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纪要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的座谈

会纪要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的座谈
会纪要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的座谈

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粤高法发[2003]20号二00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2003年8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广州召开了全省部分法院和检察院参加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内司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同志及部分法学专家、律师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自《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省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审判活动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我省各级人民法院也依法严格、稳妥地开展了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检察院和法院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作出了各自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要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根据“精审监”的原则,正确处理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和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的关系。

与会人员以《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等规定,就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达成了比较一致的认识,现将讨论的意见纪要如下:

一、关于检察建议的问题

检察建议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原则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一种监督方式,已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办案规则》所确认,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的认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案件审判活动中,或者已审结的案件中存在需要纠正的问题,可以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人民检察院在提出检察建议时,应注意检察建议的准确性,以提高检察建议的采纳率。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未被人民法院采纳的,同一检察院不就同一案件再次提出检察建议。对于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或人民法院已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驳回的通知或再审的裁判仍不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不再提出检察建议。检察院如认为法院的裁判有错误的,可依抗诉程序办理。

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避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应在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应当制作《检察建议书》送交同级人民法院。

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立案机构统一受理,不得退回。检察建议属再审内容的,人民法院收到该类建议后,应当对案件进行复查,认为人民检察院对个案提出的检察建议正确,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可依法启动再审

程序;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检察建议正确的,应及时改进工作。人民法院在接到人民检察院对案件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后,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应在6个月内将处理情况告知提出检察建议的人民检察院。

二、关于民事、行政抗诉的问题

人民检察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提起的抗诉,可由作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接受。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函转作出原生效裁判的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的来函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如果人民检察院对生效的再审判决提出抗诉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要求同级人民法院提审,同级人民法院一般应考虑提审。

根据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抗诉程序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应提出抗诉。已提出抗诉的,由人民检察院撤回。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应提前七天通知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不派员出席法庭的,按撤回抗诉处理。向抗诉机关申诉的对方当事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依照《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审理;经依法传唤,向抗诉机关申诉的一方当事人表示撤回申诉申请的,抗诉机关应当撤回抗诉,按撤诉处理;经依法传唤,当事人均不到庭,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但原审判决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检察人员应出席再审法庭,宣读抗诉书,发表出庭意见,不应中途退庭。检察人员发现庭审活动违法的,应在开庭后书面向再审法院提出建议或纠正意见。

已裁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再审终结后,再审法院应将判决、裁定书送达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三、关于人民检察院查阅、复印案卷的问题

人民检察院在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抗诉时,需要查阅案卷的,人民法院应当积极配合,热情接待,及时为检察人员安排阅卷场所,并尽量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由于法院的案卷既要保证上级法院调卷审查和本院立案再审的阅卷审查,又要保障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能否调(借)人民法院档案的电话答复》的规定,案卷不调借出人民法院。因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事实依据全部在正卷中,副卷中没有事实材料,处理的结果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则载明在裁判文书中,故检察人员办理民事、行政案件阅卷的范围是正卷的有关内容。检查人员在查阅案卷材料时,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有关材料,由法院档案管理机构加盖印章证明材料来源。检察院查阅材料可直接与法院审监庭联系。

发布部门:广东省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3年08月25日实施日期:200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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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论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刘利宁近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的各类案件中,民事行政案件占90%左右。广大群众对裁判不公的反映,也主要集中在民事行政诉讼领域。每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裁判不公问题意见较大。我们认为,要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完善和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下面笔者就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制度完善,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缺陷及原因 当前,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与法律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法律规定过于笼统且不科学。一方面导致检、法两家在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等方面长期存在较大分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得不到应有的配合,甚至在某些方面受到不合理的限制,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监督效果还不理想;另一方面,造成检察机关的执法不够统一,工作不够规范,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监督不当、抗诉质量不高等问题。法律缺陷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抗诉范围狭窄,检察机关不能对调解、破产裁定、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错误进行抗诉,出现法律监督真空。虽然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在其总则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但是在分则只规定抗诉这一种监督方式,而且仅限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还多次以批复文件的形式,排除了检察机关对调解以及破产、执行过程中作出的裁定的监督。司法现状表明,法院排除检察院的抗诉监督,使审判权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容易滋生腐败。从法理上讲,检察机关的监督是全面的、多方位的、立体的、多元化的监督。而法律规定的法律监

座谈会会议纪要范文

---------------------------------------------------------------范文最新推荐------------------------------------------------------ 座谈会会议纪要范文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XXXXXXX办公室 参加人员:XXX、XXX、XXX 会议主持:XXX 会议记录:XXX 会议内容: 一、经理提出: 针对7月份座谈会内容,除车辆问题未能解决,其他由保安队员提出的问题均得到解决,为保安队伍解决了一定的困难,由此看来,每月开好座谈会尤为重要。请队员提出对生活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 二、各队队员提出意见汇总: 问题一:一中队队员提出一中队宿舍较小,夏天空气流通缓慢,保安部中队人员有所增加,宿舍可利用空间小,呼吸较为困难,没有培训及开例会的空间。 问题二:巡逻队提出形象岗岗台遮阳伞较小,天气炎热,阳光足,遮阳伞起不到这样作用。 问题三:二中队队员提出因为现在公司要求所有人员均到食堂吃饭, 1 / 9

禁止打饭,但目前保安部在岗人员不是很充足,如保证均到食堂吃饭,需分三批,但队员反映,第三批队员到食堂吃饭时食堂已没有饭菜。问题四:保安部全体队员提出,更改夜宵方便面质量,提高方便面档次,队员提出如提高方便面档次资金不够,可用鸡蛋更换。 问题五:因五号岗距离食堂较远,中午及晚餐吃饭均存在困难,希望领导能够解决。 针对此次座谈会提出的问题,领导将会以最快的速度给予答复,尽最大全力帮助保安队员解决实际困难。 资料整理:伍方会议服务     8月3日下午, 市信息委会同市委机要局在信投大楼会议厅召开了上海市数字证书应用示范项目启动会议,正式启动和部署项目的实施建设工作。市信息委副主任陈跃华、市委机要局副局长蒋少林出席会议并讲话;虹口、黄浦、宝山、闵行、嘉定、金山、松江、奉贤八个区的信息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市信息委规划处、社会处、区县处,市委机要局商密处,上海CA中心、上海信息投资咨询公司、上海格尔软件公司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信息委信息安全处副处长杨东升主持。 会上,上海CA中心介绍了该项目的总体情况和建设目标;上海信息投

员工沟通会会议纪要

员工沟通会会议纪要 篇一:10月份员工沟通会议记录 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XX年10月23日星期四14:40Pm—16:00Pm会议主题:员工沟通会会议地点:杨家山店员工餐厅会议主持:肖学 与会员工代表:应到人数:8人实到人数:8人缺席人数:0人 主要内容 篇二:青年职工思想交流座谈会会议纪要 职工思想交流座谈会记录 一、活动目的 为准确把握职工的思想状况,召开此次职工思想交流会。座谈会旨在加强职工对xx公司、xx及车间的政策方针、发展方向的了解,为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及价值观,促进车间与职工的发展更加和谐。 二、会议时间、地点 201x年x月xx日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xxx在岗部分职工 四、会议内容 1、车间职工逐个发言、提问 2、支部书记总结

?车间职工逐个发言、提问 ①xx公司是否可以为户口在外地的职工办理准旗户籍?答:xx公司每年定期为合同制员工办理准旗户籍,支部可以为劳务派遣职工咨询相应劳务公司的具体规定,再予以答复。 ②我们在xxx工作期间,需要考取哪些证件?在考取证件过程中,车间是否会组织进行培训? 答:xxx的工作环境及工作内容相信大家都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我车间主要的任务是对煤质进行检测,并上报检测数 据,根据我车间的实际工作情况,要求采制化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由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培训下发的煤质分析技术培训合格证书,这个证书的考取主要分为理论和实操两部分,理论部分需要职工平时对《国标》进行认真学习,并且考试以前我车间会邀请煤科院人员对我车间职工进行一系列系统的理论知识培训;检修人员必修具备《电工证》、《焊工证》、《起重工证》,这些证件厂内会下发培训资料。 ③xxx及车间通过那些方式提拔或任用职工? 答:目前xxx的科级以上人员任用,主要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只要符合参与竞聘资格的职工都可以报名,比如今年的团支部副书记,副科级干部,只要是工作满两年的正式工都可以报名竞聘。我车间的任用主要通过平时的表现,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工作能力,以及每年有车间、xxx及公司组织举办的技术比武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我相信,只要大家努力,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回报。 ④如何在单位评职称?评职称需要哪些证件?

虚假民事诉讼之检察监督

虚假民事诉讼之检察监督 [摘要]当前我国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有必要介入规制,但存在发现案件线索难、监督范围、查处方法手段有限等难点。建议从多渠道拓展案源、完善对调解案件的抗诉权、导入侦查意识,形成多方位的制裁体系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以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关键词]虚假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引导侦查权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与社会结构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人们获得了独立经济人的地位,个人利益得到了充分尊重,但同时也诱发了人们的逐利心理。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目的的驱使下,“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似乎成为一些人的座右铭,于是有人为追求一己私利不惜在各个领域弄虚作假,有的甚至将触角伸进了司法领域,因而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民事诉讼现象也随之出现。这种公然将司法审判当作利用工具来谋求非法利益的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和司法权威的蔑视。而现阶段社会诚信的缺失和法律规制的缺位进一步为虚假民事诉讼提供了恣意的空间。因此,虚假民事诉讼亟需加强防范和惩处。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在规制虚假民事诉讼方面有所作为。本文拟从检察监督的角度提出规制虚假民事诉讼的相应对策。 一、虚假民事诉讼的现状 近年来,虚假民事诉讼案件频频发生。浙江高院曾做过一项调查,基层法院近九成法官称曾接触到虚假诉讼案件,八成法官感觉该类案件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虚假民事诉讼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实践中不易被司法机关发现。但较之于正常案件,其异常现象依然有迹可循,该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动机多为离婚纠纷中的夫或妻一方为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人意图在法院执行分配中减少债务的清偿而与他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 二是案件类型多为借贷纠纷案件。借贷纠纷案件因法律关系简单,证据容易伪造而备受虚假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青睐”。 三是涉案金额较大。动辄上百万元,有的甚至达上千万元。 四是案件审级多为一审生效案件。虚假民事诉讼案件一般是原被告双方串通,双方配合默契,不存在对抗场面并千方百计加快诉讼进程,因而当事人鲜有上诉。 五是结案方式以调解结案比较普遍。民事调解制度的固有局限成了虚假民事

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制度

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制度 民事诉讼中的检查监督制度就是在民事讼诉活动中以人民检察院为主体而形成的法律监督制度。检察机关根据特定的民事案件而提起民事诉讼,是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大部分国家从立法的形式上授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权利。在社会快速发展和进步的过程中,我国的各项经济活动也变得更加活跃,由此产生的各种经济纠纷也在不断增加,各种新类型案件的出现,导致办理的困难也在增加,检察机关面临的案件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也开始更加重视民事讼诉中检查监督制度的发展,关于民事检查工作的作用也表现得更加明显。在我国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民事检查监督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民事检查监督制度的介绍 (一)民生监督监督制度的概念 制度就是大家应该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者行动准则,同时也表示在一定的环境中形成的各种规范或者规则,制度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就是指在特定的社会范围中统一用来调节人们相互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章、道德、习惯、以及戒律等的总称,它是由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以及实施机制组成的。民事检查监督制度就是指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制度,它主要包括了民事检查监督制度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作用、地位、监督程序和方式等。民事检查监督制度和刑事检察监督制度一样是我国法律监

督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民事检查监督制度的特点 民事检查监督制度的特点主要包括监督性、强制性以及程序性。监督性就是检察机关只能够通过法定的方式来监督人民法院在民事讼诉活动中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并不能对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的实体纠纷进行裁判。检察机关只是一个监督者的身份,当事人双方在进行民事讼诉活动时还是根据法官居中裁判、当事人平等对抗的模式来进行的。我国宪法给予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也就决定了检察机关只是民事讼诉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者。强制性表现为民事检查监督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来监督民事讼诉活动,这是一种专门和法定的权利,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就会表现出一定的强制性。程序性是指民事检查监督并没有权利对实体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裁判,只有引起相关法律程序的程序性权利,所以民事检查监督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程序性,同时这也是和其他国家法律的最大区别。 二、我国民事诉讼中检查监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让独立审判原则受到了影响 如在裁判有误时检察机关提出了抗诉,让法院再次行使自身的审判权,在抗诉提起之后,虽然检察机关没有代替法院进行审判,但是这个时候法院的审判权行使却是被迫接受,不再是中立和消极的,检察机关其实已经分割了法院部分的审判权,最少是控制了审判的提起权,这个时候法院审判权的独立性受到了影响。另外检察机关通过自身对法院裁判的批判,发起抗诉和再审,就将导致案件徘徊在正确和错误

会议纪要 教师座谈会会议纪要

教师座谈会会议纪要 座谈会的人数通常为6-10人,地点通常选择在会议室内举行,由主持人,与受访者以聊天的方式讨论,讨论的内容就要看个案的主题。下文是教师座谈会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教师座谈会会议纪要一 随着我院内涵式发展的不断推进,院党委非常重视师资建设与管理工作。继全院中青年教师说课活动之后,教务处又牵头召开了全院青年教师座谈会。 本次会议于20XX年元月10日上午在网络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有:院党委委员朱吉生副院长,教务处、人事处、总务处、督导室等部门领导,系主任代表,老教师代表、青年教师代表等28人。 会议围绕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践性教学的开展,青年教师个人职业发展,以及青年教师工作条件与要求等方面展开。与会的青年老师发言积极,畅所欲言。他们将入校工作以来的生活学习情况,在会上做了汇报,谈了体会;将开展的教学教改工作,参与专业课程建设工作,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将工作上存在的不足,生活上的碰到困难,在会上作了说明。大部分老师表示,学校给他们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个人职业能力、教学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表示将在个人实践性教学能力提高方面要多下功夫,希望学校能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在青年教师收入方面,希望学院更加重视这个群体,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相关部门领导对青年教师提出的如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切身

利益问题,逐一进行了说明,对一些政策问题进行了解答。系主任代表与老教师代表,就在内涵发展形势下,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高职教师,为什么要教改、改什么,如何完善个人知识系统与能力结构,如何授课,开展实践性教学等问题做了分析与阐述。 最后,朱吉生副院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本次座谈会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开展教学工作,为了青年教师更好的发展,增进青年教师与学校的沟通。学院发展离不开师资,必须给老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与发展平台,同时也需要老师努力工作并取得进步,来促进学校发展。他希望,青年教师要对自己的高职教育生涯,做好规划,定好位。在专业能力发展方面,要更多的关注本专业发展动态,掌握本行业技术发展水平,注意积累,同时积极参与科研工作,要做好自然科学研究,也要做好教研教改工作。在教学能力提高方面,要认真备课、上课、课后反思,形成自己的成果,同时也要争取参加培训的机会,了解高职教育理念,提高自己技能水平,尽快具备"双师素质"。 学院的发展在于师资,师资的希望在于青年老师。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学院美好的明天。 教师座谈会会议纪要二 电气学院十一月十九日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针对课堂教学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会议气氛热烈自然,与会青年教师会前做了认真准备,就如何备课、讲课及控制课堂出勤率、抬头率的措施与方法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与研讨。与会的新老教师都畅谈了自己

关于食堂和后勤座谈会会议纪要

关于食堂和后勤座谈会会议纪要 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九点在B楼404会议室召开了有关食堂和后勤部门的座谈会,以切实解决学生们非常关注的食堂和住宿费等问题。 会议由学生发展处俞晓国处长主持。 参加此次座谈会的人员有: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张敏副院长、国有资产处李晓虹处长、学生发展处俞晓国处长和于伟老师 南山区物价局:刘晓杰副所长 大学城管委会后勤处:汪金龙 鑫福鼎配餐公司:大学城分部刘斌经理、张付明(鑫福鼎集团副总)、李宗德(哈工大食堂现场主管) 学生维权小组负责人:戴伟 各学科部代表: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科部李晓宇、电子与信息技术学科部徐加新、经济与管理学科部刘洋、城市与土木工程学科部安靖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部李法顺、基础科学学科部张子健 学生志愿代表:08控制刘兴华、07计算机林春亮、07通信戚智铭 研究生会代表:董洋、蒋昌辉 会议认为,学生的吃饭和住宿问题,是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是关系到校园和谐的重要问题。到会的各方要做出自己的努力,拿出诚意,落实好做出的各项承诺,解决同学们的后顾之忧,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经过与会各方的讨论,达成以下意见: 一、鑫福鼎配餐公司方面保证: 1,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增加一元菜、特价菜,加强厨师技能培训,翻新菜样,提升菜的颜色口味质量; 2,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人性化调整开饭时间(中午11点下午5点)及开门时间(适当提前开门,不让同学在门外等候),定期搜集学生意见,改正不合理的地方,每周张贴菜谱,增加意见薄并每周书面回复,食堂应主动改革,以适应同学们要求(意见薄中的书写应工整,注意语言的艺术性,避免粗俗和攻击性语言); 3,将鑫福鼎总部统一采购、经卫生防疫站和大学城后勤公司监督的诸如大米粮油等原料采购单据、检疫证明张贴公示出来,使同学们吃得放心; 4,引入内部竞争,分菜系,多窗口,将各个窗口的营业额和员工的工资挂钩,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学院一直想引入外部竞争机制,但食堂就只有一个厨房,没法引入另一家)(03年7月,大学城各院领导和管委会,公开招标社会上最好的饮食公司,当时引进当时上海一家专为白领做餐饮的上市公司,但是由于教育部对食堂的利润控制和当时学生人数少,该公司亏本经营,后自动退出大学城。); 5,在本月(5月)底之前增加窗口和卡机,减少同学排队时间(刷卡系统安装布线需要时间); 6,建立机制长期落实承诺; 7,如餐具卫生情况不良,对相应工作人员进行处罚,或更改餐盘形式; 8,如果同学有什么好的菜肴,可以将原料、方法提给食堂; 9,探索建立学生参与管理监督制度;

[管理制度]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缺陷及完善的几点思考

(管理制度)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缺陷及完善的几点思考

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缺陷及完善的几点思考 壹种制度悖论 “司法独立乃是法治的真谛!”(龚祥瑞)法治的内于规定性使得以司法审判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司法改革日益彰显出审判独立的价值意义,树立审判权威,维护司法公正,乃法治必然,大势所趋。尽管审判独立原则和其他任何壹项法律原则壹样,经过了壹种从政治目的上升为法治原则的演进过程,但其内涵却天然包容着壹种技术性因素:权力分立使法院摆脱单纯的工具性色彩,成为法治和正义的判断者,从社会角色上得以淳化,这使其有权力公正司法;法官独立,法官具备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德,严谨的职业意识,这使其有能力公正司法。于法治的指引下,公正司法使正义维护者——法院(法官)日渐权威,终将以强大的公信力取信于民。 和此同时,作为同为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以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能,以另类国家权力(检察权)判断形式预先标明法院生效裁判的可责性,这种同操法律职业者的国家权力质疑,显然将使法院审判权威遭受挑战。不仅如此,于检察监督抗诉案件中,除了“壹事不再理”原则之悖逆外,检察抗诉强制性将法院及诉讼当事人拉入再审程序,使法院(法官)游离于双方当事人之外于庭审中获取争议案件的权威性信息,且首先形成壹种下意识认同或反感的非理性判断,这显然既不符合诉讼程序直接、言词、理性等基本理念,又破坏了审判中立的根本原则,违背了诉讼发现真实的认识规律。由此,审判权威和检察监督自然悖逆。 这种悖逆蕴含着俩种发展极致:其壹,检察监督的中肯、沉稳使法院裁判备受指责,审判权威日益受损,终使法院(法官)正义维护者的形象大打折扣,从而使整个社会的司法秩序遭遇严重威胁;其二,检察监督因其软弱、草率,迅速耗尽其差强人意的社会根基,而于法治

略论检察监督权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使

略论检察监督权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使 【摘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仅有抗诉职能,没有起诉和参诉职能。在当前的情况之下,保留检察机关的抗诉职能仍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同时应针对现存的缺陷进行重构;为了贯彻、体现宪法所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应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和参与民事诉讼的权利。 【关键词】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抗诉;公益诉讼 【正文】 众所周知,现代世界各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在总体上仍以刑事诉讼为主,但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职能也越来越延伸到民事诉讼领域,其突出的表现就是民事起诉、参诉制度的建立。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仅有抗诉职能,没有起诉和参诉职能。而且,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抗诉职能无论是在制度设计上还是在司法实践层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如何定位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必要性 1、贯彻、体现宪法所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权作为国家重要的公权力,其职权由宪法、法律规定并授予。我国检察机关自诞生之日起,便被赋予了全面法律监督的职能。建国之初,检察机关除参与刑事、民事诉讼外,还具有一般监督职权,对政府、公务人员和其他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实行监督。1979年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根据我国法制发展的实际,确定了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方向,取消了“一般监督”的职权,将检察机关的职权主要限定在司法活动或者诉讼活动之中,明确了检察机关主要在诉讼活动中、通过诉讼方式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格局和方向。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是指对法律实施的全面监督,它应当是全方位的,不仅包括对刑事法律实施的全面监督,也应包括对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实施的全面监督。在民事诉讼中,这种监督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司法裁判不公正的产生。司法裁判不公可能产生于诉讼的任何阶段,所以检察监督应当保持一种对各个诉讼环节实行监督的可能性。二是用公权力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民重要权利在私法领域更为公正、有效地受到保护,检察机关应当作为国家和公益的代表来实现这一目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律监督和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在性质上是统一的,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权、参诉权、抗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途径的拓宽,是法律监督权的具体化,其最终目的是保证国家法律得到正确统一的实施,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有观点认为,从内容上来看,检察机关的民事法律监督职能既应当体现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参与,也应包括对法院审判行为的监督,

构建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

长期以来,民事判决、裁定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司法痼疾,使司法权威受到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为解决这一问题,有关方面不断推出一些政策和规定,从贯彻施行的情况看,效果并不理想。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除了提出对执行主体、机构以及程序进行改革和完善外,对检察机关在民事执行活动中的法律监督作用寄予很高的期望。因此,在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我们有必要对目前民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 一、对民事执行进行检察监督的必要性 目前,民事执行难、执行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执法的社会环境差,被执行人以及其他协助执行的人法律意识薄弱,有些地方政府和单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严重,抗拒执行或拒不协助执行。第二,法院民事执行体制不利于裁决的执行,例如委托执行,由于执行的是外地法院委托的案件,又是针对本地当事人的财产,因此,受委托的法院往往以各种借口不予执行或拖延执行。第三,法院违法执行或执法不公现象较为严重,突出表现在:程序违法,尤其是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滥用执行权力,以罚款、拘留等作为强制执行手段强迫进行执行和解;违法或不当执行案外人财产,造成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违反规定收取执行费用,任意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等情况时有发生;不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财物,扩大了当事人的损失;片面追求执结率,违法或不当终止执行案件。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国家司法的权威,另一方面又造成了对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权益的损害,必须通过多方面的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就外部因素而言,这一问题的产生与现行执行制度中监督的缺失和救济制度的不完善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法院内部监督体系的不足 民事执行活动既涉及审判活动,还涉及执行措施的适用、执行财产的处理以及不同法院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民事诉讼法中对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基本上未作任何规定。为了加强法院内部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 年7 月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专门规定了对民事执行的内部监督。2000 年1 月,最高人民法院又颁布《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执行程序作进一步改革,更加明确地规定了在执行程序中高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作用,并明确了监督的具体方式,即“高级人民法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的违法、错误的执行裁定、执行行为进行纠正或直接下达裁定、决定予以纠正。”[1] 上述两个规定对监督、规范民事执行活动具有一定的实际效果。但是,这种内部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很多。第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法院是一级审判组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是通过法定的司法审判程序进行监督的。而该规定确定的监督方式是由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违法、错误的执行裁定、执行行为进行纠正或直接下达裁定、决定予以纠正,这种类似上下级行政领导体制的监督方式,与我国现行审判体制不甚相符。第二,监督的运作程序不明。上级人民法院对下

职工座谈会会议纪要范文

职工座谈会会议纪要范文 职工座谈会会议纪要一时间:20XX年9月28日14:00~16:30 地点:技术大楼104、112及展示厅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XXX、XXX、XXX 参加人员:XXX、各部门团支部书记及新入司大学生 主题:了解新入司大学生入职一个月后工作、生活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了解新大学生入职一个月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变,迅速成长,公司团委组织新入职大学生XXX余人,分三组进行座谈,就工作、学习、生活三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二、工作方面 1.公司各部门带教工作落实到位,得到新员工一致肯定。 我觉得公司带教师傅挺好,安排工作从易到难,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会告诉我怎么做,做好以后有审核环节,发现错误,还会告诉我错在哪里。不少新员工对公司的带教给予很高的评价。 据了解公司各部门都指定了固定的带教师傅对新员工进行指导。工作过程中,大都会给他们找些载体供他们学习,如找一些成品或样件来进行指导,举行集中的培训学习等。对工作流程一般也会一一进行指点、说明,如:说明工作思

路,指出需要准备哪些数据,涉及哪些部门,接下去就是要学员自己去做,碰到问题再请教,整个流程下来,新员工不仅认识了各部门相关人员,也了解了整个项目是如何完成的,遇到问题该如何分析解决。但也有新员工表示平时都是师傅教多少就学多少,安排什么就做什么,他们不清楚本岗位的岗位描述,对本岗位的作用及个人的发展比较迷茫。 2.对工作流程中的术语、缩略语,新员工表示困惑 不少新员工在座谈中提到,他们对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一些业务流程术语、缩略语很陌生,不明白其具体含义,如SOR、OTS、DOE等 3.岗位工作单一化,新员工热情下降 技术研发部门新员工目前主要工作是画图,有时从早上八点画到晚上七点半,而生产部门新员工则主要服务生产现场,熟悉流水线及制造工艺,岗位工作的单一化使不少新员工热情下降。 三、学习方面 1.新员工对岗位培训计划表示认同 不少新员工对他们目前应该具备何种技能尚不清楚,而岗位培训计划的实施有助于他们明确发展方向,提升业务水平,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2.TC系统培训需求旺盛 TC系统对于刚刚入职的大学生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东西,技术研发部门的新员工均表示希望得到TC系统方面的培训,还有不少新员工提出希望企业建立自己的知识数据

工会座谈会会议记录

工会座谈会会议记录 记录好会议记录需要在会前、会中、会后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充分考虑多种细节与因素,那么,下面是求学网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工会座谈会会议记录,供大家阅读参考。 工会座谈会会议记录【一】 3月29-31日,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万玉在综合部副经理郁红的陪同下就深入推进xxxx年度公司工会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益,到各分工会、基层单位先后四次召开职工座谈会,听取分工会主席、基层单位负责人计划安排与工作落实情况,听取职工代表就公司工会建设、运营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45名基层管理人员代表及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座谈会采取预先告知、充分准备、公开民主的方法进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座谈会上,陈主席介绍了xxxx年度公司工会工作的主要思路和计划安排。今年,公司工会贯彻落实控股公司工会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公司工会二届二次职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江苏交通控股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工会将进一步夯实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素质,进一步推行会员评家,构建和谐家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好主力军的作用。工会活动将结合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兴趣小组、趣味体育比赛等更加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对公司工会换届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去年以来,在控股公司工会的直接领导下,公司工会组织员工代表积极参与交通控股系统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第一届电工技能比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润扬大桥公司赢得了荣誉,鼓舞了士气。公司工会关

关于民事诉讼法修订及民事检察监督之回

《民事诉讼法》修订与民事检察监督之回应 提要: 对于这次《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应当在六个方面作出回应:一是有关民事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的争论应当告一段落,检察机关应当谨慎认真地履行好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二是民事检察监督应当从重实体轻程序转向实体和程序并重;三是民检办案人员和法官在法律思维上应当消除分歧,尽量趋同或者趋近;四是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也要进一步体现效率价值;五是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指导下,努力在抗诉案件受理以及审查阶段促进当事人和解,以化解纠纷;六是在检察监督的X 围、方式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方面,继续进行探索。 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第30次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XX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修订的重点之一是对审判监督制度的修改。修改后的民诉法细化和扩充了再审事由,提高了受理和审查再审申请以及进行再审的法院级别,明确规定了再审审查期限,提高了接受检察机关抗诉的法院级别。对于这些修改,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回应?笔者对此做了一些初步的思考。 第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和检察监督制度再次立法肯定并进一步加以完善,表明维护审判权威并不排斥对瑕疵裁判既判力的纠正,也表明审判独立并不排斥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因此有关民事检察监督是否与维护审判独立和审判权威相矛盾的争论可以告一段落,检察机关应认真谨慎履行好民事检察监督职责。 在民诉法修改之前,关于再审制度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争论有很多。其所涉及的,主要有三个基本理论问题,分别是审判独立理论、当事人意思自治(处分权)理论和裁判既判力理论。对民事检察监督抱有消极态度的观点,或者认为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干涉了法院的审判独立,或者认为检察机关对

论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论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X利宁近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的各类案件中,民事行政案件占90%左右。广大群众对裁判不公的反映,也主要集中在民事行政诉讼领域。每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裁判不公问题意见较大。我们认为,要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完善和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下面笔者就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制度完善,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缺陷及原因 当前,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与法律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法律规定过于笼统且不科学。一方面导致检、法两家在法律监督的X围、程序、方式等方面长期存在较大分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得不到应有的配合,甚至在某些方面受到不合理的限制,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监督效果还不理想;另一方面,造成检察机关的执法不够统一,工作不够规X,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监督不当、抗诉质量不高等问题。法律缺陷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抗诉X围狭窄,检察机关不能对调解、破产裁定、执行中存在的XX错误进行抗诉,出现法律监督真空。虽然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在其总则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但是在分则只规定抗诉这一种监督方式,而且仅限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还多次以批复文件的形式,排除了检察机关对调解以及破产、执行过程中作出的裁定的监督。司法现状表明,法院排除检察院的抗诉监督,使审判权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容易滋生腐败。从法理上讲,检察机关的监督是全面的、多方位的、立体的、多元化的监督。而法律规定的法律监督方式过于单一。这样,检察机关陷入了虽然有权力监督,却缺乏程序保障的监督方式的困境,心有余而力不足,使得民行检察监督的发展遇到了瓶颈。因此,司法现状呼吁检察机关革新监督方式。

座谈会会议纪要模板

座谈会会议纪要模板 座谈会主持人引导讨论,主要目的是从适当的目标市场中抽取一群人,通过听取他们谈论研究人员所感兴趣的话题来得到观点。下文是座谈会会议纪要模板,欢迎阅读! 座谈会会议纪要模板一20XX年1月30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八大公司环保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周献慧副秘书长主持,来自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神华集团、中国中化、中国化工、化学工程、延长集团等单位的环保负责同志及石化联合会相关同志参加了本次座谈会,石化联合会周竹叶副会长、工信部郭庭政博士等领导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周竹叶副会长对石化行业当前面临的环保压力、联合会今后为推动行业环保治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讲话,同时也对八大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开展责任关怀等提出了期望;质量安全环保部环保处有关负责同志就联合会20XX年环保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思路进行了介绍;八大公司代表分别介绍了本集团的环保工作情况,并对联合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工信部郭庭政博士介绍了工信部近年来针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并希望石化联合会继续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升整个行业的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与会代表经过认真的讨论,形成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1、针对目前环保公益诉讼问题,由联合会组织协调,提出应对方案和要求; 2、由石化联合会牵头对编制石化行业环保信息公开规范行业标准; 3、对行业内大量的可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问题,由石化联合会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和探讨合规管理及制定综合利用危废标准等问题; 4、定期召开发布会,对行业内的环保先进企业、案例和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 5、加大技术交流力度,针对行业的VOC、恶臭气体及其他成熟的环保治理技术等,组织召开专业培训和小型专业性技术交流会; 6、充分利用石化联合会的平台,对于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要求等,及时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反映环保述求; 7、责任关怀是联合会推行的重点工作,希望各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联合会责任关怀的相关工作。 座谈会会议纪要模板二会议名称:XX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上午9︰00--12︰00 地点:XX宾馆会议厅 主持:XX(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参加领导:XX(省环保局副局长) XX(省环保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XX(省环保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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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座谈会会议纪要范文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职工座谈会会议纪要一 时间:20XX年9月28日14:00~16:30 地点:技术大楼104、112及展示厅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XXX、XXX、XXX 参加人员:XXX、各部门团支部书记及新入司大学生 主题:了解新入司大学生入职一个月后工作、生活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了解新大学生入职一个月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变,迅速成长,公司团委组织新入职大学生XXX余人,分三组进行座谈,就工作、学习、生活三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二、工作方面 1.公司各部门带教工作落实到位,得到新员工一致肯定。 “我觉得公司带教师傅挺好,安排工作从易到难,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会告诉我怎么做,做好以后有审核环节,发现错误,还

会告诉我错在哪里。”不少新员工对公司的带教给予很高的评价。 据了解公司各部门都指定了固定的带教师傅对新员工进行指导。工作过程中,大都会给他们找些载体供他们学习,如找一些成品或样件来进行指导,举行集中的培训学习等。对工作流程一般也会一一进行指点、说明,如:说明工作思路,指出需要准备哪些数据,涉及哪些部门,接下去就是要学员自己去做,碰到问题再请教,整个流程下来,新员工不仅认识了各部门相关人员,也了解了整个项目是如何完成的,遇到问题该如何分析解决。但也有新员工表示平时都是师傅教多少就学多少,安排什么就做什么,他们不清楚本岗位的岗位描述,对本岗位的作用及个人的发展比较迷茫。 2.对工作流程中的术语、缩略语,新员工表示困惑 不少新员工在座谈中提到,他们对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一些业务流程术语、缩略语很陌生,不明白其具体含义,如SOR、OTS、DOE等 3.岗位工作单一化,新员工热情下降 技术研发部门新员工目前主要工作是画图,有时从早上八点画到晚上七点半,而生产部门新员工则主要服务生产现场,熟悉流水线及制造工艺,岗位工作的单一化使不少新员工热情下降。 三、学习方面 1.新员工对岗位培训计划表示认同 不少新员工对他们目前应该具备何种技能尚不清楚,而岗位培训计划的实施有助于他们明确发展方向,提升业务水平,受到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全文(最新版)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回避 第四章受理 第五章审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听证 第三节调查核实 第四节中止审查和终结审查 第六章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再审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 第三节抗诉 第四节出庭 第七章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第八章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第九章案件管理 第十章其他规定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 第五条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管理工作分别由控告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第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诉讼监督工作。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中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座谈会会议纪要

2012/01/29会议纪要 SB-HY-120101 时间:1月29日 8:30—12:00 13:30—16:30 地点: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形式:座谈会 参会人员:张翠芝、王宝民、王迪杰、魏颖、李娟、张海军、张大权、赵勇、孙芳红、吴向红、苏勤、宋志财(按坐次排序) 缺席人员:无 会议主持:杜成德 记录人:王萍 会议涉及安全环境、物料供应、产品生产、制度建设相关部门及相关主题,主要是各部门2011全年工作中存在问题、质量安全隐患的总结,同时对2012年工作的展望与布置,内容纪要如下: 一、各部门问题总结及工作展望: 1.王宝民: A.安全:加大安全建设力度,每周一次安全方面检查,一月一次大的检查,确保2012年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搞好安全培训;下一步着手2月份安全月活动。 B.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性能、原理不了解,人员技术是问题,要利用好现有人力资源,对设备操作人员做好培训,出现问题不但解决还要多分析,不能为了应付而应付,要从根本上解决;维护保养要跟上;要定人定岗。 C.环境:绿化以养护和补种为主,3至10月份常年保证2个绿化人员;环保未达标,待进一步想办法。 2.张翠芝:主要是针对物料、核查和记录

A.记录的问题:记录不能同步人员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人员不够,不能将工作细化;加强原料药生产方面的培训。 B.物料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计划性强的正常采购物资,仓库至少保证3个月的用量;针对物料放置问题,在现有条件下,在保证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合理利用。 C.合格率:怎样才能避免采购物料不合格,特别是瓶子和莪术油,最好不要随便更换厂家。 2012年工作将对现场物料、帐目、台帐、记录进一步细化。 3.王迪杰: A.质保人员多,但多了不一定工作就能做好,比较生,不熟练,需要继续培训提高。 B.2012年SOP改动,至今未找到比较合适的人能帮着。 C.质保需添置设备热导检测器,也需请购试剂。 D.微生物超标及片重问题和取样也有一定关系,要加大取样力度。 E.检测及时,不给生产耽误时间。 F.关于工作职责问题,工作可以相互帮助,但该是谁的工作就是谁负责,否则打击工作积极性。 G.关于提取膏子比重问题,建议测量清楚。 H.针对现阿德统混的问题,尽量是用高速制粒机混匀,避免上市后面临的问题。 I.关于车间制粒岗位穿胶鞋的问题,实际生产过程中,鞋湿的很厉害,怎样才能解决。 J.质保下一步面临的工作还包括二氧化硫的残留、阿德补图。 4.魏颖:

研讨会会议纪要范文

研讨会会议纪要范文 篇一:培训交流讨论会纪要 培训交流讨论会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人员: 会议主持: 会议记录: 主要讨论问题及讨论结果: 1.你所在的岗位,在环境、设施、布局等方面是否合理、方便、高效。如果不合理,你有何意见、建议?有具体改进方案吗? 交流意见总结:我们对于现在所在的岗位环境、设施、布局等方面都比较满意,环境好,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只是希望在210室和221室能够各配备一张小桌子,放置饮水机 2.如果在工作中你遇到了问题,第一时间向谁倾诉?如果你的疑问、建议没有被解决、被采用你会怎么做?什么问题是围绕着你、难以解决的最大问题? 交流意见总结:在工作中遇到了问题,我们会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如果解决不了,我们会向领导求助。在现阶段的工作中暂时还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建议没有被采纳,我们会学习,反思,取其之长,

补己之短。 3.你对自己未来发展有什么规划?你喜欢现有工作团队的氛围吗? 交流意见总结:在这个问题的讨论过程中,大家都希望自己 脚踏实地,切勿好高鹭远,做好现阶段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成长。我们现在的团队是一个年轻、有活力、有朝气的队伍,氛围和谐、融洽,我们希望能够共同努力、共同进步,做好本部门工作。 4.谈谈你理想中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生活就餐环境是什么样的?交流意见总结:现在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对我们来说是比较满意的,对于生活就餐,希望食堂能够对饭菜的种类多变花样,不要一次性买一种菜太多,连续几天都吃一种菜。对于食堂饭菜味道问题,大家都抱理解态度,毕竟众口难调,不可能每一样菜都符合你的口味。 5.你了解你的同学、你的朋友现在的工作生活现状吗?你熟悉本企业的发展目标吗?你了解同行业的发展水平吗? 交流意见总结:对于同学、朋友现在的工作生活现状,有好有差,我们的发展状况在其中属于中等水平;陆港的发展目标是建成华北地区的石油橡胶基地;我们一期工程在国内同行业水平中属于集优中之优,丁苯橡胶生产工艺也已成熟。 篇二:座谈会会议纪要 20XX/01/29会议纪要 SB-HY-120XX1 时间:1月29日8:30—12:0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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