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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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与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年富力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入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以外的第三类人群——流动人口。他们在城市的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就业、生存环境和生活保障等诸多方面存在着问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中指出,“探索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适合进城务工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障政策。”本文从对流动人口现状和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现状出发,针对流动人口流动性的特点,探讨建立适合于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维护流动人口的权益,改善他们的处境。

一、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的

现状与问题

我国的经济结构是二元经济,社会

保障制度同样呈现二元结构,只有部分省市建立了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政策。但在各地制定的政策中,有不少规定的险种不完整,这就很难保障其权益,同时,由于这些法规和规章的效力层次较低,其实施效果也并不理想。还有很多省市没有建立关于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政策,人口的流动是盲目的,没有保障。

1、流动人口在城市里很难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现行的城镇社会救助体系只覆盖了城镇户籍人口,而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很难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权益,成为城市里的边缘人,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外,最低生活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以辽宁省为例“1994~2003年10年间,辽宁

流动人口占全部犯罪成员的比率由1994年的18.05%增至2003年的33.77%,在10年间增长了15.72%”。

2、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体系不健全、参保率低

流动人口中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占多数,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大约有1.2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占总流动人口的83.33%。长期以来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其社会保障程度较低。我们对辽宁省城市流入人口进行了抽样调查,在1092个被调查者中,仅有25.9%的城市流入人口参加了社会保险,其中沈阳的流入人口中参加社会保险的还不到20%,为19.3%。结果同时显示,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并不了解社会保障政策,甚至不知道社会保障为何物,有14.4%的城市流入人口并不清楚自己是否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其中沈阳的流入人口中,不清楚的占到了10.4%。

文/徐晓琪 杜炳汉 罗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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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2003年底,中国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只有33.7%、10.3%、21.6%、31.8%和5.5%。而农民工参加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就更低,分别只有2.9%、3.1%和5.6%。”

3、流动人口的社会福利水平较低(1)在住房方面,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同城市居民同等的住房条件和机会。由于城市居民住房比较紧张,以沈阳为例,“2004年年底,沈阳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1.55平方米”,在住房福利方面政策制定者只是关注于城镇居民,很少考虑到在城市里生存的流动人口,再加上流动人口收入水平限制,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同城市居民同等的住房条件和机会,特别是农民工,他们的住房条件特别艰苦,住在特别简易的房子里,有的甚至直接睡在地上,在调查中发现,沈阳市皇姑

区某饭店的近30名外来务工人员住在100多平方米的楼房内,人均居住面积仅为3.33平方米。由于只有一个卫生间,给楼道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干扰。调查中还发现在东北大学附近的一间60平方米的房间内居住了10名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其居住条件可想而知。

(2)在子女教育方面,流动人口的子女不能享受到同城市子女同等的教育机会。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和地方政府的“分级办学,分级办理”政策,流动人口的子女不能享受到同城市子女同等的教育机会。中国儿童中心2002年至2003年对中国9个城市的抽样调查显示,“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年龄段中近9.3%处于失辍学状态,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其中,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最为突出,面对与自己同龄的城里的孩子享受9年义务教育,多少农民工子女露出了无奈与羡慕,目前,由于政府的干预,部分地区出台了相关政策,就学条件有所

改善,但是在城里的农民工子女只能选择有限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或者缴上巨额的捐助费才能与城里的孩子一样去教育设施比较好的学校上学。

4、社会保障制度本身不能适应流动人口流动性的特点

我国制定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各省市、地区经济状况不同,宏观政策由中央制定,而具体实施政策,如缴费、发放等有差异,部分险种具有属地的原则,因此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基金的区域统筹与跨省流动存在着冲突,于是导致流动人口参保中断、退保现象频繁。“广东东莞去年有105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仅2005年一年就有40万人‘退保’,基本都是外来务工者;在浙江杭州参加养老保险的外来工总数大概在50万人左右,而每年‘退保’人数高达8~10万,目前累计‘退保’的人次超过24万。”

5、国家财政对流动人口社会保障

资金投入不足

近几年,社会保障基金出现赤字,以养老保险为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1998年为100多亿元,2002年扩大到500多亿元。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1000多亿元。”国家把主要的资金都投入在了城镇人口的社会保障的改革与建设上,很少顾及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

6、流动人口自身收入的限制在流动人口中,低收入群体占有很大比例,而且,对于农村出来务工人员,干的活一般是服务性及出大力而挣钱少的工作,除了自己省吃俭用外,还要拿出相当一部分的收入寄回家来提高家里的生活水平,他们没有能力按城市的社会保障缴费比例进行缴费。

7、流动人口缺乏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加深了社会保障权益的缺失(1)流动人口本身缺乏社会保障意识流动人口主要来自于农村,素质普遍较低,从家里出来到城市主要目的是打工赚钱并带回家里,不关心甚至不知道自身的社会保障问题。而且,他们认为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会减少他们的打工收入,另一方面,又怕政府政策有变化,多少年后自己的缴费不能得到回报。

 (2)对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政府多数在机关里开设社会保障咨询热线,解答居民的问题,很少到乡镇社区进行现场大规模的宣传,未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尤其是流动人口,作为打工者的流动人员,白天大多都在工作,且工作时间较长,就使得仅有的宣传起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建立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

的政策建议

1、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生活

建立流动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以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生存。对于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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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来说,还会“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的流转,以及社会和谐都有重要的意义”。可以由政府财政拨款,并结合社会各界的互助,对刚进入城市还没有找到工作的流动人口,和城市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流动人口实行与城市居民一样的最低生活保障,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在大连,已经开始对部分特殊的流动人口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连市妇联、市慈善总会在2005年5月8日启动了“爱心救助特困母亲活动”,发动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救助特困母亲,这其中也就开始了对流动人口中特困母亲的救助。

 2、逐步建立适合于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制度

(1)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

建立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国家、企业、个人承担,并根据不同流动人口群体的特点,做好流动人口的“‘个人帐户’的边际做实制度”,即当某一流动人口事实上将长期留在其工作的城市时,个人帐户是否做实是不重要的,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但是当他流动时,他的个人帐户必须是实的,要及时做实个人账户,以便有利于养老金随着流动者移动。通过这种将流动人口“个人帐户”边际做实的方法,可以解决因流动人口的高度流动性所带来的困难,因而从操作的角度来看,建立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可行的。

同时,在做实个人账户的前提下,向流动人口公开其个人帐户,以便随时可以查到自己帐户上的养老金,使他们看到缴纳养老保险的好处,以此来提高流动人口对养老保险的兴趣,提高参保率。(2)建立适合不同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适合不同流动人口的医疗统筹制度,即对于稳定就业的流动人口可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

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患大病后自愿回原籍治疗的参保流动人口提供医疗结算服务;对于高流动性人群,可以建立类似于上面提到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制度,筹资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承担,同时做实个人账户,以便随流动人口的流动提供医疗服务。

(3)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工伤保险制度

针对流动人口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特别是针对农民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行业、煤炭等采掘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应为从事特定高风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失业保险,提供职业培训

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建立适度的失业保险以保障流动人口在失业时的生活,在流动人口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前提下,对处于失业状态的流动人口发放失业保险金,以此来弱化失业的负效应,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稳定社会秩序,激励流动人员再就业。

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职业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使得流动人口更适合岗位的要求。首先,要在城市里对城市的流入人口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由政府提供相应的补助,由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并对暂时没有工作的流动人口提供生活补贴,保证他们在职业培训期间的基本

生活。

其次,在农村也要加强对流出人口的职业培训。“支持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扩大农村招生规模,鼓励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正规职业技术教育。”从长远的角度讲,由于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的趋势,提高教育水平,也就等于是提高了后续流动人口的素质,从根本上保障流动人口的质量。

3、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福利(1)建立流动人口的住房优惠政策对流动人口的住房需求进行调查,妥善解决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政府可建立针对流动人口的低房租政策 ,并借鉴“棒棒公寓”的例子,由政府投资为流动人口提供专门的聚居区,收取低于市场价格的房租,并在聚居区建立治安管理办公室,维护流动人口生活的安全。对于交不起房租的流动人口,政府可在经过经济收入核查之后给予适当的住房补贴,保障其基本的居住权。(2)建立平等的义务教育制度放宽户籍制度,取消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借读费用,使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针对农民工的子女,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其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建立一元化的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过度作用,同政治、经济、文化相联系,需要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逐步建立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完善,最终会建立成一元(作者单位:辽宁电台 沈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辽宁大学)

流动人口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分析

流动人口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分析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国家对流动人口控制政策的放松, 我国出现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流动人口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反过来又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中国流动人口的分析显得尤为重要,具有重要意义。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成为城市生产力的一个重要部分,对城市经济发展发挥了重 要作用,同时流动人口对城市发展也产生了消极影响。本文主要分析流动人口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流动人口城市化形成原因利弊分析建议与对策 城市流动人口,是指非城市常住户口而暂住或滞留在城市的人口。近二三十年以来,中国城市流动人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这些人中有学生群体,工人群体,可更多的是一类被我们成为“农民工”的群体,他们是现在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因素。最为城市流动人口的主力军,农民工群体为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与发展具有巨大的影响。 一、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城市流动人口现状可以大概分为以下几个情况:第一,流动人口规模大,一些城市流动人口的数量甚至超过了常往人口;第二,经济性流动人口比重高,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形成了大规模的“民工湖”;第三,人口流动周期长,流动人口在城市的滞留时间普遍加长;第四,经济发达城市流动人口增长幅度较大,且流动人口的构成日趋多样化。 二、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的形成 对城市流动人口的形成原因有多种理论视角,如二元经济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供需理论同化理论等,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推拉理论”。推拉理论是研究流动人口和移民的重要理论之一,它认为,在市场经济和人口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人口迁移和移民搬迁的原因是人们可以通过搬迁改善生活条件。于是,在流入地中那些使移民生活条件改善的因素就成为拉力,而流出地中那些不利的社会经济条件就成为推力。人口迁移就是在这两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完成的。当然,以往的研究也提出,流入地和流出地各自都有推和拉两种因素,即流入地和流出地都同时具有吸引和排斥两方面的作用力;此外,在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还有中间障碍因素,比如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文化差异也会对流动产生影响。 三、流动人口对城市化进程的影响 流动人口的涌入对城市以至全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流动人口的积极影响。 第一,流动人口的增加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益.一方面,流动人口的增加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和人才资源,他们参与到城市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在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和第三产业等经济领域的发展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以这些流动人口为媒介,先进的知识技术工具,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优良的工作制度传入城市,为城市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流动人口的涌入使深圳一夜崛起并不断发展为今天的国际大都市,就是最好的例证.同时,流动人口本身构成一个很大的消费市场,形成庞大的购买力.在城市中生活,流动人口的衣食住行无疑都要依靠城市供给.这必将有效拉动内需,促进城市相关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城市经济腾飞. 第二,流动人口的增加有利于提高城市的文化效益.城市是文化的大熔炉,城市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各种文化交流融合的结果. 流动人口在进入城市的同时,也将各个地方的特色文化带入城市. 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 不同地域的习俗,方言,文艺形式等在城市中相互交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中国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状况及方案研究

中国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方案 摘要 本文根据流动人口调查数据,探讨了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主要状况和突出问题,并对我国流动人1:2的养老保险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以为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社会保障 众所周知,养老保险关系到流动人口进入晚年后的生活保障,也关系到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然而,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却一直很低,甚至还一度出现参保率下降的趋势。200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外来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仅为7.9%,比1999年的9.75%数据有所下降。珊本文认为.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制约因素除了根本性的户籍制度、统筹模式、碎片化的制度设计等原因外.流动人口群体的异质性也是影响其是否参保的重要因素。实际上,我国两亿多的流动人口是一个差异显著的庞大群体。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流动人口倾向于参加养老保险?对此问题的回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更适合何种流动人口,并能够进一步了解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之处。 一、调查数据及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本文采用的调查数据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所承担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流动人口问题研究”调查数据。2009年课题组分别在流入人口集中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以及京津冀地区选取一个地点作为流入地,选取该地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来源地作为流出地,采用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比跟踪调查的方式对广东东莞一湖南嘉禾、浙江诸暨一贵州遵义、北京一河南滑县三组流入地一流出地的流动人口及其家庭成员进行调查。本文中的数据是该调查中流入地的流动人口数据。本次调查在北京、东莞和诸暨三个流入地共获得流动人口有效问卷1692份。被调查的流动人口平均年龄31.4岁,年龄中位数为30岁,其中20~45岁的流动人口占总体的76%。从性别构成来看,男性流动入口占总体的59.5%;女性占40.5%。被调查对象以已婚者居多,比例达67.3%,未婚者比例为3 1.2%。离婚和丧偶比例各占0.6%、吣%。流动人口的主力军是来自农村的劳动力。 93.4%的被访者户籍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者仅占甜%。在文化程度方面,被访者的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占56.8%;小学文化程度者占22.8%;高中和中专臌校比例各占9.6%和5.0%;未上过学和大专以上的比例仅各占3.4%和2.2%。另外,流动人口的工作角色以长期工或合同工、临时工为主,长期T_/合同工所占比例为52.2%,临时工占35.1%,个体经营者和家庭帮工所占比

新经济背景下城市流动人口管理

新经济背景下城市流动人口管理 摘要:伴随着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升级换代,在生产方式进行改变的同时,为我们城市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城市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存状态急需得到关注,以往通过查暂住证和危急式应急管理的方式需要改变,城市管理者需要转变管理理念,贯彻以人为本,通过明确城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主体,创新工作方式,从而实现高效、公平正义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 关键词:新经济;流动人口;以人为本;管理 城市流动人口一般泛指农民工,其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以往的管理模式主要是反应式和防范式的管理,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生产方式也在升级换代,流动人口在城市里的生活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需要我们与时俱进,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及时改变以往的管理模式。 1 城市流动人口的含义及相关特点 我国的人口流动管理的政策应该上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1958年开始实施严格的户籍政策其目的就是限制人口流动,但78年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城市发展节奏明显快于农村,城市城镇化建设促使建筑业出现大量的劳动力缺口,而农业生产伴随着机械化的推广,农业生产效率日渐提升,农村出现大量的富余生产力,

一边是生产人口的富裕,一边是建设工地对劳动力的急缺,另外地方政府在城市周边和城乡结合部设立劳动力市场使得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城市相对沉淀下来,成为城乡结合部的常住人口,这部分准常住人口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要求正在和城市居民的要求开始趋于同质化,致使城市人口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 城市流动人口呈现出的相关特点: 就业成分以农民工居多。在城乡差距正在逐渐加大的背景下,目前在城市停留的流动人口多为参加城市建设的农民工居多,农村生产力的提升和农业科技的逐渐普及,贫困地区劳动力富余和致富的愿望等诸多原因。但农民工多没有专业技能,进城之后多从事建筑行业和基本的加工生产劳动,组成了农民工生产大军。 年龄结构以青壮年为主。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年龄段分布为15-50岁,主要集中在25-40岁之间,年龄比较年轻,主要以青壮年为主成为我国流动人口组成的主要特征,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出现了一个新情况就是伴随着长三角和珠三角来料加工业的逐渐西移,第一代打工者逐渐退出,而第二代农民工即第一代打工者的子女开始出现在打工者的舞台之上,这些人的年龄多在15岁-25岁之间,这对于研究我国的社会公平问题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社会生活无保障社会地位低。在目前的体制之下,我国的流动人口由于在城市居无定所导致其社会保障水平比较低,城市人口所享受的养老、工伤、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障,流动人口很难享受到,甚至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这类基本的生活保障流动人口都由于没有城市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

论文题目: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 目录: 一、流动人口的概念及中国流动人口大量涌现的原因 (2) 二、中国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 三、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必要性分析 (4) 四、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公共政策建议 (5)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大量涌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解决了企业劳动力缺乏的困难,但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社会保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因此社会流动人口也急需纳入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中,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以及社会的安定。 关键字: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户籍制度 一、流动人口的概念及中国流动人口大量涌现的原因 (一)流动人口概念 流动人口是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和特有的户籍制度为提前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这与国外的迁移概念不同,国外迁移是指永久变更居住地,但流动人口却是不断变换居住地或工作地,其流动性较强,也给这类人群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造成很大难度。 (二)我国流动人口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特征 1、以农民工为主体,数量庞大,规模至今仍在不断扩大,据统计,2009年中国流动人口已达到2.11亿。这些流动人口普遍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普遍层次水平不高,很多流动人口对社会保障问题没有清楚认识,也不知道如何改善和维护自身的社会保障。 2、彰显了传统户籍制度与当今社会发展要求相冲突的矛盾,传统制度的刚性约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冲突,造成了流动人口与当地固定户籍人口的利益相冲突,进而导致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的权益受到损害的现象相当严重。 3、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行业主要是建筑业、工业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收入水平低。

(整理)城市流动人口比例.

我国主要城市流动人口比例06 我国流动人口8000多万,其中农村到城市的农民工6000多万,其中知识份子2000多万。 北京流动人口有365万,上海387万,武汉近400万,南京85万,由于广东流动人口众多有2200多万,深圳、广州的人口无从计算。 流动人口:目前主要用于中国,它特指人们在没有改变原 居住地户口的情况下,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从事务 工、经商、社会服务等各种经济活动,即所谓“人户分 离”,但排除了旅游、上学、访友、探亲、从军等情 形。至于在多大的空间、时间范围的人户分离才算流动 人口,则要根据实际工作来确定标准。如我国《流动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农村的同一乡 (镇)或者城镇的同一县(市)之内流动不在管理之列 流动人口对广州发展影响08 一、广州市流动人口的基本态势 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广州市有流动人口394万人,占广州市普查登记人口994万人的40%。居住半年以上331万人,占广州市户籍人口47%,占普查登记人口的33%,居住半年以下的63万人,占广州市户籍人口的9%,占普查登记人口的6%。几乎每10个人中便有4个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市人口构成中重要的一部分。 (一)流动人口分布 为了分析方便,我们将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叫外来人口,把居住半年以下的流动人口叫暂住人口,二者合称流动人口。 在我市,外来人口最多的是白云区,共79万人,其次为番禺区、天河区、海珠区,4区外来人口共有239万人,占外来人口总数的72.15%。外来人口较少的是东山区、荔湾区、越秀区三个老城区和从化市,四区(县级市)共有外来人口24万人人,占外来人口总数的7.5人口。剩下的4区(县级市)外来人口占总数的20.35%。外来人口占了流动人口的绝大多数,占全市流动人口的84%。暂住人口规模较小,以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居多,共有暂住人口36万人,占暂住人口总数的57.58%。 流动人口最多的是白云区,其次为番禺区、天河区、海珠区,4区共有流动人口283万人,占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71.85%。 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流动人口已超过户籍人口,海珠区、芳村区、番禺区占半数以上,花都区、增城市再次之,东山区、荔湾区、越秀区和从化市的比率最低,仅占户籍人口的百分之十几。与常住人口比较,全市40%的人口来自流动人口。 (二)流动人口的构成

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正式版

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至今年6月底,我县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就达到4125人。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

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https://www.360docs.net/doc/9416255144.html,/cm/001/001003/001003003/400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发布时间:[2004-4-2]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四年一月六日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二)资金筹集方式;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六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

从控制到服务: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分析与展望 [摘要]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规模渐趋庞大。一方面,流动人口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引发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开始凸显。迄今为止,国内学者对流动人口的 研究主要停留于人口流动的状况、过程、流向及结构特征等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对于流动人口现象 背后的政策性因素探讨不多。本文旨在通过回答流动管理政策是什么;这些政策对流动人口产生了 什么影响,有何不足之处;改革建议与如何服务好流动人口等问题,系统地对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进行归纳评析;分析了现行管理政策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及其症结所在;立足城市化,以服务视角提出政策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 城市流动人口城市化管理政策 一、绪论 1.1论文研究背景 1.1.1快速城市化推动人口流动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水平迅速发展,城市化的速度达到同期世界城市的化速度两倍多。[1]2006年末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43.9%,而到2011年,这一比例已经超过50%,[2]标志着我国城市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城市化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人口流动。[3]以我国2011年人口数据估算,城市化每提高1%就要有1314多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人口的17%。[4]目前我国流动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为主要特征。这是由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区域不均衡发展决定的。根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在全国23000万流动人口中,从城镇流出人口约6210万人,占27%,从乡村流出人口占73%。流入城镇的17112万人,占74.4%,流入乡村的占25.6%。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实践课题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姓名李志刚教育层次专科 学号 10 分校邯郸电大 专业行政管理教学点磁县电大

指导教师日期 -03-12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至今年6月底,我县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就达到4125人。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分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二、调查方法: 调查分析法。我经过对县公安局暂住人口登记记录表,进行分析,最终得出调查结论。

三、调查对象: 我县已登记的暂住人口4125人,其中的50人。 四、调查项目和分析: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她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她乡。她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进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经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如10月3日,我县发生一起两名湖南籍流动人员为达到侵财目的入室抢劫杀死二人的特大案件。 (三)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

政策法规加入时间:2009-1-5 23:23:42 点击率:227 供稿:责 任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 第18号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

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

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调查

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调查 摘要:随着我国流动人口逐步呈现老龄化的趋势,他们是否能够实现老有所养、是否已经参加基木养老保险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为探索出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有效方法,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实证分析,主要从流动人口收入、文化程度、政策认知和工作单位的角度出发,分析存在基木养老保险参与率低的原因,并从落实收入分配改革制度,国家政府合理适度补贴、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及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等方面考虑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对策 0引言 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增长比例持续升高,且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逐步上升。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经济、文化交流、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流动人口的规模持续增长且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这一群体的养老保障福利的缺失是我国社会福利建设进程中面临不容忽视的问题。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对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流动人口是否能够实现老有所养、是否己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己为学者所关注。近年来杭州市通过各种举措来吸引外地人才来杭发展,城市流动人口与日俱增,因此本文将杭州市作为调研点,以流动人口的基木养老保险为研究对象,设计了相关问卷,进行实证调查分析得出具有代表性的流动人口养老保险问题以及影响因素,并对此提出相关对策。 1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流动人口的定义有多种理解,蔚志新(201 4 )提到我国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大家常常明确以“时间〃和“空间〃为衡量标准,把超过“一定〃时间限度、跨越"一定〃空间范围的位置变动才视为人口迁移或人口流动。陈乙酉(2018)同样解释了流动人口是特有的概念是在我国特定的户籍制度条件下所形成的,是指公民离开了其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和工作。基于此本文把流动人口定义为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的人。围绕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意愿,国内学术界己有的研究主要是在养老保险参与状况和相关影响因素,为完善流动人口养老保障制度提供政策建议等议题而展开。常仁珂(2014)认为地区乃至企业利益的冲突影响到流动人口的参保积极性。刘厚莲(2019)研究认为流动人口自身参保意愿不强也是造成流动人口低参保率的原因之一。国外对养老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系和模式的建立II?Robert & J. E. S t i g 1 i t z ( 2 0 0 1 )提出在强制性的公共养老体系存在的合理性、养老保险模式的选择、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比较争论比较激烈。此外F a n (2 0 0 8 )总结了关于流动人口社会保险政策的覆盖而广、可操作性强、政策条款详细、制度木身的法律地位高等,对国内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有借鉴意义。综上,我们发现关于流动人口养老缴纳问题的研究,以往学者大多从宏观角度分析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层而的研究,对于流动人口个人情况、身处环境及主观感受方而的分析较少,没有较为深入地探讨。本文选用杭州市流动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研究对象,从个人、企业、国家层面由浅入深,层层递进得出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缴纳率低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所涉及的研究和相应对策更加细致,具有针对性,可供进一步优化设计思路。

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研究

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研究 杜丽红 【摘要】:21世纪将是一个城市化的世纪。根据世界城市化规律,我国正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人口城市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指出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我国大量的流动人口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而产生。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流动人口的主体主要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城市流动人口。中国是当今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也是流动人口最多的国家,城市流动人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展开,并将持续增长且维持在较高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可估量。城市流动人口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对人口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累积所造成的管理上的困难和难点,传统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无法适应新阶段新形势的需要,而新型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需要顺应历史的潮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创新研究,消除管理上的制度障碍,实现合理有序管理。做好城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不仅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研究,无论对实际工作还是对理论研究,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本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服务和管理为基本思路,创新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管理机制、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为重点,服务和管理并重,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文共分7章。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导论→基础理论→历史回顾→特征和效应分析→亟待解决的问题→对策研究;对策部分包括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 式创新、管理机制的创新以及管理制度和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第1章,总论。介绍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明确界定核心概念,提纲挚领的介绍了全文的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论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第2章,综述了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研究的相关理论。对流动人口研究的经典理论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从流动人口理论的产生发展到目前新兴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包括马克思主义流动人口理论、发展经济学的模型和学说到新劳动力迁移经济学以及新兴的移民网络说、连锁因果说等。第3章,对中外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进行了回顾和比较研究。首先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我国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宏观和微观管理政策和措施,对其客观的评判,进行了纵向的比较,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接着,对发达国家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具有代表性的做法进行分析,总结了当代发达国家在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共同点,对比我国的现实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第4章,我国城市流动人口问题管理的现状研究。首先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整体状况进行了描述,解析了城市流动人口构成状况。在进行归类分析的基础上,从自然结构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和空间结构特征三个大的方面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特征进行了详尽完整的梳理。并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指出规模庞大的城市流动人口对国家经济发展尤其是 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同时对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形成了冲击。在此认识基础上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入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管理理念滞后、管理模式陈旧、管理体制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城市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未得到完全保护、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体系尚未形成、全国一体化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深度剖析。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进行创新研究,寻求能够统筹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的新型管理方式。第5章,建立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并提出优化整合目标。首次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相对归类,建立了五个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包括适应型、属地化管理模式;服务型、社区化管理模式;多元型、社会化管理模式;协作型、区域化管理模式等。每一种管理模式都具有自己的特点,每一种模式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并且与我国不同区域、不同层面的现实情况相结合。在这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管理模式的优化整合目标:以信息为导向,以市场运作为取向,以管理与服务并重或“管理即服务”为根本宗旨,以教育为重要环节,以法治化管理为根本手段,以街道社区管理为基础,以自我管理为落脚点。第6章,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与创新。指出城市流动人口的传统管理机制已经带来诸多问题,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及管理实践不相适应,需要进行管理机

城市流动人口问题解决方案

城市流动人口问题解决方案篇一:流动人口对城市发展的利弊问题讨论 年少时候,也不是没有轰轰烈烈的爱过。但是年岁大了,真的就看开许多。很多的无疾而终的感情,在彼时,是珍惜的,也深深的烙印着。只是现在的感情。更多的是两个人的相濡以沫,在晚上一起去慢跑或者去凉茶店喝一杯柚子茶。在清晨醒来紧紧的再抱一下,然后刷牙洗脸,出门前泡好他的黑咖啡,一边穿袜子一边闲聊两句。在粗茶淡饭的香与甜里,在耳厮鬓摩的情与爱里。都是淡然的温暖。 城市的定义,包括了开明,发达,如果对流动人口的增加都要加以限制,那么那一定不是一个发展的城市。一个求发展,重发展的城市必然是一个流动的城市。 流动人口是指外埠常住人口到本市暂住(以下简称流入人口)或者本市常住人口到外埠暂住的人员(以下简称流出人口) 。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为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涌进城市。大量的流动人口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丰富的人力资源的同时也增加了城市负担。 纵览古今中国发展史,流动人口增加对城市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自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民众从小规模的地下方式开始自主进行人口流动。这股潮流越发猛烈,以至于政府

在十几年之后不得不彻底取消了大部分对人口流动的严格限制。行政的控制无法阻挡经济利益的诱惑。多年控制的压抑,这一系列人口流动最终爆发成为了人类史上空前规模的迁移。中国的城市与乡村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完全隔绝了如此之久,以至于中国社会的城乡二元结构时至今日仍影响至深。城市是人类文明对自然环境改造的终极形式,是人类工商业活动的最集中场所。人口不断从乡村向城市迁移,而不同等级和发展水平的城市之间也存在着大量人口流动。大城市的梦想造就了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而这些流动人口的进入也使得城市变得更大更密更复杂。城市的活力在几十年的隔绝制度下已渐衰弱,而流动人口改变了这一切。城市被注入新的生机,重新成为经济活动的中心、文化碰撞融合的焦点,从而被丰富和多元化。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但更重要的是多数城市的生命被延续,并因此有助于打破几十年养成的城乡二元思维。 而所有被称为流动人口带来的不良后果,在我看来都是对城市管理不作为而找出的借口。这样的借口所编织的谎言是几十年来权威主义管理的惯性。所谓流动人口所带来的问题是普世的,即无论在哪个被界定的人群中,人类现有的文明也保证在相同条件下都可能会发生相同的或好或坏的事情。而那些谎言是最擅长“以偏概全”的。甚至有时候还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姓名 学号 专业 指导教师 日期

一、调查目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从2000年至2014年,太原市流动人口从17.5万增至108万,增幅超过517% 。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二、调查方法: 调查分析法。我通过对县公安局暂住人口登记记录表,进行分析,最终得出调查结论。 三、调查对象: 我市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其中的50人。 四、调查项目和分析: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

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如很多地区,发生一流动人员为达到侵财目的入室抢劫等特大案件。 (三)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劳动合同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五、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数字统计,违法犯罪案件当中,流动人口占50%之多。当前流动人口在管理上还存在以下弊端。 (一)管理体制不畅。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

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 一、概念 流动人口一般指那些在一定时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另一行政区域暂时居住的暂住人口,尤其是以营利谋生为目的、自发在社会经济部门从事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城市暂住人口。事实上,人们经常把在某个地方生活、工作、居住,但没有居住地正式户口的人,都纳入了“流动人口”这一范畴[1]。 [1]陈岱孙.中国经济百科全书(下)[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1655. 流动人口数量: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1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 人口流动方向: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 流动人口主要构成:目前,农民工或称为“农村外出就业者”是我国流动人口的主流(占70%以上),他们在城市工作、生活、居住,从职业角度讲,他们是工人;从身份、户籍上讲,他们是农民,且绝大部分处于流动不定的状态。据统计,2003年农民工数量已有1.14亿人,而流动人口已达1.4亿。国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状况令人担忧,社会保障制度严重滞后,已成为影响人口流动和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制约瓶颈 引例:2007年《农村经济绿皮书》指出,根据2006年城市农民工的抽样调查数据分析,2006年中国农民工的平均生活质量指数为0.532,表明农民工生活质量的全国总体水平相当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53.2%。构成农民工生活质量的指标体系包括收入与消费、住房、健康和就医、劳动时间、社会保障以及权益保护6个方面,共17个指标。从分类指数看,得分最低的为社会保障指数,平均水平只有0.251。 存在的问题:社会保障

原因:西方发达国家:基于城市、农村的同步发展的转移; 中国:基于二元社会结构发展不平等的复杂社会背景下,由政策主导下的流动。自建国至今,农民进城政策主要经历了禁止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有限制的流动,以及有计划地疏导、鼓励向城市流动三个阶段。作为时代变革产物的流动人口,其产生得益于体制的创新,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了固有的群体特征。 1.我国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 1.1 医疗保障滞后、流动人口的身心健康状况呈恶化趋势 我国目前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十分有限,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没有医疗保障。有调查表明,在外出期间,有36.4%的农民工生过病,他们生病后有59.3%的人没有花钱看病而是依仗年轻、体质好硬挺过来的;另外40.7%的人不得不看病而绝大部分是自费,用人单位为他们支付的费用不足花费的1/12。这就又带来了一系列的隐患甚至灾难,如流动人群因私人接生造成大出血、感染、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人群,他们的新生儿计划免疫接种率普遍低,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如传染病监测、预防、健康教育等难以享受。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居住及生活条件差, 他们往往是传染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当流动人口得了传染性疾病时, 他们由于没有医疗保障得不到及时的医治,从而导致疾病的迅速扩散[2]。在2003年的“非典”肆虐期间,发生大批流动人口返乡现象,甚至包括已查出有“非典”症状的,这就是缺乏医疗保障导致的极端现象。 多数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受生活条件所限,不洁净的饮食使他们成为肝病感染的高危人群。工作环境差、工作时间长是影响他们健康的主要原因。由于生活、工作压力大,社会地位低,文化生活匮乏,疲惫的身心无处释放,多数农民工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比较多见。此外,流动人口往往是受教育比较少,文化程度低,进入城市往往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技术含量低的流水作业,这些工作很多是充满了危险和职业危害,需要在上岗前进行培训,但现在大部分用工单位都不重视甚至有意忽略和回避,使他们成为职业伤害和职业病的高发人群;偏重体力付出,而且多是超时、低报酬的脏、累、险、差、高温、高空、有毒有害的工种岗位,缺少必要的安全卫生保护。这些工作特点直接造成了他们的身体过度消耗和伤害。长期处于慢性疲劳状态,劳累的工作导致农民工易患心血管疾病和胆、肝、肾结石、高血压等疾病。 1.2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对流动人口的覆盖率很低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但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是以城镇人口为基础的,对于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基本上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绝大部分流动的劳动力没有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3]。从社会保障的主体养老保险看,只有北京等几个城市实行了面向流动人口的社会养老保险。各城市的制度推行情况看,制度没有得到普遍认可,存在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的现象。作为流动人口主体的农民工因流动性较强而成为社会保障的一大难题,舒迪等所作的《农民工正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主要力量》调查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只有33.7%、10.3%、21.6%、31.8%和5.5%。而流动人口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就更低,分别只有2.9%、3.1%和5.6%。如此低的社会各种保险的参保率,反映出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给当前和未来的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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