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销售管理措施

农产品销售管理措施
农产品销售管理措施

关于金州农产品销售管理措施(一)

为了拓展销售渠道,规范销售行为,激发营销潜质,充分体现加盟商多劳多得,公平交易。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1、划分陕南片区、西安片区、省外销售片区。

2、陕南片区共4个销售区域:

1、石泉—后柳—汉阳坪—紫阳(南线区域)

2、池河—汉阳—恒口—汉滨区—旬阳(东线区域)

3、西乡—洋县—城固—汉中—南郑—勉县(西线区域)

4、石泉—两河—宁陕—陈家坝—四亩地—大河坝(北线区域)

三、1.每片区设销售经理一名;

2.每个区域设业务员一名;

3.片区销售经理负责四个区域内的全部销售业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域业务员的要货信息,作出配送计划,完成配送业务。不断的总结经验,改善经营策略和措施。和销售总监步伐保持一致。

4.区域业务员负责本区域内加盟商的渠道拓宽、商品流通最大化,销售行为规范,市场销售价格稳定受财务监督,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按规定给予回款。做好售后服务,商品配送等工作,作深作细,步步到位。

四、全公司实行不含税的出厂批发价为省内统一价格。按出厂批发

价开销售票,产品到岸建议零售价统一,全公司统一推行阶梯层级

式销售返点模式,激发加盟商的积极性。操作方便,管理方便,执

行力度强。

五、所有加盟商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是以销售回款额,按层级返点的

销售模式。如有违反规定的客户处理:1、停止给销售商供货整顿。2、整顿后视情节严重给予500元罚款。3、作销售内部通报并罚款。

陕南片区销售目标和任务,安康片区1000万元,汉中片区

1000万元,西安片区全年销售总额2000万元,省外销售2000万元,全年销售总目标6000万元。

各级返点标准:

1、年销售额在1万元—5万元返点1%;

2、年销售额在5万元——10万元返点2%;

2、年销售额在11万元—30万元返点3%;

3、年销售额在31万元—50万元返点4%;

4、年销售额在51万元—100万元返点5%;

5、超销在101万元以上的,超销部分返点10%

以上返点每季度考核一次兑现一次。年终考核下年度1月31日

以内兑现完毕。总成绩突出者给予综合奖励。所有加盟商月销售额

在10万元以上的要求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给厂家交风险保证金5%。建立客户档案,客户管理体系资料,由公司统一管理。

6、货款回收:1现款现货;2.由区域业务员办理的业务原则上不超

过一个月指第一阶段。第一阶段以快销品打造销售渠道,寻找合作加盟商,建点、建店,点线连接,构成一个销售网络,全部带动现有公司产品迅速全部投放市场。第二阶段公司业务员进行销售业务,转入服务与配送,收集了解市场信息,满足客户需求。3.较大的加盟商来往款项只允许进入公司指定账户。

7、退货:

1、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公司无条件地退换货。

2、不属于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货。

8、促销活动由公司统一组织,其活动费用由公司承担。

9、配送:由区域经理负责收集所属业务员反馈要货信息,根据要货品种、数量、时间、地点、经济性、科学性、安全性,交货时间的准确性等因素由配送公司统一安排配送。

10、目标和任务提成晋级办法

1、片区销售经理在片区销售年回款总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发月基本工资2500元;

2、片区销售经理在片区销售回款总额在200万元-300万元的发月

基本工资2500元,按销售回款总额提成1%;

3、片区销售经理在片区销售回款总额在300万元-500万元的发月

基本工资2500元,按销售回款总额提成1.5%;

4、片区销售经理在片区销售回款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发月基本工资2500元,按销售回款总额提成2%;

5、区域业务员在区域销售回款总额在30万元以下的发月基本工资

2500元,按销售回款总额提成2%;

6、区域业务员在区域销售回款总额在30万元-50万元的发月基本工资2500元,按销售回款总额提成3%;

7、区域业务员在区域销售回款总额在50万元-100万元的发月基本工资2500元,按销售回款总额提成5%;

8、区域业务员在区域销售回款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发月基本工资2500元,按销售回款总额提成7%。

11、片区经理和区域业务员在区域内开展业务活动报销交通费和生活补助费、电话费100元(已享受话费补助的除外)。

12、客户业务员必须提前三天下达购货订单交生产总监和配送经理合理安排生产和配送计划。

13、本办法下达执行之日前,对以前销售员所布的货的处理方法:

①过期产品立即收回清理。②没到期的商品,谁铺的货由谁和财务人员一并结清货款,将各客户信息资料交回公司,登记造册后由公司统一保管,统一配送新货。③对各客户结账时,不准退货,不准补货。年终兑现销售返点金额只补货代替返点现金,作为结算。

14、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

15、本办法讨论通过王总批复后执行。

2016年6月23日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东疆春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发展哈密地区经济,促进市场繁荣稳定,确保农产品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市场管理1、经营业户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业户对摊位(商铺)进行调换和转租,必须到市场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所交摊位费不退。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商铺外未经市场批准,不得摆放货物,对超出规定区域外经营的商户,先责令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发现一次限期拆除。如未按期拆除的,将给予50-500 元的经济处罚。5、市场内不准赌博或做与市场经营无关的违法活动,违者除由有关部门处理外,处以50-200元的罚款。 6、在市场内设立广告牌或门头,必须书面请示市场管理部,经同意后,按统一规定、统一尺寸制作。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拆除,未按时拆除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7、对不服从市场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市场秩序

者,情节严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责令停业整顿,在缴纳500-2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如在保证期内再次违反,没收保证金。 8、经营业户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商品划行归市,若有违反,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已交摊位费不退。 9、商户须在规定时间内办齐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否则,市场有权予以停业,待经营资质齐全后方可营业,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10、经营业户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蒙骗客商,禁止销售有毒、有害、过保质期及其他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11、经营蔬菜业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到指定地点进行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检测人员对蔬菜进行检测时,受检业户应积极配合,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阻碍。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不合格食品、蔬菜等不得入市交易,一经发现,市场有权予以没收并销毁,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12、凡因购销或使用不合格蔬菜、食品,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身体损害的,经营业户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

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措施

对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思考 北票小塔子中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是教育的灵魂,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就必须有质量;教育要生存、发展,就必须靠质量;没有高的教育教学质量,就谈不上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作为县城的一间小学,确保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我校在县城地区的立足之本,现就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谈一点想法。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面积1256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6㎡,校舍为4栋平房,合计44间。在编职教职工36人,在外借调教师7人。实际在岗教师29人,其中专任教师22人,有中、高级职称教师17人,5个教学班级,实际在校学生139人。 二、当前影响和制约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主要问题。 1、学校占地面积较小,生均面积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还相差甚远,不仅无法满足学生正常的学习和活动要求,使学生得不到全面发展,还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2、至今为止,学校无像样的计算机室、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严重制约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3、学校教师年龄偏大,在新课改的大背景下,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课改力度不是很大。 三、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几点想法。

1、加强学校领导的管理,提高领导素质。 学校领导决定着学校的办学方向,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应试教育”转向为“素质教育”的领航人。高素质的学校领导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要提高学校领导素质,必须进行改革教育管理体制、观念、方法,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制度。 2、把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要务。 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是解决干不干,和以什么心态去干的问题。为此,学校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1)学校领导为教师服务;学校后勤为前勤服务;学校教师为学生和家长服务。学校校领导要深入课堂深入家庭,深入教师和学生中间。(2)关心教师,用真挚的情感感动教师;校领导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用自身的人格魅力来影响教师,要在教师眼中,认为学校领导是一群干事业的人,人品端正的人。(3)学校领导要处事公平,关注全体教师发展,不能只盯住几名优秀教师,要及时发现和表扬教师的点滴进步,也是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方面。(4)把有限的财力,尽可能投入到教学上,投入到教师发展上,要让教师感觉到学校真正在以教学为中心,一线教师是学校的主体,是学校的主人。 3、用有效的制度激励教师。 制度是教师教学成果得到肯定的保证,一间教学质量高的学校就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因此我校应结合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完善的教师考核办法,奖惩办法,考核突出常规,突出质量;奖励要倾斜教师。在用制度激励和约束教师的同时,也要用制度为教师营造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规定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 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无公害生产。 第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防治病虫害时,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综合应用生物、物理和化学防治技术,严格控制化肥、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施用量。第三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农药使用原则。 1、禁止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或致癌、致畸、致突变农药。 2、提倡生物防治和使用生物农药防治。 3、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4、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使用农药。 5、使用农药应符合国家的“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执行标准号)要求。 6、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在一种作物的生产期内避免重复使用。 第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禁止使用下列化学农药及其混剂。 1、有机氯类:六六六、滴滴涕、氯丹、林丹、艾氏剂、狄氏剂、五氯酚钠、三氯杀螨、杀螟威 2、有机磷类:甲胺磷、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久效磷(纽瓦克)、磷铵、甲基异硫磷、甲拌磷(3911)、乙拌磷、治螟磷(硫特普、苏化203)、蝇毒磷、水胺硫磷、灭线磷、氧化乐果、高渗氧乐果

3、氨基甲酸酯类:呋喃丹(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铁灭威、速灭威、速扑杀 4、取代苯类:五氯硝基苯、二溴氯丙烷 5、其他:杀虫脒(克死螨)、西力生、赛力散、氰化物、敌枯双、普特丹、培福朗 第五农产品生产者必须及时、准确、认真填写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记录。 开封县隆昌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安全使用承诺书 为了确保我基地种植的农产品达到无公害生产的质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郑重承诺: 1、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药均符合无公害生产的相 关要求,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 2、按照农业部无公害农药使用准则的要求使用农药,严禁甲胺 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 3、农产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工具等无毒无害,符合有关卫 生要求,对农产品无污染。 4、本基地如不按照上述承诺操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严重 后果由本基地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承诺人:杨振兴 2014年5月20日

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 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第二十八条销售者租赁仓库的,应当选择能够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 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贮存食用农产品,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名称、贮存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等信息; (二)查验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和食用农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件,并建立进出货台账,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出货日期、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进出货台账和相关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三)保证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四)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五)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并记录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十一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要求选择贮存服务提供者,或者贮存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贮存相关义务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围】在人民国境从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后的销售活动。 第三条【监管原则】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追溯、社会共治,建立科学、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监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但不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监管职责】县级以上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其他食用农产品监

督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六条【经营责任】食用农产品集易市场开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安全承担管理责任,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活动,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对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安全负责,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市场销售活动,诚信自律,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七条【社会监督】任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用农产品安全行为,依法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了解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市场开办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条【基本要求】食用农产品市场应当按照食用农产品大类、保鲜和卫生要求进行分区,同类型产品应当在同一交易区经营,其经营环境、设施设备、经营管理应当符合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的要求。

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措施与建议

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措施与建议 1 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意识 可采取下列方法: a)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来宣贯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强调人与产品质量的关系,每个人的工作不到位,都可能导致产品不合格.例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操作;设备维护不到位,造成精度不足;产品生产环境维持不到位,导致洁净度、相对湿度等控制不到位;设计人员在产品设计时,对产品性能指标验证不足;未充分考虑产品加工方法;作业指导书(或相应文件)编写不到位;原材料/元器件控制不到位…… 在宣贯过程中,如能穿插具体的实例将更有说服力,同时可避免枯燥性. b)定期编制"警示"影片,组织相关人员观看,尤其是一线操作人员. c)上岗前,对相关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必要时可签定"质量责任书",以约束其质量行为.当然首先要让他们知晓其所负的质量责任,并且评价其有能力完成相应的质量工作. 2 提高设计质量 可采取下列方法: a)抓源头,切实做好与产品设计有关的评审,满足GJB9001A-2001中相应条款的要求.同时还需关注两方面的工作: 1)了解用户如何使用产品,即实际使用时要求产品达到的指标,含产品工作性能以及电器接口、机械接口、热接口等要求,以避免设计/检验指标与用户实际使用情况出现偏差; 2)要让用户了解自己产品的特性,与用户充分沟通,优化产品指标,既要考虑实际应达到的工作性能,同时又兼顾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及寿命等. b)严格执行"设计和开发"程序,对于产品的交付进度有特殊要求的,方式可灵活多样.例如:充分借鉴成熟产品的设计思想,针对不同处进行重点的策划评审、验证等. c)注重对设计人员进行新知识培训,且要一贯坚持,方式可灵活多样.例如:派设计人员到专业院校学习、请专业人士到承制单位授课、委托相关专业单位对承制单位设计人员实地培训等. 要关注设计评审专家的专业性,要与被评审产品特性相关,且应全面,避免对产品性能达到的程度所进行的评审不到位,即未能充分发现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d)对于生产定型,即使用户没有强制要求,各承制单位也应该做,尤其是对那些批量生产暴露出问题的产品.同时应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用户,共同寻求解决方案(甚至涉及技术指标的微调),避免带着问题生产,留下隐患. 3 加强原材料2元器件的控制 可采取下列方法: a)要充分认识原材料研究的重要性,对原材料性能研究应设立专项.可以采取奖励相关研究成果等方式,以激发科研人员对此工作的积极性. 在对原材料性能未能充分掌握之前,可应用统计技术,统计各材料批次及所应用产品的性能,寻求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b)应把原材料/元器件从采购文件的制定到最终使用的众多环节贯穿起来,其中相对重要的 是采购文件的制定。在制定过程中,要与设计输入类文件作充分的对照,包括用户下达的设 计任务书或相应文件,同时,应对采购文件实施动态管理;在产品研制的不同阶段,一旦用 户对原材料/元器件的要求发生变化,或者设计指标的变化导致所用的原材料/元器件发生变 化时,应及时修改采购文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阳光台、制度牌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监测制度、检测室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已述)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计划和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培训档案。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交通要道、集镇和农民集中场所,制作悬挂宣传标牌,张贴宣传标语。 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应当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每年组织对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40课时以上。 5、组织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参加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 1、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档案,如实记载相关信息;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经营条件和经营产品审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3、加强农资市场巡查监督,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经营使用高峰期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巡查,巡查情况记入监管巡查记录。 4、指导监督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规范建立进销台账,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店须公示产品使用范围、方法,严格落实专柜经营、实名购买等规定。 5、协助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质量抽检、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农业投入品经营“黑名单”管理。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巡查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督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2巡查范围和内容包括农资经营门店的农业投入品经营状况,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情况、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情况等;以农药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收储运环节和农业产地污染源(点)的巡查监管。. 3、对巡查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应即时报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用于销售的下列农产品必须包装: (一)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产品,但水产品除外。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农产品。 三、符合规定包装的农产品拆包后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可以不再另行包装。 四、农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农产品储藏、运输、销售及保障安全的要求,便于拆卸和搬运。 五、包装农产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包装农产品应当防止机械损伤和二次污染。 六、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

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七、农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显著。 八、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禁止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 九、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其销售农产品的包装质量和标识内容负责。 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包装和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处罚:(一)使用的农产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 (二)农产品包装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1)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产管理措施 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生产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制度,做强做大无公害农产品品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公众健康,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管理员职责: 1、负责拟定生产布局、生产计划、品种搭配,组织产品收获、包装等; 2、负责记录基地的生产状况、生产作业及质量控制等; 3、负责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病虫害防治药物除外),掌握库存情况; 4、负责对种植(养殖)人员进行生产技术培训; 5、负责跟踪、引进新型实用的生产技术和设施; 6、负责基地新品种种植(养殖)示范。 二、植保员(动物防疫员)职责: 1、负责管理基地环境卫生,调查病虫害发生状况及趋势; 2、负责拟定病虫害综合防治方案,统一选购药物; 3、负责病虫害防治作业; 4、负责开展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 5、负责跟踪、引进新型实用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及药物。 三、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从事生产,不得造成产地污染或者致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保证基地周边无污染源。 四、建立健全投入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实行投入品统一采

购、统一保管、统一供应、统一使用的管理模式,并做好相应记载。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合法登记并与农产品品种相适应的投入品,保存相关票据,严禁采购国家禁用的农业投入品。设立专门的投入品存放场所,配备必要的码放设施使之摆放整齐,加强管理防止变质失效。生产管理人员、植保员(动物防疫员)统一领取投入品,指导并监督生产人员按照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科学合理地使用投入品,注意劳动保护,避免高温作业和药物毒害等事件发生,生产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救治。器械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定点存放。剩余投入品退还仓库,废弃包装统一处理。 五、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登记制。生产管理员、植保员(动物防疫员)应认真记录作业时间、作业区域(单元)、品种、生长期、投入品名称、间隔日期、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器械、作业人员等。 六、建立健全药物残留控制制度。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生产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使用的药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等国家标准,符合农业部《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和第194、199、274号公告等规定,符合质检总局《出境蔬菜禁用农药名录及不适用农药的指导名录》、出口肉禽《禁用药物名录》和《允许使用药物名录》等规定;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药物,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严格控制用药量、稀释倍数,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农产品生产中、收获前应加强抽样检测和记录,发现药物残留超标或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元应暂停收获,

管理提升活动工作方案

管理提升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集团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夯实发展基础,经研究决定,将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 一、管理提升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转变观念、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转型发展,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与集团的总体发展目标要求相比,与应对复杂市场和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相比,与参与国际竞争、增强企业整体实力的要求相比,与公司自身储备的发展潜力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是实现精细化管理,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有质量增长的必然要求;和世界一流企业战略构想的行动宣言。 二、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集团管理提升活动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五统六为”为抓手,着力解决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

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加强企业管理,积极推进管理创新,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统”: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研发,统一制造,统一销售。 “六为”: 一是以战略研究为引领,促进全面管理提升,加强与世界一流企业的对标研究,积极引进借鉴国外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高端制造能力; 二是以组织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加强全员核算,细化成本核算,实施精细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要质量、要增长。 四是以主业上市为契机,提升现代企业经营运作能力,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跨越式发展; 五是以市场化机制为导向,加强人才交流与培养力度,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智力基础; 六是以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为灵魂,营造和谐氛围,构建长效机制,提升战斗力,增强凝聚力。 (二)活动主题。 强基固本、控制风险,转型升级、保值增值,做强做优、科学发展。 (三)工作原则。

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2655 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当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相关信息;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生产记录。 2、农产品生产者使用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监制的生产记录本,按照规定事项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安全间隔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捕捞日期,农产品销售去向等信息。 3、生产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禁止毁损、伪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制度(新版)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21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制度(新版) 1、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当具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设施条件,落实质量安全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律管理;公开承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4、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当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和农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巡查监督。

5、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落实包装标识、追溯管理和召回处置等规定。 6、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不得收购、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7、食用农产品入市须同时具备包装标识或产地证明、检测合格证明;认证农产品入市销售时使用认证标识的,须按规定附具质量认证证书;依法需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保护产地环境,控制环境污染,使生产基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准要求。 二、认真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术规范生产,保证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技术规范。 三、规范化采收和安全贮运,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农产品的检测检验力度,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无公害产品的标准。 五、做好基地和产品的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加贴和管理。 六、健全记录和档案,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追踪服务体系。 七、实行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自检,逐步推行产地产品检测合格准入和准出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阳光台、制度牌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监测制度、检测室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已述)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计划和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培训档案。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交通要道、集镇和农民集中场所,制作悬挂宣传标牌,张贴宣传标语。 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应当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每年组织对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40课时以上。 5、组织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参加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 1、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档案,如实记载相关信息;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经营条件和经营产品审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提升措施

城中央北城二期 安全管理提升实施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城中央南城二期安全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项目部安全持续健康发展,项目部依据主管部门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项目部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制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项目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1、全年杜绝死亡、重伤事故;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不超过5起; 2、项目部年度直接经济损失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 3、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98%。 4、城中央南城一期10#楼争创省标化工地;6#楼、7#楼、8#楼、9#楼、11#楼争创市标化文明工地。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管理督查组 组长:** (执行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 成员:

职责:组长负责项目部开展“安全提升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落实项目部的“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组员具体负责督促具体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 四、安全管理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管理人员、分包单位、劳务班组学习公司级、项目级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做到以制管人。 (2)施工现场布置符合实际安全宣传展板,通过LED流动播放安全宣传标语。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分批次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3)落实层层安全主体责任,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违规违章做到有依有据,对管理人员和班组、分包单位,某个环节上出现安全管理不作为,将严格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2、推行安全标准化 (1)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附着式提升架、高处作业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要严格管控,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现场安全宣传展板、安全通道、钢筋加工房、茶水亭、木工房、安全展示区等,实行装配式拼装,实行多次使用原则。安全宣传标语、展板合理化。 3、严格管控危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 (1)根据施工现场各阶段进度情况,分别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危大工程

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制度

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促进各地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实现农产品产地管理与市场准入的有效对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我部制定了《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要求,本着“真实准确,方便快捷”的原则,落实好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工作,并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规定》(试行) 《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配合各地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和服务,实现农产品产地管理与市场准入的有效对接,促进农产品市场交易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产品生产者销售农产品,需要提供产地证明的,使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产地证明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由本企业或组织出具产地证明;其他农产品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或委托的乡(镇)政府、村委会出具产地证明。 第五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对实行产地证明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第六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保证所出具产地证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 第七条产地证明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统一印制(产地证明格式附后)。出具产地证明,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依法实施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不使用本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试行。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自查制度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自查制度 一、为加强对本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本经营单位(档口)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本经营单位(档口)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检查。 三、每两星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三个月实现对食用农产品的贮存场所、贮存设备及温度、采购的相关证明材料、进销货台账等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全方位检查。 四、检查的内容 (一)经营环境,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二)经营条件,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的,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 (三)经营行为,检查是否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采购食用农产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6个月; 从事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是否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6个月; (四)标签标识,检查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1.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2.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包装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3.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是否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 分装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五)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持有所销售食用农产品来源可靠的证明文件,包括: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仓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6个月。 五、检查实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销售者是否定期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是否查验种植养殖基地食用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票据等。

公司管理提升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公司决定,将2015年确定为“管理提升年”,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2014年查找出的基础管理、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以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以筑牢管理根基、转变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控制、提升效率效益为目标,切实增强企业管控能力,构建管理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公司效益。 二、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开展管理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公司管理提升活动的开展,审定公司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工作方案,研究决定公司管理提升活动的重大事项,解决管理层面和专业层面的重大问题,并建立相应的机制。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分公司管理提升活动工作方案和推进 计划,并组织基层单位实施。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和实施结果按要求上报经理办公室。 2. 负责本专业管理提升活动的统筹协调。公司各部门对各单

位开展管理提升活动进行分类指导,掌握管理提升活动的总体进展,通报工作情况。 3. 负责组织收集本专业本系统内的先进指标,形成比较完整 的对标对象指标和案例库。 4. 负责组织本专业管理诊断,查找突出问题和管理薄弱环 节,提出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组织基层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各单位管理提升活动开展情况及其效果。 5. 负责组织本专业整改工作。负责提出本专业管理提升活动 评价标准并组织开展评价工作,组织工作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三基工作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健全率100%;开展“五型班组”创建活动,争创“五型”标杆班组;员工基本素质显著增强,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率100%,业务水平、岗位贡献不断提高;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度、流程和标准体系相互配套、规范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科学健全,诚信合规体系基本建立。 ——体制机制更具活力。管理框架健全完善,职能定位和管理界面更加清晰,激励约束机制作用充分发挥,权责分配合理,管理流程优化,管理效率提升,企业活力明显增强。 ——管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管理体系有机融合、更加系统高效,先进管理理念深入人心,现代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 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制度 1、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当具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设施条件,落实质量安全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律管理;公开承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4、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当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和农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巡查监督。 5、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落实包装标识、追溯管理和召回处置等规定。 6、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不得收购、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7、食用农产品入市须同时具备包装标识或产地证明、检测合格证明;认证农产品入市销售时使用认证标识的,须按规定附具质量认证证书;依法需实 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当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相关信息;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生产记录。 2、农产品生产者使用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监制的生产记录本,按照规定事项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

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配备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根据农产品生产情况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 二、没有达到安全间隔期的产品不能作为农残检测样品、也不得收获上市交易。 三、农产品即将上市前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主要采取速测方式,通过抑制率进行判定,样品检测合格的,出具检测报告单,产品可上市。检测不合格的,立即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立即进行定量检测,在定量检测未出结果前,产品不予上市。对定量检测不合格产品,立即上报农业主管部门,查明原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四、检测报告单与生产记录同步保存,通过检测报告单生成农产品二维码或农产品产地证明,农产品上市交易时凭二维码或持产地证明销售。 五、检测记录存档并保存2年以上。

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理制度为了加强本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农产品退出市场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食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 二、发现所销售的农产品属不合格农产品,或接到农产品加工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农产品召回程序。通知农产品加工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立即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三、实施召回的不合格农产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农产品数量必须准确记录。 四、召回的农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食品召回应自觉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食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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