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制度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制度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民情是一

个民族的惟一的坚强耐久的力量。———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1997:315) 制度分类

最早林梅在《环境政策实施机制研究——一个制度分析框架》一文中指出:社会是由“有字的规则”(即正式制度)和“无字的规则”(如风俗、习惯等)共同构的。诺思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994)一书中,主要强调了制度实施是一个需要耗费成本的过程以及与此联系的制度的不完全性,从而强调了正式制度和非正规制约之间协调的重要性。

权力中心在制定政策以后,通常由地方各级政府来具体执行,而在执行过程中,又会因为政策的不完全性、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等级结构之间的离散性等特征,导致政策走样与“变形”,或是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

政策制定的高度不完全性,也即粗略性,导致现实的政策实施等于实施加上对政策的再界定;(2)经过再制定的政策仍然是不完全的,政策的再制定受到人们对环境的认知差异以及非正式规范的影响;(3)由于人们的认知差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正式规范与非正式规范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与摩擦,实际起作用的是已经发生了变化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正式约束只有在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约束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把制度划分为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只是为了理论分析的方便,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对政策执行的“共同影响”是很难分开的。

事实上,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时候是交织在一起的,各级地方政府经常需要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不断对政策进行再界定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既包括地方政府对政策进行的正常的、合理的灵活处置,也包括对政策进行的不合理变通。变通是相对于原来的制度或政策而言的,它并不是对原制度、政策的全部改变,而只是一种部分的改变,至少在形式上仍与原来的制度与政策保持一致。

非正式规则是影响政策或制度运行的重要因素,政策变通在很大程度上是非正式规则嵌入的结果。

事实上,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正式规则只是决定政府官员行为选择的总约束条件中的一小部分,尽管这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而实际发挥作用的是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非正式规则。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自上而下“一刀切”式地执行政策是很难适用于所有地方的。于是,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各地区或不同利益主体在不违背“上面的指示精神”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或多或少地对中央政策进行了修改或变通处理,制定了新的地方性“土政策”。

诺思(1994)认为,制度既包括国家规定的正式规则,也包括社会认可的非正式规则。从历史发展来看,在正式约束设立之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靠非正式约束来维持,即使在现代社会,正式约束也只占整个行为约束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仍然由非正式规则来约束。

人们对人情关系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正式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刚性,降低了制度权威甚至产生一定范围的制度扭曲,并且助涨了机会主义行为。

政策制定出来之后,由于环境的复杂性和地方政府的能动性,政策实施受到一系列非正式规范的影响,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与摩擦。调查结果表明,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相互交织及其演化尚未越出人文习性的传统樊篱,改变了的正式约束与持续的非正式约束之间

的紧张程度,对社会政策的变化方向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在农村社区,人际关系网络的“差序格局”和在长期交往过程中形成的比较固定的交往人群、家族意识等因素常常会改变正式规则,导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与原定目标的偏离。

《论非正式制度对制度成本的影响》

非正式制度作为制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这种规范作用尽管是非强制的,但依靠内在的自觉自省和外部的舆论褒奖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正如青木昌彦在论述产权制度与习俗的关系时指出的:“如果产权关系来自习俗并与之一致,那它将在人们心目中产生相应的道德判断,只要违犯了规则,不管是习俗还是成文的,都会在人们的心目中产生消极的道德感,如内疚感、耻辱感和焦虑感”[11]相比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对社会成员的规范约束作用具有非外显性的特征,但其作用的发挥却十分稳定持久。

尽管非正式制度不具有国家强制性,不能像正式制度那样对社会行为进行强制性约束,但是,由于非正式制度作为社会运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社会成员的规范作用,常常是以无形的方式表现出来,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内化为社会成员的行为,对社会经济各方面产生间接的作用。

相比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尽管缺乏强制约束力,但千百年沉淀下来的传统习俗、伦理道德却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正式制度安排,并且对社会成员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进而对制度成本产生着种种影响。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综述

制度变迁的方向和目标已经基本确定,关键是如何适应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

进一步细化制度安排的具体内容,并通过不断的结构调整,最终把制度由“条文”变为“现实”。《新制度是如何落实的?———作为制度变迁新机制的“通变”》刘玉照田青

诺思(1994)认为,制度既包括国家规定的正式规则,也包括社会认可的非正式规则。从历史发展来看,在正式约束设立之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靠非正式约束来维持,即使在现代社会,正式约束也只占整个行为约束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仍然由非正式规则来约束。

两者的约束力问题

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变迁形式存在很大差异,前者的变迁包含一致性变量的非连续性、突然的运动,而后者的变迁则具有一种更加连续和渐变的特性。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机制也是不同的。前者是靠法律、权力等刚性手段的强制来保证的,但后者依靠的是传统、社会舆论、行为准则、道德力量和精神追求等柔性手段。当然,非正式制度实施的非强制性,并不意味着它的作用较小或时有时无。一种社会规范一旦形成,其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作用就是稳定的。此外,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实施机制也存在不同。前者包括相应的机构、组织和专门人员等,而后者则显然不具备这些因素。《新制度政治学中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吉嘉伍

制度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安定的状态。民情是 一 个民族的惟一的坚强历久的力量。———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1997:315)制度分类 最早林梅在《环境政策实施机制研究——一个制度分析框架》一文中指出:社会是由“有字的规则”(即正式制度)和“无字的规则”(如风俗、习惯等)共同构的。 诺思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994)一书中,主要强调了制度实施是一个需要耗费成本的过程以及与此联系的制度的不完全性,从而强调了正式制度和非正规制约之间协调的严重性。 权力中心在制定政策以后,通常由地方各级政府来详尽执行,而在执行过程中,又会因为政策的不完全性、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等级结构之间的离散性等特征,导致政策走样与“变形”,或是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 政策制定的高度不完全性,也即粗略性,导致现实的政策实施等于实施加上对政策的再界定;(2)经过再制定的政策仍然是不完全的,政策的再制定受到人们对环境的认知差异以及非正式规范的影响;(3)由于人们的认知差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正式规范与非正式规范之间存在着繁复的相互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与摩擦,实际起作用的是已经发生了变化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正式约束只有在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约束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把制度划分为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只是为了理论分析的便当,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对政策执行的“共同影响”是很难分开的。 事实上,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时候是交织在一起的,各级地方政府经常需要根据地方的详尽情况不断对政策进行再界定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既包括地方政府对政策进行的正常的、合理的灵敏处置,也包括对政策进行的不合理变通。变通是相对于原来的制度或政策而言的,它并不是对原制度、政策的全部改变,而只是一种部分的改变,至少在形式上仍与原来的制度与政策保持一致。

非正式制度的经济学

第三讲非正式制度的经济学 故事1:街边台球 街边台球从上世纪80年代末起流行。台球最早传入中国是在十九世纪清朝末期。解放前,只在大使馆、租界地和北京、上海、广州、哈尔滨等几大城市私人开办的小规模台球厅室,有几张球台。上个世纪80年代,台球这项曾经被视为“资产阶级腐朽生活代表”的运动悄然在中国兴起。伴随着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台球运动以惊人的速度在神州大地蔓延开来。人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两条板凳支起一个台子便成了台球桌,一群男女围在周围玩兴正浓。而这时候,逃学去玩桌球的孩子也开始增多。 街边台球一般在深夜9点半出现,尽管不算寒风刺骨,但依然透着寒意的阳光路上行人已经寥寥。临近年关,附近的夜市已经搬离,连原本热闹的夜宵排档也冷清了不少。一溜店铺过去,门前隔三差五地摆放着几张台球桌,少则三四张,多则七八张,大多数桌边油漆已经脱落,球色有些发黄。有的桌前围着几个人,轮番上阵,一边对峙一边闲话家常;再往前几米的几张桌子上凌乱地滚着几个彩球、横着几根球杆,应该是刚刚经历过一场激战。 一位吴姓老板娘正抱着5岁的儿子一边看场一边看球:“我们的露天球桌都是兼营的,有的兼开电话亭,有的是开洗衣店的,有的摆在自己的小卖铺前,单单经营一项生意不划算。”一旁练球的一位先生说,夏天的时候这样的台球桌很受欢迎,可以一直火到近凌晨时分,一元钱一局的低廉价格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和外来务工人员来此消磨时间。比起在专业球房里玩球的人,露天球桌上打球的人看来年纪的确要年轻一些,不少结伴而来的都是学生模样,打上十来分钟扔下1元钱转身走进了附近的网吧。“冬天的生意是看天吃饭,前两天下雨就根本没法做,一块一块地赚钱,每天平均几十块钱的收入,四张桌子1500一张买来的,到现在半年左右成本已经收回。”吴女士还告诉我们,这样的露天球场阳光路上的几十张桌子并不算大排场,浙师大、秋滨等地的露天球场依托学生和民工消费群体,生意要兴旺得多。 故事1解读 台球:作为一项绅士游戏,最早源自14世纪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 装束:衬衫、领结、马甲、皮鞋。 内涵:从容、得体、优雅。 实质:受两套规则的约束:技术层面的规则、文化层面的规则。

对非正式制度的理解

对非正式制度的理解 经济学院财政班黎春玲S090091 诺斯认为,即使在最发达的经济体系中,正式规则也只是决定行为选择的总体约束中的一小部分,人们行为选择的大部分行为空间是由非正式制度来约束的。由此可以窥见非正式制度重要性。 非正式制度在不同学派的学者那里有不同的称呼和理解,旧制度经济学派称之为“思想习惯”或“精神状态”,比较制度经济学派称之为“自我实施制度”或“自我维持系统”,社会学各流派则冠之以“社会规范”或“社会资本”。不管人们如何称呼,归纳起来,非正式制度无非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或无数次的博弈中逐步形成的日常惯例、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共有信念、精神状态、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或非正式网络,它约束人们行为选择的大部分空间,对人们行为产生更为普遍的影响,既是正式制度形成的基础,也是正式制度有效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它们的实施都不依靠政治力量的强制性,而是靠荣誉,赞美和谴责等社会道德力量来进行约束成员的行为。 非正式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表现形式方面。非正式制度都是无形的,它一般没有正式的形成文字,制成条文,也不需要正式的组织机构来实施,它存在于社会的风俗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之中,以舆论、口谕的方式相互传递,世代承传;第二,实施机制方面。非正式制度不是依靠外在的强制约束机制,而是内在的心理约束,不是依靠外界的压力,而是依靠内心的自省和自觉;第三,形成和演变的过程方面。非正式制度的建立和形成都需要较长的时间,有的甚至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一旦形成就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其变化和演进也是一个相对较慢、渐进的过程;第四,发展的路径性。非正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有惯性依赖,这就是诺斯所提出的路劲依赖。非正式制度的萌芽、生长时一个漫长的过程,但一旦形成则根深蒂固。 非正式制度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定的文化和人类活动的产物,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必将对我们的文化及其实践活动产生一定的反作用。具体表现如下:1,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的基础。在社会的制度结构中,正式制度必须有坚实的非正式制度作为基础,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也就是说任何正式制度要起作用都要得到非正式制度的认可。诚然,两者是相互生成,相互依存和相互补充的。 2,规范作用。非正式制度作为制度的一部分,是一种行为准则。它的规范作用因为本身的不成文性所以具有无强制性。因为它本身存在的非外显性所以具有一定的潜在性。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软”规范作用。然而它的稳固性、路径性以及普遍性在某种程度上也都比正式规则要大。 3,评价作用。非正式规则的评价作用是指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尺度给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合理性进行品评和指导。这种评价明显的带有道德经验性的色彩,也就是说,作为评价尺度的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交往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生活经验和交往习惯的集合体,它借助于某些流传下来的共同道德原则对人们行为的合理性进行道德判断。 4,凝聚作用。非正式制度作为一种观念文化的产物和表现,对社会、国家和各种组织的人们都无时无刻不受影响和感染。生活在同一非正式制度下的人类,有着一定的认同感和亲缘意识,从而表现出来它的一定的凝聚作用。而由于文化基础的不同,生活在不同非正式制度下的人类则具有一定的排他性,这也从反面说明了非正式制度的凝聚作用。

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关系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关系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014 年 10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同月 28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其实质是一个制度变迁与创新的动态过程,包括正式制度的变更与重建和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与发展。其中,正式制度是关键、非正式制度起着重要作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协调或相容是重中之重。法律是最具代表性的正式制度,法律等正式制度的变迁及作用发挥需要非正式制度的支持和配合。非正式制度是经济学研究中的基本理论之一,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关系以及二者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也越发受到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关注。 在经济学框架下研究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关系等问题的意义,可以追溯至经济学的起源。经济学从产生至今就与伦理等非正式制度和政治、法律等正式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起源于古希腊的经济学,当时及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从属于伦理学和政治学,期间也使用过政治经济学的名字。近年来,已有不少学者对非正式制度理论的研究进行了总结或拓展。与既有文献述评的差异在于,作者试图通过对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非正式制度理论的回顾,比较两大理论体系之间的区别,借鉴各自的科学成分,厘清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关系以及二者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创新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的

非正式制度理论,以期为推动我国依法治国等实践活动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经验指导。 1 马克思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以"社会人"为出发点,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制度分析方法是马克思经济学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之一,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从本质上可被看作是一种制度经济学理论。对制度的研究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点,也是特点。他把制度看作一种内生变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框架,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 的逻辑主线阐述人类社会制度的历史变迁。在西方经济学看来,马克思忽略了非正式制度,其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是经济制度等正式制度。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他把非正式制度看作上层建筑范畴,讨论了它们与经济制度等正式制度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1](P26-27)他没有对非正式制度下过定义,但其对经济伦理、意识形态等领域的研究涉及非正式制度的多项内容,在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体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非正式制度的起源和本质 马克思认为,非正式制度先于正式制度产生,习俗等非正式制度起源于人类的诞生,道德等非正式制度形成较晚,它们都伴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 作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类在通过劳动能动的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产生了经常具有集体性质的非正式制度。早期的非正式制度

制度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民情是一 个民族的惟一的坚强耐久的力量。———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1997:315) 制度分类 最早林梅在《环境政策实施机制研究——一个制度分析框架》一文中指出:社会是由“有字的规则”(即正式制度)和“无字的规则”(如风俗、习惯等)共同构的。诺思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994)一书中,主要强调了制度实施是一个需要耗费成本的过程以及与此联系的制度的不完全性,从而强调了正式制度和非正规制约之间协调的重要性。 权力中心在制定政策以后,通常由地方各级政府来具体执行,而在执行过程中,又会因为政策的不完全性、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等级结构之间的离散性等特征,导致政策走样与“变形”,或是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 政策制定的高度不完全性,也即粗略性,导致现实的政策实施等于实施加上对政策的再界定;(2)经过再制定的政策仍然是不完全的,政策的再制定受到人们对环境的认知差异以及非正式规范的影响;(3)由于人们的认知差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正式规范与非正式规范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与摩擦,实际起作用的是已经发生了变化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正式约束只有在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约束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把制度划分为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只是为了理论分析的方便,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对政策执行的“共同影响”是很难分开的。 事实上,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时候是交织在一起的,各级地方政府经常需要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不断对政策进行再界定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既包括地方政府对政策进行的正常的、合理的灵活处置,也包括对政策进行的不合理变通。变通是相对于原来的制度或政策而言的,它并不是对原制度、政策的全部改变,而只是一种部分的改变,至少在形式上仍与原来的制度与政策保持一致。 非正式规则是影响政策或制度运行的重要因素,政策变通在很大程度上是非正式规则嵌入的结果。 事实上,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正式规则只是决定政府官员行为选择的总约束条件中的一小部分,尽管这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而实际发挥作用的是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非正式规则。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自上而下“一刀切”式地执行政策是很难适用于所有地方的。于是,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各地区或不同利益主体在不违背“上面的指示精神”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或多或少地对中央政策进行了修改或变通处理,制定了新的地方性“土政策”。 诺思(1994)认为,制度既包括国家规定的正式规则,也包括社会认可的非正式规则。从历史发展来看,在正式约束设立之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靠非正式约束来

非正式制度与社会冲突

非正式制度与社会冲突 本文把道德、宗教、礼仪、典籍文化和宗法制度看作非正式制度,分析这些制度对社会稳定的影响。(1)宗教产生的根源是人们对不确定性的恐惧,因此,宗教具有降低不确定性的作用。宗教与邪教之间、宗教与迷信之间,并没有人类理性意义上所能够确定的界限。把各种宗教约束在一个有限的、确定的范围里,使我们的社会稳定地实现现代化。(2)礼仪是人们通过程式化言行交流某种信息,以求得生存环境的秩序化、消除对环境的陌生感、降低环境的不确定性的行为类型。礼仪有可能发挥稳定社会的作用。(3)道德是依靠羞耻感来维持的人们的自律性行为规则。传统社会中道德自律的巨大压力使其成为稳定社会的主要力量。在现代社会,道德所能发挥的稳定社会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4)在较为封闭的乡村社会中,宗法关系支撑着一个稳定的社会结构。只有在乡村宗法关系受到干扰,旧的利益均衡被打破时,宗族械斗才可能发生。

关注乡村社会冲突,不能不关注乡村社会中的非正式制度的影响。相对而言,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在乡村要大于城市,因此,本文论列的非正式制度主要在乡村社会。本文的分析方法主要是经济学的方法。通常,非正式制度也被学者们看作一个社会的文化状态(樊纲,1994)。但一谈到文化,便触及到了学术研究的一个泥坑,因为文化研究领域几乎没有统一的学术研究语言,导致以不同学术语言武装起来的学者经常胡乱战在一起,见不到分晓。到未来,要看哪一个人文学科取得学术霸权,它的语言也就会一统人文学科的天下。但许多问题的讨论显然不需要等到这一天。为避开这一麻烦,本文把道德、宗教、礼仪、典籍文化和宗法制度看作非正式制度,分析这些制度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如果把是否通过国家法律进行规范作为一种制度是否为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制度的依据,那么,本文是涉及的一些因素在某些国家的某些时候也可能是正式的制度,但这种个例并不妨碍本文的分析。 一 . 宗教影响

企业文化咨询之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企业文化咨询之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文章导读:在企业管理中,经过一定的程序正式颁布的规章制度是正式制度,而藏在脑子里的表现为集体潜意识的文化是非正式制度,两者虽然表现形式不一样,但是关系非常紧密。那么在企业文化咨询、企业文化建设中,何为企业的制度文化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呢?此文将为您一一作答。 正式的制度是组织的“法典”,是维护组织核心价值观的武器,是保证组织正常运行的约束性力量,正式制度代表正式约束,是可以这样做,不可以那样做,应该这样做,不应该那样做——是对各种关系处理的明晰的规定,并不解释为什么的问题。 某种意义上也可说是用意志“人造的”,是保护某种利益的产物。而非正式制度是组织的文化,在企业就是企业文化,是制度层面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或制度文化对于企业行为是非正式的约束力量,即是一种非正式约束,是在观念上,舆论上,气氛上,道德上,精神上左右企业行为的一种“无形的”力量。这两股力量的合一才能使组织力量强大。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是相互作用并相互制约的,一方面正式制度体现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企业文化要与正式制度相匹配。如果两者相互脱离,正式制度不能体现核心价值观,或偏离了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则组织正式制度在实践中必然会遭遇来自文化的无形抵抗。 使正式制度降低或失去效用。相反,如果非正式制度的企业文化不能与正式制度所需要确立的文化相协调,则这种文化自会成为正式制度实践的阻力,使正式制度遭遇“滑铁垆”。这时,或是应该变革文化,或是应该检讨制度是否高出了组织成员能承受的文化心理,修订制度的不适宜部分,或加大心理调适的“修正”,或使制度的“演变”循序渐进。

正式制度缺失与非正式制度惯性

正式制度缺失与非正式制度惯性:农民市民化的障碍 内容提要:农民市民化是中国特殊的城市化之路,是最终消除城乡差别、促进城市与乡村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从某种角度来看,甚至可以说农民市民化的实质就是农民公民化。但是,推行农民市民化存在着两方面的障碍,一方面,长期以来计划体制下经济和社会的二元结构制度的理念和文化积淀,这些非正式的制度在经济转轨和制度变迁过程中保持着相当大的制度惯性,这是制度创新的非正式制度障碍;另一方面,农民市民化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形式,尚缺乏相应的硬性制度的保证,即没有正式的制度安排予以保证,因而困难重重。 关键词: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农民市民化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国家整体的经济实力得到不断增强,但是,农村经济却出现了发展相对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的情况,这不仅是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而且也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大困境。党的十六届四种全会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但如果农村经济长期得不到切实发展,农民和农村人口在经济不断繁荣的今天却被日益边缘化,那么,这种社会状况就很难称得上是和谐的社会状况。因此,积极推进农民市民化将是中国特色农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是促进城市与农村、市民与农民之间和谐的一种重要手段。不过,由于农民市民化牵涉到制度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触及到原有制度结构的根基,因此在推行的过程中阻力重重。 一、正式制度缺失:农民市民化缺乏硬性制度保障 制度经济学派不仅把“制度”(institution)纳入其研究范围,而且进一步把制度分为从人类经验中演化出来的内在制度(internal institution)即非正式制度和被自上而下地强加和执行的外在制度(external institution)也就是正式制度①。所谓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形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以及由这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一种等级结构,从宪法到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到特殊的细则,最后到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由于正式制度是政府作为第三方②对参与博弈的双方或多方进行强制实施,因此,正式制度也被称为硬性的强制制度。 中国今天所倡导的农民市民化,并不是首先在硬性制度的强制下发生的,而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在利益的驱动下而形成的一股自发性的“进城运动”,是农村推行家庭联承包责任制之后剩余劳动力自寻就业机会而形成的一股“人才流”、“人力资本流”。在过去20多年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大批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自发性地转移,他们在各级城市建设中添砖加瓦,为城市的现代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经过20多年后他们仍然没有享受到市民的待遇,仍然是城市生活中被边缘化的“外来民工”。从最基本的公民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到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并不因为他们为城市发展付出了血汗而获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缺乏新的正式制度安排。

我国地方政府合作治理中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我国地方政府合作治理中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摘要:我国的地方政府合作治理已经在不断地开展起来,面对复杂的问题,我们有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种方式进行解决。本文将针对地方合作治理中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展开论述,并在分析、比较过程中探索出我们所需要的一种模式。 关键词:合作治理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 我国地方合作治理现状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告指出,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在社会治理当中,政府扮演着十分紧要的角色,对社会治理的全面布局具有关键的影响,而作为地方政府来讲,他们不仅要完成本区内的社会治理,还要与其他地方政府合作,参与到区域社会治理上。目前,我国社会转型和地方政府创新的关键时期,地方政府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涉及面也越来越广,政府间合作解决问题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目前来看,我国现在政府间合作主要有以下趋势: 跨区域公共事务开始通过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加以解决。近几年来,我国地方政府间通过合作对跨区域的公共事务问题进行了有效解决。突出表现在各级地方政府在中央领导下通过紧密合作有效地抑制了“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的传播与扩散,对黄河、太湖流域的生态环境进行了有效的治理,对一些跨区域犯罪通过跨地区的警务合作进行了有效打击等。也有部分地区通过制定统一的区域发展规划提升整个区域的综合竞争力。 各种区域性合作组织逐步形成,这些组织形式包括高层联席会议、城市政府联合体、政府倡导下的非政府组织合作论坛、跨经济区的地方政府联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咨询委员会、区域协调联合会、区域一体化促进会等组织。其中,成效显著的地方政府间合作组织主要有:粤港澳合作联席会议、长江三角洲经济合作区等。这些组织机构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商谈区域合作事宜与区域发展规划,有效地促进了跨区域公共事务的解决。 地方政府间的稳定合作机制有了进一步发展,中国地方政府之间通过会议或协商进行合作,也有少数地方政府之间通过签署合作协议或备忘录促进合作,使地方政府间对跨区域公共事务合作治理的稳定性合作机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

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 -------------------------------------------------------------------------------- 2004-3-22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约瑟夫·斯蒂格利茨阅读791次 内容提要:社会资本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概念,但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不同的观点很多,促成了这种复杂性。组织的视角尤其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框架。有理由相信,一个社会的社会资本的构成、质量和数量并不必然是最优的。社会资本受到发展过程的影响,并影响发展过程。在社会资本的提高中,存在着重要的公共角色,但谁来担当这种公共角色,以及这种公共角色应当如何担当,这些问题仍然需要大量的思考。 社会资本包括隐含的知识(tacit knowledge)、网络的集合、声誉的累积以及组织资本,在组织理论语境下,它可以被看作是处理道德风险和动机问题的方法。一个社会发展其经济时,它的社会资本同样也必须调适,让人际关系网络部分地被基于市场的经济的正式制度所代替,比如,由统治的代表形式所强加的结构化的法律体系。这一过程开始可能伴随着社会资本整体水平上的损耗,但最终会造就一种不同类型的社会资本,在这种社会资本中,社会关系植根于经济体系之中,而不是相反。尽管社会资本很复杂,我们仍可以对它做几项考察:首先,即使它不直接受到市场经济的调节,社会资本显然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反过来也影响市场经济)。其次,既然历史很重要,正确的改革顺序有着巨大的重要性。最后,社区创造的社会资本不一定非得优越于政府创造的社会资本,在某些情况下反而不如政府创造的社会资本。应当注意到,认识社会资本并承认在它的供给中公共部门起着重要的角色,并不就指定了由谁来担当这种角色。这一问题的答案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反思。 社会资本这一概念的历史虽短,却已经有了争议。从科尔曼(Coleman,1988)在教育语境中的使用开始,这一概念有了很大的演变。我想从组织理论的视角来研究这一课题,并提出四个问题: ○把社会的整体看作一个组织,关于社会资本,组织理论要告诉我们什么东西? ○这种分析使得我们如何看待社会资本和市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何种程度上,“社会资本”或者社会制度能够更为广泛地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 ○随着时间的变化,社会制度在演化,社会资本也在发展,我们对此能说些什么?特别是,是否有理由相信,在发展的某一阶段,社会资本可能有供给不足的情况? ○如果说,缺少社会资本是发展中经济的共同特点,我们应当如同关注增长的人力和物力资本一样,关注社会资本的进展。为改善一个社会的社会资本,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加速其形成吗?特别是,是否有理由相信,转移并走向更大规模的参与可能是有益的? 这些都是广泛的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我只能给每个问题一个简要的回答。 组织理论和社会资本 我们的社会包含无数的组织。近些年来,这些组织的本质和行为经过了日益频繁的详细审查。这是跨学科研究最有成就的领域之一,这一领域集合了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努力。这些组织当中,经济学家们研究最为详尽的是企业。富有特色的是,一个企业的市场价值超出其物质资产和附着于企业的人力资本相当大的数额。会计人员称这种资本为“好处”(good will)。但我认为,它与我们许多人想到的社会资本具有极近的类似性。 理解这种资本的来源,使我们能够洞察社会资本的本质。我认为,它至少有四个独特的方面: 首先,社会资本是隐含的知识,它部分是产生凝聚力的社会胶水,但也是一系列的认识能力和素质。例如,现在美国大学的孩子们绝大多数都具有操纵电脑的能力,并共享“网络文化”。我敢说,在埃塞俄比亚的大学,孩子们就不是这种情况,甚至美国大学的许多退休教授也不是这样。因此,美国大学生人群分享一些隐含的知识,这就是他们的社会资本的一部分。这些知识之所以是资本,是因为它需要时间和努力来生产(它具有一定的机会成本),

正式制度缺失与非正式制度惯性:农民市民化的障碍

正式制度缺失与非正式制度惯性:农 民市民化的障碍 内容提要:农民市民化是中国特殊的城市化之路,是最终消除城乡差别、促进城市与乡村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从某种角度来看,甚至可以说农民市民化的实质就是农民公民化。但是,推行农民市民化存在着两方面的障碍,一方面,长期以来计划体制下经济和社会的二元结构制度的理念和文化积淀,这些非正式的制度在经济转轨和制度变迁过程中保持着相当大的制度惯性,这是制度创新的非正式制度障碍;另一方面,农民市民化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形式,尚缺乏相应的硬性制度的保证,即没有正式的制度安排予以保证,因而困难重重。 关键词: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农民市民化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国家整体的经

济实力得到不断增强,但是,农村经济却出现了发展相对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的情况,这不仅是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而且也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大困境。党的十六届四种全会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但如果农村经济长期得不到切实发展,农民和农村人口在经济不断繁荣的今天却被日益边缘化,那么,这种社会状况就很难称得上是和谐的社会状况。因此,积极推进农民市民化将是中国特色农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是促进城市与农村、市民与农民之间和谐的一种重要手段。不过,由于农民市民化牵涉到制度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触及到原有制度结构的根基,因此在推行的过程中阻力重重。 一、正式制度缺失:农民市民化缺乏硬性制度保障 制度经济学派不仅把“制度”纳入其 研究范围,而且进一步把制度分为从人类经验中演化出来的内在制度即非正式制度和 被自上而下地强加和执行的外在制度(external institution)也就是正式制度①。

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

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

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 -------------------------------------------------------------------------------- 2004-3-22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约瑟夫·斯蒂格利茨阅读791次 内容提要:社会资本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概念,但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不同的观点很多,促成了这种复杂性。组织的视角尤其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框架。有理由相信,一个社会的社会资本的构成、质量和数量并不必然是最优的。社会资本受到发展过程的影响,并影响发展过程。在社会资本的提高中,存在着重要的公共角色,但谁来担当这种公共角色,以及这种公共角色应当如何担当,这些问题仍然需要大量的思考。 社会资本包括隐含的知识(tacit knowledge)、网络的集合、声誉的累积以及组织资本,在组织理论语境下,它可以被看作是处理

道德风险和动机问题的方法。一个社会发展其经济时,它的社会资本同样也必须调适,让人际关系网络部分地被基于市场的经济的正式制度所代替,比如,由统治的代表形式所强加的结构化的法律体系。这一过程开始可能伴随着社会资本整体水平上的损耗,但最终会造就一种不同类型的社会资本,在这种社会资本中,社会关系植根于经济体系之中,而不是相反。尽管社会资本很复杂,我们仍可以对它做几项考察:首先,即使它不直接受到市场经济的调节,社会资本显然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反过来也影响市场经济)。其次,既然历史很重要,正确的改革顺序有着巨大的重要性。最后,社区创造的社会资本不一定非得优越于政府创造的社会资本,在某些情况下反而不如政府创造的社会资本。应当注意到,认识社会资本并承认在它的供给中公共部门起着重要的角色,并不就指定了由谁来担当这种角色。这一问题的答案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反思。 社会资本这一概念的历史虽短,却已经有了争议。从科尔曼(Coleman,1988)在教育语境中的使用开始,这一概念有了很大的演变。我想从组织理论的视角来研究这一课题,并提出四个问

非正式制度与企业文化研究

非正式制度与企业文化研究 企业文化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企业文化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是当代企业管理的一场革命,是现代工业社会管理思想和管理理论历经了经验主义管理、科学管理、行为科学、现代管理后的发展和升华,被誉为企业管理之魂。通过加强对企业文化的研究,建设中国特色企业文化,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效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对目前企业界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西方经济学中的新制度经济学为分析工具,分析了企业文化的产生和形成,阐述了企业文化的概念、基本内容、功能,概述了西方企业文化理论;对企业文化进行了经济学分析,阐述了企业家与企业文化的关系和企业文化对企业经营业绩的促进作用,明确提出企业文化就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观点;论述了美国、日本、西欧的企业文化模式,并对其进行比较分析,为中国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了学习和借鉴;分析、论述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跨文化企业的跨文化管理问题的产生、冲突的焦点,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中国跨文化企业管理的有效方式是加强文化融合,搞好文化管理;分析了中国企业文化的兴起与发展现状,论述了建设中国特色企业文化的意义、原则、特点和方法,提出了中国特色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模式。全文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章,非正式制度概述。新制度经济学,是指以产权和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也有学者称其为以经济学方法研究制度 <WP=252>问题的经济学流派。其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诺思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 他把制度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安排指的是,在这种制度安排中规则的变动和修改纯粹是个人的行为,用不着也不可能由群体行为完成。一些文化的东西,如习俗、传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就是所谓的非正式制度。本文把西方经济学中的新制度经济学作为分析工具,通过阐述制度的内涵、制度的安排形式、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及其变迁方式,奠定了本文的理论基础。第二章,企业文化理论综述。 从分析企业文化产生的背景入手,介绍了以美国学者撰写的四部著作——企

制度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民情是一个民族的惟一的坚强耐久的力量。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1997: 315)制度分类最早林梅在《环境政策实施机制研究——一个制度分析框架》一文中指出: 社会是由“有字的规则”即(正式制度)和“无字的规则”如(风俗、习惯等)共同构的。 诺思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994)一书中,主要强调了制度实施是一个需要耗费成本的过程以及与此联系的制度的不完全性,从而强调了正式制度和非正规制约之间协调的重要性。 权力中心在制定政策以后,通常由地方各级政府来具体执行,而在执行过程中又会因为政策的不完全性、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等级结构之间的离散性等特征 ,导致政策走样与“变形”或,是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 政策制定的高度不完全性,也即粗略性,导致现实的政策实施等于实施加上对政策的再界定;(2)经过再制定的政策仍然是不完全的,政策的再制定受到人们对环境的认知差异以及非正式规范的影响;(3)由于人们的认知差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正式规范与非正式规范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与摩擦,实际起作用的是已经发生了变化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正式约束只有在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约束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 把制度划分为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只是为了理论分析的方便,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对政策执行的“共同影响”是很难分开的。 事实上,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时候是交织在一起的,各级地方政府经常需要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不断对政策进行再界定和调整。 在这个过程中,既包括地方政府对政策进行的正常的、合理的灵活处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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