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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教师讲座

法律与教师讲座 学校和教师面对的法律问题 随着我国的法制发展进程,大家感觉老师越来越难当了,学生和家长说:“学生最没权利”,老师说:“我们最紧张。”为什么紧张?对教育法律不够熟悉,心里没底,或者光知道法律条文,具体问题不知如何分析处理,因此作为教师还须要提高乏教育法律修养,也就是法商。 一、法商(L aw Qu o t i e n t,简称LQ)即法治商数,法商概念是《检察日报》提出的,法商是一个人对法的内心体认和自觉践行,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法治意识的强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教育法学我们许多老师都学过,那我们的法商是不是很高了?请你来看看这些常见学校法律问题怎样分析和处理。学生被老师批评离家出走了,出事了,老师有无法律责任?学生上课捣乱影响课堂,老师请他在门口站一会冷静一下,算不算体罚?两个学生打架,一方请来律师找老师取证,我们该不该接待?某年级多名学生得了传染病,我们老师是不是有责任?学生下课时间踢球受伤,学校要不要赔医药费? 法商包括四个层次:第一,法律认知--是对一些法律常识的认识,而不是能背多少法律条文;第二,法律评价--是个体对法律的个性化的主观评价,而不是站在法学家立场上对法律的评价;第三,法律行为--是个体在其主观意识指导下的个体法律行为,而不是法律规定应该或不应该的行为;第四,法律意识--指个体对善恶、公平、正义的看法。 这些问题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几个重要的二、教育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9 教师法、1993-10 教育法、1995-9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6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6

广告法规与管理重点

广告法规与管理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 1、狭义的广告法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我国的广告管理法规主要由法律、法规、规章等组成。 3、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到目前为止是我国最完备、最权威的 广告管理法规文件。 4、国务院1982年2月6日颁布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是我国第 一个全国性的统一广告法规。 5、一般来说,一部法律一经实施,自施行之日起,在此之前指定的一切与该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均自然无效,而均以新颁布的法律为准,这就是“后法优于前法”的公认法理。 6、相对于其他法规来说,《广告法》存在着“优先适用”的原则。 7、《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8、《广告法》所规范的广告仅限于“商业广告”。 9、对广告主的验证管理,主要包括对广告主的主体资格的验证管理和对广告内容的证明文件或 材料的验证管理两个方面。 10、广告合法性的首要条件是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合法。 11、订立广告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遵循平等互利和协 商一致的原则。 1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13、广告代理是指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主委托,从事的广告市场调查,广告信息咨询、企业形 象策划、广告战略策划、广告媒介安排等经营活动。 14、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应当经过本单位广告审查员书面同意。 15、广告审查员应当由所在单位委派,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并取得《广 告审查员证》之后,方获得从事广告审查工作的资格。 16、临时性广告经营是指某项活动的主办单位,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并在活动中为出资者提供 广告服务的经营行为。 17、临时性广告经营申请,应当在活动举办30日前提出,经审查,符合临时性广告经营条件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 18、新闻单位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广告,收取费用;新闻记者不得借采访名义招揽广告。 19、媒体覆盖率是媒体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的总称,它随媒体自身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判断与 衡量准则。主要包括广播电台的覆盖范围和收听率,电视台的覆盖范围和收视率,报纸、期刊等印刷媒体的发行范围和发行量,户外广告场所的位置和人流量等。 20、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能够使公众清晰辨明广告客户。 21、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22、关于广告中附带赠送礼品的内容,必须标明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 2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广告中使用的语言文字,都属于广告语言文字管理的范围。 这里所称的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批准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 24、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和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25、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必须持有经过国家医药管理局或同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 器械广告证明》。 26、医疗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7、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的出证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广告法规与管理》重点

广告法规与管理复习资料 1、狭义的广告法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我国的广告管理法规主要由法律、法规、规章等组成。 3、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到目前为止是我国最完备、最权威的广告管理法规文 件。 4、国务院1982年2月6日颁布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 统一广告法规。 5、一般来说,一部法律一经实施,自施行之日起,在此之前指定的一切与该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均自然无效, 而均以新颁布的法律为准,这就是“后法优于前法”的公认法理。 6、相对于其他法规来说,《广告法》存在着“优先适用”的原则。 7、《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 动,应当遵守本法。 8、《广告法》所规范的广告仅限于“商业广告”。 9、对广告主的验证管理,主要包括对广告主的主体资格的验证管理和对广告内容的证明文件或材料的验证管 理两个方面。 10、广告合法性的首要条件是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合法。 11、订立广告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遵循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1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3、广告代理是指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主委托,从事的广告市场调查,广告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 战略策划、广告媒介安排等经营活动。 14、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应当经过本单位广告审查员书面同意。 15、广告审查员应当由所在单位委派,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并取得《广告审查员证》 之后,方获得从事广告审查工作的资格。 16、临时性广告经营是指某项活动的主办单位,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并在活动中为出资者提供广告服务的经 营行为。 17、临时性广告经营申请,应当在活动举办30日前提出,经审查,符合临时性广告经营条件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发给《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 18、新闻单位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广告,收取费用;新闻记者不得借采访名义招揽广告。 19、媒体覆盖率是媒体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的总称,它随媒体自身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判断与衡量准则。主 要包括广播电台的覆盖范围和收听率,电视台的覆盖范围和收视率,报纸、期刊等印刷媒体的发行范围和发行量,户外广告场所的位置和人流量等。 20、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能够使公众清晰辨明广告客户。 21、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22、关于广告中附带赠送礼品的内容,必须标明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 2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广告中使用的语言文字,都属于广告语言文字管理的范围。这里所称的 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批准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 24、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和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25、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必须持有经过国家医药管理局或同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广告证明》。 26、医疗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7、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的出证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28、诊疗科目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为依据。 29、广告客户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 30、食品广告,包括普通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新资源食品广告和特殊营养食品广告。 31、所谓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 食品。 32、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医疗术语,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以及无法用客观指标评价的用语。 33、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

青少年法制宣传讲座

青少年法制宣传讲座 今天,很高兴和大家一起来学习法律知识,借此机会讲一些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典型事例、和生活学习应该注意的问题。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人们日常行为的“规矩”。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愈来愈密切。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学生有必要学习、掌握必要得法律知识。首先我们先探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青少年学生,这个阶段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常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青少年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举例:某中学利用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打扫卫生,班主任肖某让学生陈某负责擦玻璃。陈某在擦玻璃时不慎从二楼窗台上摔下,造成左小腿骨折,脊椎扭伤而下身瘫痪,住院治疗达半年之久,花去医疗费 10000

《教育法制法规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教育法制法规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作为基层的教育工作者,作为学校的教师,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我认为要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教师是教育过程中主导力量,因此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贯彻到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教师有高度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尊重每学生,用教师爱心去化解学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在平时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教师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为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四、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 第1 页共11 页

学校法制讲座发言稿

时间:2010年9月6日 内容:《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地点:寺头中学主讲人:胡鹏飞参加人员:全体师生、部分家长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

广告法律法规与违法广告案件查处网络培训

(公共课程练习) 工商行政治理理论创新成果 一、单选题 1. 工商行政治理理论创新成果的核心和基石是(A)。 A.“四个统一”理论 B.“四化建设”理论 C.“四个转变”理论 D.“五个更加”理论 2. “四高目标”,即建设高素养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B )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 A.高水平 B.高效能 C.高效率

D.高水准 3. 各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要全面落实科学进展观,努力做到监管与(B)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 A.改革 B.进展 C.稳定 D.和谐 4. 落实“五抓”措施,大力加强工商行政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是抓领导班子建设、抓党员队伍建设、抓各级机关建设、抓基层工商所执法队伍建设、(D). A.抓基础设施建设 B.抓信息化建设 C.抓法制建设 D.抓党风廉政建设

5.“四个只有”理论的核心是(D)。 A.明确了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差不多方法和有效途径 B.明确了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履职到位的差不多要求和全然目的 C.适应形势任务、推进职能转变的迫切要求和必定选择 D.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行法定职责规律性认识的科学总结和进展深化 6.“四化建设”确实是大力推进工商行政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C)建设。 A.科学化 B.标准化 C.法治化 D.信息化 7. 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必须坚持把(A)作为第一职责。 A.市场监管

B.服务进展 C.消费维权 D.依法行政 8. 工商行政治理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努力成为“四个榜样”,即成为勤奋学习的榜样、团结实干的榜样、开拓创新的榜样、(B)。 A.服务进展的榜样 B.勤政廉政的榜样 C.廉洁自律的榜样 D.作风优良的榜样 9. 工商行政治理理论创新成果是(B)与工商行政治理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A、科学进展观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教育法律法规讲座教学提纲

教育法律法规讲座

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讲座 第一章教育法规导论 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为调整教育与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调整教育内部各个环节的关系而制定和发布的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和法律)、法令、条例、规程、制度等规范文件的总称。 教育法规的作用:1.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2.教育法规具有评价作用;3.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4.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 教育法律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是教育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3种:即条例、规定和办法。 我国于1986年4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于当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于1998年8月29日通过,自1999年1月1日施行。 从逻辑结构上看,教育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一)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1.义务性规范在表述

形式上通常采用“必须”、“应当”、“义务”、“禁止”、“不准”、“不得”等字样。在教学法规中,义务性规范的数量较多。2.授权性规范在表述形式上通常采用“可以”、“有权”、“不受……干涉”、“有……的自由”等术语。(二)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三)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教育法律关系的种类:1.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3.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实际参与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 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或标的。教育法律关系客体一般包括物、行为以及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精神产品和其他智力成果)等。行为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实现权利义务的作为与不作为。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需要一定条件或根据的。这里所说的条件或根据,就是通常所说的教育法律事实。 第二章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

校园法制讲座讲稿

教师依法执教与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什么是依法执教呢?所谓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的要求。 教师是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委托,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重要主体。作为公民,教师可以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履行公民的守法义务;作为教师,还应当享有教师的专业权利,履行教师的法定义务。 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过程中,应该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保证自己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既保护教育对象的权利不受侵犯,又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 一、实行依法执教的意义 如今,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

法规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师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法制化的时代,已不仅仅是一个教育者,而且是教育内部的一个重要的执法者。只有依法执教,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觉维护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二、依法执教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首先要懂法,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多读一点与法律有关的书刊,多了解与教育有关的法律问题,起码要知道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的不妥性和不良的后果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国务院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国家教育部、省人民政府等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教育的行政规章,初步构成了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使我国的教育事业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其次,要将良好的师德师风与教师法制融入到教育教学管理中去。将师德的管理纳入法律的层面,用法律的手段迫使每个执教者不得不充当净化人类灵魂的使者。要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提高法律素养,必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

户外广告法律法规介绍

户外广告法律法规介绍 来源:本站原创1419字节2012年4月11日16:15 阅读:6524 户外广告法律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独立新兴事业的制约规定。户外广告在推销商品的同时也为社会消费者、生产者服务,因此兼具贸易性和服务性。下面就是对户外广告法律法规的解读介绍: 路名牌灯箱广告对户外广告法律做了简单的介绍。 一、性质 市容局管理户外广告,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美国户外广告主体有自行维护权,一旦受政府行为侵害,受害方可要求司法救济,要求政府赔偿,因此,美国46州都有广告侵权赔偿规定。规定联邦政府承担75%,州政府承担25%,所以政府对户外广告任意整顿不赔偿损害违反了依法行政原则,是一种非法的、不良的行政行为。广告协会作为一种在政府与人民间起桥梁作用的群众性社会组织,有权诉请司法救济。 二、法律地位——户外广告确立的法律依据 1.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0次常委会通过、国家主席第34号令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2005年3月1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第六部分的第2、4点内容。它们表明,今后政府要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公民要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在政府职能上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在法理观念上变人治为法治,使法律真正成为全国人民和政府的行为准则。>>>更多广告法律专题综上所述,各地成立广告公司,构建广告协会,依广告法规定,向广告审核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审查批准,从事广告经营活动正是当前和今后国家改革所要实现的目的,是符合国家法律、法令和中央最高行政领导提出、第十届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政治纲领的法律文件所规范的。因此全国各地广告业所从事的广告经营活动应得到各有关行政领导部门的积极支持,而不应加以歧视、任意干预,甚至废弃。 三、作用 1.户外广告具有宣传党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作用。 2.结合户外广告,提高全民生态意识是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方面。 3.作为一种广告形式,户外广告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具有促进商品经济向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合法、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广告法律法规与违法广告案件查处网络培训总复习

(公共课程练习)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 一、单选题 1.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的核心和基石是(A)。 A.“四个统一”理论 B.“四化建设”理论 C.“四个转变”理论 D.“五个更加”理论 2. “四高目标”,即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B )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 A.高水平 B.高效能 C.高效率 D.高水准 3.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监管与(B)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 A.改革 B.发展 C.稳定 D.和谐 4. 落实“五抓”措施,大力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就是抓领导班子建设、抓党员队伍建设、抓各级机关建设、抓基层工商所执法队伍建设、(D). A.抓基础设施建设 B.抓信息化建设 C.抓法制建设 D.抓党风廉政建设 5.“四个只有”理论的核心是(D)。 A.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基本方法和有效途径 B.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职到位的基本要求和根本目的 C.适应形势任务、推进职能转变的迫切要求和必然选择 D.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行法定职责规律性认识的科学总结和发展深化 6.“四化建设”就是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C)建设。 A.科学化 B.标准化 C.法治化

D.信息化 7.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坚持把(A)作为第一职责。 A.市场监管 B.服务发展 C.消费维权 D.依法行政 8.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努力成为“四个模范”,即成为勤奋学习的模范、团结实干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B)。 A.服务发展的模范 B.勤政廉政的模范 C.廉洁自律的模范 D.作风优良的模范 9.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是(B)与工商行政管理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A、科学发展观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包括(D)。 A.市场主体准入 B.市场秩序维护 C.消费者权益保护 D.制定宏观经济政策 二、多选题 1.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主要包括:四个统一、四化建设、(ABD)五个更加。 A.四个转变 B. 四高目标 C.四项建设 D.四个只有 2.“四个转变”是指(A B C D)的转变。 A.监管领域 B.监管方式 C.监管方法 D.监管手段 3. 总局党组提出的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是(C D)鼓励先进、淘汰落后 A.增加数量 B.抓好质量

听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听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篇一:法律讲座心得体会四月十六日,学校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辅导员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全校师生受益匪浅。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讽刺、讥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篇二:通过近一段时间在市局春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特别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 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

房地产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房地产营销广告宣传方面的法律法规,现就重点部分进行摘抄,供诸位领导查阅。 一、《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 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案例:武汉某有限公司从2005年6月开始,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 过报夹式擅自在蔡甸城关发布“今天,康城的主角是你!”的预售房地产印刷广告3000份。蔡甸工商分局 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据此,蔡甸工商分局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决定:1、责令停止发布;2、罚款8000元。 二、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一、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 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

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案例:宁波市象山坤宏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在销售楼盘时,通过户型宣传册、楼盘立体模型、微信公众号、样板房等,将原规划设计图纸中的庭院、设备阳台等部分,以业主购房后可以拓展建设增加使用面积为由,开展违法宣传,对购房对象进行错误引导,对客户购买意向产生实质性影响,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2018年1月,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80万元。 三、广告法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案例:温州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没有明示附赠信息的印刷品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于2016年3月14日至4月3日间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成交就有金条送”、“金 喜一:送金钥匙”、“金喜二:抽金条”、“金喜三:送金条“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没有明 示所附带赠送的商品的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当事人又于2016年4月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空间最优化:全跃设计带来温州利用率最高户型,双倍空间超值拓展,私密套房动静分离”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 当事人发布没有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罚款210000元。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

我国法律中对于虚假广告的规定及其不足

我国法律中对于虚假广告的规定及其不足 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这类广告的内容往往夸大失实,语意模糊,令人误解。虚假广告行为在法律上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是指故意发布虚假广告;不作为就是广告发布者有义务说明或者警告,而不作为。 虚假广告一般具备以下儿点特征:1.主体特定:虚假广告的主体只能是广告活动的主体,一是广告客户,即为促销其产品或宣传其服务而刊播、设置、张贴广告的生产经营者;二是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指的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及广告许可证,专(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有权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人。2.内容上的失实性:即广告显示说明与客观实际悄况明显不相符。3.手段上的欺骗性:即广告采用欺骗的手段或引人误解的陈述进行商品或服务宣传,并使一般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产生误解。 为何虚假广告在我国如此的盛行,棋至是屡禁不止呢?主要是山于在我国虚假广告尚无法定概念。有关虚假广告的定义也过于简单,只散见于《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中,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有学者认为,这条规定实际上是对虚假广告的一种法律界定,但笔者认为这种法律界定仅仅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维护正当竞争秩序的角度所作的安排。它所确立的禁止经营者从事虚假广告的一般原则应当只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内适用,而不具有广告法律制度上的普遍意义[4]。与此类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也是该法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对虚假广告所作的一种法律界定,这种界定本身也存在不够概括、全面的缺陷以及法律适用范圉上的局限性。就是山于立法界定不明确,明知确实是虚假广告却因为缺乏法律效力层级上的法定概念不能认定它就是虚假广告,这是虚假广告泛滥成灾的一个主要原因。其次就是在这些仅有的法律规定中,其处理力度不够,其实只要仔细研读一下《广告法》、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我们就能发现《广告法》《刑法》中的出发大多都是以经济处罚为主的而广告费一至五倍的罚款对于违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法在我身边”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今天很荣幸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中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权利是我们可以做什么,义务是我们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民法(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刑法(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都是刑法要制裁的);婚姻法(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同学们知道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吗?(可以请同学回答)从法律上说

广告道德与法规整理

1. 广告道德法律规范的对象有哪些?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活动参与机构。 2. 法律上所称的广告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明确的广告主,广告费,特定的信息内容,广告媒介或形式 3.广告的一般道德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一:守法原则 1 、真实性 2 、合法性 3 、思想性 二:公平原则 1 、平等自愿 2 、等价有偿 3 、公平竞争三:诚实信用 四: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4. 广告行为道德含义的特征是什么?以是否有益或有害于他人及社会、并可以对其进行善恶评价为本质特征。广告行为其中很大一部分常常具有多元化的意义,即可能既有社会道德的价值因素,同时又有政治的、经济的、乃至于纯娱乐的价值因素。 5. 跨国或跨文化广告活动应注意什么? 1 、应符合广告国社会道德规范 2 、应适应广告国文化艺术特点广告师一种艺术,是文化的传播者和塑造者。广告文化虽然有其自身的独特表现,但作为当代文化整体的一部分,必然有其民族性和融合性的特征。任何民族的广告文化都受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习俗于民族心理的影响,在中国,这一点更应得到理解与尊重。 6. 广告行为道德评价的客观标准是什么? 对广告活动中的各种行为作出正确的道德评价,其客观标准只能是实践。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一切道德评价,包括对广告行为的道德评价,都必须以是否符合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为 最高尺度和唯一标准。 7. 广告道德失衡与错位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1、忽视或损害消费者利益 2、虚假(不真实)广告 3、不正当交易或行为广告的格调与品位问题。 8. 虚假广告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A 广告所介绍的商品和服务本身就是虚假、带有欺骗性的。 B 在广告中以不实之词夸大产品功效、疗效等,把质量低劣的商品说成是优质商品,隐瞒商品的重大缺陷,特别是隐瞒会给消费者生理或心理造成严重危害的缺陷,或有意夸大商品的优点或用途。 C 在广告中使用不当的夸张手法,意在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D 在广告中产品的性能、质量是真实的,但在广告中的某些承诺确实虚假的、带有欺骗性。 9. 广告格调与品位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1、语言空泛,污损语言 2、卑琐浅薄的作品 3、色情、挑逗的倾向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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