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XXXX集团 软件著作权管理制度 模板

XXXX集团

【编号】

软件著作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了规范集团的软件著作权管理,保护集团的软件著作权,提高集团计算机

软件开发水平,鼓励员工创新,根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和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计算机软件系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①计算机程序,系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

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

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

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②文档,系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

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

用户手册、操作手册等。

第二条权利归属

1.集团员工(包括离退休、实习、以及临时在本集团工作人员等)任职期间所

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为职务软件作品:

①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②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③主要使用了本集团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

件所开发并由本集团承担责任的软件。

2.对于职务软件作品,软件开发/设计人享有署名权,我集团享有著作权的一

切其他权利。

3.本集团与外单位合作或接受外单位委托,研究、设计所完成的软件,除著作

权属有明确约定外,本集团独立完成的,著作权属于本集团;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著作权归本集团与合作完成单位共同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1.应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包括:

①集团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

②集团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开发且未约定著作权归属的计算机软件;

③集团受他人委托且未约定著作权归属的计算机软件;

④集团委托他人开发并约定著作权属于集团的计算机软件。

2.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流程:

①欲提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部门,指派指定人员填写《软件著作权登

记申请表》,并准备软件鉴别材料,发送至该部门领导邮件审批;

②部门领导审批后邮件转发至法务部,法务部由专(兼)职人员对材料进

行形式审查,对不符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提出申请的部门进行修

改,形式审查通过后交法务部领导邮件审批;

③法务部领导审批后,法务部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