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流通主体特别是农村小食杂店无证、无照经营问题依然突出。通过调查得知,农村无照经营主体呈年龄大、规模小、场地卫生状况差三大特点。其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我县农村打工经济比重较大,食品经营者多为留守老人,大多年龄偏大,法律意识较差,缺乏规范经营意识。其次,由于农村食杂店十分分散,巡查监管耗时长、费用高,基层工商所出于监管成本考虑,存在疏于引导、监管的现象。第三,相当部分农村食杂店达不到许可条件,许可难,取缔更难。

二、地产散装三无食品成为监管难点,潜在安全隐患突出。全县农村和城郊小酒厂、机米厂,榨油厂,家庭式小糕点厂、小禽蛋加工厂、面条(米粉)加工厂等无证、无照经营较为普遍。他们生产加工食品基本按传统工艺操作,既未取得生产许可又无自检能力,同时,食品标签极不规范,大多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事项,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后,一旦发现安全事故,很难有效及时处置,成为当前各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隐患。

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制度执行不严。《食品安全法》规定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应当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质量定期检查、食品召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制度。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全面,定期清查不及时,召回食品处理难,健康检查操作难等问题。出现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够,虽然工商部门进行了培训教育,因经费问题、难于长期坚持并形成制度;二是食品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淡薄;三是有些监管制度过于抽象,需要细化。如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制度执行起来就比较困难,健康证发放权限在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全县经营人员都集中到县城体检既增加了群众负担,又增添了难度。

四是药监部门监管经费不足,检测手段匮乏。经费保障方面,有待政府部门严究落实。只有足够的劲费保障,才能有效监管。

食品流通环节风险点

一、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风险点及风险点防 控 (一)、主要风险点: 1、食品流通许可风险及控制。在食品流通许可受理过程中,存在没有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存在读取风险。在许可证发放过程中,实地核查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渎职风险普遍存在。 2、食品安全监管风险。 3、食品抽样检验风险。 4、食品安全风险。 (二)、防控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 2、强化学习培训,夯实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 3、推行“痕迹化管理”,促进监管、记录一体化。为进一步规范流通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落实监管任务,防范监管风险,有效手段之一是推行食品安全痕迹化管理。就是:一、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登记簿,食品安全登记簿内容应涉及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经营食品品种、检查时间、监察人员、检查品种、检查结果等内容;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每一次巡查,监管人员必须按巡查表要求逐项检查,并填写处理结果,监管对象要核对签字确认。二是确定食品安全痕迹化管理的关键部位。集中清理规范经营主体资格,重

点检查农村集镇、学校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对无证和制假售假的食杂店、???,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对食品经营户进货检查验收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经营户未履行相关规章制度,监管人员一方面要在食品安全监管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另一方面则要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四是利用好现有系统实行“痕迹监管”监管人员要及时登录市纪委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及配备的食品安全监管3G执法手机,做到及时上传监管信息数据。这样既可促进监管人员履职到位,又可有效规避监管风险,防范只巡不查、只查不纠现象。 4、推行网格化监管,实行人员驻店管理。将食品经营户分解到每名负有监管职责的管理人员名下,建立健全“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岗、以岗定责”的工作责任制,并在每个食品经营户以挂牌形式公示监管人员的基本信息、职责、联系方式。切实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5、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以及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发现为依法快速处理;不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应依法撤销相关许可。二是监管执法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督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同类案件统一处罚标准,防止处罚出现“时轻时重现象”。 6、规范食品检测程序和方法,提高食品检测效率。一是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抽样检验;二是加大推进检测设备投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四、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台账。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二、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四、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五、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领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域内。 5、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4、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5、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6、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师)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根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2、食品安全员(师)应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参加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买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我所认真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有序,初显成效。现将一年以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我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首先为凸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我所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其它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其次,为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县局的部署,我所年初就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夯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紧紧抓住食品经营户进货查验义务的履行,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把好流通环节源头关;二是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三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实行网格化监管,落实包保责任制。 全所三个监管组根据实际情况,将整个辖区划分为12个监管网格,每个网格由专人负责,实行全面包保。 三、加强培训,夯实基础。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所全面系统地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监管人员在进行市场巡查的同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宣传《食品安全法》,

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规范发放许可证。 我所在履行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营业执照登记职能的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发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238份。 五、督促经营者开展自律,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我所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包保责任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各自网格区域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定期巡查,帮助、指导、督促经营户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和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并与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经营户进行自律管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我所结合节日市场检查,已组织了5次全面清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六、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所加强了对食品经营的质量监管,采取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查缴以感观能发现的“三无”、过期、变质食品;二是根据消费者投诉的线索发现劣质食品。今年以来,我所没收不合格食品2600瓶(袋)。 七、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结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节等节日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的经营户,城乡结合部的小摊点、小卖店和流动商贩、小作坊等,进行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018)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 传染病、皮肤病等国家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3、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 的行为。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作技 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企业应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和考核,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 责。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从 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3、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制订、 实施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4、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保 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 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 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监管部门发出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并建立自查档案,档案资料保存不得少于3年。 4、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

学校食堂关键环节食品安全加工操作操作规范

精心整理 吴忠市剑桥幼儿园 食堂食品安全加工关键环节操作流程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包括对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粗加工与食品烹调、备餐、供餐、 吴忠市剑桥幼儿园 贮存操作流程

一、厨房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 1 2 3 4 粗加工与切配操作流程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食用。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内冷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备餐及供餐操作流程 1 2 四、菜肴分派及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流程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内容及试题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内容及试题 一、食品流通许可方面的知识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具备的条件: 1 、在流通环节; 2 、有固定场所; 3 、以零售、批发、或批发兼零售的方式经销预包装品、散装食品的经营者。 (二)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范围,包括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两种类别核定;经营方式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类别核定。 1 、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哪些是应该许可的: (1)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食杂店等食品门点。 (2)公路运输系统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另外,加油站里的便利店、报亭、话吧、网吧、娱乐场所(影院、歌厅、迪厅)销售食品的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3)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以外销售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4)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以外的地点出售其制做的食品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如“不老神鸡”专卖店就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5)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茶叶需要办理流通许可,酒类专卖店要办理流通许可。 2 、哪些不属于流通许可的: (1)铁路系统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民航系统暂不发,网购、邮寄食品的暂不发。 (2)“前店后厂”。如馒头、粉条加工销售点是生产环节,也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3)散白酒缓办,添加剂、保健品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4)没有经过工业加工的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产品、海鲜、鱼、水果、活禽类、鸡旦、白条鸡、白条鸭、猪肉、牛肉、羊肉等。说明以下三点: ※以上所说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食用农产品是指单独经营以上品种的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 不包括经营以上品种食用农产品又经营其他预包装食品的。 ※上述所说食用农产品不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但要给予办理营业执照。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食用农产品,但应按照有关准入规定继续加强日常监管。 (三)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含发证)。行政许可机关可以将受理与审查合并为一个环节。 (四)申请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 、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 、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5 、经法定机构出具的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明; 6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校区内从事食品生产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的校内各服务场所为师生提供的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以及食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设施和相关环境。 第四条学校鼓励、保护师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任何人均有权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对被举报的违规行为,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校食堂关键环节食品安全加工操作流程

吴忠市剑桥幼儿园 食堂食品安全加工关键环节操作流程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包括对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粗加工与食品烹调、备餐、供餐、餐饮器具消保洁、食品留样等加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以下是我园食堂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采购验收操作流程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贮存操作流程 一、厨房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粗加工与切配操作流程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讲义)

食品安全监管视频讲课提纲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已制定下发了两个规章和八项制度。现结合工商系统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任务,我就《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两个规章和几项制度的内容谈几点体会。 一、《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法》共十章,一百零四条,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立法寓意深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营者社会责任、食品添加剂监管、食品检验和食品安全事故处臵、惩罚性赔偿等一系列法律规定。既强化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和部门分段监管的原则,更强调和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不仅体现了对生产经营者严格自律的要求,而且强化了监管执法。下面我着重就《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十大基本法律制度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第二、四、五、六条) 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法着重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为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第四条)。2010年2月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函[2010]39号)进一步明确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即:(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食品安全工作。(2)研究提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3)分析全国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4)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是界定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明确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用农产品主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监管,但在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有关安全信息时仍然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二条);三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体现在四个方面:(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2)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3)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4)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通用十项

(单位名称) 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

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一、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1)产品污染风险控制 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并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在关键环节所在区域,应配备相关的文件以落实控制措施,如配料(投料)表、岗位操作规程等。鼓励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食品安全控制。 (2)生物污染的控制 ①清洁和消毒:应根据原料、产品和工艺的特点,针对生产设备和环境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制度,降低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清洁消毒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清洁消毒的区域、设备或器具名称;清洁消毒工作的职责;使用的洗涤、消毒剂;清洁消毒方法和频率;清洁消毒效果的验证及不符合消毒规定的处理;清洁消毒工作及监控记录。应确保实施清洁消毒制度,如实记录;及时验证消毒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②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关键控制环节进行微生物监控;必要时应建立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包括生产环境的微生物监控和过程产品的微生物监控。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应包括:微生物监控指标、取样点、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方法、评判原则和整改措施等,结合生产工艺及产品特点制定。 微生物监控应包括致病菌监控和指示菌监控,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

监控结果应能反映食品加工过程中对微生物污染的控制水平。 (3)化学污染的控制 应建立防止化学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制定适当的控制计划和控制程序。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制度,按照GB2760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加工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非食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生产设备上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活动部件若需润滑,应当使用食用油脂或能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其他油脂。建立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使用制度。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不应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制剂。食品添加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均应采用适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应明显标示、分类储存;领用时应准确计量、作好使用记录。 应当关注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的情况,鼓励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其风险。 (4)物理污染的控制应建立防止异物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并制定相应的控制计划和控制程序。 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等异物污染的风险。应采取设置筛网、捕集器、磁铁、金属检查器等有效措施降低金属或其他异物污染食品的风险。当进行现场维修、维护及施工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

食品安全承诺书 本制度适用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的卫生管理,员工均应熟知本制度并遵照执行。 一、消毒间必须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即专人负责,专设房间,消毒间不得与其他房间混用或合用。 二、消毒间房门应标有“消毒间”字样,消毒工作要在专用设施内进行,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不能混用。 三、消毒后的清洁物品应立即存放于保洁柜中,物品消毒、领取均要如实填写工作记录。 四、保洁柜为盛放清洁物品使用,未经消毒物品不得存放其中;各类物品保洁柜不允许混用。 五、消毒剂、洗刷工具和配制量具为消毒工作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消毒剂、洗刷工具和配制量具和配制量具必须放置在专用保洁设施内。 六、应保证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池内清洁,无污迹、残渣,所有消毒用容器均应能够正常使用,出现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七、员工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时,应开窗通风或打开排风设备。 八、消毒间内不得存放任何与消毒无关的物品。 九、消毒间负责人完成消毒操作后应及时将消毒间上锁。 十、地面采用湿式清扫,室内台面、柜顶、墙壁均不得有积尘。 承诺人:年月日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7、完成上级交给的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管品安全管理员: 年月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专院校、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托幼机构。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通过推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内涵,全面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设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机制 和报告制度、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 度。 第二章食堂设施与环境

第五条学校新建、扩建、改建食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进行建设,并有卫生监督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就餐人数合理规划设置食堂数量,就餐人数超过2000人的学校应分设若干个食堂。原则上每250至300 名就餐学生设一个食堂,每个食堂的使用面积(不含职工餐室和学生用餐场所)不得小于60 平方米,独立设置的教职工专用食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 平方米。有条件的初中及以上学校可根据宽敞、实用的原则适当扩大面积。 第七条学校食堂要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在餐厅醒目位置应设置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公示栏、食品卫生警示标语。 第八条建立健全卫生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及岗位责任等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按档案化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第九条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 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第十条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与其他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食品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第八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食品经营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了解食品流通安全信息,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食品经营 第九条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2021食品生产环节检查计划

2021食品生产环节检查计划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全面促进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持续良好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依据省市两级*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坚持“四个最严”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严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公众饮食健康。 二、检查重点 以《食品风险等级目录》中评定为食品风险等级为“高”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包装饮用水等为重点品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及其他质量控制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科学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等级,确保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全覆盖。 三、检查内容

(一)食品生产企业 *.企业生产环境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对厂区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并定期自查,保存自查记录。 *.企业资质保持情况。检查企业实际生产场所、产品范围等与获证内容是否一致;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是否按规定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企业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企业采购进口或其他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企业是否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是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企业的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能力;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是否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企业是否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受控状态:发放号: WW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规 程序文件 (第一版) 文件编号:WW/B 编制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2006.6.1

程序文件 目录 序号 WW/B-0.0 共1页第1页第0次换页目录 序号容页码 WW/B-1.0 WW/B-2.0 WW/B-3.0 WW/B-4.0 WW/B-5.0 WW/B-6.0 WW/B-7.0 WW/B-8.0 WW/B-9.0 WW/B-10.0 WW/B-11.0 WW/B-12.0 WW/B-13.0 WW/B-14.0 WW/B-15.0 WW/B-16.0 WW/B-17.0 文件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部审核控制程序 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员工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沟通控制程序 突发事件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检验和实验控制程序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更新控制程序 确认控制程序 验证控制程序 修改控制页

1 目的 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所要求文件进行控制,确保文件控制要执行如下事宜: 1.1文件在发布前要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1.2对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加以更新并再次批准。 1.3确保文件的更新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1.4在使用现场确保能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1.5确保文件字迹清晰、易于标识和检索。 1.6、确保外来文件的识别、获取并控制其分发。 1.7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2 适用围 2.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制定、审批、发放、管理、更新和处置活动的控制。 2.2法律法规、外来技术文件的识别、获取和控制。 3 职责 3.1办公室作为实施文件控制程序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如下事宜: 3.1.1制定文件编号、标识规则。 3.1.2食品安全管理规、程序文件的编写和控制。 3.1.3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和控制。 3.1.4公司食品安全管理规、外来文件的备案。 3.2进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部门作为实施文件控制程序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 3.2.1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规、程序文件的编写。 3.2.2本部门食品安全管理规文件的制定和控制。 3.2.3归本部门使用的文件的保管。 4 工作程序 4.1文件的批准与发布 4.1.1文件在发布前由授权人员对其适用性、完整性进行审批。 4.1.1.1食品安全管理规(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由办公室组织编写,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1.1.2程序文件由办公室组织编写,管理者代表批准。 4.1.1.3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由各部门自行制定,部门负责人批准。 4.1.1.4法律法规的有效性由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查。 4.1.1.5外来技术文件的有效性由质检科负责审查。 4.1.1.6所有文件都必须按照文件编号、标识规则的规定进行标识,并做到文字清晰、签署完整。 4.2文件的控制 4.2.1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司的文件编号、标识规则,编写公司《受控文件明细表》,详细说明这些文件的编号、名称、控制部门、发放围、数量和版本号。发放围要确保所有的使用现场和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至关重要的操作点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4.2.2文件的控制部门按《受控文件明细表》规定的发放围发放文件。 4.2.3文件的发放部门要做好发放记录,记录发放文件的编号、名称、数量、发放序号、接收部门及人员、发放时间、文件的版本号和回收情况。 4.2.4文件的持有者负责文件的保管,不得复制、丢失,未经批准不得向公司外部泄露文件的容。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分析与防范.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分析与防范 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风险分析 职能分工中的风险。食品药品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但是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数量多,情况复杂,食品流通又是食品从工厂、田间地头到餐桌消费环节的中间链条,流通环节和生产、餐饮、种养殖等环节仍存在界限界定不清的问题,在监管上与其他执法机构经常发生职能重叠,执法范围模糊不清的问题,有时还出现在某些领域的多头监管,交叉执法和监管空白与盲区。比如现制现售小作坊和食品小摊贩的监管问题。 监管方式存在的风险。在监管中未及时发现并查处无照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前置许可失效等违法行为,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在监管中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未按要求落实到位,可能对发现的问题食品不能追根溯源,导致不能及时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录入,未及时留存文书档案,以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予以制止、上报或函告相关部门,可能导致监管失职。 面对众多的食品经营主体和千差万别的食品种类,食品药品部门没有先进的监管设备和技术手段,如果只停留于眼看、手摸、鼻闻等传统监管方法,必然会出现监管空档和盲 区,诱发食品安全监管风险。 有效防范监管风险的措施和对策 加强责任理念教育,提高履职风险意识。首先,增强职权法定意识,有效控制职能风险。该主管的事要认真履行主管职责,该牵头的事要义不容辞地发挥牵头作用,该配合的要积极予以配合;其次,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合理规避履职责任风险。规避责任风险最好的方法就是全面作为,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能;正确作为,准确理解“法”的内涵、目的、原意,避免在执法授权上产生偏差;规范作为,避免作为不到位,对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不能只有行动,没有记录,或者记录不全;第三,要增强协调沟通意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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