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对家庭发展的影响效应分析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对家庭发展的影响效应分析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对家庭发展的影响效应分析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汇编

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宣传册 国家部分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一)基本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标准 1、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基本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具有本市城镇或农村户口; 3、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二)标准 1、城镇及农村独生子女死亡的,其父母特别扶助标准

为每人每年3120元; 2、城镇三级以上残疾及农村残疾的独生子女,其父母的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760元。 重庆市部分 一、重庆市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扶助 (一)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子女依法鉴定为四级以下残疾,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配偶中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标准 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 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农村或城镇无业人员给予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

计生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计生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计生工作者个人工作总结 XX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这一年来,在镇领导、社区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比较顺利的完成了党和政府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同时我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工作业务的学习,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本年度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理论武装自己。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贵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准确理解和切实把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和主线,“十二五”时期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把思想和认识提高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上来,在思想和行动上都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为社区谋发展,为人民谋幸福。 (二)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在基层计生工者,直接面对的是老百姓,所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尤为重要,我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而是国家

公务员这一集体的形象,所以,为了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而且服好务,自己就要更好的掌握业务知识,所以,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除此之外,我还认真学习了其他法律法规知识。 二、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这一年来,我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以胸前佩戴的党徽提醒自己,一言一行都要符合一民共产党员的要求。切实按照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事事都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干事创业的使命感,带着感情、带着激情,深入社区各村民组,深入农民群众家中去,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的疾苦,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千方百计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扎扎实实的工作,尽职尽责的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收集每月的人口信息变动资料出生、死亡、新婚、流入、流出等,全面、准确地统计上报,及时掌握社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6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17年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第十九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二十条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

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二十五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第二十六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第二十七条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病

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分析二(计划生育)(1)

超生罚款的案例分析 案例: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排在全倒数几位。2005年,新一届县政府领导走马上任,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该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来控制生育数量。 措施1:对计划外生育实行罚款;超生第二胎罚款2000元,第三胎罚款5000元,第四胎罚款1万元。措施2:考虑到计划生育的艰巨性,为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该政策还规定,罚款所得的收入,村乡两级政府分别可提成30%。政策实施两年后,政府发现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后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罚款,也要生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是在所不惜。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缴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款交上去。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 案例分析过程:

一、政策质量方面: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利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文件与法规政策是计划生育工作中各博弈方的游戏规则,主要是指乡镇级及其以上政府机关所发送和传达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等。文件相对于下级土政策是普遍主义的。在基层社会运作中这个因素一直起着宏观支配作用,在具体操作中有各种变通,特殊主义几乎无处不在。不同的博弈方面都在利用规则。比如,“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作为政策力量,就是强大的合法性后盾。村民也在利用文件政策。对生二胎游戏规则的规定和解释中的利用,是村民和干部同时利用同一规则进行互利式合作的一个例子。办二胎准生证的理由之一是,符合“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鉴定,报市(地)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条款。上级的人口生育计划中有这方面的指标,各地都有。于是,村民可以此作为来寻求生第二胎;而乡村等有关干部也可利用这一点从中牟利。例如某村民,花了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 策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委x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x〔x〕30号)和《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标扩面 (一)实行农村奖励扶助扩面。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条件的家庭,提前到55周岁发放奖励扶助金,奖扶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x年起,由政府统一规划,村改居,居民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且其他条件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自x年起,可以纳入奖扶。 (二)统一城乡特别扶助金标准。自x年1月1日起,将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即伤残7320元/年/人、死亡9000元/年/人。 (三)实行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全覆盖。对本县户籍的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常住管理对象,落实上环(皮下埋植)措施的,给予一次性200元的奖励;意外怀孕实施中止妊娠手术的,给予一次性400元的补助。对依法生育并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给予一次性5000元

的补助,依法生育二孩和多孩并落实绝育措施的育龄夫妻给予一次性600元的补助。 二、健全完善生育假奖励制度 对符x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四)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五)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六)妇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 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三、依法落实各项奖励优待政策 在x年1月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继续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依法享受条例规定的各项独生子女奖励优惠政策。对x年1月1日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光荣证,不再享受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享受相关奖励优待,已经享受的不再追回。 (七)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对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每月按男孩30元、女孩40元标准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6周岁止。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篇一: 2020年是争创全省xx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的考核之年,是xx的收官之年,也是隆重纪念《公开信》发表三十周年和计生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的双庆之年,更是启动xx人口计生工作的规划之年。一年来,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镇、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体人口计生干部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总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先争优,务实奋进,扎实推进十大工程建设,不断加大统筹发展,努力促进转型升级,年度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市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9.8%,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3.06%。顺利通过了xx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考核验收,先后获得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新奖,并成为苏州获此殊荣的县级市;同时,作为苏州一家单位被推荐申报为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回顾2020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一二三四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即:一大创建,全力推进;二项重点,稳步推进;三大创新,有效推进;四项基础,扎实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高起点上继续攀新高峰。 一、一大创建,全力推进 (一)抢抓机遇,营造创建氛围。先后召开了全市xx创建迎检动员大会和市属责任单位及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迎检工作会议。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自查,推进了各级党委、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形成了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上下努力,确保富有成效。市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切实按照省、苏州市xx终期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创建指标,严格按照自查阶段的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委各职能科室切实加大了对各区镇xx自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区镇结合实际,切实加强了对村、社区的检查,尤其是重点对xx以来发生信息的育龄群众进行信息梳理,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市属各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电子版)

高陵县目前执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一、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确定。 6、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7、奖励扶助对象一经确定,由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由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印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监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光荣证》。 (三)奖励扶助金标准 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二、陕西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第一个孩子2001年以后出生,奖励4000元﹚ (一)条件 对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妇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符合《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3、2001年1月1日以来生育第一个子女; 4、夫妇双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夫妇双方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 6、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 (二)办理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 5、签订协议。 6、落实节育措施。 7、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陕西省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 (一)条件 独女户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女孩。 4、年满55—59周岁。 (二)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理论基础探析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 NO.5,2012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300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理论基础探析 李 娜 (中共西安市委党校,陕西 西安 710054) 摘 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与计划生育政策配套实施的重要公共政策,其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包括子女的成本——效用分析理论、风险社会理论及社会交换理论。 关键词: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理论 中图分类号:C924.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811(2012)05-0300-2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在我国经济尚有待发展、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仍存有忧虑的状况下,为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通过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并举的方式,倡导人民群众自觉进行计划生育,进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它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 一、孩子的成本—效用分析揭示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反哺效应 这是从经济学角度对人们的生育行为和生育决策进行理论分析的一种方法。它认为人们是否生育主要取决于生育孩子的成本与效用的比较。若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则人们将选择生育下一个孩子,反之,则人们将不再生育孩子。 ?孩子的成本。哈佛学者哈威莱宾斯坦认为,父母将孩子生出并养育成人要承担相应的成本,这些成本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所谓直接成本,是指从母亲怀孕到父母将孩子抚养成人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时间;间接成本,又称为机会成本,是指父母养育孩子而导致其自身蒙受的损失,如母亲怀孕期间收入的减少、父母为照料孩子而失去的工作培训机会、休闲时间等。 收入与孩子的成本、效用的关系。家庭收入与孩子的成本呈现正相关关系,即家庭收入越高,生养孩子的成本越大;家庭收入与孩子的效用间则呈现负相关关系,即家庭收入越高,则孩子的效用越小。 运用这一分析方法对农村家庭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农村,生养孩子的边际收益远大于边际成本。从孩子的成本来看,在农村抚养孩子的直接成本较明显,而间接成本则不甚明显。当前,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快,城市作为巨大的吸引源,吸引着千千万万的农村居民,据统计,当前全国的流动人口已突破2亿,这些流动人口在城市工作、生活,他们的子女却大多交由身在农村的父母抚养,他们只需将子女的抚养费用寄回农村即可。与城镇孩子相比,生长在农村的孩子在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花费要小的多。然而,农村孩子的效用却非常明显。如子女能够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父母的老年生活等。在这一背景下,对国家而言是出于对经济、社会、资源及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计生家庭而言则是为了国家利益放弃了自身的生育行为。因此,国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应给予计生家庭一定的补偿,即实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二、风险社会理论揭示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防范效应 风险社会理论自上世纪以来就颇受学者们的关注。在?众多研究此理论的学者中,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和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的研究颇受推崇与认可。1986年,在著作《风险社会:面向一种新的现代性》中,贝克第一次运用风险社会的概念并给予风险一词新的内涵。他指出:“风险是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他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2]在贝克看来,社会可依据发展阶段分为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及风险社会,风险在不同社会阶段有着不同的内涵。前工业社会需要面临由自然界无可抵御的力量所引发的自然风险如自然灾害,工业社会需要面临诸如生产安全、关系生存及性命的意外伤害等风险,风险社会则主要面临由经济体系运行混乱、政治冲突日益国际化、现代高科技的负面效应等带来的金融风险、生态风险、核风险及技术风险等。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在研究风险社会时,将风险发生的原因与人的关联作为依据,把风险分为非人为的外部风险和人为制造的社会风险。其中非人为的外部风险是指由自然的固定性和不变性引发的风险,如洪灾、地震等等,人为制造的社会风险指由人类发展引发的,由人类不断掌握与发展的认知对世界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在人类没有多少经验的状况下产生的,如全球性的气候变暖及核泄露危机等。与贝克不同,吉登斯主要通过制度视角探究风险社会,他认为当前的社会不仅仅是风险社会,同时也是一个信任机制发生重要转变的社会。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结合国家发展战略、环境资源承受力制定的人口政策,毫无疑问,它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由国家通过将计划生育政策 上升为国策,用人为的方式控制人们的生育行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进而产生许多独生子女家庭的社会现实给独生子女家庭自身和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风险。对独生子女而言,社会风险包括成才风险、成长风险、婚姻冲突风险和自身养老风险;对独生子女家庭而言,社会风险包括独生子女的养老风险、结构缺损风险;对独生子 作者简介:李娜(1981- ),女,中共西安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学。 网络出版时间:2013-02-20 17:18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63383926.html,/kcms/detail/53.1133.D.20130220.1718.164.html

浅析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浅析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文章概述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现状,分析了计划生育国策制定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过程中问题的对策: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 标签:计划生育;现状;困境;对策 尽管计生政策在控制人口数量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人口过多仍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现在正是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而人口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我国未来的人口发展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性和复杂性。 一、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现状 1、现阶段,“人口众多”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要面临的首要问题 目前,我国人口已经进入了低增长的时期,在未来的20年中,人口增长速度也会逐步减慢,但是在巨大的人口基数和增长的惯性作用下,我国人口总量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会呈现出一个增长的态势。经有关部门预测,到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将会达到14.3亿;在2023年前后,将会出现人口总量的高峰期,总数将达到14.7亿左右。在我国经济发展时期,“人口数量过多”一直都是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促进中国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对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进行严格的控制。 2、老年人口数量不断上升,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 自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的出生率迅速下降,人们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同时,也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据统计,我国现有的老龄人口数量已经超过1.6亿,并且会以每年800万的速度增长,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龄人口数量将会达到总人口数量的三分之一,老龄化与经济发展还具有较大的差距,使得我们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的任务更加艰巨。 3、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加大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目前,我国各个省份都普遍存在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在一些偏远地区,大龄未婚男青年屡见不鲜;在乡村的校园里,男孩的比例呈明显升高趋势。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现象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在中国,“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在广大人民群众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尤其是在我国的农村偏远地区,这一传统思想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其次,计划生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的偏差,由于对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问题的

80年至198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80年至198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计生科: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将1980年以来对计划生育各项利益导向投入进行统计。要求按照附表内容,逐项如实认真统计填写,务必于2010年4月6日下班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人口计生局政法科。联系人:杨振远。联系电话:82078769。 区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 2010年3月30日

表1:山东省1980年至198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投入情况统计表 80年至88年合计 法定利益导向政策1 独生子女从小学到高中免收学费。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2 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发5元儿童保健费或50分儿 童保健工分。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3 独生子女小孩按成年人的定量分粮。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4 只生一个孩子和两个孩子的家庭,可分配同等面积 的住房。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5 终身无子女的男女职工发100%退休工资;社员年老 按五保户照顾并从生产队公益金中酌情给予生活补 助。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6 终身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加发5%退休金 (100%的不加发)。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小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市县乡村优惠措施1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2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3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4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小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合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各级投 入分类 街道投入金额 村居投入金额 1980年以来无违法(违反政策)生育的行政村数____________. 注:投入人数为万人/年,投入金额为万元/年。法定利导政策第4条按照增加面积算投入。

89年至96年合计 法定利益导向政策1 晚婚、晚育的农业人口,免一年集体义务劳动 工。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2 独生子女每月领取5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3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加发5%退 休金(100%的不加发)。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4 独生子女从小学到高中免缴学费。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5 自愿放弃二胎的,给予物质奖励。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小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市县乡村优惠措施1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2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3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4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小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合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各级投 入分类 街道投入金额 村居投入金额注:享受人数为万人/年,投入金额为万元/年。

计生工作者个人工作总结

计生工作者个人工作总结 《计生工作者个人工作总结》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计生工作者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这一年来,在镇领导、社区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比较顺利的完成了党和政府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同时我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工作业务的学习,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本年度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理论武装自己。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贵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准确理解和切实把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和主线,“十二五”时期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把思想和认识提高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上来,在思想和行动上都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范文TOP100为社区谋发展,为人民谋幸福。 (二)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在基层计生工者,直接面对的是老百姓,所以,提高自己的业务

水平尤为重要,我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而是国家公务员这一集体的形象,所以,为了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而且服好务,自己就要更好的掌握业务知识,所以,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除此之外,我还认真学习了其他法律法规知识。 二、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这一年来,我始终以一名******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以胸前佩戴的党徽提醒自己,一言一行都要符合一民共产党员的要求。 切实按照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事事都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干事创业的使命感,带着感情、带着****,深入社区各村民组,深入农民群众家中去,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的疾苦,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千方百计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扎扎实实的工作,尽职尽责的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精选】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依据 (一)整体政策的依据 一般说来,人口发展状况、原有人口政策、整体的制度安排与结构、经济发展及其战略和人口、资源与环境所形成的人地关系构成人口政策环境,并成为所有参与人的共同信息。依据共同信息,参与人形成有关人口均衡发展的不同战略,在反复出现的博弈中,各种决策规则被参与人不断尝试,进而从众多的决策规则中分离出一种参与人都认可、都相信的共同知识,在供给方形成条文化、客观化的政府规制,并在各参与人处得到实施,从而凝结成共有信念。在各种影响因素当中,一定时期的人口发展状况是人口政策形成的重要依据。原有人口政策以路径依赖的方式影响以后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演变。整体性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也成为选择人口政策的重要环境。由于制度结构中各种制度安排的相互关联,某个特定制度安排的变迁,可能引起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需求,导致严重的制度非均衡。经济发展及其战略、人口与资源环境等形成的人地关系内生不同的人口需求,诱发新的规则。 总体来说可以归类为以下三个依据: 1.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是我国制定人口生育政策的思想理论依据任何政策的制定都是在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有什么样的思想认识路线,就会制定出什么样的政策来。我国的人口生育政策就是在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的指导下制定出来的。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人口思想不是就人口谈人口,而是运用唯物论的方法,把人口现象、人口运动及其整个过程放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加以考察,从而既科学地阐明了人口自身的发展规律,也阐明了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的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两种生产”理论、人多也好也坏的两点理论、人口非控制不行的理论、中国是大国也是小国的理论、人均是主要尺度的理论,为我们认识和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为我们制定出一个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人口生育政策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同时,也为我们在人口问题上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 2.我国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现状及其交互作用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客观国情依据。 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口生育政策,都是从自己的国情及其需要出发而制定出来的。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人口基数大、素质偏低;经济较为落后,底子薄,人均收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很多;各种社会设施和社会福利的人均水平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以下;各种资源总量可观,但是总的人均水平则归于世界上最低行列;自然环境虽然空间较大,但是适宜于人类生存的环境相对紧张,环境的人口承载力已接近饱和。我们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已经承受了来自人口的巨大压力,我们不能再继续加压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承认现实,在已有国情的条件下寻求快速发展的路子。在人口方面,要尽量减少出生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在经济方面,在充分利用和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同时,大力采用最新技术,以尽快提高社会平均劳动力生产率水平;在社会方面,改善社会设施,增进福利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在资源方面,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开发新资源的同时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提高单位资源的贡献率;在环境方面,合理人口分布,减少污染或破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使生态得以平衡,并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以上国情诸多要素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赖,其中特别是人口要素,既与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又与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既与资源有着关系,又与环境有着关系,人口的数量过多和素质偏低的现状正在通过许多途径给经济、资源、环境以不良的影响。我国国情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要求我们制定一个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 3.绝大多数人的生育观念定势及其可塑性是制定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社会心理依据。 生育观念是人们生育需求的反映。生育需求即生育动机,有经济的、社会的、精神的、

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政策性解释

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现就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对象确认条件,作以下政策性解释:一、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二女户(简称计生“两户”) (一)独生子女户 独生子女户是指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现有一个子女,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家庭。 (二)计划生育二女户 计划生育二女户是指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现有两个女孩的家庭。 二、计划生育“四项制度” 对象确认条件 (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 1、“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从1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对象的确认条件:子女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子女在十八周岁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家庭。 子女201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在十八周岁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家庭仍然享受原奖励标准。 2、“独生子女保健费从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对象的确认条件:独生子女户;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子女在14周岁以下。 3、“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6000元”对象的确认条件: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依法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含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死亡一个子女的家庭,根据现行政策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自愿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并夫妻一方在49周岁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自愿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独子户和独女户均统一按照6000元的标准执行。 4、“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300元计划生育节育奖”对象的确认条件: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计生“两户”(含“半边户”中农业户口的一方);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时间参加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未满60周岁的夫妻双方或一方。 符合上述条件的丧偶一方、离异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政策对象。 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的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 (二)计划生育家庭保障制度 1、“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对象的确认条件: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含“半边户”中农业户口的夫妻一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 2、“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不低于70元的缴费补贴”对象的确认条件: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两户”夫妻和子女死亡的计生无孩户(含“半边户”中农业户口的一方)及16周岁至22周岁的农业户口未婚子女(不含在校生);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后,基础养老金月补贴不低于120元”

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网友提问:计生政策哪年开始实施?哪年颁布计划生育条例?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1953年至1961年:节制生育的提出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这一阶段,我国人口增长基本处于自发和无计划的状态,人口出生率持续增加。伴随着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次出生高峰的出现,人口无计划地盲目增长同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与此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促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随着死亡率的下降和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要求节制生育的呼声在增高。 我国领导人在这一时期已意识到中国人口多的现实,并逐步认识到节制生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一些知名学者和民主人士也开始关注日益增长的中国人口问题对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负面影响,如著名的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民主人士邵力子先生等。 二、1962年至1969年:提倡计划生育的试点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以后,我国人口增长经历了建国后的第二次出生高峰期。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当时总人口已接近7亿。人口这种盲目增长的态势引起了政府的再一次关注。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强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制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1964年,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些地区也相应成立了类似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先后建立了计划生育组织机构,这也是我国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来推广节制生育工作的尝试。 三、1970年至1980年: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阶段 20世纪70年代,在周恩来总理的大力倡导下,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城乡全面展开,并明确提出了力争在“四五”期间将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千分之十左右,农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内,这也是首次在政府正式文件中提出了人口控制目标。1973年12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会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2年,政府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

关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方案

沂人口组发[2008]31号 沂南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方案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从制度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适当补偿,使他们在政治上得荣誉、在经济上得实惠,调动全县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优待保障政策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依据,积极稳妥地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逐步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全社会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在全县建立奖励与处罚相结合、正面导向和负面教育相补充、城镇和农村相统筹、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相协调的较为健全完善的利益导向体系,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婚姻、生育、节育、教育、生产、生活、就业、医疗、伤残、养老等各方面得到优惠扶持,促进全县人口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方法步骤 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具体工作中,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27日前) 成立利益导向机制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摸底工作;汇总全县摸底情况,印制沂南县计划生育家庭优待证等有关证件和统计报表。 (二)实施阶段(9月27日—10月31日) 1、制订实施细则(9月27日—10月7日) 县直履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相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优待保障政策的意见》要求,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列入重要议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具体科室及相关人员负责,做好具体的测算,制定实施方案,出台兑现办法,确定奖

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思考

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思考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梁婧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就是以政府为主体,通过利益上的奖励、救济、扶助、优惠、惩罚等多种手段和方式,保障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和人群的基本权益,抑制非政策性生育行为。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是,这些优惠政策与中央《决定》中提出的“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有差距,因此,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逐渐实现计划生育管理模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成为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义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从经济利益、价值取向、个人及家庭社会地位及荣辱出发,引导群众自觉调节生育行为、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的工作机制。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实践,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日渐完善,形成了奖励、优先、优惠、

扶持、保障、救助等一整套政策体系,为保护、激发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也是计划生育的重要改革和制度创新,对于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自从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当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一些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和双女户家庭,面临着生产、生活、养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他们中的一部分成为社会上最困难、抵御风险能力最低、是最需要政府救助的群体。对实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给予适当补偿,即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大计,更是建立诚信政府的重要体现。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就是从制度上保障他们得到物质上的救助和精神上的慰籍,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关注和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二)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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