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集团员工退休管理

规定

XX集团员工退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优化对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集团员工的退休操作流程。

2、政策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3、适用范围:本发办法适用于与集团及各子分公司、指挥部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4、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员工退休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退休条件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符合下述年龄条件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1、正常法定退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员工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2、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且男员工年满50周岁,女员工年满45周岁。

3、从事国家规定特殊工种(详见国家相关规定)退休:男员工年

满55周岁,女员工年满45周岁。

第三章退休程序

1、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人力资源部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60天启动退休审批流程,填写《员工退休审批表》,交员工所在部门和分管领导会签,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2、员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30天内,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发出《员工退休通知单》,员工按通知单要求办理退休手续,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按照通知要求30天内与所在单位办理工作交接、财务交接、办公设施设备交接、车辆交接等交接手续,保证内外工作接续顺畅,无遗留问题。

4、各子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上退休的员工由纪检监察部进行审计,并向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提交审计报告。

5、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停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再列入在编人员。

员工退休,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会,由工会为退休员工举办欢送仪式,发放纪念品。

第四章退休待遇

1、养老待遇: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停发退休员工工资,由社会保险办理机构按月发给其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按政府规定核准执行。

2、住房公积金: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公司结算一次性发给员工。

3、医疗待遇:按照省市医保相关规定执行。

4、退休金:员的工退休时,公司按退休人员在职最后12 个月的收入(含基本工资、奖金)的平均值为基数,在本公司工作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的退休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发给。员工工龄是指从到本公司工作之日至在本公司工作的最后之日计算工龄,工龄计算的余数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的按1年计算。

第五章附则

1、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和修订。

2、本办法自月日起实施。附件:

1、员工退休审批表

2、员工退休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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