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一)

国土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一)
国土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一)

国土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

为了方便学习、理解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以问答的形式编写了有关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行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宣传栏,逐期发布于门户网站,解答国土资源管理中涉及的基本问题,供大家参考。

土地管理篇(一)

一、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答:这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二、当前土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 1、严格保护耕地

2、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3、编制实施国土规划

4、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

5、推进国土综合整治

6、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三、土地所有权是指什么?

答: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四、什么是土地登记?

答: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答:建设用地是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按其利用方式,可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按权属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出让、转让、租凭或者划拨等方式取得。

七、建设用地审批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建设用地审批是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过程。具体审批条件如下:

1、按规定办理用地预审,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4、占用耕地的,应落实先补后占义务。

5、被征收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

6、对被征收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

7、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8、被征收土地上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切实可行。

9、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

10、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标准。

11、涉及矿产开发、地质环境、林地等问题的应符合有关规定。

八、什么是临时用地?如何使用?

答: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不包括因临时使用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临时用地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土地使用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用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

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恢复土地的原用途,并及时交还土地所有者或者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九、土地出让收入如何征缴?

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由四部分收入组成:一是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二是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补缴的土地出让收入;三是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补偿性收入;四是以出租土地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收入。

十、农村宅基地管理主要有哪些规定?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占有和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对农村宅基地有如下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中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

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居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十一、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答: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

1、绝对数量较大,耕地占有量小;

2、山地多,平地少;

3、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

4、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

十二、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十三、全国土地日是如何确定的?是每年的哪一天?

答:“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庆祝该法颁布5周年之际,为了深入宣传土管法,坚定不移地贯

彻土地基本国策,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紧缺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全国土地日”。十四、哪些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答: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他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十五、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

答: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

十六、非农建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答:我国法律规定:以下非农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二是兴办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十七、什么是土地所有权?

答: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十八、什么是土地有偿使用方式?

答: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合法程序并支付一定费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目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十九、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答: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无偿收回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土地法学案例分析

耕地占用案例分析 土地是由地球陆地部分一定高度和深度范围内的岩石、矿藏、土壤、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中国地理学家普遍赞成土地是一个综合的自然地理概念。认为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多种自然要素在内的自然综合体”。 保护自己的耕地应采取什么措施?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而耕地严重稀缺的发展中国家。根据人口增长及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我国政府提出了耕地保护目标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所谓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耕地的数量、质量保护并注重耕地环境质量的提高,扭转在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生活实例一】 1995年2月,某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新力村集体耕地48亩,用于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益民商城项目,由跃进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跃进公司在办理完用地审批手续之后于1998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7月跃进公司由于资金紧缺停工,一直闲置到了2006年9月造成土地荒芜长达11年之久。新力村农民联名提出恢复耕种申请,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收回该宗闲置土地,并交由新力村原耕种的农户恢复耕种。 【关键词解析】耕地保护 我国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本案中,跃进公司造成土地闲置长达11年,并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错误行为导致,而是由于自身资金短缺造成。因此,原批准机关依法批准收回闲置48亩土地,并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恢复耕种的做法是正确的。 【法眼点睛】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的人均耕地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对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进行严格的限制,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就要求用地单位在占用耕地进行建设时要对每一分土地进行充分利用,最迟在2年内正常使用土地。严禁闲置不用、圈占、浪费耕地。 另一起耕地破坏案例是发生在2007年12月的新丰县。 【生活案例二】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 一、《人民调解法》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施行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 2、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3、什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哪?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5、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是否收取费用? 答:《人民调解法》第4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6、人民调解员的组成? 答: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

聘任的人员担任。 7、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责任? 答:《人民调解法》第15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1)偏袒一方当事人的;(2)侮辱当事人的;(3)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8、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9、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人民调解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24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0、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的范围是民间纠纷。调解的内容基本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性质的纠纷。下列纠纷人民调解不予受理:(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包括:①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 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害以上的;③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例如工商管理引发的纠纷、税务纠纷等;(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国土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

业务知识问答:土地管理篇 土地管理篇 一、哪些用地必须要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答:凡是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 答: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答: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四、哪些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五、什么是土地抵押? 答: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以其土地作为还款担保的行为。土地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随之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

当签订抵押合同。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六、土地可以转让吗? 答: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就说明,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条件;转让土地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七、什么是楼面地价?

《农村政策法规》试卷

益阳电大2016年下学期 《农村政策法规》期末考试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30分) 1、农业法(广义) :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村民自治决策权:就是村民会议对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拥有直接决定权。 3、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 4、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其所有的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或者全部依法、 自愿、有偿流转于第三人的行为。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0分) 1、什么是农业产业化经营? 答: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与连接,立足于当地资源优势,确立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将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等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联接成为社会化、专业化的规模生产,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和“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产品多次增值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式。 2、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基本含义是什么? 答:(1)他们可以依法充分地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和其他各项权利, 满足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各种需要。 (2)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通过行政的或者司法的救济手段,获得国家的保护。 (3)任何侵害他们权利的违法行为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1、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在土地方面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村民之间相互购买房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还需办理在土地方面相应的手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他人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所以,村民之间购买房屋还需办理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的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这一手续容易引发纠纷,并且在引发纠纷后,难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 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如何处罚?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采取下列处罚措施处理:一是要求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对相关违法人员并处罚款。三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对车辆及牌证做那些改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

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承包地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一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二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该法对离婚或者丧偶的妇女做了如下规定:一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二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5、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谁将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一般情况下,发包方是不会就同一块土地同时与两个以上的人签订承包合同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此类情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承包合同已经依法进行了登记,则已经登记的承包方优先于未登记的合同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如果几个承包合同均未依法登记,则生效在先的承包方优先于生效在后的承包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关于合同是否生效的问

中国土地管理制度范本管理制度

中国土地管理制度 1.井田制 定义: 我国奴隶社会实行的一种土地使用的管理制度。所谓“井田”是指将方里九百亩土地,划为九块,每块一百亩,八家共耕中间的一百亩公田,每家都有一百亩私田, 这种土地的划分使用方式,其形犹如“井”字。是一种农业、行政与军事组织形式合一的重要制度。应用学科:资源科技(一级学科);资源法学(二级学科) 百科名片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目录古书解释字形,故曰井田制。实则仅井”井田制乃我国西周土地制度。字意为:把土地划分成许多方块,因像“是周天子京畿之土地制度,乃有公田私田之分。而周礼之井田,似理论想象,颇不易行,而无可证也。简介宣最早见于《谷梁传·“井田制是中国春秋以前土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井田就是方块田。井田”一词,”“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据说,夏朝曾实行过井田制。商朝、周朝的井田制因夏而来。到西周时已经发展很充分。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井田制逐渐瓦解。 井田制就是把耕地划分为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182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但实际上并不是每块井田都是900亩,还存在诸如800亩,1000亩这样的特殊情况。 有学者仍然缺乏考古支持下猜想,井田制度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于实际地形地貌的千差万别,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井田制度是可以还原出来的中国夏、商、周三代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可以将它定义为:井田制度是建立在以井田作为一种有效的产权供给制度为基础的中国夏、商、周三代社会的农业生产方式及其制度结构安排的总体描述;同时也可以解释为微观经济活动如何与宏观价值构造相结合以实现资源包括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兑现率最大化的一种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结果,随着这种产权制度的有效性的丧失而失去其现实意义并退出历史舞台。公元前361年,商鞅在秦国实施改革,主要内容有:“废井田”、“开阡陌”、“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 起源 “井田”一词,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商、周两代的井田制因夏而来。井田制在长期实行过程中,从内容到形式均有发展和变化。井田制大致可分为八家为井而有公田与九夫为井而无公田两个系统。记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者,如《孟子·滕文公上》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记其九夫为井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载小司徒·地官·而无公田者,如《周礼 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当时的赋役制度为贡、助、彻。皆为服劳役于公田,其收入全部为领主所有,而其私亩收入全部为个人所有是一种“劳役租税”。********************周行彻法。结合三代赋役之制来分析古时井田之制的两个系统,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需行助法者自当实行于夏、商时期。******************** 井田制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当始实行于周代。周朝行助法地区仍沿用八家为井之制,惟改私田、公田之数为百亩;而行贡法地区则将原为公田的一份另分配于人,故有九夫为井之制出现。古时实行易田制(即轮耕制),一般是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以上所说井田之制,当为在不易之地所实行者,是比较典型的。至于在一易之地、再易之地等如何以井为耕作单位进行区划,已无法推知,井田之间立五沟五涂之界以便划分土地和进行生产。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其基本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无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平均分配。内容,各家对井田制所属性

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我区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xx的部署和要求,深化土地例行督察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不断健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目标的85%以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强力推进闲置土地整改。 对全区已供土地利用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重点对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反馈和督察我区闲置的14宗、面积71.9公顷土地进行逐宗逐块的分析与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要求,采取限期开工、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合规实施整改,并于10月底前,确保全区闲置土地整改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高已供土地利用率。 (二)实施已批土地征收拆迁补偿。

在前期批而未征土地清理的基础上,对全区xx年以来,已依法批准尚未实施征收补偿的39.24公顷土地,进一步进行分析,筹措调度资金,落实征迁补偿安置所需费用,保障征收与补偿。 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由各镇政府依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征收公告,按照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组织实施征地补偿与拆迁,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征地拆迁工作。 (三)加强已批土地供应。 在前期批而未供土地清理的基础上,对xx年以来,已依法批准并实施征收补偿但尚未供地的108.8公顷土地,进行分析研究。 国土部门要协调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会同区发改、规划等有关单位及各镇政府,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供地政策、程序等规定,积极组织申报供地,切实提高我区供地率。 (四)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落实耕地保护专项经费,加大补充新增耕地的投入,认真履行耕地“占一补一”义务。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特别是占用耕地行为。 (五)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结合职能转变、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等要求,着重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通过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严格执行,不断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工作。 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 ______ A国家所有制B私有制C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D以上均不正确 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_____所有。 A 使用者 B 集体 C 个人 D 国家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_____。 A 征用 B 征收或征用 C 收购 D 购买 4.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_____、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A 农用地 B 耕地 C 农业建设用地 D 农田水利用地 5.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由_____代表国家行使。 A 基层人民政府 B 国务院 C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 国土资源部 6.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 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 A 30年 B 40年 C 50年 D 60年 7._______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定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A 县级以上 B 县级 C 乡(镇) D 县级和乡(镇) 8.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_____”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当的耕地。 A谁占用、谁开垦 B谁开垦、谁受益 C占多少、垦多少 D谁占用、谁负责 - 2 - 9.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 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________机构批准。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10.征收下列土地的,哪项无须国务院批准?() A.基本农田 B.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公顷 C.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40公顷 D.其他土地80公顷 二、多项选择题(共5题,每题2分)。

案例分析

1、王某系某大型企业的职工,进厂工作近十年,1988年厂里分房时,经厂行政会议研究,未将其列入分房名单,几经交涉未果,王某以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料,该起诉被人民法院驳了回来。 问:1、法院驳回王某的起诉对否?为什么?2、王某到底能否起诉该企业?为什么? 答:1、张某不能起诉该厂。2、因为被告不合格。 我们知道,案情中所讲到的企业给职工分房的行政,属于“私人行政”的范畴,属一般行政,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因此,张某对该企业分房时未将其列入分房名单的做法不服,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但毕业时学校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书。田永认为学校该行为违法,遂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法院能否受理田永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这里仅限于分析学校是否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问题)我们知道,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担任。但认定某个组织是否是行政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被法律赋予某种行政职权。学校是事业法人单位,一般不可能是行政主体。但如果学校被法律直接授予行政职权的话,它在行使该行政职权时,也是当然的行政主体。这时,若行政相对人针对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则必然构成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在本案中,相对人田永控告的是学校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行为。北京科技大学在这一法律关系中是否属于行政主体,关键取决于学校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行为是否属于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行为。《教育法》规定,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这说明: 1.学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制度属于国家制度,而非学校的单位制度; 2.学校行使颁发学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行为属于法律授权(教育行政权)的行政行为;北京科技大学行使该职权,此时,其法律身份是行政主体而不是民事主体。 所以,法院应当受理。 3、某公安局民警李某,开车执行公务。在返回单位途中,路过其小孩正在读书的学校,临时决定先接其小孩回家,然后再回单位。就在其接小孩回家的路上,李某违章驾驶,撞伤一老太太。该老太欲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但她应以李某个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之诉呢,还是以李某所属的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赔偿之诉?讨论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主张,应当以李某所属的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理由是:1.李某是民警,属于国家公务员;2.李某发生撞车时使用的车是公务车,而不是私家车;3.虽然接送自己的小孩不属公务,但它发生在整个公务的时间段之内(即回到单位之前而不是之后)。另一种意见主张应以李某个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理由是:接送小孩是私人行为而不是公务行为,因而与所属公安机关没有关系。 请问:你的意见如何? 为什么? 答:这里仅限于评析本案中的民警李某的身份,即此时是否属于行政执法人员的问题。

C17053S(试题库答案)投行业务重点关注问题_IPO专题

单选题(共1题,每题10分) 1 . 根据《行政处罚法》,以下哪项不属于行政处罚(C)。 A.罚款 B.停产停业 C.批评再教育 D.行政拘留 1 . 为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认定标准,若发行人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则其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不低于(C)。 A.1% B.3% C.4% D.5% 1 . 以下哪项不属于内部控制体系(D)。 A.内部环境 B.控制活动 C.信息与沟通 D.规范运作 1 . 以下哪项问题不属于IPO项目中的财务会计问题(B)。 A.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B.上市主体的选择 C.会计账簿不规范 D.存在“两套账” 多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思路有(ABCD)。 A.发行人收购竞争方拥有的竞争性业务,或者对竞争方进行吸收合并 B.发行人将竞争性业务转让给竞争方或者无关联第三方,或者放弃竞争性业务 C.进行详细合理的解释,构成同业不竞争,并且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D.竞争方将竞争性业务作为出资投入发行人,或者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1 . 若发行人存在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需对以下哪些事项进行核查(ABCD)。 A.劳务派遣单位情况 B.劳务派遣用工范围 C.劳务派遣用工薪酬、社保情况 D.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2.发行人需相关部门开具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包括(ABCD) A.工商 B..税收 C.安全生产 D.海关 D.海关 1 . 公司为规范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事项,可依据哪些法律法规(ABCD)。 A.《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B.《社会保险法》 C.《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D.各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 1 . 关于集体土地,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有(ABC)。 A.《农村土地承包法》 B.《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C.《土地管理法》 D.《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2 . 企业改制的依据可以参照以下哪些法律法规(ABCD)。 A.《企业国有资产法》 B.《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C.《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 D.《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3. 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以下哪些标准(ABD)。 A.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B.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土地管理工作三要素认知

土地管理工作三要素认知 [摘要] 土地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的物质基础,土地的资源是有限的。国土部门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肩负着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履行好这一责任的思想基础依赖于对保障土地发展,保护土地资源,以人为本三方面的正确认知。 [关键词] 土地管理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以人为本 从宏观上看,我国土地管理工作正处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的新时期。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力的不断增强,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民居住水平、休闲水平的不断提升,土地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宝贵性,与社会发展需要的上升性、扩张性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认清土地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是土地管理部门和广大土地管理工作者需要审时度势加以认识的,其中需要解决的主要认识问题聚焦于对保障土地发展,保护土地资源,提高自身素质三方面的正确认知。 一、保障土地发展是土地管理工作的第一要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中第一要义是发展,联系于土地管理工作,其第一要义利索当然的应为发展。那么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发展置于第一位来谋划和考虑。 发展是土地管理工作的第一要义,所以,土地管理工作满足于和保障于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需要是第一位的,土地管理工作必须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不能滞后,不能脱节、更不能扯后腿。要主动适应大发展、大建设形势对土地的需要,给予发展中的土地供应和管理方面的鼎力支持,以加大管理力度促发展,以提升国土管理的决策和执行能力来促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必然要占用耕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保护,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珍惜和节约资源的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保证资源永续利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引导和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市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实到村组、农户和田块。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圈地行为,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提高土地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严禁低价出让土地。做好征地补偿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新征用土地,不得再出现拖欠征地补偿款的现象。深入开展节地挖潜,努力盘活存量土地,清理闲置土地,增加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 从当前国家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看,正如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在全国土

事业单位考试国土局土地资源管理考试题库及答案公务员考试

国土局征地办 事业单位考试 公务员考试 土地资源管理知识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今年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 2、“世界地球日”是每年的4月22日,第一个世界地球日在1970年。 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策。 4土地整理按内容分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5、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最高标准为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6、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三项内容。 7、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8、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9、矿山企业的“三率”是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 10、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 30 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11、土地调查应当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条件调查三项内容 1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13、《土地管理法》具体规定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办法:(1)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3)诉讼解决。 14、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土地主管部门书面报失,并在本地报纸刊登启事,刊登启事 30 日内无异议的,可以申请办理补发土地证书。 15、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16、《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 15 %以上或虽然未达到 15 %,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以上处分。 17、《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8、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国土资源? 答:国土资源广义上说是一个国家领土主权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狭义上说是一个国家主权管理地域内—切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藏、水、气候、生物、海洋等自然资源。我们这里讲的国土资源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土地、矿产、海洋及测绘地理信息资源。 我国国土资源绝对数量大,种类齐全,其中有不少在世界上居优势地位。但因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总量大、人均少、相对紧缺是我国国土资源的主要特点。 二、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当事人怎样处罚? 答: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对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答: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和类型有哪些? 答: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50年实施土地改革时,所有权没有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实施时,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已经被国家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于国家所有;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五、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国土资源局主要业务管理程序

国土资源局主要业务管理程序 一、建设用地报批程序 (一)建设用地预申请和受理 用地单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用地项目预申请,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供地项目预审,符合规划和计划及供地项目的予以受理,并下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用地单位持“预审意见书”到计经、建设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用地 用地单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五份。 (三)调查、测绘 县国土资源局派员进行实地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勘测定界报告》并对拟征用地块发布建设用地预公告。 (四)拟定农用转用、耕地补充、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呈报说明书等“一书四方案”逐级上报县、自治区审批。 (五)公告征地方案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县政府向被征用土地的乡(镇)村发布征地方案及征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期限分别为15日、10日。公告期满后,依据《泾源县统一征地暂行办法》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机构统一征地,并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六)供地、发证 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区位、用途等条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向用地单位提供国有土地。工程竣工后,用地单位应申请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验收。 二、基准地价公示和标定地价备案制 (一)基准地价公示 县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准地价的标准、等级,基准地价每两年修改一次。 (二)标定地价备案制 土地使用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进行上市、入股、抵押和核资注册资金等经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单位备案的函等材料,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认可并上报备案。 三、土地登记程序(土地变更登记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1、土地使用者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并提交土地权属来源、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2、土地登记人员对该宗地进行实地勘查,并经土地使用者确认; 3、土地登记人员对该宗地的申请人、土地权属来源、批准机关及批准权限、土地用途、宗地面 积等情况逐一审核; 4、土地登记人员编制土地从事登记卡、归户卡,并经局领导审核,缮制土地证书; 5、土地使用者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发给土地证书。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登记人员依据村民建房审批编制土地证书,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由国土资源局发土地使用证。 四、土地出让、转让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由转、受让双方向县国土资源局提供转让和用地申请,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试卷 (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 1、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4、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5、临时用地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2 年。 6、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面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7、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8、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9、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附属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0、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 倍。 11、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2、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取土等。 1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1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请判断下列说法的正确或错误,认为正确的打"√ ",认为错误的打"×"。)

(×)1.农民宅基地应经村委会审查,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2.公民个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 3.我国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4、某村民到外地做生意急需资金,将住宅连同宅基地卖给他人。2年后,改村民又返乡,因无房居住,再向土管所申请住宅地,土管所考虑到该防房实际困难,又安排了一处宅基地给该户。 (√)5、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三、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B )倍。 A. 4-6 B. 6-10 C. 8-10 D. 4-7 2、按照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 A )负责。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 土地登记代理事务所 C.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 D.A和B均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C )倍。 A、15 B、30 C、4-6 D、6-10 4、农村居民建住宅申请用地时,对( D )的,政府不予批准。 A、使用原有宅基地 B、使用村内空闲地 C、使用村内废弃地 D、出租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

国土资源知识百题问答

国土资源知识百题问答 1、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答: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1、绝对数量较大,耕地占有量小;2、山地多,平地少;3、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4、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 2、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3、全国土地日是如何确定的?是每年的哪一天? 答:“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常务委员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庆祝该法颁布5周年之际,为了深入宣传土管法,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紧缺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全国土地日”。 4、镇巴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答:(1)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耕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报省、市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查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 (3)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调处各类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拟定全县耕地特殊保护政策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农田保护、 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土地复垦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 (6)拟定全县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机构改革资格,确认和备案土地使用权价格。 (7)负责全县国家重点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8)拟定全县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对全县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情况定期督察;按照县水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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