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探讨

摘要:医疗卫生体系的改革、新的城市定位对医疗卫生设施的配置标准和空间布局提出了新要求。本文通过研究珠海市医疗卫生设施的现状特征及存在问题,借鉴国内外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先进经验,结合珠海未来发展的需要,探讨珠海市医疗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及规划布局。

关键词:医疗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布局规划

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水平反映出一个城市乃至国家的民生质量与社会稳定状态,在人类历史的各个时期都受到普遍关注。近年来珠海市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同时随着“泛珠三角”经济合作的不断加强,粤港澳合作的不断深入,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定位的确定,港珠澳大桥等一批大型基础设施的加紧推进,珠海的区位优势和经济特区功能优势不断增强,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也对珠海市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现状特征与问题解析

珠海市目前形成了涵盖医疗救治、疾病防治、卫生监督和教育培训四类设施的医疗卫生体系,基本能满足全市居民需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医疗体系配置不完善

除香洲区和斗门区外,其余行政区区级医疗机构配置不足。(2)机构配置不合理,资源不足与浪费并存

医疗资源布局及整合路线图

医疗资源布局及整合路线图 东山口要搞广州健康医疗中心,白云区要建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 南沙也要建广州健康医学中心它们之间该如何错位,未来广州医疗资源整合 到底该如何分布?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 局规划(2011-2020 年)》,规划对未来十年广州医疗资源布局及整合给出了路线据了解,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规划近期为20112015 年,远期为20162020 年。规划提出,2015 年,全市每千人病床数控制在5.5 张左右,每个区(县级市)至少设置1 间三级医疗机构。到2020 年,全市每千人病床数控制在6.0 张左右,每个区(县级市)规划设置2 间及以上三级医疗机构。 通过人口规模和结构预测、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量预测等,并结合总体 城市布局,规划提出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的规划形成一主五副的布局结 构。一主即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主中心,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黄埔区、天河区、白云区南部以及番禺区沙湾水道以北地区。五副即在南沙滨海 新城、东部山水新城、花都副中心、从化副中心、增城副中心建设五个医疗 服务副中心。而根据现有卫生资源配置情况,未来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 也将分为三个策略分区,还将建设三大医疗健康中心,大力发展健康产业 (见1、优化整合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着重整合现有医疗资源,优化 布局结构,严格控制卫生资源增量,遏制不合理增长势头。 2、调整完善区:包括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和番禺区,根据人口发展与分布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适度建设全市性的大型医疗 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3、重点建设区:包括花都区、萝岗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采取适宜政策促进发展,重点增加设置相应规模的医疗机构,有效提升医疗卫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整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出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1.0.7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1.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1.0.9 城市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根据此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情况及城市诸方面条件,提出相应规划控制要求。 1.0.10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环境卫生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facilities 具有从整体上改善环境卫生、限制或消除生活废弃物危害功能的设备、容器、构筑物、建筑物及场地等的统称。 2.0.2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ublic facilities 设置在公共场所等处,为社会公众提供直接服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3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 facilities 具有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理及处置功能的较大规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4 公共厕所public lavatory 供社会公众使用,设置在道路旁或公共场所的厕所。公共厕所可分为独立式公共厕所和附属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是设置在其他建筑内、并向社会公众全天候开放的厕所。

最新-对我县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问题的探讨 精品

对我县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问题的探讨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医疗设施,优化资源配置,大大地提高了我县医疗卫生水平。 但是由于我县居住人口分散,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居民生活条件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与目前医疗资源数量、布局及功能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在调研的基础上,现对我县医疗卫生资源的状况进行初浅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的对策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一、县医疗卫生资源状况(一)医疗卫生资源构成情况目前,全县有县级综合医院2家,即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县二院(二级乙等),县中医院1家(二级乙等),民营专科医院4家,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各1家;2019年初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社区服务站38个(与卫生院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村卫生室196所,个体诊所43家。 全县公办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11253万元,医疗卫生业务用房325592,专用设备价值4310万元;民营医疗机构(包括个体医)固定资产12455万元,医疗卫生业务用房817882,专用设备价值5142万元。 拥有卫技人员1739人,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卫技人员950人,民营医疗机构789人(包括村卫生室、个体医),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92人。 现有床位总数1006张,每千人口床位数227张(见附表一)。 (二)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情况全县297个医疗卫生机构分布在16个乡镇。 医疗卫生机构最集中的区域是五云镇,现共有74个,占机构总数的25%,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都在五云镇;其次是壶镇镇,现共有71个,占机构总数的24%,全县2家综合性医院之一的第二人民医院就在该镇;医疗卫生机构最少的地区是行政区域调整前的山区乡镇,基本上只有1-2个社区服务站及少量的村卫生室、个人诊所(见附表二)。 床位数最多的是五云镇,现共有578张;其次是壶镇镇150张;再其次东方镇148张(见附表三)。 卫生技术人员最多的也是五云镇,现共有1069人;其次是壶镇镇246人;再其次东方镇162人(见附表四)。 (三)医疗卫生机构规模情况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虽网点多、分布广,但规模

青岛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青岛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科学配臵、合理优化全市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服务体系,根据《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青岛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山东省医疗机构设臵规划(2016-2020年)》及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909.7万人,其中,市区常住人口490.22万人。全市生产总值9300.07亿元,增长8.1%,财政总收入2713.7亿元。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885元,增长8.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70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30元,增长8.3%。 (二)医疗服务需求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居民健康的因素不断增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疾病负担日益加重,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占居民死因构成的76.8%。2015年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0306例,死亡28例,发病率为114.45/10万,死亡率为0.31/10万。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乙肝、梅毒、猩红热、麻疹,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5.56%;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艾滋病、狂犬病、肝

炎、出血热,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6.42%。 (三)医疗资源配置 2015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848家,其中医院20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451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53家,其他卫生机构43家;全市总床位48601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34张;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66164名,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97名、注册护士3.12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资产总量达到213.44亿元,房屋建筑总面积473.45万平方米;全市各类医院共拥有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PET-CT)、伽玛刀、手术机器人等甲类大型医用设备6台,直线加速器、核磁共振、CT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172台。 (四)居民健康水平 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0.92岁,孕产妇死亡率1.39/10万,婴儿死亡率2.88‰,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全国前列,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五)卫生服务利用 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5229.7万,,其中,医院2381.06万,占45.6%;基层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848.64万,占54.4%;居民年人均就诊5.75次。出院人数132.6万,其中医院108.6万,占81.9%;基层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4万,占18.1%;全市每百门急诊入院人数为2.5人,居民年住院率14.58%;2015年病床使用率为80.07%,其中医院为85.55%,

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

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2012年01月18日 17:31 科技部网站 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 目录 一、形势与需求 5 (一)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 5 (二)医学诊疗技术发展的重大需求 6 (三)科技创新的前沿高地 6 (四)产业竞争的焦点领域 6 (五)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重点 7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发展原则 8 三、发展目标 9 (一)总体目标 9 (二)具体目标 9 (三)指标体系 10 四、发展重点 10 (一)基础研究重点 10

(二)关键技术发展重点 11 (三)产品发展重点方向 12 五、“十二五”重点任务布局 15 (一)基础装备升级 15 (二)高端产品突破 16 (三)前沿方向创新 16 (四)创新能力提升 17 (五)应用示范工程 17 六、保障措施 18 (一)强化创新引导 18 (二)完善政策措施 18 (三)优化产业环境 18 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阶段,也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时期。医疗器械是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具有高度的战略性、带动性和成长性,其战略地位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已成为一个国家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支撑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要求,特制定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 (一)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大纲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大纲 为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城镇现代化和“两个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指导城镇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纲要。 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要从促进城镇生态系统良性演化的高度出发,科学合理地制定城镇环境卫生工作的战略与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实现城镇生活废弃物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使环卫事业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前言 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是对城镇总体规划的深化,应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将其有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制定城市详细规划时作出具体安排。 应简述前几轮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对历次环卫规划的实施情况作出回顾和分析评价。 本次规划编制组织与人员的落实情况。 第一章城镇概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城镇区划范围内地貌、地质、水文情况,主导风向、多年平均降水量、蒸发量等气象资料,区域地震烈度等方面情况。 第二节社会经济情况 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目前城镇社会经济概况,人口及其结构(见附录三)、产业结构、GDP 和人均GDP、城市居民人均年收入,以及居民消费水平、文明素质等方面情况。 第三节城镇建设与规划 城镇性质与规模,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及市政公用等用地布局,人口分布情况,城镇基础设施(主要是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气、绿化等)现状。 城镇总体规划概要:城镇规划区范围、面积,城镇性质、规模,总体规划年限,城镇空

间结构与各类用地布局规划,各类城镇基础设施规划情况。 第二章城镇环卫现状与评价 第一节环境卫生管理 环卫组织管理体制、管理机构设置、运行管理方式和环卫执法机构情况。 环卫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九五’’“十五”“十一五”以来的环卫投资情况及其结构。 环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情况。 第二节环卫从业人员 环卫职工基本情况。一、二、三线人员比例,环卫各工种人员比例,基本职工、合同工、季节工等的比例,职工年龄结构及知识结构,环卫职工占城镇人口比例。 其他从事环卫服务的人员情况(数量、结构等)。 第三节环卫作业和生活废弃物处理处置 道路清扫作业系统:城镇道路面积、清扫保洁面积,作业等级、机械化作业面积。清扫、保洁、洒水等作业与管理。。 生活垃圾作业系统:近三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清运量(台车站、码头);垃圾成分、含水率、低位热值等特征(详见附录三)。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中转作业与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主要技术路线与作业管理。 粪便作业系统:粪便管道化排放的情况,近三年清运(清掏)量,粪便处理、处置的主要工艺及其管理情况。 水面漂浮垃圾作业:水面(河道)面积、保洁面积,水面漂浮垃圾打捞、运输等作业及管理现状。 建筑垃圾(渣土):年产生量,收运、处理、处置及管理情况。 医疗垃圾:目前管理现状及处理、处置方式。 车辆清洗与楼宇清洗:设施、人员及管理情况。 第四节环卫设备、设施及用地情况

新乡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新乡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新乡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6—2020) 文本 新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06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新乡市医疗卫生设施服务体系构建 (4) 第三章医疗卫生设施配置标准与需求预测 (5) 第四章新乡市市域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8) 第五章新乡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10) 第六章规划实施措施 (20) 附则 (23)

第1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法律与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4)《血站管理办法》(卫生部令44号) 5)《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妇社发[2006]239号) 6)《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豫政[1997]44号) 7)《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国卫基层发〔2014〕33号 规范与标准 1)《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 3)《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08) 4)《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5)《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6)《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2013]62号) 8)《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09〕257号) 9)《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 10)《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豫卫基妇{2009}6号) 11)《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卫办规财发 [2007]138 号) ⑵《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2015年12月) 13)《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05]76号) 14)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

FOCUS焦点 18国家信息中心发布《2019年医药行业发展报告》 日前,国家信息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发布 《2019年医药行业发展报告?降药价,创新药、优质仿制药将脱颖而出》(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展望,2019年医药行业投资增速将继续上升。初步估计,2019年医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将达到6782亿元左右,同比增长约10%。《报告》预计,2019年受医药行业改革政策驱动,医药并购活动将继续保持活跃;上市药企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求抢占更大市场份额;我国将加快对医疗领域的开放,外资投资信心增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报资料编写指南》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规定的创新医疗器械申报资料编写和技术审查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报资料编写指南》。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6年第166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率先出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近日,《山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山东省率先启动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将多措并举打造流程最简、速度最快的审批管理模式。《细则》于2018年10月18日印发,对省级负责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配置许可证管理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细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标准,为全省启动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北京市民政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办法》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北 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办法》(以 下简称《办法》)。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记录 状况与政府补贴、购买服务主体资格相挂钩。 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 规定,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来源于政府监管 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市场反 馈信息。失信信息一旦被核实后,永久载入信 用信息归集系统中该养老服务机构的诚信档案,并同步共享到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北京市卫健委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1月3日,北京市卫健委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北京市三级医院要建医患沟通组织和医疗投诉管理部门,患者咨询须一次性告知清楚,三级医院还将推动救治中心建设,联动施救,提高抢救成功率。依据方案,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安全指标将被作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考核标准,不断完善质量安全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落实患者安全目标。 《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修订版开始在广州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公示规划提出,未来广州将规划形成“一主一副五分”的网络化医疗格局,其中,南沙将建设成为“一副”,即医疗卫生服务副中心,规划结合南沙城市定位,重点布置国际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将南沙加快建设为医疗卫生服务副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医疗高地。目前,南沙区现有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区第二人民医院等10家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各一家,妇幼保健机构两家。除已经规划落地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南沙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沙院区等项目外,未来,南沙还将规划新增南沙新区国家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南沙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医院项目(未选址)等综合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南沙院区)(未选址)、南沙区港口医院等6家专科医院;扩建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等7家综合医院。

医疗器械科技产业专项规划

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导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发展,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以国科发计〔2011〕705号《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该《规划》分形势与需求、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十二五”重点任务布局、保障措施6部分。 一、科学技术部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1〕7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导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发展,科技部制定了《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 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 (科学技术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阶段,也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时期。医疗器械是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具有高度的战略性、带动性和成长性,其战略地位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已成为一个国家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支撑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要求,特制定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 三、形势与需求 (一)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 (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促进我国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制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现状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13年底,我国有医疗卫生机构97.44万个,其中医院2.47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54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2万个;卫生人员979万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21万名;床位618万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55张、执业(助理)医师2.06名、注册护士2.05名。2004—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每年39.91亿人次增加到73.14亿人次,年均增长6。96%,住院人数由每年6657万人增加到1.91亿人,年均增长12。42%.?但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服务体系碎片化、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扩张等问题依然突出。?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执业(助理)医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45%;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10%. 二是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西部地区医疗卫生资源质量较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利用效率不高.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公立医疗机构所占比重过大,床位占比近90%。资源要素之间配置结构失衡,医护比仅为1∶1,护士配备严重不足。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

医院手术室的布局与设施要求标准(权威)

医院手术室的布局与设施要求标准(权威) 1、手术室的位置要求 手术室应设在安静、清洁、便于和相关科室联络的位置。以低平建筑为主的医院,应选择在侧翼,以高层建筑为主体的医院,宜选择主楼的中间层。手术室和其它科室、部门的位置配置原则是,靠近手术科室、血库、影像诊断科、实验诊断科、病理诊断科等,便于工作联系,宜远离锅炉房、修理室、污水污物处理站等,以避免污染,减少噪声。手术间应尽量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以朝北为易,也可采用有色玻璃遮挡,以利于人工照明。手术室的朝向应避开风口,以减少室内尘埃密度和空气污染。通常是集中布置,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医疗区,包括手术部分和供应部分。 2、手术室房间数量的确定 估算用房数量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根据手术科室的床位数,按20~25:1的比例确定手术用房数,然后根据手术用房数,确定手术辅助用房、消毒供应用房几其他用房数。二是根据手术的次数来确定手术间的数量。 3、手术室应设哪些房间 一个完整的手术室包括以下几部分: ①卫生通过用房:包括换鞋处、更衣室、淋浴间、风淋室等; ②手术用房:包括普通手术间、无菌手术间、层流净化手术间等; ③手术辅助用房:包括洗手间、麻醉间、复苏间、清创间、石膏间等; ④消毒供应用房:包括消毒问、供应问、器械间、敷料问等; ⑤实验诊断用房:包括X线、内窥镜、病理、超声等检查室; ⑥教学用房:包括手术观察台、闭路电视示教室等; ⑦办公用房:包括医护办公室、医护值班室等。 4、手术室怎样分区 手术室须严格划分为限制区(无菌手术间)、半限制区(污染手术间)和非限制区。三区分隔开的设计有二:一为将限制区与半限制区分设在不同楼层的两部分,这种设计可彻底进行卫生学隔离,但需二套设施,增加工作人员,管理不便;二为在同一楼层的不同段设限制区和非限制区,中间由半限制区过渡,设备共用,这种设计管理较方便。 限制区包括无菌手术间、洗手间、无菌室、贮药室等。半限制区包括急诊手术间或污染手术间、器械敷料准备室、麻醉准备室、消毒室。非限制区设更衣室、石膏室、标本间、污物处理间、麻醉复苏室和护

3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说明 21(修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1.1规划目的和任务 (2) 1.2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2) 1.3规划依据 (2) 1.4规划范围 (3) 1.5规划基准年和期限 (3) 1.6规划目标 (3) 第二章县城配套设施基本概况及整治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基本情况 (4) 2.2存在的问题 (4) 2.3优势及整治办法 (5) 第三章环卫设施规划 (6) 3.1废弃物处置原则及方案 (6) 3.1.1 城市生活垃圾 (6) 3.1.2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置设施规划......................... 7 3.1.3医疗卫生垃圾的收运处理. (7) 3.2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7) 3.2.1垃圾转运站 (8) 3.2.2洗车场设置规划 (9) 3.2.3公共厕所设置规划 (9) 3.2.4生活垃圾收集点 (12) 3.2.5停车场位置规划 (12) 3.2.6加油站设置规划 (13) 3.2.7市场设置规划 (14)

第一章总则 1.1规划目的和任务 《南江县城市配套设施专项规划(公厕、洗车场、停车场、市场、加油站、垃圾收集)》(2013-2030)编制目的是配合《南江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进一步实施和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需要,为今后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环卫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科学的指导,改变南江城市现状环卫设施与城市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状况,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卫设施系统。 1.2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2.1指导思想 配套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将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思想,结合南江县城市环境卫生现状,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经济发展、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使环卫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并与城市发展相协调,适当超前进行规划。 1.2.2基本原则 (1)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群众、清洁城市、化害为利、造福人民”的环卫工作方针,从南江县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确立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模,完善服务功能,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2)强化环卫部门职能,对城市垃圾实行统一治理。 (3)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以环境效益为主,以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中心,逐步实现垃圾收运密闭化、处理无害化、作业机械化,使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 (4)实现末端治理到全面控制的转变,减少垃圾产量。 (5)强化有益于公众健康的便民公共设施的建设。 (6)优先考虑改善城市面貌和卫生状况的工程设施设备的建设。(7)与现状建设用地相结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1.3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实施)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8月1日实施) (4)《城市环境卫生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建设部建城[1991]637号文件 (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1990年12月31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城[1994]238号) (6)《南江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重庆大学城市与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年编制)

新乡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新乡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新乡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6—2020) 文本 新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06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新乡市医疗卫生设施服务体系构建 (3) 第三章医疗卫生设施配置标准与需求预测 (4) 第四章新乡市市域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7) 第五章新乡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8) 第六章规划实施措施 (18) 附则 (21)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法律与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4)《血站管理办法》(卫生部令44号) 5)《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妇社发[2006]239号) 6)《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豫政[1997]44号) 7)《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国卫基层发〔2014〕33号 规范与标准 1)《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 3)《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08) 4)《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5)《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6)《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2013]62号) 8)《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09〕257号) 9)《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 10)《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豫卫基妇{2009}6号) 11)《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卫办规财发[2007]138号) 12)《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2015年12月) 13)《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05]76号) 14)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78号 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6、3.3.1、3.3.4、4.2.3、4.5.1、4.5.2、4.5.3、5.3.1、5.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三年九月 十日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十四五规划-医疗重点【最新版】

十四五规划一医疗重点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公布。其中,与医疗服务紧密相关部分集中在第45、46条。 从医院管理者角度,对其中涉及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部分给岀分析。 原文如下: 45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完善全

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46?全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发展高端医疗设备。支持社会办医,推广远程医疗。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健康产业。 作为医院管理者角度,我们从中挑出10个关键词,并给出以下分析:

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

目录 第一部分文本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第1条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概况 (1) 第2条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 (1) 第3条存在问题 (2) 第二章规划总则 (3) 第4条规划原则 (3) 第5条规划目标 (4) 第6条规划期限 (4) 第7条规划范围 (4) 第8条主要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 (4) 第三章医疗卫生设施总体规划布局 (6) 第9条总体空间布局 (6) 第10条具体布局分区 (7) 第11条机构、床位总量设臵 (8) 第四章各类医疗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8) 第12条综合医院 (9) 第13条中医医院 (9) 第14条专科医院 (9) 第15条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10) 第16条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10) 第17条农村卫生服务设施 (11) 第五章各类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11) 第18条妇幼保健体系 (11)

第19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2) 第20条卫生监督体系 (12) 第21条急救医疗体系 (12) 第22条采供血体系 (12) 第六章各区(县级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13) 第23条越秀区 (13) 第24条海珠区 (15) 第25条荔湾区 (17) 第26条天河区 (19) 第27条白云区 (21) 第28条黄埔区 (25) 第29条花都区 (26) 第30条番禺区 (29) 第31条南沙区 (32) 第32条萝岗区 (36) 第33条从化市 (38) 第34条增城市 (40) 第七章保障措施 (43) 第35条加强规划衔接,切实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43) 第36条明确各级政府与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43) 第37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44) 第38条建立规划实施评价机制,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44) 附表 (45)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大纲

为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城镇现代化和“两个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指导城镇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纲要。 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要从促进城镇生态系统良性演化的高度出发,科学合理地制定城镇环境卫生工作的战略与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实现城镇生活废弃物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使环卫事业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前言 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是对城镇总体规划的深化,应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将其有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制定城市详细规划时作出具体安排。 应简述前几轮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对历次环卫规划的实施情况作出回顾和分析评价。 本次规划编制组织与人员的落实情况。 第一章城镇概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城镇区划范围内地貌、地质、水文情况,主导风向、多年平均降水量、蒸发量等气象资料,区域地震烈度等方面情况。 第二节社会经济情况

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目前城镇社会经济概况,人口及其结构(见附录三)、产业结构、GDP 和人均GDP、城市居民人均年收入,以及居民消费水平、文明素质等方面情况。 第三节城镇建设与规划 城镇性质与规模,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及市政公用等用地布局,人口分布情况,城镇基础设施(主要是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气、绿化等)现状。 城镇总体规划概要:城镇规划区范围、面积,城镇性质、规模,总体规划年限,城镇空间结构与各类用地布局规划,各类城镇基础设施规划情况。 第二章城镇环卫现状与评价 第一节环境卫生管理 环卫组织管理体制、管理机构设置、运行管理方式和环卫执法机构情况。 环卫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九五’’“十五”“十一五”以来的环卫投资情况及其结构。 环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情况。 第二节环卫从业人员 环卫职工基本情况。一、二、三线人员比例,环卫各工种人员比例,基本职工、合同工、季节工等的比例,职工年龄结构及知识结构,环卫职工占城镇人口比例。 其他从事环卫服务的人员情况(数量、结构等)。 第三节环卫作业和生活废弃物处理处置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总8页)

1 总则 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体育用地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康复、服务、救助等设施的用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