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管理制度

总包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协议:

1、工人必须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有关规定,熟悉图纸、施工规范,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提前上报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井对工程质量负责进行检查控制,保质保量完成所属分包任务。

3、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及机械的位置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设置,并做好保管工作。

4、要保证所分包域内的工作面及各种施工用临时设施及场地的文明施工,要求挂牌并注明责任人。

5、各种物品的堆放要整齐牢固,符合规定要求,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散料要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6、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砼和落地砂浆、废砖。砂石和其他散料要随用随清,不留料底。(做到使用扫帚清扫)

7、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各种物品按规定分类码放,剩余材料及料具(包括容器)应及时清理回库。现场内垃圾要及时分拣后外运,做到日产日清,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

8、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成品和半成品要进行保护,加强对工人的教育,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做到不损坏他人产品,且要保护好自己产品)

9、不得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要齐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0、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证、操作证要求合格、齐全有效。

11、施工现场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消灭长流水、长明灯。

12、施工中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料桶,废漆刷,油棉丝等)要及时回收并记录。

13、施工资料必须准确、齐全,并上报及时。

14、对施工生产任务要按期完成,并及时移交。

15、多家单位同时施工时,不得因为相互斗气影响施工,要找有关部门及时协调。

16、分包要有长驻工地负责人,保证24 小时联系畅通。

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此协议,野蛮施工的,我司将对其处以100 一3000 元的罚款,情价严重者将责令其停工整改,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文明施工管理协议

为了确保蚌埠万达广场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质量管理目标及业主要求工期顺利实现,中建二局(沪)蚌埠万达广场项目部特与下属分包签署如下管理协议。

1、分包方必须严格按总包方划分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区进行管理。

2、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及施工机械必须按指定位置放置。

3、各种物品的堆放要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散料成堆,界线清楚,不得混杂。

4、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各类物品按规格分类码放,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回库。

5 、施工现场内垃圾要及时分拣、清运到指定垃圾堆放处,做到日产日清。做到无落地砼、砂浆。

6 、加强对工人的教育,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对现场内的成品、半成品及时进行保护。

7 、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照明。

8、施工中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料桶、油料等)要及时回收到指定地点。

9、生活区职工宿舍内外整洁、卫生,职工食堂证件齐全,卫生达标。

10 、施工区、生活区厕所指派专人打扫。

11、分包为必须按各自负责管理的区域抽调一定比例的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

12 、总包方每周组织一次各分包方负责人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布,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在工程劳务结算时按比例扣除此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机械管理协议

为了确保蚌埠万达广场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质量管理目标及业主要求工期顺利实现,中建二局(沪)蚌埠万达广场特与下属分包签署如下管理协议。

1、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机械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2 、机械设备必须在指定地点安装或存放,设备安装完要经总包方、分包方、安全部门和机械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机械设备要设专人操作、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行,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待修复后方可使用。

4、机械操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违反上述内容,总包方将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制止300~2000 元的处罚款,由此造成的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消防保卫管理协议

为了确保蚌埠万达广场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质量管理目标及业主要求工期顺利实现,中建二局(沪)蚌埠万达广场项目部特与下属分包签署如下管理协议。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2 、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3、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无阻,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未经批准不许随意移动。

4、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5、建筑物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住人的,应报上级部门审批,明确管理责任。

6、施工现场设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四防工作。

治安组织管理责任

1、分包方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法制和治安教育,受教育面达100 %。

2 、分包方应在人员进场前,将施工人员详细名单拟送现场保卫部门一份。

3 、施工人员必须携带胸卡,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院内。

4 、对打架斗殴、偷窃、赌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5 、对扰乱治安者造成影响者追究其责任,并责任单位罚款2000 一5000 元。

违反上述内容,总包方将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制止300~2000 元的处罚款,由此造成的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为了确保蚌埠万达广场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质量管理目标及业主要求工期顺利实现,中建二局(沪)蚌埠万达广场项目部特与下属分包签署如下管理协议。

一、总包方提供电源至一级箱,现场内配电线路、一、二级配电箱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及随意接电。

二、分包力的维修电工要持有政府核发的有效证件,在我安全部门备案,并接受我临电专业人员和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分包方购置的三级箱必须符合部颁JGJ46 一88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在使用前必须经我方电工及安全部门检验、认可后方可使用。

四、电器设备要有防雨防砸措施。现场用电设备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并实行一机一闸。移动式小型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具,必须经流动三级箱接入方可使用。电缆线不得拖地,必须用绝缘物,采用支、吊、挂的方法避开与地面的接触。使用一类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

五、用电设备发生电气故障,必须找专业维修人员检修,不得带“病”运行,不得私自接线,不得随意接长或更换电源线。

六、在生活区住宿的人员,不得随便接电源插座或乱拉电源线,不得随便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生活区内所有配电箱,不得随意接线。

违反上述内容,总包方有权制止和300 一2000 元的处罚,由此造成的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施工人员及车辆、机具、物资进出管理须知

各分包公司劳务施工队伍

为了严格执行企业管理制度,中建二局(沪)蚌埠万达广场项目部项目经理部规定如下:

一、人员及车辆管理,

1 、施工单位进场前,将管理施工人员,每人两张一寸免冠照片(黑白不限)、人员名单、通迅电话、附个人劳务合同和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复印件,(用A4 纸竖向打字)送项目保卫部门,办理人员出入证,每证收费为五元,无压金。

2 、车辆须办理进场车证时,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申请到项目保卫部门,办理车辆进出证;每证收费为五十元,无证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及办公区域。

3 、无证车辆送货到项目物资部门,领取临时车证,出现场时接受门卫检查,并主动将临时车证移交给门卫管理,货物运出现场时,必须到物资部门办理出门证,方可放行。

4、车辆进入现场后,遵守现场交通管理,不按照限速规定行驶者,造成事故(伤人)承担一切责任。

5 、不服从人员车辆管理者,造成治安事件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造成人员伤害,由责任方担负伤者医药费、误工费(每日60 元)和其它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二、机具、物资管理:

1、各种机具(小型电动工具)进场前建立台帐,进场时到保卫登记,设专人管理,建立防火、防盗制度及措施。

2 、各种物资进场后,分包方指派冬人管理,分类存放,对易燃材料存放、使用、符合防火要求,建立防盗措施。将值班人员的名单及值班制度,报送总包保卫部门。

3 、物资需退场时,应到项目物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的物资,不准出场。

三、现场消防保卫管理;

管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 一100元,不准随意动用明火,违者罚款100元,无火情不准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违反动用现场消防器材者罚款500 元。特殊工种作业,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证,(电气焊)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执行北京市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作业人员办理三级动焊、动火审批手续。

无证动焊,无看火人员作业,无灭火器材及灭火设施的,违章作业者,罚款100一200 元,造成经济损失的双倍赔偿,对玩忽职守、屡教不改者罚款500元并清除工地。

易燃、可燃材料进场后,指定专人专管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建立相关防火制度和防火措施。

因消防工作管理不到位,造成火警和灾害事故时,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建立贵重物品、各类文件管理制度、保卫治安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治安事件。奖罚细则

为了落实各类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

1 、在上级安全检查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经项目部安委会或主管领导批准,予以奖励,数额另议。

2、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状中规定的内容和指标,按责任状有关条款予以奖励。

3、在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按竞赛办法给予奖励。

4、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单位的予以奖励,数额为50 一500 元。

5、职工在安全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防护标准化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较大者,由所在单位逐级申报典型材料,经项目部安委会或主管领导批准。予以奖励,数额另议。

6 、职工在日生产活动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人为事故和财产损失的由所在单位领导核实后,逐级申报有关材料,经项目部安委会或主管领导批准,予以奖励。

二、罚款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10元,队长罚款20 元。

2 、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帽带,每人罚款5 元,队长每次罚款10 元。

3 、进入工地戴残破安全帽,每人罚款20 元,队长罚款40 元。

4 、现场内吸烟,每人罚款10元,队长罚款20 元。

5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罚款30 元,队长罚款40 元。

6 、操作电动机具不戴绝缘手套,每人罚款20 元,队长罚款40 元。

7、赤裸上身上岗,每人罚款10 元,队长罚款20 元。

8 、穿拖鞋上岗,每人罚款20 元,队长罚款40 元。

9 、酒后上班者,对喝酒人每人罚款50 元,队长罚款100 元。

10、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者,每人罚款10 元,队长罚款20 元。

11、有特种作业证,不持证上岗者,每人罚款20 元。

12、安全网支搭不合格每处对承包队主管罚款10 元。

13、平网内有杂物每处对承包队罚款10 元。

14、楼梯无防护或防护不牢,每一跑楼梯对承包队主管罚款50 元。

15、梯井口无防护门或不合格每处对承包队主管罚款50 元

16、预留洞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每处对承包队罚款20 元。

17、层通道无护头棚对承包队罚款1 00 元。

18、层通道护头棚两侧不封,每处对承包队罚款50 元。

19 、临边无防护,每延长1 米对承包队罚款20 元。

20、临边防护不严或不合格对承包队罚款10 元。

21、阳台无防护或不合格每处对承包队罚款30 元。

22、卸料平台防护不合格或门不关,罚款责任人20 元。

23、地面进料口无护头棚,每个罚责任人100 元。

24 、地面进料口护头棚不合格,每个罚架子班50 元。

25、上下信号、联络混乱,每台对承包队罚款50 元。

26、脚手架防护不严或不合格,每个对承包队罚款100元。

27、大模板操作平台、扶梯、护栏不全、不牢,每块对承包队责任人罚款50 元。

28 、吊运模板时,不用卡环,每次对信号工罚款20 元。

29 、吊大模板时,在模板未完全脱离主体即起吊,每次对信号工罚款20 元。

30、模板地面存放不合格,每块对承包队罚款20 元,对信号工罚款10 元。

31、吊运砼斗时,不用卡环,每次对信号工罚款10元。

32 、插放架无上下爬梯,上面无合格的平台挂钩,对承包队罚款100 元。

33 、机具传动部分无防护罩,每台对责任人罚款50 元。

34、电动机具不防雨、不防潮,每台对责任人罚款50 元。

35、电焊机一次线超过5 米,每台对承包队责任人罚款20元。

36、电焊机双线不到位,每台对承包队责任人罚款20 元。

37、电焊机二次线无接线鼻子,每台对承包队责任人罚款30 元。

38、电焊机焊把线破损严重,每台对承包队责任人罚款30元。

39、使用气焊,三点距离不符合规定,每次对气焊工罚款30 元。

40、漏电保安器失灵不及时更换,每个对外包队罚款50 元,对电工罚款30 元。

41、电源线严重老化,每延长1米对责任人罚款20元

42、电缆进出地面,穿建筑物、道路等易受损伤的场所不加保护的,每处罚责任人50 元。

43、使用损坏插头的、插座。每处对责任人罚款20 元。

44、手动工具流动箱、电源线用木板插座接线,每处罚责任人10 元。

45、电焊机一、二次接线无防护罩的,每台对承包队责任人罚款30 元。

46、从事振捣、打夯等施工时不戴防护用品.对操作人罚款10 元。

47、委派无证人员上岗从事特种作业者,每人罚款100 元。

48、不服从安全检查者,对干部每人罚款100 元,对工人每人罚款50 元。

49、未经批准随意拆除防护设施者,对干部每人罚款50元,对工人罚款20元

50、工完场不清,每处每次对施工对罚款100元,施工班组长罚款50元

51、砼施工完后搅拌站未及时清理再利用,每次对砼班组长罚款50元,工作面落地灰未及时清理再利用每处对施工班组长罚款50元

52、砌筑施工完后留有砂浆料底每处对班组长罚款50元,留有砌块每处对施工班组长罚款50元

53、施工垃圾未及时清运走,每处对施工队罚款200元。

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标准及《项目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蚌埠万达广场工程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经贵、我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分色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1、安全生产资质

2 、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情况

3 、特殊作业人员的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

4 、专、兼职安全员人员名单

5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应做到如下几点:

1、总包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 、分包单位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有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标准。使用、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安装使用前向当地安全检测部门报批,报批后并向总包单位备案。

3 、分包单位应对本单位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个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总包单位备案。

4 、总包单位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一级配电箱,该级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负责,并按照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5 、分包甲位所用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或中建一

局集团指定产品。

6 、分包单位应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7 、总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自行设置的防护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分包单位

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总包或有关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 、对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如确属施工所必须拆改部位,

必须征得总包单位工长、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完工后立即恢复,严禁私自乱拆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对于施工现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违令作业的,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对于不按

期整改和违章施工的,总包单位有权给予现金处罚,50 一3000元的罚款。

9、其它遵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执行。

分包单位如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上述2 一10 条造成后果,责任由分包单位负责

本协议至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总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蚌埠万达广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各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使工程项目的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发展,便于参与蚌埠万达广场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顺利进行施工,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施工中的安全、质进度等。项目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系列总包管理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蚌埠万达广场工程施工的所有分包方,任何分包方均须遵照执行。

1 总则

1.1、本工程为创优工程,最终目标为北京市建筑长城杯,争创鲁班奖,所有分包方必须遵从业主方、总包方为此目标所做的一切安排并分担相关费用。

1.2、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能够按预期目标顺利完成。因此各分包方除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配合协议外,还应依照本管理办法服从总包方在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要求。

1.3、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在管理人员的配置方面应与总包方对口设置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生产、安全保卫、质量、技术、临水临电、收发文等,并按国家规定持有相关有效证件。分包方应向总包方上报班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如需更换时,应提前5 天上报总包方,经许可后方可更换。

1.4、分包进场施工前,须及时按总包方各部门的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办理施工进场手续,并签定各项管理协议(具体要求见相关管理要求),在各部门会签进场许可后,方准许进场施工。

1.5、任何分包方如果不服从总包方的正常管理或在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CI形象、成品保护等方面不能满足总包方的整体目标时,总包方有权责令其整改,严重不符合的分包施工单位,总包单位有权处以分包单位停工整顿,并上报监理,甲方。

1.6、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检验,无条件地提供人员和相应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1.7、分包方必须配合总包方接受工程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8、分包方应主动向总包方的各部门了解相应的管理制度,分包方进场后将被认为对总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已有了充分了解,任何分包方不得以不了解相关规定为由拒绝接受总包单位的管理。分包方违反总包方的管理制度时,总包方将依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1.9、分包方如触犯国家法律,给项目相关施工单位造成损害,该分包单位将对所有分包单位进行经济贴偿,并接受国家执法部门的处罚。

1.10、如分包单位(尤其甲指独立分包单位)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有与总包管理项存在分歧处,分包单位进场前及时向总包单位提出.经甲方,监理、总包,分包单位四方一起友好协商.形成一致意见。

2 管理制度

2.1、现场管理

①分包方应按照分包施工合同要求的进场时间准时进场施工,进场前应提前两周到总包单位领取进场会签表,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签署各项包保协议,然后办理进场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见进场会签表)。若由于分包方自身原因末获许进场,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②分包单位进场后,根据总包单位提供的临时场地,自行搭设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搭设必须符合总包单位的统一标准,否则,总包方不同意投入使用。未经许可私自乱建的将一律被拆除.该分包方将承担拆除费用和因此给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具体要求见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

③分包力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方的协调、安排。分包方必须无条件为整个工程的关键工序提供施工方便,总包方及其他分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交义作业或不同分包的工程有前后衔接关系时,应按总包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分包方未做到工完场清,总包方有权指派其他队伍搞好该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分包方承担,经验收或中间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接收。

⑤总包负责提供指定的水源、电源接驳点,每个区域就近给每家分包提供一个水源、一个电源接驳点。分包方按照总包方的要求自行接驳施工所需的各级水管、水表及电箱、电表,并负责管理和承担包括水电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分包在施工中需使用临时水、临电设施时,应事先通过填写临水、临电使用申请表的形式,书面向总包方的电工工长提出申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指定其使用的接驳点。(具体见临电、临水管理要求)

⑥分包方如需独自使用总包方的垂直运输大型设备时,应提前一天向总包方责任工程师提出书面申清,责任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合理安排使用。

⑦未经总包方同意,分包方不得自行进脚手架材料等同类周转物资,如需使用总包方的物资部提出书面委托并承担相关费用。

⑧施工现场任何分包方的标识,须上报总包方的认可。

⑨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总包指定地点,做好工完场清工作。⑩分包单位项目主管领导要按时参与总包方组织的各项检查,各项协调会,并及时向本单位职工传达,执行会议精神。

⑾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存在问题,不按时整改。总包方将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按照北京市的处罚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现金经济处罚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具体处罚条款见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2.2、安全管理

①分包方进场前必须向总包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有效证件、施工方案、外地进京许可证和进京人员名册,报到总包经营部门。

②分包方应需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自已的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且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总包方检查。

③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工、信号工、架子工、电焊工等。机械设备应挂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维修保养台帐。

④严禁乱拆各种脚手架拉接点,禁止乱拆乱动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且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自己工作面的安全防护

⑤各分包方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蛮干,操作面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标准搞好安全防护。

各分包单位50 人以下的队伍设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的队伍必须设专职

安全员,另外配备一定数量的巡查员,做好自已的安全生产工作。

⑥总包方定期或不定明地对分包方的施工部位和作业面的文明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如隐患比较严重或较多时,总包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各分包方的文明安全施工在总包方的项目旬检中必须达标。

⑦分包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将受教育人员花名册、教育试卷、教育内容于进场前报到总包方安全部备案登记。

⑧分包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并将安全管理体系上报总包方安全部。

⑨分包单位对自已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要加以监督保护,对其他分包单位自己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有拆除破坏现象,应加以制止。

⑩总包方将组织分包单位进行工作面的书面交接、分包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否则,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1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总包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总包方将清退出场.

12、因分包单位违令指挥、违章操作,私目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分包方自行承担。

13、因分包与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乱动机械没备和消防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分包方自行承担。

14、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总包方将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按照北京市的处罚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现金经济处罚,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具体处罚条款见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2.3、质量管理

①蚌埠万达广场工程质量目标为标准。

②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上报监理、总包。

③分包方必须设置专职质量检查员(持有效证件),负责质量检查、成品保护,资料报验.各种报验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并及时向总包方质检部汇报工作,否则总包对其所施工的工程不予验收。

④分包方自行采购进场的材料必须是绿色环保材料,有有效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复试报告等,并及时向总包、监理报验。无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复试报告或不合格材料严禁用在工程上。各分部分项检验批经总包、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进下道工序,不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者或进场材料未检验通过强行施工者将令返工,并由其承担造成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

⑤分包方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并报监理、总包、业主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总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

⑥分包方的技术人员、工长、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自检、交接检,如实填写好表格上报总包方后予以验收。

⑦分包方必须按设计、施工方案、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前向总包提供自己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当以上几种要求不一致时.应以较高标准为准,不按时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者不允许施工。

⑧施工中如出现不合格品、不合格项,总包将向分包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和不合格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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