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转学办理流程

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转学办理流程

转学需要什么手续转学办理流程

孩子转学是很普遍的问题,很多学校都会涉及到孩子转学的问题,那幺孩子转学需要什幺手续呢,怎样办理转学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仅供大家参考。

?转学需要什幺证明材料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其中,学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转出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以证明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即家长签字的学生转学理由说明。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因为在学籍系统中办理转学业务流程时,已经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因此除了因系统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不应要求学生家长再提供纸质转学审批表。

?转学的办理流程提前告知申请:

?自己的孩子如果想转学,最好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时间最好是在期末考试前后,因为这个时间段需要给孩子预订课本,缴费等事情。学籍办理一般都是开学后的前两个星期。

?转入学校同意接收:

?孩子转学,应该先找好孩子转入的那所学校,对方答应接收了,再办理相关手续,不要在原先学校提出申请了,这里不接收了,原先的学校也不接收了,孩子没有人要了。

?带上户口页,填写转学申请表:

?这个申请表,要在转入的学校领取,在转学程序上,应该是先转入的学校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学校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 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南江”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8.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3)姓名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凇”)。 9.在弹出“是否上传证明材料”对话框中,如有转学证明的点“是”并上传材料,也可直接点“否”完成转学(转入)的申请。 10.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后,还要对申请进行学校审核。

跨省转学手续及操作流程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3.转出学校核办 转出学校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选中学生,点击明细,则可查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中小学生学籍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附件: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留存转学证1份 注:非常住居民子女转学需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流入地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来投资者还需提供招商局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 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市直学校学生转入转出市教育局审核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转学的规定 第十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第十一条高中学生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市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转入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本省内跨市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到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须经接收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档案、转出省(市、区)相应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经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后,由市级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及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 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经市、省学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意转入证明信》由转出学校存入义务教育档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迁入本校学区内居住或其监护人在当地有固定工作且工作一年以上的转学学生必须接收。如果接收学校确有困难,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入学。 第十三条军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迁转学时,应遵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

成都中小学生要转学:流程如何-手续咋办

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外地、跨区申请转学 外地、跨区转学,是指成都市内户籍与学籍不一致的学生转学。 学生由外省、市转来本市及市域内跨行政区转学,应出具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或其他区(市)县,应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户口证明(或监护人工作变更证明)、接收学校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办理转出手续。 二、转学需要的材料清单 1、小学学生转学 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 2、初中学生转学 学籍卡片原件(原校须复制一份留存)、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3、高中学生转学 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表、体格检查表、会考成绩。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三、转学常见问题 网友“陌上花开-”:哪些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成都升学内参:1、学生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可申请转入本市中小学; 2、学生户口由本市迁往外地,可申请转往外地中小学; 3、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市内迁移后,户口所在地离所在校(以下称原校)过远,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关区、县教育局主管科室认定),可申请在市内学校间转学。 网友“高闪闪~”:转学遇到问题怎么办? 成都升学内参:符合转学条件并按正常手续办理转学的学生,遇到管片学校拒收时,学生家长可到所在区、县教育局联系,由区、县教育局责成管片学校安排学生就读。 若区、县教育局经过核查确认管片学校接收有困难,需将转学生分配到其它学校安排就读,家长、学生应服从区、县教育局的安排。

关于办理学生入学转学手续的规定

关于办理学生入学、离校、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手续的规定 1、入学手续 (1)录取在本校的新生,同意转入本校的插班生,批准复学的老生及在校的学生在开学时准许办理入学手续。 (2)入学手续如下: ①根据教导处分班名册向班主任或教导处报到并交验有关证件。 新生交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及照片三张。 插班学生交验转学证书,成绩报告单、户口簿、招生登记表(或学习卡)照片三张。 老生交验假期作业、成绩报告单、学生证。 证件验收完毕,由班主任开给交查单,交费、注册,领取书籍簿本。(转学生需填写学生登记表) ②住校生由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由政教处批准后,交住宿费后向生活指导老师登记安排床位。 (3)在开学期间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出具必要的证明或申述原因,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延迟入学日期。 (4)新生无任何手续和原因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报到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5)入学手续不完全者无正式学籍,不得参加学期(学年)考试,亦不发给学生成绩报告单和毕业证书。 2、离校手续 (1)凡本校学生毕业(肄业),批准转学、休学及学期(学年)结束时均 须办理离校手续。 (2)离校手续如下: ①教导处发给离校手续单。 ②总务处结账目。 ③向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 ④向体育器械室还清所借运动器材。 ⑤保健室注销门诊卡、健康卡。 ⑥交还学生证。 ⑦班主任签字。 ⑧将离校手续交给教导处。 ⑨寄宿生由生活指导老师清点宿舍财产并收还钥匙。 (3)离校手续不全者将不发给有关证件,毕业生不发给毕业证书,转学生不发给转学证书,休、退学生不发给休学、退学证书,老生不发给成绩报告单。 3、转学手续 (1)转入 与我校相同性质的外省、市(包括本市县区)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 迁移或其它特殊情况转入本校办理转学手续。 手续如下:

简单整理转学流程(详细转学流程一定要认真看文件原件)

简单整理转学流程(详细转学流程一定要认真看文件原件) a教育局郭建发(1025927827) 16:46:30 省内转学流程(详细见文件):一:学生法定监护人到转出学校填《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4个公章,一式四份)。二:持《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转出教育局---转入教育局---转入学校”盖章。三:学生法定监护人到转入教育局盖《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章的同时,转入教育局向接入学校出具《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给学生法定监护人。四:学生法定监护人持《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和《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交到转入学校。五:转入学校网上操作转学(加佐证,佐证包括《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户口以及其它) a教育局郭建发(1025927827) 16:47:33 跨省(只限转入的)转学流程(详见文件)1. 学生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1个公章),转入学校盖公章。2. 学生监护人持《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到转入教育局审核,教育局填写《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到转入学校。3. 学生监护人持《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和《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交到转入学校。4、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入)转学手续(加佐证材料,佐证包括《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户口以及其它)。5.转入学校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核办。6.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7.转出学校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跨省(转出的)转学流程:尊重外省的转学要求,我们遵从家长的意愿办理即可。转入外省的也是同样的流程,不过是在外省办理转入。 a教育局郭建发(1025927827) 16:51:58 跨省转学和省内转学有区别,流程不同,学籍管理员要向家长告知。 下面有附表 附件8(省内转学,由转出学校出具) 附件1(跨省<只限转入>转学,由转入学校出具)

学生转学办理流程

学生异动办理流程 一、异动条件: 1、学生户口或居住地变更(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 2、学生父母由于工作或其他原因不便照顾,委托亲属监护(提供父母委托证明,并加盖委托亲属当地居委会公章); 3、进城务工、经商、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劳务合同、营业执照原件或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出示的就学联系函); 4、学生休学、复学。(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示的诊断证明) 二、异动流程: (一)县内异动 1、学生监护人持异动条件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异动前学校)申请,填写《团风县中小学生县内异动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 2、学生监护人持异动条件证明材料及《团风县中小学生县内异动申请表》到教育局普教股办理审批,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进行安排并发放《团风县中小学生县内异动通知书》。 3学生持《团风县中小学生县内异动通知书》到分配学校报到,异动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电子学籍。 (二)跨县、跨市、跨省转学 1、学生监护人持转学条件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申请,转入学校依据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就近入学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达成口头接收协议。 2、对于转入学校口头同意接收的,由学生监护人持转学条件证明材料再向转出学校申请,获取学籍信息,使转出、转入学校达成转学口头协议。 3、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填写《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上传转学登记表为转学佐证材料,催促转入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 4、家长电话联系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并催促转出方上级主管教育部门网上审批。 5、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审批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6、跨省转学在四方审批结束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转出学校网上转出学籍电子档案。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上签章 (注:此过程转入学校集中办理) 意 不符合条件 审核同意接收—《回执 》上签章 不符合条件 审核同意签章,进行学籍转出操作 并留存转学证回执1份 送回转学证回执 持转学证(2份) 留存转学证1份 完善学生信息 (注:此过程转入学校集中办理) 持转学证(1份)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留存转学证1份 注:非常住居民子女转学需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流入地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来投资者还需提供招商局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 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市直学校学生转入转出市教育局审核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转学的规定 第十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第十一条高中学生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市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转入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本省内跨市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到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须经接收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档案、转出省(市、区)相应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经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后,由市级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及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

小学办理转学手续须知

茂名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办理转学手续须知 一、转学时间 (一)转学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两周内集中办理,即:开学前两周内,学生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开学后两周内,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审批。转出外市的可在学期结束前申请办理。除因学生家长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外,其余时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二)学生转学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二、转学条件 (一)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根据粤府教督〔2014〕23号、粤教职函〔2013〕103号文件精神,小学班额达到45人、初中达到50人、高中达到50人的,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二)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学生休学期间不能办理转学。 (三)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提供证明材料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 1、回原户籍地就读,应提供户口簿; 2、家庭迁移,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 2、父母工作调动,随亲就读,应提供单位的正式工作调动文件; 3、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流动人员,应提供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证、社保证明; 4、其它特殊情况,如按有关法规需要照顾的现役军人、烈士、华侨子女等,按有关规定办理,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学生家长应向转入、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转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转入、转出学校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备案。 三、转入学校联系人 学籍管理员:, 联系电话:。 四、中小学转学流程

普通高中跨地级市转学: 1、转入:家长到转入学校申请→家长到茂名市教育局直管科申请→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申请 2、转出:家长到转出学校申请→家长到茂名市教育局直管科申请→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申请

中小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的相关事宜

中小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的相关事宜 一、转学适用对象 1、学生户籍随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一起迁入转入学校学区的; 2、本市户籍,因学生父母在转入学校学区购买住房并取得房产证而住址变迁的; 3、其它特殊情况需转学的学生。 二、转学的申请手续 1、本区学校间转学的学生,先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表(一式四份),经转出、转入学校验证转学条件并盖章后,接收学校在班容量许可的条件下办理转学手续。 2、跨市、区转学的学生,先在原就读学校领取转学联系表(一式四份),由转入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并盖章同意接收后,再由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学籍登记表,并在转学联系表上盖章同意该学生转出;再由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盖章;最后,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学条件并盖章。转出学校在未收到转入学校同意接收意见时,不得擅自取消学生的学籍。 三、受理时间 转学手续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和开学后两周内由学校统一办理。学期中间不办理转学手续。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经区教育局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四、所需的材料 小学生转学须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亲)的住房证、转学联系表、学籍卡等;初中学生转学须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亲)的住房证、转学联系表、综合素质评价表等。 五、转学过程中的几条规定 1、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学学生,转入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书面测试,不得擅自安排学生留级。 2、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学期中途不予转学。相邻就近学校不办理转学手续。 3、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即小学一、二年级每班人数超过50人,小学三、四、 五、六年级及初中每班人数超过55人,学校不接收转学生。但要将学校学位情况如实告知家长,建议并指导家长到其他学校申请插班或由教育局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入读。 4、转入学校不得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不得擅自接收无转学手续及相关材料的学生。有关学校必须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的转学生。 5、对于转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转入学校需查验该生一年以上暂住证、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务工证明(规范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原件,并保留复印件。作为学籍注册依据。

惠州市水口中心小学学生转学手续

惠州市水口中小学学生转学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局《关于完善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惠城教通[2008]417号)、《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惠城教通[2008]26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我学校建立健全转学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转学程序,做到制度明确,程序清晰。班额在规定的控制数以内方可考虑接收申请转学的学生。 二、有关事项、要求: (一)原则上,每学年转学生递增数控制在2人/班以内。 (二)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外地就读的惠城区户籍学生; 2、户籍由外县区(省、市)迁入学区内的学生; 3、市政动迁、随军等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学生。 (三)申请转入学生需出示如下证件: 1、户口簿原件; 2、转出学校加盖公章的《转学申请表》; 3、《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表》等学生档案。 (四)必须优先照顾学区内户籍的转学生。 我校优先考虑新迁户口或外地就读的惠城区学区内户籍的转学生,对未能给予办理转学的做好解释工作。 (五)规范转学程序。 1、转入程序: ①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在读学校同

意并开具“转学证明”。 ②向我校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填写《学生转学申请表》(即附表一)。 ③由我校汇总好《学生转学申请表》(惠城区内转学的,一式三份;跨县区转学的,一式四份),并填写附表4和附表5报惠城区局教育股批准后方可接收转学生。 经惠城区教育局同意后,我校凭《转学证明》和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建立学籍档案资料。 2、申请转出我校的转学程序: ①学生家长(监护人)向我校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并填写《学生转学申请表》。 ②由我校汇总好《学生转学申请表》,并填写附表3和附表5报惠城区教育局教育股批准。 惠州市水口中心小学 2011年8月1日

中小学生转学手续该如何办理

中小学生转学手续该如何办理 每年全国在读的中小学生都因为择校、随父母等种种原因,需要办理转学。由于很多家长不了解转学手续办理程序,有的往返几趟或无数趟。如此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至于劳心伤神。为了帮助有转学需要的家长了解正常的转学程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本人根据工作的经验,现指点一二: 一、本县内转学: 1、第一步:家长带着户口本,到先联系妥当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先让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根据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或学籍号找到孩子的学籍信息。 2、第二步:愿意接收孩子就读学校的教务主任或学籍管理员会从系统里导出《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学校公章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3、第三步:家长拿着《转学申请表》到孩子原来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原就读学校会留下一张备案。 4、第四步:将办理好的三张《转学申请表》交到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教务部门领导手里就可以了。

二、跨市转学: 1、第一步:家长带着户口本,到先联系妥当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先让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根据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或学籍号找到孩子的学籍信息。 2、第二步:愿意接收孩子就读学校的教务主任或学籍管理员会从系统里导出《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学校公章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4、第三步:家长拿着《转学申请表》到孩子原来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原就读学校会留下一张备案。 5、第四步:家长拿着孩子原来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转学申请表》再到原就读学校属地管理县(区)级教体局初教科(小学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教体局管理部门会留下一张备案。 6、第五步:家长拿着剩下的二张办理完备的《转学申请表》交到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教务部门领导手里就可以了。 三、跨省转学:(跨省转学手续要麻烦一些,需要原就读学校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才可以。) 1、第一步:家长带着户口本,到先联系妥当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先让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根据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或学籍号找到孩子的学籍信息。 2、第二步:愿意接收孩子就读学校的教务主任或学籍管理员会从系统里导出《转学申请表》一式五份。并加盖学校公章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3、第三步:家长拿着接收学校开具出的《转学申请表》,应该先到县(区)教体局初教科(小学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4、第四步:家长拿着《转学申请表》到孩子原来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原就读学校会留下一张备案。 5、第五步:家长拿着孩子原来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转学申请表》再到原就读学校属地管理县(区)级教体局初教科(小学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教体局管理部门会留下一张备案。然后再到市一级教体局初教科(小学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转出”意见。教体局管理部门会留下一张备案。 6、第六步:家长拿着剩下的二张办理完备的《转学申请表》交到愿意接收孩子的学校教务部门领导手里就可以了。(注:跨省转学的《转学申请表》,接收学校是要扫描上传到“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里,教育部中小学学籍管理机构需要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完成跨省操作。) 重要说明:原来手工开具的《转学证明》已经不起作用了!有的只起到提供学籍号的参考作用。

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及纸质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注:1.本表由教育部统一制订。 2.须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办理转学手续。 3.家长(监护人)持此表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时,需先和对方学校口头达成一致。 4.本表一式五份,由学生家长、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保留。

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 学生(男/女)学籍号于年月日在本校提交的转学申请书(字()第号)办理情况如下。1.已于年月日审批完毕,请与联系,协商调转学籍档案。 2.经进一步申核,不符合转学条件,具体原原因如下: 3.需要补充有关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特此通知。 办理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盖章) 年月日

转学申请受理存根 字( )第号 兹收到学生(男/女)学籍号于年月日在本校提交的转学申请书,经初审,同意受理。-------------------------------------------------------

纸质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一、属于外县转入我县的学生 1、小学:转入学校统计后,向家长提供《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五份,转入学校统一盖章,盖章后统一交中心校,由中心校学籍管理员收齐本乡镇《转学申请表》、到教育股盖章(附本乡镇《中小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盖章后由中心校发给各转入学校,转入学校通知家长到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上级教育部门盖章。《转学申请表》分别由转入学校、转出学校,转入学校乡镇中心校及县教体局教育股、转出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存档。 2、初中:转入学校统计后,向家长提供《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学校统一盖章,盖章后由学籍管理员收齐本校《转学申请表》、到教育股盖章(附《中小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盖章后由转入学校通知家长到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上级教育部门盖章。《转学申请表》分别由转入、转出学校及转入、转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存档。 3、高中:转学流程同初中。 注:教育股统一盖章时间为10月29日——11月15日 二、属于本县内转学的学生 1、小学:转入学校需向家长提供《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五份,依次由转入学校盖章并签署意见,转入学校乡镇中心校盖章并签署意见;转出学校盖章并签署意见,转出学校乡镇中心校盖章并签署意见;以上所需的四个章盖齐后,由转入学校收齐后统一交中心校,由中心校学籍管理员收齐本乡镇《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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