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基、试剂与试液管理规程

培养基、试剂与试液管理规程
培养基、试剂与试液管理规程

培养基、试剂与试液管理规程文件编码

版序号00 起草部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批准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颁发部门颁发日期执行日期页码

质量管理部年月日年月日第01页共04页

分发部门总经理室1份、质量管理部5份、存档2份(共计:8份)

1. 目的:

规范培养基、试剂、试液的管理,确保其应用于检测不会造成结果准确性的偏离。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培养基、试剂、试液的购入、接收、使用、保管的管理。

3. 职责:

3.1 中心化验室管理人员、QA人员: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3.2 中心化验室QC员:按本规定严格执行。

4. 内容:

4.1 培养基

4.1.1 培养基由中心化验室指定专人保管与发放,建立《培养基接收、发放台帐》;

4.1.2 制备

4.1.2.1 制备培养基所用的玻璃器皿清洁干燥,培养基经适用性考察合格后方可用于样品检测使用;

4.1.2.2 按《培养基配制操作规程》(JMSC02-301080061)进行称量、配制、过滤、分装、灭菌。

4.1.2.3 及时填写《培养基配制记录》,内容:培养基名称、培养基生产厂家、培养基批号、配制日期、配制总量、配制批号、配制方法、配制人、复核人及日期。

4.1.2.3.1 培养基的配制批号编写方式为:以年月日六位数加当日流水号两位数表示,如:2011年11月02日配制第一个培养基的批号为:11110201

4.1.3 使用

4.1.3.1 干燥培养基使用时只需按标签上的说明称量、加水、分装、高压灭菌。不需调节PH。若为自配培养基应矫正PH,原料也应挑选,琼脂凝固力应测定,以确定配制时琼脂用量,试剂规格应为化学纯以上。

4.1.3.2 配制的培养基不应有沉淀,如有沉淀,应于溶化后趁热过滤,灭菌后使用。

4.1.3.3 培养基的分装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以免灭菌时溢出。包装时,塞子必须塞紧,以免松动或脱落造成染菌。

4.1.3.4 培养基配制后应在2 h内灭菌,避免细菌繁殖。

4.1.3.5灭菌后的培养基作好《培养基配制标签》,注明名称、配制批号,配制日期、配制人,并在冷暗处保存备用,放置时间不能超过7天,以免水分散失染菌。已熔化的培养基应一次用完,开启后不

宜再用。

4.1.3.6 琼脂培养基应用水浴或微波炉加热,勿用电炉直接熔化琼脂培养基,以免营养成份过度受热而破坏。

4.1.3.7使用培养基,必须填写《培养基使用记录》,标明:培养基名称、配制批号、配制总量、使用日期、使用量、剩余量、使用去向(使用于产品应标明产品名称、批号)。

4.1.4 保存:

4.1.4.1 未开封脱水培养基应避光保存于25℃以下阴凉干燥处,已开封的培养基应盖紧,避光储存于25℃以下阴凉干燥处。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有条件置冰箱4℃~8℃冷藏储存较好。

4.1.4.2 贮存培养基配制物的冰箱内不得存放食品、饮料等无关物品。

4.1.4.3 培养基管理的指定人员应检查培养基的外观,如失水、沉淀、棉花塞松驰或脱落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 试剂

4.2.1 试剂与培养基购入与接收

4.2.1.1 采购的供应商稳定可靠,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在接收或使用前,应对试剂、培养基进行鉴别或鉴定检验;

4.2.1.1.1 使用中经核实试剂、培养基非实验室原因的自身质量异常;

4.2.1.1.2 验收时发现外观或质量异常;

4.2.1.2 接收试剂时,应在每件包装箱上贴上《试剂接收标签》并作好《试剂的接收、发放台帐》;

4.2.2 发放:试剂由专人发放,并作好《试剂的接收、发放台帐》;

4.2.3 使用

4.2.3.1 检验用试剂和试液应按要求选用相应级别,一般常用的化学试剂分为基准试剂、优级纯、分析纯、化学纯四个等级,试液的配制和使用严格执行相应SOP项下要求。

4.2.3.2 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

4.2.3.3化学试剂均不能无限制使用,未开封的参照生产厂家有效期执行;生厂家无规定的,未开封的化学试剂使用期限暂定为固体10年,液体8年,过期淘汰重新购买。使用前首先辨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是否超过使用期,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超过使用期限的试剂不得使用。

4.2.3.4 用前观察试剂性状、颜色、透明度、沉淀、长菌等,变质试剂不得使用。

4.2.3.5 用多少取多少,用剩的试剂不准再倒回原试剂瓶中。用时要注意,保护瓶签,避免试剂洒在瓶签上。

4.2.3.6 防止污染试剂的几点注意事项:

4.2.3.6.1 吸管:不要插错吸管;

勿接触别的试剂;

勿触及样品;

4.2.3.6.2 瓶塞:塞心勿与他物接触;

注意不能盖错瓶塞以免造成污染。

4.2.3.6.3 瓶口:不要开的太久,取液后应立即盖上瓶盖(包括内塞)或塞子,以免灰尘及脏物落入。

4.2.3.7需冷冻贮藏的试剂使用时勿反复冻溶,否则会加速试剂变质,应按日用量分装冷冻,用多少取多少。

4.2.3.8 低沸点试剂用毕应盖好内塞及外盖,放置冰箱贮存。贮于冰箱的试剂用毕立即放回,防止因温度升高而使试剂变质。

4.2.3.9 化验试剂应定置依次码放整齐,用后归还原处,不要乱放,防止因紊乱而造成不应有的差错。

4.2.4 贮存

4.2.4.1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的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整件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4.2.4.2 化学试剂贮存室应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试剂贮藏室应有良好的耐腐蚀、防爆性能,通风良好,室温一般以5-25℃。

4.2.4.3 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4.2.4.4 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2.4.5 化学试剂的贮存由专人负责,保管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经过专业培训且经考核合格,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的技术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4.2.4.6 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分类:按其用途分为一般试剂、生物试剂、指示剂;按纯度级别分为化学纯、分析纯、优级纯、基准试剂等。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低温贮存等再次归类,按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

4.2.4.8基准试剂存放于专柜中,作好接收、分发记录。

4.2.4.7 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闭或蜡封保存。

4.2.4.8 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

4.2.4.9 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4.2.4.10 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4.2.4.11 应及时清理贮存期变质及超过贮存效期的试剂,以防误用。

4.2.4.12 毒麻及危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化验室用毒麻药及危险品管理规定》。

4.3 试液

4.3.1 试液的分类:按用途分为:溶液、指示液、缓冲液。

4.3.2 试液的配制

4.3.2.1 试剂配制应按法定方法进行配制。

4.3.2.2 配制人员在配制前检查所领试剂、试药与该试剂配制方法要求是否一致,试剂、试药是否在

使用期内,所用操作器具必须洁净,无误方可进行配制。

4.3.2.3 试液配制所用试剂的纯度无特殊要求规定情况下,使用分析纯,色谱分析用色谱纯,标定滴定液用基准试剂。

4.3.2.4 配制好的试剂应贴好《试剂、试液标签》,注明名称、浓度、编号、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者。

4.3.2.4.1 试剂、试液的编号方式:年月日-流水号(当日的):111012-01表示该试剂、试液于11年10月12日配制的第一个试剂、试液。

4.3.2.5 配制人员填写《试剂的配制记录》,逐项填写以下内容:

——配制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总量、配制日期、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临用现配的除外)。

——配制者、复核者签名

4.3.2.6 配制量以能在三个月内用完为好,不要多配。临用现配的试液用多少配多少,用后即倒掉。

4.3.3 试液的存放

4.3.3.1 配制好的试液按其性质存放于具塞、洁净的磨口瓶中。见光易分解的试液要装于棕色瓶中。

4.3.3.2 试液应按性质分类存放于试剂柜中或试剂架上,按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

4.3.3.3 流动相应临用前新配。

4.3.3.4 在有效期内发现外观变化,如沉淀、分层、混浊、变色等,均不得使用,应重新配制。

4.3.4销毁:已过期或变质的试剂、试液根据其性质选择适宜的方法按实验室废液进行处理。

5. 关联记录:

5.1 《培养基接收、发放台帐》

5.2 《培养基配制记录》

5.3 《培养基配制标签》

5.4 《培养基使用记录》

5.5 《试剂的接收、发放记录》

5.6 《试剂的配制记录》

5.7 《试剂、试液标签》

5.8 《试剂接收标签》

6. 文件的培训:

6.1 内部培训讲师:QC主管或指定人员;

6.2 文件培训对象:质量管理部相关人员;

6.3 文件培训课时:0.5~1小时。

7. 文件变更历史:

序号变更日期变更理由、内容

文件版序号

审批人执行日期变更前变更后

版序号:00 培养基、试剂与试液管理规程第04页共04页

培养基接收、发放台帐

文件编码: JMSC02-401020029 版序号:00 第页共页品名规格

日期数量

+/- 批号/生产厂家库存

(瓶)

领用

日期数量

+/-

批号/生产厂家库存

(瓶)

领用

管理员:

培养基配制记录

文件编码: JMSC02-401020030 版序号:00 第页共页

序号培养基名称批号

生产单位配制批号配制量

配制方法: 取本品克,加纯化水升,□加热溶解或□加热煮沸溶解,分装,高压蒸汽灭菌121℃20分钟。

配制人及日期复核人及日期

序号培养基名称批号

生产单位配制批号配制量

配制方法: 取本品克,加纯化水升,□加热溶解或□加热煮沸溶解,分装,高压蒸汽灭菌121℃20分钟。

配制人及日期复核人及日期

序号培养基名称批号

生产单位配制批号配制量

配制方法: 取本品克,加纯化水升,□加热溶解或□加热煮沸溶解,分装,高压蒸汽灭菌121℃20分钟。

配制人及日期复核人及日期

序号培养基名称批号

生产单位配制批号配制量

配制方法: 取本品克,加纯化水升,□加热溶解或□加热煮沸溶解,分装,高压蒸汽灭菌121℃20分钟。

配制人及日期复核人及日期

培养基配制标签

文件编码:JMSC02-401020031 版序号:00 名称

配制人配制批号

配制日期有效期

培养基使用记录

文件编码: JMSC02-401020032 版序号:00 第页共页名称

配制批号配制量

(ml)

使用量

(ml)

剩余量

(ml)

使用者使用日期使用去向

试剂接收标签

文件编码:JMSC02-401020034 版序号:00 试剂名称

接收日期批号

接收人有效期

试剂的接收、发放台帐

文件编码:JMSC02-401020035 版序号:00 第页共页品名规格

日期数量

+/- 批号/生产厂家库存

(瓶)

领用

日期数量

+/-

批号/生产厂家库存

(瓶)

领用

试剂配制记录

文件编码:JMSC02-401020033 版序号:00 第页共页

名称浓度配制

配制方法编号

配制

日期

使用

期限

配制

备注

试剂、试液标签

文件编码:JMSC02-401020036 版序号:00 试剂、试液名称

浓度(pH)

编号

配制人

配制日期

使用期限

贮存条件

化学试剂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化学试剂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如酸碱试剂必须分开 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二、实验室试剂在阴凉通风的试剂室保存,试剂室温度控制在20-35摄氏度之间,湿度控制在80%以下。在实验室内保存的少量易燃易爆试剂要严格管理。三、易制毒试剂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时,至少有两人共同称量,登记用量。四、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从瓶内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 原瓶,以免沾污。 四、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 意避免阴火,决不可用明火加热。 五、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提纯后使用。 六、配制各种试剂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 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七、所有存放化学试剂或化学品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标明化学品的名称、 浓度、配制日期及配制人。实验室内的化学药品用后必需盖好,并应及时放回 适当的位置。放置时要注意将标签向外,以方便识别。使用试剂柜后应锁好试 剂柜并归还钥匙。 八、实验室内的贮存柜及冷藏柜必须定时检查,并将不适用的化学品安全弃置。食物及饮料不可贮存于冷藏柜内或放置化学品的地方。实验室内的贮存柜及冷 藏柜仅供存放实验室内仪器分析涉及的公用药品和试剂,禁止其他教师或学生 存放非公用药品与试剂。贮存在冰箱内的化学品须以密封容器盛载,再置于防 漏托盘上。致癌及剧毒物质须存放于装有双重防漏装置的容器内。易反应的化 学药品、试剂严禁放在一起,至少使用遮挡材料隔离。 九、使用化学品时请采用必要的安全设备,个人基本安全设备至少应包括实验服、护目镜以及安全手套。搬移化学品时,必须使用托盘或手推车辅助,以免 容器爆裂引致化学品泄漏。 十、根据危险品条例,大量的危险品应贮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只有少量实验用 的化学品可以存放在实验室内。化学品贮存容器必须清楚卷标并标明化学品的 名称、危险类别、特别预防措施及紧急应变资料。 十一、易燃溶剂应存放在化学品安全贮存柜或通风位置远离燃烧器、加热板及 电源。切勿将易燃物品贮存在冰箱内,应将其置于“防爆炸”或标明可储存易燃 品的电冰箱或冷藏柜。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规程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培养基的灵敏度检查,确保培养基性能可靠。 范围:适用于微生物检验。 责任:微生物检验员。 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2010版GMP实施指南 规程: 1.不应在同一无菌室内同时操作2个或2个以上菌株。 2.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以菌种保存中心获及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一、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1、菌液制备 取大肠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少许接种至营养肉汤或营养琼脂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h;取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接种至改良马丁培养基或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中,培养24~48小时,取上述培养物,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为50-100cfu(菌落形成单位)的菌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两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2、适用性检查 取大肠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各1ml(50-100cfu),分别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刻注入待检查营养琼脂培养基和对照营养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4个平皿(其中2个注入待检查营养琼脂培养基,另两个注入对照营养琼脂培养基)。30-35℃培养48h,计数。 取白色念珠菌1ml(50-100cfu),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刻注入待检查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和对照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平行制备4个平皿(其中2个注入待检查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另两个注入对照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23-28℃培养72h,计数。 3、结果判断 若被检培养基上的菌落数不小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数的70%,且菌落大小、形态两者一致,判断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二、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1.菌液制备 取大肠埃希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的新鲜培养物少许接种至营养肉汤或营养琼脂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h;取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接种至改良马丁培养基或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中,培养24~48小时,取上述培养物,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为10-100cfu、每1ml50-100cfu和每1ml大于100cfu(菌落形成单位)的菌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两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2、适用性检查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项目包括促生长能力、抑制能力及指示能力的检查。 (1)、液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

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20200515193447)

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及规范 1 目的 规范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的管理,确保化学药品、试剂正确安全使用,保证检 测工作质量。 所有被允许使用的化学药品(化验室的化学试剂、杀虫剂、车间使用的消毒剂、 洗涤剂、润滑油、油漆等)应被有序地标记、存放、使用,避免污染食品、食品 接触面和包装物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的采购、贮存、标识、领取和使用的全过程。 3 职责及术语 负责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的控制和管理。 从与食品或食品接触面接触的可能性角度分类,把工厂可能使用的化学品分为 A、B、C三类: A类化学品:指与原材料、食品或食品接触面发生接触的化学品。(如CIP使用的酸、碱、清洗剂等)。 B类化学品:在线使用但不与食品及原材料、食品接触面接触(如车间所用的链 条润滑油、墨水等)。 C类化学品:为实验室分析用的标准试剂或指示剂。 4 内容及要求 化学药品、试剂的采购 实验室依据本室检测任务或药品台账,制定各种化学药品、试剂的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 化学药品、试剂购进后,由相关使用人员负责验收,确认安全有效后,方可 领回存放,并记录于台账。 化学药品、试剂的贮存 化学药品试剂贮存环境应通风、干燥,实验室用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 化学药品、试剂种类繁多,需严格按其性质和贮存要求(参见中国药典2005版附录XV试药项下)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一般遵循以下原则:①酸液、碱液分开存放;②固体、液体化学品分开存放;③有毒、有害化学品单 独存放;④不常用的化学药品、试剂单独存放。 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化学危险品按其特 性单独存放,并有明确规范的标识,较贵的特纯试剂等药品应与一般药品分 开,妥善存放。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分类存 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2、一般试剂的领用须办理领用手续,剧毒试剂、致癌 物质由专人、专柜并建立专帐保管,领用时需填写剧毒物 品领用单,与保管员共同到库房按需量称取,登记用量, 所配溶液由领用人加锁存放。 3、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库房需具备通风、防火、防爆、 泄压等安全设施。领用在实验室内的少量易燃易爆物品应 存放在阴凉通风处,严加控制和管理。 4、一切试剂应按规定的方法配制和储存。 5、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如药匙、烧杯等)必须分 开,每种试剂用一种器皿,不得混用。

6、取过药品应立即盖上原来的瓶盖,取出的试剂不可放回原瓶。试剂瓶上必须贴上标签,标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 7、易潮解或易挥发性试剂使用后,必须立即密封保存。 8、使用硝酸、溴水和氢氟酸等须戴上橡皮手套,开启试剂瓶时,绝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9、使用一切易燃有机溶剂、挥发性强有毒的试剂应在通风橱内或在通风良好处进行,不允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此类试剂。 10、一切有毒废液必须通过适当处理后弃去,严禁随意倒入下水道。 11、稀释浓硫酸时,必须仔细缓慢地将浓硫酸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绝对不许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化学试剂、试液管理规程完整

化学试剂、试液管理规程 目的 建立化学试剂、试液管理规程,保证化学试剂、试液的正确使用,确保 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围 化学试剂、试液。 责任 ●质量控制处检验人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质量控制处主管:负责化学试剂的申购、接收、发放、销毁申请。 ●质量控制处经理:负责审核化学试剂的申购、销毁申请。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审核化学试剂的申购、销毁申请。 ●厂负责人:负责批准化学试剂的申购、销毁申请。 相关术语 ●无 相关文件 ●无 程序 1 化学试剂的采购计划 1.1质量控制处主管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提前三个月)做出各品种检验所需化学试剂的计划。申购容包括:试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报质量控制处经理、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 2 化学试剂的购买 2.1 化学试剂的采购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厂部负责人批准后,交物料供应部进行采购。 2.2 化学试剂一般可在当地代理处进行购买。 2.3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使用的化学试剂,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可临时申购。 3 化学试剂的接收。

3.1 收到化学试剂,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3.2 复核与申购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 3.3 填写化学试剂的入库记录。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接收日期、来源等。 4 化学试剂的贮存。 4.1 化学试剂的贮存 4.1.1化学试剂贮存室应设在安全位置。室严禁使用明火,消防设施器材应完备。 4.1.2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防止由于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药变质、失效。 4.1.3质量控制处的化学试剂的贮存由质量控制处主管负责。 4.1.4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4.1. 5. 质量控制处操作区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少量的化学试剂。 4.1.6 检验中使用的试药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4.1.6.1 分类: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危险品,低温贮存品等再次分类,按顺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 4.1.6.2 贮存 a.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药,须密塞或蜡封保存。 b.爆炸品、易燃品、腐蚀品等应单独存放。 c.溴、氨水等应放在普通冰箱,某些高活性试药应低温干燥贮存。 4.1.7 各种试药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 4.1.8 化学试药管理员须每日(工作日)检查1次贮存室温湿度。若超出规定围应及时调整并记录。 4.1.9 无标签的试药未经验证之前不得发放。 4.1.10 保持室的清洁、通风、温湿度适宜,保证所贮化学试剂的实际贮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汇编

1.目的:为了加强体外诊断试剂在采购、验收、保管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X围: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 3.责任人:采购员、开票员、业务员、三方物流收货员、验收员、保管员、养护员、复核员、配送员、司机。 4.内容: 4.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加强对体外诊断试剂的全面质量管理。 4.2.体外诊断试剂既包括经营按械准字号批准的体外诊断试剂,也包括经营以药准字号批准的体外诊断试剂。 4.2.1.本制度中所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以药准字号批准的体外诊断试剂。 4.3.体外诊断试剂人员的管理: 4.3.1.采购员要以质量为依据,制定购货计划,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第一关。 4.3.2.了解供货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管理档案。 4.3.3.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配合质量管理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标明有效期,确保购进渠道的合法性。 4.3.4.负责建立经营品种目录。 4.3.5签订具有质量保证条款的购货合同。 4.3.6.质量管理部负责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管理工作,树立“质量第—”的观念,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4.3.6.1.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体外诊断试剂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监督,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企业内部有效行使否决权。 4.3.6.2.负责对体外诊断试剂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批。 4.3.6.3.负责监督检查体外诊断试剂购进、验收入库、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指导。 4.3.6.4.负责对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复查、确认、处理、追踪。 4.3.6. 5.负责及时搜集各种相关资料,必要时通过互联网到各级药监局等政府部门的上查询,对于下载内容严禁自行修改等文字处理,下载的资料要进行归档; 4.3.6.6.负责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 4.3.6.7.负责不合格体外诊断试剂报损前的审核及报废体外诊断试剂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体外诊断试剂相关记录。 4.3.6.8.收集、保管好本部门的质量资料、档案,督促各岗位做好各类台帐,记录、保证本部门各项质量活动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4.3.6.9.体外诊断试剂的收货、验收、购进、出库复核、销售等记录,要做到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并至少保存5年。 4.3.7.质量管理部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正确理解并积极推进本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加强对业务人员的质量教育,对体外诊断试剂业务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质量意识培训及考核。 4.3.8.三方物流物流部负责体外诊断试剂存储运输: 4.3.8.1.严格按体外诊断试剂批号、效期及色标管理,按储存条件存放。 4.3.8.2.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体外诊断试剂外包装图示或标志的要求,规X操作。 4.3.8.3.对不合格体外诊断试剂进行有效控制。 4.3.8.4.严格按照体外诊断试剂储存运输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 4.3.8. 5.及时、准确、安全、经济的组织体外诊断试剂的运输,并确保质量。 4.3.8.6.加强库房场地、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4.4.体外诊断试剂购进的管理: 4.4.1.审批药准字号批准的体外诊断试剂必备资料:

培养基使用管理规程

培养基使用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培养基(这里及以下均指脱水培养基)使用管理规程,保证微生物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 适用于药品检验用培养基的接收、贮存、配制、灭菌、使用和销毁的管理。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规程的变更、培训。 4参考文献: 4.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4.2《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5定义: 培养基:是供微生物、植物组织和动物组织生长和维持用的人工配制的养料,一般都含有碳水化合物、含氮物质、无机盐(包括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和水等。 6规程: 6.1培养基申购、接收原则 6.1.1由质量管理部根据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列出计划,相关 领导审批。 6.1.2培养基应来源于正规的生产厂家。 6.1.3培养基应为有特殊气味的均匀粉末并附有处方、使用说明、批号、有 效期、贮存条件和用途,有关特性。 6.1.4接收程序按化学试剂使用管理规程执行。 6.2培养基的贮存 6.2.1购进的每瓶脱水培养基应贴上试剂接收、开启标签,填写接收日期, 有效期,贮存条件。首次开启的脱水培养基应填写首次开启人,开启

日期,有效期至。 6.2.2培养基应在阴凉、干燥条件下密封存放。 6.2.3新购进的未开瓶的培养基按厂家说明书上的储存期限储存,开瓶后的 培养基的储存条件和效期均按说明书上的规定执行。 6.2.4每次取用完毕后要及时用封口胶密封瓶口。本身未有开瓶后有效期说 明的,开启后的培养基有效期为二年,但应不超过培养基标签上注明 的有效期。 6.3培养基的配制 6.3.1配制培养基使用的器具要求:制备培养基所用的玻璃器皿,如吸管、 试管、三角瓶和平皿等,应按相应的清洗规程洗涤、干燥,按规定要 求的条件保存,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6.3.2对热敏感的培养基其分装容器一般应预先进行灭菌,以保证培养基的 无菌性。 6.3.3配制用水要求:配制培养基的用水为纯化水,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 用去离子水或是蒸馏水。 6.3.4不得使用结块或颜色发生变化的脱水培养基。 6.3.5配制过程 6.3.5.1按照规定准确称取脱水培养基加入适量的新鲜纯化水,记录称 量物的重量。 6.3.5.2浸泡、加热或搅拌使其溶解。 6.3.5.3配制时若需加热助溶,应注意不要过度加热,以避免培养基颜 色变深。如需要添加其他组分时,加入后应充分混匀。 6.3.5.4培养基不应有沉淀,如发生沉淀,应趁热过滤。 6.3.5.5配制培养基应及时填写《培养基配制与使用记录》。 6.3.5.6配制完成的培养基应及时按照生产商提供或使用者验证的参 数进行培养基灭菌,不应放置,避免细菌繁殖。 6.3.5.7培养基一般采用湿热灭菌技术,特殊培养基可采用薄膜过滤除 菌。灭菌完成后需要放置的贴上《培养基标签》。 6.4已灭菌培养基的储存 6.4.1已灭菌的培养基应密封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中,一般不超过 一周或验证过的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内保存。。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试剂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与化验室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验室对各种试剂药品的管理。 3、试剂管理与溶液配制管理规定 3.1化学药品贮存 3.1.1 较大量的化学药品放置于药品贮存室中,分类放置。 3.1.2 贮存室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以免因温度过高使试剂变质。 3.1.3 贮存室应干燥通风,避免烟火。 3.2 试剂溶液贮存 3.2.1 所有试剂、溶液以及样品的包装瓶上都必须有标签,标签要完整、清晰、绝对不允许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标签大小与瓶子相称,标签应书写工整,写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标准溶液还应写明标定日期、有效期、标定者,并作《溶液配制原始记录》、《标准溶液标定原始记录》,专用试剂溶液按分析项目分组存放。 3.2.2 试剂应分类存放,以便使用。 3.2.2.1 无机试剂分作酸类、碱类、盐类及氧化物等。 3.2.2.2 盐类按阳离子分类:如钠盐、钾盐、铵盐、镁盐、钙盐等。

3.2.2.3 一般有机试剂按官能团分类:烃类、醇类、醛类、酚类等。 3.2.2.4 指示剂按用途分类:如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指示剂、络合物指示剂。 3.2.3 配制的溶液装在有塞的细口瓶中,需要滴加使用的装在滴瓶中,见光易分解变质的应装在棕色瓶 中,如AgNO3溶液、Na2S2O3溶液等。 3.3 危险药品管理 3.3.1 危险品的贮存应干燥、通风良好。 3.3.2 易燃液体贮存的温度不应超过28℃,易爆炸品贮存温度不超过30℃。 3.3.3 危险品应分类隔开贮存,量较大应隔开房间贮存,量小时亦应设立铁板柜或分开贮存。 3.3.4 腐蚀物品应选用耐腐蚀材料作架子。 3.3.5 爆炸性物品可将瓶子储存于有干燥黄沙的柜中。 3.3.6 相互接触能引起爆炸的不同危险品,应分开存放,绝对不能混存。 3.3.7 贮存室应严禁烟火。 3.3.8 实验室应设有消防器材,人员应有防火知识。 3.3.9 危险品分类见附录1 4、基本操作规定 4.1安全操作 4.1.1 所有药品、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可以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物品。

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29页

123 《质量管理制度》(3)目录

1、为规范本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 3、本制度规定了管理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修订、复审、废除与收回的部门及其职责,适用于对管理文件的管理。 4、质量管理人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内容: 5.1、质量管理文件的分类: 5.1.1、质量管理文件包括标准文件和记录文件两类。 5.1.2、标准文件指用以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原则,阐述质量体系的构成,明确有关组织、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规定各项质量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方法和途径的文件,包括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质量标准;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等。 5.1.3、记录文件指用以表明本公司实施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证实其有效性的文件,如各种质量活动和的记录(如图表、报告)等,记载购进、储存、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质量活动、质量状况,是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证明文件。 5.2、质量体系文件的内容: 5.2.1、公司的质量管理标准文件制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使制定的各项管理文件具有合法性。 B、结合本公司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公司的管理模式,使制定的各项文件具有充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C、制定文件管理程序,对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修改、复审、作废、回收等实施控制性管理,并严格按照文件管理程序制定各项管理文件,使各项管理文件在公司内部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约束力。 D、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以及国家法定技术标准以及上级文件。 E、公司制定的文件应覆盖公司的质量管理和与质量有关的所有工作,完整表达公司的质量体系,使文件具有系统性。 5.3、文件的编码: ——体外诊断试剂 R:质量责任(); S:质量管理制度(); P:质量工作程序(); :记录()

试剂、试液管理规程

目的:化学试剂、试液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化学试剂、试液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也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适用范围:适用分析室中所用检验用试剂、试液的管理。 责任人:中心化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执行制,化学试剂管理员负责接收,分析人员按照本规定进行操作。 内容: 1.试剂、试液的采购 1.1化学试剂的购买:每月由中心化验室主任根据库存量及化学试剂检验需要量提出购买计划,计划中应包括:试剂名称、规格、级别、数量、必要时指定生产厂家,经质量部部长批准,由供应部采购员购买。 2.试剂、试液接收贮存 2.1购入试剂、试液由化学试剂管理员负责验收检查,检查生产日期、标签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有渗漏现象、外观是否符合要求等,填写“试剂、试液登记台帐”,登记台帐包括试剂名称、规格、试剂级别、生产厂家、数量、购入日期、接收人等,统一保存于试剂室并做好管理。 2.2化学试剂管理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 2.3试剂室应避光、通风,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试剂室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做好“温湿度记录”。 2.4试剂、试液贮存时,应按序排列,码放整齐。试剂应包装应完好,封口密封、标签完整,瓶签脱落、变质的试剂、试液不得使用。 2.5普通试剂、试液:按其性质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按固体、液体分开。按其性质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柜中存放。酸与碱,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要分开存放。 2.6特殊试剂、试液: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试剂需密闭或封蜡保存,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试剂、试液需避光保存。腐蚀品、易燃品等应单独存放,某些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贮放。 2.7化学试剂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试剂室温、湿度表,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温度、湿度、结果、备注。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调整。 2.8购入基准试剂按照要求单独存放。 3.试剂、试液领用 3.1领用试剂以“先入先出”原则。避免试剂积压时间过长,而超过有效期。 3.2分析人员领取试剂时,首先在“试剂、试液发放记录表”,填写相关内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货位号、进货日期、检品名称、检品批号、发放量、结存量、领用人。然后在试剂瓶上贴上明显牢固的“开瓶标签”,写明试剂的品名,批号,开瓶日期、失效日期,开瓶人。 3.3化学试剂管理员每个月的月初对试剂状况进行巡查,如果试剂邻近有效期应及时封存,集中处理。

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制度 (1)定义:质量管理文件是指一切涉及试剂经营质量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的记录结果组成的、贯穿试剂质量管理全过程的连贯有序的系列文件。 (2)目的:质量管理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依据,可以起到沟通意图、统一行动的作用。 (3)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类质量相关文件的管理。 (4)企业各项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审核、修订、换版、解释、培训、指导、检查及分发,统一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各部门协助、配合其工作。 (5)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四类,即: ①质量手册类(规章制度、工作标准); ②质量职责类; ③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与操作方法类; ④质量记录类。 (6)质量管理文件的下发应遵循以下规定: ①质量管理文件在发放前,应编制拟发文件的目录,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工作程序及质量管理职责和质量记录,详细列出文件名称、编码、受控级别、使用部门等项内容; ②质量管理文件在发放时,应按照规定的发放范围,明确相关组织、机构应领取文件的数量; ③质量管理文件在发放时应履行相应的手续,领用记录由质量管理部 门负责控制和管理; ④对修改的文件应加强使用管理,对于已废止的文件版本应及时收回,并作好记录,以防止无效的或作废的文件非预期使用。 (7)质量管理文件的控制规定: ①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文件发布前应得到批准; ②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③必要进应对文件进行修订; ④对记录文件的控制,应确保其完整、准确、有效。 质量管理内部审核制度 1. 为了保证公司质量管理运行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质量管理

实验用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 起草人Prepared by: 起草日期 Date: ` _____________________ QC 审核人Reviewed by:>审核日期 Date:_____________________ QC? 审核人Reviewed by:审核日期Date: : QA 批准人Approved by: 批准日期 ^ Date: 质量部QD

目的 Purpose 为保障微生物检验的准确性及相关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Scope 本程序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测定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及相关工作。 职责 Responsibility ! 分析员: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执行。及时完成各类相关记录。在主管的指导下进行任何可能的OOS及偏差调查。 主管:监督本操作规程的执行。对检验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指导任何可能的OOS和偏差调查。 内容procedure 1检验员应根据培养基配制程序或培养基各自的说明书配制培养基。 2试验用菌种及培养基 2.1菌种: 2.1.1培养基灵敏度测试所用的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国家药检所或菌种保藏中心购买。 2.1.2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ATCC 6633] 2.1.3~ 2.1.4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 [ATCC 8739] 2.1.5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 [ATCC 6538] 2.1.6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 [ATCC 10231] 2.1.7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ATCC 16404] 2.1.8伤寒沙门菌(Salmonella) [ATCC 14028] 2.1.9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ATCC 9027] 2.2培养基 2.2.1按照培养基说明书进行配制灭菌。 2.2.2| 2.2.3大豆酪蛋白消化肉汤 Soybean-Casein Digest Broth 2.2.4大豆酪蛋白消化琼脂 Soybean-Casein Digest Agar 2.2.5沙氏葡萄糖琼脂 Sabouraud Dextrose Agar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管理制度

. )定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指一切涉及药品经营质量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的记录结果组成的、贯穿药品质量管理全过程的连贯有序的系列文件。(2)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依据,可以起到沟通意图、统一行动的作用。(3)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类质量相关文件的管理。(4)企业各项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审核、修订、换版、解释、培训、指导、检查及分发,统一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各部门协助、配合其工作。(5)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四类,即:①质量手册类(规章制度、工作标准);②质量职责类;③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与操作方法类;④质量记录类。6 ①质量管理文件在发放前 ②质量管理文件在发放时 ③质量管理文件在发放时应履行相应的手续 ④对修改的文件应加强使用管理 或作废的文件非预期使用。7 ①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②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③必要进应对文件进行修订④对记录文件的控制 ((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范围主要包括构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方针目标、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文件、人员配备、硬件条件及质量活动状态。 3.质量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质管部负责牵头实施质量体系审核的具体工作,包括制定计划、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及编写评审报告等。 4.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资料。5.审核工作按年度进行,于每年的第四季度组织实施。6.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内容:6.1.质量方针目标;6.2.质量管理文件;6.3.组织机构的设置;6.4.人力资源的配置;6.5.硬件设施、设备; 6.6.质量活动过程控制;6.7.客户服务及外部环境评价。7.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踪:7.1.质量体系审核应对存在缺陷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2.各部门根据评审结果落实改进措施;7.3.质管部负责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8.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应按照规范的格式记录,记录由质管部负责归档。9.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具体操作按“质量管理体制体系内部审核程序”的规定执行。 (三)质量否决的制度质量否决权制度是最能体现质量管理制度的 制定本制度。一、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二、质量否决权由质量管理部行驶。三、 1、 2、如造成

药品试剂管理制度

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化验室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学药品的分类 (1)、爆炸品一般都含有以下结构;0—0过氧化物、0—Cl氯酸或过氯酸化合物、N—X氮的卤化物、N=O硝基或亚硝基化合物、N ≡N叠氮或重氮化合物、N≡C雷酸盐化合物、C≡C炔类化合物等要同可燃和易发生火花的设备隔离放置。 (2)、氧化剂按氧化性的强弱分为一级和二级氧化剂。按其组成分为无机氧化剂和有机氧化剂。一级无机氧化剂,性质不稳定,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二级氧化剂比一级氧化剂稳定,容易分解,能引起燃烧。一级有机氧化剂,大多数为有机过氧化物或硝酸化合物,具有极强的氧化性,能引起燃烧或爆炸。二级有机过氧化剂为有机过氧化合物。大多数氧化剂遇热分解,遇酸分解,一起爆炸。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这类气体是气体经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中,由于它具有受热的膨胀性,当压力超过容器瓶的耐压强度时,就会造成爆炸。因此应避免日晒,不能放在热源附近。 (4)、自然品分为二级:一级自然品,在空气中氧化反应速度极快,自然点低,燃烧速度猛烈危害性大。贮存时必须浸在水中,与空气隔绝。二级自燃物品,在空气中氧化速度较慢,在积热不散的情况下能

产生自 燃。自燃物品的贮存要注意库房的通风、散热、阴凉、干燥、并有防热降温的措施。 (5)、遇水燃烧物品一级遇水燃烧物质,遇水反应速度快,放出易燃气体量多,发热量高,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二级遇水燃烧物品,遇水反应速度较缓慢,放出热量比较少。这类物质在贮存时除避免与水或潮湿的空气接触外,更应注意与酸和氧化剂隔离。 (6)、易燃液体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上,45℃以下。易燃液体的闪点越低,越容易燃烧,要存放在阴凉通风处。 (7)、易燃固体一级易燃固体,燃点低,易燃或爆炸,燃烧速度快,并能放出剧毒气体。二级易燃固体,燃烧速度略慢,燃烧产物毒性比较小。应干燥保存,存放时室温不超过30℃,最好在20℃以下。(8)、毒害物品分为剧毒品和有毒品。毒害物品应锁在固定的铁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次取用有严格的用量登记。 (9)、腐蚀性物品对人体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和金属等,有极强的腐蚀性。应放置在用抗腐蚀性材料制成的架子上贮存。(10)、放射性物品人体受到放射线过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尘能引起放射病。所以放射物品应远离生活区、存放在专用的安全贮存所。 二、化学药品、试剂的贮存 (1)、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雷、防爆、℃,28消除静电等安全措施。室内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

培养基配制及适用性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培养基配制及适用性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建立培 养基配 制及适 用性检 查的标 准操作 规程, 规范实验人员的操作流程。 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检验人员对培养基的规范管理。 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四部 职责: 1.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实验室所需求的培养基管理工作,使日常检验可以顺利进行。 2.微生物检验主管:负责对日常配制培养基的规范操作进行监督。 内容 1 培养基的申购 根据检验项目、工作量和工作进度的需求,提前一个月进行所需的培养基申购。申购时需指定培养基供应商,必要时进行供应商审计。 2 培养基的验收 培养基到货后,微生物室检验员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核对品名、数量、规格、生产厂商, 应与申购单一致;检查培养基包装有无破损、包装是否完整、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验收合格后,登记于《培养基领用台账》(附记录文件编号:SMP-10-QC-009-02(00))。 3 培养基的贮藏 未开封的脱水培养基贮存于阴凉室,使培养基处于低温、干燥、和避光条件下。已开封的脱水培养基应盖紧,贮存于阴凉库。 灭菌好的培养基应进行预培养72h检查无菌后,置4~8℃冷藏保存待用。灭菌后培养基储存期为7天。 4 培养基的配制 培养基的配制和使用应填写《培养基配制及使用记录》(附记录文件编号:SMP-10-QC-009-02(00))。 培养基配制批号原则:原材料批号-配制日期:比如2011年1月1日配制的培养基,培养基干粉批号000000,配制批号为:000000-110101。配制好的培养基贴《培养基标签》(附记录文件编号:R-SMP-10-QC-009-03)。(注:同一天同一培养基配置多次的,在原批号后加“-”加“数字”表示,如000000-110101-01) 培养基配制方法 使用商品化脱水合成培养基时,应严格按照厂商提供的使用说明配制,如重量/体积、pH、灭菌条件和操作步骤等。实验室使用各种基础成分制备培养基时,应按照配方准确配制,并记录相关信息如:培养基名称和类型及试剂级别,每个成分物质含量、制造商、批号,pH值,培养基体积/分装体积,灭菌条件(灭菌方式、温度及时间),配制日期、人员等,以便溯源。 水、容器具要求:培养基配制均采用纯化水,特殊说明时采用去离子水和蒸馏水。培养基配制所用容器和配套器具应洁净。对热敏感的培养基如糖发酵培养基其分装容器应先进行预灭菌,以保证培养基的无菌性。 称量与分装:快速称量所需量的脱水合成培养基(必要时佩戴口罩或在通风柜中操作,以防吸入含有有毒物质的培养基粉末)。以免吸潮。先加入适量的水,充分混合。注意避免培养基结块,然后加水至所需的量。根据说明书要求选择是否加热。分装体积不超过容器体积的2/3。配制斜面等含琼脂的培养基也需加热煮沸至完全溶解后分装。 pH 值的测定和调整

试剂试液的管理文件

试剂的管理 1.目的:加强试剂、试液、指示剂、流动相、混合溶剂的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2.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2010年修订)第223条、226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QC对检验用试剂、试液、指示剂、流动相的管理。 4.责任人:QC化验员。 5.规程: 5. 1 试剂的管理 5.1.1购买回来的试剂应放置在试剂柜中,放置时应仔细阅读试剂瓶上的标签内容,便于对该试剂性质的了解,保证尽量按试剂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求的条件贮存,如避光试剂(在棕色试剂瓶贮存的试剂)的存放应避开光线直射。 5.1.2试剂应建立试剂台账,内容包括:品名、增加量或减少量、现有量、登记人/日期、备注等;品名应与试剂标签上的一致,数量以单元包装进行登记,当单元包装数量增加或减少时应进行登记,现存量为增加或减少后的数量。 5.1.3试剂应根据其性质摆放,固体试剂与液体试剂应分开存放;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应分开存放放,强酸与强碱试剂应分开存放等。 5.1.4为保证原试剂不被污染,使用固体试剂时,应用洁净的牛角匙或不锈钢匙从瓶中取用,液体试剂可用洁净的量筒量取,不可用吸管直接插入原试剂瓶中吸取。凡取出的试剂不允许再倒回原试剂瓶中,取用完毕后要及时盖紧瓶塞。 5.1.5试剂开口时应于试剂瓶标签的左上方贴上绿色开口标签,标明开口日期、开口人、有效期至。 5.1.6试剂开口后有内塞的不要将内塞丢弃,用后加内塞、外盖密封保存,防止潮解或挥发。 5.2试液、指示剂的管理 5.2.1检验用试液、指示剂的配制一般用分析纯试剂。 5.2.2试液、指示剂的配制应有记录,记录中应标明品名、配制编号、配制日期、有效期、温度/相对湿度、方法依据、配制方法、配制人、复核人,所用到的试剂名称(包括纯化水)、生产厂家及批号、效期。 5.2.3试液、指示剂瓶上应贴标签,注明品名、试剂名称、配制编号、配制日期、有效期至、填写人,其位置以瓶底部为基线贴签,如需要简单说明的内容,可在品名后写明。 放在细口瓶中,液体指示剂存放在滴瓶中,固体指示剂存放在广口瓶中,强碱性溶液存放在塑料瓶中,有特殊要求的也应按规定存放。 5.3 流动相的管理: 5.3.1 HPLC流动相所用的试剂是色谱纯,至少用分析纯,系统用水作流动相时,必须用新鲜的纯化水或超纯水。TLC流动相所用的试剂一般是分析纯试剂。

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73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加强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教育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技术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严格执行仓库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库;

三、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四、库房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要分开存放; 五、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及时清除库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仓库安全; 六、保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采取通风、降温、防潮、防霉、防冻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险品,高温季节应特别注意; 七、仓库门窗应保持坚固完好,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下班时应确保打开防盗报警装置;

八、发现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九、仓库应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处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专人管理,学习消防知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培养基管理规程

条件和质量控制试验是提供优质培养基的保证。 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学检验用培养基的使用及管理 主责:质量部、质量控制实验室。 释义: 关联: 正文: 1培养基的采购与接收: 商品脱水培养基应从可靠的供应商处采购,应有接受记录。 2每批购进的培养基应根据其用途(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菌数检查、控制菌检查、无菌检查),按着药典的不同要求进行不同的适用性检查。 3培养基的制备: 3.1在制备培养基时,应选择质量符合要求的脱水培养基,不得使用结块或颜色发生改变的脱水培养基。临用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配制,需对培养基的pH进行测试。符合规 定方可灭菌使用。否则应校正后再灭菌。 3.2按中国药典的处方新鲜配制的培养基,对培养基的原材料要进行挑选,化学药品 均需用CP以上试剂规格。 3.3为保证培养基质量的稳定可靠,各脱水培养基或各配方组分应准确称量,并要求有一定的精确度。配制培养基最常用的溶剂是纯化水,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用去离子水和蒸馏水。应记录各称量物的重量和水的使用量。 3.4配制培养基所用容器和配套器具应洁净,可用纯化水冲洗玻璃器皿或搪瓷器皿(禁用金属容器如铁、铜、铝容器)以消除清洁剂和外来物质的残留。对热敏感的培养基如糖发酵培养基其分装容器一般应预先进行灭菌,以保证培养基的无菌性。

3.5 脱水培养基应完全溶解于水中,再行分装与灭菌。配制时若需要加热助溶,应注意不要过度加热,以避免培养基颜色变深。如需要添加其他组分时,加入后应充分混匀。 3.6 配制的培养基不应有沉淀,如有沉淀,应于溶化后趁热过滤,灭菌后使用。 4 灭菌: 4.1制备后的培养基应及时灭菌(最长不超过2 小时),应按照生产商提供或使用者验证的参数进行培养基的灭菌。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必须附有所用灭菌方法的资料。培养基灭菌一般采用湿热灭菌技术,特殊培养基可采用薄膜过滤除菌。 4.2培养基若采用不适当的加热和灭菌条件,有可能引起颜色变化、透明度降低、琼脂凝固力或pH 的改变。因此,培养基应采用验证的灭菌程序灭菌,培养基灭菌方法和条件, 应通过无菌性试验和促生长试验进行验证。 4.3温度缓慢上升的高压灭菌器可能导致培养基的过热,过度灭菌可能会破坏绝大多 数的细菌和真菌培养基促生长的质量。 4.4应确定每批培养基灭菌后的pH值(冷却至室温25°C测定)。若培养基处方中未列出pH 值的范围,除非经验证表明培养基的pH值允许的变化范围很宽,否则,pH值的范围不能超过规定值土0.2。 4.5 盛装培养基的容器不要太大,饱和蒸汽灭菌的时间与所灭菌物品的性质以及容器的大小有关。包装时,塞子必须塞紧,以免松动或脱落造成染菌。 5培养基的贮藏与使用: 5.1应根据培养基使用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贮藏,所采用的贮藏应使成品培养基最低限度的失去水分并提供机械保护。 5.2培养基火菌后尽快冷却,不可存放在咼压锅内。琼脂培养基不得在0C或0C以 下存放,因为冷冻可能破坏凝胶特性。培养基应避光保存,若要长期保存,应置于密闭容器中 以防止水分流失。琼脂平板最好现配现用,如置冰箱2-8C保存,一般不超过1周,且应密闭包装。 5.3培养基应只能进行一次蒸汽灭菌处理。已熔化的培养基应一次用完,开启后不宜再用。不可反复加热溶化,灭菌后的固体培养基只允许一次再溶化使用,以避免因过度受热造成培养基质量下降或微生物污染。 5.4培养基的再融化一般采用水浴或流通蒸汽加热。更要注意安全,融化的培养基应 置于45~50C的水浴中,不得超过8小时。倾注培养基时,应擦干培养基容器外表面的水分,避免容器外壁的水滴进入培养中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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