行风险决策的同时又圆满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时,就有可能去委托专业人员代理执行上述的资产经营的职能,这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在现代企业中,这种资产权利委托代理关系的实现是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的。公司治理结构本质上并非一般的企业管理,而是在公司的法人资产的委托代理制下规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制度安排。 一、法人产权的实质—法人治理结构命题的提出 现代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是以代理关系的收益大于代理关系的成本为前提的。在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控制全相分离的条件下,如何对所有者、经营者的关系进行制度安排,关系到委托—代理关系的发展与绩效。而这在现代企业中是通过治理结构来解决的。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以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法人实体。由于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很多(现代大公司甚至达到几百万人),股份相当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的分离就越来越明显,因而公司并不是由股东直接经营管理,而是通过一系列代理关系和制度安排,由少数人进行管理的,这一系列制度安排就是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公司法人产权制度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治理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企业法人产权制度的组织结构形式,同时,企业法人产权的有效安排又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性的基本前提。治理结构命题的提出,根本原因在于现代企业法人产权制度的形成。因为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关于资产权利的委托—代理制,便有了权利的分离和相应的权利主体多元化,从而相互间的监督、制衡成为重要的问题,因此,理解治理结构首先必须把握企业法人产权的实质及特征。 (一)、企业法人产权的本质—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企业法人产权是有别于原所有权但又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且有独立意义的有关资产的权利。在现实中,以最典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所有权转化为股权由股东持有;管理权作为经营管理的执行权由经理掌握;董事会的权利既不同于股东的持股权,也不同于经理的管理权,而是一种对整个公司资产组合的支配权;任何一个所有者,作为持股者只能在市场交易中支配自己的股份,但却不能支配整个公司,只有董事会可以支配整个公司的资产。在这里,董事会权利的特点在于他所支配的公司的资产,在所有权上主要并不是隶属于董事会成员的。尽管董事会的成员也拥有公司的股权,因而也是公司的所有者,但整个董事会成员的股份在整个公司的资产中只是一部分,并非全部。在当代股份日益分散的条件下,董事会成员的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低,但他却可以支配整个公司的资产,因此,所谓企业法人产权便是这种由董事会代表的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 第一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理论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和内涵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很难用简单的术语来表达。从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背离,其特点主要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体现出来。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因此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结构机制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而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 总之,公司治理结构就是现代公司制的基本产权下对公司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体系,是控制、管理公司的一种机制,是对生产要素一系列制度性安排,主要以契约、章程、组织机构和法律法规为主要表现形式。 一般情况下,公司治理需要解决三个核心问题:(1)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人与外部投资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兼容问题;(2)公司管理层的能力问题,即由于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思维方式与环境要求的错位问题及管理层出现管理失误问题。(3)什么样的管理制度最有利于投资者获得保护与利益回报,且其合理利益不被企业管理层侵蚀。 从不同角度去阐述公司治理结构,其内涵为: (一)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经济关系 公司治理中的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监督者之间,均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体现。出资者投入资本,享受剩余索取权;经营者受托经营,承担经营责任,行使法人财产权,并分享剩余收益;经理人员受聘于公司,行使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权,维护出资者利益并获得相应的收益。治理结

(能源化工行业)华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

(能源化工行业)华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 构

案例壹华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X公司治理结构 壹、本案例知识点 1.华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X公司治理结构的整体框架结构和制度安排。 2.股东和股东大会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结构及权限责任的规定、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设置及功能、经理层的权责和约束。 3.掌握X公司治理的架构下各机构相互的约束、财务的分层管理机制及具体管理的内容。 二、考核要求 (壹)结合案例重点掌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主要财务问题 (二)壹般掌握: 1.《中华人民共和国X公司法》,有关股份有限X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规范。 2.《上市X公司章程指引》 3.《中国上市X公司治理准则》主要内容 4.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X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2001-8-21)的主要内容。习题 (壹)名词解释 独立董事关联交易类别股东薪酬计划 (二)理论分析 1.该X公司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和传统的直线职能式结构相比有何差异,该模式下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财务分层管理作用是如何体现的? 2.该X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分布状况如何?你认为集团X公司如何才能和上市X公司实现五分开(业务、机构、人员、资产、财务)? 独立董事的设立有何目的? 3.本案例中对董事会的权责是否进行了量化?尚有哪些不足?量化的度应如何掌握? 4.该X公司对中小股东权益采取了何种保护措施?为何要提出此问题? 5.该X公司的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内部审计)这三者职能是否重叠?三者的关系是什么? 6.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分开对X公司的决策有无影响?在何种情况分开或合壹? 综合案例分析题 [资料]根据下列案例资料,对神马集团X公司的财务体制进行分析。 “中国神马企业集团”是生产尼龙、橡胶轮胎、工程塑料、地毯丝、树脂、烧碱、棉纺、印染布等10大系列500多个品种及规格,产品横跨化工、化纤俩大产业的特大型企业集团。集团现拥有8家全资子X公司、5家控股子X公司、5家参股X公司,资产总额50亿元,员工11万余人。为了更有效管理企业集团本身和下属的参股、控股子X公司,神马集团针对企业集团管理的特点,积极地进行了集团管理的功能建设。要点包括: 1.确定母X公司在企业集团中的半导作用 作为企业集团的管理主体,中国神马企业集团设立了管理委员会,它是集团的协商议事机构。企业集团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不另设职能管理部门,其日常工作由母X公司职能部门负责完成。企业集团母X公司行使集团的战略规划、资本运营、投资融资、科技开发、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等职能,在集团中发挥主导作用。母X公司的职能主要包括:(l)制定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2)决定集团重大投资、融资、技术改造项目,对外经贸和经济合作,重大科技研究和开发项目; (3)协调母X公司和子X公司之间以及子X公司之间的重大关系; (4)编制集团合且会计、统计报表;

集团化运作与治理结构

第二十四章、集团化运作与治理结构 第一节、集团化运作模式 第二节、公司治理结构 第三节、治理结构的职责界定 第一节、集团化运作模式 1、典型的企业组织模式 (1)U型结构 高度集权的职能式组织结构——单元结构 ?执行层权利较小,在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在财务上没有独立性。 ?集权程度高,管理控制严格,母公司的战略决策可以在子公司中有效贯彻执行,组织效率高。 适合于: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少、生产连续性和专业性强的控股公司,产业比较单一的中型企业。 (2)H型结构 多元化产业经营和控股型公司结构——控股结构 ?子公司权利较大,具有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在财务上具有独立性。 ?分权程度高,控股公司总部专注于战略管理。子公司负责具体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适合于:规模较大、产业相关性不强、产品品种多的多元化控股公司。(3)M型结构 U型结构和H型结构发展和演变的产物。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强调企业整体的协调功能和效应。——多元结构 ?M型结构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总部董事会和总裁班子是最高决策层。主要职能为战略管

理和交易协调。 ?第二层次.由职能部门和支持服务部门组成.计划部门是公司战略研究的执行部门。 ?第三层次.围绕公司的核心业务,建立互相依存又互相独立的子公司。 子公司在一个统一经营战略下承担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子公司负责人是受母公司委托管理部分资产和业务的代理人.而不是子公司自身利益的代表。 M型适合于:多元化控股公司。 其管理的核心理念:是“集中决策、分散经营。”已成为目前国际上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大公司尤其是相关多元化经营大公司管理的主流模式。 运行原则: ?发挥整体优势和规模经济。 ?降低交易成本,消除信息缺陷,达到最佳控制。 ?充分鼓励下属机构的创新精神和能动性,达到最佳激励。 六统一原则: ?统一集团的核心思想和理念系统,保持员工行为规范和企业识别系统的一致性。 ?统一带普遍性的企业标准和规章制度,保持集团政令一体化。 ?统一规划集团的产业布局和投资项目,保持发展战略和决策一致性。 ?统一关键岗位人事招聘和任用,保持人事政策和制度一致。 ?统一财务管理系统,保持控制体系一体化。 ?统一提供能发挥总体效益的服务,包括金融、培训、信息、重大策划、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进出口及商务、重要的社会关系处理等服务。(4)矩阵式结构 职能制与母子公司制的变型,强调集团内部跨部门的协作。

公司的治理结构设置

公司的治理结构设置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设置 江苏南京信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丹刘蕙颖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与1993年制定实施的《公司法》相比,在立法理念和制度上都有重大突破。尤其是在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上,新《公司法》的规定更有可操作性。在此,笔者将介绍一下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并针对新旧公司法主要不同之处,进行归纳和提示。 一、什么是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在法律上成为“法人”,具有“人格性”,拥有独立的财产,但其财产的运作必须依靠公司内部的自然人。公司在运行中,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是相分离的,财产权属于股东,经营管理权属于董事。权利主体不同很可能导致利益冲突,为平衡各方利益,保证公司的良好运行,就需要在公司内部建立一种权力分配制度,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简单的说,就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划分权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二、公司治理结构中权力如何分配 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建立三大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这三大机构在公司中的地位和职权各不相同。 1、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即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的主要职权在于对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减、发行公司债券、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 2、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出的董事组成,是公司的管理、执行机构。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方案;制订公司注册资本增减、发行公司债券、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经理层和财务人员的聘用及报酬事项等公司经营管理事项。 结合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可以看出,董事会须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制订的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须对股东会负责。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是决策与执行的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说明

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法人治理结构(见组织结构图),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对子公司的管理职能等。 (一)董事会 第一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七人。其中:由XXXX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六人,公司职工代表一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首届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工会委员会确定。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的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6、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9、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于前款规定的第7项以及第8项中的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公司董事会可以通过决议的形式授权总经理直接行使。 第三条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保留给出资人的权力外,董事会拥有公司其他的一切权力。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总经理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也可以对《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经营管理机构的部分职权进行调整。 第四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 第五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六条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应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设置

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设置 江苏南京信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丹刘蕙颖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与1993年制定实施的《公司法》相比,在立法理念和制度上都有重大突破。尤其是在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上,新《公司法》的规定更有可操作性。在此,笔者将介绍一下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并针对新旧公司法主要不同之处,进行归纳和提示。 一、什么是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在法律上成为“法人”,具有“人格性”,拥有独立的财产,但其财产的运作必须依靠公司内部的自然人。公司在运行中,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是相分离的,财产权属于股东,经营管理权属于董事。权利主体不同很可能导致利益冲突,为平衡各方利益,保证公司的良好运行,就需要在公司内部建立一种权力分配制度,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简单的说,就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划分权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二、公司治理结构中权力如何分配 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建立三大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这三大机构在公司中的地位和职权各不相同。 1、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即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的主要职权在于对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减、发行公司债券、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 2、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出的董事组成,是公司的管理、执行机构。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方案;制订公司注册资本增减、发行公司债券、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经理层和财务人员的聘用及报酬事项等公司经营管理事项。 结合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可以看出,董事会须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制订的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须对股东会负责。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是决策与执行的关系。

华为公司治理结构含清晰组织结构图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增资、利润分配、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董事会是公司战略和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的整体业务运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公司在战略和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监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内外合规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和公司经营状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和董事会运作规范性进行监督。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轮值CEO制度,轮值CEO在轮值期间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危机管理的最高责任人,对公司生存发展负责。 自2000年起,华为聘用毕马威作为独立审计师。审计师负责审计年度财务报表,根据会计准则和审计程序,评估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和公允,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设立基于客户、产品和区域三个纬度的组织架构,各组织共同为客户创造价值,对公司的财务绩效有效增长、市场竞争力提升和客户满意度负责。 ?运营商BG和企业BG是公司分别面向运营商客户和企业/行业客户的解决方案营销、销售和服务的管理和支撑组织,针对不同客户的业务特点和经营规律提供创新、差异化、领先的解决方案,并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消费者BG是公司面向终端产品用户的端到端经营组织,对经营结果、风险、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负责。

?产品与解决方案是公司面向运营商及企业/行业客户提供ICT融合解决方案的组织,负责产品的规划、开发交付和产品竞争力构建,创造更好的用户体验,支持商业成功。 ?区域组织是公司的区域经营中心,负责位于区域的各项资源、能力的建设和有效利用,并负责公司战略在所辖区域的落地。公司持续优化区域组织,加大、加快向一线组织授权,指挥权、现场决策权逐渐前移至代表处。区域组织在与客户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和伙伴关系、帮助客户实现商业成功的同时,进一步支撑公司健康、可持续的有效增长。 ?集团职能平台是聚焦业务的支撑、服务和监管的平台,向前方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服务,在充分向前方授权的同时,加强监管。

苏宁电器公司治理结构

苏宁电器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0702 高佳琪 1071360205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要求,积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注重规范运作。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及《重大投资和财务决策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制度的制定及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还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立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确保了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治理结构如下: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上市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 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产生。 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公司2010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推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两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构成: 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张近东李东沈坤荣 孙为民孙剑平 孟祥胜戴新民 金明 任峻 高管人员

公司治理结构建议010613(精)

文件编号:HK-BD-C-010606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建议 远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1年6月

目录 第一章公司治理结构分工关系 2 第二章董事会的定位与职权范围 3 第一节董事会的定位和职权范围 3 第二节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4 第三章董事长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 5 第一节董事长的定位和职权范围 5 第二节董事长的议事规则 6 第四章监督委员会的定位、职权范围与监督权执行程序 7 第一节监督委员会的定位和职权范围7 第二节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权执行程序8第五章总经理的定位与职权范围10 第一节总经理的权利范围10 第二节总经理的职责范围11 第三节总经理的工作目标与考评12 第四节总经理任命、撤职程序13 附件一《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模式14 附件二总经理职位说明书17附件三重大决策事项工作关系表19

第一章公司治理结构分工关系 根据《公司法》规定,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股东会代表所有投资者权益,向全体股东负责,拥有公司所有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鉴于恒康乳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股东会可以一次性授权董事会进行公司的所有重大决策和最高决策。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可以聘任监事会或独立监事,对董事会工作进行监督,维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定期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延伸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股东会授权下,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和最高决策权。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是董事会的常设代表,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下,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监督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延伸机构,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总经理及经营团队进行监督,维护董事会和投资者的利益。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的最高决策人和负责人,拥有公司经营权,向董事会和董事长负责,在董事会的决策体系下领导实施日常经营工作,并接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结合恒康乳业有限公司的特点,明确投资者(董事会、董事长)、经营者(总经理)、监督者(监督委员会)间的工作关系,提出本建议。本建议分为五部分:?董事会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 ?董事长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 ?监督委员会的定位、职权范围与监督权执行程序 ?总经理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考核 ?附件 此治理结构建议针对目前恒康乳业有限公司目前特点而提。恒康乳业有限公司正式改制、规范化后,可以按照《公司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某公司治理结构及运作范文(DOC 30页)

母子公司治理结构及运作 在集团公司管理的执行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其实都是大家心知肚明却又无力解决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者合一,决策和执行合一成为了普遍现象;董事不“懂事”,经营决策走过场;监事不“监事”,监事会作用有限,大多受制于董事会或管理层,成为“鸡肋”;独立董事不“独立”,看大股东的眼色行事,成为继监事会后第二个“橡皮图章”;经营管理层能动性不强等等。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些大家有心无力的治理结构缺陷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企业集团的健康、持续发展。 这些问题能否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败。曾经是新经济典范的世界五百强美国安然公司,经营层串谋编制财务假账炒作股价,个人从而获得巨额红利和期权,事件的曝光让全世界为之震惊,随后为强化公司治理、加强监控而出台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虽然是针对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系统的漏洞、管理层的失职、内部控制的缺乏以及外部审计人员的道德风险等而制定,但对国内企业强化母子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有效防范集团经营风险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第一节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宁波一位公司经理何小姐写来了一封信,她告诉小林: 我们公司原本是一家单一的建筑公司,经过规模扩张迅速演变成的集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于一身的集团化管理的母子公司。一直让我们困惑的是,对于这个转变,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应该相应调整? 小林考虑了一下,这样回信: 何小姐,你的问题实际上是个如何进行治理管控的疑问,这同时也是一个目前让很多人迷糊的问题。 不用做太多解释,我们都知道公司治理是企业的根源。只有在治理这个层面改善了公司的管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管理体系、业务体系、利益体系其他种种派生的管控措施。 而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制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层经理人员之间划分权力、责任、利益,以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相互依赖的组织制度安排。我想,这就要从单体公司和母子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参考资料)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个大问题:公司治理及其运行机制 1.公司定义:由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特殊情况为一个投资主体)依法集资联合组成,具有独立的注册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2.公司法人的特点:①资合的性质:投资者所有的企业②承担有限责任:以其拥有的股权或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司业务由经营机构来执行,与股东和出资人没有关系 3.我国公司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 (一)道德风险 1、定义: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交易一方参与人不能观察另一方的行动或当观察监督的成本太高时,一方行为变化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2、产生原因:①签订合约前对信息是了解的,但是对合约签订后将发生的事情预见是不完全的②尽管可以通过签订合约来约束代理人,但是合约的谈判、签订、和合约的履行都要花费成本。 (二)现代企业治理的核心:控制权。控制权的内容:经营决策权、监督权、企业剩余索取权(合约中没有规定的那部分控制权) ①如何配置和行使公司的控制权 ②如何评价和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和员工 ③如何设计和实施公司的激励机制 (三)公司治理定义:公司管理层为履行股东的承诺、承担自己相应的职责,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和外部机制对企业责、权、利的分配与协调。 1

二、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 三、(一)股东对董事会的控制和监督机制 四、1、主要机制:一股一票制。 五、2、补充机制:解决一股一票制的缺陷 六、①累加表决制: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有效表决权集中投向自己同意或否决的议案。有利于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提高民主化水平。 七、②代理投票制:小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投票权委托给某一个代理人集中行使。可以将众多分散投票权集中起来使用,提高了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客观上形成了对大股东的制衡。 八、(二)股东对经理阶层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九、1、激励机制:高薪、奖金、配股(经理人员获得一定股权) 十、2、监督机制:工作绩效考核和评价、监事会的监督 十一、(三)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实施 十二、独立董事是指与所服务企业既没有投资关系,也没有商业关系和亲情关系的外部董事。一般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行业经验,对于科学决策能够起到别人无法替代的作用。 十三、三、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 定义:通过企业外的规范化市场竞争机制,给企业经营带来压力,刺激企业经营者努力工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及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而且是唯一的所有者,股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一)产品市场竞争 2

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制约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 (节选) 在中国现阶段,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并且面临很多困难。根据我们所做问卷调查以及相关研究的积累,多重因素制约着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1.民营企业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仍不尽合理 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是企业经营控制权及其配置。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受企业的产权结构制约的。经验表明,企业治理结构会随着企业产权结构和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发生变化,并逐渐从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合一的古典集权状态转变成为两者相互分离的现代分权状态。到目前为止,中国多数民营企业仍倾向于集权式治理结构。我们的调查表明,在一定阶段,集权式治理结构和家族式管理,对于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并不是毫无意义的,相反,它可能更有助于形成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但是,从长期发展和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角度看,民营企业从传统的家庭制转向现代制,势在必行。在我们这次调查的企业中,XX公司是民营企业的主要产权形式,其比重占到样本企业总数的77.99%;股份XX占13.59%;合伙制仅仅占1.49%。但是,在这些被调查企业中,有455家(占样本企业总数61.82%)承认本企业本质上仍是家族企业。这就是说,尽管民营企业采取了XX公司等形式,但家族制的实质并未改变。仅有27.4%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不足企业股权比重的90%,29.7%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重在90%以上,42.9%的企业业主及家族成员共同拥有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重为100%,后两种合计达72.6%。这就是说,到目前为止,中国大多数民营企业在本质上仍然是家族控制型企业。如前所述,家族制虽然能够适应现阶段中国的国情和企业发展的实际,但它毕竟是一种原始的企业产权形态和组织结构。这种产权形态和组织结构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有积极的一面,如企业内部各主要成员间的信任成本较低,从而有助于较小规模企业实现更有效的组织与管理;另一方面,它也有消极的一面,如只相信“自己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在更广的X围选择更有能力的人更有效地配置企业资源。正因如此,才有了民营企业集团化的趋势以及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的要求。这种趋势和要求的出现,标志着传统的家族制企业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变的历史过程已经开始。 2.创新能力的高低制约着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民营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发展到了价格竞争仍然普遍存在,但开始让位于创新能力竞争的阶段。创新已成为企业有无竞争力和竞争力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志和因素。任何一家企业,不管其规模大小,从事什么行业,只要离开了创新,就不可能有持续的竞争力。所谓企业竞争力,不外就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特异性及其成本优势以及由此形成的企业开拓和占领市场、维护和扩展市场并由此获得更多长期利润的能力。在没有创新收益“外溢”的情况下,创新始终是一个有助于企业产品和服务差异性增大、有助于企业战略资产积累、有助于更大幅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有助于大幅度提升企业竞争力的X畴。成功的创新,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家的新的更大的创新冲动,并由此为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创新收益。正泰集团、万向集团、联想集团的实践均表明,强烈的企业创新冲动与偏好,是大幅度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反过来又会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的创新

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细则

文件编号 ZD/ZD-ZT-02 版次/修订状态C/0 生效日期 2007-12-01 第一章公司治理结构分工关系 根据《公司法》及《吉林省中东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吉林省中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股东会向全体股东负责,拥有公司所有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鉴于集团公司实际情况,股东会可以一次性授权董事会进行公司的所有重大决策和最高决策。 集团公司股东会可以聘任监事会或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总裁及其经营团队工作进行监督,维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定期向股东会(根据中东集团的具体情况可向董事长)汇报工作。 集团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延伸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股东会授权下,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和最高决策权。 集团公司董事长是董事会的常设代表,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下,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 集团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组成,向公司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董事会、总裁及经营团队进行监督,维护股东会和投资者的利益。 集团公司总裁是公司日常经营的最高决策人和负责人,拥有公司经营权,向董事会和董事长负责,在董事会的决策体系下领导实施日常经营工作,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结合集团公司的特点,明确投资者(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营者(总裁)、监督者(监事会)间的工作关系,提出本建议。本细则分为四部分: ?董事会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 ?董事长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 ?监事会的定位、职权范围与监督权执行程序 ?总裁的定位、职权范围 此《治理结构细则》针对目前集团公司目前特点而提。集团公司正式改组上市、规范化后,可以按照《公司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章董事会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 第一节董事会的定位和职权范围 集团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延伸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股东会授权下,拥有公司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的选择与构造

摘要 国有集团公司特别是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其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评价标准的特殊性,本文试图从经济学中关于效率定义的本源出发,重新探讨有关公司治理效率的评价问题,我们认为公司治理效率应该包括公司治理收益与公司治理成本两方面内容,即公司治理效率的“好”与“差”应该体现于公司治理收益与公司治理成本之差,基于此,本文选取了两大类9种指标作为衡量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的指标体系。 关键词: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收益;治理成本;治理效率

目录 1 公司治理效率核心内容的演变及其含义 (1) 1.1公司治理效率内涵的演变 (1) 1.2公司治理效率的含义 (2) 2 中国大型国有集团的治理效率指标选择 (3) 2.1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的筛选方程 (3) 2.2中国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治理效率指标选择 (4) 2.3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5) 3 中国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特殊性对公司治理效率评价的影响 (5) 4 中国国有大型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体系的构造 (6) 4.1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结构指标 (6) 4.2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治理机制指标 (7) 5 结论 (8) 参考文献 (9) 致谢 (10)

1 公司治理效率核心内容的演变及其含义 以往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治理问题的考核通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对公司内部具体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为依据,采用上市公司的考核办法或者对该办法进行一定的调整之后来对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进行考核。这就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方法本身的局限性限制了其在考核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时的应用,这主要是因为它们考察企业所依据的理论与法律基础均是建立在西方较为完善的成文法与现代企业理论所形成的适合于私有制前提下的西方企业,其理论与方法经过直接或者改良后都将产生部分失效的现象;二是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与其他类型大型集团公司具有不同的本质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治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将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企业集团,利用上述方法所筛选的指标对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进行考核时,可能导致无法产生较为准确的结果。因此,考虑到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特殊性有必要制定或者设计一套适合于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的考核指标体系。 1.1 公司治理效率内涵的演变 早期对公司治理的研究认为解决两权分离所出现的公司治理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如何能更加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这构成了最初的公司治理效率的核心内容。这一代理成本主要来自于两方面:外部股东与经理之间的代理成本和经营者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Jensen and Meckling,1976),建立最优所有权结构的标准就是如何尽可能地实现股权与债券总代理成本的最小化。进入20世纪90年代Hart(1995)、Shleifer & Vishny (1997)、Pagano & Roell(1998)等人提出了更为广泛的公司治理内涵。Hart认为公司治理问题存在的两个条件是企业内部存在代理关系,并且面临一个交易费用为正的世界,因此,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能够较大程度地降低公司内部的交易成本与代理成本,从而把公司治理的效率问题由考虑“一元”的代理成本转化成了“二元”的交易成本与代理成本,而Shleifer & Vishny、Pagano & Roell则跳出了所有者与管理之间分析框架,从另外一个角度即控制性投资者与其他分散投资者之间的关系1,提出了所谓的“第二类代理问题”,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能够将损害分散投资者利益的“隧道行为”将至最小程度,而由于其存在而增加的成本被称为第二类代理成本。随着对公司治理问题关注程度的不断加深,到21世纪初经济学家们已经将公司治理问题由公司的内部拓展到了外部,提出了包括市场治理成本和政府治理成本在内的外部治理成本,外部治理成本的提出增添了公司治理机制的新内容,即由内部治理机制扩展为内部和外部双向治理机制。

神华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神华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神华集团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5 年8 月正式成立为国家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神华集团在组建和起步阶段由国家计委代管暂行股东权利公司。初期注册资本为25.8 亿元其中包括国家计委煤代油办公室历年投入到华能精煤公司的煤代油资金21 亿元和华能精煤公司历年积累的所有者权益4.8 亿元。这4.8亿元由华能集团公司无偿划入神华集团公司。 神华集团公司根据国务院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要求从组建伊始就面临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其主要内容是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1. 股东大会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因此神华集团公司目前没有股东会。 2.董事会 董事会是神华集团公司的决策机构。神华集团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国家计委推荐,国务院任免,列入国务院管理。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董事由国家计委委派和管理。在公司成立初期,考虑到神华集团公司负责开发经营神府东胜煤田及其配套的铁路、电站、港口、船队等需要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由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北四省区有关部门的代表暂任公司董事。 可见神华集团董事会绝大部分由外部董事组成。董事长叶青自1995 年至1999 年兼任神华集团的总经理,2000 年以后不再兼任。值得注意的是现有经营班子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均不是董事会成员。这种情况在公司董事会中是及其少见的。根据神华集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依法决定除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之外的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权包括审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融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制定分公司子公司设置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三总师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据了解神华集团公司董事会平均每年开一次会议,并没有聘任专职董事会秘书。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的最高决策由领导班子联系,会议决定即董事会党组和经营班子共同决定。3.监事会 神华集团公司属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其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2000 年2 月国务院派出的监事会有以下四项职责: 1、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情况; 4、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一、案例背景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按照根据《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6号,法人代表:钱兴坤,电话:62095497,传真:6209588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一家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品销售、油气储运、石油贸易、工程技术服务和石油装备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公司。在世界50家大石油公司中排名第5位。 业务领域涵盖: ◇油气业务: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天然气与管道; ◇工程技术服务:物探、钻井、测井、井下作业; ◇石油工程建设:油气田地面工程、管道施工、炼化装置建设; ◇石油装备制造:勘探设备、钻采装备、炼化设备、石油专用管、动力设备; ◇金融服务:资金管理、金融保险; ◇新能源开发:非常规油气资源、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本公司的组织机构如下图:

二、案例分析 1、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与要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1)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四大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 (2) 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股东会议的组成及功能,股东会议是由公司股东组成的机构。在股份公司,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有限公司,股东是指认购公司股份的投资者。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依法凭据所持有的股份行使其权利,享受法定的经济利益。这些权利和经济利益包括①取得股权收益的收益权;对公司资本的拥有权;在审议董事会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④对董事的选举权和在董事玩忽职守、未能尽到受托责任时的起诉权。股东也要依法承担与其所持有的股份相适应的义务和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只有间接管理权。这种间接管理机是通过股东会议实现的。股东会议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的组成和公司的重大决策等必须得到股东会议的认可和批准方为有效。所以,股东大会是股东表达其意志、利益和要求的主要场所和工具。从理论上讲,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议,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就一个拥有众多股东的公司来说,不可能让所有的股东定期聚会来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领导和管理。因此,股东们需要推选出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有能力的、值得信赖的少数代表,组成一个小型的机构替股东代理和管理公司,这就是董事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股东大会可依法行使的职权是:决定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与监事、审批董事与监事会报告与财务预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等(3)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董事会及其功能,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关,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董事会拥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权力。 (4)公司的执行机构——经理层。经理及其功能,经理是公司事务和业务的执行机构,它由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这些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拥有公司事务的管理权,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其中,总经理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活动的最重要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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