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16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
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
【发文字号】巢政办[2017]12号
【发布部门】巢湖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21
【实施日期】2017.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巢政办〔2017〕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巢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7年2月21日巢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1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市2016-2020年(下称“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规划、统筹资金、统一标准、分别实施、统一考核、分别备案”的总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十三五”时期高标农田建设,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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