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法律问题(上)

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法律问题(上)
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法律问题(上)

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机制, 应得到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又是重要乃至关键的因素, 因此会受到反垄断法的制约。各国反垄断法一般不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看成一个黑白分明的问题, 仅当它们成为市场势力的决定性因素, 且不合理地严重妨碍市场竞争的时候才会受到禁止。考察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需进行综合分析:界定相关市场、认定当事人关系、确定当事人市场份额、评估限制竞争条款等等。中国的现行法规还不足以解决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问题, 不过中国立法进程已经表明, 滥用知识产权排除或严重限制竞争的行为不能从反垄断法得到豁免。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许可限制竞争反垄断法强制许可

随着当今社会一步步走向信息时代, 知识产权在国内与国际的市场竞争中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因素。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成为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

知识产权是因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主要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和版权。

(一)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潜在冲突

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有着相同目的, 即推动竞争和鼓励创新。但它们的方式不同: 反垄断法是通过反对限制竞争来推动竞争, 因为限制竞争会损害现实和潜在的竞争; 知识产权法则是通过某种限制竞争的方式, 即通过保护权利人的专有权, 来激励人们在知识经济领域的创新活动。知识产权与一般财产权一样, 因为具有限制竞争的可能, 从而要受到反垄断法的制约。一方面, 权利人有权通过其发明创造在竞争中取得优势甚至垄断地位; 另一方面, 反垄断法不允许知识产权所有人因其合法垄断地位而严重妨碍、限制或者扭曲市场竞争。

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冲突似乎不可避免。如专利技术转让作为配置资源的一种方式,肯定与某个专利或者技术秘密一定程度的垄断权相联系。从专利权人的角度看, 应当设置这样那样的限制, 但从反垄断法的角度看, 这些限制可能违法。人们对知识产权转让中的限制竞争所持的反对态度, 最明显表现在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1960 年代对9 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条款一揽子适用“本身违法”原则。[1]美国法院对知识产权转让中的限制竞争也长期持反对态度。第2 巡回法院1981 年的一个判决指出: “反托拉斯法禁止不合理的限制竞争行为, 专利法却授予发明人一定时期的垄断权, 由此使其专利成果不能得到竞争性的开发和使用。”[2]另一方面, 知识产权领域有学者认为, 既然国家设立知识产权的目的是推动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就应当从反垄断法得到豁免。对于美国司法部和欧盟委员会指控微软的案件, 很多人打抱不平。他们说, 视窗和因特网浏览器既然都是微软的产品, 微软就有权选择销售它们的方式,也有权要求生产商按照它提出的条件销售产品, 而不管这些行为对市场竞争有何影响。[3]

(二)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互补性

其实, 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最重要的不是相互冲突, 而是相互补充, 这是因为它们都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效率和增大社会福祉的目的。反垄断法是通过反垄断和推动竞争来提高企业效率和增进消费者福利, 因为只有在市场竞争压力下, 企业才会降低价格、改善质量和进行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法则是通过对创新和发明的激励机制来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增进消费者福利。例如, 专利权可激发人们的创造和发明活动; 商标权有助于改善产品质量, 激发同类产品之间的价格竞争和质量竞争。事实上,企业的创新和发明既是市场竞争的结果, 又是市场竞争的过程。因为自由竞争的市场可以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最大的激励机制, 可以使知识产权的专有权产生真正的社会价值,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本质上没有冲突, 而是相辅相成。

(三)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法

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 有时不免存在着冲突和矛盾。这就需要一种机制来平衡这两种法律制度, 需要国家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竞争政策或者反垄断法。

很多国家的做法是, 权利人正当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但是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得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予以禁止。[4]

鉴于知识产权与一般财产权相比的特殊性, 鉴于知识产权保护较一般财产权保护的难度,特别是鉴于知识产权转让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有些国家和地区对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限制竞争做出专门规定, 或者发布专门的指南。当前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1995 年共同发布的《知识产权许可反托拉斯指南》和欧共体委员会2004 年发布的《欧共体第772 号条例》。它们的宗旨都是在保护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二者之间寻找平衡点。[5] 1. 《知识产权许可反托拉斯指南》[6]。这个指南是关于美国政府机构在知识产权领域执行反托拉斯法的政策。指南提出三个原则: 第一, 知识产权与一般财产权处于平等地位, 即不能不受反托拉斯法的约束, 但也不应受到反托拉斯法的特别质疑。第二, 出于反托拉斯分析之目的,不应推断知识产权等同垄断地位。即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产品或者技术虽然具有排他性, 但它们一般存在事实上或者潜在的竞争者, 从而可以阻却市场支配力的产生; 另一方面, 即便知识产权确实产生了市场支配力, 这个市场支配力本身并不违反反托拉斯法。第三, 知识产权许可有利于企业间实现优势互补, 从而普遍具有推动市场竞争的作用。指南也指出, 知识产权许可尽管普遍具有增大社会福祉和推动竞争的效果, 但是仍会出现反竞争的问题。因此, 指南提供了分析知识产权许可中反托拉斯问题的框架。美国是判例法国家, 研究知识产权领域的反托拉斯法必须注重美国法院的判决。实际上, 指南就是美国法院司法实践的总结。

2. 《欧共体第772 号条例》[7]。该条例主要规定了技术转让协议中的限制竞争可以依据欧共体条约第81 条第3 款得到豁免的条件, 它于2004 年5 月1 日生效。随着这个条例的发布, 欧共体委员会还发布了《欧共体条约第81 条适用于技术转让协议的指南》[8]。

欧共体在1980 年代就发布了专利许可协议和技术秘密协议集体适用条约第81 条第3 款的两个条例。1996 年又发布《技术转让协议集体适用欧共体条约第81 条第3 款的第240/ 96 号条例》。[9]与1996 年第240 号条例相比, 第2004 年第772 号条例更加注重经济分析, 对技术转让中的限制竞争持更为灵活和宽松的态度, 赋予协议当事人更大的合同自由。在实体法方面, 第772号条例将技术转让中的限制竞争分为两类: 一类是对竞争明显具有严重不利影响的核心限制( hardcore restrictions) ; 另一类是排他性限制(excluded restrictions) 。[10]

二、知识产权许可中的限制竞争

现在, 各国反垄断法一般不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看成一个黑白分明的问题。仅当知识产权成为市场势力的决定性因素, 且不合理地严重妨碍市场竞争的时候, 它们的行使才会受到反垄断法的禁止。在考察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时, 需要辨析如下问题。

(一) 界定相关市场

评价一个限制竞争对市场竞争的影响时, 首先应分析相关的产品或者服务所处的市场。在竞争法中, 这个市场称为相关市场。《欧共体第772 号条例》提出了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技术市场的概念。[11]《知识产权许可反托拉斯指南》还有相关研发/ 创新市场的概念。

相关产品市场是指从产品的特性、价格以及用途等因素出发, 消费者认为相似或者相互具有可替代性的所有产品或者服务。相关产品市场上的竞争者可分为事实上的竞争者和潜在的竞争者。前者是指订立技术转让协议时, 生产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类服务的企业。后者则是指订立协议时还不是事实上的竞争者, 但有理由认为他们很快能够成为竞争者。根据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1997 年《横向合并指南》, 在识别潜在竞争者时, 可以假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垄断者实施一个“数目不大但有意义且为期不短的涨价”(即ssn ip 标准), 并分析买方对涨价的反应。在大多数情况下, 当局将可预见的涨幅定为5% 。[12]即一个企业如

果能够及时且在不影响其他企业知识产权的情况下进入相关市场, 这个企业就是一个潜在的竞争者。

相关技术市场是指从技术的特性、转让费及使用目的等因素出发, 在被许可人看来, 它们可视为相似或者相互具有可替代性的所有技术。《知识产权许可反托拉斯指南》指出, 当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产品分别销售时, 政府机构可基于技术市场对许可协议的限制竞争影响进行评估。然而, 除了专门从事技术研发的企业, 大多数知识产权是作为与知识产权产品不可分割的部分进行销售、许可或者转让, 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 人们只需界定相关产品市场就可分析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对限制竞争的影响。

如果一个许可协议不易通过它对现有的产品或者技术的影响进行评估, 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就可能通过它对相关创新市场的影响进行评估。创新市场这一概念的提出, 说明美国反托拉斯执法机构可能会以一个许可协议损害创新市场为由, 对其进行质疑和审查。然而有学者认为, 创新市场是不明智的提法, 它是以企业的创新潜力来说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为创新存在着风险、不确定性和固有的不可预期性,创新市场就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 以致人们有可能把当前一个不确定、无损害的行为描述为今后确定和危险的行为。[13]也许是因为创新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对协议当事人的不可预期性,《欧共体第772 号条例》没有引入这个概念。

在反垄断案件包括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中, 界定相关市场对诉讼当事人的胜负有着非常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意义。在1956 年美国政府指控杜邦公司垄断玻璃纸生产一案中, 因为玻璃纸由杜邦公司独家生产, 政府就认定该公司在玻璃纸产品市场上占百分之百的市场份额。然而,美国最高法院在该案中则将玻璃纸看作一种包装材料, 而在包装材料这一产品市场上, 杜邦公司生产的玻璃纸仅占18 % 的市场份额, 最终政府在该案中败诉。[14]

(二) 认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如同一般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横向或者纵向关系, 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当事人之间也存在横向或者纵向关系。一般说来, 如果一个技术转让会影响当事人具有互补性的经济活动, 如一方从事技术研发, 另一方利用技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这个协议的当事人之间就存在纵向关系。如果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相关市场上是竞争者, 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横向关系。

许可协议中横向或者纵向关系有时并非一目了然。如果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只是潜在的竞争者, 即订立转让协议时,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技术远不在同一水平, 这种情况下许可人的技术可以制约被许可人的发展, 他们之间的技术转让应视为纵向关系, [15]这样的技术转让一般发生在生产同类产品但不同品牌的企业之间。

欧共体竞争法和美国反托拉斯法重视许可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因为竞争者或者潜在竞争者之间的合作很可能导致协调行为。例如, 一个专利池(patent pool , 亦称专利联营) 的成员如果是竞争者, 他们就不可能通过专利池相互授予对方许可, 这种情况下的专利池事实上是竞争者之间共谋的手段, 如固定价格或者限制产出。一般来说, 如果一个限制竞争条款可以影响横向关系中的各方, 这个限制对市场竞争就可能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

然而, 技术转让协议中当事人之间的横向关系或者纵向关系并不能决定该协议的合法性或者违法性。如在两个小企业建立合营企业的情况下, 即便当事人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它们之间的技术转让一般也具有推动竞争的作用。这说明, 在分析许可协议的限制竞争影响时, 还应考虑协议当事人的市场份额。

(三) 确定当事人的市场份额

随着各国反垄断法越来越注重经济分析, 当事人的市场份额在分析知识产权许可中的限制竞争时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这尤其表现在《知识产权许可反托拉斯指南》中关于“安全区”的规定。即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中的限制竞争如果同时符合下面两个条件, 将不受政府机构的干预: 一是限制性条款不具有明显的反竞争后果; 二是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相关市场上的份

额共计不超过20 % 。[16]这里的“安全区”分析不适用于企业合并中的知识产权转让, [17]因为在企业合并的情况下, 知识产权转让将与合并交易额一并计算 ,用来考虑合并对市场集中度的影响。

《欧共体第772 号条例》借鉴了美国的经验, 也有以市场份额为标准的“安全区”规定。根据条例第3 条第1 款,在技术转让协议当事人相互存在竞争的情况下, 如果它们在相关技术市场或者相关产品市场上的份额共计不超过20 %, 且协议不涉及条约第81 条第1 款所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 该协议可以得到豁免。根据条例第3 条第2 款, 在协议当事人相互不存在竞争的情况下, 如果它们各自在相关技术市场或者相关产品市场的份额不超过30 %, 且协议不涉及条约第81 条第1 款所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时, 该协议可以得到豁免。换言之, 在横向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的市场份额共计超过了20 %; 或在纵向协议的情况下, 当事人各自的市场份额超过了30 %, 这些限制竞争不能依据该条例自动得到豁免。

在实践中, 特别当相关市场是一个技术市场的情况下, 计算企业的市场份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根据《欧共体第772 号条例》, 当事人在相关技术市场上的份额等于他使用该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相关市场上的份额; 许可人在相关技术市场上的份额等于他自己和被许可人共同的产品在相关市场上的份额。[18]在新技术尚未投产的情况下, 该技术在相关技术市场上的份额等于零。[19]该条例第8 条还指出计算市场份额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第一, 市场份额应根据企业的市场销售额进行计算; 在市场销售额不能计算的情况下, 应根据企业的其他信息如销售数量进行计算。第二, 市场份额应依据企业上一营业年度的数据进行计算。第三, 市场份额是一个变化中的数据。特别是新兴产业, 企业市场份额更是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 该条例规定, 一个协议取得豁免后, 如果当事人在相关市场的份额超过了20 %, 该协议可在市场份额超过这一标准后的两年内继续享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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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知识产权竞赛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 ABCD ) A、专利 B、商标 C、著作权 D、商业秘密 2、下列哪些条约是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ABCD )。 A、《世界版权公约》 B、《专利合作条约》 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3、以下各项中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保护范围的有(BCD )。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发明 C、商标 D、原产地名称 4、罗马公约保护对象的有(ABCD )。 A、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B、出版作者的权利 C、表演者的权利 D、广播组织的权利 5、知识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标记性成果权,其中属于标记性成果权是 指:(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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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创造性要求是(AB)。 A、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B、显著的进步 C、实质性特点 D、进步 11、以下哪些属于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的条件(ABC )。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显著性 12、根据我国《专利法》,可以成为专利权主体的人包括(ABCD )。 A、发明人 B、设计人 C、外国人 D、法人 13、的新颖性标准中的公开方式可划分为下列哪些情况?(ABD )。 A、使用公开 B、出版物公开 C、抵触申请 D、其他方式公开 14、下列各项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项目的有(AB )。 A、智力规则 B、动植物品种 C、药品 D、药品制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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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协会 C.科技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 11.英国1624年制定的(B)被称为”专利法之母”。 A.专利法 B.垄断法 C.反托拉斯法 1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与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是否外延相同(C)。 A.完全相同 B.前者大于后者 C.后者大于前者 13.甲比乙早一周完成了一个相同的发明,但乙比甲早一天提 出了专利申请,若此发明符合授予专利的条件,请问应当将专利授 予(B)。 A.甲 B.乙 C.甲,乙共有 14.根据我国专利法,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应当属于(A)。 A.单位 B.发明人 C.单位与发明人共有 15.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情况下属于 (B)。 A.单位 B.作者 C.单位与作者共有 16.产品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而为生产经营目的(C)其专利产品。 A.制造,使用,销售,进口 B.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C.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17.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而为生产目的(A)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A.制造,销售,进口 B.制造,使用,销售 C.制造,使用,进口 18.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三性”条件是指(A)。 A.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B.新颖性,创造性和显著性 C.新颖性,独创性和实用性 19.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之内发生如下哪一种情形的,不丧失 新颖性(A)。 A.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B.在学术期刊上首次发表的 C.自己上传到互联网上的 20.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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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1)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1)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成就 (4) 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存在的问题 (6)

四、针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建议 (7) 参考文献 (9)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 摘要: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由此诞生,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抓紧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一个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本文首先探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以及取得的成就,接下来就其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进而提出对今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发展建议。 关键字:知识产权 保护制度 法规建设 现状 成就 问题 趋势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一)、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上取得的进展 2009年,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制定和修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9年10月1日,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开始施行。《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持续推进,已形成《商标法(修订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同时,《著作权法》有关条文的修订工作启动;国家版权局修订颁发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并积极推动《教材法定许可付酬标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著作权合同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2010年,我国制定了《保密专利权管理、实施和保护办法》,修订了《专利代理条例》,继续进行并完成《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了《国防专利条例》,加紧了对《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的前期调研,为启动《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做好准备。同时推进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 (二)、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上取得的突破 2009年,中国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在金融危机之中逆势而上,在多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中国专利申请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976686件,同比增长17.9%;其中国内申请877611件,占总量的89.9%,同比增长22.4%;国外来华申请99075件,占总量的10.1%,同比下降10.9%。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受理专利申请5822661件,其中国内4898473件,占84.1%,国外924188件,占 15.9%。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权专利581992件,同比增长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著作权法)附全部答案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著作权法) 附全部答案 著作权法 (一)判断题 1、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公民的作品发表后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第1题答案错。 2、通用表格和公式不适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2题答案对。 3、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3题答案对。 4、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第4题答案错。 5、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放映权,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 第5题答案对。 6、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6题答案对。 7、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原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 第7题答案错。 8、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不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第8题答案错。 9、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共同享有。() 第9题答案错。 10、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电影作品中的音乐作品的 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10题答案对。 11、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均由作 者享有。() 第11题答案错。

12、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委托合同的,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第12题答案错。 13、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第13题答案错。 14、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14题答案错。 15、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 第15题答案错。 16、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第16题答案对。 17、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第17题答案:对。 18、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报社、期刊社可以自行对作品作内容的修改、删节。() 第18题答案:错。 19、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19题答案:错。 20、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该图书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第20题答案错。 21、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第21题答案对。

欧盟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研究

欧盟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研究——以欧盟新修订的《技术许可协议集体豁免条 例》为中心 郑友德 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 教授 , 胡章怡 一、欧盟最新《技术许可协议集体豁免条例》产生的背景 21世纪,成果的商业化方兴未艾,是否拥有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创新技术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企业市场竞争力强弱的重要标准。为了避免重复研发,并使技术的投入产出最大化,技术的许可与转让成为企业间一项重要的交易内容。在知识产权的实施过程中,旨在促进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会造成技术垄断与市场垄断。20世纪60年代末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及技术流动要求的日益增加,如何规制知识产权许可中的限制竞争问题提上了欧盟委员会的议事日程。在1995年的迈吉尔(Magill)案中,欧洲法院确认欧盟委员会有权通过实施强制性许可来处理滥用拒绝许可的行为。 [1] 欧盟的竞争规范主要源自1957年《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简称《欧共体条约》)第81条至第90条。特别是第81条和第82条(原第85条和第86条)适用于企业间限制竞争以及其他联合行为。 [2]欧盟竞争规范的目的在于提升经济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以期保护消费者及较小企业免受其他经济强力集中之侵害。第81条第1款和第2款是有关企业间协议无效的禁止条款,第3款即所谓的豁免条款;第82条针对的是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因此这两条成为欧盟制定具体的技术许可豁免规则的依据。1962年,为了具体适用第81条及第82条,欧盟部长理事会颁布了第17号规则,即《17/62号条例》,对协议的通知、豁免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1984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专利许可协议集体豁免条例》,即《2349/84号条例》。1988年11月,又发布了《技术秘密协议许可协议集体豁免条例》,即《556/89号条例》。随着技术许可活动的进一步增加,1996年1月,欧盟通过了将上述两条例合而为一的《技术许可协议集体适用欧共体条约第85条第3款的第240/96号条例》(以下简称240/96条例)。该条例对此前两个单一的豁免规则予以了协调和简化,拓宽了豁免范围。在该条例之后,欧盟委员会又相继制定了纵向协议条例、专业化协议条例和研发协议条例,以及纵向协议准则和横向合作协议准则。这些条例或准则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同时

2016年最新知识产权竞赛试题(附答案)

2016年最新知识产权竞赛试题(附答案) 1.知识产权一般包括( A )两部分。 A.著作权,工业产权 B.著作权,专利权 C.著作权,商标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 )年3月12日通过,( )年9月4日第一次修订,( )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 A ) A.1984,1992,2000 B.1983,1993,1999 C.1984,1993,2000 3.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是迄今为止最具综合性的知识产权多边协议,其中规定了( A )的知识产权。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实用新型 C.植物新品种 4.下面哪一项不属于由TRIPS协定所规定的基本原则( C )。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公共健康原则 5.我国于( A )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正式成员国。 A.1980年6月3日 B.1981年6月3日 C.1985年3月19日 6.以下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最早订立的是( A )。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7.在下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我国尚未加入的有( A )。 A.《保护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罗马公约) B.《世界版权公约》 C.《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8.在商标方面的国际公约中,我国未加入的是( C )。 A.《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B.《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C.《商标法律条约》 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4年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位于( A )。 A.瑞士日内瓦 B.瑞士洛桑 C.美国纽约 10.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专利文献记载了人类( A )以上的新技术信息。 A.90% B.60% C.50% 11.在中国,美国和日本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分别为( A )。 A.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 B.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协会 C.科技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 12.英国1624年制定的( B )被称为"专利法之母"。 A.专利法 B.垄断法 C.反托拉斯法

知识产权入股相关法律问题

知识产权入股相关法律问题 篇一:知识产权出资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出资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最有价值的资产,构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新公司法鼓励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最高比例可达到百分之七十。如何利用、保护和最大限度发挥知识产权的资产价值,并防范知识产权出资法律风险对高新技术企业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的侧重点在于出资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实践中,以知识产权出资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出资范围认识不全面的法律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广义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均可以作为出资的形式。因此,版权以有关权利、商标、专利、非专有技

术、厂商名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信息等都是可以利用的出资方式。 另外,即使可出资的知识产权种类众多,也面临具体出资形式选择的法律风险。因为知识产权种类不同,价值也可能不同,市场应用价值也可能存在区别,这些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必须选择相对成熟的并有广阔市场前景或商业价值的知识产权种类出资。 因此,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在创建初期以知识产权出资为主,但可出资的范围是比较大的,未获得专利保护的非专有技术同样可以出资,不应仅仅局限在专利或商标方面。否则,将不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广泛性和价值性,降低出资成功的机会。 知识产权权利瑕疵的法律风险 对于技术出资方而言,应避免其存在任何知识产权合法性、完整性的法律风险。如果职务技术成果、软件职务作品等存在权属争议,将从根本上影响出

资的成立。 因此,可考虑在投资协议或合同中写明:“投资方保证,所投入的高新技术投资前是其独家拥有的技术成果,与之相关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并约定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知识产权出资价值评估中的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关系到其市场应用及盈利价值,同时也关系到股权比例或控制权强度,所以依据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估资料,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专业评估机构是高新企业在技术出资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在评估过程中,忽视以下因素往往导致评估结果失误。 1、审核高新技术前期开发费用不实。 2、同类产品或技术的市场风险预测不准确,市场潜力和价值分析出现偏差。 3、后续开发费用投入预测失当。

2019年知识产权竞赛试题库(附加题)

2019年知识产权竞赛试题库(附加题) 1.下列哪个是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号?(B) A、201120276239.3 B、201210233747.2 C、201330498971.X D、201290000806.5 2.下列哪个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写明的使用外观设计产品名称是正确的?(A) A、手机 B、中型书柜 C、电子设备 D、人体增高鞋垫 3.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0年3月25日,优先权日为2009年3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11月23日发出授权通知书,2013年2月27日公告授予专利权。该专利权的期限何时届满?(B) A、2029年3月26日 B、2030年3月25日 C、2032年11月23日 D、2033年2月27日 4.因当事人延误了下列哪个期限而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予以恢复?(D) A、优先权期限 B、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 C、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D、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的期限 5.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C) A.年满60周岁的专利代理人,不能作为合伙人或股东发起设立新专利代理机构 B.从事过一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 C.对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不能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D.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 6.关于申请日的确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 A.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窗口直接递交的分案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B.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C.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D.通过邮局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发室的专利申请,以收发室收到日为申请日 7.下列哪一主题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A) A.一种生活晾绳 B.动物标本 C.一种玻璃水 D.织物中掺入荧光粉而形成的荧光织物 8.李某在甲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未就转载问题做出声明,乙期刊欲转载该文

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最新知识产权竞赛试题(附答案) 1.知识产权一般包括( A )两部分。 A.著作权,工业产权 B.著作权,专利权 C.著作权,商标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 )年3月12日通过,( )年9月4日第一次修订,( )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 A ) A.1984,1992,2000 B.1983,1993,1999 C.1984,1993,2000 3.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是迄今为止最具综合性的知识产权多边协议,其中规定了( A )的知识产权。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实用新型 C.植物新品种 4.下面哪一项不属于由TRIPS协定所规定的基本原则( C )。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公共健康原则 5.我国于( A )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正式成员国。 A.1980年6月3日 B.1981年6月3日 C.1985年3月19日 6.以下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最早订立的是( A )。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7.在下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我国尚未加入的有( A )。 A.《保护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罗马公约) B.《世界版权公约》 C.《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8.在商标方面的国际公约中,我国未加入的是( C )。 A.《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B.《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C.《商标法律条约》 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4年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位于( A )。 A.瑞士日内瓦 B.瑞士洛桑 C.美国纽约 10.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专利文献记载了人类( A )以上的新技术信息。 A.90% B.60% C.50% 11.在中国,美国和日本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分别为( A )。 A.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 B.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协会 C.科技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 12.英国1624年制定的( B )被称为"专利法之母"。 A.专利法 B.垄断法 C.反托拉斯法 13.《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与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是否外延相同( C ) 。 A.完全相同 B.前者大于后者 C.后者大于前者14.甲比乙早一周完成了一个相同的发明,但乙比甲早一天提出了专利申请,若此发明符合授予专利的条件,请问应当将专利授予( B )。 A.甲 B.乙 C.甲,乙共有 15.根据我国专利法,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应当属于( A )。 A.单位 B.发明人 C.单位与发明人共有 16.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情况下属于( B )。 A.单位 B.作者 C.单位与作者共有 17.产品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而为生产经营目的( C )其专利产品。 A.制造,使用,销售,进口 B.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滥用

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滥用 近些年来,知识产权正在成为国外跨国公司和大集团在中国争夺市场、谋求更大利润的重要工具。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专有权取得市场竞争的优势,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外商频繁发动的知识产权诉讼中也存在着知识产权滥用的情况,其目的在于给竞争对手制造困难,甚至将对手排挤出市场。不能笼统地说中日摩托车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都是知识产权滥用的表现,但是从所揭示出的一些事实来看,确实也不能排除这种嫌疑。 知识产权滥用,是相对于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而言的,它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时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或者正当的界限,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知识产权滥用存在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但都以限制或阻碍正常的市场竞争为其目的和后果。例如,微软、思科以及DVD专利权人联盟6C、3C等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都有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嫌疑。其中,微软公司利用其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在中国市场上的搭售、价格歧视、掠夺性定价以及过高定价等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对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和中国软件业的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早已引起人们的关注;思科公司在中国市场上的利用“私有协议”拒绝许可限制竞争行为早已存在并为业内所知晓。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不是不限制竞争,只是这种限制作为鼓励创新的必要代价而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一旦超出了正当的界限构成滥用时,一旦对公平竞争造成扭曲或破坏时,就应受到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法律规制。 如果当事人滥发警告函或滥用诉讼权利,在商誉和经济上都可能给竞争对方造成很大损失,对正常的市场竞争也会造成扭曲和妨碍,因此滥发警告函和滥用诉讼权无正当理由指控他人侵犯其知识产权也可构成对知识产权的滥用。现在很多国家的知识产权诉讼中都有针对滥用诉讼权利的程序制度。 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需要采取多种法律手段综合予以规范。对国家来说,应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解决包括滥用知识产权在内的非法限制竞争问题,并将其作为我国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要利用有关知识产权法和诉讼法的原则规定规制滥发警告函或滥用诉讼权的行为,在个案中对双方当事人利益进行平衡和对案件进行公正裁决。从长远来说,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相关程序法律制度,明确规定滥诉反赔;在采取诉前临时措施时应严格审查、慎重决定;完善提起确认不侵权诉讼的规定等。对来说,一方

展会中知识产权问题

会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学员:XXX 学号: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017年2月

第一章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过去三十年时间里,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势头,第三产业发展十分迅猛,会展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加。而另一方面,会展业也暴露了出了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展品专利权、商标权、名誉权等被不法侵占,展会设计、展品宣传、展具陈列等被仿制和模仿。上述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会展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会展知识产权创新积极性,严重制约了我国会展业科技创新发展。本文分析了我国会长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有效应对措施,以为促进会展业创新发展提供有益指导和参考。 1.1会展知识产权属性的界定 展会活动本身作为一种“知识型”和“服务型”产品,和知识产权关系密切,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展品的知识产权属性是一致公认的,但目前在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上对展会中的一些精神成果的知识产权属性仍然认识不清,有纷争。目前对展会精神成果(展会名称、展会项目创意与展会品牌)最有效的保护办法只是能对会徽进行商标和著作权保护。而在实践中直接侵犯会徽的案件要远远低于对展会名称和展会项目创意的抄袭。因此,明确展会名称、展会项目创意与展会品牌能否享有知识产权,重复办展、冒牌展览是否侵犯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问题。 1.1.1.具有独创性或显著性的展会名称享有知识产权。 从著作权的角度来看,作品要想取得著作权必须具有独创性即作品是经作者独立构思而成,作品的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展会名称的独创性,即表现为展会名称在会展业服务领域内没有完全或基本相同的展会名称。从商标权的角度来看,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即该商标为能够区别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可视性标志。商标取得显著性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商标的构成要素本身具有可识别性。一是通过权利人长期使用或其他原因使得商标产生了区别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性特征,即由普通名称转化为了特有名称。如“中国国际机床展”、“中国国际服装博览会”。展会名称的显著性,即表现为展会名称本身的构成要素具有可识别性,要么经过长期的使用具有了可识别性即名牌展,可注册取得商标权。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试题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试题 、必答题、抢答题 1、请问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什么依法取得的专有权利?答:智力劳动成果 2、请问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哪两部分?答:工业产权、著作权 3、请问我国现行《专利法》施行于哪一年? 答:1984 年3月12 日 4、请问我国现行《商标法》施行于哪一年? 答:1982 年8月23 日 5、请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施行于哪一年? 答:1990 年9月7 日 6、请问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有哪三种形式?答: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7、请问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哪“三性”条件? 答: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8、请问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哪几种文件?答:请求书、说明 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9、请问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哪些文件?答:请求书、图片或照片 10、请问我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分别是多少年? 答:20年、10年、10 年 11、请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就相同内容,先后提出申请,谁有权取得专利权? 答:第一个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12、请问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时,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订立书面合同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13、请问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又向他国提出申请的,可享有第一次提出的什么的权利?

答:申请日 14、请问向国外申请专利,需国务院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何种机构办理? 答: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15、请问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几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展览会 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视为不丧失新颖性? 答:6个月 16、请问专为哪种工作用途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权? 答:科学研究与实验 17、请问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多少年? 答:2年 18、请问向国外申请专利,可以通过哪种途径向多个国家同时提出申请? 答:专利合作条约 19、请问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什么内容为准? 答:权利要求书 20、某发明人在其发明完成后,发表了论文,通过了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并获得国家发明奖,请问这说明该发明有没有获得专利权? 答:没有获得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 章第74 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 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请问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多少元?一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多少元? 答:2000 元;500 元 22、请问陕西省人大通过的目前我省唯一一部知识产权法规是什么? 答:陕西省专利保护条例 23、请问世界贸易组织中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协议是什么? 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全民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参赛试题【精品范文】

全民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参赛试题 全民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参赛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 1.世界知识产权日是( ) A.4月26日 B.5月26日 C.3月20日 2.知识产权一般包括著作权和()两部分。 A.工业产权 B.专利权 C.商标权 3.世界上最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是( ) A.英国 B.法国 C.威尼斯共和国 4.专利的特点包括( ) A.独占性 B.地域性 C.时间性 5.专利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

A.停止侵权 B.公开道歉 C.赔偿损失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 A.知识产权法院B.知识产权审判庭 C.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 7.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包括( ) A.制造专利产品 B.使用专利产品 C.销售专利产品 8.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具有( ) A.新颖性 B.独创性 C.可复制性

9.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是?( ) A.新型洗衣机的操作说明 B.制造人体假 肢的方法C.利用电磁波传输信号的方法 10.现行专利的专利号一共有几位?( ) A.12位 B.13位 C.14位 11.《巴黎公约》对商标申请的优先权期限是( ) A.12个月 B.6个月 C.3个月 12.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A.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B.出售伪劣商品 C.虚假宣传行为

13.浙江省首家实施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的中级法院是( ) A.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B.宁波市中级人 民法院 C.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4.目前,下列哪些法院可以受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 A.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B.临海市人民法院 C.温岭市人民法院 15.下列哪些技术能申请发明专利( ) A.产品的使用方法 B.产品本身的结构 C.产品的制造方法

“知识产权滥用”是一个模糊命题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知识产权滥用”是一个模糊命题 李明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近年来,经常听到知识产权滥用的说法。一些不甚了解知识产权的论著,往往借用知识产权滥用的命题,对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种种批评。然而细究起来,知识产权滥用却是一个不甚准确的,存在着很大模糊性的说法。本文打算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权利的角度,以及随意主张权利的角度,对此略作分析。 (一)著作权、商标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基本不存在滥用的问题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说法,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等四大部分。与此相应,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也主要是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构成。从这个意义上说,要了解某一种知识产权是否有可能滥用,还应当从具体的权利客体和保护方式加以分析。这里先分析著作权、商标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著作权法保护以文字、符号、色彩、线条、造型和数字等方式表达出来的作品。按照著作权法的基本理论,作品是由有血有肉的自然人创作的,原始的著作权应当归属于作者所有。虽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作者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所有,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著作权的所有人都是创作作品的作者。这在中国尤其如此。因为,中国著作权法所体现的是大陆法系的作者权精神,在著作权的归属上倾向于创作作品的作者,而非作者的雇主或者委托人。 一方面是个体的作者或者著作权人,另一方面是占有市场优势地位的作品使用者,如出版、广播、表演团体和其他的作品使用者。显然,在有关著作权转让或者许可的谈判中,作者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几乎不可能滥用自己手中的著作权。事实上,正是由于著作权人在转让或者许可谈判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很多国家的著作权法甚至采取了一些特殊的应对措施。例如,美国版权法第203条规定,作者在转让或者许可版权之后的第35年,可以在提前5年通知的情况下,收回自己的权利,并重新考虑转让或者许可,以获取相应的经济收益。这一般称为作者的第二次机会(author,s second chance),其目的就是让作者有机会重新评估自己作品的价值,然后再考虑相应的转让或者许可。又如,德国于2002年制定了专门的著作权合同法,名称为"加强作者和表演者合同地位的法律"(Law on Strengthening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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