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市国资委日期:2010-04-23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委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报批制度

1、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委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发票回来由财务按计划审核后,经委

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批准。

2、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二)审批权限

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主管财务的主任批准。

2、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其探亲差旅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3、购买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订阅党报党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4、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年终或每半年结帐一次,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机动车燃料费实行一次性购买,分期领用。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2、购进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帐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帐物相符。科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帐。

四、福利制度

医药费、养老金、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干部职工常规检查医疗医药费按统一规定执行。

五、财产清查制度

1、各科室每年应形成定期的清查盘点制度,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送机关办公室。

2、办公室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要进行经常的、不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3、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要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财务人员共同对有关科室财产认真组织盘点,并做好盘点后的对帐工作。

首问责任制度

为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人员责任,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保证来国资委办事人员能得到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接待)责任人

委机关工作人员对来我委办事(包括办理业务、上访、投诉、咨询等)的人员要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互相推诿、冷淡办事人员。主动接办人员、来办事者先找到的人员或首先接电话的人员即为该事项的“首问(接)责任人”。

二、首问(接)责任人的职责

(一)首问(接)责任人负有主动、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来办事者的责任。

(二)首问(接)责任人要向来办事者主动问明来意。对来电话者,要主动告知对方单位和姓名,问清对方意图。

(三)来访来电等,都要有记录。

(四)对来访内容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答复或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受理接办,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办理。

(五)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解释清楚,并引领来委办事人员到有关科室部门,落实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对电话咨询的,要告知负责答复部门的电话和联系人。

(六)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委办理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说明理由,介绍或联系到其他职能部门办理。

三、责任追究

本委工作人员在考核年度内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受到举报的,一经查实,按照行政过错进行责任追究。(一)本委工作人员不履行首问(接)责任,对来办事者不接待、推诿扯皮或来办事人员首问遭冷遇的。(二)首问(接)责任人引办、转办过程中,未落实好负责单位或接办人之前就撒手不管造成投诉的。(三)接待来办事者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六年元月二十三日

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会议的组织管理,完善会议议事规则,提高会议质量,实现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组织

需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一般由科室负责人提前将议题及相关材料报分管领导审定。

为了提高效率,议题要求做到“三不”,即议题未经分管领导同意的不提交会议讨论研究;议题准备不

充分,没有具体内容或方案的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属于各科、室或分管领导能够解决的问题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对重要问题,还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为领导决策的提供依据。行政会议由委办公室组织落实。

在会议召开前,作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及时通知参会人员;会中要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所有会议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立卷归档。

参会人员应按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议事规则

会议一般由提出议题的科、室汇报情况,经各参会人员广泛发表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再由领导决策。决策应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不搞“一言堂”。对意见有分歧、讨论不成熟的议题,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所有参加会议人员都应遵守会议保密制度,不得向外泄露会议内容,对有泄密行为的,应追究责任。

三、落实反馈

所有会议议定事项,都要由承办科、室负责落实反馈。需发会议纪要的,要在会议结束后三天内发出。需督查的事项要实行跟踪督查。

四、有关会议事项

(一)委务会议

1、参会人员

主任、副主任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列席人员,根据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委务会议由主任主持,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2、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国资部门的决定、指示、决议和重要会议精神。

(2)讨论全市企业改革措施、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国资监管制度法规执行情况。

(3)研究讨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及目标执行情况的汇报。

(5)研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6)其它需要政府讨论决定的事项。

3、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主任临时决定。

(二)主任办公会

1、参会人员

主任办公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委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

2、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国资部门的决定、指示、决议的具体步骤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处理各种临时突发事件的工作意见。

(3)根据领导分工,研究协调、安排部署分管范围内的有关具体工作。

3、会议时间

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主持人确定。

(三)班子例会

1、参会人员

主任、副主任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班子例会由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主持。

2、会议内容

(1)就市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安排部署的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通报市长、分管副市长对有关工作的安排和决定,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3)通报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事项。

(4)就我委一周重要工作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做好协调和衔接工作。

3、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周一次,一般每周二下午召开,主任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四)党委会

1、参会人员

由党委成员参加,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需要其他同志列席时,由党委书记决定。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2、会议内容

(1)研究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国资部门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

(2)确定全年国资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3)研究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4)研究全委重大事项及有关问题。

(5)研究机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事项。

(6)研究指导机关党的组织工作。

(7)研究有关人事任免和机构编制问题。

3、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由党委书记临时确定。

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我委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特制定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方针、政策;联系科室的实际,学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

二、学习形式

全委机关人员、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以个人学习为主,领导定期授课为辅的办法进行,共分学习、讨论、座谈、交流、深入实际参观、调研等多种形式。

三、学习时间

每周星期五下午3:00--5:00是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学习时间可自行调整。

四、学习要求

个人自学及集中学习要有笔记和心得体会,领导授课要有提纲或书面材料,集中学习要有专人做记录,把学习讨论时间、参加人、学习讨论内容、发言情况详细记录,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五、检查与考核

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政治业务学习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时既要看学习的次数,又要看学习的质量,并通报检查结果。政治业务学习情况的考核将作为年终目标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信息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努力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中心工作,紧扣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及时、准确、快捷地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情况,反映监管工作中落实情况及落实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及采取的措施,从而为领导指导国资监管工作和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国资委办公室负责全委的信息工作的管理,并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协调各科室做好信息工作。信息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信息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负责收集整理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管等有关方针、政策,并制定国资委信息管理工作的目标。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

(三)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信息人员要求

第五条根据我委人员编制的实际,信息人员一般为各科室兼职。

第六条信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改革意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事求是,乐于奉献。

(二)了解和掌握政策、业务和国资委监管工作情况

(三)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

信息工作制度

第七条根据工作热点,办公室及时提供季度、年度信息报送要点参考,并明确各科室的责任重点。

第八条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科室按照科室职能积极提供信息。

第九条建立信息报送审批制度。委办公室通过采集、编辑,作为本委信息向上报送,必须经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批,重要信息报委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条信息考核评比基本要求:

(一)信息工作要列入各科室的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计划,同时也作为各科室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二)各科室和确定的重点信息报送点,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一条,全年不少于十二条,委内向外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三条,全年不少于三十六条。

(三)对报送信息工作,委办公室要制定奖励办法,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信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认真核实。

(二)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应真实准确。

(三)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应当迅速报送;必要时,应当跟踪报送。

(四)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五)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富有新意,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六)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七)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透过事物的表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数据。

(八)适应科学决策和领导需求。

公文处理有关规定

为了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公文质量和办文效率,努力实现我委公文处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国家机关公文处理管理办法》,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就公文处理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委办公室是机关公文处理机构,统一负责文件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工作。

二、机关所有收、发文必须按我委公文处理程序和工作要求办理。

三、对所有主送我委或需呈送委领导的文件,都统一由办公室登记,专人传递,严禁文件“体外循环”。收文处理的一般程序为:登记、拟办、承办(或传阅),催办与查办、归档(或清退、销毁)。除紧急情况或领导同志有特殊要求外,各科室、单位不得将文件、文稿直送领导本人。对于承办的文件,传阅时应不拖不压,在按规定时间做出处理后,应及时退回办公室。对承办的特急件要做到随时办理。承办的进展情况及承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随时反馈有关领导,必要时要提交书面请示或报告。

四、委办公室原则上不受理越级呈报的文件,有关部门需通过我委向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请示问题、报告情况,须经过委领导研究决定,并须按办文程序办理。

五、发文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委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行政职能,表达意志和愿望的重要手段。凡属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文函,由办公室起草,政策法规科进行政策把关,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签发;涉及业务性较强的机关发文,由相关科室起草,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各科室在领导签发后,必须交委办公室负责人就文稿格式,内容等审核把关方可编号打印。

六、委机关文件的起草要统一使用委办公室印刷的发文稿纸,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要文字书写工整、标点准确、条理清楚。

七、公文必须做到格式规范,要素齐全。公文主题词要按有关部门制定的《公文主题词表》科学标注。

八、各科室要努力提高公文质量,压缩公文数量,减少不必要的发文,以维护委机关文件的严肃性。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更好地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领导等视察检查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以下简称声像材料)等材料;

(4)代表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上级机关转发本机关的文件。

2、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1)本机关党委、行政领导会议文件材料,本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材料;

(2)本机关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与其他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3)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文件;

(4)本机关及其内部职能部门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反映本机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文件材料;

(6)本机关检查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7)本机关或本机关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8)本机关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9)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领导的指示和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形成的记录、摘要单、调查处理报告、统计分析材料等。

(10)本机关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鉴及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1)本机关制订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2)本机关(本行业)的历史沿革、大事纪、年鉴、反映本机关(本行业)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3)本机关(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名册、报表、纪律检查、治安保卫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复员、转业、评残、抚恤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4)本机关及其本机关办理的干部工人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5)本机关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等刊物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16)本机关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及相关材料;

(17)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有关业务机关对本机关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二)归档时间

每年第一季度,各科室应将上年度整理完毕的档案,移交委档案室。

(三)归档要求

1、年份要求

(1)一般文件放在文件形成的那一年立卷归档;

(2)文件是年末拟稿次年批准通过的,放在第二年立卷归档;

(3)当年制发的文件,其内容是针对前一年工作的,要放在前一年度归档;

(4)对某些具体工作,其过程跨越年度的,要等该项工作结束后放在结束年度里归档;

(5)对年度计划、总结、文件要放在文件内容的针对年度立卷归档;

(6)转发或批转的文件,按本机关发放的时间立卷归档;

(7)跨年度举行的会议所形成的文件要放在举行会议的主要年度立卷归档;

2、具体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并要系统、准确地进行分类;

(2)归档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

(3)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稿依次排列在定稿之后;

(4)卷内文件材料应排列有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档案,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

(5)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6)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7)案卷封皮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拟写标题要简明扼要、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材料内容,一般包括责任者、内容和名称等,案卷封面文字的书写要清晰工整,并且都要用钢笔或毛笔正楷填写;

(8)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损坏的文件材料应做技术处理,对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

(9)文书档案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标号的格式按《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执行,其他门类的档案案卷格式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归档份数

凡经机关领导人签发的以市国资委下发的重要文件都要存两份(实行双套制);

(五)归档手续

1、案卷要按三种不同保管期限分开,统一填写案卷顺序号,案卷目录要一式二份;

2、档案人员在调动工作时要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利用范围

1、本机关室藏的文书、科技、会计、声像及其他实物等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的档案及有关资料;

2、本机关各部门、本系统或其他单位经过批准,办理手续均可利用室藏档案资料;

(二)利用方式

查阅、摘录、复制。

(三)利用档案的要求

1、查阅利用档案只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与查阅内容无关情况不予提供,档案查阅者在查档案时,不得阅看其他无关内容的案卷。

2、查阅利用档案时,必须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文件批注、涂改、勾画、圈点、折叠,严禁擅自拆卷,抽剪页、复印、拍照,以保持档案的清洁,完好无损;

3、档案员要熟悉所藏档案情况,并能及时准确地查找出档案材料,提供的档案要齐全完整,准确无误;

4、全宗内永久、长期的案卷要编制《案卷目录》和《案卷文件目录》,为利用档案和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本机关形式的档案,是为本机关各项工作服务的,原则上不外借。确需外借,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出,期限不得超过一周,如需延期时,需办理续借手续;

6、利用者若需复印档案材料,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利用者应妥善保管复印材料,不得转借他人;

7、未经组织批准,私人查阅档案,谢绝接待;

8、查阅和利用档案要有登记。

(四)批准手续

1、凡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所属业务档案,应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寻;

2、查阅机密档案及本机关核心档案,应经形成科室领导,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领导批准;

3、党委会议记录及党内文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4、会计档案仅供形成科室查阅,查阅须经形成科室负责人同意,由两人以上方可进行,其他部门需要,形成科室有关人员代为查阅;声像基建档案因工作需要复制须得到分管领导批准;

5、外单位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的目的与内容,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寻。

(五)归还手续

1、案卷使用完毕归还时,档案人员要逐件、逐项进行清点,无误后方可在借阅登记薄上注销;利用者在归还借阅案卷时,应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反馈档案利用信息,以便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三、档案工作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和档案利用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增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的内容或提供加密档案的线索;

(二)严格履行借阅不同密级档案的批准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借阅或扩大借阅范围,转载和引用,复制或拍照档案文件;

(三)只限于阅读卷内直接借阅的档案,不得随意阅读其他档案,借(查)阅档案不得转让他人;

(四)档案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加强档案库房的保管保密工作,经常检查各项安全保密设施,下班前要锁好文件,关好门窗;库房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做好防盗、堵塞一切可能失窃的漏洞,保证档案的安全;

(五)要做好防火工作,库内严禁烟火,防火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档案材料的绝对安全;

(六)非档案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有丢失或被盗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八)注意口头保密,未公开的内部情况绝对不外传;

(九)需要销毁的档案,要进行登记造册,经机关领导人签章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指定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四、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目标

根据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对本机关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维护档案的安全,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各项工作和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服务。

(二)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对本机关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和归档;

3、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和科技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4、按照规定,要定期向档案局移交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

5、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

6、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局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和各种统计表;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8、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组织鉴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销毁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光、防虫、防潮等工作,确保其完整与安全;

9、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无损。

(三)考核

1、对档案员的工作考核要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半年检查,年度评定的办法;

2、档案员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日常考核。

(四)奖惩

1、档案员较好地履行《档案法》,档案管理工作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可给予奖励;

2、档案员出现严重违反《档案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为严明纪律,更好地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现象。

(二)实行日考勤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负责考勤。

(三)对无故迟到、早退者,给予批评教育,数次发生的年终取消公务员考核评优资格。

(四)各科室人员每日应准时到办公室报到,如有公务等特殊情况应提前与办公室打招呼。

(五)组织人事科将不定期抽查考勤。

(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二、请假制度

(七)请事假、病假一至三天的凭假条,诊断书,由分管主任批准;超过三天的由一把手批准。履行请假手续,假条经各级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过期不上班或不续假者视为旷工。

三、休假制度

(八)婚假为三天(法定结婚年龄女二十周岁,男二十二周岁),晚婚者(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增加十五天。婚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九)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假三天。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根据路途远近酌情给予往返路程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十)产假为三个月,晚育者(女二十四周岁生育)增加两个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再顺延。过期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十一)探亲假。配偶不在本市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假期为30天,探亲假一次;未婚职工探望异地父母,每年可享受假期为20天的探亲假一次。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路费在职工本人工资总额30%以内的由职工自理,超出30%的部分由单位报销。

试用期人员没有探亲假。

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内,不再另补。

(十二)职工休假

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者,每年休假一周;参加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年休假两周,休假的天数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符合休假条件的人员,原则上一年安排一次休假,个别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当年不能安排休假者,

经领导批准可将两年假期合并使用。

职工休假期间,原则上在原地休息,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利用休假时间探亲或旅游者,除医药费按规定报销外,其他费用一切自理。

按照国家规定,已享受了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仍可享受休假待遇。

安排休养或疗养的职工,其休养或疗养时间应计算入当年的休假时间内。

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或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本年内休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下一年度不再享受休假。

脱产参加各类学校学习一年以上的职工,不再享受休假待遇,毕业(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从下一年度起享受休假待遇。

从不实行休假制度的单位调到实行休假制度的单位符合休假条件的职工,上半年调入的可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下半年调入的从下一年度起享受休假。

(十三)休假手续。休婚丧假、产假、探亲假、职工休假应持领导批准签条,到组织人事科开具休假通知

外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_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Financial Management Regulations 第一章总则 Section I General Principles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保护本公司和投资人各方的利益,根椐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 律、法规等,特制定本制度。 1.This system is hereby established in the list of national laws and regulations regarding to foreign investment enterprise in order to well manage and supervise financial affairs of this company and protect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and investors.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上海有限公司。 2.This system is applicable to Shanghai Co., Ltd. 第三条公司的财务活动,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接受国家财税机关的检查和监督,并对董事会及投资人 各方负责。 3.All financial activities of this company conform to Chinese laws, regulations and this system, receiv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of state financial and tax authority and are responsible to board of directors and investors.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及财会相关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4.Departments and employees of this company shall abide by this system when involved in financial affairs or such affairs concerned.

医院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采购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廉政建设,提高采购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产权类等。 第三条医院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医院自行采购相结合。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范围参见《绍兴市政府采购目录》、《柯桥区卫计系统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医院自行采购根据采购项目价格采取零散采购、院内招标采购等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分工 第四条医院成立采购工作领导(监督)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医院采购工作。采购领导(监督)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皮肤科、治疗科、化验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采购工作制度的制定、采购工作的审核、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小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根据需要由领导(监督)小组成员和采购部门、使用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采购小组具体负责采购项目(低值零星采购除外)的实施、验收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采购项目申报 第六条采购项目原则上按年度计划上报;常用办公用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打印耗材等)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6、9、12月份)申报。采购小组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确属需要紧急采购的项目,由使用科室申请,分管院长(院长)审核,批准后执行,必要时提交医院办公会议研究。 第七条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评价→分管领导审批→采购领导(监督)小组审批(必要时提请医院办公会议研究)→按程序上报采购。其中,药品、耗材采购项目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论证→药事委员会讨论→按程序采购。 第四章采购方式 第八条采购项目上报后根据第二章第三条规定确定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目录以外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其中单项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单项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预算价在2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单项金额在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产权类项目原则上进行招标采购。 第九条上述标准以下的低值零星采购,可不履行招投标程序,医疗设备、耗材、药品由药剂科负责采购,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由办公室及总务科牵头负责采购。采购科室和人员要深入市场调查,依据采购计划,经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按“比质、比价、比运距、

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

XX县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镇机关财务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根据“乡财县管乡用”的有关规定和我镇的实际情况,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增强透明度,打紧开支,逐步缓解镇财政压力,特制定镇机关财务管理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1、镇机关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必须接受统一管理,接受财政的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检查,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新的《会计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收支必须按月做账,财务账目要符合财政和审计部门的要求,接受人大、纪委的监督检查。 2、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机关各部门都必须按《XX 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零基预算,财政统管,县管镇用做到收支两条线。 二、严格票据管理,实行票款同行。 1、票据。镇机关各事业单位、各部门的各种行政性收费,一律使用财政统一的专用票据,在财政所领用登记,禁止使用收款收据收款。 2、时限。镇机关各事业单位、各部门从收到款之日起两日内,必须用“XX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入财政所预算外专户,并将信用社盖章后的“缴款书”直接交财政

所总会计。各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否则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3、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和殡改罚款的上划,由财政所总会计会同计生办、民政办,按规定每月上划县财政局预算外专户。 三、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 在资金安排上调整支出结构,改善管理办法,本着一是提高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二是财政目标要服从于公众需要、服从于施政目标的要求,三是进一步加大化解债务的力度,确保政府资金的正常运转,使干部职工的地方津贴、下乡补助、福利费及各种年终目标奖等能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 1、事业单位履行法人单位职能,可以在实行自行核算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财会人员,自行做帐,支出审批由政府分管领导把关,审核报销。 对事业单位票款同行的资金实行划拨制。 2、将计划生育收费总额的30%、殡改收费总额的30%作为公共财政经费镇政府统筹,其余可支配资金采取报销制,用于开展计划生育、民政工作(包括公用经费部分、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工作奖励经费、手术及普查费、火化费及其他费用)。 3、财政所负责办公用品、接待物品的采购、管理和接待生活的安排。机关行政干部、工勤人员办公用纸、墨、笔记本及其它小项物品和接待用茶叶、烟、水等物品,一律在财政所领用并进行登记,不得自行在外购买。村干部会议补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本单位经费的正常运转,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的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不断优化收支结构,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旅差费、邮电通讯费、公物购置费、汽车燃修费等弹性支出。 1、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制度。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所有开支凭证需由科室负责人证明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呈主任审批;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向主管财务的领导报送财务月报表、年度报表。超出年初财政预算的费用支出,必须先编制预算,经主任审核并呈有关市领导审批,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执行,以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2、控制会议费开支。各部门应按照少开会、开短会,

从紧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应实行“会前预算、财务审核、会后审批、财务拨款”的管理办法,要按规定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会议结算清单和会议费发票。 3、压缩接待费的开支。接待工作实行“三定”即定规模、定标准、定地点,接待费用支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新修定的接待制度办理。接待处招待费支出需经接待处负责人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呈主任审批。接待费必须当月结清,其中较大型的接待,活动结束时就应结算清楚;一些非党政的接待,若能按部门分摊就得分摊给部门,以减少接待费的开支。 4、加强旅差费的管理。坚持按(南财[2011]86号文)《xx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旅差费包括住宿费和车(船)费机票不包括图书资料,音像制品以及其他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确因公务需要开支的,应按有关规定报支,不得合旅差费中报销。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最新推荐------------------------------------------------------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示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须在3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 1 / 12 ---------------------------------------------------------------范文最新推荐------------------------------------------------------ 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10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第一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第三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对招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招投标方式: (一)公开招投标。由招标办在医院网站、宣传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投标。由招标办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三)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投标。 (四)在特殊情况下,因采购项目的专业性、特殊性、工程项目的时间性等,无法实施正常招投标程序的,经招标委员会研究批准,招标办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特殊方式。 第五条招投标基本程序 (一)医院使用单位及有关经办部门向招标办提出招投标申请,编制、送审招标文件; (二)招标办向招标委员会报送招投标申请; (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四)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投标单位; (五)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六)组织召开招投标会;接受投标文件; (七)审查投标书,组织评标; (八)选定中标单位,公示;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六条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填写《招标采购审批表》。 第七条开标 (一)开标原则 1、开标会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由招标办组织; 2、开标会议由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主持; 3、开标会议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4、唱标应按签到或抽签顺序进行。 (二)开标会议程序 1、投标人签到;

黔西县锦星镇第一小学办学情况介绍

黔西县锦星镇第一小学 办学情况介绍 一、学校概况 黔西县锦星镇第一小学原名新街小学,学校距县城12公里,坐落在锦星镇内庄田坝东隅,毗邻新镇政府办公楼,与文明古塔——文阁塔遥遥相望。 学校始建于1939年,由晚清年间当地秀才王济洲先生创办的私塾改建而成。1958年从王济洲先生家迁到现址,取名新街小学,是一所村级完小,由三间土墙房组成。2009年镇政府搬迁至此,更名为锦星一小,成为镇中心完小。 1996年“两基”普六复查期间,新建一栋两层楼教学楼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已撤出)。2002年开展“两基”攻坚以来,学校规模日渐扩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多,在校学生由312人发展到749人,新建一栋两层半教学楼,建筑面积576平方米。2008年“两基”迎国检期间朱英龙先生捐资再次扩建新的教学楼,建筑面积960平方米。警务室24平方米,厕所45平方米。2012年至1013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建学生食堂400平方米、宿舍210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860平方米。设12间普通教室,另有微机室、图书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仪器保管室、剪纸乐园室、留守儿童温馨家园等。2013年8月安装“班班通”,实现了

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学。学校新建2个塑胶蓝球场,200米塑胶环形跑道和100米直线跑道。学校的“五化三园”初具规模,有假山1座,荷花塘3亩,四方木亭1个,以艺术剪纸为特色的校园文化给学生以熏陶和感染。迄今为止,校占地面积22886平方米(34亩),总建筑面积4965平方米。学校在校学生533人,有12个教学班,1个剪纸特长班,另有音乐兴趣小组,体育兴趣小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6人(其中本科8人,大专26人,中师1人,高中1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师德高尚、业务娴熟。 近年来,锦星一小全体教师大胆探索,努力实践“三个践行”(践行“生命感和责任感的教育”、践行“爱的教育”、践行“系统育人的教育”),营造学校“人人都是德育教师,处处都是德育环境,课课都渗透思想品德教育”的“三维德育环境”,精心打造基于学生发展的特色校园文化,创办剪纸特长班,农民画特长班以及音乐、舞蹈、体育兴趣小组等,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课堂)和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教育教学活动,以特色教育推进素质教育,破解了“穷财政如何办大教育、穷地方如何办好教育”的难题,开创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办学新路,学校办学特色不断彰显,学校知名度不断提高,成为黔西县教育先进学校,毕节市德育示范校,毕节市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学校(示范校),毕节市农村教育改革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预算法》以及中央与省市区关于财务管理得办法与意见,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主体明确、分级负责,预算管理、严格收支,厉行节约、保障运行”得原则实施。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 第三条预算编制应遵循“编制合法,内容完整,保障运转,公开透明”得原则。 第四条各科室应根据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及时向行管科提供资料编报下一年度得支出、采购计划与预算,大型会议、培训等专项经费预算,需报具体项目。固定资产购置、房屋维修、车辆维修费、网络建设维护及邮电与报刊订阅等预算草案,由行管科根据经费得需求与可能,初审汇总平衡后提交办公室领导审定。 第五条年度预算经批准下达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行管科应当确实履行预决算得编制、报送、信息公开,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各项收入要及时全额缴入区财政局往来资金专户。单位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得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帐,不得截留、隐瞒、挪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 所有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工资与津贴补贴

政策。严禁自行扩大发放范围,擅自设立发放项目与自行提高发放标准。人员经费支出由人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标准,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报经分管人事与机关领导审核后交行管科执行。 第十条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与财政部有关开支范围、标准得规定,以年度预算定额标准为依据,实行总额控制,节约使用;原则上当月得票据当月报销. (一)差旅费 1.报销依据:根据新财行[2016]15号《新洲区区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操作流程:事前审批-出差-报销 3.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标准及说明: (1)住宿费 住宿费就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而发生得房租费用。住宿费在标准上限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2)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就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得伙食补助费用。若接待单位安排伙食,不再补贴伙食费,或由出差人员自行交纳伙食费,凭收款收据,办公室按文件精神再予以补贴伙食费。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得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按当天最后到达目得地标准报销。 (3)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就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抵达目得地发生得室内交通费用。标准: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内新洲区外每人每天50元,新洲区内(不同乡镇间)出差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 出差人员由办公室提供交通工具得,不得补贴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她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得,应当向接待单位或

(管理与人事)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

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

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维护医院利益,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物品购置及基建工程质量,规范其购销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医院成立招标委员会,人员由医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标事项进行决策。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医院招标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医院成立监督委员会,人员由纪委、工会、支部书记代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招投标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组建招标评审专家库,人员由院内外医院管理专家、院内相关科室代表、医疗、医技、医学工程、基建工程、经济师(或会计师)等学科知名专家组成, 专家库人员名单由医院招标委员会批准。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招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专家参加评标。 第六条医院项目申购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办公室组织评标,公开招标采购医院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及基建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等项目。 第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认为必要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尽量减少自行招标。 第八条招标办公室受理医院内部有关科室按招标规定要求提交的招标采 购项目申请,组织发标、开标和评审工作,公布中标结果,将结果转交申购科室,业务科室根据招标记录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交审计科审核后出具审计报告,建立招标档案,及时归医院档案室。 第三章招标范围 第九条凡是利用医院资金采购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及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品、印刷制作等超过一定金额的高值项目均应纳入招标采购范围,招标金额限定如下: (一)药品类:除参加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以外,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比较大的西药及中成药及使用量较大的化学试

徐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徐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 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徐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增强机关资金调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包括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和独立法人事业处室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机关财务的管理、审计和监察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与监察室共同实施。 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制行政经费、项目预算,审核行政处室各种支出,采购、发放和管理行政办公用品;财务处会同办公室审核机关预算编制,对机关财务代理记账,编制财务报表;审计处负责审计机关预算外收入及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监察室负责监督财务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各处室所有经费都要纳入机关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第五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隐瞒、不虚列,不编赤字预算。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确保重点,勤俭节约。

第六条行政各处室根据本处室工作需要,提出项目计划(含设备采购计划,下同),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10月25日前报办公室。各事业处室根据本处室当年收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开展情况,按照规定的开支标准编报年度预算及项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10月25日前报财务处。预算及项目计划经办公室、财务处汇总后,提交局办公会审定。确定后下达到各处室。 第七条年度预算一经确定,各处室不得随意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按审批程序报批。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八条机关经费收入包括各种政策性收费、专项收费、各种经营性收入、往来资金、代办经费、以及各种捐赠、赞助、回扣等收入。 第九条各处室的各项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截留、挪用,不得私设账外账、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违者将追究处室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条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处室每月25日前填报《市教育局机关月用款计划表》(见附件)。机关各处室各项开支,须由经办人填写《机关经费支出项目审批表》(见附件),按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会议费用开支 (一)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必须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确需临时召开的会议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原则上不再追加会议经费;如需追加会议经费的,须经局长批准。 (二)市委教工委、市教育局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支出,由局长或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处室承办的会议,经费开支要严格按计划执行,超支不补。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二)会计主管职责: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

工作质量。(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3、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

医院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为在医院专业设备采购过程中引入公平、公正、公开的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招标范围:本规定适用医院内部的所有单台申报价值或批量总申报价值十万元以上专业设备的招标投标采购活动,医院专业设备指设备科负责采购的用于临床、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 二、招标步骤:专业设备的招标投标采购分为六个步骤: (一)、申请部门按医院有关规定申报、立项、审批。 (二)、分管院长、设备科、申报或使用部门对各供货商的产品进行论证、评估,确定招标要求和配置方案,受评估供货商必须在两家以上。 (三)、设备科提前一周以上向供货商公布招标要求,投标时间、地点和方法。 (四)、各供货商按上述第三点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五)、分管院长、设备科、申报或使用部门、医院纪检部门共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参加投标的供货商必须在两家以上,评标办法依照第一条所列的国家法律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六)、专业设备中附带消耗性材料部份由评标小组与综合采购部协商决定。 三、以下情况不列入本规定招标采购: (一)、专业设备特定的附件、易耗品 (二)、专业设备的维修配件 (三)、独家生产的设备 (四)、医院已另订立协议的设备 (五)、设备的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 (六)、按国家及浙江省规定列入招标目录的专业设备 (七)已委托招标中介机构或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的设备

(八)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其他设备 四、其他事项: (一)、医院设备科负责保存招标投标资料,起草论证会议、招标会议纪要,并由分管院长签发。 (二)已中标的供货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定协议或不执行已签定协议的,由设备科中止其中标资格。 (三)已中标的供货商如要更改招标要求或协议内容,在不涉及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由设备科与使用或申报部门协商确定。 (四)本规定由医院设备科制定并负责解释。

信宜市水口镇第一中心小学

信宜市水口镇第一中心小学 开展道德建设月活动 实施方案 2011年10月21日

信宜市水口镇第一中心小学 开展道德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道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茂名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信宜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水口镇开展道德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升道德水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化学生以提高道德涵养,我校决定于2011年10月22日至2012年1月15日在全校深入开展道德建设系列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出背景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建设日新月异,现在已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大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国国民的道德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不协调。“三鹿奶粉”、“小悦悦”、“扶跌倒老人”等一系列事件,把国民的道德素质推上了风口浪尖,“世风日下”、“人性泯灭”、“国民道德已沦丧”……一声声,一句句,犹如当头棒喝,拷问着有几千年传统美德的中华民族。 国民道德亟待提高!道德建设刻不容缓! 乘改革开放的春风,我镇的经济建设发展迅速,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我镇的公民道德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站在学校的角度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部分群众未重视家庭教育的影响。都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一言一行都起着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作用。但部分“家长”的表现却不怎么样,文明程度低,农村脏乱差现象突出;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或恶意破坏环境;不孝敬、赡养老人;对子女教育重智轻德,只注意培养孩子的“才能”,而忽视了孩子的“德行”教育,缺少对孩子的礼仪教育和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道德品质的培养;父母外出打工造成的儿童留守现象突出,因“亲情饥渴”造成的心理障碍或“没王管”而引发了许多问题。所以,作为道德教育基地的学校,一定要深入开展道德教育活动,因为,今天培养的学生不单单是学生,还是将

基层乡镇最新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开源节流,堵住腐败源头,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效益,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依照党和国家的财政制度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为体现政府职能,我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一律纳入镇财政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三条镇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组织财务检查,听取财务汇报,决定对单位和当事人的奖惩。 第四条镇各口分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 第五条镇财政部门会计岗位人员在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做好轮换岗制度。 第三章管理形式 第六条根据我镇目前的财政体制管理形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办理本单位的收支上缴和支出报帐及票据领发工作,各单位的会

计业务由欢口镇财政结算中心负责办理。 第七条为了充分利用我镇资源,实行财政综合管理。各单位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支出按预算,追加按批复,分期拨付,收支挂钩。凡完不成序时收入任务的,经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镇财政部门按收入进度比例拨付经费,年终完不成收入任务的,将相应核减支出指标。 第八条加强单位帐户的管理,严格实行镇财政单一帐户管理制度,各单位不准再设立过渡帐户或公款私存。确需开设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经镇财政部门审核提出申请意见报县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加强预算管理,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扩大收支范围和标准。各单位年初按收支范围和标准编报本年度预算,年终编报决算,财政结算中心综合平衡汇总,报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人代会通过后,由镇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条要切实加强财务计划管理: (一)预算内资金及预算外资金使用,全部实行“一月一计划”和“申请拨款制”使用管理。每月的第一周由镇财政部门向党委、政府成员会议汇报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本月财务支出计划。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 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 厅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计财处要对各处(室、局)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局)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

医院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医院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医院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规范购销行为,遏制招投标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立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充实和完善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利用医院资金(额度单次在5万元以上)进行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试剂、后勤物资、基建及维修工程等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涉招投标监督工作。 第四条招标投标监督工作由院纪委、行政监察与审计办公室、财务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负责执行。 第二章监督职责 第五条对药品、医疗器械、耗材、试剂、后勤物资、基建及维修工程等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六条对招标投标工作相关部门及个人行为进行监督。 第七条受理招标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对医院各项招标投标工作的投诉。 第八条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招标投标相关部门及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监督内容 第九条招标前的监督 ㈠监督招标文件、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㈡监督招标投标公告的发布。 ㈢监督投标单位的选择确定。 ㈣监督投标企业证照是否齐全、真实。 ㈤监督招标相关单位对投标企业规模、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及使用情况进行的市场调研。 ㈥监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评标专家人选的确定。 第十条招标过程中的监督 ㈠监督检查投标单位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㈡监督审查招标文件的技术性条款和商务性条款。 ㈢监督招标工作程序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 第十一条招标后的监督 ㈠监督中标方与招标结果相符。对评标结果有争议,招标办公室应及时将中标单位及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相关监督部门。 ㈡监督招标投标经济合同的签订,审查合同内容和条款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与招投标结果相符,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 ㈢对未按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暂行规定》执行的项目,财务处可拒绝付款。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违反医院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医院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招标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医院利益的,情节较轻的,

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XXX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下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打造高效、务实、服务型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本着“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收入管理 1、各项收入是指镇财政及镇属各事业站办所执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预算内拨款、各项事业性收款收费、罚没收入、农民参合参保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物资变价收入等。 2、收入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收据,不准使用自购、自制收据、白条及其他无效票据收款。一般预算外收入资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存乡镇财政结算专户,各项非税收入缴入赫山区非税收入汇缴户,严禁坐支、以票抵缴、公款私存。 3、收入应及时入帐,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对当事人给予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经济处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提请镇纪委介入调查并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二、支出管理 行政单位支出指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及损失,支出必须量入为出,统筹安排。 (一)财务审批 1、成立由书记、镇长、人大常务副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纪委书记、财政协管领导、财政所长组成的财经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财政工作的领导、现金收支计划的安排、大额资金的调度、实行会审联签、财务监督审查等工作。 2、镇财政主动接受镇人大、政协的监督,每季度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向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送财务报表。 3、支出必须使用正式发票及其他有效票据,票据上必须详细说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按正规审批程序审查签字后才能报销,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非法、虚伪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支出票据坚持会审联签制度。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周五下午现场办公,支出经手人必须持有效的、签具证明和经手的条据,现场交由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和入帐手续。 5、因财政分管领导的更换,此前发生的费用而未及时列支入帐的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由新分管财贸的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审批支出超过半个月而未入帐的支出,须由财政分管领导重新审批。 (二)会议招待 镇财政实行集中核算管理、分灶吃饭的站办所比照制定管理办法。 1、招待用餐 (1)上级单位及兄弟单位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是对口接待且必须在机关食堂就餐,特殊原因需到营业性酒店订餐的,报书记或镇长批准。坚持对口陪客和主要领导陪客的原则。 (2)机关接待订餐前必须报机关支部分管领导同意,由经办人到机关支部开具就餐通知,再交与食堂,就餐通知上要求注明具体事由、接待单位、人员数量、就餐标准等。 (3)招待标准:村或部门工作餐150元/桌;上级一般

团市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根据《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制度,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规范管理,合理使用,确保重点, 开源节流,收支平衡。 二、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 1、办公室负责编制机关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每月资金使用计划。 2、遵循“有预算才有支出”的原则。各部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于每月12日之前,制定下月工作安排和月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审核,统一报党组办公会审批后,汇总为机关月用款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批。

3、月资金使用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需增减的,须报党组研究批准,并报市财政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严格财务审批报帐程序 1、实行“先审批后报账”制度。机关经费开支实行分级审批,各项开支须先交财务室审核,再由财务室根据审批权限统一送相关领导审批,方可开支。具体审批权限为,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委托办公室主任审批;1000—2000元的,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2000元—10000元的,由办公室审核,报党组书记同意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的,须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机关重要会议、活动和大额开支,由牵头部门提出书面预算报告,分管书记签署意见后,经财务部门审核,安审批权限审批。未经审批的开支,原则上不予报销。 2、规范财务报账程序。财务报账的审批权由财务主管领导负责,其他任何人审批无效。各部室明确一名报账员,负责本部室票据核对和报账工作。报账程序为:经手人在报帐凭证上签名并注明用途或事由→本部室长签注证明(部室长的报帐凭证由分管领导签注证明)→分管领导签注意见→部室报账员汇总票据,填写报账明细单后交财务出纳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批→财务会计生成会计凭证→财务出纳到国库支付局请款。开支金额在20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