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为“强镇”放权特大镇可赋予县级权限讲解

广东为“强镇”放权特大镇可赋予县级权限讲解
广东为“强镇”放权特大镇可赋予县级权限讲解

广东为“强镇”放权特大镇可赋予县级权限

(记者邓圩)在广东,GDP和人口相差几倍甚至10倍的镇,管理职能权限将不再一样。广东省日前下发《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一定指标对镇进行重新分类,通过权力下放,扩大镇级管理权限,实现“量体裁衣”。

《意见》提出,要按照镇辖区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三项指标,由地级以上市机构编制部门对镇重新进行分类。综合指数在150以下的,为一般镇;综合指数在150—300之间的,为较大镇;综合指数在300以上的,为特大镇。不同类型的镇,在办事机构设置、行政编制配备上都有很大差别。比如,一般镇行政编制不超过35名。特大镇最多的可达到150名。

简政放权是《意见》的关键词。《意见》提出,下放给镇与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权。对常住人口多、经济总量大的中心镇或特大镇,重点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等方面全面扩大管理权限。

一个亮点是,明确“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外,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向镇派出(驻)行政机构,未按规定自行派出(驻)的予以撤销或调整由镇管理。”

广东省编办主任李志红解释,分类镇的指标之一“常住人口”包含了在当地居住一定时间、相对稳定的流动人口。今后,镇主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四个方面履行职能。据悉,广东省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年底前要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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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号)、《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5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09〕33号)精神,现就推进我省简政强镇(含乡和街道,下同)事权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职能,下放权限,理顺关系,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基层活力,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需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的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简政扩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上级管理事项,扩大镇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财力保障,做到权责一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二)坚持创新,分类指导。创新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健全行政运行机制;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镇改革进行科学分类指导。

(三)统筹配套,稳妥推进。衔接上级政府机构改革,统筹兼顾各项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稳步实施,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定位政府职能,扩大镇级管理权限。

镇主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四个方面履行职能,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不同类型的镇要突出不同的职能重点。农业比重较大、经济欠发达的镇,要着重加强为“三农”服务职能,加强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工商业和城镇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经济规模中等的镇,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住人口多、经济规模大的镇,要适应现代城镇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强化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市政管理、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职能,加强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科学配置街道职能。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后,由镇成建制或合并镇改设的街道,职能配置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加强城镇管理职能的同时,更注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等职能。城市化水平较高的街道,要强化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等职能。

切实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优化政府职能结构,加大向社会和市场的简政放权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有条件的尽可能转为登记备案制。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和许可“零收费”制度,降低政务、商务和公众办事成本。改革后,镇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必须有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规章以上依据规定可以委托,方可承担行政许可或行政执法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制度改革,下放给镇与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权。对常住人口多、经济总量大的中心镇或特大镇,可重点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事业等方面全面扩大管理权限。综合指数在400以上的特大镇,依法赋予其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权下放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稳步有序推进。其中涉及的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可由镇行使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事项,下放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其他行政管理事项,可由上级有关部门直接交给镇行使。有关完善权力下放的法规规章依据、程序等工作,由省法制部门负责牵头落实。

(二)推进行政体制创新,拓展经济发达镇试点。

结合中央有关精神,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创新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在继续推进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南海区狮山镇和东莞市塘厦镇、石龙镇开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编办发〔2010〕50号文要求,确定上述四镇和增城市新塘镇、东莞市长安镇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增城市要结合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盘活行政资源存量,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路子、创造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佛山和东莞市要在继续贯彻落实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关于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有关改革措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镇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设村(含社区,下同)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同时,有关市要把改革与行政区划调整、建制调整、行政层次扁平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其他地区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

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三)理顺纵向权责关系,加强镇级财力保障。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移给镇承担。确需镇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或承办有关事务,要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严格控制对镇党政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凡是不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与镇职能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得将不属于镇职能的事项或不应由镇承担的责任列入考核范围。

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外,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向镇派出(驻)行政机构,未按规定自行派出(驻)的予以撤销或调整由镇管理。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派出(驻)镇的行政机构,改为双重管理体制,主要领导的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要按规定程序征求镇党委意见,其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业务接受镇的协调,因承担中心工作或重大临时性任务的需要,应服从镇的统一领导。鼓励市或县(市、区)按规定权限,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完善对上级主管部门派出(驻)镇机构的管理方式,建立既有利于加强管理,又有利于增强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能力的新机制。

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可率先建立市、县、镇三级政府职责关系调整方面的制度,实现纵向政府间行政权责关系处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在实施管理过程中,要更加注重绩效监督,建立与镇权扩大相适应的规范化、精细化的绩效监督评估体系,切实推行依法监督、宏观管理、间接管理和“结果管理”。

上级党委、政府要为镇履行职能创造条件,调整优化市、县、镇三级政府财政收支结构,理顺县、镇财政分配关系,尤其对经济欠发达的镇,财政分配要向镇级倾斜,进一步增加镇级财力,加快化解历史债务,使镇级财力与其承担的责任相匹配。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硬性下达不合理的税收上缴指标。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所属各镇区域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属上级部分全额返还镇财政。镇财力要从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退出,重点保障民生和满足公共需求,不得参与经营性投资活动。

(四)完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创新运行机制和方式。

理顺镇、村关系,整合镇、村公共服务和行政资源,做强镇、村综合公共服务机构和综治信访维稳平台,构建综合服务和大综治、大调解工作格局。村公共服务机构和综治信访维稳平台由镇、村联合组建,其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兼

任。镇可对村相关机构实行经费项目计划和委托办理制度。鼓励镇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农村基层组织关系,加强农村干

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按照从救济型服务和保障向普惠型服务和保障转变的发展方向,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扩大服务范围,加强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免收费制度。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加快扩大免收费制度覆盖的领域和范围。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在住房、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最低保障、补贴标准,并逐步提高,率先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障水平。

要切实提高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推行“一站式”服务、办理代理制、首问责任制、办理时限制等,减少办事程序和环节,完善服务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和许可、并联行政审批和许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探索通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社区治理、志愿者服务、委托代理、公众参与等社会化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和运行机制。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镇,要适应人口规模大、城市化水平高、管理任务重等特点,在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优化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迈出更大步伐。

促进、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对社会无力兴办、又确有必要兴办的公共事业,如救助站、慈善机构等,可由政府投资并通过公开招标等公正透明的方式发包到两个以上的企业或

社会组织经营管理,有关财政预算及受托企业或社会组织的财务账目全面实行网上公开。企业可通过资助设立社会组织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共事业建设。探索建立“项目参与式”社会工作模式,构建多元互动合作的综合治理机制。

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和村服务的绩效评估机制和失信惩罚制度,不断创新社会组织和村民(居民)自治组织的管理体制机制。

经济发达镇要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理顺政府与社会

的关系,加快推进政社分开,建立依法管理、关系清晰、充满活力、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的政社共同治理和服务体制机制。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和欠发达的镇,要重点围绕为“三农”服务和稳定农村社会秩序等职责,加快培育农村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市场化的合

作机制,不断拓宽政府与社会合作内容和渠道,推进农村经济社

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编制配备。

重新制定镇分类标准,在对镇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党委、人大和政府机构,优化编制配备。

1.科学进行镇分类。按照镇辖区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三项指标,由地级以上市机构编制部门对镇重新进行分类(镇分类标准),并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综合指数在150以下的,为一般镇;综合指数在150—300之间的,为较大镇;综合指数在300以上的,为特大镇。建立镇分类动态管理机制。

2.合理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限额为:一般镇,按不超过5个设置。较大镇,按不超过7个设置。特大镇,综合指数在300—400的,按8—10个设置;综合指数在400以上的,按不超过12个设置。具体设置形式由镇的上一级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在限额内确定。

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相关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3.优化机关行政编制配备。根据本地实际,在上级核定的镇行政编制规模内,镇行政编制可参照以下标准配备:一般镇,不超过35名。较大镇,不超过55名。特大镇,综合指数在300—400的,不超过85名;综合指数在400—500的,不超过120名;综合指数在500以上、常住人口特别多、经济规模特别大的镇,可适当增加编制,但最多不超过150名。

辖区面积在300平方公里以上的镇,在按其类别所确定的编制数基础上,可适当增加编制,但原则上增加的编制不得超过15名。

街道原则上按一般镇设置机构和配备编制。其中,规模相对较大的街道,其机构编制可适当增加;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后,由镇成建制或合并镇改设的街道,可比照镇分类办法确定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

不再按比例核定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可改为按行政编制的一定比例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数,原在编在职后勤服务人

员占用后勤服务人员数并按原制度管理。

镇领导班子的职数配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改革事业站所,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

1.理顺管理体制。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有明确规定外,设在镇的事业站所原则上实行以镇管理为主、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今后确需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须报经省机构编制部门批准。

2.推进分类改革。将事业站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归镇政府,行政执法职责依法交由行政机关承担。对公益性站所加强财政保障,将经营性站所转制为经济实体或中介服务组织。对站所归类整合,按领域综合设置公益类事业站所或服务中心。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组建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镇不再设置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3.探索编制核定和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公益类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或聘用人员数。探索按公益类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实行财政经费预算包干。在包干经费内由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

4.创新服务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事业举办机制,建立以事定费、以费养事、养事不养人的财政投入机制、以理事会管理为核心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用人机制、与人员绩效直接挂钩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5.强化绩效评估。对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运行状况、服务质量、产出效益和人员结构等定期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相应调整政府公益性服务经费投入和机构编制。

(七)创新用人制度,完善激励机制。

深化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调优秀大学生到乡镇培养锻炼的工作力度,提高从优秀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主任、选聘到农村或社区以及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任职或锻炼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和生产一线人员中招录公务员的比例。逐步建立乡镇公务员遴选到上级机关的工作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和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乡镇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探索实行有关待遇倾斜政策。欠发达地区要探索建立更加灵活的乡镇用人制度,引

导优秀人才到乡镇工作,完善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的长效机制。

综合指数在350以上的特大镇机关,可探索解决行政编

制不足问题的有效办法,建立严格规范的镇机关聘员管理制度。聘员限额按照行政编制与聘员总额之比确定,镇综合指数在350—400(不含400)之间的,行政编制与聘员总额的比例在1∶1以内掌握;在400—500(不含500)之间的,在1∶2以内掌握;在500以上的,在1∶3以内掌握。具体由镇的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并报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在严格控制行政编制总额前提下,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和辅助性公务员职位实行聘任制。建立体现公平原则的公职人员保障制度,在机关聘员队伍中引进薪酬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固定工资和机动工资福利待遇相结合的灵活工资制

度。

先行先试扩大人才引进对外开放,允许综合指数在400

以上的镇机关、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事业单位、有政府财政投入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社区公共服务机构、政府独资或与社会合资的慈善组织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在人才招聘制度

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引进港澳台或海外优秀管理或技术人才。

建立镇公务员和机关聘员绩效评估机制,健全公职人员

绩效评估制度,并将评估结果与干部的职业荣誉、选拔使用和工作奖惩等结合起来。

(八)完善决策和监督机制,实现民主决策和有效监督。

在扩大镇级政府管理权限的同时,要相应明确镇级承担

与其权力对等的责任。建立与扩大镇权相适应的民主决策和权力监管体制。扩大公众对党政决策的参与,建立专家论证、决策听证与咨询机制和民意征集吸纳机制。

建立健全以党政正职为重点的镇党政领导监督制度。探索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和独立性的行政行为和绩效监督评估机制,重点对党政重大决策、项目建设、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加快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度,推进镇党政机关及所属机构预决算在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

建立健全对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节能减排、公共交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重点监管事项的监督标准,配套建立系统严

密、设计科学、操作性强的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内外结合的有效考核监督制度。

三、组织实施

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是我省在新形势下加快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省委、省政府深化经济社会管理事权改革及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实施,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督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改革工作,认真研究和指导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由县级(东莞、中山市为市级)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拟订,经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本级党委、政府审批。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健全约束机制,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改革后各地不得突破规定的镇机构设置限额和上级核定的镇行政编制总额。

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改革工作完成后,省、市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刊于6月19日《南方日报》A04版:时政)

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性质、规模发展目标与战略 (2) 第三章县域城乡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 (4) 第一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4) 第二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4) 第三节县域交通规划 (10) 第四节县域基础设施统筹规划 (10) 第五节县域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 (13) 第六节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14) 第七节县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18) 第八节县域文物保护规划与旅游发展规划 (19) 第九节县域空间发展管制区划 (23) 第四章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26) 第一节城市用地总体布局 (26) 第二节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33) 第三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及景观风貌规划 (35) 第四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37) 第五节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41) 第六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2) 第七节近期建设规划 (43) 第八节规划实施 (47) 第五章附则 (48) 附表1: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汇总表(2011年) (49) 附表2:中心城区2015年建设用地平衡表 (50) 附表3:中心城区2030年建设用地平衡表 (51) 附表4:中心城区规划道路一览表 (5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指导大名县城乡建设和发展,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 2、从城市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是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6、《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壮大中心城市促进城市群快速发展的意见》 8、《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9、《河北省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发[2002]1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粤发〔2002〕13号) 为贯彻实施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开创山区工作新局面,现就加快我省山区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山区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在新形势下山区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目前,我省山区正面临加快发展的大好机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山区作为我省的一个重要经济区域,是我省的主要生态屏障、重要后备资源和发展后劲之所在,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快山区发展,是实践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增创我省发展新优势,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

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下增强我省经济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建设经济强省的重大举措;是促进不同类型地区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机遇,把加快山区发展摆上重要议程,作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推动山区经济社会实现新的发展。 加快山区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现脱贫奔康为总目标总任务,依靠山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努力,在充分发挥内因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外部扶持力度,突出抓好以公路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山区投资环境;加快山区优势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提升山区生产力水平;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省扶贫纲要;实行资源深度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切实加强山区生态系统建设,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加快山区发展的目标是:五年打基础,十年上台阶。到2007年,全省50个山区县以公路交通为重点的各项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形成中心城市通往山区和山区之间的高速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经济发展有所加快,财政状况明显好转,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较大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新水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三产业占GDP 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全面实现脱贫奔康,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人口的比重大幅下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效果显著;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到2012年,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山区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快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中心城市通往山区高速公路和省际高速公路建设力度,加快山区国道、省道主干线公路的改造,实现地级市通高速公路,市到县通二级公路,形成与高速公路网相互连接、相互补充,层次分明的区域干线公路网络;加强县乡(镇)公路的建设与改造,基本实现县到镇通三级公路,形成较为完善的县乡公路

浅谈连平县忠信镇镇域规划

浅谈连平县忠信镇镇域规划 【摘要】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迅猛发展起来,发展镇域经济不仅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本文针对连平县忠信镇镇域规划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建设;镇域规划 镇域规划是城镇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村镇体系规划又是其中主要内容,主要是确定规模等级体系与相应职能结构划分。镇区是镇域农村城市化的核心,而城市化的过程是各种生产要素在城镇的集聚,并创造大量二、三产业就业机会,而最终实现人口集聚的过程。重点中心镇的镇域“城乡一体化”建设应转到以中心镇主城区的城镇建设上来,在镇域里形成中心镇与村庄居民点两个体系,同时,严格限制村庄居民点的扩张并进行适当的整合。 1.村镇体系概况 忠信镇位于连平县东南部,地处东江上游,东连大湖镇,南界东源县,西靠油溪镇,北邻高莞镇,镇域总面积达到141平方公里。地理位置是东经114゜42′06″-114゜44′21″,北纬24゜11′14″-24゜13′34″之间。忠信陆路交通方便,省道忠定线东可至和平县和江西省定南等地,向西北达连平县城和韶关等地;官灯线向南可达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带。忠信镇南距河源市79公里,北距连平县城38公里,东至和平县城41公里。2003年忠信镇下辖14个村民委员会和3个居民委员会,分别是径口、官陂、上坣、大陂、司前、新下、西湖、中洞、柘陂、水唇、东升、黄花、曲塘、大坪以及黄岭居委会、老街居委会和栗园居委会,总人口58012人,其中非农业23291人。 1.1 村镇职能结构现状 忠信镇是河源市北部贫困山区镇,经济以农业为主,各村依靠所处自然优势发展农业经济;目前忠信村镇职能结构分为两类。 ①镇区:是全镇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全镇大部分的非农人口聚集地,建成区内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②村民委员会:镇域农村居民点,主要从事农务管理。 1.2 村镇规模结构现状 居住在镇区总人口达3.5万人,人口聚集程度高;各村人口分布不均衡,其中司前、中洞总人口在1500人左右,上坣、柘陂、水唇、大陂人口有3000人以上,其余村在1500—3000之间。 1.3 村镇空间结构现状 各村基本沿忠信河、高莞河以及官灯线、忠定线两条省道沿线分布,其中东升、大陂、径口、上坣、柘陂、司前沿官灯线和忠定线沿线分布。 2.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2.1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官灯线、忠定线规划为一级公路,县道规划为二级公路,全面改造乡村道路,提高道路质量,做到路路通镇区,1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拖拉机,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汽车。 2.2 电力设施 镇域内电网由220kv、110kv高压配电,35kv、10kv中压配电,380/220v低压配电构成,10kv配电网依据负荷预测以及经济供电半径,各行政村设一个开

东源叶潭镇申报广东教育强镇

东源县叶潭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 自评报告 中共东源县叶潭镇委员会 东源县叶潭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十月

目录 一、叶潭镇概况 (2)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3) (一)教育为先,投入巨资打造省教育强镇 (3) (二)整合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6) (三)重视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8) (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提升教学质量 (10) (五)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构建全民教育体系 (12) 三、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15) 四、自评结果 (15)

东源县叶潭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 自评报告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乃国家之根本,民族复兴之根本,社会发展之原动力。兴镇先兴教,叶潭镇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于2014年创建广东省教育強镇。我镇本着对全镇人民负责,对叶潭未来负责的态度,全面实施科技兴镇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叶潭镇的教育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对照《广东省教育強镇(乡)督导验收方案》各项指标,对我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強镇作如下自评报告。 一、叶潭镇基本情况 叶潭镇位于东源县东部,东江上游,距离东源县城100公里,是东源县边远山区,全镇面积110平方公里,下辖13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总人口3.8万人。叶潭镇是革命老区,是南方抗日劲旅——东江纵队的游击区,东江纵队的老战士梁胜(广东省副检察长梁德标父亲)、欧阳源(广东省前林业厅厅长)、邹健(广东省前科技厅厅长)就诞生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叶潭镇麦輋村曾经是中国共产党河源县委员会的驻地。 叶潭镇历来尊师重教,叶潭中学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

新丰县总体规划文本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性质 (1) 第三章城市发展目标 (1) 第四章城市规模 (2) 第五章县域城镇体系 (2) 第六章城区土地利用 (3) 第七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与调整改造 (3) 第八章历史文物保护与城区风貌 (4) 第九章对外交通 (4) 第十章城区交通 (5) 第十一章环境绿化与城市绿地 (5)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 (5) 第十三章城市水源与给水 (6)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 (6) 第十五章远景规划设想 (8) 第十六章实施措施 (8) 第十七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转移,中心城市辐射能力不断加强,广东省北部山区经济开始快速增长,为适应大环境的变化,满足新丰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管理的合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方法以及实施细则》 《中心镇规划指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韶关市城市规划编制方法》 《韶关市新丰县总体规划与实施纲要》 第三条韶关市全部行政辖区面积为2015.2 平方公里,而本次总体规划范围在城区,即县城中心区丰城镇,规划范围面积为15.01平方公里。规划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规划。中心城区以旧城区及新城区为核心,其中新区是城区总体规划的重点规划范围。 第四条总体规划期限为2008年~2023年,重大问题考虑到21世纪中叶。近期建设规划期限到2013年。 第五条本规划所涉及的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城区用地实际情况、规划意图,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及其适度弹性而制定的。 第二章城市性质 第六条丰城是新丰县县城区所在地,是新丰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也是韶关南部经济中心城市。 第七条丰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旅游中心。城区的规划与建设要突出城区的中心功能,保证县域管理职能实施的需要,建成全市领先的现代化城市。新丰县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文物古迹众多,是融山、河、城为一体的山水城市。新丰城区的规划与建设要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的优良传统和山水城市的基本特色。丰城是县级城市,是韶关南部对外开放的枢纽城市,是起跨市区作用的经济中心和重要的交通枢纽。丰城城区的规划与建设要为其发展成为具有重大影响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远景目标奠定基础。 第三章城市发展目标 第八条城市发展总目标:2O23年把丰城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文明,布局合理,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山水特色突出,景色宜人,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第九条经济目标:新丰县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山区贫困县,1999年国内生产总值65086万元(可比价),三大产业结构为36.89 : 32.71 : 30.40,人均国内生产总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6-韶关市始兴县城南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

韶关市始兴县城南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 自 评 报 告

始兴县城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 巧借创强东风给力城南教育 中共始兴县城南镇委员会 始兴县城南镇人民政府 2011年7月

目录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党政高度重视,优先发展教育。(二)扎实推进“创强”,发动全民参与。(三)优化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 1、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2、改善办学条件,完善设备设施。(四)履行政府职责,推进教育发展。 1、落实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 2、坚持“防流控辍”,巩固“普九”成果。 3、加强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1、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激励机制。 2、抓好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素质。 3、实施名师工程,着力人才培养。(六)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面发展。 1、加强德育工作,提高学生思想素质。 2、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3、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全面发展。(七)协调各类教育,促进和谐发展。 1、规范办园行为,发展幼儿教育。 2、办好成人学校,提高农民素质。 3、完善社区设施,建设和谐家园。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四、自评结果

巧借创强东风给力城南教育 ——始兴县城南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报告 城南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科教兴镇”战略,以创建省教育强镇为契机,以全面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举全镇之力,积极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使全镇的教育走上了规范化、现代化的发展轨道。现对照《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验收方案》各项指标体系,对我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作如下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城南镇位于始兴县中部,与县城只一河之隔,因在县城之南,故名城南。东部与北部分别与顿岗镇、太平镇隔河相望,南与深渡水接壤,西与沈所镇相连。墨江河从东往西流经城南镇东西全境,经墨江桥与国道323线连接。全镇总面积53平方公里,下辖10个村委会、1个社区居委会,88个村民小组,总户数6044户,总人口20114人,其中农业人口17054人。境内居住人口主要有汉、瑶两族,其中以汉族居多,瑶族主要分布在城南胆源村辖区内。中部和东、西、北部一马平川,属墨江中下游平原,是始兴县的主要粮产区。南部山地资源丰富,森林资源主要有樟、枫、楠、酸枣、毛竹等,经济林有油茶、油桐、柑桔、茶叶、杨梅、青梅、沙梨、李子等,林木面积约为3.72万亩,耕地面积约为1.35万亩。 目前,城南镇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2所,教学点

许昌市城市规划指标指导意见7月10日(最终)

许昌市城乡规划指标指导意见

目录 城区篇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设用地-----------------------------------------------------------------------1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及兼容性规定----------------------------------------------1 第二节建筑容量控制指标----------------------------------------------------------3 第三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5 第三章建筑工程----------------------------------------------------------------------11 第一节建筑间距--------------------------------------------------------------------11 第二节建筑物退让-----------------------------------------------------------------15 第三节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

----------------------------------------------------19 第四节容积率指标计算-----------------------------------------------------------20 第五节绿地和停车----------------------------------------------------------------22 第六节城市夜景亮化--------------------------------------------------------------24 第四章交通工程--------------------------------------------------------------------27 第一节城市道路--------------------------------------------------------------------27 第二节道路交叉口-----------------------------------------------------------------30 第三节机动车停车场--------------------------------------------------------------32 第四节城市公共交通--------------------------------------------------------------33 第五节其他交通设施--------------------------------------------------------------34 第五章市政工程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说明手册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信息管理系统 说 明 手 册 (培训机构)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 广东第二师范远程教育中心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 系统说明手册-培训机构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组织机构管理(行政机构、培训机构、中小学校),教师信息管理,课程管理,项目管理,培训管理,培训计划管理,培训方案管理,培训学时管理。一、组织结构图 本系统的机构主要分为省、市、区(县)三个级别。 每个级别都包括“继教主管部门”,“普通行政部门”,“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四种类型的组织机构。

在每个级别中,“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都由“继教主管部门”管理,“继教主管部门”和“其他继教管理部门”级别相同,但是“继教主管部门”为主管部门。本系统的权限是根据用户所属的组织机构来划分授权。包括行政管理员(继教主管部门或普通行政部门的管理员),机构管理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员),学校管理员(中小学校的管理员),教师(参加培训的老师) 二、培训机构主要功能权限 三、业务流程 管理系统的主要业务流程包括: 常规项目申报(包括直接立项和申请立项) 申请立项流程(项目、课程、培训、学时) 注:由于课程分远程、面授,故课程申报流程独立列出 直接立项流程

课程申报流程 远程课程申报流程 面授课程申报流程 国培项目申报 四、培训机构功业务操作说明 培训机构分为省级、市级、县级,每一级培训机构仅能创建申报本级对应的项目级别。项目级别分为:省培、市培、县培。 (温馨提示:如果图片显示模糊,可按住键盘Ctrl键不放并滑动鼠标滚轮即可调整word显示的百分比或者在word的右下角调整显示的百分比,如下图) 项目管理 培训机构可以自己申报项目,也可以查看委托本机构培训的项目。 项目申报 操作步骤如下:(1)如图4-1:依次展开“项目管理”-“项目申报”菜单,单击“添加”按钮,进入添加项目页面,如图4-2:填写项目信息,选择施教机构。然后在页面右下角单击“保存”完成项目的建立。 注: 1.其中项目名称,项目介绍为必填字段 2.此时项目仅是创建完成,还未申报 3.实施机构一项可以选择与自己平级或者比自己高级的机构 图4-1 图4-2 图4-3 (2)项目保存后,如图4-3:在操作列有“修改”“申报”“删除”三个按钮,可对

阳东县合山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报告.doc

谢谢观赏 阳东县合山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 自 评 报 告 阳东县合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

目录 一、基本概况 (1)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2) (一)党政重视落实责任,全镇上下联动“创强” (2) (二)合理安排布局调整,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5) (三)加强教师团队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6) (四)抓好抓实德育工作,保障校园平安文明 (8) (五)强化学校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9) (六)重视体艺卫生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 (七)构建全民教育体系,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2) 三、主要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13) 四、自评结果 (14)

凝各方力量强合山教育 ——合山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报告 阳东县合山镇人民政府 一、基本概况 合山镇位于阳江市东北部,距市区约20公里,居于那龙河中游。全镇总面积9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8万,下辖1个居委会和13个行政村。合山镇是首批省级中心镇,是广东省健康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镇之一,是广东省工业卫星镇之一。合山镇拥有独特的温泉资源、“东湖湖光风景”和“莲塘古驿站文化”,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丰富,是一个绿水青山的宝地。自1988年阳东撤区建县以来,合山镇“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被省授予“南粤尊师重教先进镇”、“广东省卫生先进镇”等称号。近几年来,合山镇工业发展势头好,镇内有大小工厂300多家,初步形成了以针织机械、家具制造、化工、香料生产、针织加工为支柱产业,钢材批发、印刷、五金、制衣、食品、文用品等多种行业全面发展的格局,产品远销国内外;创办了三条“万亩水果长廊”和丰多采农业示范基地、百盛园绿化树生产基地、万丰种养基地、裕山种养基地等几个千亩以上生态农业旅游基地;以五星级休闲圣地阳江温泉度假村以及在建的阳东山水绿洲旅游项目为龙头的第三产业正蓬勃发展。合山镇新一届领导班子正以加快打造溪水特色的“广东宜居小

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图集) 南朗镇人民政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2007年9月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委托: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南朗镇总体规划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建设部甲级0010001 深圳市深临字第200114号 编制时间:2007年8月 出图专用章: 院长:刘仁根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分院总工: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总工:杨律信国家特许注册城市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魏正波城市规划师 孙昊城市规划师 项目组成员:李鑫城市规划师 王晋暾城市规划师 项昺城市规划师 李轲城市规划师 何斌城市规划师 张迎规划师助理 协编单位: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参加人员: 给水、排水工程:聂洪文(总工、高级工程师)陈天凌(工程师) 电力、通信工程:肖珈琦(副总工、高级工程师)方阳生(工程师)燃气工程:王引平(燃气室主任、高级工程师)吴冬青(高级工程师)环卫工程:曾新民(副总工、高级工程师)邓永华(工程师)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审定: 审核: 项目负责人: 规划专业设计人: 校对人: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校对人: 电力电信专业设计人: 校对人: 燃气专业设计人: 校对人:

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 (1) 第一节城镇发展目标 (1) 第二节城市发展策略 (2)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3) 第四章空间政策管制规划 (4) 第一节“三区”划定 (4) 第二节“四线”管制 (5) 第三节空间政策管制分区 (5) 第五章城乡协调发展规划 (6) 第六章城镇总体布局规划 (7) 第七章综合交通规划 (8) 第一节对外交通与区域协调 (8) 第二节道路交通规划 (8) 第三节公共交通规划 (9) 第八章公共设施规划 (10)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11) 第十章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11) 第十一章旅游发展规划 (12) 第十二章岸线利用规划 (13) 第十三章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14) 第十四章景观风貌规划 (15) 第十五章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16) 第十六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7)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17)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18)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18) 第四节通信工程规划 (19)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19) 第六节环境保护规划 (20) 第七节环境卫生规划 (20) 第十七章城镇防灾规划 (21) 第一节抗震与消防设施布局 (21) 第二节人防设施布局 (21) 第三节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21) 第十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22) 第一节近期发展目标与规模 (22) 第二节分区发展策略 (22) 第三节近期重点控制与建设地区 (23) 第四节政府近期行动与土地供应计划 (23) 第五节近期建设与中远期发展的衔接 (23) 第十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24) 第二十章附则 (24) 附录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25) 附表1:现状用地汇总表(2006年) (31) 附表2:规划用地平衡表(远期2020年) (31) 附表3:近期用地平衡表(至2010年) (32) 附表4:规划城镇主次干道一览表 (33) 附表5:配建停车场指标标准一览表 (34) 附表6:公共设施标准一览表 (35)

首批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评选结果的公示

附件: 拟认定首批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名单 1、广州市(42所) 小学 越秀区:越秀区东风西路小学、东山培正小学、越秀区桂花岗小学 荔湾区:荔湾区乐贤坊小学 海珠区:海珠区实验小学 天河区:天河区华景小学、天河区体育东路小学、天河区天府路小学 白云区:白云区景泰小学 黄浦区:广州石化小学 番禺区:番禺区市桥南阳里小学 花都区:花都区新华棠澍小学 南沙区:南沙区南沙小学 萝岗区:萝岗区萝峰小学 增城市:增城市实验小学 从化市:从化市流溪小学 初中 越秀区:第十中学 荔湾区:美华中学 海珠区:海珠区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 天河区:天河区第一一三中学 白云区:白云区第二初级中学 黄浦区:黄浦区第一二三中学 番禺区:番禺区市桥东风中学 花都区:花都区狮峰初级中学 南沙区:南沙区第二中学 增城市:增城市新塘镇第三中学 从化市:从化市第七中学 高中 越秀区:执信中学、第二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荔湾区:西关外国语学校 海珠区:海珠区第四十一中学 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天河区第八十九中学 白云区:培英中学 黄浦区:第八十六中学

番禺区:广东仲元中学 花都区:花都区秀全中学 南沙区:广州市南沙中学 萝岗区:萝岗区玉岩中学 增城市:增城中学 从化市:从化中学 2、深圳市(21所) 小学 罗湖区:罗湖区棉田小学、深圳小学 龙岗区: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小学 盐田区:盐田区外国语小学 宝安区:深圳市荣根学校 福田区:福田区福民小学 光明区:光明区爱华小学 南山区:南山实验学校 初中 福田区:深圳外国语学校 罗湖区:深圳市松泉中学 龙岗区:龙岗区福安学校 盐田区:盐田区田东中学 光明区:光明区公明实验学校 南山区: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十二年一贯制)高中 南山区: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中学 龙岗区: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 盐田区:盐田区沙头角中学 宝安区:宝安区龙华中学 光明区:光明中学 罗湖区:罗湖外语学校(初、高中) 福田区:福田区益田中学 3、珠海市(11所) 小学 金湾区:金湾区第一小学 斗门区:斗门区实验小学 香洲区:香洲区第二小学 初中 香洲区:第八中学、珠海市紫荆中学 金湾区:金湾区三灶中学

白云区太和镇总体规划(2004—2020)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甲级(建)城规编第(021072)号 建筑工程设计证书:甲级№1901521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甲级№9630011 白云区中心镇规划·太和镇总体规划 白云区太和镇总体规划(2004—2020) 文本(最终成果稿)

项目名称:白云区中心镇规划·白云区太和镇总体 规划(2004—2020) 项目委托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白云区分局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项目承担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设计证书资质等级: : [建]城规编第(021072)号 甲级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白云分局 2005.4

规划编制人员 院主管领导:黄祖璜高级工程师院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院技术指导:王如荔(教授级)高级建筑 师 总工程师 林玉明李瑞明高级规划师 高级工程师 顾问总工 副总工程师 张仪兴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项目主管领导:蔡克光高级规划师副所长 项目总负责:黄江宁规划师 规划:黄江宁规划师 蔡克光高级规划师 刘伟仪陈刚助理规划师助理规划师 给水排水:谢显义高级工程师电力电讯:黄昆工程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规划方向与目标 (5) 第一节规划依据与期限 (5) 第二节规划发展方向与目标 (6) 第三节人口规模的规划控制 (7) 第四节建设用地规模的规划控制 (7) 第三章镇域土地综合利用规划 (7) 第四章中心区总体规划 (10) 第一节规划结构与总体用地布局 (10) 第二节道路系统规划 (12) 第三节工业用地规划 (13) 第四节仓储用地规划 (13) 第五节居住用地规划 (13) 第六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4) 第七节商业、物流用地规划 (16) 第八节绿化用地规划 (16) 第九节市政设施用地规划 (17) 第十节区域性道路及对外交通用地 (17) 第十一节给水规划 (17) 第十二节排水规划 (18) 第十三节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19) 第十四节防灾工程规划 (20) 第十五节镇中心区电力工程规划 (21) 第十六节镇中心区电信工程规划 (21) 第十七节燃气工程规划 (21) 第十八节近期建设规划(2004—2010) (22) 第五章规划强制性内容 (24) 第一节太和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24) 第二节城市建设用地强制性内容 (24)

廉江市城区及中心镇

廉江市城区及中心镇商业网点规划 (2011-2020)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指导思想、规划原则 第三章发展战略和目标 第四章城区商业网点规划 第五章安铺镇商业网点规划 第六章青平镇商业网点规划 第七章石岭镇商业网点规划 第八章规划实施 第九章附则 附件 廉江市经济贸易局、五邑大学联合课题组

2011.0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东西北振兴计划(2006-2010)》、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粤西地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摘要)》以及《廉江市发展改革规划纲要(2009-2020)》精神,建立起与廉江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商业网点体系,促进廉江市商贸流通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把廉江市建设成为北部湾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及粤西和谐生态宜居城市,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7〕109号)要求,依据《廉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节规划依据 第二条编制本规划的基本依据 1.商务部“关于做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7〕109号); 2. 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商建发[2004]180号); 3.《廉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 4.《廉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5.《廉江市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 6.《廉江市安铺镇总体规划(2004-2020)》;

7.《廉江市青平镇总体规划(2004-2020)》; 8.《廉江市石岭镇总体规划(2004-2020)》。 第二节规划对象与范围 第三条本规划所指商业网点主要包括城市商业中心网点、社区商业中心网点、商业街、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共五部分。 第四条本次规划范围是廉江市城区(简称廉城)和安铺、青平、石岭三个中心镇。廉江市城区包括罗州街道、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及石城、河唇、吉水镇部分地区,其中罗州街道、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及石城镇总面积188平方公里,总人口24.16万人,规划到2020年建成区面积约50平方公里,人口30-40万人。 第三节规划期限 第五条本规划期限为:2011年—2020年 其中近期为2011年—2015年,中远期为2016年—2020年。 第二章指导思想、规划原则 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 第六条本规划的指导思想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湛江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立足《廉江市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重点围绕廉江市建设北部湾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及粤西和谐生态宜居城市的战略定位,以及“北连、南拓、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平台

附件2 :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平台 数据采集表 个人网络账号:填表日期:年月日 备注:1、此表以学校为单位,需打印,汇总后于6月30日前统一交县教师继教办 2、此表可在肇庆市中小学教师继教网下载。

数据采集表填表说明 1.个人网络账号:同身份证号。 2.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要和身份证上的信息相同。 3.学历、毕业学校:填到目前为止的最后学历和毕业学校,以毕业证书为准。 4.籍贯: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地区)xx县(市、区)。 5.职务:指目前担任的行政职务。 6.继教证号:不用填。 7.地区代码:可不填。 地区:填各县(市、区)邮政编码 8.工作单位:如:xx县(市、区)xx镇xx学校。 9.参加工作时间:指教龄(开始从事教师岗位工作时间) 写法:例1998-1-1 10.是否教师:不填 11.是否培训干部:不用填。 12.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其它(特殊学校、体校、教研员、实验员等) 13.职称:小学教师(特级教师、小学正高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

中学教师(特级教师、中学正高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专高级讲师、中专讲师、中专助理讲师、中专教员); 14.电子相片规格要求: ①背景:蓝底;尺寸(像素):高80×宽45,格式:jpg。 ②另上交同底一寸相片5张。 ③电子照片:以个人的姓名作为照片的命名,以学校全称作为文件夹名,电子照片放在文件夹内,上传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 ④另外同底的一寸彩色照片五张,照片背面请写姓名及单位全称并以学校为单位上交到县继教办。 15.学科:现在从教的主要学科。

雷州市企水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

雷州市企水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报告 雷州市企水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0日

目录 一、基本情况 (1)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创建教育强镇工作 (2) (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创建教育强镇工作氛围 (3)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教育创强项目顺利建设 (3) (四)整合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6) (六)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8) (七)发展各类教育,提升教育综合水平 (11) 三、存在问题 (13) 四、今后努力方向 (13) 五、自评结果 (14)

雷州市企水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 督导验收自评报告 (2014年8月20日) 雷州市企水镇人民政府 企水镇镇位于湛江市雷州市西部海岸,海岸线37公里,面积106平方公里,人口5.6万,下辖21个村(居)委会,48个自然村。2014年实现生产总值3.98亿元(比去年增长5.41%),镇址位于企水圩。近几年来,镇委、镇政府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切实把创建教育强镇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重点,努力化解资金紧缺等问题,强力推进学校规范化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使我镇各级各类教育实现了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2014年,全镇教育工作各项指标达到了广东省教育强镇指标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现有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7所,教学点5所,中心幼儿园1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所,劳动实践基地2个。在校初中生1443人、小学生3561人;幼儿园在园儿童1813人。全镇有中小学教职工421人,其中中学教职工121人,专任教师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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