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科建设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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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科建设方面的需求

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营养科建设和管理指南》 科室功能和任务: 临床营养科是负责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营养评价、营养诊断、营养治疗的临床医疗科室。其主要功能和任务是: 1.完成临床营养的医疗、教学、科研(临床疾病和营养代谢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2.完成营养门诊及住院病人(包括危重症患者)的营养状态评价、营养诊断工作(各种疾 病状态和/或营养不良的评价、诊断); 3.确立营养治疗方法(肠外、肠内营养、治疗膳食、基本膳食);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开列营养医嘱; 4.实施营养治疗全过程:包括肠外营养、肠内营养液、匀浆膳等的配制;治疗膳食的称重、配制及基本膳食配备和制作并运送至临床各病区患者的床 前。 5.根据临床营养学理论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营养相关性药品(肠外、肠内使用的氨基酸、脂肪乳、矿物质类、维生素类及营养复合制剂等)。 科室执业条件: 营养科应具备和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 件。(一)人员配备 1.营养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业训练、掌握临床营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医院技术职称编制配备医师、技师、护士、膳食操作间管理员,按技术工种编制有厨师、护理员等相关人员。 2.营养科主任是本单位营养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应具有营养学或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及相应医疗专业技术职务。 3.营养科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营养科工作1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4.膳食操作间管理员应当具有烹饪学基础,并取得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 历。5.营养科医师要求医学营养专业毕业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营养医师人数和床位比例为1:100。 6.营养技师不少于2人。 7.营养科护士人数不少于2人,要求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执业护士证书,完成相应治疗工作。 8.营养科厨师要求烹饪院校毕业,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营养厨师人数和床位比例为1: 25-30,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 9.营养科护理员(配膳员)人数和床位比例为1:35-45,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工作内容的培训 (二)房屋设施和卫生学要求、仪器设备等 营养科应设立完善的营养治疗工作区域,包括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肠外营养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膳食操作间等。 营养科室位置应和病区相邻,具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建筑面积,工作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营养科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住院患者数量的需要。科室总建筑面积和床位的比例为: 三级医院不低于1.5m2:1,其中膳食操作间1m2:1,其它工作区域 0.5m2:1。二级医院不低于1m2:1,其中膳食操作间0.7m2:1,其它工作区域0.3m2:1。各功能区工作面积及分区符合工作要求。科室及功能区标志明显,和医疗机构其它科室样式、规格统一。 1.营养门诊: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专用的房间,配备门诊工作的设施用品,包括计算机及相应营养软件、代谢车、人体成分分析仪、身高体重计、握力器、皮褶厚度计、测量软尺等。 2.营养代谢(实验)室由称量室、精密仪器室、毒气室及操作室四部分组成,建筑面积不低于50 m2。室内墙壁为铝塑板、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配备和开展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包括各种称量天平,检测用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凯式定氮仪等。开展有毒检测项目时应具有相应排风及通风设备。根据开展项目配备相应标本处理、保存等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 南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附件3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临床营养学的发展,提高营养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三级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应设立临床营养科,其他医院可设立营养诊室。 第三条临床营养科是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营养代谢病(包括营养失调)的患者通过营养检测和评价进行营养诊断,并使用药品或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对患者进行营养治疗的业务科室。 第四条临床营养科应在医院医疗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临床营养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对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证临床营养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营养诊疗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临床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七条临床营养科应当设置医疗区和营养治疗制备区。医疗区应包括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可设在检验科);营养治疗制备区应包括治疗膳食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和肠外营养配制室。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置营养病房。 第八条临床营养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临床营养诊治流程及支持保障的需要。其中营养医师人数与医院床位数之比应至少为1:150,营养技师应按照与营养医师1:1的比例配备,营养护士应不少于3人。营养病房护士的配置应当达到病房护士配置标准。 第九条三级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应具有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医疗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应具有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医疗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从事临床营养诊疗工作5年以上。 临床营养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临床营养科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营养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通过临床营养专业教育或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全面营养诊疗工作。 第十一条营养技师应当具有健康或食品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营养检测、营养治疗膳食和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等营养技术工作。

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科室功能和任务: 临床营养科是负责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营养评价、营养诊断、营养治疗的临床医疗科室。其主要功能和任务是: 1.完成临床营养的医疗、教学、科研(临床疾病与营养代谢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2.完成营养门诊及住院病人(包括危重症患者)的营养状态评价、营养诊断工作(各种疾 病状态和/或营养不良的评价、诊断); 3.确立营养治疗方法(肠外、肠内营养、治疗膳食、基本膳食);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开列营养医嘱; 4.实施营养治疗全过程:包括肠外营养、肠内营养液、匀浆膳等的配制;治疗 膳食的称重、配制及基本膳食配备和制作并运送至临床各病区患者的床前。 5.根据临床营养学理论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营养相关性药品(肠外、肠内使用的氨基酸、脂肪乳、矿物质类、维生素类及营养复合制剂等)。 科室执业条件: 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一) 人员配备 1.营养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业训练、掌握临床营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医院技术职称编制配备

医师、技师、护士、膳食操作间管理员,按技术工种编制有厨师、护理员等相关人员。 2.营养科主任是本单位营养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应具有营养学或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及相应医疗专业技术职务。 3.营养科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营养科工作1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4.膳食操作间管理员应当具有烹饪学基础,并取得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 历。5.营养科医师要求医学营养专业毕业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营养医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100。 6 .营养技师不少于2人。 7.营养科护士人数不少于2人,要求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执业护士证书,完成相应治疗工作。 8营养科厨师要求烹饪院校毕业,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营养厨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 25-30,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 9.营养科护理员(配膳员)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35-45,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 营养工作内容的培训 (二)房屋设施与卫生学要求、仪器设备等 营养科应设立完善的营养治疗工作区域,包括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肠外营养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膳食操作间等。 营养科室位置应与病区相邻,具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建筑面积,工作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营养科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住院患者数量的需要。科室总建筑面积与床位的比例为: 三级医院不低于1.5m2:1,其中膳食操作间1m2:1,其它工作区域0.5m2:1。二级医院不低于1m2:1,其中膳食操作间0.7m2:1,其它工作区域0.3m2:1。各功能区工作面积及分区符合工作要求。科室及功能区标志明显,与医疗机构其它科 室样式、规格统一。 1.营养门诊: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专用的房间,配备门诊工作的设施用品,包括计算

医疗机构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医疗机构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医疗机构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讨论稿) 科室功能和任务: 临床营养科是负责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营养评价、营养诊断、营养治疗的临床医疗科室。其主要功能和任务是: 1. 完成临床营养的医疗、教学、科研(临床疾病与营养代谢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2. 完成营养门诊及住院病人(包括危重症患者)的营养状态评价、营养诊断工作(各种疾 病状态和/或营养不良的评价、诊断); 3. 确立营养治疗方法(肠外、肠内营养、治疗膳食、基本膳食);制定营养治疗方案、 开列营养医嘱; 4. 实施营养治疗全过程:包括肠外营养、肠内营养液、匀浆膳等的配制;治疗膳食的称重、 配制及基本膳食配备和制作并运送至临床各病区患者的床前。 5. 根据临床营养学理论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营养相关性药品(肠外、肠内使用的氨基酸、脂肪乳、矿物质类、维生素类及营养复合制剂等)。 科室执业条件: 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一)人员配备 1.营养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业训练、掌握临床营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医院技术职称编制配备医师、技师、护士、膳食操作间管理员,按技术工种编制有厨师、护理员等相关人员。 2.营养科主任是本单位营养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应具有营养学或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及相应医疗专业技术职务。 3.营养科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营养科工作1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4.膳食操作间管理员应当具有烹饪学基础,并取得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营养科医师要求医学营养专业毕业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营养医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100。

营养科规划

营养科规划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营养科规划(一)指导思想 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在疾病诊疗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临床营养学科的建设,充分发挥营养治疗在医疗中的作用。重新认识营养及营养治疗在医疗中的作用,“营养治疗”观念的转变具有重要临床意义。将临床营养干预纳入治疗学体系,无论给予肠外、肠内营养或饮食治疗,都是维持营养和代谢平衡的治疗手段,开展以促进稳态平衡为主要目的的治疗化干预,是提高整体医疗水平的关键。 (二)营养科工作计划 2014年医院营养科结合本科室工作性质,紧紧围绕着医院创三甲工作,认真学习评审标准,对照标准,查找自身差距,确定科室创建思路和目标,求真务实,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计划。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营养科各项制度 有营养科建制,各专业人员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完善营养科各项制度及岗位职责。 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卫生部《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对住院患者实施营养风险筛查和评价,接受特殊、疑难、危重及大手术患者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或营养失衡患者的营养支持方案:

1、对重点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和营养评价。 2、执行营养会诊,并定期查房,执行膳食医嘱,参与病案讨论。 3、积极推广开展肠内营养工作,努力完成技术水平标准。 4、制定规范的营养会诊和查房流程。 5、制定各种疾病的饮食治疗、营养支持方案。 四、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1、为重点患者建立营养治疗记录。 2、会诊情况及时反映到病历中。 五、制定“医院各类疾病膳食应用指南”,根据临床需要提供治疗饮食。为住院患者提供适合其治疗需要的膳食。向医院报告申请满足工作需要的营养门诊、配置室等。 六、组织科室人员业务学习,组织营养技术人员培训。营养专业人员参加本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七、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教,如宣传印刷品、科普讲座、发表科普性文章及其他形式,组织患者营养讲座。

营养科管理

营养科管理 营养科是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营养失调及营养代谢病的患者通过营养检测和评价进行营养诊断,并负责和指导住院患者营养治疗的业务科室。卫生部医政司于2009年11月发布《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指导和加强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临床营养学的发展,提高营养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一)营养科任务 1.从事临床营养评价、营养治疗和营养会诊; 2.负责拟订治疗饮食的种类,编制各种食谱,并进行营养成分计算; 3.负责营养治疗和支持方案的拟订及其临床随访和效果评估; 4.负责营养查房、营养咨询及营养教学工作,并结合临床开展科研; 5.对营养食堂有关食品安全和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营养科特点 1.人员构成复杂,必须配备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医师、技师、护士、厨师、配餐员等。 2.临床营养技术人员要求高,既要有系统临床知识的学习、临床实践的培训和营养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还要具备有相应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对全院治疗饮食的管理和实施的能力。

3.厨师和配餐员流动性较大,必须不断地进行岗位培训。 (三)营养科管理要点 1.科室管理 (1)人员编制:临床营养技术人员与床位比不少于1:200,营养医师占专业人员的比例≥50%,有完整的人才梯队。炊事员和病床的比例不低于1:50。科室负责人应具备营养专业或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2)财务管理:要求做到收支平衡,账物相符。在满足住院患者营养需要的前提下,由营养医师、管理员及采购员共同做好成本核算。 (3)物资管理:应由掌握烹调食品卫生知识的炊事员负责食品的采购验收和物资保管的工作;应具备主食库房、副食库房、杂品库房、冷库、熟食库。 (4)卫生管理:营养科的卫生管理直接影响患者的饮食质量和身体健康。 1)环境卫生:应采取食品卫生“五四”制中的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2)食品卫生:厨房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如防蝇、洗涤、污水排放等;操作间布局要合理,做到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食物与杂物分开,避免交叉感染;一般用具用碱水洗净即可,但餐具、切熟食的用具须用煮沸法或蒸汽法或电子消毒法消毒;饭菜要烧熟煮透,现烧现吃,尽量不要凉拌菜,尽量不要食用扁豆。

营养科管理制度及建设要求

营养科建设要求及管理制度 1. 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营养科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 2. 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 3. 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 营养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5. 负责制定“住院病人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是医院现行的规章制度组成部分。 6. 营养科结合医院特点负责制订本医院住院病人膳食种类,并指导、监督营养厨房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分发治疗膳食,保障食品安全。 7. 营养科负责住院病人的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病人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8. 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服务的理念,确保食品安全。要为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患者等提供适合其病情治疗需要的膳食,并进行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人员提供临床营养

学信息。 9. 各类医院住院病人膳食应包括基本膳食(如普通膳食、半流质膳食、流食);治疗膳食(如低盐膳食、低脂低胆固醇饮膳食、高蛋白膳食、低蛋白膳食、高膳食纤维膳食、少渣(无渣)膳食、糖尿病膳食、配方膳食)。根据医院收治病种增添治疗膳食种类。有条件医院参与或承担肠内营养支持工作。 10. 由营养科主任负责召集,每月一次由临床营养专业人员和营养厨房的管理人员、厨师长的联席会议,汇报和评估临床营养工作有关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协调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11. 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参加医、护、技联席会议,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问题),提出协调意见。 12. 人员资质: a) 营养师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营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b) 三级甲等医院由具有副高职以上医学营养专业或医学专业学历背景人员担任主任/负责人。 13. 有岗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制度和计划。 14. 三级甲等医院及有条件的医院,应开设营养咨询门诊和开展临床营养的科学研究工作。 15. 对营养厨房实行外包/或委托加工服务的医院,同样必须将以下制度及职责的要求列入外包/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签约与监督管理。

临床营养科的业务流程

临床营养科的业务流程 (一)住院患者营养评价工作流程 1.临床营养科组织实施,由营养(技)师、营养护士或各病区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对新入院患者、定期对住院患者进行营养筛查和评价。 2.对于其中存在营养风险且有营养治疗适应症的患者,由主管床位医师开具营养会诊单,24小时内主治以上或有会诊资质的营养医师进行会诊(填会诊单),包括营养诊断、营养治疗。 3.对长期住院患者应定期进行营养筛查和评价。有条件的应对患者进行营养治疗效果评价或出院前营养状况评估。 (二)营养查房工作流程 1.经管营养医师应每天对所负责病区接受营养治疗的患者进行营养查房,了解病情变化,查看相关检查结果,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并与临床医师进行必要的讨论,提出进一步检查和营养治疗意见。对疑难复杂情况应向上一级营养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2.经管营养医师根据查房结果和上一级营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意见,经主管医师委托书写治疗医嘱和病程记录。 3.科主任(或副主任)、主任营养医师(或副主任营养医师)或主治营养医师应按三级查房制度进行查房。 4.病房护士/营养护士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将当日患者所用药品和医用营养品录入医院收费系统。营养护士将营养治疗医嘱分发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三)营养门诊工作流程 1.营养医师按时出诊,相关人员准备营养检测设备和仪器。 2.营养医师书写营养门诊病历,按诊疗规范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诊断、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和营养指导。 (四)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流程 1.营养医师开具营养治疗医嘱。 2.营养护士对营养治疗医嘱进行汇总、录入后,分发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 3.营养(技)师根据营养治疗医嘱编制治疗膳食的食谱。 4.相关人员在各功能区完成营养液配制和治疗膳食制作。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标准(自动保存的)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实施细则 ——I级标准化临床营养科建设示基地 目录 一、临床营养科的业务围 (1) 二、临床营养科的工作制度 (3) (一)营养查房工作制度 (3) (二)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3) (三)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3) (四)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3) (五)肠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4) (六)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制度 (4) (七)营养代实验室工作制度 (5) 三、临床营养科的工作职责 (5) (一)临床营养科主任职责 (5) (二)临床营养科医师职责 (5) (三)临床营养科技师职责 (6) (四)临床营养科护士职责 (6) (五)治疗膳食配制室专业操作人员职责 (6) 四、临床营养科的业务流程 (6) (一)营养查房工作流程 (6) (二)营养门诊工作流程 (7) (三)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流程 (7) (四)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流程 (7) (五)肠营养配制室工作流程 (7) (六)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流程 (7) (七)营养代实验室工作流程 (7) 五、临床营养科的质量管理和考核标准(见附表1) (8) 六、临床营养科的标准化文书模板 (8) 附表1 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质量管理和考核标准(2009) (9) 附表2 标准营养病历(第一页) (16) 标准营养病历(第二页) (17) 标准营养病历(第三页) (18) 附表4 标准肠营养(EN)医嘱单(首页) (20) 标准肠营养(EN)医嘱单(后续页) (21) 一、临床营养科的业务围 (一)临床营养科负责诊治以下患者: 1.可独立诊治因摄入营养物质不足、过多或比例不当引起的原发性营养失调

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科室功能和任务: 临床营养科是负责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营养评价、营养诊断、营养治疗的临床医疗科室。其主要功能和任务是: 1.完成临床营养的医疗、教学、科研(临床疾病与营养代谢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2.完成营养门诊及住院病人(包括危重症患者)的营养状态评价、营养诊断工作(各种疾 病状态和/或营养不良的评价、诊断); 3.确立营养治疗方法(肠外、肠内营养、治疗膳食、基本膳食);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开列营养医嘱; 4.实施营养治疗全过程:包括肠外营养、肠内营养液、匀浆膳等的配制;治疗膳食的称重、配制及基本膳食配备和制作并运送至临床各病区患者的床 前。 5.根据临床营养学理论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营养相关性药品(肠外、肠内使用的氨基酸、脂肪乳、矿物质类、维生素类及营养复合制剂等)。 科室执业条件: 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 件。(一)人员配备 1.营养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业训练、掌握临床营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医院技术职称编制配备医师、技师、护士、膳食操作间管理员,按技术工种编制有厨师、护理员等相关人员。 2.营养科主任是本单位营养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应具有营养学或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及相应医疗专业技术职务。 3.营养科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营养科工作1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4.膳食操作间管理员应当具有烹饪学基础,并取得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 历。5.营养科医师要求医学营养专业毕业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营养医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100。 6.营养技师不少于2人。 7.营养科护士人数不少于2人,要求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执业护士证书,完成相应治疗工作。 8.营养科厨师要求烹饪院校毕业,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营养厨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 25-30,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 9.营养科护理员(配膳员)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35-45,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工作内容的培训 (二)房屋设施与卫生学要求、仪器设备等 营养科应设立完善的营养治疗工作区域,包括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肠外营养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膳食操作间等。 营养科室位置应与病区相邻,具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建筑面积,工作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营养科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住院患者数量的需要。科室总建筑面积与床位的比例为: 三级医院不低于1.5m2:1,其中膳食操作间1m2:1,其它工作区域 0.5m2:1。二级医院不低于1m2:1,其中膳食操作间0.7m2:1,其它工作区域0.3m2:1。各功能区工作面积及分区符合工作要求。科室及功能区标志明显,与医疗机构其它科室样式、规格统一。 1.营养门诊: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专用的房间,配备门诊工作的设施用品,包括计算机及相应营养软件、代谢车、人体成分分析仪、身高体重计、握力器、皮褶厚度计、测量软尺等。 2.营养代谢(实验)室由称量室、精密仪器室、毒气室及操作室四部分组成,建筑面积不低于50 m2。室内墙壁为铝塑板、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配备与开展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包括各种称量天平,检测用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凯式定氮仪等。开展有毒检测项目时应具有相应排风及通风设备。根据开展项目配备相应标本处理、保存等

(最新整理)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完整)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全部内容。

附件3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临床营养学的发展,提高营养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三级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应设立临床营养科,其他医院可设立营养诊室。 第三条临床营养科是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营养代谢病(包括营养失调)的患者通过营养检测和评价进行营养诊断,并使用药品或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对患者进行营养治疗的业务科室。 第四条临床营养科应在医院医疗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临床营养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对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证临床营养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营养诊疗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临床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七条临床营养科应当设置医疗区和营养治疗制备区.医疗区应包括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可设在检验科);营养治疗

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实施(试行)

营养医师、技师、护士基本技术和技能要求 一、营养医师应掌握的基本技术和技能 (一)掌握各种营养代谢病(包括营养失调)的病因和发病机制、营养失调或代谢障碍的分类、临床表现以及营养诊断和营养治疗的原则。 (二)掌握常用的营养检测和营养状况评价的方法及诊断意义:人体测量、人体成分分析、人体代谢率测定等;营养素水平测定(如维生素、矿物质等)、快速反应蛋白测定、淋巴细胞计数、代谢试验(如氮平衡试验等)、食物不耐受等生化测定;骨密度测定等影像学检查;营养素摄入量测算等营养换算。 (三)掌握营养素种类、理化性质、营养治疗作用、缺乏与过量的临床表现以及不同人群营养素需要量的标准和个体化差异调整。 二、营养技师应掌握的基本技术和技能 (一)熟练操作常用的营养检测和营养状况评价的方法:人体物理测量、实验室生化检测、营养换算等。 (二)熟悉营养素种类、营养素食物来源及营养价值,能熟练的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及编制治疗膳食食谱等,完成对营养治疗产品及食材进行加工处理。 (三)掌握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治疗制备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及营养治疗产品的管理维护。(四)掌握食品安全及卫生相关制度。 三、营养护士应掌握的基本技术和技能 (一)掌握临床营养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营养治疗医嘱汇总录入及分发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二)掌握临床营养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三)掌握肠外营养制剂的配制方法和操作规范。

营养科场所及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标准 营养科应具有完成相应临床营养诊疗工作所需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总面积与医院床位的比例为三级医院1.5m2:1;二级医院1m2:1。科室位置与病区相邻,有封闭的送餐专用通道,方便日常工作,各功能区光线明亮、通风、干燥。 一、营养门诊 营养门诊应当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专用的房间。有条件的门诊还应有进行人体测量等检测以及放置营养治疗产品的区域。 营养门诊应配备包括安装相应营养软件的计算机、身高体重计、握力器、皮褶厚度计、测量软尺、听诊器、血压计、代谢车、人体成分分析仪、食物营养成分分析秤等仪器设备。 二、营养代谢实验室 营养代谢实验室可单独设置于临床营养科内,总面积不低于50m2,也可在医院中心实验室内设置。由称量室、精密仪器室、毒气室及操作室四部分组成。室内墙壁为铝塑板、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 营养代谢实验室中称量室应配备相关的称量天平等;精密仪器室应配备荧光、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凯式定氮仪等;毒气室应设置排风设施及通风柜等;操作室应配备恒温箱、干燥箱、水浴箱、离心机、混合器、电冰箱、石英亚沸纯水器等常规仪器。 三、治疗膳食配制室 治疗膳食配制室分为准备间、治疗间、特殊间、主食制作及蒸制间、食品库房、餐具消毒间、刷洗间、膳食分发厅、管理办公室、统计室。室内墙壁为白色瓷砖,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排水系统完善,室内不得有明沟,符合卫生、防火要求。 治疗膳食配制室应配备食品加工、制作、冷藏、冷冻、储存、运送的各种炊具及设备,以及配备天平、量杯、专用治疗盘等称量器具。 四、肠内营养配制室 肠内营养配制室与治疗膳食配制室临近,总面积不低于60m2。分为刷洗消毒区、配制区、制熟区及发放区,其中配制区为组合式三十万级净化区;有条件的医院可按GMP要求建立面积在60m2以上的十万级净化区。室内墙壁为白色瓷砖,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 肠内营养配制室应配备匀浆机(胶体磨)、捣碎机、微波炉、电磁炉、冰箱、净化工作台、操作台、药品柜、清洗消毒设备、蒸锅、天平、量杯量筒及各种配制容器等设备。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自动灌装设备等。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临床营养学的发展,提高营养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三级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应设立临床营养科,其他医院可设立营养诊室。 第三条临床营养科是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营养代谢病(包括营养失调)的患者通过营养检测和评价进行营养诊断,并使用药品或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对患者进行营养治疗的业务科室。 第四条临床营养科应在医院医疗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临床营养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对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证临床营养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营养诊疗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临床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 施、仪器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七条临床营养科应当设置医疗区和营养治疗制备区。医疗区

应包括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可设在检验科);营养治疗制备区应包括治疗膳食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和肠外营养配制室。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置营养病房。 第八条临床营养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临床营养诊治流程及支持保障的需要。其中营养医师人数与医院床位数之比应至少为1:150 ,营养技师应按照与营养医师1:1 的比例配备,营养护士应不少于3 人。营养病房护士的配置应当达到病房护士配置标准。 第九条三级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应具有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医疗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应具有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医疗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从事临床营养诊疗工作5 年以上。 临床营养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临床营养科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营养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通过临床营养专业教育或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全面营养诊疗工作。 第十一条营养技师应当具有健康或食品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 历,并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营养检测、营 养治疗膳食和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等营养技术工作。 第十二条营养护士应当具有临床执业护士资格,并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营养护理工作及科室内医院感染预防与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附件3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临床营养学的发展,提高营养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三级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应设立临床营养科,其他医院可设立营养诊室。 第三条临床营养科是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营养代谢病(包括营养失调)的患者通过营养检测和评价进行营养诊断,并使用药品或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对患者进行营养治疗的业务科室。 第四条临床营养科应在医院医疗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临床营养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对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证临床营养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营养诊疗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临床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七条临床营养科应当设置医疗区和营养治疗制备区。医疗区应包括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可设在检验科);营养治疗制备区应包括治疗膳食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和肠外营养配制室。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置营养病房。 第八条临床营养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临床营养诊治流程及支持保障的需要。其中营养医师人数与医院床位数之比应至少为1:150,营养技师应按照与营养医师1:1的比例配备,营养护士应不少于3人。营养病房护士的配置应当达到病房护士配置标准。 第九条三级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应具有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医疗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应具有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医疗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从事临床营养诊疗工作5年以上。 临床营养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临床营养科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营养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通过临床营养专业教育或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全面营养诊疗工作。

营养科规划

营养科规划 (一)指导思想 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在疾病诊疗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临床营养学科的建设,充分发挥营养治疗在医疗中的作用。重新认识营养及营养治疗在医疗中的作用,“营养治疗”观念的转变具有重要临床意义。将临床营养干预纳入治疗学体系,无论给予肠外、肠内营养或饮食治疗,都是维持营养和代谢平衡的治疗手段,开展以促进稳态平衡为主要目的的治疗化干预,是提高整体医疗水平的关键。 (二)营养科工作计划 2014年医院营养科结合本科室工作性质,紧紧围绕着医院创三甲工作,认真学习评审标准,对照标准,查找自身差距,确定科室创建思路和目标,求真务实,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计划。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营养科各项制度 有营养科建制,各专业人员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完善营养科各项制度及岗位职责。 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卫生部《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对住院患者实施营养风险筛查和评价,接受特殊、疑难、危重及大手术患者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

养不良或营养失衡患者的营养支持方案: 1、对重点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和营养评价。 2、执行营养会诊,并定期查房,执行膳食医嘱,参与病案讨论。 3、积极推广开展肠内营养工作,努力完成技术水平标准。 4、制定规范的营养会诊和查房流程。 5、制定各种疾病的饮食治疗、营养支持方案。 四、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1、为重点患者建立营养治疗记录。 2、会诊情况及时反映到病历中。 五、制定“医院各类疾病膳食应用指南”,根据临床需要提供治疗饮食。为住院患者提供适合其治疗需要的膳食。向医院报告申请满足工作需要的营养门诊、配置室等。 六、组织科室人员业务学习,组织营养技术人员培训。营养专业人员参加本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七、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教,如宣传印刷品、科普讲座、发表科普性文章及其他形式,组织患者营养讲座。

营养科门诊、住院工作流程图

基本框架 开设营养科文件→有专用的房间(台、桌子、电脑、打印机等)→完善相关制度→外出学习(具体如何开展工作)→开展工作 1、营养科门诊咨询工作流程 营养科咨询面对患者 原则:改善或纠正患者不良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兴趣偏好(吸烟,喝酒,食肥,运动不够,进餐时间不定,进餐量不定,进餐种类不定等);给以正确适用可行的方案,达到生活科学合理。 咨询工作的相关环节: 1、礼貌问候. 2、询问就医情况.就医进展,所看要门诊记录. 3、填写病人基本资料,如咨询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职业,电话,地址等. 4、根据医生门诊记录本,了解糖尿病病程进展及相关疾病;填写相关检查信息. 5、询问亟待解决的问题. 6、了解过去的生活方式, 如最近一周的早、中、晚、睡前饮食情况,有无“量化”的概念。 7、了解有无食物过敏现象. 8、了解对烟酒的情况. 9、了解饮食偏好和癖好. 10、通过检查信息做出营养评价:肝功、肾功、BMI,身体脂肪,内脏脂肪等.

11、结合患者自身情况制定容易接受的饮食→计划. 12、提出患者最需要重视的问题. 13、填写营养师姓名,如需要填写电话. 14、注意病人的反馈信息. 二、住院病人

临床营养科应组织实施对入院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与评估(筛查结果记录放入大病历),对无营养风险的患者定期复查;对存在营养风险、且有营养治疗适应症的患者在接到会诊单后24h内进行营养会诊。(条件不足的可针对医院相关重点专科,如外科、慢性疾病、危重症、肿瘤、消化、老年及干部保健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筛查,为制定营养支持计划提供依据。) 通过必要的营养检测、评估和诊断,给予患者个体化营养支持/治疗方案。对于需要连续营养治疗5天及以上的患者,营养医师应建立营养病历,并书写专门的营养治疗医嘱单放入大病历或直接在大病历上开具营养治疗医嘱。对建立营养病历的患者进行三级营养查房、书写病程记录。 对于实施个体化营养支持/治疗的住院患者,定期进行营养治疗效果评价或出院前营养状况评估,对于出院时仍存在营养风险/营养不良的患者,应继续通过营养门诊随访。 患者出院后营养病历暂放临床营养科保存。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 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第十条医院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重症医学科提供床旁B超、血液净化仪、X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和细菌学等实验室检查。 第十一条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l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 第十二条重症医学科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床间距大于1米;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用于收治隔离病人。 第十三条重症医学科位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宜接近手术室、医学影像学科、检验科和输血科(血库)等。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重症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重症医学科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等管理部门应履行日常监管职能。 第十六条重症医学科收治以下患者: (一)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竭,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

营养科设置方案(草案修改好)

营养科设置方案(草案修改好) 富顺县人民医院组建临床营养科实施方案为达到“三乙” 创建标准的要求,我院须增设临床营养科。“三乙”创建办根据院领导的指示,依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xx 年版).《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管便函〔xx〕270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我院临床营养科设置方案(草案),此方案以院领导最终审定后为准。 一.总体规划临床营养科由保健科负责全面监管,并挂靠在内二科内分泌专业,前期体检部负责全面筹备工作,“三乙”创建办积极协助筹备。 二.组织管理成立富顺县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筹备管理小组组长:高凌燕副组长:陈艳飞成员:关历雷开良廖忠军.胡杰.魏新会.王和平张达平谢华海唐勇林传友冯孝金陈世芳周玉刚朱珠王旭凌仲春李晓旭 三.明确部门.人员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医院部门工作职责 1.体检部全面负责对营养科各项筹备工作,按《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xx 年版)标准.《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要求逐条落实组建。完善《富顺县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设置方案》

2.新区门诊护士长积极配合体检部护士长,负责营养门诊场地落实,营养门诊设施设备及管理工作。 3.后勤科主要负责营养科相关工作人员办公室,如:营养食堂.治疗膳食配置室和肠内营养配置室相关基础设施的筹备和协调。 4.器械科积极配合体检部护士长负责营养科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 5.创建办公室全面负责迎检的组卷工作,由内分泌专业配合。 6.信息科协助营养科加强营养科的信息化建设。 7.预防保健科.医务科.护理部积极配合医院临床营养科,完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人员设置及工作职责 1.临床营养科科主任.护士长:由内二科主任.护士长兼任,积极协助体检部完成营养科组建工作,负责医院营养科的行政管理及业务管理。 2.营养医师:谢华海(内分泌专业). 凌仲春履行临床营养科营养医师工作职责。 3.营养护士:陈艳飞,履行临床营养科营养护士工作职责。 4.膳食厨师.配餐员.采购员.库房保管员(由后勤科确定),履行营养厨师工作职责.配餐员工作职责.营养科采购员岗位职责.营养科库房保管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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