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审批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土地征收审批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土地征收审批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土地征收审批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作者:上海律师-张浩律师日期:201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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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征地审查批准的内容及程序

第-二,国务院审查原则及依据。一

审查原则主要包括'一是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二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

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三是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四是依法、科学、集

约、规范用地。

审查依据主要包括:一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土地管

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二是国家有关严业政策:三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四是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技术规范;五是建设

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二,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用地是否在需报国务院批准的范围之

内;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否执行了国家规定q有关建设程序:建设

用地是否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经过预审;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

否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用土地和供地方案是否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策: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定

额指标;补充耕地措施是否已经落实或能够落实;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是否清

楚、准确;建设项目选址压覆重要矿床的,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建设用地位于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是否提供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占用林地是否已经林

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是否已被依法查处:其他内容是否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策。

第三,报送审查批准程序。

依法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提出土地利用年度

计划建议时,就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城市规划的用地需求,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在上级机关正式下达计划指标后,填写《XX市X

X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表》,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向省级人民政府申报,同时抄送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中心城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以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请示汇总,填写《XX

省XX年度圉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申报汇总表》,连同对各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书面审查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级人、民政府一年一次性呈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土资源部和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国土资源部对省级人民政府上报的建设用地请示和报批资料、图件进行初审,认为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其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并不能说明原因的,可以将建设用地请示退回报文的省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将省级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请示转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国土资源部收到国务院办公厅转来的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用地请示后,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重点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中涉及的城

市新增建

设用地的规模、区位、规划用途以及征地补偿安置、补充耕地进行总体审查。国土资源部初审后,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问题征求国

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在综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国

土资源部采用部会审会议集体会审的办法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批

准或不予批准的意见。对建议批准的,形成审查报告,呈报国务院

审批;对不予批准酌,由国土资源部行文将建设用地请示退回报文的省级人民政府,并报国务院备案。

建设用地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办理建设用地批

复文件,同时抄送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省级人民政府应及

时通知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

批复文件中注明“经国务院批准”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复文件。

(2) 省级政府审查批准程序

根据征地审批工作的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比如,2005 年 6 月24 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颁布的《关于严格征地程序确保征地合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征地批准程序和实施程序。从各地规定来看,一般都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

申请。当前,随着土地市场的逐步完善,各地市、县普遍推行经营

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市、县级土地储备制度基本建立起来。在相当

一部分地区,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地方政府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和储备的职能部门,已承担了原来的建设单位所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根据2006 年12 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

知》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向省级人民政府申报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XX市建设用地请示文件,XX市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表,标注申请用地和补充耕地位置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其他有关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三,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省级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征地报件的内容与国务院的审查内容基本相同,主要包括申报用地的规划用途、区位和面积,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具体的审核工作一般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征收和土地利用等有关规定,对城市人民政府报送的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符合国务院批准的农罔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与有关要求的,建议省级人民政府予以同意;在城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缴纳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后办理回复文件。省级人民政府在审核同意城市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后,应将有关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同时抄送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项目征用土地报批程序 流程

项目征用土地报批程序在报批过程中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计划报批报建手续,土地交易手续;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及市政报批手续,办理项目开工审批;负责办理一级开发征地、规划等手续;办理二级土地、规划前期等手续;建立、维系与国土、规划、建设、计划与发展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熟练运用当地政策申报各项征地手续是报批的关键。 一、项目征用土地报批程序基本路线图: 勘测定界→调整用地规划→用地预审→立项→制作报件上报→用地招拍挂工作→办理用地手续、供地 共七个程序。 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勘测定界(到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 用地单位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进行勘测定界,确定用地范围及面积。 (二)调整规划(到县国土局办理) 对于已确定用地范围的用地项目由国土局进行用地规划审核,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用地项目按要求进行用地规划的调整。 (三)用地预审(到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办理) 用地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基本方案); 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4、用地规划调整报告。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 8、法人委托书。 (四)立项(到省、市发改委或县计划局办理) 用地项目属于省级立项项目到省发改委立项、市级立项项目到市发改委立项、县级立项项目到县计划局立项。用地单位须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4、用地单位出具环评报告、矿产压覆报告、水保方案、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城建、旅游、交通等相关部门对项目用地的审核文件。 (五)、制作用地报件上报省政府审批(到县国土局、市国土局办理) 土地统征中心对已完成勘测定界、调整规划以及立项工作的用地项目进行审核,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召开被征地集体村民听证会,做好征地工作;国土部门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用地报批批次,协助用地单位制作用地报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用地单位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由市局将报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六)、获得批准项目用地的招拍挂工作(到县国土局统征中心办理) 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项目用地,项目用地单位须向省厅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由县国土局统征中心按程序对获批用地进行招拍挂工作。

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的具体标准

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的具体标准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房产都是资产的重要部分,国家对相关的资产也是有管理的,其中房产税就是国家要征收的费用之一,对于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不少企业都很关注。随着房地产不断的发展,国家对相关行业的管理办法以及征税的方式也在不断的调整,我们提前对其中的这种征收标准都有认识,今后才会知道如何来做好选择的。 第一点:对房产开发商来说,在还没有销售出去之前,房产还是属于商品的,国家不征收税务,在销售出去之后,国家会相应的征收税务。如果房产没有销售出去,但是却用作了商业的出租或者是其他的上也用途,这个时候也是要征税的。在不同的情况下,国家对相应的征税都有不同的标准,我们在缴纳税收之前对这些方面也亚欧很好的认识。 第二点:在了解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的以及具体的标准,我们要按照房产不同的用途来进行计算。如果是自身的房产,然后来使用,这个时候国家征收的税率是在原来的房产值减去扣减值,然后征收1.2%的税率。如果公司是把自身的房产出租出去,收取租金,在税率上相对来说会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税就是租金乘以12%,按照租金的不同,总体上的征税数额也会出现变化。 第三点:在公司自用房子的时候,征税的时候是按照余值来进行的,其中是需要扣除10%到30%的损耗价值的,然后再次进行征收税,国家对扣除部分也都是有非常明确的法律条文有相关的说明,具体的扣除标准以及扣除多少,这个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则在征收的时候会有专门的人员来进行计算,我们自己在了解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的时候,也可以对相应的文件做好阅读,避免今后出现错误的情况。 第四点:从大的范围来看,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的,这个方面和用途是直接相关的,我们是自己使用,还是出租,这个两个方面的收费标准是完全不同的。认真的去做好认识,真正确定其中具体的收费标准,然后才可以更好的去完成确定的。国家在征税的时候都有标准,企业作为法人和公民,纳税也都是非常重要的义务。 不同的情况下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的,这方面是有差别的,我们要明确自身房屋的这种使用方式,还可以去房管局进一步的确定自身房屋的性质,这样就可以进一步的明确其中的具体收费标准以及总体上的价值。人们认真的去做好关注和认识,明确具体的这些情况,整

征用土地及其审批程序审批稿

征用土地及其审批程序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1、征用土地的概念,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属农民集体的土地由有权批准机关批准转征为国有土地,属于强制性征地行为。 2、新的征地审批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上收了征地审批权新法规定:征地审批只有国务院和省一级人民政府,地、市、县无权批准征用,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也从耕地1000亩限制到525亩,其他土地由2000亩限制到1050亩。 (2)提高了征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从原来的4—6倍提高到6—10倍;安置补助费从原来的2—4倍提高到4—6倍,二项之和从20倍提高到30倍。(3)确立了较为完整的征地审批程序。征用土地报批流程示意图。 征地批准—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征地补偿登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 (4)增强了征地行为的透明度。 征地批准后的征地补偿登记、二次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征地费用收支状况公告等,都体现了征地行为的公开化和社会监督作用。 3、报省政府批准征用土地审批程序

(1)预报预审 ①单独选址的建设单位向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申请; ②指定乡镇政府为实施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预审申请; ③其他村镇为实施规划,向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 ④受理机关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出具预审报告。 (2)申请用地 ①单独选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向省国土资源厅和项目所在市、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 ②为实施规划分批次使用土地的,由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用地申请;③申请内容为:项目名称、项目批准机关、批准文件、拟用地地点、面积及地类、生产及投资规模、用地安排等。 (3)组织现场踏勘①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组织现场踏勘;②交通、涌源等国家重点工程以及占地公顷以上的,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人员踏勘。 (4)委托统征,下达测量通知书 根据现场踏勘意见,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征牵头单位;

土地审批制度程序及基本要求精编版

土地审批制度程序及基 本要求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土地审批制度、程序及基本要求 一、土地管理基本知识 1、土地制度及土地权利体系: 土地公有制:所有者、使用者、行使权力者、城乡二元体制 土地权利体系: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 (1)五级规划体系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规划的分级审批 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批准:除上述范围外的 市级批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3、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年度计划的审批程序与权限与规划审批相同。 4、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体系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问题,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三个基本方面: 所有权 使用权 他项权利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 农地承包经营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 地 权 利 体 系

实现用途管制的基础是分类确定土地用途 实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实现土地用途管制的关键是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2)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主要可概括为以下规定: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五类耕地、80%以上、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五类耕地: a) 经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b)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 中、低产田 c) 蔬菜生产基地 d) 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e) 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3)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明确责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 建立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 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制度,逐步做到先补后占 抓好补充耕地资金的落实 测算等别折算系数,确保数量、 质量不降低 (4)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有关政策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土地”,“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 二、审批制度 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内涵: 单独选址的,用地单位负责补充 城市批次的,市、县、乡政府负责补充 村庄集镇分批次建设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 接收耕地开垦费的单位负责

中国古代的土地及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经济制度 (一)中国古代经济制度的特点 农业是古代制定经济制度的重点. 以户籍制度作为制定经济制度的依据. 土 地和赋税,徭役制度构成古代经济制度的基本框架. 经济制度制定的宗旨,是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利于稳定社会秩序. 经济制度既制约土地兼并,又受制于土地兼并. (二)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1,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进历程"家天下"与土地国有制" 私田"与土地私有制政局动荡与"屯田" 土地兼并与"限田" 安置流民与"授田" 大土地所有制制约土地制度的延续 2,奴隶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含义和特点由"家天下"形成的国家统治格局,实 质是将管辖的全部土地及土地上的人口,作为家族的共有财产,故称"公田". 在宗法制的作用下,通过"分土封侯",实现家族对全国的"分而治之". 在"土地国有制"下, 土地的主人与耕种者结成奴役关系,采用"劳役地租"形态. 土地私有制的形成"公田不治." 《汉书食货志》"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 《国语周语中》户籍制度的建立"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史记商君列传》"分土治民." 《商君书徕 民》2,"屯田制"产生的背景和实质长处于战乱和动荡的政局中大量的土地荒芜大批逃避战乱的流民采用军事编制的方法,将农民强制束缚在土地上屯田客对土地只有 使用权. 3,限田制 背景: 土地兼并导致国家赋税减少. 农民失去土地,加剧社会的矛盾和动荡. 实质: 西晋的占田制,不是国家对土地的分配,而是国家限定对土地的占有额度. 用法律的形式,保护士族门阀的利益. 4,授田制产 生的社会背景和特点背景和条件: 国家统治处于相对稳定的局势中. 国家控 制着大量的无主荒地. 大批的农民无地或少地. 特点: 是国家向臣民(主要是农民)按一定标准授予土地的一种制度. 受田民拥有对所授土地的使用权,还享有对其中 部分土地的占有权. 授田制与赋税制度相配套. 授田制的形式和实质以"均田"的名

深圳市各类土地审批程序和其他规定和土地审批

深圳市各类土地审批程序和其他规定和土地审批 2-1一般规定?2-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及适用范围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1.协议出让; 2.招标出让; 3.拍卖出让;?⒋挂牌出让。?(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 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仅限于以下范围:?⒈工业用地(特区内限高新技术项目用地)。 ⒉市、区政府建设的社会微利商品房用地和全成本微利商品房用地。?⒊市、区财政全额投资的机关、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设施用地等公益性、非营利性用地。?⒋军事用地。?经市政府批准,下列用地也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必须按公告的市场价格出让,并将出让情况予以公示: ⒈属特区急需或特别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 ⒉市政府以土地入股合作的项目用地。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下列经营性项目用地应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出让: 1.居住用地?(1)独栋住宅、别墅用地;?(2)多层住宅用地; (3)中高层住宅用地; (4)商业、住宅混合用地;?(5)办公、公寓混合用地。 2. 商业用地 (1)饮食业用地;?(2)商业、办公混合用地; (3)百货批发零售业用地; (4)生活用品批发零售业用地;?(5)生产资料批发零售业用地;?(6)企业经营的市场用地;?(7)度假及娱乐用地; (8)办公用地。?3. 加油、加气站用地?4.土地管理部门认为适宜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其他项目用地。?上述项目用地,按规定委托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分期分批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出让。 ?2-1-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一)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2.用地的方案号、宗地号、土地面积;?3.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 4.土地用途及性质;? 5.地价款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 6.规划、市政设计要点;? 7.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 8.市政配套建设义务;? 9.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 10.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 11.违约责任; 12.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二)土地年期?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税筹划总结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谓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就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征收的一个税种。对于经营者来说,土地使用税虽然不与经营收入的增减变化相挂钩,但作为一种费用必然是经营纯收益的一个减项。 纵观现行土地使用税的法律、行政法规,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筹划。 (一)从经营用地的所属区域上考虑节税 经营者占有并实际使用的土地,其所在区域直接关系到缴纳土地使用税数额的大小。因此经营者可以结合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在下列几方面进行选择: 一是在征税区与非征税区之间选择。二是在经济发达与经济欠发达的省份之间选择。三是在同一省份内的大中小城市以及县城和工矿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省份内的大中小城市、县城和工矿区内的土地使用税税额同样有差别。四是在同一城市、县城和工矿区之内的不同等级的土地之间作出选择。例如广州市的市区土地就划分了十个级别,最高一级与最低一级相差6.5元/㎡。 (二)从纳税人身份的界定上考虑节税 一是在投资兴办企业的属性上进行选择,即指是开办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财税字[1988]260号明确规定“外资企业、机构在华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是在经营范围或投资对象上考虑节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经营用地可以享受减免税的规定:(1)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2)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3)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6)高校后勤实体。 三是当经营者租用厂房、公用土地或公用楼层时,在签订合同中要有所考虑。根据国税地字[1988]15号中“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以及“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之规定,经营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把是否成为土地的法定纳税人这一因素考虑进去。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怎么 计算? 导读: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房产税,但很少有人对房产税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个人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多大?由于房产税尚未在全国推广,因此下文以重庆市的规定为例进行介绍。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土地审批规章制度、程序及基本要求

土地审批制度、程序及基本要求 一、土地管理基本知识 1、土地制度及土地权利体系: ?土地公有制:所有者、使用者、行使权力者、城乡二元体制?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 (1)五级规划体系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规划的分级审批 ?国务院批准:全国的总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批准:除上述范围外的 ?市级批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3、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

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年度计划的审批程序与权限与规划审批相同。 4、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体系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问题,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三个基本方面: ?实现用途管制的基础是分类确定土地用途 ?实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实现土地用途管制的关键是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2)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主要可概括为以下规定: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五类耕地、80%以上、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五类耕地: a)经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b)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 中、低产田 c)蔬菜生产基地 d)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e)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3)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明确责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

房产税征收方法

房产税征收方法 房地产税法最快将于2017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通过,这是来自新华网的报道,你懂得。 不过在这之前,坊间传播的一个房地产税征收标准,震撼了律伴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家庭只有一套住房,免征房产税。 2、从2017年开始,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且人均面积(建筑面积)80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差额征收房产税,每年按当地市场行情评估后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3、家庭第三条住宅,每年按房屋价值的4%-5%征收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4、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5、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的规定; 6、所有商业地产,每年均按照租金收入的12%交房产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的除外。 备注:减除额,指的是房产税一般按照房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通常是房产价值的80%作为征税基数,减除额为20%。没有减除额,即按照房产价值的全部征税。 房地产税法的全面实施,还得在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之后才行。 按照上述标准,持有大量房产的朋友将会承担相当的税负成本,房价上涨收益将会被吞噬,投机行为会得到遏制。 房产税开征时间 专家表示,房产税开征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和房地产税实施。但并不意味着税法通过后就立刻实施。此前曾经中央曾经确立了房地产税收入划分问题,房地产税周围作为非土地收入,将全部划归地方政府作为重要补充,各地情况不同,会采取差别化处理。 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是前提 据公开报道,当前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已经完成,下一个目标是500个城市联网,这个时间表还没有确定。

农村土地征用的程序看过来!

农村土地征用的程序看过来! 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步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第八步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九步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第十步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第十一步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

土地资源名词解释

类型,指某一组具有共性的事物或现象的集合。 土地类型,由于土地各构成要素的空间变异性,以及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在不同地域空间内具有各种不同的景观形态特征和土地性质,将景观形态特征和土地性质相对一致的一系列空间单元划分为一种类型组合。 土地资源类型,指土地自然属性相对均一,而且利用价值或利用功能一致的土地单元集合。 土地类型的纬向地带性分布,指土地类型大致沿纬线方向带状延伸,不同土地类型按经线方向南北更替的现象,它在地形平坦或均匀的大区域内表现比较明显。纬向地带性的表现决定于地球的形状和太阳辐射对地球表面不同入射角引起不同纬度地带的热量差异,从而使地表的气候、植被、土壤及土地类型等均呈现沿着纬线方向带状递变。 土地类型的经向地带性分布,指土地类型沿经线方向南北带状延伸,不同土地类型呈现按纬线方向东西更替的现象。这是由于大陆的大区域内各地区距离海洋远近的不同,使气候、土壤、植被等要素产生大致平行于经线的带状变化,从而造成土地综合体的经向地带性。 土地类型的垂直地带性分布,指随着海波高度的上升,土地类型出现有规律的垂直方向更替的现象。由于海拔升高,在一定高度范围内,温度随之下降,湿度随之增高,植被、土壤等产生了垂直带状变化,土地类型也表现出垂直地带性。 土地类型结构,指在某一区域内,各种土地类型的对比关系,以及它们组合而成的一定格局,包括空间结构和数量结构。 土地类型的空间结构是指在某个区域内,各类土地的空间位置及彼此间组合而成的一定格局。 土地类型的数量结构,指某个区域各种土地类型组成比例关系。 土地类型的演替,指在一定时段内,一种土地类型向另一种土地类型演变的过程,或者说是一种土地类型被另一种土地类型所替代的过程。 土地利用类型,指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它们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它是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影响下,经过人类劳动干预而形成的产物;第二,在空间分布上它具有一定的地域分布规律,但不一定连片,可以重复出现;第三,在时间上随着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的改善,土地利用方式及其特点也有明显的动态变化;第四,它是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划分的,是反映土地用途、性质及其分布规律的基本地域单位。土地利用结构,指区域内各类土地利用之间在数量上的对比关系和空间上的相互位置关系形成的格局,以及权属上的所属关系的总和。 土地利用类型划分,指对现有的土地利用状况,根据其利用的方式、结构及其功能特征的相似性与差异性而进行土地资源的类型分类和分级。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根据土地利用方式、结构及特点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按照一定的原则和依据,划分为一个不同层次的类型结构体系。 土地资源调查,是运用土地资源学的学科知识,借助遥感和测绘制图的手段,查清各类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空间分布状况,以及它们之间发生的规律和相互关系,为综合农业区划、区域土地资源评价、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等服务。 土地资源评价,又称为土地评价,是指为了一定的目的,在一定的用途条件下,对土地质量的高低或土地生产力的大小进行评定的过程。 土地自然适宜性,指某种作物或土地利用方式对一定地区土地的自然条件的适宜程度。由于土地条件是千变万化的,作物或土地利用方式的生理、生态要求也是千变万化的,因此这两者很难协调一致,即某一块土地是很难完全满足作物生长或土地利用方式的要求的,而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这种满足程度,或者称为适宜程度,就是土地自然适宜性。评定土地自然适宜性的过程,就是土地资源自然适宜性的评价。 土地质量,土地的某类综合属性,一般是由一种或几种具有共性的土地特性决定的,它在一定的方面影响某类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性,如土壤水分有效性从水分是否充分影响作物的适宜性,土壤的抗侵蚀性从土地是否能持续利用方面影响土地利用的适宜性。 土地利用要求,指土地用于一定的方式时所需要的自然环境和管理条件。通常以所要求的相应的土地质量等级来表示。 比配,指将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地利用要求和评价对象的土地性状进行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利用方式的调整与适宜性结果计算相结合的过程。 土宜,就是一个区域的土地条件对某些作物不仅具有生理和生态的高度适宜性,而且对该类作物的产品经济特性有着特有的适宜性,因而在此区域形成特有的经济品种。 土宜评价,指在土宜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土宜及其特殊性的要求,并进一步评价特殊自然条件对土宜的形成产生什么影响的过程。一般来说,土宜评价除了评定生产力,更加注重评定产品的品质。 土地资源生产潜力,指在一定的自然条件或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生产对人类有用的生物产品或经济产品的潜在能力;评定这一潜在能力的过程,就是土地资源生产潜力评价。 动态模型,指模型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的可能变化,可以模拟有关因素发生变化时对作物生长的影响。 土地经济评价,采用一定的经济可比指标,对土地的投入、产出的经济效果进行评定的过程。 土地经济适宜性评价,在土地自然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学的标准,应用经济分析方法、评价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的过程。 毛利,指农民或农业生产单位出卖产品的年收入中扣除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而得出的利润(或亏损)。 土地经济分级,指按土地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性状,或土地生产力的大小,将土地分为不同的等级。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在对城镇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及其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作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等级,它揭示了城镇不同区位条件下土地价值的差异规律。 农用地分等定级,是指根据农用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对农用地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评定,并划分等别、级别。 农用地等别,是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稳定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 农用地级别,是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根据地方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在行政区(省或县)内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 土地资源核算,指对一定地区或一个国家的土地资源经济价值进行核查计算。 土地人口承载潜力,指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根据其土地资源的自然生产潜力,及不同的投入(物质的、技术的)水平所能生产的食物,可能供养一定生活水平的人口数量。

项目征用土地报批程序、流程

项目征用土地报批程序、流程 项目征用土地报批程序 在报批过程中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计划报批报建手续~土地交易手续,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及市政报批手续~办理项目开工审批,负责办理一级开发征地、规划等手续,办理二级土地、规划前期等手续,建立、维系与国土、规划、建设、计划与发展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熟练运用当地政策申报各项征地手续是报批的关键。 一、项目征用土地报批程序基本路线图: 勘测定界?调整用地规划?用地预审?立项?制作报件上报?用地招拍挂工作?办理用地手续、供地 共七个程序。 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 勘测定界(到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 用地单位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进行勘测定界~确定用地范围及面积。 (二)调整规划(到县国土局办理) 对于已确定用地范围的用地项目由国土局进行用地规划审核~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用地项目按要求进行用地规划的调整。 (三)用地预审(到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办理) 用地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基本方案); 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4、用地规划调整报告。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 8、法人委托书。 (四)立项(到省、市发改委或县计划局办理)

用地项目属于省级立项项目到省发改委立项、市级立项项目到市发改委立项、县级立项项目到县计划局立项。用地单位须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4、用地单位出具环评报告、矿产压覆报告、水保方案、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城建、旅游、交通等相关部门对项目用地的审核文件。 (五)、制作用地报件上报省政府审批(到县国土局、市国土局办 理) 土地统征中心对已完成勘测定界、调整规划以及立项工作的用地项目进行审核~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召开被征地集体村民听证会~做好征地工作;国土部门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用地报批批次~协助用地单位制作用地报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用地单位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由市局将报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六)、获得批准项目用地的招拍挂工作(到县国土局统征中心办理) 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项目用地~项目用地单位须向省厅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由县国土局统征中心按程序对获批用地进行招拍挂工作。 (七)、办理用地手续、供地 摘牌的用地单位在缴纳完相关税费后~携用地批复、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县国土局地籍股办理用地手续~正式供地。

锦州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研究

锦州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研究 【摘要】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国家对土地管理越来越重视,并将土地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客观上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土地开发整理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目前,我国土地利用面临的问题突出,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以锦州区域土地资源的研究为例,针对锦州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整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分析了其存在的原因,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区域土地资源;国土规划;开发研究 1 锦州地区的自然地理概况 锦州市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独具特色。锦州南临渤海,北依松岭山脉,位于著名的“辽西走廊”东端,是连接中国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的交通枢纽。京哈铁路、秦沈铁路客运专线、京哈公路、京沈高速公路、辽宁滨海公路横贯全境。锦阜、锦朝高速公路及102线国道使锦州与周边城市形成了“一小时城市群”。 锦州市地貌结构为“三山一水三分田,二分道路和庄园”。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从海拔400 米的山区,向南逐渐降到海拔20米以下的海滨平原。山脉连绵起伏,东北部有医巫闾山脉,西北部有松岭山脉,大、小凌河、女儿河横贯境内。 2 锦州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在地球生态环境中,土地因素的恶化最为严重,过度砍伐森林和对土地的超负荷利用,使全市都在面临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地力减退等生态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和破坏。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生活、农业和交通。堆存的大量城市生活垃圾,不但占用了大量土地,也对水体和土壤等产生了污染,甚至发生了十分严重的污染事件;工业所排放的废气、烟尘等所引发的酸雨,也直接或间接的污染了大片土地。 2.2 城市建设用地结构失衡 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导致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城乡建设和生产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不仅表现在工业、商业、居住用地比环境污染和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和破坏。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生活、农业和交通。耕地数量急剧减少。耕地减少的原因在农业内部是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害损毁所致。另一类,则是非农业建设占地所造成的耕地永久性流失,特别是很多开发建设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造成农民失地严重,比如盲目圈地建设开发区,农村宅基地严重超标等。

北京土地使用税标准

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级范围(京地税地〔2007〕229号文件) 一级土地: 复兴门北大街—阜成门南大街—阜成门内大街—西四东大街—西安门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东四西大街—朝阳门内大街—朝阳门外大街—关东店北街—东三环中路—朝阳路—西大望路—建国路-建国门外大街—建国门内大街—东长安街—西长安街—复兴门内大街—复兴门北大街;所围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二级土地: 1. 东直门外斜街—东三环北路—亮马桥路—麦子店街-农展馆北路—东三环北路—朝阳北路-东四环中路西侧-通惠河—东便门—崇文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大街—前门西大街—宣武门东大街—宣武门西大街—莲花池东路—羊坊店路—复兴路—柳林馆路—玉渊潭南路—三里河路—西直门外大街—中关村南大街—-北三环西路-苏州街—北四环西路—科学院南路-北三环西路—中关村南大街—西直门外大街—德胜门西大街—德胜门东大街—安定门西大街—安定门东大街—东直门北大街—东直门外斜街;所围

地区除一级地区外的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2. 北四环中路—北辰东路—大屯路—北苑路—北四环东路—北四环中路;所围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3. 北京西站地区,北蜂窝南路-广莲路-莲花池公园北边界-西三环中路西侧-莲花池东路-北蜂窝南路;所围地区。 4.展览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西直门外部分。 三级土地: 西三环北路-长春桥路-万柳东路-万泉河路-北四环西路—中关村北大街—成府路—中关村东路(成府路以北段)-轻轨铁路-北四环西路-北四环中路-北辰西路-科荟路-科荟东路-小营路及北延长线-北四环东路-安定路—北三环东路—东三环北路-霄云路-天泽路-亮马桥路—枣营路—朝阳公园西路—朝阳公园南路-东四环中路西侧—广渠路-东三环中路—东三环南路—左安路—左安门西滨河路-广渠门滨河路-方庄路-南三环东路-蒲黄榆路—永定门东滨河路—永定门西滨河路—右安门东滨河路—右安门西滨河路—丽泽路-西三环南路—西三环中路—西三环北路;所围地区除一、二级地区外的地区及边界路段外侧地区。

公司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2020年

公司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2020年 经过这么几年房产市场的变化,房产税的征收有没有在一定程度上对房产市场起到缓冲作用在是可期待的。那么大家了解公司的房产会如何征收房产税吗?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一、什么是公司房产税 公司房产税也叫企业房产税,是以企业房屋和收入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企业房产税征收对象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房产税的纳税人

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以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工业企业若拥有房产(即为房产的所有权人)的,自然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工业企业使用的房产为国有(即全民所有),也应当缴纳房产税,是房产税的纳税人。 三、公司房产税如何征收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按租金收入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房产税如何计算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对于工业用的自用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土地征收手续流程

前期部手续流程 一、房屋征收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 ↓ ↓ ↓

回迁区土地证办理 一、征地手续流程(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 1,土地局耕保科提供组卷批次号 2.政府同意旧村改造的批复 3.规划局的选址意见书 4.发改委立项、核准证 5.界定图平面图 6.测绘报告 7.收回旧土地证 8.耕地需报政府申请用地指标 9、组完的征地卷报区土地局,由区土地局报市局市局报省厅批复 审批程序桥西国土局经办人→科长→局长→市局耕保科→主管局长→局长→报政府 二、划拨方案报市政府批复 1、申请 2、省厅征地批复 3、划拨方案 4、征地卷 市局耕保科经办人→主管局长→局长→报政府 三、签订划拨合同 1、申请 2、宗地界址图 3、缴纳征地管理费凭证 4、划拨方案批复文件 5、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6、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审批程序市国土局利用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副局长→局长 四、划拨土地证办理 1、填写地籍调查表包括:区地籍科实际现场测量,四邻及土地勘测单位到场,填写地籍调查法人证明书、指界委托书。 2、填写国有土地权证申请表 3、法人身份证明 4、委托书 5、宗地图 6、土地划拨合同 7、征地管理费缴纳凭证 8、政府关于划拨方案的批复 审批程序市国土局地籍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局长→局长 出让区土地证手续流程 一、网上办理土地出让合同 10个工作日(出让) 1、申请 2、成交确认书 3、招拍挂公告和须知 4、宗地界址图(3份) 5、土地出让价款缴款凭证 6、出让方案批复文件 7、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8、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9、交地协议 10、土地评估报告 11、承诺的开发总额 12、两种用途以上的规划部门确定每中用途的土地面积 13、与房管部门签订的保证性用房协议 审批程序市国土局的利用科经办人→科长→主管局长→局长 二、出让合同上报市政府批复 10个工作日 三、政府批复后办理土地证 10个工作日

比较优势理论与区域土地资源配置5100字

比较优势理论与区域土地资源配置5100字 本文应用比较优势理论研究区域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理论推导表明,按照区域土地利用的比较优势来配置土地资源能够提高土地利用的总福利水平。本文以福建省为例,研究了区域土地利用的比较优势。研究结果表明,相比于西北、中部来说,福建处于沿海地带水分充足、气候适宜的条件,对于耕地的发展应是有足够的优势。福建省城市土地的利用受到城市规模的限制,土地资源十分有限,所以实行强化节约和集约的用地政策,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才能有效解决人地矛盾。 比较优势土地资源配置集约化 以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的增长率一直都在100%以上,其中房地产的开发拉动了区域经济直至全国经济的增长。随着第二与第三产业的发展,需要扩展的工业以及城镇用地持续增加,许多农业用地发展为工业与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减少的问题将会引发更大的粮食安全问题及土地利用的效益问题。我国采用了耕地保护政策以抑制耕地的减少,然而对于现实看来,政策的实施却比期望的差别较大,耕地保护与经济的发展存在着较大的矛盾。政府制定这些政策时,没有考虑到经济增长与资源配置的协调性,也没有合理得利用比较优势理论来分析各个省份各个地区之间的资源优势,以及根据资源优势来配置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配置最优化,以此提高整体效益。以比较优势理论来分析土地应如何配置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以福建省为例,研究区域土地利用的比较优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是李嘉图在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上的发展,李嘉图认为:不同国家生产不同产品存在着比较成本的差异,每个国家应专门生产并出口其比较成本相对较低的产品,进口其比较成本相对较高的产品,由此可以获得比较利润。在此之后,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又进一步提出了H-O要素禀赋论,生产要素禀赋论提出:不同的商品需要不同的生产要素比例,而不同的国家拥有的生产要素相对来说是不同的,因此,各国应生产那些能密集地利用其较充裕的生产要素的商品,以换取那些需要密集地使用其稀缺生产的生产要素的进口商品。 二、福建省土地资源现状 (一)农用地利用现状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福建省土地总面积1240.16万公顷,其中农用地面1076.4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80%;建设用地面积58.8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5%;未利用地面积104.8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5%。全省耕地面积135.4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2%。 耕地中,灌溉水田面积86.18万公顷,望天,田面积22.97万公顷,旱地面积21.23公顷其他耕地面积5.02万公顷,分别占全省根底总量的63.65%,16.96%,15.68%和3.71%。而我省的耕地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沿海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57.20%。 我省园地面积61.94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园地以果园和茶园为主。且园地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沿海地区园地占全省园地的73.96%.我省林地森林覆盖率达62.96%,林地是全省面积最大的用地类型,全省林地面积908.0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13%,而全省林地集中在内陆地区,内陆地区林地面积占全省面积的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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