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库现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财库〔2014〕183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国库现金管理业务。本细则所称国库现金是指省政府存放在同级国库的财政资金。国库现金管理是指在确保国库现金安全和资金支付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运用金融工具有效运作库款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库现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相统一原则。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以及财政支出支付流动性需求基础上,实现财政资金保值、增值。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国库现金管理应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三)协调性原则。国库现金管理应充分考虑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与货币政策操作保持协调性。

第四条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期限在1年期以内。

本细则所称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以下简称国库定期存款),是指将暂时闲置的国库现金按一定期限存放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提供足额质押并向山东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支付利息。

第五条省财政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以下简称人行济南分行)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每期操作前进行必要沟通。

第二章定期存款操作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济南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第七条商业银行参与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第八条省财政厅负责国库现金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商人行济南分行制定国库现金管理分期操作计划。每月25日前,省财政厅、人行济南分行将下月操作计划分别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每次操作前5个工作日,将具体操作信息分别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执行中如有调整,及时上报更新操作信息。

第九条国库现金管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具体由省财政厅会同人行济南分行确定。

第十条国库现金管理公开招标工作由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小组负责,小组成员由省财政厅、人行济南分行等部门人员构成。

每次公开招标前3个工作日,通过省财政厅网站、人行济南分行网站公告信息。招标完成当日公布经招标小组成员一致确认的结果。

第十一条国库定期存款利率,以操作当日同期限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为基础,由商业银行参考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商议定的范围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

第十二条国库现金管理应严格控制单一存款银行存款比例,防范资金风险。单期存款银行一般不得少于5家,单家存款银行参与当期国库定期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定期存款总额的25%。单一存款银行存放的国库定期存款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般性存款余额的10%,不得超过国库定期存款余额的20%。

第三章定期存款质押和资金划拨

第十三条存款银行取得国库定期存款,应按规定及时、足额提供质押品。质押品应为可流通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质押的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面值数额分别为存款金额的105%、115%。

第十四条存款银行应按规定在“国库定期存款”一级负债科目下设置“山东省财政厅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账户,用于核算存入、归还的国库定期存款。

存款银行应将“国库定期存款”增设及科目变动情况报人行济南分行备案。该科目纳入一般存款范围缴纳存款准备金。

第十五条省财政厅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开设国库现金管理质押账户,登记省财政厅收到的存款银行质押品质权信息。人行济南分行负责办理具体质押操作。

第十六条存款银行按照中标公告及省财政厅、人行济南分行每期操作通知,于次1个工作日11∶00前足额提供质押品。人行济南分行应在存款银行提供质押品当日通过中债登业务客户端完成质押操作,并将质押情况于当日告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确认存款银行足额质押后,于次1个工作日12∶00前向人行济南分行开具划款凭证,人行济南分行当日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将资金划拨至存款银行账户。

第十七条存款银行收款后,最迟于次1个工作日向省财政厅开具定期存款证明,载明户名、存款银行名称、账号、存款金额、利率、期限、起息日和到期日等要素内容。

第十八条国库定期存款存续期内,省财政厅负责对存款银行质押品实施管理,确保足额质押。

第十九条存款到期日,存款银行将存款本金和利息于当日11∶00前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足额划回国库。本金和利息分别汇划,不得并笔。其中,本金划入省级国库;利息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时缴入省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二十条存款本息划回国库当日,人行济南分行将存款本息划回信息通知省财政厅,并通过中债登业务客户端对质押品进行解押。

第二十一条人行济南分行按规定设置“国库现金管理”资产类科目,核算存款银行国库定期存款操作、到期收回以及余额。该余额纳入国库库存表反映(格式见附件1)。

第二十二条人行济南分行根据每期国库定期存款划拨情况,于次1个工作日向省财政厅提供当期国库定期存款资金划出、存款到期本息划回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

第二十三条人行济南分行按月、按年向省财政厅提供国库定期存款操作、存款到期、余额和利息收入等报表及电子信息(格式见附件3),并进行对账。省财政厅应于收到纸质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加盖预留印鉴后返回。

第二十四条存款银行应于每月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人行济南分行报送分期限定期存款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4)

第二十五条国库定期存款属于政府财政库款。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不得扣划、冻结省财政厅在存款银行的国库定期存款。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开展国库现金管理业务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不得将国库现金管理与银行贷款挂钩。

第二十七条存款银行应加强对国库定期存款资金运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不得将国库定期存款资金投向国家有关政策限制的领域,不得以国库定期存款资金赚取高风险收益。

第四章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省财政厅会同人行济南分行对商业银行参与国库现金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存款银行违反存款协议规定,未及时、足额汇划国库定期存款本息的,不予解除质押品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存款银行出现以下行为或情形之一的,省财政厅会同人行济南分行视情节轻重,决定暂停以至取消其参与国库现金管理活动。

(一)未按规定及时足额质押或及时汇划到期本息违约两次及以上,或涉及金额较大的。

(二)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导致财务恶化或引起信用危机的。

(三)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四)可能危及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一条存款银行未按规定办理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业务,造成国库现金管理风险或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省财政厅、人行济南分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2017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16日。

国库资金管理办法

国库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库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国 库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财政局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年 度预算收支任务顺利完成。 市国税局、地税局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 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预算收入。 市人行国库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准确办理预算收入的入库、退付和库款支拨,切实加强国库资金的 管理,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财政、国税、地税、国库及各国库业务 代理银行机构。 第二章预算收入资金管理 第四条国家预算收入分别由各级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及国家指定 机关负责组织征收、管理或监交。 第五条各国库经收处(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 律规定,认真履行国库经收职责,规范经收业务行为,在收纳预算收 入当日、最迟下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报解手续,及时准确地将款项划转 至指定国库,并自觉接受国库的监督管理与检查指导。国库经收处不 得违规为征收机关开立预算收入过渡账户,不得拒收纳税人缴纳的现 金税款,不得拒收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的预算收入,不得向缴款人收取 任何费用,不得在受理缴款书后无故压票,不得将经收的各项预算收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 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 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以事权与财权对等为核心的新一轮分税制完善和改革能早日启动,才是中国经济有可能走上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前不久表示,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分税财政体制在新形势下的积极作用。 十多年以来,分税制使得中央政府能够集中大量财力来调控经济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为了充实地方财政的“腰包”,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将在阵痛中开始“破冰”!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1994年,中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较好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十多年来,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有待于深化改革和加以完善的地方,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却明显上升,从1993年的22%上升到2004年的57.2%。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一直在70%左右的水平上波动。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用43%左右的相对财政收入支撑了70%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与分税制改革前地方政府用68.4%的相对财政收入仅仅支撑59%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恰恰相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是政府必须承担的最重要的职责,带有非常强的外溢性特征,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理应由中央政府提供,政府的基本职能也必须依此来确定。如果由财力严重匮乏的基层政府来承担,必然会导致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不足或严重不均等,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正是由于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严重背离,分税制就无法起到平衡地区差异的作用,更导致了地方政府财源缩减,促使其从预算外寻找收入来源,出现了诸多不合理的财政现象,表现最为突出的有两方面:一是“土地财政”。据统计,1999至2008年间,中国土地出让面积从45391公顷上升至165860公顷,年均增长率15.5%。同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也不断上升,成交价款从514.3亿元上升至10259.8亿元,后者大约是前者的20倍,年均增长率39.5%。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年

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办法(全)

集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 概要: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管理根据集团所投资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评价权利,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招聘、 薪资待遇、级别设定、人事任免提名权,日常行政管理由派驻子公司负责。集团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日常 业务管理主要通过设立标准,并加强培训、检查、监督完成。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清单管理,包括:根据管理授分权事项汇报清单、财务述职清单、及负 面清单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当地子公司董事会聘任制,属于派驻子公司的核心班子成员,并可有条件的参 与驻地公司的事业合伙人计划,作为对优秀财务负责人的激励。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及相关的费用标准由集团财务部提议,经董事会确认,由子公司 承担发放。 总之:本管理办法,通过分类设定,更侧重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的实效性和有用性。并引入清单管理模式,管控主要风险点。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保障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子公司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证所在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降低风险,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公司或对其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招聘,经集团财务部审核后,由董事会聘任,在子公司中担任财务第一责任人职务的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等。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储备、提名和业务管理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子 公司财务负责人向其所在公司的董事会、总经理、及集团财务部负责。 第二章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和委派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完整版)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职能作用,依据中国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营公司、分公司、经费单位、社会团体和改制单位等有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单位,以下统称成员单位。 第三条财务公司行使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职能,包括账户集中、货币资金(含商业汇票)集中、资金结算集中、筹资管理、预算监控、担保管理、保险代理、资金风险管理等: (一)负责成员单位银行账户和财务公司账户管理; (二)负责成员单位无限制用途资金结算和清算,并代管有限制用途资金; (三)负责集团公司对外筹资,协助其他成员单位对外筹资; (四)负责成员单位资金预算执行的控制与监督检查; (五)负责集团公司担保管理; (六)代理成员单位保险业务; (七)办理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八)负责集团资金风险管理; (九)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

(十)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能。 第二章账户管理 第四条成员单位统一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日常结算一律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办理。财务公司在合作商业银行开立系统直联账户和非系统直联账户。 第五条成员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财务公司依法对成员单位的账户和日常结算进行监管。 第六条未经批准,成员单位不得在银行开立任何形式的账户,对因纳税等特殊事项,确需在银行开立(保留)账户的,须向财务公司递交申请,由财务公司拿出意见后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审批。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经批准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由财务公司代管。成员单位经批准自主管理的账户,应按月向财务公司报送银行账户对账单及相关资料,接受财务公司监管。 第八条经批准,异地子公司可在当地一家银行开立基本账户,该账户仅限于经费零星支付。 第九条各成员单位开通银行网银系统等增加(或变更)账户功能等,应向财务公司报备。 第三章资金归集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无限制用途资金存入财务公司账户,有限制用途资金及商业汇票等由财务公司代管。 第十一条物流类子公司货币资金全部存入财务公司,商业汇票、信用证等自主管理;其他子公司(含下属单位)货币资金全部

07《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 财库[2014]183号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 2014年12月10日 财库[2014]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建立健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有利于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这项工作。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要求,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经商试点省级政府同意,2014年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选择3~6个预算管理水平高、财政专户清理力度大、政府债务约束考评机制相对完善的省(区、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今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政策性强,应加强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建立包括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在内的协调机制,确保国库现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试点地区应根据试点办法研究制定本地区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后实施。试点地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地方国库现金管理高效运行。试点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反馈。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地区将另行公布。 附件: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 抄送:法制办、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国库现金,是指地方政府存放在同级国库的财政资金。

关于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收支两条线”模式

如何有效地管理企业资金.是企业在财务管理实践中遇到的难题之一。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实行的“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办法是一种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是这几年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有效做法,但企业施行的并不多,特别是像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这样跨地区推行并已经取得突破和成效的更少。因此,其经验值得类似紧密型企业集团借鉴。本着这样的初衷.本刊记者对该公司总会计师侯国民进行了采访。 记者:企业资金“收支两条线”集中管理办法与财政部门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有何关系 侯国民:“收支两条线”是这几年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有效办法之一。它是政府时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一种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其目的是为了消除行政事业单位坐收坐支行为。堵塞预算外资金管理漏洞,预防和遏制腐败。由于“收支两条线”是将收入与支出两个资金流分开。便于对资金的考核、监督与控制,紧密型企业集团便借鉴了这一原理.用于对企业内部资金管理,从而形成了企业资金“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模式。 记者:企业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与其他的资金管理办法有什么不同 侯国民:企业集团总部为了加强对所属成员单位资金运用的监管和控制。降低资金成本和资金运作风险,提高资金整体运作效率与效益。虽然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做法,但主要思路和目的都是为了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从目前社会上比较成熟的经验看.现代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往往是根据其内部体制确定的.“统一计划”模式和“统贷统还”模式是实践中运用比较多也比较典型的模式。松散型企业集团一般实行的是“统一计划”模式。包括统一核定投资规模、信贷规模等,但事实上由于执行力没有保证.所以“统一计划”往往难以得到全面落实:紧密型企业集团一般实行的是“统贷统还”模式,主要做法是取消成员企业融资权。集中成员企业的非付现成本费用形成的资金流和净利润,统一向金融机构贷款(根据需要可分割给成员企业),统一还款。比较而言.“统贷统还”模式比“统一计划”模式的实践效果要好.而且对于促进企业集团内部紧密化.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统贷统还”模式下。企业集团总部所能控制的还只是投融资方面,成本费用支出的控制权

中国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模式(doc 16)

中国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 中国传统概念上的财政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税收体制和基建投资体制等内容。其中企业事业财务体制是基础,预算体制是主导和代表(如“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即是以“分灶吃饭”预算体制为代表的财政体制),税收体制、投资体制等则分别规定收入、支出方面的有关体制问题。 财政和税收体制反映、规定、制约着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也反映、规定、制约着政府理财的职能范围、管理重点和行为方式。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间,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是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的财政、税收体制配套改革,在我国初步搭起了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而在此之前,还有三次较重大的财税改革举措。 “分灶吃饭”体制的实行及仍存在的问题 1980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初,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际,中国选取财政分配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突破口,向地方下放财权,改变“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灶吃饭”体制。这是传统体制开始向新体制渐变的财政分水岭。 1985年,在第二步利改税基础上,将“分灶吃饭”的具体形式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即按照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确定中央、地方各自的固定收入(所

得税、调节税等),另有共享收入(产品税等);支出仍按隶属关系划分。这时已有“分税制”的概念和讨论,但体制的实质仍是渐进过程中的财政包干制。 1988年,在1985年体制的基础上,对收入上解比重较大的17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了“收入递增包干”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等几种(后来曾发展、归结为六种)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简称“地方包干”。这使中国渐进改革中的企业包干加上财政包干,形成了包干制的“鼎盛时期”。 在实行“分灶吃饭”之后,财政体制改革除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数度调整之外,还取得了如下一系列进展: ——调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扩大企业留利和更新改造资金规模。经过80年代初的利润留成,1983年和1984年的两步“利改税”,1987年后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探索和90年代后逐步树立“税利分流”方向,形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思路和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方针,在扩大企业财权之后,又将企业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入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逐渐引上轨道。 ——改革税制。初步形成了多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复合税制,适应市场取向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使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生活方面的作用大大加强。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1.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

有限公司资金管理规范

资金治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治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治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治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治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治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治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治理与同意治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存款治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

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治理部办理专门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治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依照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打算,报资金治理部,资金治理部依照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 年度中,资金治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打算操纵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进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讲明资金超限额的缘故,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治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帐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治理部

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治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200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条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能够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专门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51143

XX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集中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强化资金收支监管,保证资金链安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效益,根据《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及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全面整合集团公司资金资源,提高资金整体效益; (二)严格管理,保障周转,加强监控,防范风险; (三)资金集中不改变原有资金的所有权和收益权; (四)以市场化为基础的资金有偿使用。 第四条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集中管理体制、资金预算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现金集中管理、授信融资管理、资金分析报告制度、资金集中管理的监督及考核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资金包括在生产经营、投资、融资等活动中的一切资金收入和资金支出,资金形式主要表现为现金。现金指各

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其他可立即用于支付的货币类资产。 第二章资金集中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立资金中心,承办集团公司集中资金的具体收支结算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工作。资金中心是集团公司财务资金部的内设机构,在财务资金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资金集中工作以资金中心为主管部门、各子公司资金管理机构为执行部门,分别依据各自权限,参与资金集中管理,行使资金管理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资金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负责集团公司以及各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机构的建设,推动集团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与有效运作。 (二)及时监控子公司资金流动情况,特别是资金流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事项,认真评估内部借款的安全性,规避风险。 (四)负责对各子公司资金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同时负责对各子公司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与考评。 (五)审查、汇总资金收支预算,准确预测集团公司总体资金需求,及时提出筹资或还款意见。 (六)负责建设资金结算系统,搭建快捷、安全、高效的结算平台,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核算的具体事宜。

国库现金管理

一、国库现金管理定义 国库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完整和财政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对国库现金进行有效的运作管理,实现国库闲置现金余额最小化、投资收益最大化的一系列财政资金管理活动。国库现金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库存现金、活期存款和与现金等价的短期金融资产。通过实行国库现金管理,可以减少闲置现金与弥合资金缺口,最大限度提高国库库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金融市场创新,冲抵财政政策对货币政策的“挤出效应”,健全两者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使社会经济沿着健康稳定的良性轨道发展。国库现金管理的操作方式包括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国债回购和逆回购等。在国库现金管理初期,主要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 二、原国库现金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首先,以往国库现金(财政库款)一般都是上存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仅作为财政库款的出纳,存不计息,汇不收费,无法满足财政资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同时,每年都要发行大量的国债,但与此同时,每年都有大量的财政资金沉淀央行,造成了财政资金运作效率不高的情况。 其次,财政库款的规模变动会引发市场资金面的波动。每当大量的财政库款上存央行,就相当于从流通体系中抽走相当数量的货币,对市场起到紧缩的作用。相反,当财政库款运用时,相当于给市场投放了资金。因此,财政库款的变动对市场资金的影响相当大,有可能与当时公开市场操作方向相反,给公开市场操作带来更大的困难。例如,每当年底的时候,市场的资金面较紧,需要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向市场投放大量的资金,但此时往往是财政资金集中上存的时间,财政库款的增加加重了资金面的紧张状况。所以,财政库款的数量变化,是除了外汇占款规模、市场利率等指标之外,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最关注的指标之一。 三、国库现金管理的意义 国库现金管理是我国财政、金融领域改革的一件大事。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有利于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高国库资金管理效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运行中遇到的外部障碍,借鉴国际经验,在“十五”期间乃至2010年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公共财政原理,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供基础性条件 1.按效率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职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机构来执行政府的一些任务,能否做得更好?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选民和决策者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责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世界银行对转轨国家经验教训的研究结论(世界银行:《从计划到市场: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17页),首先政府在生产和产品分配及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一做法必须是一种例外,而非惯例。只有在市场失败的方面,如国防、初等教育、农村道路和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等,而且在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才被视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须停止对微观经济活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政府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最后,提供社会保障是所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应该主要针对最需要保护的那些脆弱的群体,政府不应为了使所有的人获得足够的生活标准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强化个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责任心。 2.按分职治事、受益范围和法制原则依法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分职治事是指在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按效率原则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合理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劳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某一级地方政府。法制原则是指各级政府事权的确认、划分、行使及调整等应具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性。根据上述原则和中国国情,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应主要包括:(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收入分配关系等具有区域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根据本地区居民(包括居民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和质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doc

3财务人员管理规定1 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管理,保证财务工作的统一性,更好地做好财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在业务上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二、财务人员的聘用应坚持凭证上岗原则,上岗前必须按省规定取得会计证。 三、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部其余人员分工由财务部经理提名,总裁决定,公司聘任。 四、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分支机构和根据需要配备财务人员的直属部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聘任派驻,其余会计和出纳人员由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和分支机构协同财务部择选,报公司财务部审查备案。未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五、财务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或供销部门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的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 六、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有关财务政策,贯彻有关规章制度。无特殊情况在每月12日抽取半天时间

集中各财务部门负责人交流工作一次。 七、各级财务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积极、细致的工作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本单位(部门)利益。 八、财务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部门)的会计信息,法律规定或单位负责人同意除外。 九、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所在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布置的财务工作,不得擅自越权处理事务,遵守员工守则,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得无理抗拒。违反规定者,由公司财务部提议作出处理,直至提请主管财政机关吊销会计证和追究法律责任。 十、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及分支机构对派驻的财务人员工作不得刁难,不得隐瞒经济事项,如致使财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经整顿无效,由公司财务部接管财务工作。 十一、财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因受到开除、辞退或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等错误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经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查证属实,作出处理的单位必须自查实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纠正。 十二、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资金管理系统详细方案

XX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设立方案 (试行) 索引 一、设立主体 二、设立目标 三、管理模式及主要职能 四、机构及人员设置 五、参与集团资金统管的公司及纳入监管的银行账户 六、资金流转方案 七、网银权限设置 八、内部账户及账号设置 九、内部存贷款利率设置 十、会计核算科目设置 十一、业务操作内容、流程及会计核算办法 十二、现有银行贷款事项及内部往来的后续处理 十三、注意事项 十四、附件

根据XX集团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设立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设立方案如下: 一、设立主体 资金管理中心设立在XX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中心作为XX集团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利润中心),其所有业务受到XX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安排与指导。其所有经济业务设立独立账套核算,同时其涉及到XX集团公司、各下属企业的业务也纳入XX集团有限公司账套、下属企业账套进行核算。并且各账套之间有对应关系。 办公地点设立在XX集团办公室。 二、设立目标 1、实施高度集中控制的资金管理体系,加强集团资金管理与控制 2、资金实现事前计划、实时控制与分析,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降低集团财务风险 三、管理模式及主要职能 将银行机制引入企业内部,建立集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和企业管理三位一体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身兼银行和财会两种职能,承担企业外部资金结算、资金内部调剂、对外融资等业务。资金管理中心实时掌握集团资金的流量、流向、存量,随时监控子公司的资金使用,同时可以灵活调配“沉淀”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1、账户分散、资金集中的管理模式 集团的资金管理采取账户分散、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即各下属企业在外部商业银行的现有账户不变,保持现有的资金业务处理及会计核算流程不变;资金管理中心将各下属企业的外部银行账户加以记录,资金管理中心开立内部账户对应各下属企业的外部银行账户;同时将下属企业的闲散资金每日归集到资金管理中心,作为下属企业的“内部存款”,资金管理中心会计、出纳按照资金计划进行支付单据的审批、拨付;各下属企业依据集团的审批处理资金业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回顾及未来趋势分析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回顾及未来趋势分析 [摘要]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改革 进程:第一阶段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建与市场经济相 适应的政府与企业、 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 第二阶段是1998 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 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目前我国的财政层次过多,是影响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常运行 和导致基层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取消乡镇财政,实 行乡财县管;取消市级(地级市)财政对县级财政的管理,实行省级财政直接管理 县级财政。这样一来,全国的财政级次变为三级,即中央、省(市、自治区)和县 (地级市、县级市)三级,增强各级财政的调控能力。 1994 年以来,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 康发展,我国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 应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两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 构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框架,有力地支持了 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与此同时,由于改革的渐进 性和不完善性,以及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财政体制 运行中的不适应、不配套、不协调等矛盾开始激化和暴露出来,需要继 续深化财政体制和管理方面的改革,以适应当前财经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回顾 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 改革进程:第一阶段是 1994 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 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 的分配关系;第二阶段是 1998 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 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这两个 阶段的改革都获得了很大成功,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成效分析

2018年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2018年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1 会计人员配备及应具备的条件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只设置一个会计机构,即财务部。 配备的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本公司正式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 2)应持有《会计证》和《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 3)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公司财务部的会计人员,40岁以上的,应具有财经专业的中专毕业学历或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技术的初级职称。40岁以下的会计人员,应具备财经或经济管理专业的大专毕业学历或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技术的中级职称。 4)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包括六个方面: (1)敬业爱岗。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3)依法办事。即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敢于坚持原则,抵制和拒绝一切违法违规的财务行为。 (4)客观公正。即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搞好服务。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即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5)身体条件。即要求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2 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配备及其应具备的条件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对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在内的所有会计工作起组织、管理等作用。 会计机构负责人,除了具备会计人员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关于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收支两条线”模式

关于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收支两条线”模式 如何有效地管理企业资金.是企业在财务管理实践中遇到的难题之一。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实行的“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办法是一种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是这几年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有效做法,但企业施行的并不多,特别是像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这样跨地区推行并已经取得突破和成效的更少。因此,其经验值得类似紧密型企业集团借鉴。本着这样的初衷.本刊记者对该公司总会计师侯国民进行了采访。 记者:企业资金“收支两条线”集中管理办法与财政部门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有何关系? 侯国民:“收支两条线”是这几年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有效办法之一。它是政府时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一种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其目的是为了消除行政事业单位坐收坐支行为。堵塞预算外资金管理漏洞,预防和遏制腐败。由于“收支两条线”是将收入与支出两个资金流分开。便于对资金的考核、监督与控制,紧密型企业集团便借鉴了这一原理.用于对企业内部资金管理,从而形成了企业资金“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模式。 记者:企业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与其他的资金管理办法有什么不同? 侯国民:企业集团总部为了加强对所属成员单位资金运用的监管和控制。降低资金成本和资金运作风险,提高资金整体运作效率与效益。虽然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做法,但主要思路和目的都是为了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从目前社会上比较成熟的经验看.现代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往往是根据其内部体制确定的.“统一计划”模式和“统贷统还”模式是实践中运用比较多也比较典型的模式。松散型企业集团一般实行的是“统一计划”模式。包括统一核定投资规模、信贷规模等,但事实上由于执行力没有保证.所以“统一计划”往往难以得到全面落实:紧密型企业集团一般实行的是“统贷统还”模式,主要做法是取消成员企业融资权。集中成员企业的非付现成本费用形成的资金流和净利润,统一向金融机构贷款(根据需要可分割给成员企业),统一还款。比较而言.“统贷统还”模式比“统一计划”模式的实践效果要好.而且对于促进企业集团内部紧密化.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统贷统还”模式下。企业集团总部所能控制的还只是投融资方面,成本费用支出的控制权仍然

一文看懂我国财政体制

一文看懂我国财政体制 2017-05-19? 一、财政核算体系简介 1、财政核算体系的定义 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A System of Government Finance Statistics,GFS)是从经济角度反映一个政府治理国家、管理经济活动运行情况的多功能体系。 1974年6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了《政府财政统计手册:草稿》,2001年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新,目前最新的版本是GFS2014。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不同,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是以政府为主体进行核算,对本期的支付进行核算而不管这一支付是否反映的是本期发生的经济活动。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的框架主要涉及四张表:资产负债表、政府运营表、现金来源和使用表、其他经济流量表,四张表之间存在勾稽关系,通过此关系将流量和存量联系起来。 2、我国财政核算体系内涵 (1)分税制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是国家通过规定各级政权管理财政收支的权限和各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据以处理国家各级政权之间、国家与企事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的管理制度。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确立了分税制财政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中央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需支出,中央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地方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第二、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属于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属于中央收入;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由中央与地方分享;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为地方收入。 第三、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央和地方收支划分后,为解决财力分布纵向和横向不均衡问题,中央对地方实施转移支付。转移支付分为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组成,用于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目的是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以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目标,或对中央委托地方事务、中央地方共同事务按其相应资金进行补偿,地方政府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四、税收返还和地方上解。税收返还是为保障地方既得利益、顺利推进相关改革设立的,包括增值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三项。地方上解主要是指地方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中央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保留的地方原体制上解收入和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收入。2009年,为简化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关系,中央财政将地方上解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作对冲处理,相应取消地方上解中央收入科目。 (2)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