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管理暂行的规定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的规定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的规定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总则

为保护村镇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村镇银行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村镇银行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规,制定本规定。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

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村镇银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并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的债务承担

责任。

村镇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村镇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

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村镇银行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设立村镇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发起人或出资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

万元人民币;

且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

性缴足;

(五)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七)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的其他设施;

(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择组织形式。

设立村镇银行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筹建村镇银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工作方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发起

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

发起人或出资人为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应提交其注册地监管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村镇银行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之日起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

村镇银行申请开业,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

格证明;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下列条件:

村镇银行董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知识、

验及能力;

村镇银行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

8年以上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需经

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

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其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

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个月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第十六条

镇银行可根据农村金融服务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不受拨付营运资金额度及比例的限制。

村镇银行设立分支机构需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

阶段。

村镇银行分支机构的筹建方案,应事前报监管办事处备案。

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行在分支机构筹建方案备案后即可开展筹建工作。

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村镇银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应通过所在地银监

并在任职前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

局备案。

记,领取营业执照。

股权设置和股东资格

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有关规定执行。

境内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村镇银行,应符合以下

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三)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四)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内金融机构出资设立或入股村镇银行须事先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批准。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村镇银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应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

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

(四)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五)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六)注册地国家(地区)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七)该项投资符合注册地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监管要求;

(八)注册地国家(地区)经济状况良好;

(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投资入股村镇银行,

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三)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上一年度盈利;

以上(合

并会计报表口径);

人委托资金入股;

(六)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拟入股的企业法人属于原企业改制的,原企业经营业绩及经营年限可以延续作为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经营年限计算。

境内自然人投资入股村镇银行的,应符合以下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三)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

人委托资金入股;

(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

,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

前报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批。

村镇银行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

缴股本的股东签发记名股权证,作为股东所持股份和分红的凭

证。

村镇银行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村镇银行不得接受本行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

村镇银行的股份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与。但

年内不得

注册资本。

公司治理

村镇银行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按照

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其章程中明确。

村镇银行应根据其决策管理的复杂程度、业务规模和服务特点设置简洁、灵活的组织机构。

行使决策和监督职能;也可不设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相关职责。

派驻的专职人员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名,根据需要设副行长

可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兼任行长。

村镇银行董事会或监督管理部门

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向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报告,并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行长、副行长离任时,须进行

离任审计。

村镇银行可设立独立董事。

行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应存在影响其独立判断的关系。

履行职责时尤其要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村镇银行负

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致使村镇银行形成严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规或超出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授权

致使村镇银行遭受严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

置不同的专业委员会,提高决策管理水平。

并视决策复杂程由相关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决策或直接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策。

村镇银行要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的

培育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文化。

经营管理

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

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从事同业拆借;

(六)从事银行卡业务;

(七)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八)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九)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

并根据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向其发行银行卡。

对部分地域面积大、居住人口少的村、镇,村镇银行可通过采取流动服务等形式提供服务。

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

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

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

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村镇银行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授信工作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以内,村镇银行可以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方式发放贷款。

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

防止贷款过度集中。

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

村镇银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

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

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

合规经营。

村镇银行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制度。

村镇银行应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提交其权力机构审议。

有条件的村镇银行,可引入外部审计制度。

村镇银行应按规定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报送会计报告、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对报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村镇银行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

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监督管理。

依法审批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和新增业务种类。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村镇银行的审慎经营规则,并对村镇银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方面实施持续、动态监管。

《商业银行监管内部评级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对村镇银行的评级办法,并根据监管

评级结果,实施差别监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村镇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不良资产率低于5%的,适当减少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支持其稳健发展;

的,要督促其制订

并加大非现场

固定资产

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进行纠正;

对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实现有效重组、资本充足率降

以下的,应适时接管、撤销或破产。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对村镇银行支农

定期对村镇银行发放支农贷款

并可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村镇银行综合评价、行政许可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监管质询、责令停办业务等措施,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防范风险。

村镇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中华人民共和

究刑事责任。

村镇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可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

机构变更与终止

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住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

(六)修改章程;

(七)变更组织形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应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其任职资格。

村镇银行的接管、解散、撤销和破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村镇银行因解散、

应向发证机关缴回金融许可证,

理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所列金融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

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保护村镇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村镇银行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村镇银行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规,制定本规定。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

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

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村镇银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并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的债务承担

责任。

村镇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村镇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

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村镇银行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设立村镇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

万元人民币;

且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

性缴足;

(五)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六)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七)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

的其他设施;

(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择组织形式。

设立村镇银行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筹建村镇银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工作方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发起

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

发起人或出资人为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应提交其注册地监管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村镇银行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之日起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

村镇银行申请开业,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

格证明;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村镇银行重要物品管理办法模版

重要物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镇银行重要物品的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根据《**村镇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要物品包括:会计专用印章、重要单证、手工密押器(含IC卡)、密押卡、金库密钥、印模及相关系统软件等需要作为重要物品管理的物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村镇银行各级机构对重要物品的管理。其中会计专用印章、重要单证因其特殊性与重要性原因,单独进行管理,不在本办法规定范围。 第四条重要物品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按照各自的权限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重要物品的保管和使用实行个人负责制,要入库(柜)保管。具有业务关联关系的重要物品必须分人保管和使用。 第六条重要物品交接要严格按照规定手续办理,使交接记录具有可追溯性,严禁个人之间私自授受。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总行会计管理部 1、负责制定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并对全行重要物品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重要物品的统一采购; 3、负责重要物品的统一配发; 4、负责作废重要物品的收回和销毁(金库密钥及需信息科技部门收回和销毁的系统软件除外)。 第八条总行安全保卫部 负责协同总行会计管理部共同监督重要物品的销毁。 第九条总行审计稽核部 负责监督总行会计管理部销毁重要物品。 第十条分行会计管理部 1、负责贯彻与实施总行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并对所辖机构重要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2、负责所辖机构重要物品的配备、发放和管理。 第十一条分行安全保卫部 负责协同分行会计管理部共同监督重要物品的销毁。 第十二条分行审计分中心 负责监督分行会计管理部销毁重要物品。 第十三条经办行 1、负责贯彻与实施总、分行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并对本机构重要物品的管

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制度

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评估资本吸收的能力,强化资本在经营管理的约束机制,提高资本管理水平,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第2号令),《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开展村镇银行监管试评级工作的通知》(银监合[2011]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本金包括核心资本、一级资本及附属资本。 第三条资本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资本的稳定性和资本质量,通过资本约束强化资产结构管理和风险资产管理,建立良好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吸收损失的能力。 第四条资本管理层级划分为: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责任部门。 一、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设定与银行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和资本充足目标,审批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确保资本有效覆盖主要风险;

(二)审批资本管理制度,确保资本管理政策和控制措施有效落实; (三)监督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全面性、准确性、前瞻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四)审批并监督资本规划的实施,满足银行持续经营和应急性资本补充需要; (五)每年至少一次审批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审议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听取对资本充足率管理和内部资本评估程序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六)审批公开信息披露内容、披露过程及相关内部政策,定期公开披露资本充足率相关信息,保证报告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七)确保商业银行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资本管理工作。 二、经营管理层负责资本管理政策的实施,其主要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资本政策,负责制定资本管理制度;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风险控制制度、方法和手段,控制各项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规避、缓释、降低和分散风险,对重大和突发风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三)负责建立对资本内部评价机制,定期对影响资本质量各因素进行评估,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及操作程序,报董事会审批;

村镇银行设立方案及全套文件

村镇银行设立方案及全套文件 自2006年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在6个省区进行试点以来,全国累计已有超过110家村镇银行挂牌成立。而根据2009年银监会发布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三年期间计划在全国建立130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因此在今明两年村镇银行将可能迎来快速发展和扩张的良好机遇。 特别是今年国家《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三十六条”)将此列入鼓励类项目。银监会最新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银监发(2010)27号)为村镇银行的经营和未来发展空间带来了重大机遇。 现我将设立村镇银行的实际经验总结如下,期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设立村镇银的主要法律文件 1、《公司法》 2、《商业银行法》 3、《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4、《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二、设立村镇银行的程序 1、选择地点,与银监局沟通获其支持,与当地区县级政府沟通获其支持; 2、订立出资人协议 3、确定筹备小组 4、撰写筹建申请文件 5、向银监局提出申请 6、获得银监局批准筹备通知书 8、撰写开业申请文件 9、向银监局申请开业 10、获批后领取金融许可证 11、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开业 三、对发起人的要求 控股性发起人,必须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持股不低于20% 1、国内金融机构 ①商业银行未并表和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均不低于8%,且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②其他金融机构的主要合规和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③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④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⑤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内金融机构出资设立或入股村镇银行须事先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批准。(有关部门指,股东大会、上级主管部门如国资委、财政部等出资机关) 2、境外金融机构:

银行食堂管理制度

银行食堂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食堂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物质采购,要计划采购,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禁采购烹调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并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工作,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 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食堂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食堂内 不得随地吐痰,食物不得乱堆乱放。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 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五、坚持按时开膳,食堂用膳一天二餐,品种要经常变化,进行食物品种调节,讲求营养 均衡,每周日制定下周食谱,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 不够。 六、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须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员工,须至少提前 2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七、每30日进行盘点,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每餐收取就餐人员就餐费元, 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主动自觉按规定标准缴费。 八、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 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食堂人员负责责任区域(负一层)卫生。 十、就餐一律在食堂进行,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十一、严格按食堂就餐时间进餐,其食堂开放时间如下: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 十二、员工就餐时要自觉排队,并且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在食堂内大声喧哗,不得挥动筷、匙、叉防碍邻桌。 十三、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十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综合管理部 2011年5月21日

中国建设银行额度授信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额度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额度授信 第三章公开额度授信 第四章对多头授信客户及集团客户的额度授信 第五章授信额度及使用额度的审批 第六章额度授信的后续管理 第七章信贷管理信息系统 第八章附则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额度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已于1999年10月20日经中国建设银行第33次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行接本通知后,要立即转发所属,认真组织学习。学习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总行。 附件一:中国建设银行额度授信管理办法(试行) (1999年10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第3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向商业银行转轨的需要,加强对客户信用风险的总量控制,提高效率,方便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信是建设银行对客户办理贷款、担保、承兑、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以及信用卡透支等各项信贷业务的总称。额度授信是指建设银行根据信贷政策和客户条件对法人客户确定授信控制总量,以控制风险、提高效率的管理制度。 上款中“授信控制总量”称为授信额度,包括对同一客户表内外形式的全部本外币授信。 第三条额度授信的适用对象为非金融类法人客户。 第二章一般额度授信 第四条一般额度授信是指建设银行通过对每个法人客户确定用于我行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以实现对单一客户从授信总量上控制信用风险的目标。 第五条在授信额度内可以对客户进行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性质的房地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信贷证明、信用卡透支、保证业务、进出口贸易融资(包括信用证)、银团贷款及境外筹资转贷款等全部表内外形式的本外币授信。 第六条建设银行在对客户进行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在原则上不超过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客户评价办法》测算出的对客户的授信控制量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对客户的授信额度。 (一)客户的客观信用需求; (二)预计其他银行对客户的授信变动情况; (三)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 第七条一般额度授信工作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首先从以下客户做起: (一)多头授信客户; (二)集团客户; (三)贷款五级分类为正常和关注类的客户;

村镇银行个人总结

村镇银行个人总结 篇一:村镇银行年终工作总结 村镇银行年终工作总结 ,农银村镇银行为履行把村镇银行打造成为具有“农”字特色、机制灵活、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精品银行的承诺,村镇银行充分发挥地处农村乡镇、直面农民的优势,抓住国家服务“三农”、扩大内需、提振经济的机遇,不遗余力服务“三农”。一年来,全行总资产5868万元,各项存款3804万元,各项贷款4150万 元,账面利润85万元,贷款收息率和到期贷款收回率均达到100%,圆满实现了存贷双增、质量提升、保本微利、安全经营的目标。 一是找准定位,全力打造“村镇银行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形象。为践行“贴近农民需求,贴身服务农民”、“立足城乡,面向市场,服务三农”的经营理念,创建伊始,除采用传统的宣传单、报纸、电视等宣传模式外,该行员工还利用休息时间走村串户,深入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种养加大户,宣传村镇银行贴心为农民服务,是农民自己银行的服务宗旨,并通过举办银农、银企联谊会,积极参加当地人行组织的产品推介会等形式,让广大客户了解和认同村镇银行。 二是积极创新,全力探索服务“三农”新途径。针对农户担保方式单一、抵押物缺失的现状,积极创新担保方式,加强与村委会和农户联动,通过村委会了解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借力控制信贷风险。对没有有效资产可抵押的农户,采取“三高”(高职、高薪、高知)人员担保的方式放贷,“三高”人员可担保贷款5万元。是养殖大市,对于要发展生产,又不能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农户,该

行与武汉通威担保公司合作发放担保贷款。同时,该行还创新开办动产抵押、林权抵押和农机具抵押贷款,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三是贴心服务,全力打造“农民满意的银行”。在服务上突出灵活、优质、高效,积极向当地农户、村委会、镇直部门、中小企业等客户提供存款、贷款、结算三大类金融业务。在服务时间上突出“活”字,坚持节假日不休,延长营业时间,上门办理业务,为及时满足农户需求,有时还晚上开办业务。在服务效率上体现“快”字,处处为农户着想,在风险可控和操作合规的前提下,只要是能一次操作完成的业务,决不让农户跑第二次。由于制度适应性强、管理链条短、审批环节少,办贷时间大大缩短,5天之内甚至最快1天就可将贷款发放到农户手中,深受广大农户好评。在金融产品上突出“新”字,针对农村、农民和涉农小企业,开发出方便、灵活的金融产品,形成自身独有特色,不断拓宽“三农”服务领域。一年来,采取自助反复可循环贷款方式,向107户涉农小企业和农户发放贷款2100万元;采取村委会推荐,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方式,向13户农户发放贷款60万元;采取在职公务员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多户联保等多种方式,向78户农户发放贷款580万元,满足农户生产小额资金需求。为做实服务,该行还在全辖同业率先免费推出“短信通”业务,客户首次到村镇银行咨询或办理业务时,记下客户的服务需求和联系方式,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客户什么时间前来办理业务比较方便,并提醒客户办理所需业务应准备哪些要件,需要经过什么程序,有效避免了客户由于业务不熟悉造成的不必要的往返奔波,极大地方便了客户。目前,该行的客户既有当地农户、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种植专业户、养殖专业户、运输专业户、个体工商户,还有一批涉农中小企业,成为农户放心

村镇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ⅩⅩ村镇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优化资产结构, 提高我行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ⅩⅩ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各部室及所辖各级支行。 第三条我行固定资产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行长责任制,各部室、各支行 行长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为固定资产管理核查部门,其主要 职责如下: (一)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相关账务的核算; (二)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清查,协调、监 督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的核对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支行与科技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土地、房屋、车辆类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为办公室,电子设备 类的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为科技),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实施固定资产的调拨、租入、租出、盘盈、 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工作。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调拨、报废、出售等实物记录和统计,并负责办理相关产权手续(三)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备查账,每月将实物变动情况 汇总后通知财务会计部,以便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做到管理

部门与核查部门账账、帐卡、账实相符。 (四)负责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配合财务会计部做 好对固定资产账账、帐卡、账实得核对工作。 第七条各部室、支行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其主要职 责如下: (一)负责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实施固定资产调拨、租 入、租出、盘盈、盘亏、维护、修理、报废、出售等工作; (二)做好下发资产的验收、点交、盘点、清理等工作。 (三)负责根据“固定资产收入(付出)凭证”(附件一)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四)负责贯彻和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归口管理,责任到人,正确使用、保养 和保管固定资产。 (五)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配合固 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的核对。 第二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处理程序 第八条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制 “固定资产收入凭证”,经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 送交财务会计部,财务会计部核对无误后,据此填制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并办理财务处理手续,同时将固定资产卡片送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登记管理,同时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卡片内容填写“固定资产责任卡”后发给使用部 门,使用部门应将“固定资产责任卡”粘贴在对应的固定资产 上(注意责任卡一定要粘在显而易见并不易磨损的地方,不

村镇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镇银行(下称“本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本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银监发[2008]67号),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本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条本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同一客户在本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 (二)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三)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

(四)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评级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 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本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AA、A、BBB+、BBB、BBB-、BB+、BB、BB-、B+、B-、CCC、CC、C、D十五个信用等级。D 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AAA: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 AA: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B级。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BBB级。 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制度(doc 8页)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制度(doc 8页)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发〔2009〕48号) 各银监局(西藏除外): 现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九日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工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经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第二章准入条件 第三条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须符合《指导意见》的审慎经营要求。

7.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单一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 8.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 (三)已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 (四)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其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同时对其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未设村镇银行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优先改制。 (六)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三章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应当成立筹建工作小组,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应当委托筹建工作小组为申请人。筹建工作小组由主发起人、小额贷款公司等有关单位组成,负责相关改制工作。 第六条筹建工作小组须严格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做好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筹建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落实筹建、开业阶段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筹建工作小组须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同时对其管理状况进行专项审计。清产核资基准日原则上选定

银行规章制度

富强信用社员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富强信用社(简称“信用社”)员工的职业行为,教育和引导员工自我约束,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信用社全体员工。 三、本规章制度是信用社员工从业履职的基本规范。 四、本规章制度不能代替业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员工在工作中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简要概括 一、上班时间7:30,下班时间17:00 ,迟到早退者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罚,罚金。上班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按劳动法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并与年末效益工资挂钩。 二、为维护企业形象上班时间统一穿着工作服,不得自己随意着装,丝巾、领带佩戴齐全。 三、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营业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禁止摆放与业务无关的东西。工作台严禁摆放水杯。 四、营业期间离岗时系统应退出综合系统,并做到人走章收,尾箱上锁。尾箱钥匙不得随意摆放。 五、上班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延误业务进程,对于不能办理的业务简明扼要告知客户。禁止睡觉, 吃零食,看报纸及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六、营业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不许与客户发生争执。 七、各种登记簿要规定登记,所有业务操作要按有关规定正确操作。 八、所有前台柜员要执行一日三核库制度,凭证,印章,现金核对正确。 九、凭证上填写要素必须齐全,没有有涂改情况:按规定需留取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的必须留取。 十、抵押物为项层或底层住宅,要降低抵押比率,条件较好的,经向主任及主管主任请示后,经审贷会研究后确定是否办理。 十一、到期贷款提前15日进行通知,非信贷人员营销贷款到期前由信贷员负责提示,并做好相应记录。 十二、依法起诉类贷款应该在立案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建立依法起诉台帐,与法官联系要有书面记录。 第二章实施细则 一、员工应当忠诚信用社,诚实守信,从信用社的最佳利益出发,忠实履行职责,勤勉谨慎开展工作。 二、员工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金融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努力进取,求实创新,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三、员工应当树立奉献精神和大局观念,积极维护信用社利益。 四、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一)员工应当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业务流程、业务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延误业务进程;(二)对于上级机构的布置的工作,本社员工应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不得推诿、拖延。 五、员工应当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报告履行岗位职责中了解和发现的业务情况,如实总结、报告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不得有虚构、夸大、隐瞒、误导等行为;不得故意隐瞒工作中的失误。

村镇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村镇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贷款业务,促进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 和行内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或小企业主发放 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币贷款。 我行个人贷款按期限可分为短期和中长期。 第三条我行个人贷款业务的调查、风险评价和审批、合同签订、发放和支付、 贷后管理、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本管理办法未规定事项,适用我行相关规定。 第四条个人贷款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个人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股权等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挪用。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五条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须是18岁以上(含),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若借款人是小企业主,则其企 业必须是依法设立; (二)借款人属新都市常住户口、非新都市常住户口但在新都居住2年以上(含),或借款人在新都市有固定的居所和生产经营场所,且经营年限原则上在6个; 月以上 (三)借款人是小企业主的,其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合法的 销售许可(或授权)、生产许可,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生产加工安全、用工制 度等方面的规定; (四)借款人及其开办的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五)借款人工作稳定或其企业运转正常,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 (六)借款用途明确、合法;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申请个人贷款应提交经签字或签章证明真实有效的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 (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其开办企业的公司章程、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明、贷款卡、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等; (三)借款人贷款资金用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如商业 合同、订单等文件; (四)贷款担保或其他保障措施证明资料; (五)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客户经理应按照我行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并形成贷 前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最新村镇银行兼职金融信息联络员聘用与管理办法

XXXX村镇银行兼职金融信息联络员聘用与 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发展的目的与条件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 为了进一步拓宽农村金融市场,架起联系农户的纽带和桥梁,满足农村市场的金融需求,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全县区域内发展一批服务当地居民的兼职金融信息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聘用一个联络员,城区适当放宽。 第二条联络员实行聘用制,经试用、考核、培训合格后,由本行聘用,聘用期限为一年,每年年终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聘。 第三条联络员聘用的条件: 1、热爱农村、乡镇金融事业,有一定的金融和财经知识基础、责任心强、为人忠厚、办事公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当地有较高威望和良好口碑的当地居民; 2、在金融机构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涉诉经济纠纷和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及违法犯罪记录,家庭和睦,经济基础好,没有酗酒、赌博和涉黄等不良嗜好,身体健康,年龄在25至60岁之间(从事过该项服务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聘用联络员按本人申请、村委会推荐、银行考察、分管行长审核、行长审批、签订服务协议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服务范围与管理

第四条联络员的服务范围: 1、向当地居民宣传本行的金融产品; 2、协助本行客户经理对农户、商户和小微企业建档及贷款调查; 3、了解当地农户、商户和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及资信状况,对符合本行贷款条件者主动向本行推荐; 4、负责协助收回本行当地贷户到期的各项贷款及利息; 5、负责提供储蓄存款信息,动员储户在本行存款; 6、协助本行拓展其他业务。 第五条联络员的管理: 1、联络员是通过向本行提供存贷信息,协助本行客户经理贷前调查,向本行推荐符合条件的借款户,本行按其所付出的劳动计付信息费和劳务费; 2、联络员与本行签订服务协议。 3、联络员是本行聘用的兼职人员,不属于本行的在册员工范畴; 4、联络员的业务量统计由本行综合业务部负责,薪酬的计算与发放由本行计划财务部负责,登记表归本行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六条联络员严禁有以下行为: 1、不准泄露客户和本行的商业秘密; 2、不准经手储户的存款; 3、不准向储、贷户收取任何好处费和礼品; 4、不准再兼职其他金融机构; 5、不准借营销本行产品搭车推销其他产品; 6、不准违反本行统一的宣传口径和规定夸大宣传误导

最新村镇银行贷款管理基本规程

村镇银行贷款管理基本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村镇银行)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保障村镇银行信贷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村镇银行及附属机构。村镇银行信贷经营管理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原则。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贷款包括法人客户贷款、非法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贷款。 第四条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和逐笔核贷、一笔一清的原则,防止贷款过度集中,对同一借款人的用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村镇银行实行审贷岗位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按规定在客户部设立信贷调查岗和信贷审查岗,调查岗与审查岗人员相对固定、定期轮换,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岗位和管理人员承担,实现权利制约和相互支持。

第六条村镇银行对贷款审批实行权限管理和审批人负责制度。在坚持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建立简洁、灵活的信贷授权审批机制,根据贷款额度大小的不同,实行分管行长、行长、贷款审批领导小组等分层次、授权审批制度。村镇银行要建立贷款审批领导小组,贷款审批领导小组是村镇银行日常信贷业务决策的最高议事机构,核定相应的审批权限,贷款审批领导小组既要对有权审批人起到智力支持作用,又要对有权审批人起到制度制约作用。 第七条贷款审批领导小组由行长、分管信贷工作的副行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查人、审查人、审批人、贷后管理人(不单独设立贷后管理岗的为调查客户经理)等各环节的经办人应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贷款审批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二)成员实行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审议有效可行,否则无效; (三)贷款审批领导小组审议资料要规范建立档案,由客户经理在完成审议环节后的15天内,移交档案管理岗,并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章贷款种类和贷款条件 第十条贷款对象和条件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详细

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详细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包头会计工作实务相关内容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详细总结如下: 一、企业内部银行定义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 二、企业内部银行的职能 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信息反馈职能,发挥计划、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信息反馈中心。 1.结算职能 ——内部银行对下属各核算及其之间的经济往来,诸如: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产成品与半成品的转移、劳务提供、器材设备的供应、商品采购、库存、销售、服务及营业费用发生,以及各种费用支出、解缴,资金调拨,都运用企业内部结算价格和相应的内部支付手段,及时准确地进行内部核算。 ——效果:对原来内部各单位相互经济往来,缩短了结算时间,尤其原各单位在社会上的银行多头开户,结算时间长的局面大为改善,活化了资金,减少了在途资金占用。 通过强化内部结算纪律,解决内部资金相互拖欠问题。 原来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实物形态转移,体现为企业内部一切经济活动。通过内部结算变成模拟外部市场核算的商品交换、结算关系,树立直观的价值观、成本观、商品观。 2.融资信贷职能 ——以资金有偿占用的原则,引入信贷机制,运用利息杠杆调节作用,促进企业内部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集中和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利用信贷杠杆进行内部资金融通,并尽量减少对外借款。 ——效果:改变了原来内部各单位分头向银行贷款、内部不能相互融通的情况,改进了资金多余与紧缺、苦乐不均的局面,减少了对外贷款,节省了对外银行贷款利息。 发挥横向拆借和纵向调剂职能,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促进各下属单位精打细算、少贷、早还,提高企业支付能力。 3.监督控制职能 ——监控职能主要通过企业核实的各项资金定额、财务收支计划、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结算制度、结算程序、内部结算价格体系、内部合同、经济纠纷仲裁制度等实现。 ——效果:通过监督、控制,使许多不合理开支、资金外流问题、违法乱纪现象得到遏制和改善。通过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核算进行全过程管理,弥补传统财务会计事后算帐的不足。 4.信息反馈职能 ——通过内部银行核算资料,准确反映企业和下属各单位的收入、支出、节余情况和经营业绩,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为企业领导决策和调整信贷计划提供依据。 ——效果:对各下属单位收支、结存情况反馈及时。公司通过建立资金收、支、存制度,每天对各单位资金收、支、存情况统计上报,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动态、销售经营情况。 三、适用范围 一般而言,企业内部银行适用于具有较多责任中心的企事业单位。一般不推荐给小企业或责任实体少的

银行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信访工作制度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减少、控制和化解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为重点,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全行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三、信访工作职责 、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本行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支行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

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行领导批阅。 、支行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支行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来信人或交办机关。应由本行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支行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应随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四、信访工作程序 、登记。收到来信后,信访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接到来电或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送阅。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批转。凡属由我行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按行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科室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要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派人查处。 、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

村镇银行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的自查报告

关于**村镇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自查报告2016年8月22日我部收到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村镇银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方案》的报告”的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内审合规部自查要点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案件防控”。以下为自查情况报告: 一、我行内控体系较为健全,组织结构设置符合自身特点,明确了内部控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权限和信息报告路线。我行主要发起行为**银行,同时吸收当地优质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参股村镇银行,股权结构较为合理,为良好公司治理奠定坚实的股权基础。 我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完善以“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治理结构并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但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我行各个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较清晰,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高级管理层议事规则五项规范的议事规则,但各项议事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行参照以流程为核心的全新的银行模式开展经营管理,即在整个银行塑造“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提高市场反应速度,改善服务水平;并通过业务模块化、管理扁平化与运营集中化,提高银行运作效率,实现成本节约与规模效益,促进价值创造与绩效进步,并

全面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但此项工作在该行尚处起步阶段,内部组织架构不完善,距流程银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但我行在2015年成立了内审合规部门,随着业务发展,2016年我行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 二、各部门、各岗位之间职责分离、相互制约,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岗位测评及意见反馈。认真执行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并向监管当局按季度上报人员、安防非现场监管报表。我行在业务领域和部门之间建立了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及信息反馈机制。我行建立了《**村镇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定期对内部制度的健全性等进行评价,但评价效果有待提高。 我行2015年成立内审合规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及合规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定期聘请发起行进行业务督导及业务检查。我行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但审计结果未及时上报监管部门。我行的内部控制缺陷被发现和被报告后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纠正,并能够及时纠正和整改外部监管机构发现的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和缺陷。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完善组织架构,有效开展内外部审计工作,在高管层的科学领导下,2015年我行未发生案件。 三、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了存款、会计、重要空白凭证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规范,我行业务部已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贷款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信贷业务操作办法、农户贷款操作细则、担保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存贷款利率管理暂行办法、贷后管理办法、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抵贷资产管理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制度模板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制度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评估资本吸收的能力, 强化资本在经营管理的约束机制, 提高资本管理水平,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分率管理办法》( 第2号令) , 《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44号) , 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开展村镇银行监管试评级工作的通知》( 银监合[ ]2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本金包括核心资本、一级资本及附属资本。 第三条资本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资本的稳定性和资本质量, 经过资本约束强化资产结构管理和风险资产管理, 建立良好的资本补充机制, 增强资本吸收损失的能力。 第四条资本管理层级划分为: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责任部门。 一、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 其主要职责: ( 一) 设定与银行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和资本充分目标, 审批银行内部资本充分评估程序, 确保资本有效覆盖主要风险; ( 二) 审批资本管理制度, 确保资本管理政策和控制措施有效

落实; ( 三) 监督内部资本充分评估程序的全面性、准确性、前瞻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 四) 审批并监督资本规划的实施, 满足银行持续经营和应急性资本补充需要; ( 五) 每年至少一次审批资本充分率管理计划, 审议资本充分率管理报告、内部资本充分评估报告, 听取对资本充分率管理和内部资本评估程序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 六) 审批公开信息披露内容、披露过程及相关内部政策, 定期公开披露资本充分率相关信息, 保证报告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 七) 确保商业银行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资本管理工作。 二、经营管理层负责资本管理政策的实施, 其主要职责: ( 一) 根据董事会资本政策, 负责制定资本管理制度; ( 二) 负责制定和完善风险控制制度、方法和手段, 控制各项风险, 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规避、缓释、降低和分散风险, 对重大和突发风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 三) 负责建立对资本内部评价机制, 定期对影响资本质量各因素进行评估,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 四) 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及操作程序, 报董事会审批; ( 五) 负责流动性管理, 制定流动性管理办法, 确保流动性目标

小贷公司设立村镇银行规定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发〔2009〕48号 各银监局(西藏除外): 现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九日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工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经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第二章准入条件 第三条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须符合《指导意见》的审慎经营要求。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除满足《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召开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置、改制工作作出决议。债权债务处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较高,且坚持支农服务方向。 1.各治理主体职责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清晰,治理目标科学,考核激励机制有效,信息披露透明。 2.具有完备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覆盖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且执行到位。 3.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产风险分类准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 5.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 6.最近四个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 7.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单一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 8.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 (三)已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 (四)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其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同时对其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五)未设村镇银行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优先改制。 (六)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三章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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