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全文)

2020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全文)

摘要

支气管哮喘(哮喘)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临床研究结果表明,哮喘的规范化诊断和治疗,特别是实施有效的管理,对于提高哮喘的控制水平,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年版)是在我国既往哮喘防治指南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国内外循证医学研究结果,由我国哮喘学组数十位专家集体讨论而重新修订。本指南旨在为提高我国医务人员对哮喘规范化诊治的认识和水平,提供指导性文件。

支气管哮喘(哮喘)是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近年来其患病率在全球范围内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临床研究和实践结果表明,哮喘的规范化诊断和治疗,特别是实施有效的管理,对于提高哮喘的控制水平,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于2003、2008和2016年三次修订了我国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作为指导性文件对于推动我国的哮喘防治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 2, 3]。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年版)是在我国既往哮喘防治指南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国内外循证医学研究结果,由我国哮喘学组数十位专家集体讨论而重新修订。本指南旨在为提高我国医务人员对哮喘规范化诊治的认识和水平,提供指导性文件。

一、哮喘的定义

哮喘是由多种细胞以及细胞组分参与的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伴或不伴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同时伴有气道高反应性和可变的气流受限,随着病程延长可导致气道结构改变,即气道重塑。哮喘是一种异质性疾病,具有不同的临床表型。

二、流行病学

(一)哮喘的患病率

根据2015年全球疾病负担研究[Global Burden of Disease(GBD)Study]结果显示,采用标准哮喘问卷(哮喘定义为受调查者自报曾被医生诊断为哮喘,或调查前12个月有喘息症状)进行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全球哮喘患者达3.58亿,患病率较1990年增加了12.6%[4]。亚洲的成人哮喘患病率为0.7%~11.9%(平均不超过5%),近年来哮喘平均患病率也呈上升趋势[5]。

在中国,由于流行病学调查采用的抽样方法以及对哮喘的定义差异,不同的调查得出的结果差异较大。例如,2010—2011年在我国7个行政区8个省市进行的“全国支气管哮喘患病情况及相关危险因素流行病学调查”(China Asthma and Risk factors Epidemiologic investigation study,CARE研究),采用多级随机整群抽样入户问卷调查,共调查了164 215名14岁以上人群。哮喘的诊断是基于病

史、完整的医疗记录,包括过去的1年中有哮喘症状或哮喘药物治疗历史。不典型或通过筛查问卷提示为疑似诊断者,由流调负责单位进行支气管激发试验、支气管舒张试验、峰流速变异率测定,并进行诱导痰细胞学检查和(或)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明确诊断。结果显示,我国14岁以上人群医生诊断的哮喘患病率为1.24%,新诊断的哮喘患者占26%。吸烟、非母乳喂养、肥胖、宠物饲养、一级亲属患有哮喘、过敏性鼻炎、花粉症以及本人患有过敏性鼻炎、湿疹均为哮喘发病的危险因素[6]。

2012—2015年,在中国10个省市进行的“中国肺健康研究”[China Pulmonary Health(CPH)study],依据201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采用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在160个城乡调查点,采用曾被GBD等研究用于大型的流行病学调查时的欧洲社区呼吸健康调查的哮喘问卷。哮喘诊断的定义是:受调查者自我报告曾被医生诊断为哮喘,或过去一年曾有过喘息症状。该研究共纳入57 779名20岁及以上受调查者,其中50 991名完成了哮喘调查问卷,并有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质控合格的肺功能检测结果,该调查结果显示我国20岁及以上人群的哮喘患病率为4.2%,其中26.2%的哮喘患者已经存在气流受限(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FVC<0.7)[7]。按照2015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我国20岁以上人群应该有4 570万哮喘患者[7]。

(二)哮喘的控制现状

哮喘全球防治创议(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GINA)自2006年提出“哮喘控制”的概念后,2014年又强调哮喘的治疗目标是实现“哮喘的总体控制”,既要达到当前症状控制又要降低未来发作的风险,2019年再次提出这一治疗目标[8]。哮喘的总体控制概念经过多年推广,哮喘的控制现状虽然有进步,但仍不够理想。2012年一项研究对欧洲11个国家18~50岁的8 000例哮喘患者做了问卷调查,按照GINA拟定的控制、部分控制和未控制标准,结果显示有20.1%的哮喘患者达到控制,34.8%的哮喘患者达到部分控制,45.1%的哮喘患者未控制,其中在过去的12个月中有44.0%的哮喘患者曾口服激素治疗,23.9%的患者因哮喘发作急诊就医,11.7%的患者曾因哮喘发作住院治疗[9]。

2008年在中国大陆10个一线城市的三甲医院呼吸专科门诊进行的哮喘患者控制现状的调查结果显示,28.7%的患者达到哮喘控制[10]。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我国学者对中国大陆地区34个省市,48家教学医院呼吸专科就诊的17岁以上的4 125例哮喘患者做了哮喘控制状况以及危险因素的调查,应用哮喘控制测试(asthma control test,ACT)评分方法评估,≥20分为哮喘控制,≤19分为哮喘未控制,结果有44.9%的患者达到了哮喘控制,55.1%的患者未

达到哮喘控制[11]。目前尚缺乏我国边远地区和基层医院哮喘患者控制率的调查资料,推测其哮喘控制率更低。

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了哮喘的规范化诊治,我国哮喘患者的控制率总体有明显的提高,但仍低于发达国家[12]。2017年我国30个省市城区门诊支气管哮喘患者控制水平的调查,共纳入3 875例患者,根据GINA定义的哮喘控制水平分级,结果显示我国城区哮喘总体控制率为28.5%。但其中参与以上2008年哮喘控制调查的10个城市在本次调查中哮喘的控制率为39.2%,与2008年比较,有较大程度的提高[13]。

三、诊断

(一)诊断标准

1. 典型哮喘的临床症状和体征:(1)反复发作性喘息、气促,伴或不伴胸闷或咳嗽,夜间及晨间多发,常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2)发作时及部分未控制的慢性持续性哮喘,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哮鸣音,呼气相延长;(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2. 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检查:(1)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增加>12%,且FEV1绝对值增加>200 ml);或

抗炎治疗4周后与基线值比较FEV1增加>12%,且FEV1绝对值增加>200 ml(除外呼吸道感染)。(2)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一般应用吸入激发剂为乙酰甲胆碱或组胺,通常以吸入激发剂后FEV1下降≥20%,判断结果为阳性,提示存在气道高反应性。(3)呼气流量峰值(peak expiratory flow,PEF)平均每日昼夜变异率(至少连续7 d每日PEF昼夜变异率之和/总天数7)>10%,或PEF周变异率{(2周内最高PEF值-最低PEF值)/[(2周内最高PEF值+最低PEF)×1/2]×100%}>20%。

符合上述症状和体征,同时具备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并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促、胸闷及咳嗽,可以诊断为哮喘[14]。

(二)不典型哮喘的诊断

临床上还存在着无喘息症状、也无哮鸣音的不典型哮喘,患者仅表现为反复咳嗽、胸闷或其他呼吸道症状。

1. 咳嗽变异性哮喘(cough variant asthma,CVA):咳嗽作为唯一或主要症状,无喘息、气促等典型哮喘的症状和体征,同时具备可变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何一条,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咳嗽[15],按哮喘治疗有效。

2. 胸闷变异性哮喘(chest tightness variant asthma,CTVA):胸闷作为唯一或主要症状,无喘息、气促等典型哮喘的症状和体征,同时具备可变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胸闷[16]。

3. 隐匿性哮喘:指无反复发作喘息、气促、胸闷或咳嗽的表现,但长期存在气道反应性增高者。随访发现有14%~58%的无症状气道反应性增高者可发展为有症状的哮喘[17, 18]。

(三)分期

根据临床表现,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控制期。哮喘急性发作是指喘息、气促、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原有症状加重,并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诱发。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喘息、气促、胸闷、咳嗽等症状。临床控制期是指患者无喘息、气促、胸闷、咳嗽等症状4周以上,1年内无急性发作,肺功能正常。

(四)分级

1. 严重程度的分级:(1)初始治疗时对哮喘严重程度的判断,对患者选择药物治疗方案十分重要。可根据白天、夜间哮喘症状出现的频

率和肺功能检查结果,将慢性持续期哮喘病情严重程度分为间歇状态、轻度持续、中度持续和重度持续4级(表1)。(2)根据达到哮喘控制所采用的治疗级别来进行分级[19, 20],在临床实践中更实用。轻度哮喘:经过第1级、第2级治疗能达到完全控制者;中度哮喘:经过第3级治疗能达到完全控制者;重度哮喘:需要第4级或第5级治疗才能达到完全控制,或者即使经过第4级或第5级治疗仍不能达到控制者(哮喘控制分级详见治疗部分内容)。

2. 急性发作时的分级(表2):哮喘急性发作程度轻重不一,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偶尔可在数分钟内即危及生命,故应对病情作出正确评估,以便给予及时有效的紧急治疗。

四、哮喘的评估

(一)评估的内容

1. 评估患者的临床控制水平[14]:根据患者的症状、用药情况、肺功能检查结果等复合指标将患者分为完全控制、部分控制和未控制(表3)。据此来确定治疗方案和调整控制用药。

2. 评估患者有无未来急性发作的危险因素:哮喘未控制、持续接触过敏原、有下文所述的合并症、用药不规范、依从性差以及在过去一年中曾有过因哮喘急性发作而看急诊或住院等,都是未来急性发作的危险因素。

3. 评估哮喘的过敏状态及触发因素:大部分哮喘为过敏性哮喘,应常规检测过敏原以明确患者的过敏状态。常见触发因素还包括职业、环境、气候变化、药物和运动等。

4. 评估患者的药物使用情况:包括患者对速效支气管舒张剂的使用量、药物吸入技术、长期用药的依从性以及药物的不良反应等都要全面评估。

5. 评估患者是否有合并症:哮喘常见合并症包括变应性鼻炎、鼻窦炎、胃食管反流、肥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症、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抑郁和焦虑等。部分慢性中重度持续性哮喘患者,即使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其FEV1/FVC仍<0.7,可能是哮喘未控制,或合并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应仔细询问病史,必要时作相关检查,以明确是否存在合并症。

(二)评估的主要方法

1. 症状:了解患者有无胸闷、气促、咳嗽、夜间憋醒等哮喘症状。

2. 肺功能:肺通气功能指标FEV1和PEF反映气道阻塞的严重程度,是客观判断哮喘病情最常用的评估指标。峰流速仪携带方便、操作简单,患者可以居家自我监测PEF,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用药。

3. 哮喘控制测试(asthma control test,ACT)问卷:ACT是评估哮喘患者控制水平的问卷,ACT得分与专家评估的患者哮喘控制水平具有较好的相关性。ACT适用于缺乏肺功能设备的基层医院推广适用[21],但仅反映哮喘症状,具体评分方法见表4。

4. 呼出气一氧化氮(fractional concentration of exhaled nitric oxide,FeNO):哮喘未控制时FeNO升高,糖皮质激素治疗后降低。FeNO测定可以作为评估气道炎症类型和哮喘控制水平的指标,可以用于预判和评估吸入激素治疗的反应[22]。美国胸科学会推荐FeNO 的正常参考值[23]:健康儿童5~20 ppb(1×10-9),成人5~25 ppb。FeNO>50 ppb提示激素治疗效果好[23],<25 ppb提示激素治疗反应性差。FeNO主要反映Th2通路的气道炎症水平,未经治疗的疑似哮喘患者FeNO处于低水平并不能除外哮喘诊断[8]。FeNO 测定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研究显示的敏感度和特异度差别较大。连续测定、动态观察FeNO的变化其临床价值更大[24, 25],

尽可能在开始抗炎治疗前或调整治疗方案前获得基线FeNO的水平更为重要。

5. 痰嗜酸粒细胞计数:大多数哮喘患者诱导痰液中嗜酸粒细胞计数增高(>2.5%)[26],且与哮喘症状相关。抗炎治疗后可使痰嗜酸粒细胞计数降低,诱导痰嗜酸粒细胞计数可作为评价哮喘气道炎性指标之一,也是评估糖皮质激素治疗反应性的敏感指标[27]。

6. 外周血嗜酸粒细胞计数:部分哮喘患者外周血嗜酸粒细胞计数增高,可作为诱导痰嗜酸粒细胞的替代指标,但是外周血嗜酸粒细胞计数增高的具体计数值文献报告尚不统一,多数研究界定的参考值为≥300/μl为增高,也有研究界定为≥150/μl为增高。外周血嗜酸粒细胞增高可以作为判定嗜酸粒细胞为主的哮喘临床表型,以及作为评估抗炎治疗是否有效的指标之一[28, 29]。

7. 血清总IgE和过敏原特异性IgE:有很多因素会影响血清总IgE水平,可以使血清总IgE水平增高,如其他过敏性疾病,寄生虫、真菌、病毒感染,肿瘤和免疫性疾病等。血清总IgE没有正常值,其水平增高缺乏特异性,需要结合临床判断,但可以作为使用抗IgE单克隆抗体治疗选择剂量的依据。过敏原特异性IgE增高是诊断过敏性哮喘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水平高低可以反映哮喘患者过敏状态的严重程度[30]。

8. 过敏原检测:有体内皮肤过敏原点刺试验及体外特异性IgE检测,通过检测可以明确患者的过敏因素,宣教患者尽量避免接触过敏原,以及用于指导过敏原特异性免疫疗法。

五、哮喘的鉴别诊断

哮喘应注意与左心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上气道阻塞性病变等常见疾病相鉴别,此外还应与嗜酸粒细胞肉芽肿性多血管炎、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病等疾病相鉴别,以上这些疾病在临床上都可以表现有哮喘样症状。

六、哮喘慢性持续期的治疗

(一)脱离过敏原

如果能够明确引起哮喘发作的过敏原或其他非特异刺激因素,采取环境控制措施,尽可能减少暴露,是防治哮喘最有效的方法,具体的措施建议参阅“中国过敏性哮喘诊治指南”[30]。

(二)哮喘治疗目标与一般原则

哮喘治疗目标在于达到哮喘症状的良好控制,维持正常的活动水平,同时尽可能减少急性发作和死亡、肺功能不可逆损害和药物相关不良

反应的风险。经过适当的治疗和管理,绝大多数哮喘患者能够达到这一目标。

哮喘慢性持续期的治疗原则是以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和控制水平为基础,选择相应的治疗方案。基于哮喘控制水平的治疗策略已经得到大量循证医学证据的支持[31]。应当为每例初诊患者制订书面的哮喘防治计划,定期随访、监测,并根据患者控制水平及时调整治疗以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图1)。

哮喘治疗方案的选择既有群体水平的考虑也要兼顾患者的个体因素。在群体水平上需要关注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可获得性和效价比,本指南推荐的长期治疗方案(阶梯式治疗方案)分为5级(表5),主要是通过国内外大量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和观察性研究得到的群体水平的证据,推荐用于多数哮喘患者,作为优选方案可以获得更好的症状控制、更好的安全性、更低的费用负担以及更低的急性发作风险。哮喘治疗以抗炎为基础,对气道炎症水平的监测有助于指导药物治疗方案的调整。而在个体水平上需要考虑以下因素:患者哮喘的临床表型,可能的疗效差异,患者的喜好,吸入技术,依从性,经济能力和医疗资源等实际状况。

(三)药物

治疗哮喘的药物可以分为控制药物和缓解药物,以及重度哮喘的附加治疗药物。(1)控制药物:需要每天使用并长时间维持的药物,这些药物主要通过抗炎作用使哮喘维持临床控制,其中包括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nhale corticosteroids,ICS)、全身性激素、白三烯调节剂、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ong-acting inhale bete2-agonist,LABA)、缓释茶碱、甲磺司特、色甘酸钠等。(2)缓解药物:又称急救药物,这些药物在有症状时按需使用,通过迅速解除支气管痉挛从而缓解哮喘症状,包括速效吸入和短效口服β2受体激动剂、吸入性抗胆碱能药物、短效茶碱和全身性激素等。(3)重度哮喘的附加治疗药物:主要为生物靶向药物,如抗IgE单克隆抗体、抗IL-5单克隆抗体、抗IL-5受体单克隆抗体和抗IL-4受体单克隆抗体等,其他还有大环内酯类药物等(详见重度哮喘章节)。

1. 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是最有效的控制哮喘气道炎症的药物。慢性持续期哮喘主要通过吸入和口服途径给药,吸入为首选途径。(1)吸入给药:ICS局部抗炎作用强,药物直接作用于呼吸道,所需剂量较小,全身性不良反应较少。ICS可有效控制气道炎症、降低气道高反应性、减轻哮喘症状、改善肺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减少哮喘发作的频率和减轻发作时的严重程度,降低病死率。其他治疗药物和治疗方案如ICS+LABA复合制剂[32](证据等级A),ICS+福莫特罗

复合制剂用于维持加缓解治疗方案[33](证据等级A),均可明显提高治疗效果。对那些需要使用大剂量ICS来控制症状或预防急性发作的患者,应当特别关注ICS相关的不良反应。ICS在口咽局部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感染。吸药后应及时用清水含漱口咽部,选用干粉吸入剂或加用储雾器可减少上述不良反应。ICS 全身不良反应的大小与药物剂量、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在肠道的吸收、肝脏首过代谢率及全身吸收药物的半衰期等因素有关。哮喘患者长期吸入临床推荐剂量范围内的ICS是安全的,但长期高剂量吸入激素后也可出现全身不良反应,如骨质疏松、肾上腺皮质轴抑制及增加肺炎发生的危险等。临床上常用的ICS每日低、中、高剂量见表6。吸入药物的疗效取决于肺内沉积率,而肺内沉积率受药物剂型、给药装置、吸入技术等多种因素影响。一般而言,干粉吸入装置肺内沉积率高于标准颗粒定量气雾剂,软雾气雾剂和超细颗粒气雾剂在细支气管及肺泡内沉积率高于干粉剂和标准颗粒定量气雾剂。(2)口服给药:对于大剂量ICS+LABA仍不能控制的慢性重度持续性哮喘,可以附加小剂量口服激素(OCS)维持治疗。一般使用半衰期较短的激素(如泼尼松等),推荐采用每天或隔天清晨顿服给药的方式,以减少外源性激素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抑制作用。泼尼松的每日维持剂量最好≤10 mg,关于OCS维持治疗的疗程目前尚缺乏临床研究的证据。长期使用OCS可以引起骨质疏松症、高血压、糖尿病、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肥胖症、白内障、青光眼、皮肤变薄、肌无力等。对

于伴有结核病、糖尿病、真菌感染、骨质疏松、青光眼、严重抑郁或消化性溃疡的哮喘患者,应慎重给予全身激素,需要密切随访。

2. β2受体激动剂:此类药物较多,可分为短效(维持时间4~6 h)、长效(维持时间10~12 h)以及超长效(维持时间24 h)β2受体激动剂。长效制剂又可分为快速起效的LABA(如福莫特罗、茚达特罗、维兰特罗及奥达特罗等)和缓慢起效的LABA(如沙美特罗)。(1)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hort-acting inhale bete2-agonist,SABA):常用药物如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等。

①吸入给药:可供吸入的SABA包括气雾剂、干粉剂和雾化溶液等。这类药物能够迅速缓解支气管痉挛,通常在数分钟内起效,疗效可维持数小时,是缓解轻至中度哮喘急性症状的首选药物,也可用于预防运动性哮喘。这类药物应按需使用,不宜长期、单一、过量应用。不良反应包括骨骼肌震颤、低血钾、心律紊乱等。目前认为当按需使用SABA时应同时联合吸入低剂量的ICS(证据等级A)。②口服给药: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丙卡特罗等,通常在服药后15~30 min起效,疗效维持4~8 h不等。使用虽较方便,但心悸、骨骼肌震颤等不良反应比吸入给药时明显。缓释和控释剂型的平喘作用维持时间可达8~12 h,特布他林的前体药班布特罗作用时间可维持24 h,可减少用药次数,适用于有夜间哮喘症状患者的治疗。③注射给药:虽然平喘作用较为迅速,但因全身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高,不推荐使用。(2)

LABA:LABA舒张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可维持12 h以上。目前在我国临床使用的吸入型LABA主要有沙美特罗和福莫特罗,以及超长效的茚达特罗、维兰特罗及奥达特罗等,可通过气雾剂、干粉剂等装置给药。福莫特罗起效最快,也可作为缓解药物按需使用。长期单独使用LABA有增加哮喘死亡的风险,不推荐长期单独使用LABA治疗(证据等级A)[34]。

3. ICS+LABA复合制剂:ICS+LABA具有协同的抗炎和平喘作用,可获得相当于或优于加倍剂量ICS的疗效,并可增加患者的依从性、减少大剂量ICS的不良反应,尤其适合于中至重度慢性持续哮喘患者的长期治疗(证据等级A)[35],低剂量ICS+福莫特罗复合制剂可作为按需使用药物,包括用于预防运动性哮喘[36]。目前在我国临床上应用的ICS+LABA复合制剂有不同规格的丙酸氟替卡松-沙美特罗干粉剂、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干粉剂、丙酸倍氯米松-福莫特罗气雾剂和糠酸氟替卡松-维兰特罗干粉剂等。

4. 白三烯调节剂: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和5-脂氧合酶抑制剂,是ICS之外可单独应用的长期控制性药物之一,可作为轻度哮喘的替代治疗药物和中重度哮喘的联合用药。在我国主要使用LTRA。LTRA可减轻哮喘症状、改善肺功能、减少哮喘的恶化,但其抗炎作用不如ICS。LTRA服用方便,尤其适用于伴有过敏性鼻炎、阿司匹林哮喘、运动性哮喘患者的治疗[37],该药物在我国临床应用已有20

多年,总体是安全、有效的。但是最近美国FDA发出警示,使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时要注意出现精神症状的不良反应。

5. 茶碱:具有舒张支气管平滑肌及强心、利尿、兴奋呼吸中枢和呼吸肌等作用,低浓度茶碱具有一定的抗炎作用[38]。研究结果显示,茶碱的代谢有种族差异性,中国人与美国人相比,血浆药物分布浓度高,总清除率低。因此,中国人给予较小剂量的茶碱即可起到治疗作用[39]。国内研究结果证实,小剂量茶碱联合激素治疗哮喘的作用与较高剂量激素疗法具有同等疗效,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的抑制作用则较高剂量激素疗法弱(证据等级C)[40, 41]。对吸入ICS或ICS+LABA仍未控制的哮喘患者,可加用缓释茶碱维持治疗[42, 43]。

由于茶碱价格低廉,在我国广泛使用。茶碱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心律失常、血压下降及多尿等,茶碱使用后血药浓度的个体差异大。多索茶碱的作用与氨茶碱相同,不良反应较轻。双羟丙茶碱的作用较弱,不良反应较少。

6. 抗胆碱药物:吸入性抗胆碱药物,如短效抗胆碱药物(short-acting muscarinic antagonist,SAMA)异丙托溴铵和长效抗胆碱药物(long-acting muscarinic antagonist,LAMA)噻托溴铵,具有一定的支气管舒张作用,但较β2受体激动剂弱,起效也较慢。抗胆碱药物可通过气雾剂、干粉剂和雾化溶液给药。本品与β2受体激动剂联合

应用具有互补作用。雾化吸入SAMA异丙托溴铵与SABA沙丁胺醇复合制剂是治疗哮喘急性发作的常用药物。哮喘治疗方案中的第4级和第5级患者在吸入ICS+LABA治疗基础上可以联合使用吸入LAMA。妊娠早期、患有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的患者应慎用此类药物。

新近上市的ICS+LABA+LAMA三联复合制剂糠酸氟替卡松-维兰特罗-乌美溴铵干粉剂、布地奈德-福莫特罗-格隆溴铵气雾剂,都是在ICS+LABA复合制剂基础上再加上LAMA,重度哮喘患者使用吸入的三联复合制剂更为方便。

7. 甲磺司特:是一种选择性Th2细胞因子抑制剂,可抑制IL-4、IL-5的产生和IgE的合成,减少嗜酸粒细胞浸润,减轻气道高反应性。该药为口服制剂,安全性好,适用于过敏性哮喘患者的治疗[44]。

8. 生物靶向药物:已经上市的治疗哮喘的生物靶向药物包括抗IgE单克隆抗体、抗IL-5单克隆抗体、抗IL-5受体单克隆抗体和抗IL-4受体单克隆抗体,这些药物主要用于重度哮喘患者的治疗(详见重度哮喘章节)。

9. 过敏原特异性免疫疗法(allergen specific immune therapy,AIT):通过皮下注射常见吸入过敏原(如尘螨、豚草等)提取液,可减轻哮喘症状和降低气道高反应性[45],适用于过敏原明确,且在

严格的环境控制和药物治疗后仍控制不良的哮喘患者[46],具体使用方法详见中国过敏性哮喘诊治指南[30]。AIT存在过敏反应的风险,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舌下给药较皮下注射方便,过敏反应发生率低,但其长期疗效尚待进一步验证[47](证据等级A)。

10. 其他治疗哮喘药物:第二代抗组胺药物(H1受体拮抗剂)如氯雷他定、阿司咪唑、氮卓司丁、特非那丁,其他口服抗变态反应药物如曲尼司特(tranilast)、瑞吡司特(repirinast)等,抗组胺药物在哮喘治疗中作用较弱,主要用于伴有变应性鼻炎的哮喘患者,不建议长期使用抗组胺药物。

(四)制订治疗方案

一旦确立了哮喘的诊断,尽早开始规律的控制治疗对于取得最佳的疗效至关重要。对于成人哮喘患者的初始治疗,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级别,或在两相邻级别之间的建议选择高的级别,以保证初始治疗的成功率(表7)。

GINA目前推荐所有成年和青少年哮喘患者接受包含ICS的控制治疗,以降低重度急性发作的风险,ICS可以作为每日常规用药,在轻度哮喘患者中可采用ICS+福莫特罗按需给药。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2023年版)_2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2023年版)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2023年版)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中华儿科杂志》编辑XXX会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以慢性气道炎症和蔼道高反应性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以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气促、胸闷为主要临床表现,常在夜间和(或)凌晨发作或加剧。呼吸道症状的详细表现形式和严峻程度具有随时光而变化的特点,并常伴有可变的呼气气流受限。 【诊断】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过程,各年龄段哮喘儿童因为呼吸系统解剖、生理、免疫、病理等特点不同,哮喘的临床表型不同,哮喘的诊断思路及其详细检测办法也有所差异。 一、儿童哮喘的临床特点 1.喘息、咳嗽、气促、胸闷为儿童期非特异性的呼吸道症状,可见于哮喘和非哮喘性疾病。典型哮喘的呼吸道症状具有以下特征:(1)诱因多样性:常有上呼吸道感染、变应原裸露、强烈运动、大笑、哭闹、气候变化等诱因;(2)反复发作性:当碰到诱因时骤然发作或呈发作性加重;(3)时光节律性:常在夜间及凌晨发作或加重;(4)时节性:常在秋冬时节或换季时发作或加重;(5)可逆性:平喘药通常能够缓解症状,可有显然的缓解期。熟悉这些特征,有利于哮喘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2.湿疹、变应性鼻炎等其他过敏性疾病病史,或哮喘等过敏性

疾病家族史,增强哮喘诊断的可能性。 3.哮喘患儿最常见异样体征为呼气相哮鸣音,但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患儿可能没有异样体征。重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因为气道堵塞严峻,呼吸音可显然削弱,哮鸣音反而削弱甚至消逝(“缄默肺”),此时通常存在XXX的其他相关体征,甚至危及生命。 4.哮喘患儿肺功能变化具有显然的特征,即可变性呼气气流受限和蔼道反应性增强,前者主要表现在肺功能变化幅度超过正常人群,不同患儿的肺功能变异度很大,同一患儿的肺功能随时光变化亦不同。如患儿肺功能检查浮现以上特点,结合病史,可帮助明确诊断。 二、<6岁儿童喘息的特点 喘息是学龄前儿童呼吸系统疾病中常见的临床表现,非哮喘的学龄前儿童也可能会发生反复喘息。目前学龄前儿童喘息主要有以下两种表型分类办法。 1.按症状表现形式分为:(1)发作性喘息:喘息呈发作性,常与 上呼吸道感染相关,发作控制后症状可彻低缓解,发作间歇期无症状。 (2)多诱因性喘息:喘息呈发作性,可由多种触发因素诱发,喘息发 作的间歇期也有症状(如夜间睡眠过程中、运动、大笑或哭闹时)。临床上这两种喘息表现形式可互相转化。 按病程演化趋势分为:(1)早期一过性喘息:多见于早产和父母 吸烟者,主要是环境因素导致的肺发育延迟所致,年龄的增长使肺的发育逐渐成熟,大多数患儿在生后3岁之内喘息逐渐消逝。(2)早期 起病的持续性喘息(指3岁前起病):患儿主要表现为与急性呼吸道病

哮喘用药最全总结!建议收藏内附思维导图

哮喘用药最全总结!建议收藏内附思维导图 *仅供医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一定要收藏! 支气管哮喘(哮喘)是由多种细胞以及细胞组分参与的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伴或不伴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同时伴有气道高反应性和可变的气流受限,随着病程延长可导致气道结构改变(气道重塑)。 01 治疗目标 哮喘的治疗目标主要是使哮喘症状得到良好的控制,维持正常的活动,尽可能减少急性发作和死亡、肺功能不可逆损害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 02 治疗原则 哮喘治疗原则以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和控制水平为基础,选择相应的治疗方案。为初诊患者定制书面的哮喘防治计划,并定期随访、监测,根据患者控制水平及时调整治疗方案,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图1)。 图1 基于控制水平的哮喘治疗和管理策略(图片可放大查看)

03 治疗药物 治疗哮喘的药物分为控制药物、缓解药物,以及重度哮喘的附加治疗药物(图2)。 图2 治疗哮喘的药物(图片可放大查看) 其中,糖皮质激素(ICS)是目前最有效的控制哮喘气道炎症的药物。慢性持续期哮喘主要通过吸入和口服途径给药,吸入为首选途径。ICS局部抗炎作用强,直接作用于呼吸道,剂量较小,全身性不良反应较少,可有效控制气道炎症、降低气道高反应性、减轻哮喘症状、改善肺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减少哮喘发作的频率、减轻发作时的严重程度,从而降低病死率。 对于需要长期吸入ICS的哮喘患者,推荐剂量范围内的ICS较为安全,但当使用大剂量ICS时,应关注ICS相关的不良反应。ICS在口咽局部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感染,可通过吸药后及时用清水含漱口咽部以及选用干粉吸入剂或加用储雾器,来减少不良反应。 长期高剂量吸入激素后,可能导致全身不良反应,如骨质疏松、肾上腺皮质轴抑制和增加肺炎的发生风险等。临床常用的ICS每日剂量见图3。 图3 临床常用的ICS每日剂量(注:pMDI:定量气雾吸入剂;HFA:氢氟烷烃抛射剂;DPI:干粉吸入剂)(图片可放大查看) 当大剂量ICS+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不能控制哮喘时,应考虑附加小剂量口服激素(OCS)维持治疗。推荐半衰期较短的激素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支气管哮喘的定义、诊断、治疗、疗效判断标准及教育和管理方案) [定义] 支气管哮喘是由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和T 淋巴细胞等多种炎性细胞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这种炎症使易感者对各种激发因子具有气道高反应性,并可引起气道缩窄,表现为反复发作性的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加剧常常出现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或经治疗缓解。[诊断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症状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试验阳性。(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2)支气管扩张试验阳性[一秒钟用力呼气容积(FEV1)增加15%以上,且FEV1 增加绝对值>200ml];(3)最大呼气流量(PEF) 日内变异率或昼夜波动率≥20%。以上三种试验方法分别见附录1、2、3。 5.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胸闷和咳嗽。支气管哮喘的分期:根据临床表现支气管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和缓解期。缓解期系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4 周以上。支气管哮喘病情的评价:哮喘患者的病情评价应分为两个部分。 1.非急性发作期病情的总评价:许多哮喘患者即使没有急性发作,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总是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息,咳嗽,胸闷),因此需要依据就诊前临床表现,肺功能以及为控制其症状所需用药对其病情进行总的估价,见表1。 2.哮喘急性发作时严重程度的评价:哮喘急性发作是指气促、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常有呼吸困难,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等刺激物或治疗不当所致。其程度轻重不一,病情加重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偶尔可在数分钟内即危及生命,故应对病情作出正确评估,以便给予及时有效的紧急治疗。哮喘急性发作时严重程度的评估,见表2。 [哮喘的治疗] 一、治疗目标1.尽快控制哮喘症状至最轻,乃至无任何症状,包括夜间无症状。 2.使哮喘发作次数减至最少,甚至不发作。 3.B2 激动剂用量减至最少,乃至不用。 4.所用药物副作用最小,乃至没有。 5.活动不受任何限制,与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学习。二、哮喘患者长期治疗方案的确定应根据患者平素病情轻重程度选择最合适的治疗方案,见表3,之后还要根据病情变化及治疗反应随时进行调整。 三、哮喘急性发作期治疗方案(表4) 四、说明1.哮喘急性发作时病情演变迅速,因此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症状、体征变化,认真监测肺功能指标(FEV1 或PEF)及动脉血气分析结果,以便准确判断疗效,随时调整治疗方案,防止出现并及时处理危及生命的严重哮喘发作及并发症。2.用药方法:过去多通过口服、注射方式给药。由于吸入用药可以较高浓度迅速到达病变部位,因此起效迅速,且因所需药物剂量较小,全身不良反应较轻,故应大力提倡。医护人员应训练指导患者正确掌握吸入技术,以期发挥更大的药效。定量雾化吸入器(MDI 便于携带,使用方便。但部分体弱或重症患者,尤其是老年人和幼儿难以正确吸入,对此可应用各种类型的储雾器(spacer),使MDI 释出的药雾暂时停留于储雾器内,然后患者从容地吸入药雾。采用碟式或干粉吸入器更易为患者掌握,且可避免MDI 中所含氟利昂对呼吸道的刺激和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此外亦可应用空气压缩机(或高流量氧气)通过射流式雾化吸入装置进行吸入治疗,适用于病情较重,或无法正确使用MDI 的患者。病情严重需进行机械辅助通气的患者,也可通过呼吸机上的雾化吸入装置进行吸入治疗。

儿童支气管哮喘规范化诊治建议(2020完整版)

儿童支气管哮喘规范化诊治建议(2020完 整版) 哮喘的发病机制涉及多种因素,包括遗传、环境、免疫和神经等方面。常见的危险因素包括过敏原、空气污染、气候变化、病毒感染等。在儿童中,哮喘的发病与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的交互作用密切相关。 3.诊断标准 儿童哮喘的诊断主要基于临床表现和肺功能检查。根据指南,儿童哮喘的诊断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2)可逆性呼气气流受限和阻 塞性通气功能障碍;3)排除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的可能性。 二、常见疾病鉴别 哮喘的临床表现与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有时相似,容易造成诊断上的困难。常见的需与哮喘鉴别的疾病包括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肺结核等。在临床实践中,应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等综合判断,以确保正确诊断和规范治疗。 三、诊断和监测指标评估 哮喘的诊断和监测需要依靠客观指标,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常用的指标包括峰流速、呼气峰流率、

肺功能试验、气道炎症标志物等。在评估指标时,应充分考虑患儿的年龄、身高、性别等因素,并结合临床表现进行综合分析。 四、难治性和重症哮喘的诊治流程 部分儿童哮喘患者由于病情较为复杂或治疗效果不佳而被归为难治性或重症哮喘。对于这类患者,应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治疗,包括确定诱因、加强药物治疗、应用生物制剂等。必要时,可以考虑使用呼吸支持治疗或手术治疗等方法。 五、哮喘分级治疗方案 哮喘的治疗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以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常用的分级标准包括GINA和NHLBI等。治疗方案应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制定,并在治疗过程中不断调整和优化。在治疗中,应注意避免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以免产生副作用和耐药性。 六、医患沟通和患儿教育 医患沟通和患儿教育是哮喘治疗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医生应与患儿及其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详细了解患儿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同时,应加强患儿的自我管理和健康教育,培养其自我保健和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

2020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全文)

2020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全文) 摘要 支气管哮喘(哮喘)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临床研究结果表明,哮喘的规范化诊断和治疗,特别是实施有效的管理,对于提高哮喘的控制水平,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年版)是在我国既往哮喘防治指南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国内外循证医学研究结果,由我国哮喘学组数十位专家集体讨论而重新修订。本指南旨在为提高我国医务人员对哮喘规范化诊治的认识和水平,提供指导性文件。 支气管哮喘(哮喘)是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近年来其患病率在全球范围内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临床研究和实践结果表明,哮喘的规范化诊断和治疗,特别是实施有效的管理,对于提高哮喘的控制水平,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于2003、2008和2016年三次修订了我国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作为指导性文件对于推动我国的哮喘防治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 2, 3]。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年版)是在我国既往哮喘防治指南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国内外循证医学研究结果,由我国哮喘学组数十位专家集体讨论而重新修订。本指南旨在为提高我国医务人员对哮喘规范化诊治的认识和水平,提供指导性文件。

一、哮喘的定义 哮喘是由多种细胞以及细胞组分参与的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伴或不伴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同时伴有气道高反应性和可变的气流受限,随着病程延长可导致气道结构改变,即气道重塑。哮喘是一种异质性疾病,具有不同的临床表型。 二、流行病学 (一)哮喘的患病率 根据2015年全球疾病负担研究[Global Burden of Disease(GBD)Study]结果显示,采用标准哮喘问卷(哮喘定义为受调查者自报曾被医生诊断为哮喘,或调查前12个月有喘息症状)进行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全球哮喘患者达3.58亿,患病率较1990年增加了12.6%[4]。亚洲的成人哮喘患病率为0.7%~11.9%(平均不超过5%),近年来哮喘平均患病率也呈上升趋势[5]。 在中国,由于流行病学调查采用的抽样方法以及对哮喘的定义差异,不同的调查得出的结果差异较大。例如,2010—2011年在我国7个行政区8个省市进行的“全国支气管哮喘患病情况及相关危险因素流行病学调查”(China Asthma and Risk factors Epidemiologic investigation study,CARE研究),采用多级随机整群抽样入户问卷调查,共调查了164 215名14岁以上人群。哮喘的诊断是基于病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治指南2020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治指南2020 儿童支气管哮喘是一种常见的儿童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影响儿童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为了更好地诊断和治疗儿童支气管哮喘,国际学术界制定了一份《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治指南2020》。本指南旨在提供全面、科学、规范的诊断和治疗建议,以帮助医生和家长更好地应对儿童支气管哮喘。 一、诊断 儿童支气管哮喘的诊断主要基于临床症状、家族史和肺功能检查。根据指南的建议,儿童支气管哮喘的主要症状包括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和呼吸困难,尤其在夜间和清晨加重。同时,儿童有家族史、过敏史或其他相关疾病史的情况下,也应高度怀疑支气管哮喘。肺功能检查是确诊儿童支气管哮喘的关键步骤,常用的检查方法包括峰流速测定和肺泡一秒容积测定。 二、治疗 根据儿童支气管哮喘的病情轻重,治疗分为控制治疗和急性发作治疗。 1. 控制治疗 控制治疗是儿童支气管哮喘的基本治疗策略,旨在预防和减少哮喘发作。常用的控制药物包括吸入型糖皮质激素(ICS)、长效β2-肾上腺素激动剂(LABA)和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ICS是控制治疗的首选药物,能有效减轻炎症反应和改善肺功能。对于需要更强

效治疗的患儿,可以考虑联合应用ICS和LABA或LTRA。 2. 急性发作治疗 急性发作治疗是针对儿童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时的紧急处理措施。主要采用的药物包括短效β2-肾上腺素激动剂(SABA)和口服糖皮质激素(OCS)。SABA是急性发作治疗的首选药物,能迅速扩张支气管,缓解呼吸困难。OCS主要用于重度哮喘发作,可有效控制炎症反应。 三、预防和控制 除了药物治疗,儿童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控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避免致敏因素:避免接触过敏原,如室内灰尘、花粉、宠物毛发等。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定期清洁和更换床上用品。 2. 积极锻炼:适度的体育锻炼有助于增强儿童的免疫力和呼吸系统功能。 3. 健康饮食:保证均衡营养,增加新鲜蔬菜和水果的摄入,避免过多食用油炸、辛辣刺激食物。 4. 定期随访:定期复诊,根据儿童的病情调整治疗方案,及时评估疗效。 总结起来,《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治指南2020》提供了全面的诊断和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版)》解读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版)解读 阅读提示: 1.哮喘控制药物:推荐首选ICS-福莫特罗,不再推荐单独使用沙丁胺醇等SABA。(见阶梯治疗方案) 2.阿司匹林及药物诱发性哮喘的定义更新为:应用某些药物而引起的哮喘发作。诱发药物:包括非甾体类抗炎药、降压药、β受体阻滞剂、抗胆碱药、抗生素或某些生物制剂。 3.重症哮喘的药物治疗:通常使用大剂量ICS;LABA、LTRA、LAMA 以及茶碱都需要与ICS联合使用。 哮喘流行病学 01 哮喘患病率逐年上升 2014年亚洲哮喘研究荟萃分析显示:亚洲成人哮喘患病 率在0.7%-11.9%,平均不超过5%。 2015年全球疾病负担研究显示:全球哮喘患者达 3.58 亿,较1990年增加了12.6%。 2019年中国肺健康研究显示:20岁以上哮喘患者4570 万,患病率为4.2%。 02 哮喘的控制现状 2017年我国30个省市城区门诊支气管哮喘患者控制水 平的调查显示:我国城区哮喘患者总体控制率为28.5%。 其中参与2008年哮喘控制调查的10个城市在2017年调

查中哮喘控制率为39.2%,较2008年哮喘控制率28.7%明显 改善。 图1:2008年和2017年我国10个城市哮喘控制情况 03 2020版哮喘分期(根据临床表现) 急性发作期:喘息、气促、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原有症状加重,并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诱发; 慢性持续期:每周均不同频度或不同程度地出现喘息、气促、胸闷、咳嗽等症状; 临床控制期:患者无喘息、气促、胸闷、咳嗽等症状4周以上,1年内无急性发作,肺功能正常。 哮喘诊断与评估 01 哮喘诊断标准 典型哮喘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最新版)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 《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2008年修订) 前言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是儿童期最常见的慢性疾病,近十余年来我国儿童哮喘的患病率有明显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众多研究证明,儿童哮喘的早期干预和管理有利于疾病的控制,改善预后。本指南是在我国2003年修订的《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常规(试行)》的基础上,参照近年国内外发表的哮喘防治指南和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儿科临床实践的特点重新修订,为儿童哮喘的规范化诊断和防治提供指导性建议。 [定义] 支气管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包括炎性细胞(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T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等)、气道结构细胞(气道平滑肌细胞和上皮细胞等)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这种慢性炎症导致易感个体气道高反应性,当接触物理、化学、生物等刺激因素时,发生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从而引起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多数患儿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诊断]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过程,各年龄段哮喘儿童由于呼吸系统解剖、生理、免疫、病理特点不同,哮喘的临床表型不同,对药物治疗反应和协调配合程度等的不同,哮喘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也有所不同。 一、诊断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以及运动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咳嗽、气促和胸闷。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2)证实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①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Salbutamol)]后15min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增加≥12%或②抗哮喘治疗有效: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和口服(或吸人)糖皮质激素治疗1-2周后,FEV1增加≥12%; (3)最大呼气流量(PEF)每日变异率(连续监测1~2周)20%。 符合第1~4条或第4、5条者,可以诊断为哮喘。 二、5岁以下儿童喘息的特点 1.5岁以下儿童喘息的临床表型和自然病程:喘息在学龄前儿童是非常常见的临床表现,非哮喘的学龄前儿童也会发生反复喘息。可将5岁以下儿童喘息分成3种临床表型:(1)早期一过性喘息:多见于早产和父母吸烟者,喘息主要是由于环境因素导致肺的发育延迟所致,年龄的增长使肺的发育逐渐成熟,大多数患儿在生后3岁之内喘息逐渐消失。(2)早期起病的持续性喘息(指3岁前起病):患儿主要表现为与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相关的反复喘息,本人无特应症表现,也无家族过敏性疾病史。喘息症状一般持续至学龄期,部分患儿在12岁时仍然有症状。小于2岁的儿童,喘息发作的原因通常与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感染有关,2岁以上的儿童,往往与鼻病毒等其他病毒感染有关。(3)迟发性喘息/哮喘:这些儿童有典型的特应症背景,往往伴有湿疹,哮喘症状常迁延持续至成人期,气道有典型的哮喘病理特征。但是应该注意,第1、2种类型的儿童喘息只能通过回顾性分析才能做出鉴别。儿童喘息的

中国哮喘防治指南(2023修订版第三版)

中国哮喘防治指南(2023修订版第三版) 引言 中国哮喘防治指南旨在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权威的哮喘防治建议,促进对哮喘患者的早期诊断、有效治疗和持续管理。本文档为2023修订版第三版,继续遵循简化策略,不涉及法律复杂事项,提供短小精悍的内容。 诊断 1.哮喘诊断应基于病史、症状和肺功能测试。病史应包括哮喘特征性症状、家族史和过敏史。 2.症状评估应根据日常活动受限程度、夜间症状、急性发作等进行。 3.肺功能测试应包括肺活量和峰流速的测定,以及支气管激发试验。 分级与治疗 1.根据哮喘控制水平进行治疗分级:间断型、轻度持续型、中度持续型和重度持续型。每个分级对应相应的治疗方案。

2.治疗目标为达到哮喘症状控制和肺功能恢复。常用的药物治疗包括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支气管舒张剂。 3.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哮喘自我管理计划,进行合理的日常生活和环境调控。 患者教育和持续管理 1.医务人员应重视患者教育,包括哮喘知识普及、用药指导和哮喘自我管理的培训。 2.患者应定期复诊,评估疗效和调整治疗方案。 3.针对不同年龄和不同群体的哮喘患者,制定个性化的管理计划。 急性发作和治疗 1.急性哮喘发作的识别标志包括呼气性喘鸣、呼吸困难和胸闷等症状。 2.紧急治疗包括使用短效支气管舒张剂快速缓解症状,必要时使用口服或静脉药物。 3.紧急治疗后应及时转归到常规治疗,并进行长期控制和持续管理。

综述和总结 本文档为2023修订版第三版的中国哮喘防治指南,主要涵盖 了哮喘的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案,强调了患者教育和持续管理的重要性。医务人员应根据指南提供精准、规范的医疗服务,以便早诊断、早治疗和有效管理哮喘患者,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 注意:以上内容为总结,具体治疗方案和药物使用请参考正式 的中国哮喘防治指南(2023修订版第三版)。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 国内最新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指导意见。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2年)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支气管哮喘的定义、诊断、治疗和管理方案),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 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之一,近年来其患病率在全球范围内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许多研究表明规范化的诊断和治疗,特别是长期管理对提高哮喘的控制水平,改善患者生命质量有重要作用。本“指南"是在我国2022年修订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的基础上,参照2022年版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结合近年来国内外循证医学研究的结果重新修订,为我国的哮喘防治工作提供指导性文件。 一、定义 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包括气道的炎性细胞和结构细胞(如嗜酸粒细胞、肥大细胞、T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平滑肌细胞、气道上皮细胞等)和细胞组分(cellular elements)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这种慢性炎症导致气道高反应性,通常出现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并引起反复发作性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加剧,多数患者可自

行缓解或经治疗缓解。 哮喘发病的危险因素包括宿主因素(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两个方面。 二、诊断 (一)诊断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ml;(3)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 符合1~4条或4、5条者,可以诊断为哮喘。 (二)分期 根据临床表现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acute exacerbation)、慢性持续期(chronic persistent)和临床缓解期(clinical remission)。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

2020支气管哮喘指南中文版

2020支气管哮喘指南中文版 引言 1.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影响着全球数百万人的 健康。本指南的目的是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最新的治疗建议,以帮助他 们更好地管理支气管哮喘,减轻症状,提高生活质量。 病因与发病机制 2. 支气管哮喘的发病机制复杂,与遗传、环境、免疫系统等多种因素 有关。哮喘的特点是支气管通畅度下降,痉挛增强,黏液分泌增加, 导致气道狭窄和呼吸困难。哮喘的发作通常与过敏原、感染、气候变 化等因素有关。 临床表现 3. 哮喘的临床表现主要包括咳嗽、气促、胸闷、喘息等症状。在发作期,患者可能感到气短和呼吸困难。严重的哮喘发作甚至会危及生命,因此及时诊断和有效治疗至关重要。 诊断 4. 诊断哮喘需综合患者临床症状、家族史、过敏史、体格检查、肺功 能测试及变应原检测等信息。对于哮喘的诊断需要排除其他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等。

治疗 5. 哮喘的治疗主要包括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药物治疗包括控制性 治疗和急性发作治疗,主要药物包括吸入糖皮质激素、支气管扩张剂、抗白细胞介素等。非药物治疗主要包括避免过敏原、生活方式调节、 运动训练等。 预后 6. 通过规范的治疗和管理,大部分哮喘患者可以良好控制病情,生活 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仍有一部分患者病情反复发作,甚至发展为难 治性哮喘。 结语 7.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需要长期管理和治疗的慢性疾病,患者和医生需 要共同努力,合理规划治疗方案,同时加强患者教育,提高自我管理 能力。本指南将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最新、权威的治疗建议,有助于改 善哮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 参考文献: 1. 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 Global Strategy for Asthma Management and Prevention 2020[G]. 2. 支气管哮喘诊疗指南(2019版).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中华 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 中华中西医杂志,2019,42(8):548-597.

最新: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

最新: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 支气管哮喘(哮喘)是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近年来其患病率在全球范围内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年版)是在我国既往哮喘防治指南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和更新,旨在为提高我国医务人员对哮喘规范化诊治的认识和水平,提供指导性文件。关于支气管哮喘的5级治疗方案,指南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第1级治疗: 仅限用于偶有短暂的白天症状(每月少于2次,每次持续数小时),没有夜间症状,无急性发作风险,肺功能正常的患者。 (1)推荐治疗方案:按需低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福莫特罗吸入剂; (2)其他治疗方案:吸入低剂量ICS和按需吸入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证据级别B); (3)不推荐:吸入抗胆碱能药物(如异丙托溴铵)、口服SABA或短效茶碱,这些药物也能缓解哮喘症状,但起效慢,口服SABA和茶碱有不良反应。快速起效的长效β₂受体激动剂(LABA),如福莫特罗能够和SABA一样迅速缓解哮喘症状。 如症状超出上述程度,存在任何急性发作的危险因素(如FEV1<80%预计值或个人最佳值)或过去一年有哮喘急性发作病史,均需要每天规律使用控制性药物。

低剂量控制性药物加按需使用缓解药物。 (1)推荐治疗方案:低剂量ICS加按需使用缓解药物。低剂量ICS+福莫特罗按需使用可以作为第2级哮喘治疗的首选方案之一(证据级别A),运动性哮喘患者也可在运动前加用; (2)其他治疗方案: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可用于不能够或不愿意接受ICS治疗、对ICS不良反应不能耐受,或合并过敏性鼻炎、咳嗽变异性哮喘、运动性哮喘、阿司匹林以及药物诱发的哮喘初始治疗(证据等级B),但其作用比ICS弱(证据等级A)。对于单纯的季节性哮喘(如对花粉过敏),可在症状出现时立即开始ICS治疗,持续到花粉季节结束后4周。 第3级治疗: (1)推荐治疗方案:低剂量ICS+LABA复合制剂作为维持治疗。低剂量ICS+福莫特罗按需治疗或SABA按需治疗。糠酸氟替卡松-维兰特罗可以1次/d吸入给药。在相同剂量的ICS基础上联合LABA,能够更有效地控制症状、改善肺功能、减少急性发作的风险(证据等级A)。由我国学者发起的在亚洲数个国家开展的一项多中心临床试验也得到类似的结果(证据等级C)。 (2)其他治疗方案:增加ICS至中等剂量,但疗效不如联合LABA(证据等级A),或低剂量ICS联合LTRA(证据等级A)或缓释茶碱(证据等级B)或甲磺司特。

学协会:儿童支气管哮喘规范化诊治建议(2020年版)文章指南共识全文儿科呼吸科365医学网

学协会:儿童支气管哮喘规范化诊治建议(2020年版)文章指南共识全文儿科呼吸科365医学网 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是儿童期最常见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近期国内成人哮喘问卷调查显示,我国20岁及以上人群哮喘现患率已达4.2%,远超以往预估值。据此推测,我国儿童哮喘的患病情况有可能高于目前的预期水平。当前我国儿科哮喘的诊治虽已取得较大进展,但仍有约30%的城市儿童哮喘未能得到及时诊断,并有20%以上的儿童哮喘未达到良好控制。早期诊断、规范化管理和早期干预是提高儿童哮喘控制水平和改善预后的重要手段。因此,如何提高哮喘诊断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已成为广大医师及卫生管理相关人员关注的重点。 鉴于此,参照近年来国内外最新发表的哮喘诊治指南及共识,纳入近期循证医学证据,结合国内儿童哮喘的临床诊治经验及研究数据,在"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2016年版)"(以下简称指南)的基础上,对儿童哮喘规范化诊治提出建议,以期为临床医生更好地管理儿童哮喘提供帮助。本建议重点列出了需与儿童哮喘鉴别的常见疾病特点;对指南中哮喘诊断和监测的客观指标评估给出了更具体的建议;增加了难治性和重症哮喘的诊治流程;以列表的形式细化了哮喘分级治疗方案的选择和降级治疗的具体路径;进一步强调了医患沟通和患儿教育的重要性。真诚希望广大医师在临床实践中多积累经验,针对本建议的内容、形式、指导性、实用性等方面积极反馈建议和意见,为未来编写出更适用于我国临床实践特点的儿童哮喘诊疗指南提供参考,共同推进儿科医疗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 一、概述 1.定义 哮喘是一种以慢性气道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以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气促、胸闷为主要临床表现,常在夜间和(或)凌晨发作或加剧。呼吸道症状的具体表现形式和严重程度具有随时间而变化的特点,并常伴有可逆性呼气气流受限和阻塞性通气功

2020版:老年人支气管哮喘诊断与管理中国专家共识(全文)

2020版:老年人支气管哮喘诊断与管理中国专家共识(全文) 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作为一种常见的慢性气道疾病,不仅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受全球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污染以及气候和生态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哮喘发病率和患病率呈增长趋势,据估计目前全球约有3亿例哮喘患者[1]。 长期以来,哮喘一直被认为是一种青少年多发的疾病。一项在美国的研究发现,老年人哮喘发病率并不低于年轻人[2],并且在诊断和治疗上存在着很大的不足[3,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患者的数量必然增长。尽管老年人哮喘具有与年轻哮喘患者相似的临床表现,但由于老年患者器官开始退化,免疫功能和生理机能下降,多合并其他疾病,老年人哮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显著高于青壮年[5],哮喘管理更为复杂[6]。因而,需要建立适合老年人哮喘患者的临床诊疗方案。 目前关于老年人哮喘的研究和文献资料较少。但在近3~5年间,随着认知和关注程度的提高,已有一些初步的研究资料,将有助于描绘出老年人哮喘的临床特征,并提出相应诊疗建议。因此,本共识基于目前的循证证据结合临床诊疗经验,旨在为相关领域专家和同道提供指导和参考性文件,以适应当今老年人哮喘防治工作的需要。 一、定义 哮喘是一种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具有一定的异质性,主要特征为气道反应性增高。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症状,

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同时伴有可变的气流受限[1]。老年人哮喘特指65岁及以上的哮喘患者,与美国胸科学会等国外学会定义是一致的[7,8]。 二、流行病学及疾病负担 国外流行病学资料显示,65岁以上老年人哮喘的患病率为4%~15%[3,9,10,11]。2010至2012年我国哮喘患病及发病危险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CARE)研究数据表明,>14岁人群哮喘总体患病率为1.24%,患病率随年龄增长而增加,61~70岁人群哮喘患病率为2.26%,≥71岁人群患病率为3.10%[12]。北京地区哮喘患病率及流行病学分布特点与之相似,≥71岁人群患病率最高[13]。2012至2015年中国成人肺部健康研究(CPH研究)数据表明,我国≥20岁人群哮喘患病率为4.2%,且哮喘患病率亦随年龄增长而不断增加,60~69岁人群哮喘患病率为6.0%,≥70岁人群患病率达7.4%[14]。与我国的研究数据相似,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发布的哮喘监测数据显示,美国哮喘患病率以每年1.5%比例增长,其中≥65岁老年人哮喘患病率增加最多,从2001年的6.0%增至2010年的8.1%[8,15]。尽管老年人哮喘已引起重视,但常存在诊断不足,导致老年人哮喘患病率仍可能被低估[16,17,18,19]。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增加,预计到2050年,全世界≥65岁人口数量将增加近3倍,高达15亿[20],老年人哮喘患者的数量也将显著增加。与其他年龄段患者相比,老年人哮喘还具有临床症状不典型,合并症多,患者对疾病认知、自我管理水平和哮喘控制水平差等特点,导致重症哮喘的比例及死亡率较高[12,13,14,15,21]。

2020支气管哮喘基层合理用药指南(完整版)

2020支气管哮喘基层合理用药指南(完整版) 一、概述 (一)定义 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这种慢性炎症导致了气道高反应性的发生和发展。临床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加剧,同时伴有可变的气流受限。哮喘是一种异质性疾病。 (二)诊断与鉴别诊断 哮喘的诊断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提示可变气流受限的一些辅助检查等,综合分析确定。根据以下一些临床特征,并排除其他疾病时可诊断为哮喘。 1.临床表现: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伴或不伴胸闷或咳嗽,夜间及晨间多发,常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或化学性刺激以及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哮鸣音,呼气相延长。(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2.辅助检查: (1)支气管舒张试验: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增加>12%,且其绝对值增加>200 ml。

(2)呼气流量峰值(PEF)及其变异率测定:连续2周或以上监测PEF,平均每日昼夜PEF变异率>10%。 (3)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 3.鉴别诊断: 哮喘应与左心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上气道阻塞性病变、支气管扩张、嗜酸细胞肉芽肿性血管炎、变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等疾病相鉴别。 (三)疾病严重程度分层 哮喘根据临床表现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急性发作期根据症状、体征和辅助检查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危重度4级;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属于非急性发作期,其严重度评估采用哮喘控制水平分级,分为良好控制、部分控制和未控制3个等级。非急性发作期的长期规范管理是哮喘治疗的重点。 二、药物治疗原则 不同的分期、分级,哮喘的治疗不同,最终目标是既要达到当前控制,又要降低未来风险。急性发作期和慢性持续期的治疗目标不同:急性发作期治疗目标主要为尽快缓解症状、解除气流受限和改善低氧血症。慢性持续期治疗目标在于达到哮喘症

2020基层儿童支气管哮喘临床诊治策略(完整版)

2020基层儿童支气管哮喘临床诊治策略(完整版) 儿童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儿童时期最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炎症性疾病,只要把握好急慢分治和转诊指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是哮喘防治的最佳平台。本建议参考近期国内外相关行业标准、研究数据及管理指南,就儿童哮喘临床诊治策略发表更加具体的认识和解读,并对临床实践提出更具操作性的要求和方案。 儿童哮喘的早期筛查 1.儿童哮喘的诊断 (1)目前诊断哮喘的主要线索是典型的临床症状,包括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气促、胸闷,其中又以反复多次的喘息作为疾病的主要特征,并不是完全依靠肺功能检查和过敏原检查; (2)哮喘诊断的关键线索是喘息发作的频次和严重程度,以及支气管扩张剂(雾化或口服)或抗哮喘药物的治疗有效性; (3)过去1年中喘息≥3次,或在过去的2~3年中平均每年喘息≥2次,其中至少有1次因为喘息发作需要急诊/吸氧/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住院,可作为哮喘诊断的重要参考依据; (4)哮喘急性发作时应有典型的哮鸣音体征,由不同医院、不同医师记录到相同的体征时价值最大; (5)超过4周以上的持续性咳嗽,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重,

临床上无感染征象,或经较长时间抗生素治疗无效,虽不伴有喘息,也需要考虑为哮喘症状之一; (6)患儿存在特应性皮炎和/或过敏性鼻炎,以及一级亲属存在过敏性疾病,这些哮喘的高危因素有助于疾病的诊断; (7)由于哮喘是一个排他性的诊断,需要与其他喘息性疾病相鉴别,尤其对于1岁之内的婴儿诊断哮喘时,需要十分慎重; (8)当通过现有的信息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需通过试验性治疗2~3个月,根据治疗后以及停药后反应,进行整体评价;如果“治疗有效,停药复发”,也支持哮喘的诊断。 2.关于哮喘的早期诊断策略(1)6岁及以上儿童哮喘诊断 典型的临床症状是诊断哮喘的首要线索,症状包括暴露于各种刺激所诱发的反复发作的咳嗽、喘息、气促或胸闷,刺激包括呼吸道感染、刺激物(寒冷、烟草烟雾)、变应原(螨虫、花粉、宠物皮毛)、运动,尤其在夜间或凌晨出现症状,同时肺部听诊可闻及哮鸣音。(2)6岁以下儿童哮喘诊断 6岁以下的学龄前儿童反复咳喘可能是哮喘急性发作的表现,也可由反复呼吸道病毒感染或气道发育异常所引起,通常该年龄段儿童难以配合肺功能检查来获取“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诊断依据。临床上主要依据喘息症状、发作频率、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哮喘发生的高危因素,来评估患儿是否需要启动长期的抗哮喘药物规范治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哮喘控制评估工具 1. C-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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