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

2019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

2019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

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三期)招投标结果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7月26日以利率招标方式进行了2019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三期)招投标。招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中标总量起息日到期日中标利率2019年中央国库现金

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三期)1000亿元

2019年

7月26日

2019年

9月27日

3.32%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室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会计核算制度与办法

会计核算制度与办法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指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是进行财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所依据的一般规则和准绳。《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十三条原则。 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为依据,如实放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它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是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要求,也就是被确认的会计事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对其发生的时间、数量以及文字说明等进行的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与经济活动的事实完全符合。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就无法运用会计信息进行管理,也将导致错误的决策。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2001年加入)融资租赁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他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在具体会计实务中,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往往存在着与其法律形式明显不一致的情形,这就要求会计

核算按其实质进行处理,而不是拘泥于经济业务的法律形式。 3、相关性原则 所谓“相关性原则”,是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要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相关联,也就是要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会计信息,而不是漫无目的地提供使用者所不需要的或无足轻重的会计信息。按照我国的情况,会计信息必须满足三方面的不同需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内部加强经营管理的需要。 4、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改变,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贯彻一致性原则的目的,是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利用上一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考核、评价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根据本期的会计信息去制定下一期的计划,借以进行正确的预测和决策,避免因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而引起分析、判断上的错觉。 5、可比性原则

国库资金管理办法

国库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库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国 库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财政局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年 度预算收支任务顺利完成。 市国税局、地税局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 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预算收入。 市人行国库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准确办理预算收入的入库、退付和库款支拨,切实加强国库资金的 管理,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财政、国税、地税、国库及各国库业务 代理银行机构。 第二章预算收入资金管理 第四条国家预算收入分别由各级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及国家指定 机关负责组织征收、管理或监交。 第五条各国库经收处(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 律规定,认真履行国库经收职责,规范经收业务行为,在收纳预算收 入当日、最迟下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报解手续,及时准确地将款项划转 至指定国库,并自觉接受国库的监督管理与检查指导。国库经收处不 得违规为征收机关开立预算收入过渡账户,不得拒收纳税人缴纳的现 金税款,不得拒收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的预算收入,不得向缴款人收取 任何费用,不得在受理缴款书后无故压票,不得将经收的各项预算收

区区级财政国库管理规定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制度格式

区区级财政国库管理规定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制 度格式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长清区区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和《长清区区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因支付管理改变和资金流转变化而引起的会计核算业务。对支付管理和资金流转未改变的会计核算业务,仍按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执行。 第二章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专户会计 第三条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对通过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财政国库机构每日编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明细表》(附件11),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简称人行营管部,下同)国库部门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其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财政专户会计对通过财政专户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财政国库机构每日编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

《预算支出明细表》,与财政专户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其会计分录为: 借: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暂存款 贷:财政专户存款 第四条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对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和现金支取数,与人行营管部国库部门划款凭证及财政国库机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明细表》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其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财政专户会计对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和现金支取数,与财政专户划款凭证及财政国库机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明细表》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其会计分录为: 借: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暂存款 贷:财政专户存款 第三章财政国库机构会计 第五条财政国库机构会计核算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支付管理的特点,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号为103)”、“已结报支出(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号为213)”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 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 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基建矿井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特制定本办法。 基建收尾是指基建工程未全部结束,首采面具备生产条件,还不具备正式转入生产经营前的阶段。对该类矿井的考核分为基建阶段和生产经营阶段分别进行考核。 一、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和考核 (一)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 基建矿井核算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做好在建工程投资、工程煤收入的核算及涉税申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选择,准确进行核算。 对于新建矿井,除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外,其他支出全部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1、新建矿井的工程支出构成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所建工程都应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 (3)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支出。 根据与建造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工程进度等定期与建造承包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结算的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施工机械费等计量。 (4)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包括为进行工程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工作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要正确区分企业开办费和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准确核算工

基层央行国库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

基层央行国库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现阶段实施的诸如《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国库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手续》、《国库资金风险管理办法》等国库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国库管理,指导国库业务规范操作,防范国库资金风险,保障国库资金安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经过多年国库工作的实施和运作,从发展和创新的视角来分析,部分制度暴露出了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问题和弊端,值得我们沉思和积极探讨。 关键词:国库管理制度创新 一、国库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国库资金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如何评价一个行业的综合风险,需要哪些指标进一步论证,没有形成统一的指标体系,不便于风险管理和业务操作过程的实施。虽然每年对县支库进行国库资金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但此项工作没有固定的评估框架、缺乏有效的指标评价系统,更没有完整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的最终目标。如国库资金风险监管考核标准不明确。此种问题表现在每季上报的国库资金风险季报国库监管报告中,由于缺乏考核标准,反映出此工作质量、深度不够,难以有效提高国库管理水平和国库会计核算质量。 (二)是国库经收处现金缴库业务操作性不强。《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中规定,“缴款人以现金缴纳税款的,国库经收处收妥现金,在纸质税收缴款书各联次上加盖同一日期的现金收讫业务印章后,收据联和存根联退纳税缴款人,付款凭证联作‘现金’科目借方凭证附件,与另制作的‘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转账贷方凭证及时办理转账。”此规定实际操作性差。如税务机关向纳税开具通用缴款书,纳税人到国库经收处以现金纳税,国库经收处办理税款入库,在此过程中,税务机关在填写“开户银行”、“账号”要素时,税务部门感到无所依照,如不填写,不符合缴款书各要素填写完整的要求规定。 (三)是国库人员上岗标准规定落实难度大。《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库会计人员应持有国家颁发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但是,基层县支行实际情况是持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很少,人员因工作变动或调到其他科室,新上岗的国库会计人员不一定都有从业资格证书,实在难以达到上述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以事权与财权对等为核心的新一轮分税制完善和改革能早日启动,才是中国经济有可能走上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前不久表示,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分税财政体制在新形势下的积极作用。 十多年以来,分税制使得中央政府能够集中大量财力来调控经济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为了充实地方财政的“腰包”,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将在阵痛中开始“破冰”!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1994年,中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较好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十多年来,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有待于深化改革和加以完善的地方,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却明显上升,从1993年的22%上升到2004年的57.2%。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一直在70%左右的水平上波动。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用43%左右的相对财政收入支撑了70%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与分税制改革前地方政府用68.4%的相对财政收入仅仅支撑59%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恰恰相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是政府必须承担的最重要的职责,带有非常强的外溢性特征,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理应由中央政府提供,政府的基本职能也必须依此来确定。如果由财力严重匮乏的基层政府来承担,必然会导致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不足或严重不均等,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正是由于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严重背离,分税制就无法起到平衡地区差异的作用,更导致了地方政府财源缩减,促使其从预算外寻找收入来源,出现了诸多不合理的财政现象,表现最为突出的有两方面:一是“土地财政”。据统计,1999至2008年间,中国土地出让面积从45391公顷上升至165860公顷,年均增长率15.5%。同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也不断上升,成交价款从514.3亿元上升至10259.8亿元,后者大约是前者的20倍,年均增长率39.5%。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年

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办法(全)

集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 概要: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管理根据集团所投资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评价权利,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招聘、 薪资待遇、级别设定、人事任免提名权,日常行政管理由派驻子公司负责。集团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日常 业务管理主要通过设立标准,并加强培训、检查、监督完成。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清单管理,包括:根据管理授分权事项汇报清单、财务述职清单、及负 面清单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当地子公司董事会聘任制,属于派驻子公司的核心班子成员,并可有条件的参 与驻地公司的事业合伙人计划,作为对优秀财务负责人的激励。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及相关的费用标准由集团财务部提议,经董事会确认,由子公司 承担发放。 总之:本管理办法,通过分类设定,更侧重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的实效性和有用性。并引入清单管理模式,管控主要风险点。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保障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子公司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证所在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降低风险,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公司或对其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招聘,经集团财务部审核后,由董事会聘任,在子公司中担任财务第一责任人职务的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等。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储备、提名和业务管理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子 公司财务负责人向其所在公司的董事会、总经理、及集团财务部负责。 第二章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和委派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07《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 财库[2014]183号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 2014年12月10日 财库[2014]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建立健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有利于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这项工作。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要求,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经商试点省级政府同意,2014年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选择3~6个预算管理水平高、财政专户清理力度大、政府债务约束考评机制相对完善的省(区、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今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政策性强,应加强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建立包括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在内的协调机制,确保国库现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试点地区应根据试点办法研究制定本地区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后实施。试点地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地方国库现金管理高效运行。试点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反馈。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地区将另行公布。 附件: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 抄送:法制办、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国库现金,是指地方政府存放在同级国库的财政资金。

(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的会计核算,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三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四条于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壹)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财务情况、运营成果,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 者的需要。 (二)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壹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 由等,于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壹致、相 互可比。 (四)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五)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于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 用。 (六)于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和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壹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和其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于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七)各项财产于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壹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公司壹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八)于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 少计负债或费用。 (九)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于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且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方案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且于财务会计方案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 第二章资产 第六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且由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 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能够于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和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九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且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投资,包括 股票、债券、基金等。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 国库会计管理规定 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库会计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确保国库资金安全,提高国库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库会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国库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政收入、支出情况。 (二)加强国库会计监督,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维护国库资金安全。 (三)规范国库会计行为,提高国库会计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平。 第三条国库会计管理遵循“垂直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上级国库对下级国库的会计工作负有组织、检查、指导职责;下级国库对上级国库负责,根据上级国库的要求规范会计行为,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四条国库会计核算与管理应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强化控制与监督,有效利用国库会计核算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库。各级国库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密会计核算手续,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确保国库会计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第二章国库会计人员第六条各级国库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核算岗位,按岗位配备相应人员。 第七条国库会计人员应持有国家颁发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经国库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 国库会计主管由本部门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人担任。担任国库会计主管的人员,除应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八条国库会计人员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按规定行使会计监督权利。 国库会计主管应切实发挥在会计核算中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作用,保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模板)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总经理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外部关系。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经理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财务经理,依法行使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加强基层国库税收入库的管理问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915384416.html, 加强基层国库税收入库的管理问题 作者:秦金花 来源:《管理观察》2011年第18期 摘要: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对预算收入的 收纳工作负有监督职责。而税收是预算收入的主要部分,它牵扯着银行、财政、税务等多个部门,国库在保证各个环节的紧密联系起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国库在税收入库检查中存在的疑点进行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基层国库税收入库问题建议 作为基层国库,在税收检查工作中,财税、银行针对各自的工作,向我们提出了不少疑点和问题。 一、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疑点 一是凭证传递工作的落后。以一个乡镇纳税人为例,现今组织一笔税收入库,首先由征收机关向企业、个体户等纳税人开具一式五联的税收缴款书,由纳税人拿缴款书到乡镇开户银行划款,乡镇国库经收处收缴款书后,每日汇总上划税款到支行营业部,并同时通过邮寄或派专人送达纸质缴款书到支行营业部,支行营业部通过清算交给国库部门入库,再由国库部门向征收机关传递回单。一笔税款入库要经过六七个环节才能完成,导致税款入库时间长,从征税人员开具税票到入库一般要4-7时间,长的要半个月。这种高成本、低效率的传递方式也易造成各个环节为延压税款互相推诿责任。 另外,现在各商业银行都采用电子汇划系统,税款在乡镇行通过电子系统汇到营业部后,就属于营业部收纳的预算收入,必须划到“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但需要4-7天时间税票才能到达,这就造成该笔资金在“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沉淀,并很有可能造成月底留有余额。这有违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中的“国库经收处收纳的各级预算收入,应在当日办理报解手续,如当日确实来不及报解的,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上办理。月末日必须扫数报解”的规定,造成商业银行被动违规。 二是税收检查缺乏处罚手段。在检查过程中,我们经常发现一笔税款在银行帐户上滞留几天,并没有当天或者次日转给国库。对这个问题,我们当时就对经收处提出质问,经收处很委曲的说,由于征收机关未及时开纳缴款书所至,他们并不可能冒着被处罚上万元的危险,将甚至不到上千元的资金延压。这就给我们的检查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因为在<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商业银行、信用社占压、挪用所收纳税款的,按<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予以处罚。”但国库对于征收机关的延压税款的处罚却没有任何条文法

中国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模式(doc 16)

中国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 中国传统概念上的财政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税收体制和基建投资体制等内容。其中企业事业财务体制是基础,预算体制是主导和代表(如“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即是以“分灶吃饭”预算体制为代表的财政体制),税收体制、投资体制等则分别规定收入、支出方面的有关体制问题。 财政和税收体制反映、规定、制约着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也反映、规定、制约着政府理财的职能范围、管理重点和行为方式。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间,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是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的财政、税收体制配套改革,在我国初步搭起了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而在此之前,还有三次较重大的财税改革举措。 “分灶吃饭”体制的实行及仍存在的问题 1980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初,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际,中国选取财政分配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突破口,向地方下放财权,改变“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灶吃饭”体制。这是传统体制开始向新体制渐变的财政分水岭。 1985年,在第二步利改税基础上,将“分灶吃饭”的具体形式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即按照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确定中央、地方各自的固定收入(所

得税、调节税等),另有共享收入(产品税等);支出仍按隶属关系划分。这时已有“分税制”的概念和讨论,但体制的实质仍是渐进过程中的财政包干制。 1988年,在1985年体制的基础上,对收入上解比重较大的17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了“收入递增包干”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等几种(后来曾发展、归结为六种)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简称“地方包干”。这使中国渐进改革中的企业包干加上财政包干,形成了包干制的“鼎盛时期”。 在实行“分灶吃饭”之后,财政体制改革除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数度调整之外,还取得了如下一系列进展: ——调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扩大企业留利和更新改造资金规模。经过80年代初的利润留成,1983年和1984年的两步“利改税”,1987年后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探索和90年代后逐步树立“税利分流”方向,形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思路和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方针,在扩大企业财权之后,又将企业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入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逐渐引上轨道。 ——改革税制。初步形成了多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复合税制,适应市场取向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使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生活方面的作用大大加强。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1.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

国库现金管理

一、国库现金管理定义 国库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完整和财政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对国库现金进行有效的运作管理,实现国库闲置现金余额最小化、投资收益最大化的一系列财政资金管理活动。国库现金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库存现金、活期存款和与现金等价的短期金融资产。通过实行国库现金管理,可以减少闲置现金与弥合资金缺口,最大限度提高国库库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金融市场创新,冲抵财政政策对货币政策的“挤出效应”,健全两者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使社会经济沿着健康稳定的良性轨道发展。国库现金管理的操作方式包括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国债回购和逆回购等。在国库现金管理初期,主要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 二、原国库现金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首先,以往国库现金(财政库款)一般都是上存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仅作为财政库款的出纳,存不计息,汇不收费,无法满足财政资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同时,每年都要发行大量的国债,但与此同时,每年都有大量的财政资金沉淀央行,造成了财政资金运作效率不高的情况。 其次,财政库款的规模变动会引发市场资金面的波动。每当大量的财政库款上存央行,就相当于从流通体系中抽走相当数量的货币,对市场起到紧缩的作用。相反,当财政库款运用时,相当于给市场投放了资金。因此,财政库款的变动对市场资金的影响相当大,有可能与当时公开市场操作方向相反,给公开市场操作带来更大的困难。例如,每当年底的时候,市场的资金面较紧,需要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向市场投放大量的资金,但此时往往是财政资金集中上存的时间,财政库款的增加加重了资金面的紧张状况。所以,财政库款的数量变化,是除了外汇占款规模、市场利率等指标之外,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最关注的指标之一。 三、国库现金管理的意义 国库现金管理是我国财政、金融领域改革的一件大事。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有利于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高国库资金管理效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及时、完整、准确,依照《会计法》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每月5日前编制上月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上交及弥补款项表、各种内部财务分析表。 在每一会计年度七月一日前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五十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需经董事会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二、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利润分配表 4、现金流量表 5、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除利润分配表以外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三、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公司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四、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五、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六、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七、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关于规范国库有关会计凭证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关于规范国库有关会计凭证的通知 【标 签】规范国库会计凭证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银行 【文 号】川人行国﹝1996﹞22号 【发文日期】1996-06-05 【实施时间】1996-06-0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对省分库进行了审计,发现有关会计凭证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为此省财政厅、省人行、省监察专员办、省国税、省地税发省国地直属分局、省工、农、中、建行,成都市交行等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会计法》、《票据法》、《专业银行办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财政、税务部门的有关制度特作以下规定: 一、规范收入缴款收、收入退还书、预算拨款凭证。 (一)缴款书是国库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唯一合法的原始凭证,也是各级财政部门、税务机关、海关、国库、银行以及缴款单位等分析检查预算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记帐统计的重要基础资料,因此缴款书的各项内容要做到:数字准确,预算科目、缴库级次等内容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缴款书第二联“付款凭证”代替单位的转帐支票,缴款单位开户银行以此联作付出传票,纳税人缴款时不再使用转帐支票。 (二)收入退还书是国库办理预算收入退付唯一合法的原始凭证。收入退库正确与否,不但影响国家建设资金的筹集,还影响财政收入的正确分配使用,影响国家财政预算的执行。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和征收机关对申请退库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退库范围和审批程序认真进行审核,不得随意填发“收入退还书”。各级国库部门应根据有关收入退库依据及收入退还书所填的内容,严格审核退付理由、退付范围和批准程序。 (三)预算拨款凭证是国库办理同城预算拨款的唯一合法凭证,是登记帐簿、核对帐务和事后监督的主要依据,也是开展预算收入支出情况分析和检查的原始资料。因此各级财政部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运行中遇到的外部障碍,借鉴国际经验,在“十五”期间乃至2010年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公共财政原理,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供基础性条件 1.按效率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职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机构来执行政府的一些任务,能否做得更好?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选民和决策者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责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世界银行对转轨国家经验教训的研究结论(世界银行:《从计划到市场: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17页),首先政府在生产和产品分配及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一做法必须是一种例外,而非惯例。只有在市场失败的方面,如国防、初等教育、农村道路和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等,而且在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才被视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须停止对微观经济活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政府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最后,提供社会保障是所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应该主要针对最需要保护的那些脆弱的群体,政府不应为了使所有的人获得足够的生活标准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强化个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责任心。 2.按分职治事、受益范围和法制原则依法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分职治事是指在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按效率原则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合理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劳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某一级地方政府。法制原则是指各级政府事权的确认、划分、行使及调整等应具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性。根据上述原则和中国国情,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应主要包括:(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收入分配关系等具有区域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根据本地区居民(包括居民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和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