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最新版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最新版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最新版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最新版该法规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定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内容!

最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类贷款可分为两大类: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商业贷款。个人商业贷款大致可分为六个品种:

(1)个人购置住房贷款(包括期房和现房);

(2)个人二手住房贷款;

(3)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4)个人家居消费贷款;

(5)个人商用房贷款;

(6)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

(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其中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期限为1—20xx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

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做相应调整。已发放的贷款,当年内不作调整,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一日。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利率不作调整。

(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买一级市场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50%。

1、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如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其公式中的工资月收入不包括配偶方)。

2、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的50%;

3、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行及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规定,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的全过程

1、咨询,领取表格;

2、提出申请;

3、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6、办理房屋财产保险;

7、贷款转帐;

8、每月还款;

9、贷款结清注销。

(四)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所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2、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

3、卖房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

4、购房合同

(五)借款人偿还贷款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二、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个人购置住房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由银行发放的贷款,包括期房按揭贷款和现房按揭贷款。其中:期房是指在建住房或已竣工验收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现房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金额为购房金额的80%。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最长期限是30年。

(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已发放的贷款,当年内不作调整,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一日,按照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三)个人住房贷款操作的全过程

个人住房贷款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提出申请,银行调查、审批;

第二阶段,办妥抵押、保险等手续,银行放款;

第三阶段,按约每月还贷,直到还清贷款本息,撤销抵押。

(四)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先应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5)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2、所购房屋资料:(1)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2)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3)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五)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3)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4)全部购房合同;(5)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

(六)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财产保险手续

房屋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合法拥有的房屋产权作为贷款偿还的保证,只将其权利价值用于贷款偿还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便可将该房屋拍卖、变卖、折价后优先受偿。因此,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不占有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而由抵押人自行使用,并负有妥善保管之义务,包括为该房屋投保,以防该房屋因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抵押房屋必须办理房屋财产保险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在抵押期间,凡因借款人过错而导致的保险责任以外的房屋破坏及毁损所造成的抵押权人的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房屋财产保险手续可由贷款银行代为办理,借款人可自行选择保险公司。目前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有两种:

(1) 以贷款金额保险的:保险费=贷款额度×0.5‰×贷款年限;

(2) 以房屋价格保险的:保险费=房屋总价×0.5‰×贷款年限;

上述两种投保方式的赔偿,分别按不同赔偿范围计算赔偿金额。以房屋价格保险的,按实际损失金额全额赔偿;以贷款金额保险的,按"实际损失金额×(贷款金额ivide;抵押房产的重置价)"计算赔偿金额,其赔偿不足的差额部分,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七)借款人不按时偿还贷款应承担的后果

1、还贷款本息的方式有以下两种,由贷款人和银行共同约定。

(1)等额本金还款法。在贷款期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其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数(按月计)+(贷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偿还贷款,贷款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逾期贷款按每日计收万分之二点一的罚息。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贷款银行将依法处置抵押房屋。

(1)借款人在贷款期内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的;

(2)《借款合同》到期后三个月未还清贷款本息的。

(八)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银行不受理个人住房贷款

1、年龄在18岁(不含)以下,或在65岁(不含)以上的申请人;

2、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

4、已查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

二、个人二手住房贷款

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二手房的贷款。其中二手房是指已取得全部产权、可以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交易的住房。申请贷款的二手房房龄一般不超过20xx年;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一般不超过20xx年。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除需提供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中的借款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复印件或原经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复印件;

2、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3、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4、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自有住房装修的贷款。最高成数不超过五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时,除需提供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中的借款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装修的合同或意向书原件,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

2、如有指定划款商户,应提供商户银行账号;

3、如借款人房屋已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且未全部清偿,必须提供原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和已设定抵押的《他项权证书》复印件;

4、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四、个人家居消费贷款

个人家居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家居支出的贷款。最高成数不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5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xx年。借款人办理个人家居组合贷款,除需提供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中的借款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购置大件家居商品的合同或意向书原件;

2、如有指定划款商户,应提供商户银行账号;

3、借款人房屋已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且未全部清偿,必须提供原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和已设定抵押的《他项权证书》复印件;

4、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五、个人商用房贷款

个人商用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自营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的贷款。所购商用房应是现房,最高成数不得超过六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xx年。

六、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担保贷款组成的贷款,即当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两种贷款之称。两笔贷款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贷款利率分别计息,贷款期限一致。借款人可向受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字号:大中小] 2003-12-0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 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贷款担保可分别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也可以同时并用以上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 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借贷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房改政策和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平等协商的 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住房 贷款。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五条借款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六条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 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三)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五)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 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七)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 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贷款程序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并向贷款人提交下列 资料:(一)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二)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 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 (五)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七)以住房公积金作为自筹资 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 其他文件或资料。第八条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应当按规定进 行审查,并在3周内向借款人作出答复。第九条贷款人同意贷款的,应当根据《贷款 通则》的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第十条对于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在借款申请批准后,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十一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 数额,不得高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的70%(以较低额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 2 倍。第十二条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第十三条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 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 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执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执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第十四条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贷

处方管理办法具体措施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具体措施实施细则为了执行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管理,提高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健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规范医务人员行为,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处方管理,特制定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具体措施及实施细则。 一、组织学习培训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学习与培训,各科还要抽出一定时间组织学习落实《处方管理办法》,深入了解各项内容并落实到实处。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件,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都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管理办法》是医疗机构管理处方的依据,它涉及处方权限、处方书写、药品剂量、用法、用量、处方调配、处方限量及处方保管等方面的规定。处方具有法律性、技术性、经济性的意义,必须加强学习,认准落实,严格管理,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调配程序,认真落实各类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化、制度化,符合规定要求。 二、权限管理 经注册后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盖专用签章后方可有效。医师处方权经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

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三、处方书写管理 1、书写要求: 处方须用毛笔、钢笔或其它不褪色的碳素笔说笑不得涂改,否则须在涂改处重新签字药师方可调配处方中药品名称用中文或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不准任意缩写或用代号,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患者年龄项要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龄、月龄,或体重。处方上应注明临床诊断。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也可开具一张处方,每种药品须另起一行,开具处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每张处方仅限一名患者,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饮片处方书写按“君、臣、佐、使”、作用性质依次排列,并注明煎药时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书写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也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处方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天。 开具处方是执业医师权力,医师应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或药品说明书内容开具处方,药品名称用通用名称,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有含量的注明含量。 2、处方限量规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的适用对象为开具、审核、调配、保管处方的我院医师、药师和相关部门。 一)、公共部分: 1、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2、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住址、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3、处方样式

(1)处方标准根据卫生部统一规定,按云南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由我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分别为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粉红色麻醉、精一药品专用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白色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3)毒性药品使用普通处方。 4、处方书写要求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2)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和我院制定的《玉溪市人民医院药品处方集》通用名名称、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例如复方硼砂漱口水写为“复方硼砂漱口水”,而不写为“朵贝氏溶液”;“复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促使工程现场的物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化、程序化,保证“创建一流物资管理,树服务示窗口”,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特制定本办法。2.职责 2.1 项目物资分公司职责 2. 1.1负责本项目工程物资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1.2 负责审核汇总本工程物资需求计划并收集相关物资采购信息, 包括物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品牌要求、供货周期等。批量及贵重物资报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采购。 2. 1.3负责零星、急需物资的采购。 2.1. 4 负责现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结算以及相关物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 2. 1.5负责编制本工程各类物资报表,包括物资收发结存表、资金动态、模成本报表、收入结算表、各类物资消耗及管理费用分析表等。 2. 1.6工程完工后,配合本项目工程的结算工作,汇总相关资料并移交。 3. 甲供物资管理 3.1 接货与卸车

3.1.1项目物资分公司在接到甲方提供的到货预报后,当即向热机公司发出到货预报,便于热机公司进行卸货前的准备工作。 3.1.2 货到现场后,于半小时向热机公司递交“到货通知单”,并对所到货场进行跟踪,查验随实物所附的技术、质量文件及发货清单,同时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验的主要项目有: ——核对实物与货单上的名称、数量及设备铭牌是否相符。 ——核对铭牌。 ——检查设备外部有无损伤、损坏、擦伤、锈蚀、变形等各种缺陷。——充气或充油保护的设备,检查表计的完整和压力的保持,充油充气部分有无渗漏。 ——检查设备防锈、防腐和油漆质量,外表不应有腐蚀、锈蚀等化学损伤。 ——焊接件的表面质量不应有裂缝、气孔、夹渣、漏焊等缺陷。 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卸货。相关文件移交甲方人员收存,并办理交接手续。如发现有车损或到货实物与业务文件(送货单等)容不符时,做好记录并取得运输人员签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卸货,否则拒绝卸货。 3.1.3卸货时,物资保管员予以监督,严禁野蛮卸货、胡堆乱放、损坏设备,大件设备卸货时通知项目部相关领导及安保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再实施卸车。 3.1.4卸货完毕,保管员对所到货物做进一步清点验收,并在送货清单上注明清点验收的实际情况,未作详细清点的货物不得随意签字。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3865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银发[1998]19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各城市合作银行由当地人民银行转发): 为促进住房消费,支持住房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银行信贷资产结构,我行对《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可在所有城镇办理。 二、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三、各家银行要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加强对此项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对《办法》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报人民银行总行信贷管理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九日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 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让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帖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帖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2020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 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 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 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 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 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 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 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凡施工所需材料,进入现场进行堆放、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为止,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3 管理要求 3.1 一般要求 1、材料的进场、堆放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划定的堆放区进行堆放。 2、现场设专职材料员,材料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 3、材料员及时登记材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 3.2 物资验证 1、进场验证 (1)项目部编制材料物资试验计划,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监理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材料检验由项目部材料员配合试验员完成。 (2)材料到场后,由材料员和相关专业工长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查。 (3)材料到场后核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已封存样品、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送货单等符合,验证质量合格,材料员作好记录,才允许卸货; (4)需复试的材料进场时,材料员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卸货,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一般情况下,项目材料员对物资应全数进行验收,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合同或采购前约定进行,对包装或整齐捆绑物资,材料员按照随机抽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得少于进货数量的5%; (6)验证数量与到货单据不符,采购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到场重新确认后允许卸货,如抽查样品质量、数量与到货凭证或已封存样品质量、数量不符,材料员拒绝收货、标识并填写《不合格物资记录单》; (7)装饰材料的验证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2、厂家验证物资 当需要在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时,项目部技术部、材料部及相关专业工长到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并做好验证记录。 3、进场物资的复试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的适用对象为开具、审核、调配、保管处方的我院医师、药师和相关部门。 一)、公共部分: 1、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2、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住址、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3、处方样式 (1)处方标准根据卫生部统一规定,按云南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由我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分别为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粉红色麻醉、精一药品专用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白色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3)毒性药品使用普通处方。 4、处方书写要求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2)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和我院制定的《玉溪市人民医院药品处方集》通用名名称、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例如复方硼砂漱口水写为“复方硼砂漱口水”,而不写为“朵贝氏溶液”;“复方甘草合剂”不写为“棕色合剂”。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4)书写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效价以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栓剂分别以片、丸、粒、袋(指最小包装单位)、枚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与治理,有效防范和操纵贷款风险,爱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物权法》、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治理指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一般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我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条件 第四条借款人须具备以下差不多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 周岁(含) 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本市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 (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五)具有稳固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该笔贷款 的月支出与收入比操纵在50%(含)以下,或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操纵在55%(含)以下。 (六)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七)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的能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八)同意贷款资金采纳受托支付方式,托付我行向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 (九)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十)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申请借款的,共同借款人限于配偶、子女和父母;对共同购房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十一)授权我行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形,或同意向我行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十二)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十三)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固的经济收入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三章贷款套数、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第六条借款人应直截了当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七条贷款房屋套数

2016《处方管理办法》考试试题答案

《处方管理办法》试题 一、填空题。(每道题2分,共30分) 1、《处方管理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 ___ 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 员 ____ 、____ 、_____ ,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2、处方包括 _______ 和_________ 用药医嘱单。 3、处方医师的 _______ 和________ ,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 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4、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 ________ 以示处方完毕。 5、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_______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_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 6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_日常用量。 7、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年,医疗用毒性、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为 __________ 年,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______ 年。 8、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___________ 常用量,仅限于________ 以上医院内使用 9、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 、、、”的顺序书写。 10、药师调剂时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 _______ 、正文和__________ 书写是否 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 ___________ 。 11、药师调剂处方时的“四查”为 _______ 、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 。 12、书写中药饮片处方时,有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时应注明在药品 _________ ,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 _______ 写明。 13、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 _____ 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4、除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和 _________ 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15、医疗机构应对建立 _________ 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 测及 ___________,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物资进场验收管理办法

物资进场验收管理办法 1、依据 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北京地方标准 公司与供货商的物资采购合同 公司管理制度 2、控制程序 2.1工程物资指工程实体使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 2.2进场检验:对进场物资进行质量检验,方法可采用对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材料的外观检查,理化检验,无损试验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3施工现场物资的主要管理过程:选样,进场验收,保存,使用。 3、物资选样 3.1项目部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向物资部提供物资的性能指标,并会同监理、甲方同共选样;必要时考察供货商的生产工艺和供应能力,以保证所选样品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3.2按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规定,所选样品报请经监理、甲方、设计(必要时)确认后进行封样保存。选样报审表附后 3.3成批物资进场时,项目部核对样品与成批物资质量情况,并填写物资进场检验记录。 3.4物资经项目部检验后按施工技术资料规程的规定报请监理、甲方现场验收。 3.5所选定的物资样品需要变更时,项目经理部写明书面文件报甲方、监理同意确认,报公司物资部和工程部。未经甲方、监理同意,选定的样品不能更改。 3.6进场物资低于样品质量标准时,项目质检人员应拒绝验收并报项目经理和通知物资部。 4、甲供物资验收 4.1物资进场后由库管员通知项目质检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及与物资相关人员进行物资验收。 4.2 主要检验项目 4.2.1资料检查 供货商应向项目部提供本批次进场物资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按北京市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

4.2.2实物检查 按设计图纸要和采购合同的规定,核验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按供货商提供的物资资料核对物资的技术性能、外观尺寸、外包装与质量证明文件的相符性、产品的日期、强度、环保性能等,并根据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对物资抽样复试。 4.3经现场检验,无质量证明文件的或文件不全的产品视为不合格,质检人员及技术负责人拒绝签字验收,并告知库管员拒绝收货。 4.4经现场检验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国家及北京地方标准规定、采购合同的要求,质检人员及技术负责人拒绝签字验收。 经现场质检人员及技术负责人检验认为不合格的物资,供货商有争议时可向物资采购人员汇报,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物资验收人员应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办法的各项内容,做到有理有据,不得产生随意性。 5、自购物资材料的验收 现场质检人员及技术负责人同样按以上程序对自购进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的适用对象为开具、审核、调配、保管处方的我院医师、药师和相关部门。 一)、公共部分: 1、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2、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住址、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3、处方样式 (1)处方标准根据卫生部统一规定,按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由我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分别为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粉红色麻醉、精一药品专用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白色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3)毒性药品使用普通处方。 4、处方书写要求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2)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和我院制定的《吴氏医院药品处方集》通用名名称、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例如复方硼砂漱口水写为“复方硼砂漱口水”,而不写为“朵贝氏溶液”;“复方甘草合剂”不写

最新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个人购买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ⅩⅩ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贷款(不含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下同)是指ⅩⅩ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的贷款。 第三条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坚持“集中经营、精细管理、控制风险、有效发展”的原则,并纳入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管理。 第四条按照交易性质划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一手住房贷款、二手住房贷款。 一手住房贷款是指贷款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二手住房贷款是指贷款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售房人通过交易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并可以在房地产三级市场再次交易的住房)的贷款。 第五条个人住房贷款归入“个人住房贷款”会计科目核算,按交易性质在信贷管理系统录入相应贷款类别。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ⅩⅩ银行各级机构办理的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中的自营性贷款部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七条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在中国拥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人。 第八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信用状况良好; (四)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 (五)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 (六)原则上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担保; (七)ⅩⅩ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应根据借款人所购住房的建筑面积、单位价格、成新率以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手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购住房成交价格的80%,二手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购住房成交价格、评估价格两者之中低者的80%。任何情况下,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均须符合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 第十条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70年;借款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应增加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符合要求的连带责任保证人或增加共同借款人。 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日不得晚于抵押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日。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应在1年以上,但总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利率规定,可以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固定加浮动利率(混合利率)方式。 第十二条对符合总行规定,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 住房贷款,可实行利随本清或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期限在1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应实行分期还本付息。 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周期可以为一个月、三个月或总行规定的其他周期。 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可以为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等比递增、等比递减、等额递增、等额递减或总行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个人住房贷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前,应按照《中国ⅩⅩ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设定阶段性担保。一手住房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试题 一、填空题: 1.《处方管理办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处方书写,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处方书写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要在修改处签医师(全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开具。 3.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处方已达 (5)种药物且正文无空白处时可省略斜线。 4.一些临床诊断对心理产生影响的疾病或涉及患者隐私的疾病等,可使用(标准疾病)代码。 某些疾病在首次门诊或急诊(不能确诊)时可写某症状待查。 5.儿童患者到急诊科或其他临床科室就诊时,要使用(儿科)处方。 6.医师处方时,须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7.只有(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可将麻醉药品注射剂(带出医院)使用。 8.执业医师经有关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分别在本院(开具麻、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但不得为自己开具xx、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9.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癌症病人慢性疼痛不提倡使用(盐酸哌替定(度冷丁))。

10.苯二氮卓类药物具有(抗焦虑)、(抗惊厥)、(肌肉松弛)、镇静和催眠等作用,主要适应证(焦虑),还有失眠、惊恐发作、癫痫、酒精戒断等。 11.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 12.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要使用法定剂量单位。以(克(g))为单位时可以略去不写,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须注明药物(浓度)。 二、选择题: 1.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于(B )实施。 A. 2007.1. 1B. 2007.5.1 C. 2007.4. 1D. 2007.10.1 2.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C)原则。 A.安全、经济 B.安全、有效 C.安全、有效、经济 D.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施工现场人员 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人员入厂管理制度 入厂人员必须自备安全帽,如因故未携带安全帽可在门卫处借用,并交纳50元押金,出厂时将安全帽返还门卫,由门卫将押金退还。安全帽如丢失或损坏,押金则作为赔偿款不予退还。 在施工现场长期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胸卡,凭胸卡入厂。 临时来厂办事人员必须在门卫处办理相应的登记,并经门卫与办事部门联系验证后方可放行。 上级领导检查或者参观,各参建单位接待部门应提前到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备案,凭接待胸卡进出厂门,也可由接待人员凭胸卡带领集体进出厂门。 特殊时期应依据特殊的管理规定、办法执行(如火灾、事故、疫情、重大活动等)。 无胸卡或未经验证登记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进出人员严禁攀爬场区围墙(围栏)和厂区大门。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照提示牌指示从主道路通行,严禁擅自穿行各施工区域。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流动吸烟,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吸烟。 严禁赤背、穿高跟鞋、拖鞋、露脚趾后脚跟的凉鞋、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严禁在厂区随地便溺。 酒后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参加各种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注意各类警示、提示牌,远离危险区域。 2.车辆入厂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办公用车辆必须按要求办理“车辆通行证”或“特别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必须经门卫查验后方可通行,“特别通行证”可免检通过。 临时来厂的车辆必须在门卫办理相关登记和抵押驾驶证手续,并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临时车辆通行证”在车辆离场时必须退回门卫。 “车辆临时通行证”由门卫负责办理,办理时要求登记来厂事宜、相关联系人、车牌号,经与相关联系人验证并抵押驾驶证后,发放相应的车辆临时通行证。 无相关车辆通行证件的车辆严禁入厂。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应按照门卫指示停放到指定位置,门卫人员不负责对自行车、摩托车进行保管。 客运车辆必须由#1门(进厂大道门)出入,货运车辆及工程作业车辆必须由#2门(混凝土搅拌站大门)出入。 所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行驶,限速为15公里/小时。 3.物资器材出厂管理制度 物资、材料出厂必须按要求办理物资器材出门证,出门证在承包商内部的审核按照承包商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并加盖承包商公章后,到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由相关主管进行审核,最后由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盖章后方可使用。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保证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到收回期间内贷款日常管理、贷款档案管理及其他有关贷款管理。 本办法所称管户信贷员指从事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构办理的与个人住房和个人商用房有关的各类贷款。 第二章贷后检查基本要求 第四条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情况; (二)借款人有无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 (三)借款人品行、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 (四)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 (五)抵(质)押物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 (六)期房项目工程进度、抵押预登记和正式登记落实情况; (七)有关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有无与法律、法规和制度相抵触,需要变更、修改和补充的; (八)贷款资产风险程度、变化情况及趋势; (九)其他关系贷款人债权实现和保障的内容。 第五条贷后检查方式: 正常类贷款可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采取全面检查方式。 第六条贷后检查时限(间隔期): 贷款发放后,主管信贷员要及时向管户信贷员办理贷款档案移交手续并介绍借款人的有关情况。管户信贷员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取得联系,建立固定联系方式。 关注、次级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1个月,下同)不少于1次(含); 可疑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不少于2次(含);损失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2期1次。 对于发生突发性、严重性问题的贷款应随时检查。 第七条贷后检查程序: (一)对违约贷款通过电话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 (二)根据借款人违约情况,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形态; (三)对借款人违约行为提出催收贷款或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四)登记贷后检查台账,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第三章贷款风险的识别与判断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

医院处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所称的处方,是指由我院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科室及其人员。 第三条医务科、药械科负责全院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实施。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处方标准、格式严格按国家、省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处方用法中不得使用“遵医嘱”等字句。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开具。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能够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不得自行编制及使用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处方中有规定作皮试的药品时,医师需在相应药品名称前注明皮试结果,或“续用”。 (六)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不能填写“成”、“婴”、“幼”、“新生”等,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七)西药和中成药能够分别开具处方,也能够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八)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九)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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