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下)

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下)
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下)

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下)

六、股票期权计划在中国的运用

股权激励机制的重要形式之一是股票期权计划,主要针对公司高管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的激励,快速成长的科技公司大多采用股票期权计划,这也是美国硅谷创业科技公司造就富翁的摇钱树,微软、GOOGLE 都是通过股票期权制造大量亿万富翁。去年在纳斯达克引起轰动的中国搜索网络引擎——百度公司,也是通过股票期权批量制造百万富翁。尽管国外股权激励制度已经取得了迅速的发展,我国股权激励制度却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许多上市公司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以下以中国实行股票期权已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问题进行阐述。

(一)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原理

所谓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内部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或条件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的被授予者可以在等待期结束后至有效期结束前的期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或条件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也可以放弃行使该股票购买权,一般说来,股票期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和偿还债务。

我们假设被授予人A先生在时间N=0公司赠与其N年(等待期)后以约定价格(行权价格)PP购买本公司QP股普通A股股票权利,这样在时间N+t,A先生就可以每股PP的价格购买QP股本公司股票。假设此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为PN+t,则:

1.如果PN+tP,则A先生就放弃期权,期权收益为0,长期补偿收益非正,同时承担声誉损失。

2.如果PN+t>PP,且A先生在N年内没有辞职,则A先生就会行使期权,假设全部行权,则A先生由此获得的不确定性收益(公司对A先生的奖励)为U=(PN+t-PP)·QP。设EN+t为N+t年度的每股收益,rN+t为贴现率,则有:

为了使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与公司发展水平正相关,从期权赠与日到期权行权这段时间,公司每年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都应达到一定水平,否则即使二级市场价格高于行权价格,被授予人也不准行权。

由此可见,期权激励是价格激励,对被授予人只有激励作用而没有约束作用,其获得的公司奖励成为公司长期利润的增函数,在此背景下,被授予人不仅关心公司的现在,更关心公司的未来。其激励的逻辑是:股票期权提供期权激励——被授予人努力工作——公司股价上升——被授予人行权获得收益。由此企业价值最大化成为股东和被授予人的共同目标。

(二)中国实行股票期权计划已取得的进步

中国实行股票期权的主要进步体现在法律的制定,随着新《公司法》、新《证券法》的修订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试行,终于打破了原先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对股票期权没有任何规范性条款的尴尬局面,同时也铲除了约束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迟迟得不到正常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以下主要就我国目前针对股票期权的法律体系展开阐述。

1.期权计划实施标准的完整性

在国外,股票期权计划的制定与执行都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予以限制与指导,股票期权计划中需详细规定的主要条款如图3所示。图3中关于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在我国目前试行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也有了相应的规定,新颁布的《公司法》中也相应修改了部分条款。随着股权激励相关政策的日益明朗,统一的规范标准可以有效避免上市公司在设计自己的股票期权计划时出现混乱的局面,部分上市公司已经公布了股权激励的相关信息,股权激励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大规模使用指日可待。以下是对股票期权计划主要条款内容的概述。

(1)参与股票期权计划主体的资格。国外一般规定只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对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职工在为公司服务了一定的年限之后才能获得股票期权。同时国外一般规定如果某管理者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比例超过10%,除非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一般不能参加股票期权计划。我国目前对参与股票期权计划的主体资格已经限定在“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这就有效避免了股票期权超范围发放,甚至以股票期权行贿的现象。

(2)股票期权计划的有效性。股票期权的有效性是指从被赠与之日起到失效为止的整个时间跨度。国外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以内。幸运的是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也规定了“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从而避免高级管理者们的短期行为。

(3)股票期权的发放额度。各国对股票期权的额度的规定差异较大,如:美国对股票期权的额度没有限制,而香港则规定上市公司认股权(广义范围的股票期权)额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但大部分国家规定个人参加股票期权计划时最多不能超过该计划所涉及证券总数的25%。我国目前对股票期权的发放额度的限制是“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这样规定能够抵制股票期权发放过度。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即由股票期权确定的持有人日后购买股票的执行价格,该价格由薪酬委员会规定。行权价可等于赠与时的市价,也可以低于市价。但是有的国家或地区对行权价格有最低限度的限制,例如:香港有关法律条款规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份与紧接股权售出日前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的80%或股份面值(以较高者为准)。我国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规定是:“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经验告诉我们,这样子做能够有效防止因为行权价格过低导致管理层获取不合理的收益。

(5)等待期的限制性规定。股票期权在赠与后要等待一定时间之后方可行权,自股票期权发出至股票期权行权之间的等待时间为等待期。我国目前也有对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规定,“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从而避免了企业规定过短的等待期而失去股票期权的长期激励作用。

(6)行权日的规定。国外一般规定,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时应避开窗口期,从而避免可能导致管理层利用此便利,在窗口期公布重大利好引导股价上涨。我国目前也有相似的规定:“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7)对除权时期权计划的调整的规定。当公司因送股、转增股、配股、换股等导致股本和股价发生变动时,股票期权的数量、行权价格以及股票期权额度的数量、行权价格都要进行调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上市公司依据前款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从而有效避免上市公司进行调整时采取不合理的方法。

(8)对员工脱离公司时如何处理股票期权的规定。股票期权以激励本公司员工为目的,因此,在员工因辞职、解雇、退休等而终止服务时,其股票期权的行权也要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加速行权(即未行权的认股权可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全部行权)和行权失效。我国规定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

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从而避免离职员工的股票期权的权利、义务归属不明,同时对公司合并与控制权转移时如何处理期权也应有相应规定。

2.行权所需股票来源多样化

为了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股票来满足期权持有者行权的需要。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我国上市公司与学者们已经设计了一些股票来源渠道,法律也根据市场需要相应作出了规定。

(1)回购股份作为股票来源

在美国,股票期权所需股票的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通过库存股票(Treasury Stock)账户回购股票;二是公司发行新股票。库存股票是指一个公司将自己发行的股票从市场购回的部分,这些股票不再由股东持有,其性质为已发行但不流通在外(issued but not outstanding)。公司将回购的股票放入库存股票账户,根据股票期权或其它长期激励机制的需要,库存股票将在未来某时再次出售。

根据我国2006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公司法》第143条的规定:在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同时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11条中也明确规定了回购本公司股票已经成为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的合法来源。因此,在新的法律框架下,我国上市公司已经能够将回购股票作为股票期权计划中正常的股票来源渠道。

(2)以其他方的名义回购

即通过二级市场回购一定的股票供股票期权的持有者将来行权,但此处的回购是以其他方的名义,以其持有部分股票以供将来行权。已经这样做的上市公司有金陵股份以及其母公司上海仪电集团控股。(3)采用股票增值权方式

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股票期权,在该方式下,股票增值权的持有者并不真正拥有公司股票,其收入就是未来股价与当前股价的价格差,由公司支付,如果股价下跌,增值权持有者将得不到收益;而股票上涨时,由上市公司直接支付现金。

(4)发行新股作为股票来源

中国的上市公司也可以采取发行新股来满足股票期权行权的需要,将新股作为股票来源在满足股票期权的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股本,由此用这种方法的局限性也很明显,有待改善:

首先,当允许高管人员选择任意时点行权时,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总股本将随时发生变动,则公司需要每个月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去工商局进行股本变更。因此,为了避免这种事务性的工作,有些公司拟规定高管人员只能在规定的一年一天或两天的行权日行权。但是,这样的规定事实上是牺牲了高管人员自由行权的权利。

其次,每次行权时都需要进行公告。由于高管人员行权时公司的总股本扩大了,根据现有规定,上市公司股本的变化需要及时公告,因此,只有有高管人员行权,按照现行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就得进行公告,因而增加了不必要的程序。

3.取消了高管人员出售股票限制

在美国,高管人员可以在公司有重要信息披露的窗口期以外的任何时间,选择任何价位出售行权所得股票。我国新《公司法》第142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高管人员所持股票在任期内能够出售,为股票提供了流通渠道,从而使股票激励“金手铐”的作用越发显现,很好的为公司留住了重要人才。 4.信息披露制度逐渐健全

从美国等发达国家来看,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时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来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一般来讲股票期权计划的信息披露包括以下内容:

(1)赠与时应当给与披露。公司应当在赠与时就股票期权赠与的数量、行权价格、有效期限、高管人员获赠情况等进行公开披露,并报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

(2)行权日应发布提示公告。行权日到来之前,公司应提前公告。在行权日结束及股票登记完成以后,公司应就行权的数量、行权价格以及高管人员行权情况、股票期权持有的情况进行披露。

(3)定期财务报告中的披露。公司应在年报、中报中披露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情况及高管人员持有的股票期权情况及获得其它薪酬的

数目。国外对这一方面有严格的限定,比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1992年2月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详细披露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当年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以及未行权股票期权价值等信息。除此之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还要求公司提供首席执行官以及其他四位收入最高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既往三年的薪酬情况等。

以上三方面内容,在新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第五章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中也有了相应的规定。信息披露制度的越发完善,也为股权激励在中国的更好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三)中国实行股票期权计划仍存在的问题

1.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致代理问题,即经理人员与出资者潜在利益的不一致性,产生内部人控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内部人控制,即经理层作为内部董事实际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决策活动。由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原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成为股份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人员,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企业的经营决策,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内部人控制一般可以通过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其一是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合一;其二是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其三是监事会成员的构成。从而也就暴露了我国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有一些缺陷,主要表现为:

(1)上市公司两职合一现象比较严重

图4 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两职合一情况表

就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合一问题,吴际莲2004年对2001年沪、深

两市随机的301上市公司进行的统计反映了我国上市公司两职合一的具体情况,详细情况见图4。

图4的统计中将上市公司两职状态分为两支完全分离(内部董事不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及其他部门经理)、两职部分分离(公司内部董事占管理人员人数比重在60%以上)和两职完全合一(公司内部董事占据了全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的位子)。统计结果显示:在沪、深两市301家样本公司中两职完全合一的上市公司有45家,两职部分分离的上市公司有97家,两职完全分离的上市公司有159家,到2001年两职完全分离的上市公司有52.8% ,虽然比1998年改善了许多,但是两职合一的情况在我国上市公司出现比例还是很高的。

(2)上市公司外部董事比例明显较低

董事会成员的构成,是衡量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另一项重要指标。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公司内部人控制程度较高,并且国有股权比重与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呈正相关。根据抽样调查显示,我国设有外部董事的上市公司占样本公司总数的50.52%,其中第一大股东对公司进行完全控制的公司,设有外部董事的比率仅为14.3% 。图5 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比例

1998年研究者以“内部人控制度”对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程度进行分析,发现在其所搜集的406家样本公司中,每公司平均拥有董事9.7人,其中外部董事3.2人,内部董事6.5人,平均内部人控制度为67.0% ,并且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度与股权的集中呈高度正相关,具

体构成如图5。

(3)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受内部人控制严重

监事会是监管公司管理层经营活动的督察机构,以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公平、公正,不偏离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但遗憾的是,由于我国相当一部分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大多数有内部人来承担,检查督察功能较弱。

表2的调查资料部分反映了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受内部人控制的情况。

表2 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控制权分布情况表

股东监事比例过半的上市公司

职工监事比例过半的上市公司

监事情况不详的上市公司

合计

样本公司数量

108

111

3

222

所占比例

48.65%

50%

1.35%

100%

从表2可见,我国50%以上的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控制在职工代表手中,加上上市公司监事会本来实际制衡的力量较弱,因此,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与其他职工在行使股票期权计划中的不合理行为的监督能力较小。

如果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同时又缺乏其他内部监督机构,则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时将面临高管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首先,高管人员有可能为自己发放过多的股票期权。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转制不充分,部分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既是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又是大股东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意味着“自己监督自己”,作为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重叠,扩大董事会控制资源的范围和权限,弱化了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因为董事会的一个职能是协调股东和经理人的利益,监督经理人员,而经理人员一般是“自利”的,按照有利于个人的方式行事。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缺乏发言权,内部人控制十分强烈时,为自己获取不合理的股票期权比例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公司管理层很有可能为自己发放过量的股票期权和制定不公平的行权价格,从而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因此要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自己在上市公司的独特地位,为自己发放过高比例的股票期权。

其次,高管人员向上市公司转嫁风险的倾向强烈。高管人员获得股票期权以后,股价上涨时高管人员通过股票期权行权获益,如果股价下降,高管人员可以放弃行权从而没有实质性的损失。因此,股票期权

对高管人员只有在股价上升时的激励作用而无股价下跌时的约束作用(即高管人员对股价下跌不承担责任),在这种利益机制的诱惑下,高管人员在选择投资项目时会倾向于选择风险大的项目。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体现为高管人员联合庄家操纵股价的冲动加强。在公司内外部监管不严格的情况下,如果高管人员拥有大量公司股票期权,有可能联合庄家,在股票期权授予日打压公司股价,从而获得较低的股票行权价格,在临近股票期权行权日时,如果高管人员希望采取行权并出售的方式,则高管人员有可能配合庄家公布利好,然后拉抬股价获得较高的股票期权行权收益。

2.员工业绩评定标准问题

我国目前有些上市公司对于管理层与普通员工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股票期权没有科学的界定方法,比如,有的上市公司规定如果年底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超过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两个百分点,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就可以获得股票期权,这种界定办法实际上是不科学的,在高速通货膨胀时,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很难获得股票期权;在目前利率一再调低的情况下,该管理者只需要使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72% 就可以获得股票期权,而实际上净资产收益率为2.72%的上市公司连配股权都不能获得。

如果实行全员股票期权计划,则不仅要考核管理者的业绩贡献以确定分配给他们的股票期权,还同时应该考察一般职工的贡献状况,以合理分配股票期权额度。从国外公司的现有方法来讲,对于技术人员以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而言,公司一般在期初制定出以研究项目或部门

业绩为基础的年度计划,在年底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和个人对项目的贡献来评定个人业绩,国外常用的几种员工业绩评定方法包括:

(1)评定量表法(graphic rating scales)

评定量表法是一种最古老又最常用的业绩评定方法。这种方法是把一系列绩效因素罗列出来,如工作的质与量、知识深度、合作性、可信度、勤勉度、诚实度、主观能动性等,同时列举出跨越范围很宽的工作绩效等级,例如从“不令人满意”到“非常优异”。在进行工作绩效评价时,首先针对每一位下属雇员从每一项评价要素中找到最能反映其绩效状况的分数。然后将每一位雇员在各评价要素中所得分值加总,即得到其最终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该方法的好处是可以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

(2)强制分布法(forced distribution method)

这种评价方法的大致步骤为:首先将待评价的雇员姓名分别写在小卡片上,然后根据每一种评价要素对雇员进行评价,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将这些代表雇员的卡片放在相应的业绩等级上。使用这种方法来评定业绩确定股票期权赠与数量比较方便,只要确定各业绩等级对应的股票期权赠与数量,就可能控制股票期权赠与总量。

(3)配对比较法(paired comparison method)

其基本做法是,将每一位雇员按照所有的评价要素与其他雇员进行比较。在运用配对比较法时,首先应当列出一张表格,其中表明所有需要评价的雇员的姓名以及需要评价的各个工作要素。然后,将所有雇员根据某一类要素进行配对,适用“+”(好)和“-”表明谁好一些、

谁差一些,最后,将每一位雇员所得的“+”次数相加,比较各员工获得“+”次数的多少来决定股票期权在员工之间的分配。

而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完整的职工贡献的考核指标体系,很容易在员工之间分配股票期权时出现不公平的现象,从而使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下降。七、案例分析

2007年1月30日,苏宁电器出台了股权激励方案,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稳定中高层管理团队,并且稳定投资者对其未来业绩增长的信心。目前股价虽然高,但其发展后劲将被市场进一步挖掘。

苏宁电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附录,要点如下:1.授予期权数量和对象:拟授予激励对象2200万份股票期权,占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05%,分几次授予。第一次授予的期权数量为1851万份,主要授予公司高管人员共34名,剩余394万份股票期权授予“董事长提名的骨干人员和特殊贡献人员”,该部分名单在07年12月31日才列明具体人员名单。

2.行权价格:首次授予的期权行权价格为公告前一日收盘价66.6元,行权额度上限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20%。

3.行权条件:苏宁电器2006年度的净利润较2005年度的增长率达到或超过80%,且2006年度的每股收益不低于0.9元;2007年度的净利润较2006年度的增长率达到或超过50%,且2007年度的每股收益不低于1.35元;2008年度的净利润较2007年度的增长率达到或超过30%,且2008年度的每股收益不低于1.75元。如表3所示:

表3 苏宁电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阶段

首个行权日

行权期始

行权期止

行权额度

行权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T

T+12

T+30

获授股票总数的20%

06年净利润增长≥80% and每股收益≥0.9元第二个行权期

T

T+30

T+45

获授股票总数的40%

07年净利润增长≥50% and每股收益≥1.35元第三个行权期

T

T+45

T+60

获授股票总数的40%

08年净利润增长≥30% and每股收益≥1.75元

仔细分析苏宁电器的这次股权激励计划,会发现其较之前其他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有明显的几个优点:

1.稳定中高层管理团队,节约人力成本。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质量和数量是决定连锁零售商扩张规模和速度的重要因素之一。苏宁此次股权激励收益对象主要是公司的各个大区老总、管理总部的总监和具有最佳销售业绩的优秀店长。与竞争对手比较,苏宁用无形的期权激励方式稳定了公司最核心的管理团队,防止高级人才的溢出,同时也在零售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适当递补了公司直接的现金支出,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2.稳定投资者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提升估值。苏宁将股权激励中的期权行权条件与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紧密捆绑,未来三年清晰的业绩增长轨迹有效消除了市场之前对其发展的不确定性。可以看到,香港市场对更明确、可持续的业绩增长趋势可以给予很高的市盈率水平,如百盛07年已经达到了40倍PE,而其业绩增长不过是30%,从这个意义上讲,苏宁估值仍有大幅上调空间。

3.形成大股东、管理层和流通股利益的高度一致,减少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短视行为。苏宁电器的股权激励由于分三年来执行,每年只能执行其中的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只有在增加股东财富的前提下才可同时获得收益。此次激励方案将充分统一苏宁创始人、目前中高层管理团队和流通股的三方利益,股权激励的考核体系如销售和利润增

长、存货周转率等指标完全体现了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初衷,公司对其自身长远发展所展现出来的信心并不在于短期的个人利益,而是对股东所创造的长期价值。

4.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把公司的董事也考虑了进去,按照国外惯例,董事一般都直接拥有公司的股份,作为出资方和委托人参与企业治理,一般不参与期权激励计划。而在中国,大多数董事都仅仅作为国有出资方的代表,而个人并不拥有企业的股份,实质上,仍是作为代理方出现在治理结构中,这次苏宁电器的股权激励将董事包含在内,是比较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

但是此次的股权激励计划也存在着几点不足及不尽完善之处:

1.该激励方案没有和资本市场结合起来,仅仅是一种资产性的激励,没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和回报放大作用,略显方案的制定思路狭隘。

2.没有考虑员工的历史价值。对于进入企业不同年限的员工,都以目前的岗位赠与股票增值权,略失公平,可能会增加公司内部员工的矛盾,对整个激励方案的实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八、总结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适值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之际,股权分置改革也正在全面推进,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可以看作是中国证券市场完善制度安排的一个尝试。从制度设计以及监管层的考虑,“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建立对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都是一个规范、健康的市场的基本要求。但《管理办法》的出台并不代表我们的努力已经足够,存在的问题还是很多的,比如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股权激励方式时存在道德风险;在赋予公司更多自由的同时,也放大了管理层的问题等。

中国上市公司目前的公司治理状况,以及监管法规和执行力度的弊端,决定了公司管理层以及大股东先天占有绝对优势的话语权。可以说,如果中小股民的利益不能得到实质性的保护,管理层以及大股东左右公司重大事项的痼疾就不会取得根本改观。在今后即将开始的股权激励时代,大股东以及管理层对公司利益的“合法”侵害有可能会不断发生。

这也许是今后中国证券市场的主要风险所在。

附录

附录: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资料来源和参考文献

1.中国企管网

2.管理世界

3.董事会网

4.人力资源在线免费论文网

5.苏宁电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8.谷书堂李维安高明华:“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实证分析:中

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问卷调查报告”,《管理世界》,1999年第6期,144~151页

9.吴际莲:“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行为与公司绩效的实证研究”,《企业经济》,2004年第11期,221~222页

10.李东明邓世强:“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职能的实证研究”,《证券市场导报》,1999年第10期,27~29页

11.何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8年第5期,50~57页

12.魏刚:“高级管理层激励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经济研究》,2000年第3期,32~39页

13.童晶骏:“关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理论探讨》,2003年第5期,48~51页

14.张俊瑞:“高级管理层激励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相关性的实证分析”,《会计研究》,2003年第9期,29~34页

15.周建波孙菊生:“经营者股权激励的治理效应研究”,《经济研究》,2003年第5期,74~82页

16.汪伟农:《期股(权)激励方案策划与设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

17.张昕海于东科:《股权激励》,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

18.陈文:《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法律事务》,法律出版社,2005年19.段亚林:《股权激励制度、模式和实务操作》,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年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 日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系公司员工,于年月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根据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决定赠与乙方股的激励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商,针对赠与激励股权一事,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

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 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赠股的激励股权。 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增加或减少乙方受赠激励股权的份额。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计算出乙方可分红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股权激励制度与公司治理

股权激励制度与公司治 理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股权激励制度与公司治理 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公司治理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出来。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制公司,都存在公司股东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特别是上市公司更为明显。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的直接矛盾是公司经营者的长期利益与公司股东们的长期利益不一致。由于被自身利益动机所驱使,许多公司的经营者宁愿冒着牺牲股东长期利益和公司长期利益的风险去追逐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由此在现代公司中出现了代理的风险。为了减少或避免这种代理风险,西方国家的经济专家和法律专家设计并创建了经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股权激励制度是以员工(主要是管理层)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员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大程度地保持一致,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而服务的一种制度。 一、股权激励制度的模式 (1)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 (2)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先行支出现金。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股权激励一本通

股权激励一本通 引言: 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世界各国的大小公司为了合理、 高效地激励公司员工,创新激励方式,纷纷推行了各种各样的股权激励机制。 股权激励:极具诱惑的创业机器 已逝的美国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 曾经是“一元CEO ”,年薪仅一美元, 但他手中掌握有企业的股票期权,因此他卖力地工作,让“苹果”重新“红”起来。企业 发展的同时,他也成为亿万富豪。 美国《财富》杂志的数据表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在美国排名前一千位的公司中,有90%的公司对管理人员实行了股权激励。据统计,全球排名前500位的大型企业, 几乎全部实行了股权激励机制。全世界任何我们耳熟能详的企业比如微软、沃尔玛、GOOgle 、联想、阿里巴巴...... 都是在股权激励下快速成长起来,或者经历艰难,通过 股权激励又重新焕发青春的。 在中国,自从20世纪80年代企业第一次推行股权激励以来,已经有几百家上市公司 和成千上万家非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在职分红”和“金色降落伞”,这些词听起来也已不在新鲜。很多企业在推行股权激励后,即令企业高管保持了高度的稳 定性,也让企业业绩实现了飞速增长,其中的佼佼者已经开始和跨国公司比肩。越来越多 的事例证明,股权激励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提升绩效不可或缺的管理工具。 股权激励并非上市公司的专利 我们常说,经营企业就是经营人才,而经营人才,就是经营人才的需求。企业实施股 权激励,是满足人才需求的必由之路。无论是国美、苏宁,还是微软、LBM 、GOOgle 、 对它们而言,股权激励即使一种利益分享的制度,也是一种竞争工具和发展手段。实施股 权激励,企业就有可能踏上高速发展的道路,基业长青;不实施,则会故步自封,让优秀 人才大量流失,企业被一个个竞争对手所超越,最终落到被人收购、兼并甚至倒闭的地步。 也许有人有疑问:前面所列的都是大型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非上市公司、成 长型的企业是不是一样适用呢?答案是肯定的。已上市公司为例讲股权激励,一是因为上 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公开,便于说明问题;二是企业名气较大,更有说服力。虽然非上市公 司由于财务数据的隐蔽性,不太适合作为案例来剖析,但是非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做得好 的数不胜数,其中华为公司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当初任正非凭借着几万元钱,带着几 个人开始创业,如今华为已发展成为年产值上亿、员工将近十万人的企业。在创业初期, 华为没有一分钱的银行借贷,也没有从资本市场获得任何投资,企业发展困难重重,但凭 借在内部实行股权激励,华为最终发展到今天的规模。

2020新版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范本(精编版)

2020新版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范本(精编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65280

2020新版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范本 (精编版) 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_____公司制定、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转让股权、乙方为公司服务一定期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

守: 一、股权转让 出于对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激励人才,甲方授予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以约定的价格认购甲方持有公司的_____%的股权。 二、激励对象的资格 1、同时满足以下人员: (1)为_____公司的正式员工。 (2)截至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公司连续司龄满_____年。 (3)为公司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2、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3、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生效。 三、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公司控制权与股权激励

公司控制权与股权激励 如何留住人才?这是每一个企业家都在关心的问题。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于留住人才、公司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股权激励不能拍脑袋一蹴而就。股权激励本是一件好事,所带来的“好处”很难被衡量,而它一旦产生“副作用”,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件花了钱还不讨好的事了。 什么是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方式,是指通过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有条件的授予公司股权的形式,或者给予其享有相应经济收益的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挥洒热血和青春。 目前实际操作中,使用比较广泛并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股权激励模式包括:股权期权、限制性股权、虚拟股权、期股四大类,其他模式大多是这四种模式的演变和延伸。 1、期权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 2、期股 期股是一种能够立即获得股份分红权的,一般需要强制支付股份对价的,具有更强的绩效考核作用的股权激励模式。 3、限制性股权 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权并从中获益。 4、虚拟股权 公司现有股东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权,激励对象不需要出资,享受公司分红。

上述股权激励的行事方式各有不同,因此具有不同的优缺点,适用的企业也不同。 股权激励有利的一面 1、更好的吸引并留住人才,并调动人才积极性。 企业每个部门都有相应的核心人力资本。授予核心人力资本以股权或期权,能够提供较好的内部竞争氛围,激励人力资本最大限度地供给。同时,由于股权和期权强调未来,公司能够留住绩效高、能力强的核心人力资本。 股权激励计划将被激励对象的利益与企业的盈利捆绑在一起,使被激励对象自发自觉地为企业创造利润,最大化地贡献自己的才智. 2、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并获得利润,有利公司公司长远发展。 外的实践证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经理人的主人意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均会大幅提高,往往能够通过积极的管理有效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并提高利润。从长远上看,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书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 住所: __号码: 乙方: 住所: __号码: 鉴于: 1、甲方系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部分股权。 2、乙方系中华人民 __公民,现于公司担任______一职。 3、甲方另同意将在特定条件下将其持有的公司的一定比例的股权按照原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作为激励。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转让股权、乙方为公司服务一定期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股权激励落地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不能仅仅公布实施方案及与激励对象口头约定,或以劳动合同替代股权激励合同。 中关村在线就是反面例子:公司与若干技术骨干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工作满12个月后可以获得甲方分配的股权8万股。这所谓“8万股”的不清晰约定就成了定时炸弹:公司总股本有都少?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该比例对应有多少权益,权益价值按净资产还是市值核定?获得权益的对价?凡此种种,均没有明确约定,以致最后产生纠纷。 第一条股权转让 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第二条承诺的前提下,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______%股权(出资额人民币______万元,以下简称”受让股权”)按照______比______的价格(合计______万元)根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取得股权的前提 风险提示: 不管怎么讲,激励只是手段,完成公司的经营计划、达到发展目标才是目的。所以股权激励制度和实施方法一定要结合公司的目标达成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本人、本部门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与考核办法来制订和兑现。 离开了这一条,再好的激励手段也不会产生令人满意的激励效果。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为受让方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承诺为公司至少服务______年,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止。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

XXX公司:股东直接提供现金用于管理层业绩激励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3日和3月5日分别公告《股东提供资金用于管理团队激励计划》、《关于股东捐赠的补充公告》,披露: [计划的基本模式] 股东通过捐赠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的激励。本计划将2008年度作为一个计划周期进行考核,2009年根据年度考核满足情况兑现。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55万元,预留45万元对本计划考核期间新入人员以及职位提升人员等进行激励,届时按照本计划要求条款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应机构审议批准授予人员与数量。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在可行权日前向上市公司以捐赠的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业务骨干等。具体包括:…… 还有分(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和业务骨干152人,均为中国国籍,均无本公司股份。共计160人。 [激励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和实施时间]

(一)基本操作模式 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捐赠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若上市公司2008年度内完成兑现条件,公司将于审议通过2008年度报告董事会公告后30日内予以兑现。(二)实施时间本计划实施时间不超过1年半,即2008年-2009年6月30日。其中:2008年度为考核期即等待期;2009年6月 30日前为兑现期。 [激励对象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资金总额为1500万元,本次分配1455万元,预留45万元用于职务升降、人才引进、重大贡献等情形。预留45万元的分配经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后实施。所有分配方案需经监事会核实。 此次授予的1500万元之分配基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激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及其绩效表现确定。本激励计划参考2008年所在职务为对应的标准,职务变动从变动次月计算。标准及目前确定的人数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职务人数人均(万元)合计(万元) 一、董事 1 80.00 80.00 二、高管人员7 64.00 450.00 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等152 6.10 925.00 合计160 1455.00 分子公司经理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制度中关于分子公司业务性质、业

小公司股权激励方案(1)

小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1.1建立共享平台,实现个人价值,建立与企业发展的共同体; 1.2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 1.3有效保留内部核心骨干和吸引外部人才; 1.4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使员工具有真正的主人翁精神,自动自发地完成本职工作。 2.定义 2.1.本公司 本文中指的*****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2.2.股东会 本文中指的是*****科技公司的股东会,以下简称为股东会。 2.3.董事会 本文中指的是*****科技公司的董事会,以下简称为董事会。 2.4.公司的会计年度计算周期: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时间 于2019年开始实行超额利润奖金和在职分红激励,在第四季度完成员工持股公司注册登记、*****科技公司股权变更,2019年第一季度完成第一次在职分红转注册股方案的落实,以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员工持股公司股权变更 4.总股本 4.1.将公司注册股增资并虚拟成8000万股,每股2元。成立员工持股公司和创始股东持股公司,由在职团队成立员工持股公司,授权可认购的股份额度为1000

万股,同时增发1000万股在职分红股(虚拟股),分配给核心成员。 5.激励对象及激励方式 详见《*****科技公司股权激励试算表》 6.利润分配机制 6.1.公司每年利润的40%留用于企业的发展,60%作为可分配利润,用于注册股和在职分红。 6.2.在职分红股与股东享有同等分红权利,分红比例如下: 在职分红公式见《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超额利润奖金激励 1.超额利润激励对象 超额利润奖金激励的对象为公司全体间接人员(不拿加班费的人员),以核心成员、部门或子公司为核算单位,部门内部奖金发放方案由各部门根据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制定并报总经理室批准后执行。 2.公司利润目标: 公司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及资金的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账面资产每年增值30%的原则设定未来三年的最低利润目标,即2019年账面利润(扣除业务团队奖金后)保证值为2000万。低于2000万的,公司全体不享受超额分红奖金;此账面利润低于1000万,公司全员不享受在职分红,但公司视当年经营的实际情况给予部分人员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金,金额为0-3个月工资。 3.超额利润奖金比例 3.1.所有的超额利润奖金额度按照岗位价值评估确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比如考虑工龄因素、岗位特性等。 3.2.岗位价值评估由公司统一组织, 按照IPE评估法结合海氏评估法进行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方式讲课讲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方式 一、股权激励的含义和现行法律规定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权(或股票)为标的,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权激励的方式一般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以及股票增值权和虚拟股票等。 在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一方面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股东和经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通过改变高管的薪酬结构,加强高管薪酬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联程度,使其分享部分剩余索取权,分担经营风险,才能形成对高管的有效激励,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和公司价值。 在《公司法》修改以前,我国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时,一直受困于公司设立时不能预留股份、禁止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不允许高管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问题。新《公司法》扫清了这些法律障碍,规定了授权资本制度,允许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奖励给员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在任职期内有限度地转让其股份,从而解决了激励股票的来源问题和激励收益变现的问题。 为弥补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中对股权激励规定的空白,促进我国公司股权激励的发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资委、财政部发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述规定允许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尤其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这两种发展较为成熟的工具予以较详细的规定,并对实施条件、程序和操作要点进行了规范。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的特殊性 如前所述,我国已经对上市公司如何进行股权激励做出了规定,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依然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实践中,大量的有限责任公司,尤其是科技型、创业型企业有强烈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愿望,却不知如何选择行之有效的股权激励方式。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规定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上市公司是公开性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严格参照上市公司的规定来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 (一)资本股份化问题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3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020最新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范本((模板))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 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____ 司制定、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转让股权、乙方为公司服务一定期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股权转让 出于对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激励人才,甲方授予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以约 定的价格认购甲方持有公司的_______ 的股权。 、激励对象的资格 1、同时满足以下人员: (1) ________ 为司的正式员工。

(2)截至____ 年―月—日在 _________ 司连续司龄满______ 。 (3)为公司____ 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2、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3、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生效。 三、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1、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 ________ 司原股东出让股权。 2、数量:______ 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 _________ 的股权。 3、分配 (1)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 四、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1、有效期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______ ,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 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

2020年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及经典案例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及经典案例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下,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逐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和约束机制已势在必行。 一、股权激励概述 目前,境内外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颇多,究其实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益结算为支付手段,一类是以现金结算为支付手段。顾名思义,权益结算类即最终落实到员工手上的是公司的股权,这类股权激励的主要模式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干股,获得股份的员工享有分红权、所有权、表决权、转让权,股份来源可以是原始股东让渡,也可以是增发;而现金结算类即最终落实到员工手上的是现金,这类股权激励的模式主要为股票增值权和虚拟股票,员工仅享有增值权或分红权。 二、股权激励模式介绍 1、干股

干股指激励对象虽不实际出资,但却因为奖励/赠与而获得的公司股份,它是民间的一种股权法律制度创新。从法律意义上,干股股东是有实际出资的,只不过其出资是由公司或者他人代为交付的。 干股具有5个特点:(1)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2)干股的地位要受到无偿赠予协议的制约;(3)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4)干股一般用来激励;(5)干股股东属于股东名册中的股东,而不是隐名股东或被代持股东。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第五条,干股是登记在册的股东,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受公司法和民法保障的协议行为。 2、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指激励对象被赋予在未来特定的时间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有4个特点:(1)期权为看涨期权,即公司股价在高于行权价的条件下,激励对象行权后才能获利,如公司股价低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选择不行权;(2)期权是有价值的,但期权是公司免费赠送给激励对象的;(3)期权不能转让、赠与,但可以继承;(4)激励对象获得股票必须通过“行权”。 股票期权涉及授予日、行权条件、等待期等概念。授权日即公司将期权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日期。行权条件可以分为业绩条件和非业绩条件,业绩条件就是指公司在未来必须达到事先约定的水平,激励对象才能行权,比如年净利增长率;非业绩条件就是与公司业绩无关的条件,比如公司需要达到约定的市值条件,激励对象才可以行权。等待期即期权在授予后,不能立即行权,必须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开始行权。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解析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解析 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成为企业的基本特征,同时也导致了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由此,如何妥善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也成为当前理论界讨论的热点,其中在学术界和各国企业中应用较为广泛的就是股权激励机制。 股权激励机制即经理股票期权制,又称激励性股票期权,即在未来的某个时候,通常是从赠予之日起10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股权激励机制有效地调整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积极性,限制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有助于确保代理人的行动方式能够与委托人的目标相一致。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股票期权作为对公司经理人及员工的激励措施,并取得相当大的成功。据统计,目前美国45%以上的上市公司采用了股票期权计划,其中前500家大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比例在90%以上。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也逐渐采用了股权激励方式。从首次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时间来看,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出台激励案例的公司十分有限。2006年披露激励方案或意向的上市公司骤升至106家,2007年因相关监管政策调整的因素全年仅有23家上市公司推出激励计划,201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推出又掀起一个小高潮,88家上市公司先后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或意向,沪深两市有40家上市公司推出了激励方案,其中12家获股东大会通过,7家开始顺利实施。在相关的243家上市公司中,除88家披露的是激励意向,其余155家均正式推出了激励方案,这其中公布预案的有49家,已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有22家,进入实施阶段的有40家。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安排因企业而异,只要在操作细节上稍加变化,就可以变化出很多种模式。目前常见的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业绩股票。业绩股票是指公司用普通股作为长期激励性报酬支付给经营者,股权的转移由经营者是否达到了事先规定的业绩指标来决定。业绩股票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激励对象在以后的若干年内经业绩考核通过后可以获准兑现规定比例的业绩股票,如果未能通过业绩考核或出现有损公司的行为、非正常离任等情况,则其未兑现部分的业绩股票将被取消。

合肥国祯医药股权激励协议(方案1)

编号: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肥国祯医药股权激励协议(方案 1) 方: 方: 期: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冋遵守的贵任与! I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I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证号: 地址: 电话: 为使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 紧密地结 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甲方白愿将其所 持有的合肥国祯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国祯医药)部分股权授予乙方,作为对 乙方在国祯医药勤勉工作的奖励和激励。为明 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 下协议: 、定义 1. 虚拟股权:指国祯医药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 是指 国祯医药 在工冏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孚有参与公司年 终净利润的分配权。 2. 分红:指国祯医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 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甲方拥有国祯医药"权,现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决定将其拥有的国祯医药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 联系

股权以虚拟股权的形式授予乙方。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权不变更国祯医药章程,不记载在国祯医药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国祯医药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国祯医药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使得国祯医药如实向乙方通报国祯医药年度税后净利 润,并能实现国祯医药每年对股东分红。 2、乙方应实现国祯医药年度制定的业绩指标,为国祯医药项目提供建 议、创意、创新。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的内 容。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国祯医药实现IPO发行,乙方可以按比例将分红权转化成公司股票 2、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3、国祯医药解散、注销的,本协议白行终止。 4、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协议白行终止。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 系的;

股权激励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为例

股权激励制度发展历史悠久,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在国外被广泛应用。中国金融业起步晚,虽然近些年股权激励在我国得以快速发展,但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导致股权激励制度在公司的实际应用中产生了许多问题。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进一步发展,股权激励渐渐成为公司的重要机制,对减少公司的代理与监督的成本、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以及为公司妥善解决在治理方面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股权激励制度,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本文以股权激励相对完善和成功的华为公司为例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华为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背景、现状、以及实施后对公司的影响,做出归纳总结。希望能够对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公司提供参考,促进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 关键词:股权激励华为公司公司治理 Abstract Equity incentive system has a long history, as early as the last century in the 1950s was widely used in foreign countries. China's financial industry started late. Although equity incentive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the relevant policies on equity incentive are still not perfect, resulting in many problems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equity incentive system in companies.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and further development, equity incentive has become the important mechanism of the company,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reduce the cost of agency and supervision, improve the work efficiency of employees,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mpany and properly solve the problems in governance for the company. For equity incentive system, and a lot of research on domestic and foreign scholars, based on the equity incentive is relatively perfect and successful study of 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 as an examp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ompany equity incentive background, status quo, and the influence of after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mpany, to make generalizations. It is hoped that 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companies that implement the equity incentive system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equity incentive in China. Keywords:equity incentive HUAWEI company corporate governance

中小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模板新整理版

中小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模板新整理版 合同编号:中小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模板新整理版 目录 一、释义 二、激励计划的目的 三、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五、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六、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依据 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及禁售期 九、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授予程序 十、股票期权的行权行件及行权程序 十一、预留股票期权 十二、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十三、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十四、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十五、激励计划与重大事件的间隔期 十六、关于本计划修订程序的说明 十七、附则 一、释义 (略) 二、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___________________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团结一致发展公司,从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实现更大幅度增值的前提下,根据收益与贡献相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3、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可编辑)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可编辑) 精选资料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下载()(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甲方:住址:联系方式:乙方:住址:联系方式:公司制定、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转让股权、乙方为公司服务一定期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风险提示:股权激励方案落地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不能仅仅公布实施方案及与激励对象口头约定或以劳动合同替代股权激励合同。 中关村在线就是反面例子:公司与若干技术骨干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工作满个月后可以获得甲方分配的股权万股。 这所谓“万股”的不清晰约定就成了定时炸弹:公司总股本有都少?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该比例对应有多少权益权益价值按净资产还是市值核定?获得权益的对价?凡此种种均没有明确约定以致最后产生纠纷。 一、股权转让出于对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激励人才甲方授予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以约定的价格认购甲方持有公司的%的股权。 二、激励对象的资格1、同时满足以下人员:(1)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2)截至年月日在公司连续司龄满年。

(3)为公司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2、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3、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生效。 三、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1、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公司原股东出让股权。 2、数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股权。 3、分配(1)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姓名职务获授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比例)占本计划授予股权总量的比例(2)公司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 四、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1、有效期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 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 行权限制期为年。 行权有效期为年。 2、授权日(1)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年月日。 (2)公司将在年度、年度和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 3、可行权日(1)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年后满足行权条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介绍

附件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介绍 一、概念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指控股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或其衍生权益为标的,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形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进行长期性激励与约束的机制。 二、政策依据 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主要政策依据包括:《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暂未发布)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26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148号)等。 三、实施关键点 根据国资委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将实施股权激励的关键要点进行了分析,情况如下:

(一)实施条件。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要求具备6项条件,即:1.公司治理规范;2.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一半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3.内控制度健全;4.战略明确,资产和财务良好,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会计、收入分配和薪酬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5.与激励相对称的约束机制; 6.其他条件。 (二)激励工具。 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具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方式。限制性股票是指将一定数量的股票以较低折扣价格授予激励对象,只有当完成预定目标后,激励对象才可行权并从中获利。 (三)标的股票种类和来源。 标的股票可采取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增量)、回购本公司股份(存量)的方式取得,资金由股份公司自有资金及个人资金支付,股份公司不得对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四)激励对象。 1.股份公司高管,对业绩和发展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可作为激励对象。 2.股份公司国管领导、独立董事、监事,未在上市公司

浅谈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治理的改善

浅谈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治理的改善 研发部郝晓红 随着20世纪90年代海外上市国企的日益增多,在境外投资者的影响下,人们渐渐意识到,股权激励对于企业而言已不可或缺。“股权分置改革”的热烈进行也将“股权激励”政策制定顺势提上日程,06年1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即将成为继“股改”之后中国资本市场上又一场声势浩大的重大变革。据美世咨询2006年上半年通过对国内152家优秀上市企业的216位董事会秘书和高层管理人员就“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设计和操作”方面的调研结果显示,约有60%左右的企业正在考虑在今后的12个月内实施基于股权的长期激励方案。而股权激励正是改善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股权激励改善公司治理原因的理论分析 公司治理起源于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只要委托人通过契约赋予代理人一定权利,并通过契约约束代理人执行代表委托人利益的行动,以此获得各种相应报酬,委托代理关系就已形成。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是由于股东委托经理层经营管理资产而形成的。但由于股东和经理层追求的目标不一致,股东希望其所持有的股票价值最大化,经理层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在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的条件下,经理层就会通过隐藏信息、私下行动等方式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这就是经理层的“道德风险”。为了避免经理层产生这种“道德风险”,股东就需要建立一套有效规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和约束经理层行为的规范,从而减少经理层问题,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这就是“公司治理”。由此可见,公司治理的两个关键因素就是监督经理层的绩效和保证经理层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责任。 为了达到公司治理的目的,除了采取监督惩罚机制、权利制衡机制等方式去约束经理层的行为以外,激励也必不可少,良好的激励是经理层努力经营、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动力源泉。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存在,企业在进行激励机制设计的同时,必须做到“激励相容”,也就是说,企业的激励机制应该能保证经理层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其客观效果能够为股东最大化的创造价值。 “股权激励”恰是实现“激励相容”功效的利器。通过有条件的向经理人员授予股权,能够使经理层以股东的身份分享企业增值的利润,承担企业亏损的风险,如此便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理层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了,使经理层和股东的利益追求趋于一致。如此,经理层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便能够站在股东的立场进行思考,在经营的过程中也能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总之,股权激励能够实现股东和管理层“双赢”的局面,并最终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股权激励的几种主要方式 1.管理干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