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师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师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师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工作是直接教育人的特殊职业,其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成长影响极大。《教师法》中对教师的权利也义务也有全面的阐述,这就要求教师们在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权利

关于教师的权利,我国《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国《教师法》对此作了具体规定。依据《教师法》规定,我国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这六项基本权利,分别从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基本物质保障、民主权利等各个方面对教师的权利进行规定,同时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当教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其权利。

二、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

关于教师的义务,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责”。我国《教师法》第二章第

八条专门对教师义务作了具体规定。依照《教师法》之规定,我国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纪守法义务、教学教育义务、思想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水平义务六个方面的义务,从基本公民义务到教师行业的特殊义务要求,如教学教育义务,教师要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严格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履行教学任务、完成规定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三、结合权利与义务更好履行教师义务

教师享有的特殊权利是与其职业特点相联系的,是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员所不能享有的。各级政府、社会各界要依法保障、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也应懂得并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与教师的职业特点相联系,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为此,教师必须自觉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教师法》对教师的义务也作了相应的具体的规定。教师在明确自己应享有什么样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明确自己应尽的义务,因为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权利和义务不是绝对的,有时权利也是义务。例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

绩”的权利。这一项权利,实际上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如果没有认真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没有认真地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则说明他也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就是他的失职。又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这实际上也是教师的权利,只不过是以义务的形式出现罢了。应该说,这是对教师提出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对于改变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更具有针对性。如果哪一个组织或个人阻正、妨碍教师接受进修和培训,那么教师就可以依据《教师法》第七条第六款,要求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

总之教师要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谨记自己的义务,在保证自己权利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法律、社会、以及学校等赋予教师的义务。

2019—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安排

2019—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安排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x政办秘[2019]x号)文件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度xx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流对象 (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包括学校中层班子成员),必须纳入轮岗交流范围。鼓励支持城区(或优质)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到镇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不受教龄、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暂不列为交流对象,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年: 1.近6年内已有1年以上跨县(区)支教或2年以上县域内交流工作经历的; 2.在农村学校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 3.现主持县级以上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校长和教师,经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同意的; 4.处于孕期或哺乳期,或患病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及学校研究同意,身体状况确实不宜交流轮岗的; 5.其他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确认不宜交流的。 二、交流方式与方法 (一)学区内交流。学区内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学区内交流教师不迁移行政工资关系。分为中学到小学交流和小学间的交流。 1.交流数字:轮岗交流数按每学年学校上报统计的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员总数的10%的比例确定,具体交流数字以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下达的计划指标为准。 2.交流时间:原则上交流到新岗位教师需连续任教满6年,方符合下一次交流条件;特殊情况的交流时间可以为1年。 3.交流的方法及程序: (1)核定教职工职数。由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xx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核定各校教职工职数。 (2)岗位竞聘。依据《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学校根据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的教职

教师的责任心及具有的能力(秦丽华)

教师的责任心及具有的能力 作者姓名:秦丽华 单位: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252200

[摘要]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书育人是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教师的责任心主要体现在职业活动的情感与行为中。爱心是教师责任心的源泉。老师应该有洞察、说服、思考能力,树立人格魅力。身为教师,应该以无私奉献的精神感染学生,以渊博的知识培育学生,以真诚的爱心温暖学生,以完善的人格塑造学生。 [关键词] 责任心爱心能力人格魅力素质

教师的责任心及具有的能力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教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是伦理道德的传播者。教师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教书育人是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和根本任务。老师一直从事着艰辛和创造性的工作,作为老师应该本着“为了学生一切,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面对新世纪的挑战,每一位教师在继承和发扬敬业和奉献的职业传统美德的同时,都应该在自己的仪表、学识、能力,特别是教育观念上完成自我更新。在育人的同时,不断地“自育”,重塑新世纪教师新形象。作为教师我很骄傲和自豪,对此,我简单说说老师的责任心和具有的素质能力。 一、教师的责任心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师之道,贵在师德。”1这是赞誉也是职责,是要求也是追求。责任心是教师道德的基石。教师的责任心是职业情感的基础,是促使教师热忱、自觉地投入工作,把职业升华为博大爱心的动力。教师的责任心体现在平凡、普通、细微、甚至琐碎中。教师的责任心在讲台上,在生活中,在眼神里,在笔尖下,在笑容里,在沉思中。老师的责任心体现在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作为教师,责任心是对他人的支持,包括对同事、学生以及工作的积极态度。教师的责任心主要体现在职业活动的情感与行为中。 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体力行。 没有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好教师,也绝不可能为人民教育事业做出贡献。只有把自己的乐趣、幸福建立在学生身上,建立在教育工作中,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才无愧于“人民教师”的称号。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探索科学育人的方法,应该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也谈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也谈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学校序号:117 报名序号:102 姓名:李冬梅 也谈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在依法治国理念的推动下,教育体制改革正沿着法治之路迈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教师个人不能任意选择也不能自行放弃,而且权利和义务具有交叉性。显然,在教师专业化背景下探讨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问题具有一定的教育 学意义;权利与义务又是法学理论的基本要素,是法学研究的基石。 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也要围绕高校教师这一特定主体来进行预设。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应以其作为自然人所有的应有权利与义务为根基,其内容要兼顾教学和科研两方面,并且具有指向性。针对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学生等作用对象的不同而具有相对性特点,内容迥异。其法定权利与义务内容是:教育教学自主权,科学研究权,指导评价权,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培养进修权;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思想教育义务,爱护尊重学生的义务,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等等。现实生活中对高校教师争议较多的某些权利与义务内容有:学术自由权;民主管理的参与权;物质待遇的保障权;权益受损的事后救济权;诚信地履行聘任合同规定的义务;热爱教育事业,保证教学质量的义务;本着公德良心,保持学术纯洁的义务等。

因此,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分析为切入点,我们不难疏理出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属性及其基本内涵。 一: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处理上应该坚持两者并重,走向平衡。从正义理念、经济理论、教育管理等视角,教师权利与义务都应该走向平衡。 二: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实际是怎样 建国以来,高校教师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实际拥有的权利状况得到较大程度改善的前提下,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总体上仍然处于一种失衡的态势,而这种失衡归根结底还是义务先定的传统带来的失衡,即教师义务凸显,而权利却相对流失。 三:教师权利与义务走向平衡的法律路径 就目前而言,纠教师权利义务失衡之偏,其实质还是怎样保障教师权利的问题。 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应该走向平衡。要纠义务先定之偏,教师正当的物质需求应当得到肯定、主体地位应当予以确立;同时,要加强教师道德建设,防止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权利本位思潮的盛行带来的教师权利义务的另一种失衡。 老师在学校期间必须坚守教师的法定义务。因为,教师的职业要求中义务是第一位的。在校期间,首先必须积极地捍卫学校教育的尊严——那是教师的职业使命,其次才有资格要求享受教师职业带来的权益。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基于教师的职业性质而制定的。因此,

“互联网+”时代,教师如何面对教育的改变

“互联网+”时代,教师如何面对教育的改变近几年,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互联网+”和“大数据”已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 在10月29日结束的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互联网+”和大数据对教育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互联网+”时代,教师又将如何面对教育的改变,实现教师的专业发展? 探索混合式教学——020教育新模式 混合式教学就是把不同情境下的教学活动,如面授教学、在线教学、学生自定义教学等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 近十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微课、MOOC、翻转课堂、移动公开课等涌入课堂。教师可以尝试用社交网络、在线平台、移动工具为教育教学搭建平台,通过混合式的专业发展渠道,建立起以个人成长目标为中心的专业发展圈。 由上海大知科技自主研发的智慧课堂、知校通、教育OA系统等平台为教学的混合式教学提供了有效的教学和管理媒介。让O2O教育新模式成为可能,并进一步推广和普及。 从教育时代的发展看大数据的优势 随着技术和教育的深入结合,老师们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 “数字化时代”:21世纪初,“校校通”、“农远工程”等,为学校匹配电子教学的软硬件设施。 “互联网时代”:要求教师能够掌握信息技术,实现技术与课程的整合,辅助讲学。 “互联网+时代”:要求教师将技术无缝地“编织”进教学,利用教学过程中的动态数据分析,实现教学优化。 过去,学生们被老师集体“赶到”机房里去学习怎么使用电脑; 现在,学生在有WIFI的教室里,自主使用电子设备登陆网络平台学习; 未来,学生们将在花样繁多的穿戴式设备中,进行“神不知鬼不觉”的探究式学习。 过去——单回路式教育:先是在教学中发现问题,然后再去纠正。

最新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师的义务

小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师的义务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二) ——教师的义务 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小学综合素质》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这一节需要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一、教师义务的涵义 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从表现形式上看,教师的义务表现为三种形式。教师贯彻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是积极性义务;教师不得体罚学生的义务是教育法律规定的禁止性义务:当教师不顾教育法律的规定.对学生实施体罚且经教育不改的,有关机关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强制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确立教师义务的法律依据 1.《教育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中,对教师义务的规定有:教师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承担着使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的任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一是遵

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除了《教育法》《教师法》对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外,其他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都有对于教师义务的相关规定。例如:《义务教育法》第四章“教师”中,明确规定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校保护”中规定,学校保护义务中的教育保护、心理健康保护、安全保护等,都是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教师有义务承担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预防,对未成年学生严重不良行为加以制止、管教,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犯罪自我防范的教育。 教师的基本义务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二是作为教师应承担的义务。这两部分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

关于教师责任心的演讲稿范文5篇

关于教师责任心的演讲稿范文5篇 都说“老师”是阳光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在社会上,觉得老师的地位很高,让人羡慕。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教师责任心的演讲稿,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教师责任心的演讲稿篇一 几年的教育教学之路,有苦有涩,有酸有甜。我不曾有也从未追求过“不尽长江滚滚来”的轰轰烈烈。但我却想体现出一种“冻雷惊笋欲抽芽”的拼搏。要想做一个合格的乃至出色的人民教师,就要从高尚的情操去陶冶稚嫩的花蕾,要不断地陶冶自己的心灵,为人师表,就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一。爱我所爱,无怨无悔 爱是教师这一职业的核心。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必须要爱这个职业,更要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条件。有位教育家曾说过: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里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 爱学生必须关注学生。细心地注视他们成长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为他们的每一微小进步而衷心喜悦;才能感知他们的苦恼和困惑,并且为解决他们的问题而尽心竭力。可以说爱是阳光,爱是教育的金钥匙。 二。克己为教,自强不息 ”爱能超越自我,使自己的精神更加完美起来。“我热爱事业,事业也治练了我。对学生的爱不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而是要身体力行。几年来,由于超负荷的工作,自己已患上了很多疾病。每当自己因病而疼痛难忍时,我也想请假。谁不想自己有个健康之躯呢?但是我教的学生是多少家庭的希望啊!怎能耽误他

们呢?我的岗位在学校,于是我咬咬牙坚持上班。我没有为家庭私事请过一天假,落过一节课。这样做,我觉得心里踏实,对得起学生。 三。潜心探索,深入研究 教师的人格魅力,班任对学生的感召与遥控能力,追本溯源,在一定程度上仰仗于你的学识,你的教学水平。因此多年来,我潜心钻研教材,认真研究教法,努力更新和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在平时教学中,我仔细观察每个学生的学习特点。从表面现象看,有的孩子聪明伶俐,有的孩子反应迟钝,有的孩子老实听话,有的孩子顽皮淘气。但是我发现不是所有的表现都反映学生的本质。因此我认真研究,因人施教。在课堂教学中,我根据学生的实际和教材内容,采取相应的方法。 回顾这几年的教育教学,确实感慨万千。但使我感受最深的却是:回眸一笑堪慰。我会一如既往,敬业拼搏,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关于教师责任心的演讲稿篇二 各位领导、同仁: 你们好! 都说“老师”是阳光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在社会上,觉得老师的地位很高,让人羡慕。谁看到我都会说:你是老师?多好啊!动动嘴就把钱挣了,还有两个假期。他们只看到了表面,谁又知道我们的付出呢?今天我们来谈教师的“爱与责任”。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想到很多,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可以抛弃了课余休息时间,为学生补课、检查学生的作业?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孜孜不倦地奔波于三尺讲台?是什么力量,让我从风华正茂到双鬓斑白却仍然兢兢业业地执着于教育?思来想去,这一切不正是我们对学生深深的爱和那一份厚重的责任吗?

新进高校教师的履行权利和义务

新进高校教师的履行权利和义务 身为一名新进高校教师,与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签署了相关的合同,给我的感受是教师与高校具有一定成分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之间地位平等,相辅相成:学校要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必须对各专业的高校教师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各类教学活动进行指挥和协调,学校需要尊重人才,重视人才,因此存在着考核、表彰和奖惩等等措施;而作为教师需要依法服从学校的管理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管理监督。另外,由于学生存在着个体差异,因此教师务必要积累经验,主动学习,搞好科研和教学工作,教书育人。 通过学习教育部西南高校师资培训中学组编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我了解到,在高等教育里,维护高等教育教师的合法权益也是举足轻重的。这本书讲述了高等教育学校里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另外还包括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等内容,并详细介绍了高等学校教师常见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系统阐述了维权的路径。这部分是高等教育法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于教师的义务,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和为人师表”的义务。 此义务是对教师提出的遵纪守法和践行职业道德两个层面的法律要求。首先,遵纪守法不仅是对教师的要求,更是对我国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而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为培养下一代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培养出高素质的,有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这要求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以宪法、法律的规定为行为准则,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要以身作则,履行法律所赋予我们的义务,为学生起到表率的作用。

幼儿教师应该怎样对待幼儿安全问题

幼儿教师如何有效处理幼儿安全问题 太仓璜泾中心幼儿园周飞 摘要:如今的幼儿教师对幼儿安全问题存误区,我们要从教师、幼儿、家长三方面考虑来解决这个问题,从而来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误区安全教育理解 去过一些幼儿园,看过很多的报道,关于幼儿在园里安全的问题,天真活泼好动的幼儿们一想放开手脚运动时,幼儿教师会即使上前劝阻:“给我好好坐在那,不许跑!”去过幼儿园的人都能感觉到,幼儿在教室里待的时间过长,只有很少一部分时间有户外活动。幼儿教师对待幼儿安全问题的态度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他们的压力来自于家长,现今的幼儿都是“小皇帝”“小公主”。很多家长都没有意识到把幼儿送到幼儿园里是接受各种习惯的初步培养的,他们只是想在工作的时候把幼儿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而且如果遇到幼儿受伤的话,会不问清楚情况就指责教师的不负责,当然这也只是部分家长的态度,但这会使得教师万分的小心,减少更多的活动时间,其实这种恶性循环的最终受害者还是我们的孩子们,很多方面得不到发展,心理和身理上的发展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一、教师对幼儿安全问题存在的误区 1、为了确保安全而取消活动。 许多幼儿园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很少让孩子玩大型玩具,说是防止孩子在玩的过程中把别的孩子推倒摔伤。另外如攀岩,郊游等活动也取消了。为了安全,许多有意义的活动都被取消了。2、 2、为了安全而降低标准。 手工课本来是让孩子动手剪剪贴贴的,可现在有的幼儿园为了安全只让孩子们贴而不剪,原因是怕幼儿使用剪刀时危险。体育课一些稍有危险或抗性的活动,游戏被一些所谓安全可靠的运动项目代替了。 3、为了安全而限制范围。 幼儿园,家庭和社会上一些游乐场把幼儿的活动范围限制得死死的,有的幼儿园规定,只允许幼儿在室内活动,就算在外面活动也是非常短的时间。 产生以上误区的原因是人们的消极安全观,都认为只要孩子坐着不动就是最安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课堂教学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外语国学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国学外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0.9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0.3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职务 类别校级副校级中层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8 初中 10 8 6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2、周课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课时计划为准。应该说凡是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是必需的,都同等重要。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工作量还是有差异的。 3、学校中特岗教师如实验员、搞远程教育的、学校办公平台等教师的工作量可以参照有关人员(其它人员周工作量:按全校教师周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的执行。 4、学校各个职务岗位,都有相应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不是只有上课才叫做事。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很重要。因此,各种关于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都对领导管理工作计一定工作量。

5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教师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2.A【解析】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教育教学权。 3.A【解析】该校长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4.A【解析】教师有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列入计划的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其他培训的权利。 5.C【解析】教师具有培训的权利,同时也有培训、终身学习的义务,但这应该是教师自主选择的,不应该在暑假期间强制执行。 6.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士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7.A【解析】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师的工作职责,也是教师的法定义务。题干中没有涉及教师的权利问题。 8.B【解析】根据我国《宪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的精神以及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位学生,无论其外在条件如何,都应予以关心、爱护与尊重。 9.D【解析】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是教师应享有的基本物质利益权利。 10.D【解析】A、B、C项的内容只属于教师义务,D项内容既是教师的权利,又是教师的义务。 11.C【解析】《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12.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此可见,只有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才可以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学校不能以“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为由,强迫教师进行其义务之外的工作或解聘教师。 13.D【解析】学校和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4.C【解析】依法执教是对教师的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因而主体是教师。 15.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具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而“私拆学生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罚学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行有偿家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并未做禁止性规定,主要是职业道德问题。 16.D【解析】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17.B【解析】依法执教的要求包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执政

谈谈教师的责任心

浅谈教师责任心 走向刀耕火种,迈开了人类文明的第一步;正因为有着开创太平盛世的责任,才有了古时的金戈铁马和流传千古的英雄传说;也正因为有了使国家进步强盛的责任,才有了欧美国家的各种革命和独立战争,才有了我国近代史中的一次次革命。可以说是责任驱动了人类的进步!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责任也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与时代内容。家庭需要责任,父母有一种责任是抚育,子女也有一种责任是孝敬父母;校园需要责任,教师有一种责任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生也有一种责任是奋发图强,立志成材;政府需要责任,决策者有一种责任是把握航向,勾画蓝图,实践者也有一种责任是把理想的蓝图变为现实…… 一、什么是责任心 什么是责任和责任心呢?责任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所谓责任心,是指个人对自己和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对国家和社会所担负的责任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自觉态度。责任心与自尊心、自信心、进取心、事业心等相比,是“群心”的核心。 如果一个人处处以自我为中心,对周围的人和事漠不关心,那么他就是缺乏了基本的责任心。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在原则问题上应该能做到明辨是非,懂得什么是该做的、怎么做才是对的。 教师的工作对象是正在成长中的学生,教师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工作,既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又影响自己工作的成败。对教师而言,责任心是师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师德的外在表现。没有责任心,也就没有真正的教育。 那么,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责任心呢? 我认为,教师的责任心主要应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工作负责,爱岗敬业。爱岗就是爱教育,爱学生,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业就是恪尽职守,教书育人。一个教师只有把教书这个职业确认为自己的人生最高理想时,才会对自己的本职工作产生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表现出责任心。二是对学生负责。对学生负责意味着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也要关心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也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健康、品德和习惯。三是要对学校负责。所谓对学校负责,就是要用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具体来说,就是要用自己的言行去诠释一个教育者的基本素养,展现教师的风采。四是要对自己负责。教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它要求每一位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知识体系,始终是学生成长道路上的指路明灯,成为学生成才报国的引领者。否则,无法成为学生的示范和榜样。 二、责任心的重要性 责任心是这个社会为人处事的基本要求。做人需要道德约束和责任心。作为教师,责任心就是教师应具备的高尚师德。只有在责任心的驱动下,教师才会爱岗敬业、言传身教、钻研进取、关爱学生。可以说,责任心是从事教育工作的首要条件,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一个人成功的重要基础。 1、责任出精神。没有责任心,再好的教学设备也会弃置不用;有了责任心,再简陋的校舍也能“旧貌换新颜”。贵州省铜仁地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茨坝小学,原来的教室没有玻璃,一下雨屋顶漏个不停,房梁腐烂得随时可能掉下来。1997年,世界银行为茨坝建新校,但汽车只能将建筑材料拉到离村很远的地方。每天天还没亮,50多岁的校长刘恩和就穿上解放鞋,背上背篓,拄根木棍上路了。等到翻山越岭,将百多斤重的建材背回来,他喘息未定便又匆匆走进课堂。4个多月里,刘恩和走了2000多公里山路,走烂了5双解放鞋,背烂3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在我国的各部法律(《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及相关的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教师首先要遵循我国宪法确定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这一首要的指导思想。 教师的权利,教师在法律上的权利分为两部分。 一是教师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宗教信 仰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 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在这里包括六项基本权利,如下: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但此项权利需注意,虽取得教师资 格,但尚未受聘或已被解聘的人员,此项权利的行使处于停顿状态,待任用时方能行使这一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在行使此项权利时,要注意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使之相辅相成,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在行使管理学生权时,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各方面管理,将关心爱护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

等方面全面发展。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得报酬待遇权。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 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这是教师参与教育管理的民主权利。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这是教师享有的继续教育的权利。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下面是教师的义务。同样在法律上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教师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 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应承担的义务。教师的义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包括六项基本义务, 如下: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不仅是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师的职责,也是每一位教师的基本义务。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

初中生物教学论文 教师应如何面对创新教育

初中生物教学论文教师应如何面对创新教育 创新教育对广大生物教师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作为生物教师,应如何适应创新教育的要求?是值得我们共同思考的问题。本文谈谈作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1.更新教育观念 生物教师应树立创新教育理念,只有在创新教育理念的指导下,才会采用创新方法,培养创新人才。教师要变传统“标准件”型教育观为创新型教育观;变“师道尊严”为师生民主平等的师生观;变应试教育观为素质教育观;变传授知识的教学观为培养学生学会学习的教学观。 在中学生物教育中,教师不仅要让学生获得生物学知识和技能,提高生物科学素养,还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同时还应重视学生的情感、态度以及价值观的形成。 2.创新处理教材 对教材的创新处理就是指改革教材中落后于社会与时代发展的知识体系,建立使学生认识和把握未来发展的知识体系和活动体系。 通常教材在编定后会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基本稳定,但科学技术和当今社会正在迅猛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教材中必然会有部分内容不能适应学生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教师对这部分内容作适当变动是十分必要的。此外,教材内容的编排不一定都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有时需要教师对其进行适当调整与重组,使之更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发展需要。教师对教材的创新处理包括对教材内容的增减、调整、重组或重新选定。例如,教师可以增加反映现代生物科技新进展的知识,如克隆技术、转基因技术、人类基因组计划等;可以增加人与生物圈关系的知识,让学生认识和理解人与生物圈的关系,使学生学会健康的生活;可以增加促进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与实践能力。 总之,只要教师用创新思路来处理教材,一定会使教学内容得到创新。 3.创新教学方法 在生物教学中,倍受教师青睐的传统“讲授法”现已受到严峻挑战,它是以传授知识为主的教学方法,已不能适应创新教育的要求。广大生物教师应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主体,最大限度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学会学习的能力。例如,教师可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学习、讨论式学习、合作型学习、自学式学习。其中探究式学习应受到广大教师的重视,此法在初中生物教学中可广泛采用,在高中生物教学中有部分内容也可采用。其过程是:提出课题→设计→探究→结果→分析、评价。其特点是:以问题为中心,学生自主探索(以个人或小组的形式),重在发现,学生具有最大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例如,“种子萌发条件”的探究活动,首先让学生在日常生活和观察的基础上提出种子萌发可能的条件;如水、空气、温度等,接着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实际操作,收集实验数据和资料,再根据实验结果进行分析。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学习总结.doc

学员总结 教育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管子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数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在如今“一切为了高考,一切为了成绩”的功利社会现实中,我们的教育忽视了教育的本真和目标,我们的教师失去了幸福,我们的学生失去了身心健康。我们是否该呼吁,让教育回归本真?让教师回归自我?让学生回归真诚?对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节有效的语课堂,应该是以育人为目的,承载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审美情操的培养,思辨能力的提升等多种功能。然而,如何能将育人与课堂完美融合?让课堂如一汩清泉缓缓流淌在学生的心田,滋养、浸润、感化…… 一、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为其管理自己的学习与生活 自主学习的能力关乎一个人的终身学习。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始终贯穿在教学的全过程。且自主学习是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一个学生成长的基础和关键。联系生活实际,激发自主学习的内在动力。动机是学习的内在驱力,学生学习动机不足,一是不能正确认识学习在生活中的价值;二是对学习缺乏兴趣,觉着枯燥无味。 我们的课堂只有从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个突破口,才能为课堂找到生命的源动力。学生不喜欢学习,往往在很大程度上是不会学习。课前预习、课堂学习、课后复习都能呈现一个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及能力。而如何预习、复习,如何抓住课堂,也需要我们给予方法的指导,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习惯的养成。让学生渐渐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从不会学到会学,这才是我们教育的宗旨与方向。学生只有在自主中找到自我,才能真正做自己学习和生活的主人。 二、引领学生读书,为其能够开拓视野、理解生活 课程标准素养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它绝不是一种纯粹的语言技能,而是一种综合的文明素养,是个体融入社会、自我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修养。引领学生读书,读好书是落实素养养成的重要实践活动,是为学生奠定文化内涵、增长知识、开拓视野的重要途径。 虽说这是一个缓慢而持久的过程,但它更需要我们坚守信念,树立信心,并做好合理、有效的读书培养计划。根据学校学生的情况,要求学生每月读一本书,,并定期督促检查,开展丰富多样的读书活动。读书过程中,指导学生读经典名著,并指导怎样写读书笔记,怎样写随笔感悟。读书是每一天养成的习惯,在读书中去理解平凡的生活,寻求完善的自我。 三、和学生一起学做人,为其热爱生活 教育如果有归宿,那落脚点应该是生活。人生就是一门课,和学生一起探究这门课,一起在人生路上活出味道,活出自信的自我。改变以往急功近利的教学状态,寻求最真诚、最欢乐、也最有意义的课堂。在课堂的教学实践中,要努力创设宽松的教与学的环境,创造良好的师生关系。少一些居高临下的权威式的“命令任务”,多一点与学生情感的交流;少一些面红耳赤的批评指责,多一点耐心的引导。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采取综合性的评价和内容。正如贾玲老师所言:换一种评价方式,就多了一批优秀的学生。对于优秀学生的有思想、有创新的答案,要给予激励与肯定,发挥他们的潜能,促成他们优秀思维品质的提升和发展。而对于更多的基础平平的学生,要耐心指导,发现和肯定每个学生身上的优点,并及时鼓励他们在学习生活中的进步,让他们在进步中找到自信心。 同时,更要和学生一起学做人。 真善美是衡量艺术的标准,更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作为一名教师,铭记这一朴素而伟大的真理,恪守“智慧要靠智慧去培育,善良要靠善良去熏陶”的教育格言;秉承学校“好人教育”的文化理念;坚持老师“育人最重要的是培养一个健康的人”

教师要拥有一颗责任心

教师要拥有一颗责任心 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人,是正在成长中的学生。教师以什么样的精神对待工作,决定着工作的成败;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学生,决定着学生的成长。教师的态度决定着学生的成长,这就是教育工作之所以神圣的原因,也是表现我们教师职业道德的所在。我们每天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我们的学生,这应该是师德水平的重要体现。 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古诺特博士曾深情地说:“在经历了若干年的教师工作之后,我得到了一个令人惶恐的结论:教育的成功和失败,‘我’是决定性因素。我个人采用的方法和每天的情绪是造成学习气氛和情境的主因。身为老师,我具有极大的力量,能够让孩子们活得愉快或悲惨,我可以是制造痛苦的工具也可以是启发灵感的媒介,我能让人丢脸也能叫人开心,能伤人也能救人。” 教师的态度为什么能够影响甚至决定学生的成长?因为,学生具有区别于“非学生”的一个最重要的心理特点属性――向师性。学生就好像花草树木之趋向于阳光一样,趋向于教师。学生不论学习哪一门课程,都希望有个好教师;不论在哪一个班学习,都希望有个好班主任。学生的这种希望表明,教师,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也许可以说,教师是学生生活中最重要的人物。学生每天的大部分时间,或者说,每天生活的主要部分,是同教师在一起或在教师的影响或支配下度过的。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学生的生活和命运,是掌握在教师的手里。他们是不是能生活得很有趣味,是不是能学得很好,是不是能健康成长,是不是幸福欢乐,都和教师有极大的关系。所以,他们都殷切希望能遇到好教师,他们对每个教师都抱着很大的希望,每天都希望从教师那里得到一些美好的东西。 马克斯?范梅南在《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一书中提出教育是一种使命、是一种召唤,“只有当我们真正感受到教育作为一种召唤而激起活力和深受鼓舞时,我们与孩子的生活才会有教育学的意义”。他所说的使命、召唤,不是一种象征或比喻,而是一种十分深厚、十分真切的感受,就像初生婴儿的第一声啼哭一下就唤起了年轻的父母成为父亲或母亲的神圣的使命意识,感受到吸引自己全部身心投向自己孩子的那种召唤,每一位教师都会有无数次这样的感受,都会有无数次从学生的眼睛里,话语里感受到他们的召唤。教师应当努力成为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并把它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目标。 对学生负责意味着对全体学生负责,公正平等,正直无私,不偏袒,不偏心,对待不同相貌、不同性别、不同智力、不同成绩、不同个性、不同出身、不同籍贯、不同亲疏关系的学生,一视同仁,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满腔热忱地关心每个学生,热爱每个学生,从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出发,全心全意教育好学生。只注重培养学习优秀生,对他们春风满面,关怀备至;而对后进生不管不问,甚至厌恶、歧视。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 对学生负责意味着对学生全面负责,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也要关心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也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健康、品德和习惯。只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忽视学生的思想进步,只教书不育人。这 1 / 2

论我国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论我国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闵浩(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参加进修是教师职业的需要,同时也是当今时代的要求,教师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积累丰富的知识经验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本文通过对现行教育法律法规的综合分析,归纳总结了高校教师对学生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落实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校教师;权利;义务;教育教学 当今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与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是分不开的。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是学生成长路上的引导者,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发展程度和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密切相关的。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在教育法律法规中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应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提高个人的价值,更好的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一、教师的权利 法律上,教育权利是指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并为法律所确认、设定和保护。它包括学术自由权和要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权利,包括获取工资报酬的权利和受侵害时诉诸法律以确认和保护其权利。 (一)教育教学权。 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教师可以依据其所在学校的培养目标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自主改革,实验和完善。 (二)学术研究权。 教师有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或者著书立说,依法成立或参加学术团体、开展学术争鸣等权利。 (三)指导评价权。 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指导评价权,这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教师有权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和恰如其分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四)获取报酬权。 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等权利。 (五)民主管理权。 教师有权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它主要包括教师

教师如何面对教改

教师如何面对教改 作者认为,教改走到现在的地步,教师也是有责任的——在政策出错后默默不作声,有时沉默也是犯错 在书中提到,蔡国良老师因为一开始就不满分班制度,到最后受到大家排挤,被定性为“不满分班的教师”。虽然他早已经失望而不再讲话,但是大家还是把他当成目标,好像他在搞什么地下组织来反对学校的政策,这就是所谓的“印象的初始效应”起了作用,即一开始大家的印象占了决定性的作用,反正再怎么声明,也不会改变别人对自己的印象。书中林冠鸣老师也对分班大为不满,但觉得无力改变这样的现状,加上看到蔡老师的不公正待遇,只能听之任之。由此,作者提到了心理学中著名的“破坏性服从实验”。 作者认为,教改走到现在的地步,教师也是有责任的,在政策出错后默默不作声,有时沉默也是犯错。作者从心理学知识出发,指出教师在教改中犯下的错误,呼吁教师自己去思考对与错,而不是单纯服从上级的指示。教师不仅是教改的执行者,也需要对教改进行反馈和建议,甚至身体力行,进行教育创新。 作者通过结合学校中发生的事件来论述心理学知识,更加深了读者对这些心理学知识的了解,有助于将这些心理学原理应用到自身的日常生活情境中去,也有助于培养读者对生活周遭情境的洞察,特别是让教育者放下本身对教育的固执的偏见,从另外的角度来看教育。本书虽然是台湾教师基于台湾教育现状写的一本书,但书中的一些现象具有普遍意义,如“能力分班”。大陆地区很多地方也存在这样的现象,通过台湾教师对台湾教育制度的反思,也为大陆地区的教育制度敲响了警钟。 一直以来,学校都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父母关心孩子在校的情形,教育管理部门的官员想要了解学校办学的情况,但是这些人都没有身处在学校的教师更为了解校园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连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就更不用说如何解决问题了。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孩子在学校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而不仅仅是责骂;教育主管部门的官员,教育的专家学者们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校园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从而制定出更有效的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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