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国际法
国际法

题目1/20

国际法学可以分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

?A国际经济法

?B国际金融法

?C国际贸易法

?D国际战争法

解析

正确答案:A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是国际法学的三大分支。故正确答案为A项。题目2/20

国际法主体是指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的参加者,它具有以下哪项特征?

?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

?B具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

?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

?D以上皆选

解析

正确答案:D

A、B、C项中的内容属于国际法主体应当具备的三个要件,故均属于其特征。D 项为本题正确答案。

题目3/20

目前,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最高的一体化组织是()。

?A欧盟

?B北美自由贸易区

?C东南亚国家联盟

?D亚太经合组织

解析

正确答案:A

欧盟是当今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联合体,故本题答案为A项。

题目4/20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础和核心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原则。

?A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

?B一国制定的

?C联合国确认的

?D发达国家认可的

解析

正确答案:A

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各国公认的,且社会普遍接受并具有普遍意义的。A项正确。

题目5/20

下列哪个组织不属于国际经济组织()。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B世界银行

?C世界贸易组织

?D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解析

正确答案:D

国际经济组织是为了共同的经济发展目标而成立的,D项目标不在于发展经济。答案为D。

题目6/20

下列哪方面不是国际贸易法的调整范围()。

?A国际货物贸易

?B国际投资

?C国际技术贸易

?D国际服务贸易

解析

正确答案:B

国际贸易法是调整不同国家之间商品交易关系及附属于这种交易关系的其他关系,即国际商品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与结算、调解与仲裁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因此,A、C、D项均属于该部法律的调整范围,B项为本题正确答案。

题目7/20

我国不征收下列哪一类关税?

?A出口税

?B进口税

?C过境税

?D反倾销税

解析

正确答案:C

过境税是对外国经过本国国境运往另一国的货物所征收的关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过境税,我国也不征收过境税。故本题答案为C项。

题目8/20

下列哪个机关有权决定同外国缔结条约?

?A外交部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消费者协会

?D居民委员会

解析

正确答案:B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答案为B。

题目9/20

()是欧盟内具有最终决策权和立法权的机关。

?A欧洲议会

?B欧盟理事会

?C欧盟委员会

?D欧盟对外高级代表

解析

正确答案:B

欧盟理事会是欧盟内具有最终决策权和立法权的机关。故正确答案为B项。

题目10/20

下列哪个国家不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

?A中国

?B法国

?C沙特阿拉伯

?D英国

解析

正确答案:C

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有五个: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中国。答案为C。

题目11/20

下列对于《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公约的宗旨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

?B公约核心是确保残疾人享有与健全人相同的权利,并以正式公民的身份生活,从而在获得同等机会的情况下,为社会作出宝贵贡献

?C公约就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合作提出相应措施

?D我国签署了该公约,美国至今未签署

解析

正确答案:D

2009年7月30日,美国签署《残疾人权利公约》,使美国成为第142个签署这一公约的国家。因此,D项的后半句说法错误。本题答案为D项。

题目1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的主权不包括哪个?

?A领海上空

?B领海的海床

?C公海

?D领海底土

解析

正确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的主权及于领海上空、领海的海床及底土。故正确答案为C项。

题目13/20

我国()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A未签署

?B不可能签署

?C已签署

?D无法判断

解析

正确答案:C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的基础上通过的一项公约。因为世界人权宣言内容包括第一阶段的公民和政治权利以及第二阶段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在联合国总部签署了《公约》。故正确答案为C项。

题目14/20

凡是参加世界银行的国家必须是哪个国际组织的会员国?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B世界贸易组织

?C世界卫生组织

?D联合国

解析

正确答案:A

世界银行成立于1945年12月27日,1946年6月开始营业。凡是参加世界银行的国家必须首先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故正确答案为A项。

题目15/20

IMF是哪个国际组织的英文简称?

?A世界贸易组织

?B世界银行

?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D世界卫生组织

解析

正确答案:C

IMF全称为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政府间的国际金融组织。故正确答案为C项。

题目16/20

下列不属于世界银行的组织是()。

?A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B国际开发协会

?C国际投资纠纷解决中心

?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解析

正确答案:D

世界银行集团目前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五个成员机构组成。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独立于世界银行的国际组织。故正确答案为D项。

题目17/20

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在获得20个国家批准加入后,于1990年9月2日生效。1990年8月29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成为第105个签约国。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该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对中国的生效时间是1990年9月2日

?B对中国的生效时间是1990年8月29日

?C是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

?D是我国的非正式法律渊源

解析

正确答案:C

《儿童权利公约》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在中国生效。1992年3月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向联合国递交了中国的批准书,从而使中国成为该公约的第110个批准国。该公约于1992年4月2日对中国生效。该公约的性质是国际条约。在中国生效的国际条约,也是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故正确答案为C 项。

题目18/20

现代社会的人权保护的国际化表现突出,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社会成立的保障人权的专门机构是()。

?A联合国大会

?B人权理事会

?C安全理事会

?D国际法院

解析

正确答案:B

自《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以来,国际社会成立了许多保障人权的机构,其中属于一般机构的有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国际法院、联大秘书长和秘书处,而专门机构包括人权理事会、妇女地位委员会、人权事务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故正确答案为B项。

题目19/20

以下选项不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是()。

?A恐怖主义犯罪

?B战争罪

?C种族灭绝罪

?D危害人类罪

解析

正确答案:A

二战之后,国际社会针对法西斯国家的暴行,建立起国际刑事司法来处置和惩罚那些严重违反人权的国际罪行。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犯罪主要包括危害人类罪、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和侵略罪四种。故正确答案为A项。

题目20/20

以下选项属于WTO法所规范和治理的对象是()。

?A全球生态秩序

?B全球贸易秩序

?C国际政治秩序

?D国际军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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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WTO既是一个国际组织,也是一套国际条约,它的功能主要是对世界各国的贸易进行调整,尤其消灭贸易壁垒,促进世界贸易的增长。可以说,WTO法是世界经济的宪章,它对全球贸易秩序的稳定和促进,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故正确答案为B项。

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考点解析:国际法的理论

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考点解析:国际法的理论 1.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该公司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后,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原甲公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公司合作,将甲公司的14幅摄影作品制成宣 传资料向外散发,乙公司还在其宣传资料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由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甲公司起诉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万元。针对本案和法院的判决,下列何种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 卷一不定项第92题) A.一切国际条约均不得直接作为国内法适用 B.《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可以视为中国的法律渊源 C.《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判决违反 了“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分属不同的法律 体系,法院在判决时不应同时适用 答案:A、C、D 提示:考点是国际公法——基本理论——导论当中的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 在中国适用包括:一是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有三种形式,即采纳、转化、并行;二是国际习惯在国内的适用。本题中体现了国际条约的转化 的问题。A选项之所以错误,因为民商法领域的国际条约在我国国内可以直接优先适用。 解析:法的渊源、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适用 法律渊源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律的不同表现形式,即根据法律的效力来源不同,而划分的法律的不同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依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法/律教'育.网只要我国签署生效的国际条约对我国国家机关、团体和公民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在审理案件时可以直接适用。我国已于1992年加 入了《伯尔尼公约》,因此这一国际公约就成为中国的法律渊源,故A项错误,B 项正确。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和答案

2014年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和答案 国际公法形考作业1: 一、不定向选择题 1.最先把国际法着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是(C)。 A.林则徐B.严复C.丁韪良D.张之洞 2.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ABC) A.国际习惯B.国际条约C.一般法律原则D.联合国大会的决议 3.按照国际惯例,下列条约应予继承的是(BD) A.和平友好条约B.边界领土条约C.中立条约D.道路交通条约 4.国家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的原则是(ABC)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优惠待遇原则 D.互惠待遇原则 5.引渡的程序包括(ABC)。 A.提出引渡请求B.执行引渡C.被请求国审查D.引渡结果的报告 二、填空题 1.在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中起到里程碑作用的两件大事是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和格老秀斯的巨着《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发表。 2.确定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包括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和国际组织的决议。 3.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如下特性: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约束性、适用于一切国际法领域和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4.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人、主权、领土和政府。 5.拒绝引渡的理由有强制性理由和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 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答: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答: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4.庇护答: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但不排除条约规定的或外庇护。 四、简述题 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2)国家合并(3)国家分离(4)国家解体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论述题 1.论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答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讲,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

国际法中海洋法知识点归纳(自己整理 绝对全面)

海洋法 第一节:概论 首先,海洋的上空可以用于飞行。 第二,海洋的表面可以用于船舶的航行 第三,海洋水体本身是大量的生物资源,潜艇也在水体航行,水体还要接受向海洋倾废。第四,海底可以铺设电缆和管道 第五,底层土有是有和天然气 海洋法是关于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知道国家利用不同海域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海洋划分为不同的海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 世纪初,荷兰学者宾刻舒克提出了“大炮射程论”,以确定领海的宽度。 年月日至月日,联合国主持的第一次海洋法会议在日内瓦召开,最后制定了四个公约:《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公海公约》、《捕鱼与养护生物资源公约》、《大陆架公约》。 年月,日内瓦第二次海洋法会议,专门讨论领海宽度问题,未果。 年月日,《海洋法公约》终于生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决议和协议》也在公约生效之日起开始临时适用 第二节:基线 一、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 基线(起算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是内水、向海的一面是领海。 基线是测算领海宽度、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起算线。 正常基线(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推到离岸最远的那条线)多适用于那些海岸比较平直的情况。 直线基线(沿岸向外突出的地方和沿海岛屿上选定一系列的点,将这些点之间连接起来划出的一条线)适用于海岸线曲折的地方。 为适应沿海国不同的情况,《公约》海规定沿海国可交替使用以上各条规定的任何方法的确定基线。

二、群岛基线 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睡眠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岛屿的海域应按照《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 所有的岛屿不论其面积大小都可以有自己的领海,而且岛屿拥有其领海的前提条件并不是它必须被人占领。 群岛国可以划定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最外缘各点的直线群岛基线。群岛国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宽度从群岛基线量起。 群岛基线划定规则: 、应当包括一个主要岛屿和一个区域,陆地水域比为:到:之间; 、基线长度不应超过海里,最长不超过海里; 、不应在任何位置偏离该岛的一般轮廓。 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 群岛基线划定的范围为群岛水域(群岛水域不是内水)。 群岛国可按照规定划定自己的内水。 群岛水域通过分为“无害通过制度”和“群岛海道通过制度”,所有国家的船舶都享有通过除群岛内水外的无害通过权。 群岛国可在其水域内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空的空中航道,即“群岛海道”,所有船舶和飞机都有权通过这些海道和上空,这就是“群岛海道通过权”。 群岛国制度是一种不同于内水和领海的特殊制度。 三、海湾 海湾的概念 国际海洋法山的海湾与地理上的海湾有不同的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水曲都是海湾。 水曲曲口宽度为直径划一个半圆,如果这个半圆的面积等于或少于水曲面积,该水曲即构成海湾。反之则不构成海湾。 湾口不超过海里的,为领湾,是内水。超过海里,直线基线应当划在海湾内;如果超过海里,但是被直线基线包围的,该海湾仍是内水。 历史性海湾的概念 历史性海湾,是指那些湾口超过海里,但历史上一向被认为是沿海国内水的海湾。 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普遍以有关国家长期在此行使主权,并且周边国家默认这一事实为根据。我国的渤海湾也是历史性海湾

2017年最新电大 国际法作业 (1)

1. 以下哪几项关系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BC B. 中国与美国的关系 C.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关系 2.在近代国际法形成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事件包括( ABD ). A. 威斯特伐里亚和会的召开 B. 《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 D. 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3. 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选项包括( BCD)。 B.国际惯例 C.一般法律原则 D.国内判例 4.国际法的特征包括ABD A. 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B. 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特别是国家间的协议 D. 国际法依靠国家采取单独和集体措施得到强制执行 5.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有几种学说?(ACD ) A 国际法和国内法平行说 C 国际法优先说 D.国内法优先说 6.传统国际法学界在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上所形成的主要学派有( ABC )。 A. 格老秀斯派 B.自然法学派 C.实在法学派 7.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新自然法学派提出了( BD )。 B. 社会连带学说 D. 规范法学说 8.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新自然法学派提出( AC )。 A.社会连带学说 C. 规范法学说 9.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的学者包括( BCD )。 B. 奥本海 C.李斯特 D.宾刻舒克 10.各国在使国际法在其国内适用的方式上一般采用的方法是( AC )。 A. 采纳 C. 转化 11. 我国在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上的总的原则是( ABCD )。 A. 严格履行国际义务 B. 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条约优先 C. 条约与宪法不一致时宪法优先 D. 适用国际惯例不得违反我国公共利益 12.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ABCD ) A. 国际法主体的增加 B. 国际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C. 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 D. 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 13. 国际法的直接渊源包括( ABC )。 A. 国际条约 B. 国际习惯 C. 一般法律原则 14. 关于《联合国宪章》,下列哪几种说法是正 确的( ABC )。 A. 于1945年通过并生效 B. 是迄今为止国际上最重要的一个国际条约 C. 截至2001年它有189个缔约国 15.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ABC )。 A. 各国必须遵守 B. 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 C. 适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 16.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是因为 ( ABC )。 A. 国家有国际法上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 力 B.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调整对象 C.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创造者 17. 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 ABC )。 A. 国家 B.争取独立的民族 C.政府间的国际 组织 18. 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件包括:( BCD )。 B. 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C. 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D. 有国际求偿能力 19. 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 ABCD ) A. 居民 B. 领土 C. 政府 D. 主权 20. 下列属于复合国的国家有(AD ) A. 美国 D. 前苏联 21. 下列属于单一制国家的有(CD). C. 中国 D. 俄罗斯 22. 现今世界上的永久中立国有( AC ) 。 A. 瑞士 C. 奥地利 23. 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 下列哪种说法正确的( AB )。 A. 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 B. 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 位的主要依据 24. 下列权利属于国家的基本权利的有: ( ABCD ) A. 独立权 B. 自卫权 C. 平等权 D. 表 决权 25. 国家边界的形成有哪几种情况: (ABC ) A. 历史形成边界 B. 条约划定边界 C. 继承原国 家边界 26. 依照国际法,边界争端应通过( BCD ) 方式解决。 B. 谈判 C. 国际仲裁 D. 国际司法程序 27.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家行为?( BCD ) B. 外交代表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C. 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 D.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28. 某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下列哪些 部门作出的行为被认为是国家行为?ABCD A. 立法机关 B. 行政机关 C. 司法机关 D. 军队 29. 承担国家责任的行为国负有( ABC )的 义务 A停止不当行为 B承诺并保证不重犯 C.补偿 损害后果 30. 下列属于排除一国国际行为不当性的情况 有(ABD ) A. 同意 B不可抗力 D自卫 31. 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 AB )。 A. 国家 B. 联合国 32. 国际习惯形成所具备的要素包括: ( ABCD ) A. 国际法主体接受为法律 B. 国家接受为法律 C. 有一般实践和通例存在 D. 经过系统编纂 33. 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一般可以通过下 列情况得到( ABC )。 A国家的内部行为 B国家的外交实践 C国际组 织的实践 34. 关于国际法的“一般法律原则”,下列那种 说法是正确的( BC )。 B. 它是国际法的渊源 C. 它是各国法律体 系中共有的原则 35. 可以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有 ( ABCD )。 A. 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 B. 国际仲裁庭的裁决 C. 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 D. 国际组织的决议 36. 不干涉内政原则包括( AB )。 A. 一国不得以经济的方法迫使另一国服从 B. 民族自决权不受外国势力干涉 37.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基本原则? (AB ) A. 国际主权平等原则 B. 不干涉内政原则 38.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ABC )。 A各国必须遵守 B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 C适 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 39.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的七 项原则 ( ABCD ) 。 40. 下列属于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与变更 的方式有( ABCD )。 41. 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包括(CD )。 C. 全民投票 D. 恢复领土主权 42.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领土变更方式是现代国 际法所承认的?( ACD ) A美国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娜州 C中国恢复对澳 门行使主权 D德国萨尔区居民投票决定该地区 主权归属 43. 下列哪几项属于限制领土主权的方式 ( AD )? A. 共管 D. 国际地役 44. 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包括( AB )。 A. 国家领土割让 B. 国家领土合并 45. 在被继承国灭失的情况下,被继承国参加 的哪些条约一般不自动地拘束继承国( AB )。 A. 参加某一国际组织的条约 B. 政治性的条约 46. 下列哪些债务不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 ( BD )。 B. 地方债务 D. 恶债 47.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为丙国,下列选项中哪 些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 AB ) A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 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20. 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 极进行( BD ) 。 B. 自由考察 D. 建立科学研究站 1. 各国军舰在公海可拿捕( ABC ) A. 海盗船 B. 从事非法广播的船舶 C. 无国 籍船 2. 领海基线的划分方法包括( AB ) A. 正常基线法 B. 直线基线法 3. 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 件的规定,外层空间( CD )。 C. 探索和利用自由 D. 是人类共同财产 4. 下列属于我国内水的有(ABD)。 A. 琼州海峡 B. 渤海湾D. 上海港 5. 1958年,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 公约包括( BC )。 B. 大陆架公约 C. 公海公约 6. 1958年,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了 ( ABCD ) 。 A. 《领海与舭连区公约》C. 《公海公约》D. 《捕 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

国际法的发展趋势理论

一、国际法的发展历程——国际法的代际演进 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是以国家和国际关系的存在与发展为基础的,国际法的变动与国际社会的发展变化紧密连接在一起,可以说,国际法自产生以来就一直与国际社会同步变动。对于此,詹克斯曾经指出:国际社会是动的社会,国际法是动的法律,它在不断的变动中。我们从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的演化史的角度去探索这种变化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即根源,就可以发现:真正的根源在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国家间相互依存的日益加深使国际社会的利益形态渐次扩增:各国的特殊利益——各国相同的根本利益——(两个以上)国家的共同利益——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世界各个国家为了抓住这个机会为自身谋取这种新扩增的利益,它们彼此之间就不得不重塑其间维持了很久的“旧的”关系,并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合作。由此,促进并推动了国际法经历了三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进化,即国际法的“代际演进”。 (一)第一代国际法——共处法 在国际社会发展史上的17世纪上半叶,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资本主义制度的萌芽的出现和国际贸易的迅速兴起,使得国家间的交流与联系不断的增多;另一方面,“三十年战争”的巨大创伤使欧洲各国彻底从自我满足之中醒悟过来。在这样的国际社会背景下,各国都强烈意识到在确保各国领土完整自治和其内政不受其他国家干涉的基础上实现和平共存是非常必要的,并愿意把各自的特殊利益置于这种相同的根本利益之后。因此,被称为“和战规则”的国际法通过国家间的协议而诞生出来。但鉴于它“主要关注的是国家间管辖权的划分”,并各国企图在相互尊重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分而治之”式消极共存,故称共处国际法。虽然共处国际法奉行的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并以实现国家间和平共处为目的,但它不能真正实现强国和弱国之间的实质意义上平等。 (二)第二代国际法——合作法 国际社会上各个国家之间除了相同的根本利益之外,还有一定的共同利益,而这种共同利益是国际社会产生的基础,并随着国家间联系的加强而不断生长。尤其是在二战以后,科技革命为国际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证,在这种推动作用之下,国际之间的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致使某些国家内部的保留领域转变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事项,就此共同利益空前凸显。世界各国都深刻的意识到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和相同根本利益的实现仅仅靠传统上的“和战规则”是根本行不通的,必须创建一种新的国际规则或是国际合作方式。当时,联合国体系的诞生则标志着国际法正式由共处法发展为合作法。 (三)第三代国际法——共进趋势的国际法 国际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国际法的演进也不可能停止于合作法阶段。冷战之后,特别是当前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以及全球性环境问题和国际恐怖主义不断涌现,这就使各个国家之间逐步拓宽了彼此合作的流域。同时,国际社会的利益形态又经历一次扩增:全球公共利益,即人类共同利益的兴起。要想追求此种范围更加广泛的利益,各国的合作就不能停留在以前的层次上,由此推动合作国际法发生更高层次的演进:从合作国际法发展为“共进国际法”。 二、“共进国际法”概念及其特征 (一)“共进国际法” 概念 易显河教授在《向共进国际法迈步》中具体阐述了后冷战时期的国际法应为“共进国际法”的理由:“国际法在主体、形成、内容以及执行等方面在每一特定时代都展现出一些特定的时代精神:在冷战的顶峰时期,国际法的主题是共处;在缓和时期,是合作;而在后冷战时期的今天,则是共进。…共进?国际法包罗万象,因而是…共同的?;在促进道德或伦理进步

国际法精彩试题及问题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 1.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依据是 A.善意原则 B.国际道义 C.条约必须遵守 D.主权平等[C] 2.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被称为 A.领域管辖 B.国籍管辖 C.保护性管辖 D.普遍管辖[A] 3.1907年,厄瓜多尔的外长提出以宪法程序为承认新政府的条件,这被称为B A.有效统治原则 B.托巴主义 C.威尔逊主义 D.艾斯特拉达主义 4.《南极条约》规定,缔约国此前对南极地区提出的领土要求应予C A.确认 B.放弃 C.冻结 D.重申 5.空间物体发射国应将其发射的物体报告给C A.联合国外空委员会 B.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C.联合国秘书长 D.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6.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B A.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 B.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 C.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 D.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 7.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相关规定,外国航空器在一国领空B A.享有无害通过权 B.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C.享有“两项自由” D.享有“五项自由” 8.根据1969年修订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规定,禁排区是D A.距海岸50海里以内海域 B.距海岸100海里以内海域 C.距海岸150海里以内海域 D.所有海域 9.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A A.国家之间的关系 B.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C.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D.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 10.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国际条约是A A.1966年的《外层空间条约》 B.1968年的《营救协定》 C.1972年的《责任公约》 D.1979年的《月球协定》 11.下列选项中,不可归因于国家的不当行为的情况是B

国际法

国际法 国际法第一章导论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一、国际法的概念和演变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是一个与国内法相对应的法律体系。它是国家间交往中形成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法与国内法二者共同构成了当代人类社会完整的法律秩序。国际法一词准确地反映出了其所覆盖的法律体系的基本特点和主要调整对象。英国法学家边沁最早引入“国际法”一词,后被广泛采用。有人使用“国际公法”(Public International Law)一词来称呼这一法律体系(其传人中国早期,也被称为“公法”),强调的也是其调整国家(政府)与国家(政府)间关系的这种特征。此处“公”的含义与当代有些学者在国内法研究时所使用的“公法”一词中“公”的含义或范围有所不同。从法律体系上看,国际法体系是与整个国内法体系相对应的,而不是与“国际私法”一词所指代的内容相对应。后者的主要内容属国内法范畴,虽然在其内涵和范围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的理解和争议(参见国际私法编)。国际法是国际关系发展的产物。古代社会就有关于条约、使节等方面的一些规则和制度的雏形,但它们是零星的、小范围的和萌芽性的。近代国际法诞生于欧洲,是以独立主权国家兴起为基础的。1643~1648年结束欧洲30年战争的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和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标志着一批近代主权独立国家的出现,成为近代国际关系的起点;同时它确认了国家主权、主权平等的根本原则,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开始。同一时期,荷兰人格劳秀斯发表了《战争与和平法》(1625),第一次从理论上对国际法的规则和基本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论述,并努力使国际法从神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这部著作对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产生了积极影响,为近代国际法学奠定了基础。格劳秀斯因而被称为“近代国际法学之父”。在此后的200余年间,国际法主要在欧洲基督教国家之间适用,并且随着欧洲国际关系的发展而发展。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后,产生了包括“不干涉内政”在内的一些进步原则,对国际法的发展产生 了积极的影响。而以后与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对外掠夺和扩张相适应的诸如“领事裁判权”、“租借地”等规则和制度,则对国际法的进步产生了消极和破坏作用。18、19世纪,国 际法开始从欧洲传到美洲及亚洲的一些地区。中国近代较早运用国际法的人是林则徐,他在广东禁烟时就请人摘译了一些西方国家的法律条文和国际法著作的片断。李鸿章也曾希望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关系适用国际法规则,并专门请人翻译了西方的国际法著作。但当时的西方列强认为,整体上,国际法只适用于西方“文明国家”,其他国家、地区和民族是“非文明国家”或“野蛮民族”,基本没有资格适用国际法。那时的国际法不是整个国际社会的,而仅仅是欧洲列强支配下的国

论联合国对国际法基本原则形成中的作用

论联合国对国际法基本原则形成中的作用 联合国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基础作用,《联合国宪章》基本上确立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表现了当时人们对世界和平和民族独立的美好愿望。除此之外,联合国对国际法基本原则形成的作用也体现在一系列条约文件和具体的实践当中。 联合国成立于二战的炮火之中,,是各国人民期盼和平的最好体现。尽管它在一定程度反映了战后的复杂形势,是各种势力的妥协,但联合国诞生的几十年里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加强国际上各个国家的经济与文化交流,与此同时,联合国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的形成具有开拓式的作用。本文仅对联合国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形成的作用作一论述。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什么,,国际法学界还没有一个大家公认的定义。王铁崖先生认为:所谓国际法基本原则,是那些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应是各国公认的,对国际法具有指导性、基础性作用的原则。 一、《联合国宪章》的基础性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在全世界造成的极大影响,各国人民都为战争付出了深重而惨痛的代价,痛定思痛。在这个背景下形成的《联合国宪章》确立了各国如何相处,如何发展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联合国宪章》的第一条就表达了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各主权国家平等的原则,联合国就是以这个基础建立起来的。第二条则是在第一条发展起来的,因为各国是平等的,因此我们要相互尊重善意的履行义务,保障各成员国的权益。接下来第三条和第四条是第二条的主要内容,即各成员要用非战争手段处理国际争端,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能影响国际社会的平稳发展。再接下文的几条都是对平等原则的补偿的确认。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就是以各成员国平等为核心的,其他的一系列原则都是由此而发展起来的,例如民族自决原则,不干涉内政和禁止使用武力与用武力相威胁原则。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联合国的成立和《联合国宪章》的通过,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各国也越来越注重与别国的关系,国际法真正获得了大发展,处于核心地位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自不用说。 截止目前,《联合国宪章》仍然国际间最重要的的国际法文件。不仅宪章本身构成了普遍接受的国际法的一部分,而且,由于联合国与联合国宪章的特殊地位,因而宪章对其他国际法文件的制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特别是其所述的原则是世界各国通用的、具有普遍意

国际法学习题第1部分 国际法基本理论

《国际法学》习题 第一部分国际法基础理论(教材第一、二、三章) 一、判断题 1.国际法是调整一切国际关系的法律,其中包括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 ) 2.国际法具备法律所具有的共性。( ) 3.国际法有强制性,但与国内法的强制方式不同。国内法由各种国内法院强制执行,国际法由国际法院强制执行。( ) 4.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重大历史意义在于确立了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的原则。( ) 5.国际法的阶级性表现为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的总和。( ) 6.一般法律原则为各大法系所承认者就可作为国际法的渊源。( ) 7.国际法委员会是国际立法机关。( ) 8.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具有普遍拘束力。( ) 9.国家不能以国内法无规定为理由为其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辩护。( ) 10.对英国来说,凡在国际上有效的条约,即使议会尚未批准,也在国内法上有效。( ) 11.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各国在国际关系中必须遵守的原则。( ) 12.《联合国宪章》是会员国必须遵守的,它本身就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 1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当今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 14.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但具有强行性质的原则不一定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 15.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法的其他原则都适用于国际法一切领域。( ) 16.国家必须受国际法的约束,因而必须交出一部分主权,这才可以实现国际合作。( ) 17.一国根据国内法作出的行为,不论是否符合国际法,都属于它的内政。( ) 18.国家主权平等是指法律地位平等,但其政治地位或经济地位是可能不平等的。( ) 19.国家不能在外国法院被诉,但可以在外国法院起诉,外国法院可以接受对该国的反诉。( ) 20.民族自决原则是指民族有权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 ) 二、单项选择题 1、国际法是_______的。( ) A、国际组织颁布 B、联合国大会制定 C、国际交往的实践中形成 D、国际法学者编著 2、国际法渊源是指_______。( ) A、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所产生的地方 B、国际法发展的过程 C、国际法所适用的法律文件 D、国家立法的草案 3、关于国际法的特点的描述,错误的是:( ) A、国际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准国家和国际组织 B、国际法以平等协助为基础 C、国际法独立于国际政治,并不明显受国际政治的影响 D、国际法可以称为“不可裁判的法”、“外交法” 4、国际法的阶级性体现为________。( ) A、各国统治阶级之间的协议意志 B、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 C、各国政府的共同意志 D、各国统治者的一致理想 5、规范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为_______。( ) A、宾刻舒克 B、劳特派特 C、格老秀斯 D、凯尔逊

领土争端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领土争端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一、中国与周边国家领土争端现状 我国当今的领土争端问题主要存有于南海和东海,岛屿争端逐渐成为 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矛盾焦点。南海,在国际上被称为南中国海,因海 洋生物资源丰富,海底蕴藏大量油气资源,导致这一区域成为兵家必 争之地,我国在上世纪就已经在南海划定九段线,确认了海域内诸岛 屿的主权,但因种种复杂原因,我国南海相当一部分的岛屿被越南、 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窃取,九段线名存实亡。不仅仅在南 海存有与诸多国家的领土争端,东海也存有同样的问题,中日钓鱼岛 问题构成了东海区域危机的主要内容,较南海问题而言,钓鱼岛争端 的矛盾更加突出,钓鱼岛自古以来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战后,日本窃据钓鱼岛,妄图将该岛据为己有,我国为保护领土完整,一直进行不懈的抗争。一直以来,我国致力于通过政治协商与谈 判来解决领土争端,我们相信在国际法日益健全的今天,领土争端问 题已经完全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解决。 二、领土主权归属的国际法分析 现今国际上所承认的领土取得方式是先占,即对于无主地的长期有效 占领。很明显,先占成立的前提是该土地属于无主物,如果该地已经 为他国有效占领,则不适用先占。另外,先占的另一个条件是长期有 效的占领,即官方在宣示主权后必须实行有效统治,如果仅仅是短暂 的滞留,则不符合先占原则。如果对我国南海和东海的岛屿争端追本 溯源,我们可以从史料得知,早在明朝时期,中国政府便派遣探险队 登上南海九段线以内的岛屿,对其实施有效占领并宣示主权。钓鱼岛 也不例外,据我国史料可证明钓鱼岛在明朝以前就已经被我国所探索,明代已把钓鱼岛纳入其版图内。另一方面,我们从日本史料得知,在 甲午战争之前,日本特务机构曾派遣间谍到钓鱼岛及其海域周围进行 调查、巡视,同时策划把钓鱼岛划入日本管辖之下,但在一番探查后,日本自己也得出钓鱼岛已经处于清朝统治范围之内,因此日本便打算

法考《国际法》复习题集(第1036篇)

2019年国家法考《国际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 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 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 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1节>国际组织 【答案】:D 【解析】: 联合国作为国际法主体,除能独立参与国际关系,也拥有类似于国家所具备的其他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民事行为。题中该机构的购买行为并不违反国际法的原则和《联合国宪章》,是有效行为,故A项错误。 国际组织是派生的国际法主体,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的。国际组织一旦成立即可独立的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因此,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以联合国名义承担国际义务,不应视为其会员国的行为,故B项错误。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诉讼管 2.添附是国际法中获得领土的一种方式,下列哪种情况构成国际法中的领土添附?( ) A、沿海国在沿海进行围海造田丁程 B、在界河一侧进行人工填河使领土扩展 C、在公海上的珊瑚礁上进行人工建设使其浮出水面 D、在公海中通过人工建设而成的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1节>领土的取得方式 【答案】:A 【解析】: 添附是指由于自然形成或人造的新土地出现而使得国家领土增加,包括河口三角洲、涨滩等自然添附,也包括围海造田等人工添附。人工添附不能损害他国的利益。只有A是正确的。 3.甲国在其专属经济区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并修建了灯塔。甲国军舰在其领海

国际法的概念和渊源

《国际法的概念和渊源》, 作者为我国国际法领域的权威李浩培先生。这样一本很薄的书似乎不足以用来诠释今天有关国际法的相关概念,但是书中有关对于国际法的理解诠释都是作者本人的思索的结果,并且很多东西对于今天的国家法来说依然是正确的,正是由于这种学者独立性的思考,时至今日,这本《国际法的概念和渊源》仍然是学习国际法必读的教材。 李浩培在《国际法的概念和渊源》一书中从权利义务关系的角度出发,引用了几个个人承担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例子,从而说明了个人是部分的国际法主体,同时,我们不难看出,这也与他关于国际法的定义是相一致的。正如李浩培先生所说:“国际法是向前发展的,国际学说也应随着国际法的发展而发展……但是,这里还须指出,我们肯定个人是国际法主体的同时,仍然肯定主权国家是国际法原始和主要的主体,个人的部分国际法主体的地位依赖于各主权国家的意志:由于一些主权国家以条约规定个人具有部分的国际法主体的地位,个人才能取得这种地位。” 但是不管对于国际法的渊源如何理解,或者对于国际法渊源的概念一词的存废有所争议,所有的国际法的学者在论及国际法的渊源时,都毫无例外地引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的规定。该条款规定法律在审判时应适用:(1)一般或特别国际条约;(2)国际习惯法(3)文明各国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以及(4)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的司法判例和各国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虽然该条未提及“渊源”,但它一般被认为是国际法渊源的完整表述。 李浩培先生认为国际法的渊源包括了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国际裁判和学说、单边法律行为、国际组织的决议,并对每一个都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这也是这本书名字的由来,第一章讲概念,第二章讲渊源,虽然没有涵括国际法的全部内容,但是在概念和渊源这两块所做的论述,一直是学习国际法必看的经典。 和其他国际法学者相比,李浩培先生认为单边法律行为也能成为一个单独的国际法渊源,而这种说法在王铁崖先生的书中是找不见的。李浩培认为“独立的单边法律行为作为国际法的渊源,在《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中并无规定。它的效力的根据主要是保护一方对他方意思表示的信赖的一般法律原则(或称为善意原则),但是有时尚有国际习惯或条约作为根据。从而它是国际法的第二位渊源。” 值得强调的是,我们应该将国际法中的单边法律行为与国际关系中的单边主义行为明确区分开来。一般地,国际法中的单边法律行为是在国际法的准据框架内作出的,因而大部分行为是合法的行为,因此一般也是有效的行为。但是,国际关系中的单边主义行为一般是一种国际强权政治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无视国际法准则的非法行为。

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以及国际法的作用

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以及国际法的作用 ----------结合中国法律实践 一、一元还是二元? 关于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上,理论上主要分为一元论和二元论两种学说。但一元论的划分,似乎又有不同。有学者认为,或是国际法从属于国内法还是国内法从属于国际法同属于一元论,二国际法和国内法是属于不同的体系为二元论。1而又有学者认为一元论主张统一的法律概念,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都是同一个法律秩序的组成部分。因此,国际法在国内法实施无需转化为国内法。两种法律发生冲突时,国际法优先。二元论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它们互相独立的存在,互不相关。2尽管对一元论有不同的看法,而且在国内法和国际法冲突时,国际社会上有将国际法置于优先地位的国家,但基本无一国家不管在任何事物上明确地毫无条件的将自己完全置于国家法或者国际法院的管辖内,3也没有任何国家对国际条约或者习惯置之不理,完全遵从本国法。因此,一元论在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因此,在理论上,二元论比起一元论更有合理性。 从中国现行的法律来看,中国奉行的二元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十四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的职权。4《中华人

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的具体事务。5由以上条文可以看出,在中国,国际法只有在被转化为国内法才能适用。因此,我们由此可以推断在中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是处于相互独立的状态。 二、国际法效力优先还是国内法效力优先? 主张国内法优先的学说事实上是原来代表德帝国主义传统的军国主义、权力政策的反动思想,而作为国际法理论并不为西方一般资产阶级的学者赞同。而认为国际法优先在逻辑和理论上说不通,其逻辑的结果是将否定国家主权。6而在国家实践上各国的做法不同。美国宪法规定,经国会批准的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具有同等效力,荷兰规定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而英国和英联邦成员国家对待条约的方式为“转化”,但在国际上,英国参加的条约并不因为英国议会没有颁布法令而对英国无效。7因此,在对于国际法优先还是国内法优先的问题的上,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上确定国际法或者国内法的优先地位。 在我国的法律层级当中,宪法居于最高地位,其次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再次为由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一般法律,之后就是行政法规。从上文的论证中我们可以看出,全国人大常委和中央人民政

21世纪国际法的理论改革论述.docx

21世纪国际法的理论改革论述 一、国际法理论创新的起点在于概念与范畴的建立与创新 国际法的理论建设其任务是艰巨的。当前,我国学术界对国际法理论创新进行研究的学者不多,主要有厦门大学的刘志云教授与徐崇利教授等。他们研究的基本思路是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视角进行国际法的理论建设。其中,刘志云教授发表该方面的相关论文有:《试论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法角色定位》、《论现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研究的三次联结及其影响》、《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与国际法》、《“结构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与当代国际法》〔4〕等。徐崇利教授发表了《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之跨学科研究:历史与现状》、《中国的国家定位与应对WTO的基本战略———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科交叉之分析》〔5〕等论文。笔者认为概念与范畴的确立是一门学科得以成立的基本前提。因此,就研究起点而言,国际法理论建设首先必须寻找构成国际法理论的独特的概念。人的思维工具是由概念、判断、推理组成的,概念、判断、推理的体系构成理论。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判断是对事物情况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而推理则是根据一个或一些判断得出另一个判断的所谓过程。概念、判断、推理三者具有内在联系,其中概念是思维的基础和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知识体系就是概念的体系。因此,国际法理论创新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概念的建立与创新。那么怎样建立这一概念?事实上,理论上的变革不是突然之间形成的,也不是在某一天就能实现的,这一变革是渐进性的形成的,某些迹象、线索与轨迹在现有的国际法研究中已经展现。如公物、公域、准国家、人类共同利益等,这些概念都是国际法所特有的,但目前仍未被充分开发。“公物”一词经常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但与法律上的“公物”有区别,法律上“公物”的涵义比较狭窄,如《上海市财产拍卖规定》第10条(公物的定义)将该规定所称的公物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财产:(1)执法机关收缴的罚没财物;(2)执法机关追缴的依法不予返还的物品;(3)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国家机关认为需要以拍卖方式转移所有权的国有资产;(4)需要以拍卖方式处理的无主物。国际法上的“公物”指南极、北极、月球、公海、电离层上下空间、外层空间的自然资源等以及人类基因组等这些人类的共同财产。南极、北极、月球、外层空间这些地区可以被称之为“公域”。“准国家”这一概念是指国际组织、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这类国际法主体,它们类似于国家,但并不是国家。上述这些概念是从现有国际法研究中抽象出来,含有建立国际法理论的重要信息。但目前尚未未引起国际法人的充分关注,从这一角度而言,国际法事实上已在进行着“悄悄的变革”。范畴已经成为各门科学中普遍使用的一个专门术语。在现代汉语中,范畴一般是指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在具体学科研究中,范畴一般是指那些概括和反映了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概念与范畴相比较,概念具有实际具体性,范畴具有理论抽象性。因而,范畴是比概念更深刻的东西,它更注重于客观事物的本质概括和反映。在国际法上诸如国际法的基本价值是国际法的重要范畴之一。可以说,国际法的基本价值是国际法理论研究之核。那么,国际法的基本价值是什么?和平、安全、人权、正义、秩序等在国际法的基本价值中处于什么地位,具有什么作用?这是国际法理论创新中不能不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 二、国际法理论创新需要运用现有国内法理论,与国内法“接轨”

国际法基本问题综述

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综述 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到国际法的性质问题、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问题、国际法的渊源问题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等等。 一、国际法的性质 国际法的性质问题首先涉及到国际法是否是法律?由此出现了“国际法否定论”、“国际法弱法论”、“国际法无用论”等。 “国际法否定论”的早期代表是17世纪德国法学家普芬道夫,他认为,自然法是国际法唯一的根据,在这个自然国际法之外,并不存在具有真实法律效力的国际意志法或实在法,“此外别无通行之公法,唯有性法,可令万国钦佩”(【美】惠顿. 【美】丁韪良译.万国公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世纪,奥斯汀主张,“法是无限主权者的命令。”(J.Austine,The Province of Jurisprudence determined , London:Weidenfeld&Nichoson,1954,p.184.) “国际法弱法论”。进入现代国际法时期,特别是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废弃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之后,国际法的效用不再完全取决于国家实力的强弱。“国际法否定论”在国际法学界逐渐退出市场。奥本海认为,“必须承认,目前可供强制执行国际法的方法不足——特别包括在司法解决争端方面,没有真正的强制性安排——使国际法与国内法及其可供强制执行的方法相比较,在这方面,肯定是两者之中较弱的一个。”(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

译.奥本海国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7.) “国际法无用论”。无论是“否定论”或是“弱法论”,都可能衍生出国际法无用的结论。“国际法虚无主义”认为,现实国际社会实际上是处于一种分权的无政府状态,不但没有统一的立法机关,也没有任何具有强制力的司法和执行机关。在现实主义者看来,国际法不仅缺乏必要的独立性,而且软弱无力、毫无用处。(刘志云.论现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研究的三次联结及其影响.法律科学.2006(2).) 国际法作为法律的一个部门,与国内法不同,有它的特殊性。王铁崖认为,国际法的特殊性在于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国际法的制定者主要是国家;在国际上,不存在有组织的超越国家之上的强制机关,而国际法的强制实施主要靠国际本身或通过国家的行动。另一方面,国际法作为法律与国际礼让有区别。(王铁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问题,解决的是国际法为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国际法上有各种不同的理论。 自然法学派以维多利亚、苏亚利兹和德国的普芬道夫为代表。该学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在于自然法,如人类良知、人类理性、人类法律意识等。这种观点脱离了国际社会现实,把国际法抽象化了。实在法学派以宾刻舒克和英国学者霍尔为代表,实在法学派否定从自然抽象出来的概念作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认为现实的国家同意或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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