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销售公司及汽车销售公司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般销售公司及汽车销售公司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银行外汇会计 会计分录例题

第二章 1、某客户将其活期外汇存款5 000美元转存定期外汇存款。借:活期外汇存款USD5 000.00 贷:定期外汇存款USD5 000.00 2、某外、侨、合资企业以美钞USD10 000存入其存款账户(不考虑钞买汇卖问题)。 借:现金USD10 000.00 贷:外、侨、合资企业活期存款USD10 000.00 3、发放给某进出口公司短期美元贷款30 000,直接支付进口货款。 借:短期外汇贷款USD30 000.00 贷: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USD30 000.00 4、某银行出纳某日庆典库存现金发现长款USD100.00,经查找无果,挂账待查。 借:现金USD100.00 贷:应付及暂收款项USD100.00 5、中国银行某支行解讫一笔香港分行的汇入汇款USD4 000.00。 借:汇入汇款USD4 000.00 贷:外、侨、合资企业活期存款USD4 000.00 6、某客户从外汇长城卡中支取现金USD800.00。 借:信用卡备用金存款USD800.00 贷:现金USD800.00 第三章 外汇买卖 1.1997年1月27日,某归侨持美元现钞USD1 000.00来银行兑换人民币,当日美元的钞买价是809.07%。借:现金USD1 000.00 贷:外汇买卖USD1 000.00 借:外汇买卖RMB8 090.70 贷:现金RMB8 090.70 2.1997年2月18日,某外贸进 出口公司需电付国外一笔贷款 500 000.00美元,持有关有效凭 证到某银行(开户银行)购汇支 付。当日人民币挂牌汇价是美元 汇卖价831.06%(汇费另收从 略) 借:进出口企业或其存款某外 贸公司户RMB4 155 300.00 贷:外汇买卖RMB4 155 300.00 借:外汇买卖USD500 000.00 贷:汇出汇款USD500 000.00 3.1997年X年X日,某分行所 持有的结算周转外汇降到了核 定的下限一下,差额为GBP1 000 000.00英镑,经总行授权, 可通过外汇交易市场购入不足。 外汇交易市场的人民币牌价为 1 406.03% 借:同城人民银行往来 GBP1 000 000.00 贷:外汇买卖GBP1 000 000.00 借:外汇买卖RMB14 060 300.00 贷:同城人民银行往来 RMB14 060 300.00 一、套进套出外币数额一头不 固定的核算 借:XX科目A外币 贷:外汇买卖A外币 借:外汇买卖人民币 贷:外汇买卖人民币 借:外汇买卖B外币 贷:XX科目B外币 异种货币套汇 1.某银行收到纽约联行划 来某企业贸易款项 USD500 000.00,因该企 业在银行开立的是“外、 侨、合资企业或其存款” 港元户,所以银行将报单 美元套成港元收入企业 港币存款户。假定该转账 日美元汇买价为 828.58%,港币汇卖价为 107.40%。 借: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纽约 分行USD500 000.00 贷:外汇买卖USD500 000.00 借:外汇买卖RMB4 142 900.00 贷:外汇买卖RMB4 142 900.00 借:外汇买卖HKD3 857 488.00 贷:外、侨、合资企业活期存 款(港币户)某企业 HKD3 857 488.00 2.某企业从其存在银行的“外、 侨、合资企业活期存款”法国法 郎户支取款折成英镑GBP10 000.00,汇付国外非贸易款项。 假定当日法国法郎和英镑的牌 价分别为: FRF100=RMB158.00-158.63, GBP100=RMB1 400.42-1 406.03(汇费另收) 借:外、侨、合资企业活期存款 (法国法郎户)FRF88 989.20 贷:外汇买卖FRF88 989.20 借:外汇买卖RMB140 603.00 贷:外汇买卖RMB140 603.00 借:外汇买卖GBP10 000.00 贷:汇出汇款GBP10 000.00 2.某外宾以美元现钞USD1 000 要求汇往纽约。当日牌价为: USD100=RMB828.58-831.06, 钞买价为809.07%(汇费另收) 借:现金USD1 000.00 贷:外汇买卖USD1 000.00 借:外汇买卖RMB8 090.70 贷:外汇买卖RMB8 090.70 借:外汇买卖USD973.54 贷:现金USD973.54 2.某企业以其“外、侨、合资企 业活期存款”日元户支款,兑成 日元现钞10 000元,以备该企 业出国谈判人员旅途用。该日牌 价为:JPY100=RMB7.1499 0-7.177 6,钞买价为6.9886%。 借:外、侨、合资企业活期存款 (日元户)JPY10 040.00 贷:外汇买卖JPY10 040.00 借:外汇买卖RMB717.76 贷:外汇买卖 RMB717.76 借:外汇买卖JPY10 000.00 贷:现金JPY10 000.00 二、套进套出外币数额两头固 定的核算 1.某银行应某企业申请委托香 港某代理行(设在该代理行开有 “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美元分 账户)代收非贸易款英镑GBP5 000.00,收妥后,该代理行以等 值美元报单USD8 480.02划收 该行,收到报单后,经审核折合 率无误,当日牌价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 标签:视同销售,账务,税务] 火焰回答:3 人气:3 解决时间:2009-10-28 22:09 检举 满意答案视同销售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对于视同销售,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往往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会计上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将发生的支出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例如企业将外购商品用于市场推广,直接计入销售(营业)费用,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另一种是会计上按视同销售处理。当业务发生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商品出库,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第一种账务处理,会计与税法上会产生差异。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8〕101号)的规定,在填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要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纳税人对视同销售如何在报表中填列产生了争议,有些纳税人认为,企业已经将外购的礼品支出计入了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在税前作了扣除,在填表时,作视同销售处理。那么,所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是否还要填写?如果填写视同销售成本,是否存在重复扣除的情况? 例如,某企业购买了100元礼品,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最多允许税前扣除60%,即60元。如果作视同销售处理,则需要调增100元,再作视同销售成本处理,调减100元。这样做,不是相当于100元的视同销售收入,对应了100元的视同销售成本和60元的管理费用,实际扣除了160元吗? 要解答这个问题,需要先看一下会计处理。 不作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117 贷: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企业视同销售行为中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故管理费用按购入价计算。 该企业如果作了以上会计处理,则需要进行如下纳税调整:第一,视同销售行为中,视同销售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2行作纳税调增100元,同时按配比原则,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作纳税调减100元。第二,比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2列。将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数额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经过以上调整,收入减除费用等于0,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发生117元,进入损益,影响企业利润117元。实际纳税调增46.8元(117×0.4)。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汽车4S店的财务管理及账务处理

汽车4S店的财务管理及账务处理 大多数汽车4S店在财务管理组织结构上大同小异。管理组织结构大多数由财务经理、整车销售会计及售后会计组成。他们有各自明确的分工:财务经理根据市场分析和前期销售的情况对下期资金做出调度、安排和制订订车的计划等工作,另外还有融资、部门内部管理、报表审核等内容。在大的方向上,财务经理还负责组织制订财务的核算流程,对整个财务核算售后服务进行监控管理。整车销售会计主要负责对整车销售的成本核算,以及整个公司费用的核算、统计销售情况、制订订车计划、编制报表并协助财务经理进行资金需求的预算。售后会计则负责售后维修业务成本核算,主要包括配件、人工、单独配件的销售及汽车美容装饰等业务核算。以下根据汽车4S店管理组织结构从整车销售的核算管理和汽车售后服务的核算管理这两个方面对汽车4S店的财务管理进行分析。 一、汽车销售的财务管理 (一)店内整车销售的财务管理 1. 整车销售的财务管理。整车销售的财务管理主要是资金管理、销售情况的统计、库存的核对以及厂家的账务核对。其中整车采购资金管理中其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有的资金,另一个方面是三方协议贷款资金。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对三方协议贷款资金的控制和管理较麻烦。在资金运用的过程中应注意资金的周转率、在途时间的长短,与厂家按类型和型号订购的车辆,企业融资能力的强弱等。三方协议贷款资金是指由经销商、厂家、银行这三方所签订的贷款协议。70%的银行贷款资金和经销商以30%左右的自有资金从厂家购车,其中70%的银行贷款资金由车质押合格证给银行,然后,经销商还银行贷款资金后银行将车质押的合格证给经销商。 2. 三方协议贷款资金的运用在财务管理。三方协议贷款资金的运用在财务管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严格管理进入银行质押的合格证,确保银行存放的合格证与4s店库存信息动态保存一致。这里的库存信息是财务的统计台账。其二,根据客户订车时间来计算所需的资金并换取合格证。其三,每天统计汽车的销售情况并根据库存情况来补充车辆(按类别和型号)。其四,当客户下订单时应和银行预约换取合格证,避免时间的拖延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其五,确保流程顺利、操作规范,使资金的效率高,继而存货周转率高。其六,合格证换发的过程中应登记好库存台账,将销售核算做好并与库管台账进行仔细核对。 3. 4S店进货财务管理。4S店在进货过程中大部分的情况是货先到,发票和货品同时到,或比货品后到,为了及时的进行资产登记、合格证的管理,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备查台账的形式。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整车的销售利润主要有前面所提及的销售差价以及厂家按返利制度根据销售量情况的返利。这部分的利润应进行每月的预提或摊销而进入每月利润。其二,广告费也是4S店中金额较大的一笔支出,为了扩大该汽车在该地区的销售影响。一般情况下,厂家承担大多数广告和宣传活动费用的一半。所以,当支付完广告费后,财务人员应向广告商索取各半等额的两份发票,一份是以4S店的名义、一份是以厂家的名义。另外还有一种放大资金的方法,也就是采用承兑汇票。这种方法同样也应注意承兑汇票到期日,及时地进行补缺口、办理新的承兑汇票,这样以达到高效利用资金的目的。 (二)二级经销商的销售财务管理 二级经销商一般是地区性的4S店的下级经销商,它的分布主要在二级城市,因为他们的货源主要来自于4S店,所以在管理上受4S店的管理和控制。在实际工作中这类二级经销商的4S店可以采取付部分订金或买断的方式进行销售和管理。其中采取部分订金这种方式进行经营的,库存明细上应单独的列示,约定有销售返利的,月末还应进行销售返利核算。为了很好了解二级经销商店内的销售和以及它的销售情况应将这两部分分别核算,月底再进行仔细分析。

销售折扣及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及会计处理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X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实现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三、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因售出货物的质量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按税法规定,销货方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据以扣减折让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会计上可以直接冲减发生折让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四、满送满减 所谓“满送”就是消费者消费满多少金额后商家就送相应的金额,通常以消费券的形式赠送,如“买200元即送100元现金券”,零头不

外币业务使用“坏账准备”科目的方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外币业务使用“坏账准备”科目的方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不符合配比原则,会导致会计处理复杂化。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就在于确定完工百分比时,“已完工作的测量”和“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同时出现且存在差异。在本例中已发生成本和将发生成本都是已知的或可确定的,但却采用“已完工作的测量”方法确定完工百分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用完工百分比法去确认成本,自然就会出现上述矛盾。 从确定完工百分比的三种方法的客观性分析,只要企业的成本核算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则“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不仅比“已完工作的测量”和“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更具客观性,而且更能反映收入和费用的相关程度,更符合配比原则。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建议,既要坚持确定完工百分比时采用方法的规范性,也要确定方法的顺序性。即在确定完工百分比时,应该首先选择“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方法,如果成本信息难以取得或者成本信息不客观,再选择“已完工作的测量”或“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方法。 我国企业绝大多数使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同时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外币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外币进行会计核算。通常涉及外币业务核算的会计科目有“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目前,国内的大型跨国公司,涉外业务较多,会计制度设置比较科学,会计管理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上述会计科目均可以进行外币核算。 从会计法规、制度规定看,没有规定“坏账准备”科目可以设置外币明细科目。笔者认为这值得商榷,应该规定允许使用外币核算。理由有四:首先,通常在季度、半年报及年报时计提坏账准备,外币业务汇率调整时间按月进行,导致按某一时点记账本位币计提的坏账与公司会计制度中关于坏账准备金计提的规定政策相矛盾。其次,由于汇率变化,导致按照本位币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可能超过应收款项金额,使应收性质的账款变成预收性质。再次,按公司会计制度,对于外币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需要逐月进行测试或调整,增加了会计人员工作难度。最后,增加了纳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案例分析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案例分析 所谓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发生特定的提供商品或劳务行为后,会计上对此一般不作为销售来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却规定为视同销售,并要求计算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一种涉税业务。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陆续颁布与实施,一些人会认为,会计和税法在视同销售项目上已经基本趋同,其实不然,现本文主要

二、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案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如上表八种情况视同销售货物:其中(1)至(3)很容易理解,存在异议很小。(4)- (8)在企业实务操作中不少会计工作者对这块的会计处理颇感困惑,下面就针对这五项进行举例说明。 1.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0条规定: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在企业实际经营中,经常发生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以及职工福利等方面。这是一种内部流转关系,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增加现金流量,

因此,在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但由于自产自用的产品包含着购进货物或原材料所含的进项税金,通过加工环节又形成了增值,因此,对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处理,虽然不计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但应按售价计提销项税金。对于购进货物用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原来借记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冲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同样,正是基于”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也没有被视同销售。 [例]A企业将自产的商品10件用于本企车间的改建工程,该商品售价为200元/件。 按商品单位生产成本16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1940 贷:库存商品 16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及非货币资产交换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帐,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应当按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即按照货物的原账面价值转账,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的不被视同销售,也只能按成本予以转账。②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其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成本。购买货物按购入时的价格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两种情况下,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均将该类货物的投资视同销售而相应地要确认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 [例]某A企业10月份将购入的原材料一批对外投资,其账面成本10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117 贷:原材料1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若上述对外投资不是外购原材料,而是A企业生产的甲产品,投出的甲产品成本100 万元,市场售价150万元。则会计分录如下: 对外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1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投出甲产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产成品——甲产品100

汽车销售行业账务处理大全

会计核算涉及的内容: 一、整车销售 1、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有些厂家会将折扣、银承贴息等开到发票上,但是有些厂家会单独在厂家设立虚拟账户,所以还要针对你企业的情况做这块的账务处理) 3、销售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和购置税及保险费)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现金 (4)代客户付保险费(一般保险费都是和保险公司联网,如果客户自己有银行卡可以直接刷卡,如果没有就需要用公司的卡刷,公司可以去开户行办理商务卡)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4、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汽车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精品销售 (1)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精品装饰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结转装饰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精品装饰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三、配件销售

1、配件购入 借:库存商品——配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配件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配件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结转配件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保险理赔 1、一般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维修先挂账 借: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保险公司回款(保险公司回款其中有部分款是退三者的修理费)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退三者修理费 3、退三者修理费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情况汇总【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情况汇总【2017至2018最 新会计实务】 一、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 在收入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的确认有会计上的标准。 比如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而提供劳务的话,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建造合同》准则中,对建筑施工企业也规定了类似的按照完工进度计算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角度来说,只有某一项行为是否确认收入的问题,而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视同销售是税法中用到的一个词。 二、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在增值税条例和所得税法规中,都规定了视同销售的行为。所谓视同销售,就是不属于销售行为,但是要视同销售交税。税法中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应该确认收入,有些视同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不应该确认收入。本文以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为例进行对比如下: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会计上需要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会计上需要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会计上不需要确认收入)

汽车4s店会计工作总结(精选多篇)_4s店销售顾问工作总结

汽车4s店会计工作总结(精选多篇)_4s店 销售顾问工作总结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第一篇:汽车4s店工作总结第二篇:汽车4s店工作总结第三篇:汽车4s店年度工作总结第四篇:汽车4s店常见会计处理第五篇:汽车4s店客服部工作总结总结更多相关范文第一篇:汽车4s店工作总结见习总结 忙忙碌碌的过了半个月,但在世茂奥迪店我学到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下面把自己工作、学习情况做一个总结。 13年04月我进入长沙世茂奥迪店,在综合部任职,在各位领导关怀指导、在周围同志关心帮助下,思想、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回顾见习来的工作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收获和体会: 一、从严要求的环境下,认识工作,进一步认识自己。 我见习以后才发现,我对综合部的理解还只是皮毛上的东西,有很多东西是我从前没有想到的,因此,我的第一步就是对自己的定位及认识自己的工作。我感到,一个人思想认识如何、工作态度好坏、工作标准高低,往往受其所在的工作环境影响。我从一开始的懵懂到现在的熟悉,与上级领导和部门同事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如果让我概括这一段时间来我部门的工作状况,就是六个字,即:严格、紧张、忙碌。严格的工作要求、紧张的学习氛围和忙碌的工作节奏。

从模糊到清晰,我充分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面对领导的高标准、严要求,面对周围同事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和积极进取的学习态度,面对紧张高效的工作节奏,使我深受感染,充分认识到,作为这个集体中的一员,我首先不能给这个集体“抹黑”,托这个集体“后腿”,在此基础上,要尽快融入到大家共同创造的“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的浓厚氛围之中。在这种环境影响下,我的力争在最短的时间里熟悉自己的工作,在这一想法的实现中,我的工作标准也不断提高,总是提醒自己要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时刻树立较高的工作标准、时刻要维护好这个整体的利益来做好每一项工作。这也是我能够较好完成这段时间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二、在勤奋努力的学习中,素质得到提升。 应该说,过去的半个月,是勤奋学习的半个月。由于自己入汽车行业时间很短,要想以后在同样标准的工作中做好做出色,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通过学习,使我无论汽车服务接待、还是自己本职位的业务知识学习,都有了一个飞跃式的进展。这也更加验证了“只要付出,就一定有回报”的深刻道理。 三在熟悉中寻求突破、寻求创新,工作取得进展。 回顾过去一年忙碌的工作,从开始的不懂到现在的熟悉,从刚迈出大学的青年到现在的准职业人,从部门同事的认识到相互之间的密切合作,每一次工作上的较大举动都对自己是一种锻炼,也是一种考验。售后汽车服务流程等几项工作我都会要求自己做到认真、细致、精心完成。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 1.销售折扣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核算的方法有总价法、净价法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处理采用总价法。 【例1】某企业产品价目表列明:甲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件200元,购买200件以上,可获得5%的商业折扣;购买400件以上,可获得10%的商业折扣。该企业对外销售甲产品350件。规定对方付款条件为2/10,1/20,n/30,购货单位已于9天内付款。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该企业应对销货业务作会计处理如下(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帐款77805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95%×350)66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5 收到货款时(销货后第9天): 借:银行存款76475 财务费用(66500×2%)1330 贷:应收帐款77805 至于现金折扣按含税售价还是不含税售价计算,应根据买卖双方协商而定。 2.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因售出货物的质量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按税法规定,销货方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据以扣减折让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会计上可以直接冲减发生折让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也可设置销售折让帐户单独归集后,在利润表上抵减主营业务收入项目的金额。发生销售折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或销售折让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对比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新旧增值税法的对比 《中华人民XX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4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新的《中华人民XX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XX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并据此制定了《中华人民XX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XX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其中第4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通过新旧增值税法对比,虽然在条文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结合其他法规,“”业务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变化: 一是扩大了的对象。新法将货物、财产、劳务均列入了的对象,取消了自产商品和产品的限制,不再区分外购和自产。尤其是将劳务也列入,解决了以前政策不明确带来的争议。 二是缩小了的X围。将自产的货物、劳务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不再列入。由于这部分的税收处理,一方面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面又要增加计税基础,从时间上分析没有对所得税造成差异影响,所以给予了取消。 三是强调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这一点在原所得税法中也有相同的规定,如原《中华人民XX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者估定。而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更是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汽车4S店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大全

汽车4S店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大全 一、4S店会计核算流程和相关业务4S店的主要核算业务大体分为:整车销售、精品销售、配件销售、保险理赔、售后维修、保修保养费用等。二、4S店相关业务问答1.4s店涉及哪些工商税务、收入支出?解答:汽... 一、4S店会计核算流程和相关业务 4S店的主要核算业务大体分为:整车销售、精品销售、配件销售、保险理赔、售后维修、保修保养费用等。 二、4S店相关业务问答 1.4s店涉及哪些工商税务、收入支出? 解答:汽车4S店有整车销售和维修保养收入,支出就是对应的购车、零配件、工资等,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税金 4S店就是指汽车的销售,配件的销售,售后服务维修,信息服务等四个项目集中一起的汽车销售公司,至于核算,有属于增值税的?? 也有属于营业税的,? 还有混淆行为的,所以核算必须分清楚。 2.汽车销售公司的临时牌照费怎样入账?我们是汽车销售公司(一般纳税人),向顾客受的临时牌照费(一般是50元)怎样入账呢?我司给顾客开张收据,然后将收据付后。 解答: 挂其他应付款,付的时候转出去。价外费用,交增值税, 办个卡存里,不走到帐内,但尽量不给客户开收据。 3:需注意的 (1).机动车统一发票不限制金额 (2)销售时,如果购货方不是汽车销售行业,则开具《机动车统一发票》 4请问汽车行业4s店代扣代缴业务财务上如何处理? 请问汽车行业4s店代客人收的保险费、购置税和验车费这些业务,财务上如何处理?没有利润的怎么做,是否要交税? 答:财部(2005)165号文件: 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征增值税。 财务上作为代收代垫款项就可以了 赠送的配件应怎样处理帐务?做销售收入吗?还有赠送配件的成本怎么处理 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借销售费用贷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即可

汽车销售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汽车销售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一、购进汽车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 贷:银行存款 (一)配件 1.配件购入 借:库存商品----配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配件销售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配件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保险理赔 1.一般保险公司理赔先挂账 借: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保险公司回款(含三者修理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其他应付款----退三者修理费 3.退三者修理费 借:其他应付款----退三者修理费 贷:现金 4.结转维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维修成本

贷:库存商品-配件 5.收到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三)赠送购置税 1、汽车销售公司赠送给客户购置税,其实是为促销汽车而发生的一项销售费用,账务处理时,应将全部购车款(含赠送税款)一起确认收入,赠送税款作为销售费用处理。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企业所得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赠送客户的税款,我们理解可以作为业务宣传费用在税前限额扣除。 二、汽车修理修配 1.发生修理修配业务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进配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预付款,定金,尾款,开票等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预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收到定金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销售折扣、折让、销售退回以及各种形式的销售回扣、销售佣金、销售返利等情况的处理尽管在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其概念相近,现实情况复杂,采用的会计处理不同以及税法与会计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等原因,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还应当区别对待。 一、销售折扣税法上的销售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而会计上的销售折扣仅指现金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均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即商业折扣对会计核算不产生任何,应当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但是,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现金折扣是指销货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对销售价格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实质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向债务人收回债权而发生的财务费用,折扣额即相当于收回债权而支付的利息。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应当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会计处理,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取得当期的财务费用。税法规定现金折扣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税法中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流转税和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后,由于商品的品种、质量与合同不符和其他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价格上的减让。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销售折让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但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企业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与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相同。税法中规定发生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三、销售退回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即销售退回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销售退回,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可能因发生于报告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相应产生会计与税法对销售退回相关的收入、成本等确认时间不同以外,对于其他的销售退回,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1. 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

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

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 外币业务包含外币交易和外币报表折算两个部分。外币交易是指企业之间贸易往来时约定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货币进行结算,一般包含货款收付、吸收投资或筹资、进行保险及管理咨询等;外币报表折算是企业要达到某种特定的目标,把用自身记账的货币呈现的报表计算成由规定使用的货币来呈现的报表。一般来说,企业的外币交易多数发生在国际贸易中,但如果和我国境内其他企业间的贸易商定以某一个非记账本位币来结算,此类相关的经济活动也属于外币交易;而我国公司与境外企业进行贸易往来,约定结算时使用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就不视为本单位的外币业务[1] 。 针对外币业务,美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对其规范的内容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对这一方面的研究最早始于美国,其中和外币业务相关的多项直接、间接的准则颁布时间都早于国际会计准则的颁布,而且美国对于外币业务的研究也比较成熟,相关的准则相对其他国家来说也比较完善。 一、外币业务处理的基本方法比较国际上主要使用单项和两项交易观对外币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例1:12 月2 日对境外企业出售了一批产品,价格是50 000 美元。双方约定于1 月14 日以美元结算。发出货物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13 元人民币。12月31日市场上的即期汇率为1 美元=6.14 元人民币。1 月14 日即期汇率为1 美元

=6.12 元人民币。以人民币作为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将两种方法的处理过程及其结果列表,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在采用单项交易观时,最终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为306 000 元人民币,是根据实际收到货款日的美元汇率折算成的人民币数额。汇率变动形成的差额计入了主营业务收入,实质上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而在两项交易观下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额为306 500元人民币,是根据发出商品日的汇率美元折算成人民币数额。汇率变动形成的差额计入了财务费用中,实际上体现了权责发生制,也符合我国会计制度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企业进行确认、核算和报告的要求。单项交易观不仅手续麻烦,还会因为跨期增大调整难度,使会计处理变得更加复杂,也不利于汇兑损益的汇总计算,不能清晰反映汇率变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或收益。我国要求选用两项交易观对外币交易进行核算,对产生的汇兑损益进行当期确认。 这两种方法的焦点在于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差额如何处理,如何影响本期损益从而影响其他会计事项。每个国家对汇兑差额的处理也不尽相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肯定两项交易观,倾向于将未实现汇兑损益在会计期末计入当期损益,包括短期货币项目和长期货币性项目[2] 。英国在这方面和美国保持基本一致的看法,仅仅是对一些货币性项目提出疑义,可视为特殊情况,将其未实现的汇兑损益计入未实现损益中。加拿大对长期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未实现的汇兑损益采用递延的方法进行核算,其他项目则是进行当期确

汽车销售会计分录

一、整车采购及销售 1、采购汽车,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支付余款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 3、商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4、销售汽车 (1)收到客户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其她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与购置税及保险费)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客户) 贷:产品销售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与购置税 借:其她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库存现金 (4)代客户付保险费 借:其她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5)赠送购置税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结转销售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汽车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汽车装饰销售及赠送 1、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库存现金 贷:产品销售收入——汽车装饰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结转汽车装饰品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汽车装饰品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赠送装饰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账款-装饰公司 装饰公司来结算时: 借:应付账款-装饰公司 贷:银行存款 三、配件销售 1、配件购入 借:商品采购——配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配件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配件 3、配件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配件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结转配件销售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汽车配件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保险理赔 1、一般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维修先挂账 借:应收账款——xx保险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保险公司回款(保险公司回款其中有部分款就是退其她修理公司的修理费)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xx保险公司 其她应付款——退其她修理公司修理费 3、退其她修理公司修理费 借:其她应付款——退其她修理公司修理费 贷:库存现金 4、结转维修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维修 贷:库存商品——配件 应付职工薪酬 五、售后维修 1、收到预收维修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维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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