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得不看的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

你不得不看的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
你不得不看的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

你不得不看的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发现不少企业仍存在一些误区,需要注意。

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实用新型专利通常4-7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专利则需1年多。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5: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

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会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误区6: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7: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就公开使用而言,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就是说,国外已经普遍

使用过的东西,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误区8: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误区9: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误区10: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

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其次,可以突破国外企业的专利包围。一个企业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专利状况及外围专利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专利障碍,确立自己的专利优势,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以上就是总结出来的申请专利的十大误区,需要申请专利的企业或者个人需要注意了。

企业如何申请专利及申请策略

企业如何申请专利及申请策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知识产权无疑是核心科技,因此,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才会具有行业竞争力。2001年中国“入世”以来,专利权做为无形资产,也越来越得到国内企业的重视。那么作为法人的企业,其产品如何申请专利呢? 一、应该把握住专利申请的时间 由于专利具有“先申请先得”的原则,一般来讲,专利申请时间宜早不宜迟,尽快取得专利权(甚至申请号)就会尽快赢得商机。在产品开发初期就应着手专利工作,在试制完成,投放市场以前这段时间提交申请文件最佳。如果投放市场后还要对产品做进一步改良,也就是所谓的第二代、第三代等系列产品的推出,那么我们可以在原申请的基础上再追加新的专利,提出新的权利请求,这时我们仍然享有“先申请先得”的优势,即同类专利申请中,已申请过相关专利的具有优先权。 有些企业在专利申请上比较低调,唯恐自己的核心技术在专利公布的同时也被同行业所掌握和剽窃,不利于提高自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这便走进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误区。我们一定要相信,市场竞争机制是往“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向上发展的,我们专利公布不是给假冒伪劣者以便利,而是更有效的打击侵权等不公平竞争者。 二、我们就要确定企业专利申请的途径 一是专利由企业自己来申请,即专利文件由企业内部人员撰写,然后以书面或电子版形

式直接递交当地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二是企业把专利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文件由专利代理人撰写、提交等;三是专利申请由企业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完成,代理机构起到咨询、服务的作用,而专利文件则是在代理机构的指导下,由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和修改。 为保证专利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一种方式,必须要求做专利工作的企业内部人员有专利申请的经验,对专利申请的步骤、手续、相关专利文件的格式等比较熟悉,而不至于走弯路,人为加长申请的时间。第二种方式,便突出了“因为专业,所以放心”的原则。但在寻找专利代理人时,为了使专利申请更加顺利,也要注重代理人的代理方向。目前的专利代理人一般分为机械,化工,电子三个方向,因此代理人也是“术业有专攻”,专业中还有特长。第三种方式,突出了“强强合作”的团队精神,是我们极力所提倡的。企业和代理机构在专利申请中相辅相成,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企业在选择申请专利途径时,除了考虑以上问题外,还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因为专利申请还需交纳相关费用的。专利申请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的申请费、年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等,二是向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代理、检索、咨询、服务等费用。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为鼓励专利申请,都相应出台了不同的鼓励政策,因此对于确有困难的企业,在相关证明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第一部分费用能得到一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减免。至于第二部分费用,目前市场上的代理费用参差不齐,还没有相关的行业规范。这部分费用是减免不了的,应该提前计划在企业的财务预算内。 三、企业要确定申请专利的类型

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后被驳回的理由

发明专利申请后被驳回的理由 经常有专利申请人存在这样的误区,认为发明创造是自己独创,只要申请专利就肯定会授权,其实不是的,申请专利也会存在被驳回的情况,下面来看看发明专利申请后被驳回的理由和专利被驳回的解决办法。 也很经常遇到,有些不负责任的专利代理人胡乱给专利申请人承诺:“把你的发明创造交给我,保证你授权!”、其实,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后除了形式上的缺陷和程序上的失误被驳回外,还存在如下十一种驳回理由: (1)、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例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或是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 (4)、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5)、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单一性的规定; (6)、同一发明主题有两个以上提出专利申请时,申请人不是最先申请的人;

(7)、说明书没有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该发明; (8)、权利要求书等不到说明书支持; (9)、权利要求的内容不清楚、不简明; (10)、独立权利要求没有记载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1)、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可见,专利申请是一项复杂而又漫长的法律流程,选择一位优秀、合格的专利代理人进行代理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环。 那么,发明专利被驳回后应该怎么办? 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3个月内)→ 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驳回决定或撤销驳回决定→驳回不服司法救济程序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专利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专利申报常识

专利申报常识 一、专利申请相关概念及申请程序: 中国专利法规定保护三种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具有“三性”(即专利申请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专利申请人,是指请求专利局对其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专利申请人可以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也可以是该发明创造的合法受让人或合法权利继承人,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审批程序: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所以只有受理、初审以及授权三个阶段。 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在获得专利权后的专利保护期限内,为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人有按时缴纳年费的义务。专利权人如果未能按时缴纳年费或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局会通知专利权人在6个月内补缴,同时应缴纳滞纳金。专利权人在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二、专利申请时间 由于专利具有"先申请先得"的原则,一般而言,专利申请时间宜早不宜迟,越早取得专利权(甚至申请号)就会越快赢得商机。所以在产品开发初期就应着手专利申请工作,试制完成、投放市场之前这段时间为最佳提交申请文件时间。如果投放市场后还要对产品做进一步的改良,通常是指所说的二代、三代等系列产品,可以以原申请为优先权基础追加新的专利,提出新的权利请求,这时我们仍然享有"先申请先得"的优势。

企业申请专利工作常见七大误区有什么

企业申请专利工作常见七大误区有什么如果企业专利的最大用处只是为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复核需要,只是拿专利证书烘托一下企业产品宣传,丰富一下企业网站信息,只是到政府申请项目资金、要求优惠政策时多些砝码,那无异于买椟还珠。 专利申请滞后,导致专利申请新颖性丧失 在实践中,企业为了尽快地抢占市场,经常在专利申请之前就开始进行新产品的广告宣传,参加展览推广活动,甚至公开销售相关专利产品,导致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以使用公开方式被公开,使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继而使应得的专利权产生不稳定甚至丧失专利权,在后续的维权诉讼中,一旦被告收集到此类证据,专利权会因无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侵权诉赔更不能实现。陆虎的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即是此种情形。 更恶劣的状况是,同行竞争者就企业所公开的技术内容抢先申请专利,使企业彻底丧失本应取得的专利权,继而陷入市场竞争的被动局面。 此外,企业的技术开发人员为了评定职称或其他类似需要,擅自将其负责的研发项目内容,以科技论文发表在学术期刊上,也可能葬送企业本可以独享的科研成果权利。 忽略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导致“抵触申请”分享 企业通常认为在专利申请之后,就可以不再对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进行保密了。为了加快新产品的市场推进,有的企业甚至主动将专利申请的新产品技术方案发给客户厂商,却不知隐患重重。

有些不良客户,在收到厂家的推销资料后,将其略加修改之后,就去进行专利申请。虽然其专利申请在真正的权利人的申请之后,在先“真”申请构成在后“假”申请的抵触申请,但由于在专利申请审查中,抵触申请仅用于新颖性比对和判断,并不能用来否定创造性。因此只要在后“假”申请与先“真”申请技术方案有区别,存在新颖性,则在后“假”申请也可能获得专利权,如此,客户将轻易分享本应由企业独享的专利利益。 专利申请区域缺乏总体规划,导致优先权利益丧失 部分企业的专利申请只是应政策之需,应一时之急,并未主动将专利申请与企业的市场运营联合在一起,进行总体性规划和考虑,也缺少对专利权保护的地域性特点的理解,因此常常在企业要进入境外市场或进行境外技术合作,需要进行外国专利申请时,才发现已经超出了优先权期限,企业永远地失去了获得外国专利保护的可能性。 这种情形也发生在个别对专利工作已经极为重视的企业。虽然企业高层很重视,然而由于企业未建立顺畅有效的专利申请程序和对应的职务发明奖励制度,基层技术人员缺乏进行专利申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业在年初制定的专利申请计划,往往会推迟至年末突击完成,甚至不了了之,被动突击式申请让专利申请质量无法保证,更不要说专利布局了。 专利申请类型选择错误,导致核心类技术的专利保护过早丧失 部分企业出于专利申请费用及授权期间的考虑,通常在其新产品新技术可以申请发明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选择进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甚至对于自己的核心类技术成果也

申请专利的意义

申请专利的意义 一、什么是专利 1、专利的定义 专利权的简称,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即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 2、专利的特点 独占性:即排他性,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的权利,其他任何人或单位如要实施其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就是侵权。 地域性: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的本国有效,对其它国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如美国人在美国申请专利且获得授权,此专利权只在美国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任何人使用其专利不是侵权;但如果此专利也在中国申请且获得授权,则此专利权在中国也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其专利。 时间性:专利权有一定地期限,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就不在存在,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发明的有效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期限是10年。 二、为什么要申请专利 专利一个最重要的性质是独占性,正因为专利的独占性,所以专利才能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仅有科技成果是不行的,企业不可能拿科技成果打击对手,保护自己,防止别人模仿,只有专利才有这个本事。因此只有及时申请专利,使科技成果受到法律保护,使其变成发明人的个人权利,才能防止其他人或单位随意使用和模仿,起到占据市场、垄断市场的作用,更有利于参与经济竞争。申请专利最主要目的是为了占领和垄断市场,更有利于权利人参与经济竞争。全球最大的两家飞机制造公司空客和波音2004年之前在中国没有申请几项专利,但2005年中国宣布要自主研制大飞机,空客和波音就大量地在中国申请专利。因

专利申请遵循什么原则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864630975.html, 专利申请遵循什么原则 要想取得专利权需要向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而申请专利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申请人申请专利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那么专利申请遵循什么原则?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专利申请遵循哪些原则 1、形式法定原则,即申请人进行专利申请时需要将各项手续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形式进行办理申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单一性原则,即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对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若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发明总构思的两项以上或者是实用新型发明可以作为一件提出;如果专利申请为外观设计且为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两项以上的,可以作为一件专利进行提出申请;另外,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权,即对某项发明创作同时进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时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专利。 3、先申请原则,即同样一份发明创造又不同的两人及以上分别进行申请专利,专利通过审核后将授予最先申请人,其最先申请日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完整的专利申请文件日期为认定日期,若是以邮寄方式进行申请的,将以基础的邮戳日为准;同一日进行专利申请的,将由多方申请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将所有专利申请驳回,各自作为商业秘密后进行平等保护。 4、优先权原则,分为外国优先权以及本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国内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对相同主体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其中外观设计专利不在此优先权中;外国优先权跟国内优先权区别在于外观设计可以在专利申请之日6个月以内进行在国内申请,国家会依照改外国捅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原则进而享有优先权,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专利为12个月内。 二、申请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科学健身

如何科学健身 一、体育锻炼中的注意事项 1、什么是体育锻炼? 体育锻炼是指有计划有组织,反复进行的身体活动。体育锻炼的目的是增强体质和健康水平。 2、体育锻炼有哪些益处? 生理方面的益处:有利于人体骨骼、肌肉的生长发育。增强心肺功能,改善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的经营状况。进行适当的力量训练可以减缓人体的衰老,防止新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患病机率。改善神经系统的调节,提高人体的应变能力。 心理方面的益处:舒展身心,有助于睡眠;在锻炼中扩展社会交往,疏导心理压力。 3、健身过程中如何科学的运动? 只有科学、合理且符合个人状况的运动,才有利于提高个人健康。 健身过程中人体会发生一系列的功能变化,分为锻炼前状态,锻炼中稳定状态、锻炼后的疲劳和恢复。 3.1 锻炼前阶段 3.1.1每个人的体质及身体机能不同,需要在锻炼前对自己的身体状态有明确了解;需 要评估当前的环境状态,天气因素、运动场馆因素等;需要保证在进食40分钟以后再开展运动。饱食之后立即进行锻炼,会导致对胃部进行机械化刺激,产生呕吐、胃痉挛等症状。饱食之后大量血液会集中在胃部周边进行食物消化,从而导致肌肉供血不足,也会影响锻炼效率及质量。 3.1.2准备活动的目的是使肌体进入运动状态、通过预备练习调节身体以及心理做好接 下来锻炼的准备。准备活动是非常必须的。准备活动的好处有促使身体代谢逐渐旺盛、提高机体的能量供应;有利于氧气的运输,提高氧气在体内的利用效率;提高体温使肌肉的粘滞性降低,有利于运动幅度的扩大以及保护关节防止肌肉损伤或者肌腱断裂;促使各功能器官进入适应状态,有效预防运动创伤。 3.1.3准备活动的内容:快走、慢跑、原地热身操等练习。准备活动的内容及长短需要 根据个人身体状态,接下来运行锻炼的项目、锻炼的强度、锻炼的时间以及效果进行合理规划。 3.2 锻炼过程安全措施及容易发生的症状 体育锻炼过程中需要注重自我保护,尽量避免运动量过大、运动强度过高,使身体不能适应而发生运动损伤。 运动中常见的一些症状: 3.2.1呼吸困难症:刚刚开始运动1-2分钟后,感觉上气不接下气,呼吸困难;该现象 为极点。极点的产生是由于肌肉做工与人体供氧系统的滞后性有关。人体的心肺是为肌体提供氧气以及血液循环进行能量供应的系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神经控制有关。 因此会出现氧气的供应量不足,从而产生呼吸困难的现象。出现极点现象属于正常情况,只要再坚持几分钟,人体就会进入到二次呼吸;使得人体的氧气供应及能量供应已经满足运动的需求,达到相对的平衡。呼吸困难的现象就会减轻。 3.2.2腹痛:与胃肠痉挛有关。主要由于肠内储积的废气所致,某些食物在肠道内发酵 会产生一些废气。进食过饱、吸入冷空气或者食入冷的食物对胃部产生刺激所引起的。

常见五个专利误区

专利挖掘常见的五个误区 误区一:专利的技术含量必须很高 能否获得专利的依据是专利法对于专利的审查标准(新颖性、创造性等),不是该专利能否符合国家的技术进步奖要求,也不是“技术含量”的高低。许多技术人员认为自己的产品做了一点改进,或做了一些技术改造,技术含量不高(有时是认为没有原理上的重大突破),因此不能报专利,或者认为肯定报不了发明专利。这是对专利申请与审批的误解。 例如:手机SIM 卡连接器(图1) 传统的手机SIM 卡连接器的接触元件的排列方式容易导致SIM 卡插入时SIM 卡与接触元件的前端碰撞,改进的专利(改动一侧接触元件的排列方式)则避免了碰撞且固定SIM 卡更稳定。 这是一项授权的发明专利。 例如:用于干燥长条形面食的杆(图2) 原有的技术问题是:面条挂在杆上送入干燥室,此过程中面条容易粘在杆的表面,杆需要涂覆油脂和频繁清洗。 专利的技术手段是:杆具有自上而下逐渐变窄的横截面外形,减少杆与面条的接触面;杆表面具有重复图案的凸起花纹(使面条与杆变为多个点接触)。结果是杆的清洗频率从每天清洗变为2 周1 次清洗。这也是一项发明专利。

误区二:简单的结构不能专利 例如:一种喷嘴(图3) 用于洗涤塔的一种喷嘴。现有技术的喷嘴是一种有芯、封闭式的喷嘴,喷射低压条件下的粘稠液体时容易产生堵塞现象,维护麻烦。专利的喷嘴改为无芯的、开放式螺旋体结构,从而避免该缺点。 例如:朗科的优盘专利(图4) 在朗科之前,英特尔,微软等企业已经制定了通用串行总线(USB)的技术标准,同时,快闪存储器(Flash Meromy)作为数码相机、PC 等电子消费品内部的大容量电子式存储芯片早已存在。朗科的优盘专利组合先知的两者创新地提出了快闪存储器的外存储使用方式,并提出了快闪电子式外存储装置的整体概念。其实质还是通用串行总线与快闪存储器的组合。 提示:简单的结构更应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防止竞争对手仿制。 误区三:我必须做出了样品才能申报专利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都是一种技术方案,这种可以进行表述的技术方案往往不是样品、样机的状态。 对于机械、机电、电子类的产品而言,构造图、电路图、示意图等等图示与文字的表述方式可以表达技术的内涵,可以让技术人员清晰了解技术要点,因此不需要作出样品或样机去论证技术方案的基本可行性。同时样品或样机的制作需要耗费一段的时间与一定的经费,往往导致申请专利的时间拖延,不利于专利的抢先申报。而专利申报是遵循先申请原则,同样的技术谁先申报,专利局就把专利给

导致专利失效的原因分析

导致专利失效的原因分析 人们对此普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失效专利既然已经失效,就没有什么使用价值,因而就将其“搁在一旁”,让其“自生自灭”,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失效专利其实是一种极其重要的信息资源。失效专利是什么意思?是什么原因造成专利失效的,带着这些疑问,一起来看看专利失效原因分析。 专利失效原因 1 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初审要求 专利申请人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递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等5份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案后,就要对其进行初步审查,或者叫形式审查。主要包括: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是否齐全、著录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符合专利法要求、发明主题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是否已交纳申请费等。上述各项若有不符合要求,则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则被驳回。无论是“视为撤回”还是“被驳回”的申请专利都是一种失效专利。之所以“失效”,主要是著录格式、申请人的身份等几个项目中,可能有某一项不符合要求所致。初审不涉及申请内容,因而这种失效专利大多可以参考利用,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2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公布后撤回或放弃

中国专利法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的发明,将申请内容(说明书摘要)通过《发明专利公报》发表,同时出版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在专利申请公布后,不立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而是由申请人决定在法定期间内是否请求实质审查。在此期间,如果申请人不请求实质审查,则视该申请撤回或放弃,成为失效专利。这是因为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经初审合格,但并不意味着该申请最终必然授权,它仅仅说明该申请的内容与形式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并不说明该申请的内容符合授权条件。这类失效专利有一定开发价值,但若稍不注意,易引起专利纠纷,故在开发利用时,务必先进行查新,待确证无误后,才予以考虑。 3 无正当理由拒不递交国外申请材料,视该申请为撤回 发明专利已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时,应当递交该国为审查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这主要指《巴黎公约》成员国在中国再次申请专利保护所享受的“优先权”原则而言。所谓“优先权”是指《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就发明创造向某个缔约国首次提出申请专利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所有其它缔约国申请专利保护,并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在后提出申请的日期。如果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递交国外申请材料,则该申请被视为撤回,该项专利申请对于中国来讲,就是失效专利。由于这类申请有的在国外可能已被授权,科技含量较高,中国专利法不保护这类国外专利,国民尽管放心大胆使用,而不必耽心引起知识产权纠纷。

申请专利时要避免的11个误区

申请专利时要避免的11个误区 专利既可用作保护自己的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也可用作打击对手的专利侵权行为。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还作为企业上市和其他评审中的重要指标,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审、科技项目的验收和评审等。 专利还具有科研成果市场化的桥梁作用。充分利用专利的各项功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然而,一些申请专利时会碰到的陷阱,看完下文或许会让你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少走点弯路。 误区一: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二: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专利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三: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四: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

专利申请的几大误区

专利申请的几大误区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 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 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 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 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 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 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

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 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 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专利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新型专利通常10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专利则需1年半左右。 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5: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唯一方法 如果技术成果申请了专利,当别人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

科学健身

科普丨有氧运动OR无氧运动?傻傻分不清 广州市健康教育所6月22日 说到运动,经常会提及“有氧运动”和“无氧运动”。但是亲们,你们真的分得清楚什么是有氧运动,什么是无氧运动吗?小编在此和大家扒一扒~~ 有氧运动 有氧运动是指人体在氧气供应充足条件下,全身主要肌肉群参与的节律性周期运动。有氧运动时,全身主要肌肉群参与工作,可以全面提高人体机能,是目前国内外最受欢迎的体育活动方式。

有氧运动分为中等强度运动和大强度运动。中等运动强度主要包括健身走、慢跑(6~8千米/小时)、骑自行车(12~16千米/小时)、登山、爬楼梯、游泳等;大强度运动主要包括跑步(8千米/小时以上)、骑自行车(16千米/小时以上)等。中等强度的有氧运动节奏平稳,是中老年人最安全的体育活动方式。 人们在进行体育健身活动时,应将有氧运动作为基本的体育活动方式;以提高心肺功能、减轻体重、调节血压、改善血脂为主要目的体育锻炼者,可首选有氧运动方式。 无氧运动 无氧运动是相对有氧运动而言的。在运动过程中,身体的新陈代谢是加速的,加速的代谢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人体的能量是通过身体内的糖、蛋白质和脂肪分解代谢得来的。在运动量不大时,比如慢跑、跳舞等情况下,机体能量的供应主要来源于糖的有氧代谢。以糖的有氧代谢为主要供应能量的运动就是我们说的有氧运动。 当我们从事的运动非常剧烈,或者是急速爆发,例如举重、百米冲刺、摔跤等,此时机体在瞬间需要大量的能量,而在正常情况下,有氧代谢是不能满足身体此时的需求的,于是糖就进行无氧代谢,以迅速产生大量能量。这种

状态下的运动就是无氧运动。无氧运动大部分是负荷强度高、瞬间性强的运动,所以很难持续长时间,而且疲劳消除的时间也慢。 我们不能根据运动方式简单归纳有氧运动和无氧运动,而是根据运动强度。同一种运动方式,强度大、激烈,就可能是无氧运动,而强度小、运动比 较舒缓就是有氧运动~~ . 首先要弄清楚什么叫有氧运动,什么叫无氧运动? . 有氧运动,就是在氧气充足的状态下进行的体育运动,你可以这么简单的理解,任何持续时间较长,韵律性较强,心率维持在最大心率的60%~80%下的运动都可以称为有氧运动。(差不多刚刚好喘不过气的程度,关于心率的问题,后面会提到)比如跑步,单车,舞蹈,各种健身操之类的。有氧运动的心率一般都在每分钟130次左右为最佳,也就是我们说的“黄金心率”。 . . .

专利申请过程中存在的几大误区 七

专利申请过程中存在的几大误区七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高智网发现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 误区一: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二: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

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三: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四: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 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

《科学健身》文字稿

《科学健身》读后感分享 同学们好: 今天我想和同学们一起来学习《科学健身》方面的内容: 一、常见的健身误区 当前,健身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我想大家都想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但你又对健身的知识了解多少呢?你知道吗,正确的健身可以对身体起到很多很好的帮助,但如果方式错误的话,就会适得其反,而且还容易误入一些健身的误区,那我们应该怎样尽量去避免这些问题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几个常见的健身误区: 误区1:锻炼一次就有一次的效果。 大家都知道,懒得运动会伤身害体;那偶尔锻炼好不好呢?健身专家就指出,偶尔运动其实更会害体伤身,无异于身体的“暴饮暴食”。对于那些不能长期坚持运动的人来说,偶尔运动一下,将会加重生命器官的磨损、组织功能的丧失而致寿命缩短,好的健身效果主要是锻炼痕迹不断积累的结果。所谓锻炼痕迹,即运动后留在健身者机体上的良性刺激。若健身时间间隔过长,在锻炼痕迹消失后才又进行锻炼,每一次锻炼都等于从头开始。 科学合理的运动方式就是每周能锻炼3至5次。因为工作繁重,我们不一定非得去健身房,我们可以就地就近的进行适度的锻炼,如:在操场上慢跑,打打球,跳跳绳等等都是好的健身项目。 误区2:出汗越多效果越好。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运动时要出点汗才觉得真正的锻炼到了身体,健康运动专家表示,锻炼时出不出汗不能用来衡量运动是否有效。因为我们的汗腺各不相同,分活跃型和保守型两种。有人属前者,有人属后者,这取决于遗传。 可能还有些人觉得“出汗越多体重减得就越快”,专家表示,出汗是散发热量和降低体温的方式之一。也许你发现,有的时候一次锻炼后体重有所减轻,但这只是体内水分丢失造成的暂时现象。而一旦在运动中科学补水,你的体重也将随之恢复。这样所减去的体重与减少脂肪和肌肉组织无关。减去1公斤脂肪,必须在一天中消耗9000千卡热量,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不是出汗越多健身效果就越好。出汗过多也会导致抽筋和其他运动伤害。运动时,请保证你的手边放着一瓶水,可以随时补充水分。

专利申请常见的几大误区

专利申请常见的几大误区 关于专利申请,有几个常见的误区你是否已经了解清楚? 误区一:试验完成后再申请专利 很多研发人员觉得,我的研发成果还在实验阶段,申请专利为时过早,等产品上市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 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

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因此,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二:产品专利申请后一劳永逸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 但是,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三:一项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并不是,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8个月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新型专利通常8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专利则需2年半左右。 所以,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四:有专利证书就是有效的专利权 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非常类似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会几乎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

专利申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误区

专利申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误区 专利的申请是一项技术与法律结合的过程,很多申请人或者企业的专利工程师是技术出身,对专利法或者申请程序不太熟悉或者说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在自行申请时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轻则导致专利授权时间延长、权利要求存在漏洞、技术秘密泄漏,重则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失效。现将这些问题整理出来,后续会逐步放出,希望对想要申请专利或者已经申请了专利的朋友有所帮助。 问题一,申请文件该怎么写?技术方案能不能有所保留?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中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很多朋友担心申请专利会泄漏技术秘密,在申请文件中会有意的保留一些内容。对于申请专利而言,保留技术秘密并无不可,前提是要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最低标准,如果保留的部分会导致此项标准不能达成,那么后续审查时很容易会被审查员以公开不充分为理由驳回。 那么问题又来了,申请时难道就必须将技术细节全部公开吗? 实际上,专利法中的公开充分并不意味着毫无保留,只要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能够满足最低标准即可。譬如,某化工产品采用了新工艺导致产率从原先的40%提高到了70%。制备过程中,某步要求在常压下将反应物加热到100摄氏度,偏离此温度会导致产率下降。那么,在申请时,该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产率大为提高,在权力要求及说明书,大可将100摄氏度这个点值作为技术诀窍保留,以一个范围取而代之,即使在这个范围内产率最低只有50%,但是只要满足了产率大为提高的有益效果,那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这个标准也就满足了,权力要求及说明书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当然,申请文件的撰写与答复是一个与审查员博弈的过程,公开与保留之间度的掌握是一个需要大量经验的技巧,对经验不足的申请人而言,将这些工作交给资深的代理人是更稳妥的办法。 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青岛分所 QQ:2903700153 问题二如何避免专利失效? 很多申请人在经过繁琐的申请程序以及漫长的等待后,终于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专利授权通知书,以为所有事情都结束了,坐等证书下发即可,结果,在苦苦等待中,等来了专利失效的结果。 事实上,收到授权通知后之后,申请人还需要在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若未登记或者费用未缴纳的话,首先专利证书不会下发,其次,超过期限之后,专利会因未缴纳年费而自动失效。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有申请人在专利失效后咨询此问题,不禁令人扼腕叹息。 那么,第二个问题又来了,拿到证书就结束了吗?

科学健身知识讲座

科学健身知识讲座 运动能增强机体免疫力“生命在于运动”的观点深入人心,可以说绝大多数人参加运动的热情源于有益于健康。一个朴素的感受是,运动者上呼吸道感染的发病率低。所谓免疫力是机体的一种防御功能,是机体抵抗病原微生物侵袭的能力。 运动为什么能增强机体的免疫力呢?这与运动时出现的温度调节、神经内分泌的反应有关,这些反应可直接引起免疫系统许多参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数量和功能活性两方面。急性运动对免疫功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免疫细胞的数量上。 一次急性运动后,可以使外周血白细胞总数以及各亚群细胞绝对数短暂升高,几个小时后才恢复正常;同时,急性运动对免疫细胞的功能也有一定积极的作用。长期的规律性运动对免疫功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免疫功能活性的增加(T细胞、B细胞及自然杀伤细胞的功能),还能微弱提高安静状态下外周血中免疫细胞的数量,所以长期适宜的规律性运动对机体的免疫机能最有利,可以全面加强机体的免疫机能,增强抗病能力。 一.运动可以使体温升高,而体温升高有助于提高巨噬细胞对细菌、病毒的吞噬效果,有利于机体阻止病原微生物入侵,抑制它们在体内繁殖和扩散,有利于提高机体抗感染能力。免疫力低下常见人群与表现:人体感染疾病主要是因为人体自身免疫力

低下,对一些病毒防范能力降低,从而招致感染的结果,因此免疫力低下的人群也成了疾病多发群体,他们是:老人、儿童、孕妇、手术后的病人、有一些基础病的人(如肥胖、糖尿病、冠心病)、有精神创伤者(如近期亲人逝世、车祸、失恋)以及持续进行大强度紧张训练的运动员。免疫力低下常表现为容易发生感冒、经常咽喉疼痛、低烧、反复感染、复发性口腔溃疡、长期稀便或轻度腹泻、长期或季节性干咳等。 二.不宜运动的几段时间 心脑血管专家提醒人们,一般人可在自己适合的任何时间运动。但是,已有明显心血管病者,清晨不宜运动,运动应在午后4~6点左右。因为清晨起床后交感神经兴奋,心率加快,血粘度增高,是心脑血管意外的好发时间。此外,饱餐后、酒后均不宜立即运动。严冬时,零摄氏度以下的冷空气直吹面部可诱发冠状动脉痉挛,尤应注意防止两个最易诱发猝死的“危险三联症”:“饱餐、酗酒、激动”,“寒冬、凌晨、扫雪”,此时,应绝对避免运动。 三.春季锻炼为一年打好健康基础 春天气候回暖,草长花开,是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春天的到来对于人体内脏和器官,一方面生理功能恢复活跃,另一方面,春季也有“百草发芽,百病发作”的特点,因此春季是保健养生重要时节。春季也是体验个人身体状况的敏感反应。经科学研究,生命在于适当运动,尤其健身体疗是发现疾病和预防疾病最有效

你不得不看的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

你不得不看的专利申请的十大误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发现不少企业仍存在一些误区,需要注意。 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实用新型专利通常4-7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专利则需1年多。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5: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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