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如何创新发展提升为农服务层次

在全县供销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刚才各单位汇报了今年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总的看,各单位都已进入本职角色,融入发展潮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重心本末倒置,工作态度消极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应该说当前我们供销社发展之路依旧面临重重困难,形式不容乐观。

一、当前咱们县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的基本现状及原因:

基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属企业性质,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其启动和发展必须走实体经营的道路。与之相反的是,基础设施差、经营能力不强却是大部分企业普遍存在的现状。这一顽疾直接导致企业在经营性收入甚微,又无其它生存方式的情况下,只能借助租赁经营设施获取收益。在权衡经营、租赁两种收入态度上,企业呈现出三种形式:

一个是不干事,靠租金度日。主要表现为:基层供销社组成人员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将服务“三农”的宗旨和职责抛至脑后,日夜期盼专营权的恢复,以维持原有资产为主,依靠小额租金勉强度日,甚至变卖部分资源换取阶段性收入。对于上级社启动和发展基层供销社的要求,总以条件差、基础弱,人员紧张、资金短缺为由,一筹莫展的样子,碌碌无为,安于现状。

第二种是想干事,但受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影响。这是全系统普遍存在的现状,对客观条件有一定的认识,但是面对基础较差,家底不厚等困难,办法不多,为农服务的能力弱化甚至丧失。几番波折筹措资金建设起来的经营设施,由于自身经营能力不强等原因,尚不具备组织经营活动获取收

益的实力。外加缺少合作伙伴、缺乏项目支撑及经营人才等因素,导致建成的经营设施得不到有效利用,只得向其他经营主体或个人完全出租经营设施获取租赁收入。

再一个就是能干事,并且已经快速启动的基层供销社。比如说今天我们现场会的宋家社。这样的基层供销社认真研究了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政策,采取发展项目、参与两区同建和小城镇建设、组织专业合作社以及农资、日用品等传统经营业务,将自身经营业务渗透到为农服务的各个环节,助农增收的同时,自身获得了快速发展。

上述三种表现,说明要想求突破、谋发展,必须静下心来仔细分析制约发展的不利因素。就目前来说,导致企业启动缓、发展慢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资金短缺,顽疾缠身。“最大的困难就是缺钱”,这是咱们负责人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资金对于供销社系统来说可谓是活鱼之水,救命之草,资金短缺已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资金从哪里来?首先要有发展项目支撑,有符合国家鼓励支持的项目支撑,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母鸡要下蛋也得先有窝。缺乏项目的支撑,扶持资金不会主动“空降”,没有质押物银行也不敢贷。在获取资金途径不广、办法不多的情况下,基层供销社只有被动等待。二是人才缺乏,人员老化。长期以来,基层供销社人才缺乏、人员老化也是制约发展的一大问题。企业无人可用,有人无法用是现实表现。同时,收入微薄,经济来源渠道窄,糊口难是系统人员面临的又一现状。因此,基层供销社中的大部分人员只是扛着供销社这块传统招牌,利用供销社长久以来在农民心中遗留下来的消费情结,搞个体经营。人员思想僵化,经济基础缺乏吸引力,前途一片迷茫,使得工作人员对供销社感情有余,但激情不足。从某种

意义上讲,企业人员的缺失,实际上是新观念、新举措的思想缺失。三是宗旨忽视,能力弱化。长久以来,供销社之所以能够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它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它时刻思考的问题应当是如何替政府分忧、为农民解愁。实现广大农民的利益最大化是供销社恒久不变的宗旨,基层供销社作为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更应该体现并实践这一重要工作。然而,现阶段下,基层供销社自保尚难,服务能力的弱化也导致基层供销社无法履行新时期党和政府承担赋予供销社的使命。“心中无农”、“无能为力”是基层供销社职能丧失的直接表现。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供销社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14号,全市供销社工作现场会在我们县召开,市政府黄金忠副市长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会议的规格、出席的人员、达到的效果都超出以往。当前,国家对供销社的改革发展高度重视。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在构建新型农村经营体系部分专门就供销社下一步的改革发展提出了要求:“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联系农民、点多面广的优势,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同时,在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部分,要求“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刚刚出台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

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第19条专门提到供销社,“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利用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渠道,深化行业合作,推进技物结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推动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针对农业生产重要环节,与农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服务,提高服务规模化水平”。我建议大家也找找这个文件,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12月23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生力军,要积极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在建设现代农业中发挥作用”,并几次脱稿讲到供销社工作。而在此之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总书记还谈到:“在农村能把农民组织起来,提供社会化服务,看来看去最主要的还是供销社”。李克强总理在3月5日全国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这也是供销社工作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汪洋副总理去年10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专题会议,就供销社的改革发展下一步应遵循的思路和原则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2014年 2月20日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又专门强调:“加快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

尤其要注意通过深化供销社改革,使之成为一些区域、领域中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是在今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就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专门作出重要批示,鲜明指出了供销社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明确了新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与任务。强调供销社是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汪洋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指出:“各级党委、政府不支持供销社就是不支持农业,不扶持供销社就是不扶持农民”。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高度关心和重视。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全省的供销社改革发展更为关注和重视,省委1号文件通篇多次对支持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提出具体要求;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以及分管的王军民副书记、赵润田副省长都对供销社的改革发展高度重视,并多次批示、调度、指导全省的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应当讲,当前供销社的改革发展面临着不可再生的历史发展机遇,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前所未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舆论环境前所未有,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发展积累的物质基础和成功经验前

所未有。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珍惜机遇、抢抓机遇、用好机遇,凝聚共识,积极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更好地在服务“三农”工作全局中发挥生力军和主渠道的作用,开辟供销合作社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当前重点做好的几项业务工作

(一)开展土地托管。“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是山东省供销社打造的亮点,也是中央、总社认可的做法,供销社划归农口管理后,开展土地托管就是我们的职责,事实上开展土地托管还是有很大收益的,关键是规模是否适度,服务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规范。要继续按照“供销主导、多方参与、统一运作、合同管理、政府支持”的运作模式,在创新服务内容、延伸服务领域、规范托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上面做文章,大力培育壮大农资、农产品等各类龙头企业和各类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联合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其它经营主体,整合农资、农机、技术等生产要素,从关键环节和部位起步,积极开展为良种育繁推、耕种、浇水、植保、收割、烘干、储存、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保姆式”全托管或针对一个或几个环节的“菜单式”半托管服务,大力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

(二)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把网络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基层供销社新建改造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农村

流通网点整合力度,提高网络覆盖面。市社计划在陵县、临邑、禹城、齐河四个县进行实施“政府放心农资工程”试点,对现有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进行整合、改造、提升,打造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满意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服务网络;同时通过建立高毒农药储备管理使用制度,实行供销社统一储备、归口经营、专业服务、直供直施的方式,规范高毒农药经营使用。整合推进日用品、农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积极推进“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

(三)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重点是按照市场化发展和公益化服务并重的原则,通过产权联结、牵头领办、业务合作、项目扶持、服务带动等方式,着力在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龙头带动功能的农民合作社方面下功夫。基层社至少自己成立一家专业社,做出示范,早日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对社会上已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可通过建立规范的合作社服务体系,对加入供销社网络的合作社实行服务优惠、融资优惠、商品优惠、荣誉激励,免费开展技术支持和社员培训等措施,吸引更多的农民合作社主动加入我们的供销合作社网络。要进一步完善合作社内部利益分配制度,实施利润返还、股金分红等“二次返利”分配方式。在创办和发展合作社方面要研究政策,按照具体标准规范发展。

(四)积极参与“两区”同建和城镇化建设。按照新型农村社区建到哪里、供销社的服务就跟到哪里的原则,加快

建设一批主体多元、功能完备、惠及百姓的乡镇为农服务中心、供销商贸中心及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心),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物业管理、劳动就业指导等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综合服务。推进存量土地全部确权,通过出让、置换等方式在“两区”同建和小城镇建设中优先开发基层供销社现有的土地资源,通过招商引资、联合合作等方式建设城镇综合体,发展大市场,参与大流通,确保在新一轮城镇化建设中不断发展壮大自己。

(五)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进一步完善供销社、村“两委”、农民合作社和资金互助组织“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把供销社的服务优势与村“两委”的组织优势、农民合作社的经营优势和资金互助组织的资本优势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服务共建、项目共建、基地共建、干部队伍共建,实现促进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的多赢局面。

做好下一步的供销社工作意义非常重大,关系供销社深化改革,关系全系统未来的发展方向,对我们来说,这是一场非赢不可的硬仗。希望同志们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所作为,靠我们大家的智慧和实干做出亮点,干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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