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做法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做法

人民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调解员的协助,帮助当事人

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总结了一些人民调解工

作的经验做法。

首先,建立健全的调解机构和队伍是关键。地方政府应该重视人民调解

工作,加大对人民调解机构的支持力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要加强对

调解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调解技巧,使其能够熟练运用各种调

解方法。

其次,注重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式。除了传统的面对面调解外,可以引

入线上调解平台,提供便捷的在线调解服务。此外,也可以探索引入第三方

专业机构,如法律机构或心理咨询机构,协助调解员进行纠纷的解决。

另外,要保障调解的公正性和中立性。调解员应该始终保持客观中立的

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全面了解双方的情况,并引导他们以平等互利的原

则进行协商。同时,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确保调解过程的保密性。

此外,加强宣传和教育也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途径。政府可以组

织宣传活动,向全社会普及人民调解的意义和作用,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同时,也可以在学校、社区等地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提高公众对人民调解的

认识和支持度。

最后,及时总结和分享好的案例经验。通过总结成功的调解案例,可以

提炼出有效的调解方法和技巧,供其他调解员参考借鉴。同时,也可以通过

发布调解经验故事或开展研讨会等形式,促进调解经验的交流和分享。

总之,人民调解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的机构和队伍,注重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式,保障公正性和中立性,加强宣传和教育,以及及时总结和分享经验,我们可以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效能,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人民调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下是我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分享。 一、积极主动争取调解机会 作为人民调解员,要主动参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调解工作。可以通过定期走访、宣传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并信任人民调解工作。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的调解机会。二、注重沟通与倾听 在进行人民调解工作时,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倾听是非常重要的。要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分析问题的根源,找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在沟通过程中,要保持中立、客观的立场,不偏不倚地进行调解。 三、灵活运用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掌握一定的调解技巧。首先,要善于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树立调解的目标意识。其次,要善于运用开放性问题和倾听技巧,引导双方进行自我表达和相互理解。最后,要善于运用权威性和说服力,使当事人接受和执行调解结果。

四、维护调解结果的可行性 人民调解的最终目的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在达成协议后,要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要加强对协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确保调解结果得到有效执行。 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人民调解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要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调解理论。同时,要与其他调解员进行交流和分享经验,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自己的调解能力。 六、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热情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和复杂性的工作,需要调解员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耐心。在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只有保持热情和坚持不懈,才能更好地完成人民调解工作。 七、注重宣传和推广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调解员要积极参与宣传和推广人民调解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可调解的作用和价值。可以通过举办讲座、撰写文

法庭调解工作经验(精选多篇)

法庭调解工作经验(精选多篇) 第一篇:法庭调解工作经验 “五心十法”倾力调解定纷止争构建和谐 我院法庭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及省市法院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有关精神,把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对每一起案件调字当头,用“五心十法”促调解,力求案结事了,平息矛盾纷争。二年来,共审理案件1210件,其中调解或经调解当事人和好并撤诉的案件944件,调解率为78。庭里3名审判人员年结案均在200件以上,个人调解率均在75以上,调解案件做到了无反悔、无申诉、无矛盾激化,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法庭在办案中摸索出“五心调解法”,即“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一是“热心”,即法官,对待当事人要热情。通过热情的态度,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亲和力,使得当事人戒备来,轻松走;怨愤来,满意走;误解来,理解走。二是“诚心”,即法官诚心对待当事人,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帮助他们找出纠纷症结,分清各自责任,权衡利弊,从而找出开展调解工作的切入点,诚心诚意地进行面对面或背对背调解。三是“细心”,即要结合当事人的年龄、性别、学历、职业、家庭环境,细心观察当事人的言谈举止,分析其性格特征,了解其心理活动,把握时机,有的放矢地做调解工作。四是“耐心”,即法官在诉前、诉中、诉后的整个诉讼过程中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特别是当事人怨气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要做到不厌其烦,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公心”,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一颗公心,不偏不倚,不能是非不清无原则地调解,不能以势压人强迫调解。此外,调解结束后,做到“四个及

时”,即:当即让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当即制作调解书,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并签收调解书,经调解当事人撤诉的及时为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 法庭采取“五心调解法”对强化案件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用“五心”赢得了民心。如该庭在审理原告湖北省广播电视中心诉被告武汉盛之旺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于202*年1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江汉路122-124号临街大楼的一楼门面和第二层楼及大楼背后冷库房一间出租给被告使用,租期5年。202*年5月,原告以被告逾期支付租金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腾退房屋。被告则表示,由于原告违约在先,且原告在未依法解除租赁合同情况下允许第三人长盛房地产建筑开发有限公司进场施工,导致被告全面停产,被告有权不付租金,同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由于该案案情比较复杂,为查明案件具体情况,审判人员冒着酷暑前往实地查看。经现场查看,发现由于长盛进场施工,造成盛之旺门前和店内一片狼籍,已经无法经营。原告方主要靠大楼出租的租金发放职工工资,被告方从事食品经营,第三方从事房地产开发,如果官司拖延下去,对三方均会造成较大损失,且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及时协商,才能有效化解矛盾,避免损失扩大。承办法官多次利用休息时间组织调解,讲解法律,分析利弊,不厌其烦的做各方的工作。经过法官深入细致的调解,三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湖广与盛之旺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湖广放弃追究租金、违约金的权利;长盛公司向盛之旺公司支付损失补偿款25万元;盛之旺公司收到补偿款七日内腾退房屋。在法院见证下,该协议顺利履行,湖广撤诉。各方对此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人民调解的经验

人民调解的经验 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有效方式。它以人民调解员为主体,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本文将从人民调解的定义、特点、作用和经验等方面进行探讨。 人民调解是指在法律框架下,通过调解员与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它与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相比,具有灵活、简便、快捷等特点。人民调解的实施,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以保证调解的公正、公平、公开。 人民调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人民调解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矛盾的升级和激化。通过调解员的中立性和公正性,能够有效地缓解当事人的矛盾情绪,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人民调解的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调解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调解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和利益,从而找到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其次,调解员要具备独立、中立的态度。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调解结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再次,调解员要具备较强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他们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在调解过程中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专

业的法律建议和引导。此外,人民调解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调解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方式,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它以人民调解员为主体,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人民调解的经验包括沟通协调能力、独立中立态度、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等方面。通过不断总结和实践,人民调解工作将更加规范、高效,为社会矛盾的解决提供更好的服务。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篇一: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事迹经验交流材料 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区全面发展 ———西园 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个人先进事迹经验交流材料——邓成良 蜀山区西园街道光明社居委位于合肥市五里飞虹西南部。辖区范围1.35平方公里,黄山路、贵池路、合作化南路等主次干道贯穿其中,交通便捷。社区与中国科技大学、解放军炮兵学院、安徽大学毗邻,辖区驻有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总参四部合肥干休所、合肥科技馆、合肥燃气集团、广齐建设集团、长征医院、威师电子等单位,管理通和佳苑、江南书苑、光明小区、名君家园、长江花园等住宅小区。社区带辖有6个居民小组,由于区划调整其中有朱大郢、孙岗头居民组划给南七街道、稻香村街道管理,辖区现有常住人口10947人,流动人口469人,社区现有党员330名。近几年来,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在西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关心指导帮助下,社区全面持续发展,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社区被蜀山区人民政府授予20XX-20XX年蜀山区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以及西园街道办事处多年来授予人民调解先进社区,几年来,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疏导化解,实事求是,安

定团结为原则,抓队伍建设,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制订了各项调解措施,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为中心,以建立网格长人民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为基础, 建立健全全调解网络。 几年来,社区先后成功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35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8人次,化解群体性械斗2起20人次,化解群体性上访8起350人次,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5%,为百姓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抓好班子建设,做干部的表率社区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首先成立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机构,作为社区的主要负责人,社区从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抓起,做到正人先正己,党支部一班人提出“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的口号,在这种前提下建立民间纠纷义务调解员和信息员队伍,按栋单元组织一支由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及退休人员组成的义务调解员,并建立调解工作协调体系,将全社区划成15个网格,每个网格由1名社居委成员负责,积极与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做好协调联动工作,形成了互动格局,从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调解组织网络。通过调解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达到了“六到位”即“组织到位、规划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调解到位”,为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抓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作为一项普遍的法律服务形式,人民调解为当今中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提高司法公正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调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调解争议、缓解矛盾的一种经济、简便的解决纠纷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在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一些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一、高效率 当前,社会矛盾越来越复杂,各种纠纷日益凸显,例如民间借贷、小区物业服务、邻里纠纷等等。人民调解机构需要遵循“积极调解、快速化解”的原则,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及时进 行调解,切实把握解决问题的时间窗口。对于早期介入的纠纷,可以尽量减少成本和转化为其他形式的纠纷(如口头道歉)。 “动口不如动手”,并且早借早还、早调解早解决,化解债务纠 纷是典型如此。抓住每个时间点,快速化解纠纷,是实现长效稳定的重要手段。 二、个性化 人民调解是一种具有灵活性和廉价性的法律服务。从已调地区情况看,本地区多向调解结构介绍新人员,调解员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除按法律规定处理外,更加注重方案灵活性和个 性化。调解员在座谈过程中秉承公正、中立、专业的原则,充 分了解纠纷背景和纠纷双方心理,把握双方利益,以情合理广泛

听取当事人意见,形成全过程参与的感觉,培养人民群众依法 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识,缩短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之间的时间差,从而达到目标。 三、宣传 人民调解作为民事争议的一种重要解决方式,基本涵盖了所有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和成果,召开分享会、签名、留言、寄去调解书等,积极宣传与和谐的内在联系,是调解工作的必要部分。人民调解工作应该把方案分为分级授权,采取“超市式”服务,并将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经验、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款、调解规定等进行系统化,每周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并邀请调解立法者、专家、律师、媒体代表等参与座谈,为公众提供全方面、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四、正义性 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公正、公平、公开的特点,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员在座谈时要加强沟通,注重情感化处理,即在维护法律正义的同时,还要注意疏通关系,柔性、 创新地化解纠纷,保证调解结果具有心理满意度和实际合理性,以满足不同当事人的需要和利益。通过公正的解决方式,推动人民群众依法维权,防止不同权益间的冲突,遏制利益集团化的向心力。 总之,人民调解工作除了强调高效率、个性化、宣传以及正义性, 还需要强调对调解员的能力和实践水平进行不断提高。调解员应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提高解决纠纷问题的能力,增强

社区人民调解活动方案(整理12篇)

社区人民调解活动方案(整理12 篇) 篇1:社区人民调解活动方案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法氛围 1、利用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在村里张贴各种文字和图片的法制宣传资料,积极营造全民学法的氛围。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和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并通过他们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村里的维稳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间调解的职责,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调解效率,采取公开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为调解和暗箱操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我村20--年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事件作为调解的工作重点,同时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和基层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

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四个方面入手: 1、组织村调解信息员进行一至两次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 3.进一步完善调解信息员和村小组长的工作网络,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发挥他们的群体优势,引导他们参与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村内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五、对照标准,努力争创优秀调解委员会 20--年要按照工作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社区人民调解活动方案 篇2:人民调解年度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所将紧紧围绕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大局和办事处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实现法律服务深化发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传成效突出、基层建设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经济加快发展、法治环境文明创建。 二、把握重点,发挥优势,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做法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做法 人民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调解员的协助,帮助当事人 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总结了一些人民调解工 作的经验做法。 首先,建立健全的调解机构和队伍是关键。地方政府应该重视人民调解 工作,加大对人民调解机构的支持力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要加强对 调解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调解技巧,使其能够熟练运用各种调 解方法。 其次,注重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式。除了传统的面对面调解外,可以引 入线上调解平台,提供便捷的在线调解服务。此外,也可以探索引入第三方 专业机构,如法律机构或心理咨询机构,协助调解员进行纠纷的解决。 另外,要保障调解的公正性和中立性。调解员应该始终保持客观中立的 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全面了解双方的情况,并引导他们以平等互利的原 则进行协商。同时,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确保调解过程的保密性。 此外,加强宣传和教育也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途径。政府可以组 织宣传活动,向全社会普及人民调解的意义和作用,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同时,也可以在学校、社区等地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提高公众对人民调解的 认识和支持度。 最后,及时总结和分享好的案例经验。通过总结成功的调解案例,可以 提炼出有效的调解方法和技巧,供其他调解员参考借鉴。同时,也可以通过 发布调解经验故事或开展研讨会等形式,促进调解经验的交流和分享。

总之,人民调解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的机构和队伍,注重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式,保障公正性和中立性,加强宣传和教育,以及及时总结和分享经验,我们可以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效能,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2023年人民调解工作:个人经验总结

2023年人民调解工作:个人经验总结 2023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也愈加重要。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很荣幸能够参与并见证这些变化。以下是我个人的经验总结,供大家参考: 一、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不仅需要具备调解技能,还需要掌握法律知识。因为很多案件都存在法律纠纷,如果我们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就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同时,我们也需要知道哪些案件不适合调解,需要转由法院处理。 2023年,法律法规不断修改完善,但基本法律原则不会改变。因此,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调解技能的提高 虽然我们都有丰富的人生经验,但在调解中,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调解技能。例如,我们需要学会如何观察、倾听、引导等等。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 2023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观念和情绪都有所不同。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的调解技能,来满足社会需求。 三、沟通能力的重要性 在调解中,我们需要与当事人有效地交流,了解他们的情况、需求和希望。但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存在矛盾,他们之间的沟通不够顺畅。因此,我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帮助当事人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达到和谐共处的效果。

2023年,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国际化,语言障碍和文化差异等问题将会增加。因此,我们需要具备跨文化沟通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完成人民调解工作。 四、科技的应用 科技的快速发展将会给人民调解带来新的机遇。例如,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解决线上争议,通过视频调解解决线下争议等等。这些科技手段,能够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也提高了我们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 2023年,科技将会更加发达,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新的科技手段和应用,努力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得更好、更快、更便捷。 五、法制宣传的必要性 虽然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但许多人并不了解法律和法规。因此,法制宣传非常重要。我们需要向社会宣传法律和人民调解的重要性,增加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023年,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也会逐步提高。但是,我们依然需要不断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六、专业团队的建设 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性,我们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团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承担起人民调解的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2023年,我们应该注重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专业团队,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一、编织调解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我县遵循“编织网络,完善机制,提升技能、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以“八进”专项促进活动和开展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活动为载体,系统地全面深化了大调解工作体系。一是完善乡镇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级相关部门(含派出机构)行政(司法)调解室;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物建调解专家28名;三是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涉检社会矛盾调解室;四是建立法院院长调解室和援调解调解室;五是建立社会力量(含两新组织)调解组织;六是在教育和卫生系统纵向建立调解组织。目前,已在860个院落(小区)、224所学校、6个规模性市场、54个新经济组织(含3个工业园区)、8个车站(码头)、37家医疗机构建设了相应调解组织1202个,选聘调解员2431名、劝调员9451名(兼信息员)。同时,完善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相继出台《xx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对接联动工作办法(试行)》、《xx县开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xx县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县律师事务所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收费办法》、《xx县社会调解工作奖励办法》和《xx县社会调解力量调解个案补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50万元的“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请示报告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二、坚持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稳定。坚持村(居)一周排查一次、乡镇半月排查一次、县一月排查一次,并与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段排查相结合,大力开展“疑难矛盾纠纷”攻坚破难活动,随时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产生原因明,化解措施有力,对重大矛盾纠纷抽调“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专门调解组”专家进行调处,确保小纠纷得到及时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近三年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6963件,成功调处6483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未因调处不力或不当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且进京到省信访、越级访均逐年呈大幅度下降趋势。 三、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工作特色。一是提炼制定调解文化建设标准。XX年3月,我县分别选择一个农村院落和城镇小区率先在全省进行调解文化建设试点,现已建立1202个调解文化大院(小区)。今年,继续创新载体、加注文化内涵,把“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作为调解文化的核心,做到调解文化有骨骼、有肌肉,并拟定出文化建设标准;二是提炼总结“医患纠纷九步走调解法”,并在建设、交通等领域广泛推广。三是提炼制作“ppt音乐调解法”短片,在化解家庭、邻里和经济纠纷中发挥了作用。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大调解工作也存在不足,一是个别乡镇、部门因办公用房和经费紧张,致使阵地建设标准不高;二是“利益追逐型”矛盾纠纷当事人“闹而优则利”、“得陇望蜀”思想盛行,加大了调解难度。 下步主要工作:一是积极探索调解新路子、新方法,全力做好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人民调解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纠纷解决方式,其起源早已可以追溯到古代。在现代社会中,人民调解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能够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防止矛盾升级。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实践中我们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渗透法律观念。人民调解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为基础的,在调解过程中,需简明扼要地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其注意法律法规遵守,同时,也要让当事人了解调解结果有法律效力,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样的效力和强制执行能力,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制作调解书,并要求当事人当场签名。 二、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在人民调解中,调解员不要直接将当事人的意见摆在人民法庭前,请法官作出最后的裁决。而是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权,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平等、自主、自愿、民主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中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员应提出书面调解意见,让当事人在清晰地知道调解内容的基础上自由选择是否签署调解协议和履行调解协议。 三、注重维护调解秩序。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重视自身形象磨练,注重语言的文明和表达能力的提高;要注意仪容仪表的整齐、庄重、温和,语言文明、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对于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人群,我们也要注意分辨,并严格执行调解项目,让调解始终保持其秩序。

四、利用调解,形成文明法治风尚。在进行人民调解的过程中,应该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在效率和质量考虑的同时,还应该注重在全社会树立起文明法治的风尚,积极开展群众教育,争取地方群众的充分参与,形成一种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文明斗争、法制引领的调解文化。 五、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当前我国人民调解队伍的形成还比较新,队伍的准入、管理、评价、考核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应该注重培养操作规范、信息反应灵敏、思路独到的专业人才,同时也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同时,加强成员队伍的建设,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人民调解队伍。 综上所述,人民调解是我国特有的和谐稳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其和法治建设的关系中,必须慎重考虑特定的历史和文化条件,注重司法与民主的统一。未来人民调解的工作仍然充满了挑战和机遇,在理论和实践上仍需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来推进其工作的发展。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调解工作成为了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人民调解通过调解员的调解行为,弥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文旨在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并进行交流。 一、深入了解当事人需求 人民调解的核心在于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认真倾听他们的需求和要求,并积极地寻找解决矛盾的方式。在当事人向调解员反映问题时,调解员需要仔细听取双方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了解双方心理和诉求,找到问题根源和解决方案。在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还需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尽可能地寻找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达到调解双方的目的。 二、注重调解过程中的宣传教育 在人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注重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可以让当事人了解人民调解的意义和作用,使他们愿意接受调解的方式,并且在调解过程中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也应督促当事人在法律层面上进行自我约束,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标准,以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的目标。 三、提高调解员的工作水平

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中坚力量,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关系到调解工作的效果。因此,要保证调解员的素质不断提高,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进修,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和工作技能。另外,调解员要注重以案例为载体,总结调解经验,形成各自风格和特点,提高自己的调解能力。 四、优化调解服务模式 人民调解工作的服务对象非常广泛,因此在提供调解服务时,需要根据当事人的不同需求,构建不同的服务模式。例如,对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纠纷,调解员可以采取多方面的调解方式,用多种方法搜集信息和证据,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如果是家庭纠纷,调解员可以采用更为温和的调解方式,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化解矛盾冲突。 五、加强协调合作 人民调解是一项涉及多方面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因此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和服务。此外,在调解工作中,调解员有时需要联合其他社会组织或专业团体,开展各种活动,以增进各方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总之,人民调解服务工作在调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既能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利益,又有助于和谐稳定的社会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在做好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解决方案,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跨部门、多领域的调解联办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更好发展。

人民调解经验材料

人民调解经验材料 篇一: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近年来,xx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和xx市司法局的领导与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新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时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强化培训,创新工作理念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真正构筑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逐步建立一支能够胜任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该局采取了以下举措:1、不断深

化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促进民生问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根据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2、优化调解队伍结构。镇街道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人员必须经考试考核后持证上岗;村级调委会主任必须经村委会选定上岗;将有一定法律基础、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者推荐上岗;有司法工作经历或法律专科毕业人员优先上岗,以有效实现民调队伍的群众性、民主性、专业性,确保人民调解员由量到质转变,塑造出一支过硬的队伍。3、采取“常规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的办法。(1)岗位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实行日常工作和业务培训学习相结合,该局相继对十个镇(街道)司法所30名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一周的强化培训;(2)抓集中培训。去年,该局针对当前广大农村民调工作的现状及出现

的热点、焦点纠纷,由基层股牵头,抽调业务精通的四名律师组成了讲师团,并利用两个月的农闲时间,对全市10个镇(街道)262个行政村调委会主任、民调员进行了培训;(3)抓案例培训。对典型案例不定期地聘请资深律师予以辅导,以不断升华理性知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4)抓庭审培训,对一些工作新手,采取以老带新的工作方式与亲历庭审提高调解技能。 二、提高保障,夯实基层基础 建立健全人、财、物的保障机制,是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为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并奠定坚实基础,该局做到了:1、抓基础设施。首先,抓好镇(街道)司法所的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三年来,该局通过抓机遇、抓支持、抓配套、争取多方支持,使10个司法所都有了固定电话、微机、摩托车与高标准的“人民调解庭”办公设施,基本达到了“百平四室”的规范

人民调解经验材料

人民调解经验材料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种程序。它是一种重要的非诉讼方式,旨在解决不同个体之间的争议和纠纷,并促进社区和谐。根据司法部门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几年中,人民调解在解决纠纷和争议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功率很高,因此也得到了百姓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人民调解是一种需要大量实践经验的程序。涉及到法律知识,社会经验以及人情世故,因此,每一个人民调解员都需要经过系统严密的培训与实践,才能够真正胜任调解工作。下面,将通过两种不同的人民调解案例来讲述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经验与应对策略。 案例一:家庭矛盾的调解 某莲花小区的居民李先生和王女士结婚已有十年,他们育有一个年幼的女儿,在相爱的十年中,他们一直相互支持,相互关爱。但是,最近,李先生因为工作压力大,经常熬夜加班,与此同时,王女士却觉得他没有抽出时间陪伴家人,这样的矛盾逐渐加深,在家庭里爆发成为了连续的一系列争吵和冷战。 通过调解员了解到这种情况后,调解员首先坚持客观、公正和中立。他们尽可能了解家庭矛盾的根源,并平衡双方的诉求。通过分析和理解李先生和王女士的情况,调解员派发适当的发展资料以及一些日常生活的建议,帮助他们理解对方的情况,解决矛盾。

这种情况的调解经验:坚持公正、中立,维护平等的文化氛围,适当发展资料和建议,理解和改变双方的情况,帮助双方相互理解和调和。 案例二:土地使用权的调解 某村庄的两个邻居,姚先生和刘先生在土地使用权上存在一些争议。姚先生认为刘先生非法占用了他的土地,并申请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这引起了村民团体的关注,村干部希望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以保持社区的团结和和谐。 调解员在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后,发现双方之间存在着相当严重的计较与隔阂。姚先生为了保留自己在田地上的土地所有权利,丝毫不肯和刘先生做出妥协。而刘先生则强调自己在土地上的权利,没有认识到姚先生的感受。 这种情况的调解经验:处理涉及到法律程序和纠纷的情况需要有深的法律知识和判别力。需要根据双方的理解投资进行结果双赢的方案,并尝试协调双方寻求一种妥协和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满足双方的需求,维持社区和谐。 人民调解经验材料是我们了解非诉讼司法程序的一种方法,它提供了实际的调解案例,展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调解员应该参照这些经验材料,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方法和策略,以便更好地处理各种形式的矛盾和争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一步建立和谐的社区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非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3篇

非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3篇 非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第1篇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也是矛盾的多发期。尤其是市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成因和内容都发生了诸多变化,导致预防调处矛盾纠纷的难度越来越大。如何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更加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为了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按照中省市要求,20xx年6月,我局成立了区非诉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在区人民法院、区卫生局、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设4个调解室,不断探索和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非诉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显示了非诉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独特作用,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这种便捷、高效的诉前调解模式还得到了省、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一、非诉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做法 (一)紧扣市区工作实际设机构,在组织建设上走出司法非诉人民调解特色。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区成立了非诉调解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司法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市区非诉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督查,抽调业务骨干为落实非诉调解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二是搭建非诉调解工作平台。在各专业单位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增设人民调解室,办公地点设在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专业单位实现对接,有效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针对性。三是确保人员到位。非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了8名专职调解员并常驻各专业非诉调解室工作,邀请各基层司法所人员、各行业德高望重的退休人员、执业律师、公证人员和学法律专业的实习生为兼职调解员,对相关案件进行调解或协助调解。专职调解员月薪工资为基本工资加调解成功并形成卷宗的奖励工资,兼职调解员每参加一起调解,补助100元。 (二)非诉工作出新招,无缝对接显成效。 1、创新方法,丰富手段。我区非诉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

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们的城市里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也随之增多。在这种情况下,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是指通过调解员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工作。本文将介绍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材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调解责任意识 作为一名调解员,首先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调解原则,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调解职责和工作重点。调解员要通过广泛宣传和解释调解工作的意义,增强社会公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同时加强对调解员的督导和管理,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依法规范调解,保障调解质量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调解,确保调解的公正、公平、公开,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矛盾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要处理好双方的心理,平衡双方的利益,尽量达到众口一词、和谐共处的目标。 三、善于借力,形成调解合力

作为一名调解员,并不意味着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一定要自己解决问题,一个成功的调解员应该善于发挥社会资源、借力出力。调解员应该积极参与社区和街道的工作,与相关单位建立广泛联系,发挥调解资源整合的优势,形成调解合力。同时调解员还应该积极借助专业人士、律师等依法调解,加强调解过程中的法律指导和维权。 四、注重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 调解工作需要得到社会广泛的认知和支持,调解员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调解员要利用各种渠道增进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舆论引导,提高调解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支持度。 五、建立系统,规范管理 为了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街道社区应建立一套调解体系和办公流程,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体系,全面规范工作流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只有如此,才能让调解工作立足于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基础上,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总之,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调解员要始终坚持调解宗旨和方法,持之以恒地做好调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让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多一份信任和支持,让社会更加安定、和谐。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近几年来,咸丰县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实施五个“推行”,创新工作机制,以“组织机构网络化,制度建设规范化,调解队伍业务化,工作措施创新化,调解结果满意化”为工作目标,全面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人民调解已成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为全县的社会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促进了和谐咸丰的健康发展。这五个“推行”是: 一、推行持证上岗,培养高素质民调队伍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工作程序和技巧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该县在工作中推行“持证上岗、亮证调解”的工作

模式。自2003年以来,全县共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256期,培训人员达3万人次,在乡镇,每月坚持一次业务培训学习制度,着力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全县,每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试,检验每一个人民调解员在学习和工作实践中的业务知识水平,并对每个调解员的政治思想、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进行考核,严把“入口”关,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民调解员择优聘用,颁发《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通过严格认真地考试考核,全县5229名人民调解员,有3560名调解员获得了《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有的人民调解员是通过两次以上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取得资格。 二、推行“大调解”模式,形成民调工作大网络 根据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该县推行大调解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了全县的民调工作网络。一是县乡各级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应

所有的县直、乡直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调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管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调处化解,互不推诿扯皮,并制定了民间纠纷调处工作预案,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改变了过去那种“调处民间纠纷就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的错误观念。2005年,丁寨司法所共受理56起民间纠纷,其中有38起是由司法所与有关部门配合解决的,有效的缓解了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人力不足的矛盾。二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各乡镇将年富力强、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员选拔调整充实到调解主任位置上,全县共选拔充实调解主任211名,其中县直单位27名,乡镇184名。三是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建立起了民调工作三级网络,成立纠纷信息网点5229个,选配纠纷信息员5229名,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纠纷信息反馈网络,及时捕捉纠纷信息,避免重大纠纷反馈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的现象发生。四是抓好联防联调。与重庆市黔江区、

法院关于民事调解工作经验做法总结材料

法院关于民事调解工作经验做法总结材料(1) 2009-05-27 来源:网络收集浏览次数:883 文字大小:【大】【中】【小】 如果您在本站有所收获,我们希望您能够告诉您的朋友!网站的发展需要大家的支持~!法院关于民事调解工作经验做法总结材料由蚂蚁范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919199932.html, 收集,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法院地处**省**平原,是一个人口、农业大县.受理的绝大部分案件的当事人是广大农民群众,文化低、观念落后,缺乏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即败诉的证据意识,对诉讼风险认识不足,认为只要一纸诉状递交人民法院,其就可以什么也不过问了,一切事情应由人民法院负责办,将败诉和无法执行的责任都归咎于法院,因此如何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诉讼调解,对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简况 伴随着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着重调解到现在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进行调解的法律原则的演变。我院的民事调解工作也经历了一个起伏的阶段。90年代以前强调以调解为主,绝大部分民事案件在法官不厌其烦的说服劝导下均以调解方式得以结案。90年代以后,随着以司法规范化和技术化为代表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实践,一些法官尤其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法官不再重视调解,认为调解是法律水平不高和庭审驾驭能力久缺的表现,而强调裁决权的行使和判决的说理,追求快审快结,使一部分可能调解的案件“一判了之”。案件调解率逐年下降,大量判决的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增加了法院工作的难度和诉讼成本。2005年以后,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推进,以及大量判决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无法得到圆满结案,有些判决成为一纸空文,造成当事人信访增多,蚂!蚁范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919199932.html,成为不安定的一个因素。强调以调解方式结案和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方式再次受到重视。我院也制定了鼓励和倡导调解的规章制度。在院领导亲自参与和指导下,我院民事案件调解率逐年提高,2006年调解率为56%,2007年为66.4%,2008年达到75%,走在了全省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前列,涌现出众多民事调解能手,其中民一庭助审员李先芳、润河法庭负责人蒋晓被评为全省民事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民事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二、**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在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也是我国多年司法实践成功经验的总结,其承载着诸多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取向。在当前的调解机制下,调解的公正与效果需要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素养、敬业精神和对调解规律、技巧的理解和掌握。我院的具体做法是: 1、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调解案件的范围、调解程序、审限计算、调解方式、方法、调解原则、调解协议的制作及效力确认,调解书形式的使用及制作都认真规范、防止调解乱、乱调解。 2、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的案件外,对有可能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都进行调解。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采用不同的调解方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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