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农合常用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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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农合常用知识问答

医保农合常用知识问答

滨州市人民医院

二○一三年五月

目录

1、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2、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补助金如何缴费?

3、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比例是多少?

4、参保职工住院及出院手续如何办理?

5、参保人员因公外出、法定假期、探亲期间因急诊发生住院的怎么处理?

6、职工医保特殊疾病门诊的疾病病种有哪些?

7、如何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8、什么是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9、参保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0、异地安置人员如何报销住院医疗费?

11、职工医保如何办理转院手续?

12、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13、职工医保大额补助金怎样领取?

14、参保职工的哪些医疗行为将受到惩处?

15、医疗保险缴费中断后是否能使用?

16、医保农合起付线的定义?

17、职工医保、城镇居民住院后几日内需联网登记?

18、职工医保无责任人外伤住院如何报销?

19、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013年滨州市新农合起付线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

21、今年我市新农合实行的20种大病的名称是什么?新农合报销比例为多少?

22、什么是“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23、我院新农合病人出院报销时需准备哪些材料?

24、医保农合住院病人在出院前科室应对住院病历进行自查,包括哪些内容?

25、对于医患串通办理假住院、冒名顶替住院被医保农合主管部门查实,对医院和责任人如何处罚?

26、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是什么?

27、用三大目录外费用需填写什么协议?自费项目应控制在住院费用的百分之几以内?

28、新农合医保《药品目录》内备药率对三级医院的要求?

29、新农合、医保住院病人目录外药品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是多少?

30、参保参合病人出院带药有什么要求?

31、医保住院病人使用人血白蛋白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报销?

32、根据鲁人社发【2011】76号文件规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几个等级?具体要求是什么?

33、根据鲁社保发【2012】25号文件的通知,我院被评为几级定点医疗机构?

34、根据AAA级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标准,对住院病历的要求是什么?

35、根据AAA级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标准,对医疗质量控制的指标有什么要求?

36、根据AAA级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标准,对医保住院病人的费用控制指标是什么?

37、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5.1条款要求有各类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严格服务收费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患者就医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38、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5.2条款要求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39、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5.3要求保障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加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患者知情同意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40、按滨院【2010】15号及滨院【2010】16号文件规定对违反文件规定的相关行为应做出哪些处罚?

1、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补助金如何缴费?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补助,缴纳大额医疗补助金。大额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每人每月各缴纳5元。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分别按每人每月10元、5元的标准由个人缴纳。退休人员缴纳的大额医疗补助金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

3、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比例是多少?

在职职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8%划入;在职职工45周岁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3.4%划入;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4%划入。

4、参保职工住院及出院手续如何办理?

在本市定点医院就医的参保职工,住院3天之内直接持本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联网手续即可。出院时,只需结清自己应负担的医疗费,其余该报销的费用

先由定点医院垫付,不需本人结算。晚交医疗证或不交医疗证的,其医疗费用一律不报销。

5、参保人员因公外出、法定假期、探亲期间因急诊发生住院的怎么处理?

应在住院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负15%,再按市级统筹文件规定的三级医院的标准支付。

6、职工医保特殊疾病门诊的疾病病种有哪些?

特殊疾病门诊的疾病包括以下34种。

(1)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放疗及化疗

(2)白血病

(3)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治疗

(4)脏器官移植出院后抗排斥免疫调节的治疗

(5)高血压病III期伴并发症

(6)糖尿病,有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7)再生障碍性贫血

(8)原发性神经性肌萎缩

(9)结核病抗痨治疗

(1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11)精神病出院后门诊治疗

(12)重症肝炎、肝硬化

(13)脑血管意外伴合并症

(14)心肌梗塞后合并症

(15)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者)

(16)哮喘(年住院三次以上者)

(17)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

(18)系统性红斑狼疮

(19)脑垂体瘤

(20)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21)指端坏疽

(22)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

(23)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MDS)

(24)永久性甲状腺功能退减

(25)帕金森氏病

(26)重症肌无力

(27)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含各种原因的溶血性贫血)(28)过敏性紫癜并肾病

(29)心肌病合并心衰

(30)先天性心脏瓣膜病心功能IV级

(31)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心功能IV级

(32)恶性肿瘤晚期保守治疗

(33)慢性肾功能不全

(34)硬皮病

7、如何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参保职工如果有以上34种疾病之一,拟申请特殊疾病者,须先填写《滨州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审批表》,然后将该表及有关材料报市医保处医疗管理科。每年三月、九月医保处将组织两次集体体检,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审核。经专家鉴定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8、什么是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是指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门坎”;最高支付限额是指统筹基金支付的上限,即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封顶线”。我市起付标准根据不同等级医院确定为: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700元、600元、500元;对同一医保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职工予以适当照顾;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在原基础上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根据保障基本医疗的原则,职工一年累计住院医疗统筹内费用以6万元为封顶线,封顶线以上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由大额补助金按比例支付。

9、参保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职工每次住院超过起付标准、统筹内费用在6万元以内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住院费用,在职职工按三、二、一级医院个人分别自负20%、15%、10%,退休人员按三、

二、一级医院分别自负15%、10%、5%,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10、异地安置人员如何报销住院医疗费?

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长期驻外地工作人员,由单位为其就近选择一所国有定点医院(县级以上医院)报送医保处备案;需住院时,本人告知单位,由单位三天内将病人住院时间、科室、床号、病种报医保处备案。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经审核后报销。报销时需持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等材料。

11、职工医保如何办理转院手续?

因定点医院设备和医疗技术等方面的原因需转诊转院的参保患者,先由定点医院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方可转院。经批准转往外地就诊人员的医疗费用,先由就诊人员垫付,患者出院后,用人单位在15天内持病人《转院审批表》、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及有效费用单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结算。转诊转院按“逐级”原则。根据鲁社保发【2002】9号文件规定,不按规定转诊转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确定省

内九家定点医院为转诊转院医院。九家定点医院为: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

山东省胸科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

12、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1)职工因工(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凡参加了工伤、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分别从工伤、生育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统筹的,由原资金渠道解决。

(2)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3)因交通肇事或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伤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13、职工医保大额补助金怎样领取?

按时、足额缴纳大额补助金,并且本年度内统筹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费用,超过6万元的参保职工,可享受大额医疗补助。大额补助金支付比例根据大额补偿金收支情况进行设定,并随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支付。

14、参保职工的哪些医疗行为将受到惩处?

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医保管理部门除对直接责任人追回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外,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享受3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将本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转借他人就诊。

(2)持他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冒名就诊。

(3)私自伪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多报冒领医疗费用。

(4)其他违规情形。

15、医疗保险缴费中断后是否能使用?

医疗保险应连续缴费,不得中断。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的,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金不予支付。初次参保和无故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自缴费(补缴)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进入6个月待遇过渡期,即:第1至第6个月住院的,应由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分别按10%、20%、30%、40%、50%、60%的比例支付,从第七个月起按正常标准支付。

16、医保农合起付线的定义?

医保农合起付线是“基本医疗保障”的起付标准。按照“医保农合基金与参保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住院医疗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原则,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后,医保农合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支付。个人先负担的住院医疗费数额标准,就是医保农合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患者个人负担。

17、职工医保、城镇居民住院后几日内需联网登记?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病人入院后3日内必须携带医保卡(本)到住院处联网登记,如病人在三天之内未登记,一是扣除医院晚登录期间的住院费用,二是扣除医院不办理医保登录(网外运行)所发生住院费用的10%。

18、职工医保无责任人外伤住院如何报销?

按市医保处要求无责任人外伤不得在医疗服务单位直接联网报销,病人需先自己垫付医药费,出院结算后持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住院总费用明细清单交至医保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19、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保在职职工按统筹范围80%比例报销,退休按85%比例报销。

20、2013年滨州市新农合起付线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

新农合病人2013年内起付线三级医院1000元,统筹范围报销比例为45%。

21、今年我市新农合实行的20种大病的名称是什么?新农合报销比例为多少?

新农合病人20种大病名称:

儿童白血病(0-14岁包含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岁包含14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新农合病人患以上20种大病的按统筹内费用70%比例报销。

22、什么是“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1)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为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求,运用新农合统筹基金,引入商业保险管理和服务机制,对患有20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或门诊大病累计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费用中补偿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

(2)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效补充。完全由政府财政拨款,农民个人不需另外缴费,凡是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按规定享受该项政策。

(3)根据山东省政府安排,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简称“人保财险”,英文缩写“PICC”)承办,负责重大疾病参合农民的补偿工作。符合政策的患者在接到大病保险补偿通知后,要及时到人保财险分支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及时享受国家政策。

23、我院新农合病人出院报销时需准备哪些材料?

农合病人出院时需携带出院记录、填写完整的病人信息核实单、病人身份证,20种大病需另加带诊断证明及其他相关阳性检查化验材料。

24、医保农合住院病人在出院前科室应对住院病历进行自查,包括哪些内容?

(1)病历中各种记录单是否符合要求,未执行的医嘱要有注明;

(2)医嘱与费用明细是否一致,检查检验报告单是否齐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复习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复习题 ——知识竞赛必备软件,提供多媒体和多媒体电脑,!是, 一、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是指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居民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筹资和保障水平相一致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原则? 1、坚持自愿参保的原则; 2、坚持家庭缴费、政府补助的原则; 3、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4、坚持低水平、广覆盖、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原则; 5、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经办的原则; 6、坚持筹资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能力 相适应的原则。 三、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具有六盘水市城镇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成年城镇居民。 2、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以及在城镇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少年儿童; 3、暂时无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和退

休人员; 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个人)一个缴费年度内缴费标准是多少? 1、少年儿童及十八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中小学生家庭(个人)缴纳50元; 2、非从业城镇居民家庭(个人)缴纳100元; 3、重度残疾的少年儿童、重度残疾的中小学生、重度残疾的十八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困难居民家庭(个人)缴纳10元; 4、“三无”人员家庭(个人)不缴费。 五、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1、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平台以家庭(个人)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 工学校)的学生参保,由学校提供其学籍、户籍证明、照片,统一到所在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3、城镇低保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或残联颁发的《低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经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工作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登记参保手续。 六、城镇居民参保后怎样缴费?

医疗保险有关知识问答

医疗保险有关知识问答 问:一名下岗职工将年满55周岁退休,但自05年之后就一直没有再缴纳过医疗保险,问是否会影响其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如有影响,该怎么办? 答:按照我市相关政策,退休前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退休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缴费年限未满,需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到所属区社险分中心一次性补缴,方能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问:一病人因突发疾病送入医院,该病人于2013年年底办理住院手续,2014年年初出院。那么该病人的住院费用该如何申报,这次住院跨过2014年的部分是否还要再收门槛费? 答:根据我市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2013年年底发生的住院费用,需要按照2013年度医疗费用申报要求申报。跨年度住院医疗费只收取一个门槛费,但自2014年1月1日起住院发生的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需计入2014年度个人台账。 问:一人因不慎造成个人意外伤害,请问这类情况如何享受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我市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惠及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职工、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发生意外伤害后,均可享受意外伤害保险待遇。根据意外伤害附加险的相关政策规定,应持事故者身份证明、门诊病历复印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及处方、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转账支付授权书,向服务网点申请理赔。委托保险公司派工作人员到意外事故现场查验,调取直接证据材料,经核实后,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给付的全部费用。 此外,参保人申请意外伤害给付的有效时间为两年。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

医保知识问答

医保知识宣传材料 第一部分 一、《社会保险法》相关知识 ☆1、问:社会保险制度坚持什么方针 答: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问: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4、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如何配合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5、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保相关文件及服务协议相关知识 ☆6、问:2010年社平工资是多少 答:2011社保年度缴费基数随上年度社平工资调整而提高:社平工资由36453元/年(3038元/ 月)调整为40284元/年(3357元/月)。

☆7、问:本医保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政府补助和个人缴纳各多少 答:自2011年7月1日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其中政府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 ☆8、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应执行什么原则和哪四个合理 答: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提高医疗质量,不得夸大病情,重复或滥用检查、治疗等。 ☆9、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用量有何要求 答: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循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根据病情开具处方,确保医疗安全。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必须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理由。 ☆10、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度服务协议》中,解除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答: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度服务协议》中规定,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解除与乙方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一) 乙方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取消定点服务资格的,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甲方解除服务协议; (二)在最近三个医保年度内因医保违规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三)乙方在医保年度内伪造门诊病历或处方达40人次,伪造住院病历达20例次的;

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人人享有医保构建和谐海口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利国利民利家利子孙 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根据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暂行办法》(海府[2007]50号)文件规定,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规定解答如下: 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有哪些? 答:(一)成年居民 1、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未从业城镇居民; 2、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农民; (二)未成年居民 1、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属于在校在册的中、小学学生(含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学生); 2、本市非农业户籍的18周岁以下非在校的少年儿童(含婴幼儿); 3、本市非农业户籍的18周岁以下在外地小学、初中、高中及特殊学校就读的学生。 (三)已享受异地退休金、养老保险金的人员,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不纳入本市居民医保范围,其医疗保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一)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70元,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助50元 (二)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元,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助30元。 (三)城镇低保对象和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区财政全额补助。 (四)城镇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35元缴费,个人缴费不足部分(即35元)由省、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其中:省财政补助9元,市财政补助15元,区财政补助11元)。 三、什么时候可以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居民个人(家庭)缴费实行每年一次定期缴费制度。 2007年缴费时间定为7月至8月,居民缴纳参保金后从9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补偿。 2008年起每年缴费时间为10月至12月,居民缴费参保后从次年的1 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补偿。逾期不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不办理退保手续。 四、到哪里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申请登记 八、居民到哪里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答:参保居民到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派驻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所)按规定办理补偿手续。

医保知识问答题

知识问答题 一.判断题(50分,每题10分) 1.医保患者入院禁止挂床、叠床、分解住院。() 2.可以将非医保医师或被暂停服务资格的医保医师为参保患者诊疗所发生的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 3.参保患者需要使用个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时,须记载收费项目,征得本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 4.参保患者住院期间需院内转科治疗的,不得中途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 5.不得将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催赶出院或令其自费住院。() 二、不定项选择题(50分,每题10分) 1.认真执行入、出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住院必须具备急诊、急救除外。 A、急诊就医指征 B、就医阳性指征 C、门诊治疗指征 D、疼痛指征 2、医保患者出院时,医院只能提供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急性病不得超过天量,慢性病不得超过天量,品种数不得超过个 A.7,15,4 B.7,14,4 C.4,15,6 D 4, 14, 6 3、从下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有: A、以下不正当理由拒绝或推诿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入院治疗。 B、诱导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 C、从医院定点名义从事商业广告和促销活动。 D、诱导参保人员入院进行体检。 4、严禁冒名顶替及其他套、骗取三险基金行为。 A、虚假申请、 B、虚假审批、 C、虚构医疗服务、 D、伪造医疗文书或凭证 5、对参保患者应因病施治,不得. A、不检查,只治疗 B、只检查,不治疗 C、不检查,不治疗 D、过度检查、治疗

答案: 一、判断题 1、对 2、错 3、对 4、对 5、对 二、不定项选择题 1、B 2、A 3、ABCD 4、ABCD 5、D

医保知识的相关考试题目是什么

医保知识的相关考试题目是什么 医保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对于医保的相关知识,公民们也应该了解和掌握,那么,医保知识的考试题目是什么呢?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医保知识考试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医保知识考试试卷填空题1.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特点。 2.基本医疗费用是指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药品和项目,简称基本费用。 3.参保人员使用《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 药品发生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均不予支付。 4. 参保患者到达住院科室,经主管医生人、证、卡核对后_______小时持医疗医保证到医保结算处进行审核登记,危重病人不超过_______日。 5.2013年签订的定点医疗协议中,无正当理由且未__________不在医院治疗者(即挂床),扣除医院质保金___________/人次。 6.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________。高于该比例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要承担高出部分的_________。 7.门诊急性疾病带药______量,慢性疾病______量,出院带药不

超过_______的原则给药。 8.目录外医疗费用应控制在住院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的_____以内。 9.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控制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要严格执行审批告知签字制度。住院期间不得开与住院疾病无关的药物。 10. 在校学生以学年为参保年度,缴费时间为_______________,享受待遇时间为当年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保知识考试试卷选择题1.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 ) A、合理检查 B、合理治疗 C、合理用药 D、多项检查 E、重复检查 2.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用材料费用有:( ) A、义齿 B、义眼 C、假肢 D、人工关节 E、药物支架 3.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 A、挂床住院 B、冒名顶替C违规收费 D、推诿病人 E、伪造病历 4. 主管医师应向参保患者介绍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供患者选择,优先推荐 A、基本医疗 B、基本药物 C、适宜技术 5参保患者住院使用自费药品时应实行医疗保险自费知情同意书制度( )

医保相关知识问答

医保相关知识问答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原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什么区别? 答:一是改变过去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医疗需求承担无限责任的作法,实现单位保障、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变;二是改变过去国家和企业包揽职工医疗费转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增强了个人自我保障的责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三是改变过去各个单位分散管理转为社会化管理,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使用、互助共济;四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医、患、保三方面的制约机制。 2、如何办理门诊慢性病的鉴定?答:目前我市列入门诊慢性病的有13种,它们是:高血压(Ⅱ、Ⅲ期)、冠心病(心绞痛、心梗)、糖尿病、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及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性肺结核、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脑梗塞、慢性心力衰竭、精神分裂症、燥狂抑郁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肾病综合症,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须先在本单位医保专管员处索取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按规定填写完毕后由单位统一交到市医保医管科,医管科会通知单位转告个人在规定时间、指定门诊医院进行慢性病鉴定,市医保会将鉴定结果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鉴定通过的人员市医保会再要求单位将通过病人的医保病历收集上交市

医保,加盖门诊慢性病专用章,即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待遇。 3、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 答:基本医疗保险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卫生资源和卫生服务提供的状况,在国家或地区的基本健康保障范围内,为全体参保人提供基础性的必不可少的医疗服务,基本医疗包括基本用药、基本诊疗、基本设施和基本服务等。 4、什么是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答:所谓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即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给付的“门槛”,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参保职工医疗费用前,职工个人按规定需先自付一定数额医疗费后,统筹基金才开始按规定的比例给付的标准。所谓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是指由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限额,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则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支付,通过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帮助解决。我市的具体标准是: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市级)为9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我市目前最高支付限额为32000元。 5、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答: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具体比例为:在职职工,先支付起付线,然后1-5000元(含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理20%;5001元~1.5万元(含1.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理12%;1.5万元以上统筹基金支付91%,个人自理9%。退休人

医疗保险知识之全面总结

目录

医疗保险知识问答---之三 第四章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 第一节补充医疗保险 1.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根据我国国情和现实可能,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础上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收费低、保障金额大,是我国现阶段鼓励发展的有效的补充医疗保险形式。 2.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之间有什么联系与区 别? 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存在和发展,并对社会成员起补充医疗保险作用的各种社会性医疗保险措施的总称。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起到稳定社会、促进发展的作用。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政府承办、普遍保障、公平、政府承担最终责任等特征,而补充医疗保险则依据特殊需要设立、根据权益享受相应待遇、依法独立承办、自负经营风险。 补充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补充医疗保险因纳入社会保障政府实施范围而能够享受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

惠,而商业保险则必须承担向国家缴税的义务。补充医疗保险尽管不能简单地归为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商业医疗保险,却具有商业医疗保险的一般性特征。 总之,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补充医疗保险在整个医疗保险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3.补充医疗保险有哪些作用? 补充医疗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源于特殊的需要和满足这一需要所赖以实现的承受能力及保险方式,因而,补充医疗保险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是必要补充和保障需求的衔接,体现了医疗保障水平的差异性、权力与义务在更大程度上的统一性和保障方式的多样性,由此也决定了不同补充医疗保险方式的相对独立性:相对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而言,补充医疗保险是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是具有与基本医疗保障不同功能的另一种保障方式。 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充性既不意味着其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程度,也不意味着其在整个医疗保障构成中的份额多寡,而是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补充医疗保险有哪几种形式? 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广义上讲,补充医疗保险还包括商业健康保险。 5.为什么要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当前加

医保政策问答

简明医保政策知识问答 前言 随着新医改逐步推进和深入,医疗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参保人群不断扩大,来我院就诊的医保患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为了使全院各科室更好地掌握基本的医保政策知识,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医保办根据市人社局颁布的医保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多年来解决处理各类医保问题的经验,整理编辑了“简明医保政策知识问答”,供大家在工作中学习参考。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尽可能减少专业名词,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旨在让更多的医务人员增加对医保政策知识的了解与掌握。 基于撰写者水平以及对政策的理解程度,在编写过程中可能还存在失误和疏漏,或由于有关医保政策、规定的调整,如出现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情况时,应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武汉市第一医院医保办 二0一0年十月 一就医管理部分 1、武汉医保“三大目录”是什么?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大基本目录有《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必须严格执行。 2、医保诊疗项目如何定义? 医保诊疗项目指物价政策制定了收费标准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为职工、退休人员提供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包括人造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和一次性医用材料)进行诊断、治疗,且是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3、医保病人诊治中需掌握的几项原则?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原则;

2、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热心为医疗保险患者服务。不行无指征的检查和治疗、重复检查和治疗,不无指征用药、重复用药,不诱导参保人使用高档或贵重药品。 3、进行门诊检查应本着梯次原则,病情需要做大型检查,应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如就诊时有院外近期相关检查结果,可以参照,不需重复检查,但必须在病历中注明。 4、医保病历保存有哪些要求? 就诊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建立门诊、收费明细记录。医保门诊专用处方保存2年,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病历、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门诊病历保存3年,以供核查。 5、医保对门急诊、住院药品处方分别有哪些要求? 要严格执行医保用药目录,应优先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原则上不得开《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目录之外药品,应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开出。即优先使用同类“甲”类药品,其次选用“乙”类,经病人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自费项目。 处方必须填写规范,不得缺项。经治医生应严格控制收治医保患者的用药情况、注意控制药品费用比例。 二门、急诊部分 6、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病主要包括哪些病种?个人如何支付费用? 武汉市医保中心为方便职工、退休人员就医,减轻其医疗负担特规定了以下病种,在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只需按比例支付费用: 1、可在门诊治疗的部分重症疾病有: (1)高血压3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年度限额5000元(不含个人自付部分)。 (2)糖尿病2型(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年度限额5000 元(不含个人自付部分)。 (3)肾透析:年度限额580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4)肾移植术后:全年门诊重症和住院费用累计30万元封顶。 (5)恶性肿瘤:全年门诊重症和住院费用累计30万元封顶。 ①年度限额内、基本医疗部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XX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热点问答 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时限和待遇享受时限? 答: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时限是: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止;待遇享受时限是:投保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答:本市城镇户籍居民非从业人员、儿童,在校学生,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渔民,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人员等都可以参加。 三、城镇居民医保首次参保的需要那些资料? 答:1、一般家庭参保: 《户口薄》、二代XX、可支持代扣的银行存折、社会保障卡(续保人员)。 2、特殊人群参保: 属于低保、低收、重度疾残等特殊人群,须向民政、残联代办受理点提供《户口薄》、二代XX、《低保救助证》、《残疾人证》。 3、无二代XX或不能从二代XX中获得相片资料的参保人(7周岁以下人员可不提供),须到社会保障卡定点相馆照相,并凭XX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办理参保手续。 四、城镇居民医保在那里办理参保手续? 答:1、一般家庭可到就近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办理参保手续。 2、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到发证的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3、重度残疾人士到户籍地的残联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4、已满18周岁的在校中学生、大学、中专、技工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5、有条件的家庭可直接登录XX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71155669.html,.)首页“网上城居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6、社会保障卡缴费。凡2008年度已参加城居保且人员无变化的续保家庭,若改用社会保障卡缴费,可直接拨打XX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按语音提示进入“业务受理功能”办理城居保续保手续。 五、2009年参保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同一户籍内有多个家庭的,应拆分户籍;否则要求应参保的全部参保; 2、由于同一户籍应参保人员全员参保,若挂靠他人户籍的,应迁回原家庭户籍,否则 要与被挂靠户籍的家庭同时参保和同一存折扣缴保费才能参保; 3、代扣城居医保的存折存款至少要比保费多10元左右(银行要求存折有一定存款余额),不然会造成扣款不成功; 4、参保扣费成功后,不再受理变更和退费(如:增加人员参保、减少人员参保、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变动),要变更只能在下一年度作变更手续。 六、2008年已参保家庭2009年续保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应注意以下问题: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员工和企业双方负担、共同缴纳的原则,其中员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再加3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按全部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北京市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参加医保后如何看病就医 1、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 需同时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和医疗保险手册(即蓝本),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到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结算时,员工只需支付本人应负担的医疗费,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实时结算。 本人所选定点医疗机构未开通刷卡结算的,需要本人先垫付

所有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在已开通持卡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提供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本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可选择医院范围包括: ①医保手册记载的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②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 ③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 ④北京市A类医院(19家)。 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的有关信息,员工可以登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c71155669.html,/LDJAPP/search/ddyy/index.jsp)进行查询。 北京市A类医院名单

3、在异地医院看病就医时 员工在北京市以外地区看病就医(含门诊、住院)时,应注意: ①只能到本人医保手册记载的“异地医院一”、“异地医院二”两家医疗机构就医,否则医疗费用个人全额负担; ②不需携带医保手册,但应向医院说明本人已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要求医院尽量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详见办公网人力资源部部门专区)进行诊治,减少个人负担; ③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 4、急诊就医时 出现急诊情况时,员工可到当地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病情稳定后应转入本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 注意:急诊时,诊断证明书应开具为“急诊诊断证明”,票据、明细、处方等单据应加盖医疗机构的“急诊专用章”。 三、手工报销的起付线是多少 1、门诊费用 门诊费用的起付线是1800元,即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开封市中医院-医保科臧华夫 2016-10-09 一、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谱

二、医保相关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摘要】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医保科臧华夫-——开封市中医院2016-10-09 一、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谱

二、医保相关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摘要】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 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 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 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

有关医疗保险的题库数学问题

有关医疗保险的数学问题 一、医疗保险问题 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 (一)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为6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450元,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为260元,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150元。 (二)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为50%,二级医疗机构为55%,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为60%,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70%。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5年,支付比例相应提高3个百分点。(最多连续提高6个百分点) (三)最高支付标准为20000元。 王大妈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有15年,今年她生病在二级医疗机构治疗花费医药费共计8850元,出院后王大妈能报得多少保险金? 2、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 (一)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为6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450元,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为260元,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150元。 (二)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为50%,二级医疗机构为55%,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为60%,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70%。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5年,支付比例相应提高3个百分点。 (三)最高支付标准为20000元。 小红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有9年,今年她生病在一级医疗机构治疗花费医药费共计12600元,出院小红能报得保险金后,实际只付了多少医药费? 3、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 (一)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为6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450元,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为260元,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150元。 (二)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为50%,二级医疗机构为55%,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为60%,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70%。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5年,支付比例相应提高3个百分点。(最多连续提高6个百分点) (三)最高支付标准为10000元。 王大爷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有16年,今年她生病在三级医疗机构治疗花费医药费共计13360元,出院后王大爷能报得多少保险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时限和待遇享受时限? 答: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时限是: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止;待遇享受时限是:投保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二、哪些人能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答:本市城镇户籍居民非从业人员、儿童,在校学生,征地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渔民,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差不多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人员等都能够参加。 三、城镇居民医保首次参保的需要那些资料? 答: 1、一样家庭参保: 《户口薄》、二代身份证、可支持代扣的银行存折、社会保证卡(续保人员)。 2、专门人群参保: 属于低保、低收、重度疾残等专门人群,须向民政、残联代办受理点提供《户口薄》、二代身份证、《低保救助证》、《残疾人证》。 3、无二代身份证或不能从二代身份证中获得相片资料的参保人(7周岁以下人员可不提供),须到社会保证卡定点相馆照相,并凭韶关市社会保证卡治理中心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办理参保手续。 四、城镇居民医保在那儿办理参保手续? 答:1、一样家庭可到就近的劳动保证事务所(站)办理参保手续。 2、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到发证的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3、重度残疾人士到户籍地的残联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4、已满18周岁的在校中学生、大学、中专、技工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5、有条件的家庭可直截了当登录韶关12333劳动保证服务网()首页“网上城居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6、电话社会保证卡缴费。凡2018年度已参加城居保且人员无变化的续保家庭,若改用社会保证卡缴费,可直截了当拨打韶关12333劳动保证咨询服务热线,按语音提示进入“业务受理功能”办理城居保续保手续。 五、2018年参保应注意什么咨询题? 答:应注意以下咨询题: 1、同一户籍内有多个家庭的,应拆分户籍;否则要求应参保的全部参保; 2、由于同一户籍应参保人员全员参保,若挂靠他人户籍的,应迁回原家庭户籍,否则 要与被挂靠户籍的家庭同时参保和同一存折扣缴保费才能参保; 3、代扣城居医保的存折存款至少要比保费多10元左右(银行要求存折有一定存款余额),不然会造成扣款不成功; 4、参保扣费成功后,不再受理变更和退费(如:增加人员参保、减少人员参保、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变动),要变更只能在下一年度作变更手续。 六、2018年已参保家庭2018年续保应注意什么咨询题? 答:应注意以下咨询题:

医保知识

医保基本宗旨:以参保病人为中心,保障保、患、医三方利益。 现广州医保险种:基本医疗保险、重大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 1.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 2.普通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日量; 3.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30日量。 个人医疗帐户的管理 个人所有,可结转使用 专用于支付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不透支,不提现,不挪用 支付范围:1. 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2. 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 持外配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非处方药的费用 平均费用定额结算标准 在一个社保年度内,按参保病人住院人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的全年平均定额标准,它不是每位住院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限额。社保年度定额标准不包括自费和个人按比例先自付部分的费用。

月度结算周期: 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6月份为5月26日至6月30日 平均医疗费用高于或等于定额结算标准的:按结算标准结算,超出部分暂不支付,待年度清算时并入全年总医疗费用一并清算。 平均医疗费用低于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年度清算周期:社保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单次住院定额结算费用超过本院定额结算标准4倍部分不计入年度定额结算范围,属于合理的医疗费用根据基金结余情况按实支付 年度平均定额结算费用 低于定额结算标准90%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清算 高于90%(含90%)的,按定额结算标准清算 住院就医和结算核查参保病人的医保卡(必要时核查身份证)查询个人资料是否正确 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年龄、缴费情况、使用统筹基金情况 封顶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上年度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倍。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不须申请,最高支付15万。 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就医就医流程 入院登记(核查医保卡)--住院治疗(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出院结算(按结算单收取费用,打印有医保甲类、乙类标识的明细清单)

2018年医疗保险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2018年医疗保险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共181题) 1、患者办理住院时,需要什么材料? 答:参保人员就诊必须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及《就医手册》挂号,到相关诊室就诊;若需住院,须经医生同意并在《就医手册》中填写入院建议后,开具门诊病历或急诊病历,然后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交纳住院押金。参保患者因急诊、急救等特殊原因当时未能持卡入院,患者或家属应向医院声明其为参保人员,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持卡补办本次住院医疗保险手续。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不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则视为放弃本次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费用自理。 2、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如何承担? 答:参保人员在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部分,应由个人以现金结清。 3、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如何承担? 答: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费用需个人承担以下费用:1、项目的自付比例部分(含丙类自费项目金额和乙类个人承担比例金额);2、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即所谓的“门槛费”。根据文件规定,起付标准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3、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支付比例部分。以上三项合计为个人承担费用。参保人员进入大额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各等级医院起付标准、乙类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均降低50%。 4、恶性肿瘤患者医保待遇? 答: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和《就医手册》可自主选择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每年只需交纳首次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等级不同而相应不同。

5、来急诊就医都给报销吗?按什么比例报销? 答:参保人员因患符合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病种及抢救标准的疾病,经120急救者、或经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留观未住院者、或经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留观转住院者、或经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直接住院者、或经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死亡者,其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需含治疗费收费项目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6、120急救车的费用在医院报销吗? 答:医保患者经120急救车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到沈阳市急救中心结算。(地址:南湖公园西门120急救中心) 7、所有病种住院都设有起付标准(即“门槛费”)吗?1年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有变化吗? 答:精神病、急慢性传染性肝炎、浸润型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不设起付标准。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每年只需交纳首次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递减15%,但一年内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8、医保患者住院,费用没有达到起付标准,可以按医保报销吗? 答:费用没有达到起付标准的,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9、医疗保险卡里的钱能当现金使用吗? 答: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和住院、家庭病床等医疗费用中需个人支付的部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 1.医疗保险范围内定点药店购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家庭病床等医疗费用中需个人支付的部分。 2.在定点医院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费用,《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范

医保问答(新)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知识问答 第一篇医疗保险政策篇 一、什么是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答: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以下简称“市级统筹”)是指将广州市本级、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统一为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逐步实行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统一的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管理及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管理。 二、为什么要实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何时实施? 答: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增强基金抵御风险及互助共济能力,逐步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提升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现医药费用直接结算以及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和保险年限互认等问题,广州市政府决定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实施市级统筹时间为:从化市2010年11月1日,花都区2010年12月1日,增城市2011年2月1日,番禺区3月1日。市级统筹后统一执行广州市市本级统筹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 2 — 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及其相关规定等有关市级统筹政策。 自2011年9月起花都区、番禺区和增城市统筹区统一执行市级统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12年9月起,从化市统筹区统一执行市级统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三、广州市有哪几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答:主要有以下4种,具体制度及适用人群如下表:。 ※用人单位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灵活就业人员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二、城镇居民医保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四、外来从业人员医保 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失业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或者用人单位退休费得人员 本市城镇户籍未成年人、非从业人员、老年居民; 具有本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本市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用人单位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 用人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流动性大的外来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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