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非车险“见费出单”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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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非车险“见费出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非车险保费收取的管理,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在渝财产保险机构。

第三条本细则的“非车险”是指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机动车保险以外的其他险种;本细则的“见费出单”规定针对非车险,包括批改增加保费的非车险。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见费出单”是指保险机构财务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根据首期保费或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有效保单(批单)。

在保费收费信息确认之前,可先生成保单(批单),但保单(批单)是“无效”状态,且系统自动控制不允许进行打印、批改、接报案等操作。

第二章分期和补录

第五条对于作出分期付款约定的非车险实行首期保费“见费出单”,其余非车险实行全额保费“见费出单”。

第六条对于分期付款的,总分期数不得超过三期,首期保费不得低于总保费的30%并且不得低于5万元,最末一期付款时间不得晚于保险止期前3个月。

第七条对于补录业务,即销售时未实现电脑联网出单、保单原始信息未能实时进入公司核心业务系统,需要人工将保险信息补录至业务系统当中的保险业务,必须在录入系统时将首期保费或全额保费实收入账并进行收费确认。

补录业务必须在保单起保后的30天内录入系统,结清保费。

第三章业务流程

第八条一般业务“见费出单”流程应至少包括:

(一)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或批改申请书),保险机构(或保险中介机构)对其进行投保提示并要求投保人书面确认;

(二)录入投保信息并提交核保,对于作出分期付款约定的,必须录入分期付款有关信息;

(三)核保通过后,投保人交付首期或全部保险费;

(四)缴费成功后,保险机构进行保费收费确认,生成有效保单(批单);

(五)保险机构(或者保险中介机构)打印保单(批单)并交付投保人。

第九条补录业务“见费出单”流程应至少包括:

(一)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或批改申请书),保险机构(或保险中介机构)对其进行投保提示并要求投保人书面确认;

(二)核保通过后,投保人交付首期或全部保险费;

(三)保险机构(或者保险中介机构)将保单交付投保人。

(四)保险机构(或者保险中介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将保险费缴纳至公司账户,并补录入业务系统。

(五)保险机构在补录的同时进行保费收费确认,生成有效保单(批单)。

第四章收费确认和系统要求

第十条对于全额或首期保费的收费方式、收费确认要求等,参照车险“见费出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保险机构应保留人工确认收费的有效凭据,凭据应不可修改且具有可查询的特点,并应有对应财务记录备查。保险机构的系统应能查询每笔业务收费确认人姓名。

保险机构可自行填制保费收取台账作为辅助管理工具。

第十二条保险机构的系统应能根据不同险种特点,自动校验和控制某险种的保费收费确认时间、有效保单(批单)生成时间和起保(批单生效)时间的前后逻辑关系。

第十三条保险机构的系统应能按照分期要求进行自动校验和控制。

第十四条保险机构的系统应将保费收费确认时间、有效保单(批单)生成时间、单证打印时间精确到分钟并打印在保单上。上述时间可根据保单(批单)印刷号及保单(批单)号实时查询。

第十五条保险机构系统的统计查询功能应增加相关统计查询功能,保证能够查询保单号、缴费方式、保费、是否分期、首期保费等保单缴费信息及保费收费确认时间、系统生成有效保单时间及保单打印时间等相关时间信息。并且能够满足批量查询的功能,如查询某一时段签发的有效保单的相关信息。同时,系统应能批量导出相关信息。

第五章特殊规定

第十六条涉及用外汇收取保费的业务、统括业务和重庆市外(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均在重庆市外)业务,暂不实行“见费出单”。

第十七条对于共保业务,只要求首席共保人执行“见费出单”,对于跟单方不作要求。

第十八条对于涉农险种,允许在农户自缴保费部分足额到账后出具保单,财政补贴部分按照协议要求执行。如为补录业务,应在30天内补录入系统并完成农户自缴部分的

保费结算。

第十九条银保渠道业务(不包括银行工作人员代理的个人代理业务),允许在银行收取保费后出具保单,但应在30天内与银行结清全部保费。

第二十条保险期间在1年以内(含1年)的短期意外险代理业务,允许在代理人收取保费后出具保单,但应在30天内与代理人结清全部保费。

第二十一条货运险业务可先打印交付保单,后结算保费,但保费结算时间应以保单生效之日起3个月为限。应在书面预约协议上明确载明保费缴纳时间。

第二十二条对按本细则执行确有困难的其他险种和情形,应向行业协会报送有关情况,由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各公司讨论是否可以执行“见费出单”及在不执行情况下的保费结算要求。讨论通过后由行业协会统一报重庆保监局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重庆保监局负责解释与修订。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费用报销的基本要求,加强费用报销管理并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得到合理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费用是指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XXXXX有限公司)各团队、职能部门以及店铺(以下简称“各部门”)的费用报销管理。 第二章费用报销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真实、合法、合理性原则 费用报销内容及原始凭证须真实、合法、合理,且手续完备、附件齐全。 第五条授权审批原则 费用报销须根据授权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审批人根据公司费用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授权范围制定相应的报销流

程。 第六条 额度控制原则 (一) 费用报销应在各部门预算额度内使用,超预算费用须进行超预算 审批后再进行报销。 (二) 费用报销有规定标准的,需要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报销。 (三) 各部门的营销费用报销需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报销。 第七条 归口管理原则 (一) 费用分类:行政费用、资本性支出、人力费用、营销费用、财务费用、筹建费用 、培训费用、品牌宣传费用等。 (二) 上述费用支出“XXXXX ”进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包括总经 办、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品牌战略部、货品运营部。 (三) 原则上事项发生部门向费用归口部门提出申请,归口部门负责办 理审批、报销手续。 (四) 各归口部门可依本办法对归口费用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或规定。 第三章 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第八条 公务费申办审批流程 上述流程,可根据审批授权体系进行简化。 第九条 借款单审批流程

关于印发《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校财字〔2018〕3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举办会议申请表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会议费决算表 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参会人员签到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8年1月23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49号)和《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6〕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举办(含主办、承办)的教学科研业务性会议、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及其他会议等。 教学科研业务性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举办的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不含毕业论文答辩会)等。 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经教育厅批准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各类学术性、研讨性会议。 其他会议是指除教学科研业务会议和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之外的会议。 第三条举办教学科研业务性会议,会议次数、天数、人数以及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等,应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在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其它会议纳入学校会议费预算指标控制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 第四条会议举办者对会议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承担直接责任,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

责任承保政策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责任保险承保政策 总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雇主责任保险类 (5) 一、雇主责任保险(包括雇主责任保险A/B、工伤责任保险) (5) 二、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 (8)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包括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9) 第三章产品责任保险类 (10) 第四章职业责任保险类 (13) 一、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二、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三、医疗责任保险、免疫接种责任保险、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工程监理责任保险、工程(项目)监理责任保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保险、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保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 (14) 第五章公众责任保险类及其他责任保险类 (15) 一、公众责任保险(包括公众责任保险A/B、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15)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17) 三、展览会责任保险 (19) 四、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 (19) 五、公路货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20)

第一章总则 一、下列业务应提交总公司审核: (一)超过分公司核保权限或业务管理授权的业务; (二)需要增加自留额或办理临时分保的业务; (三)使用非我公司报备的标准主险条款或附加险条款的业务; (四)涉及下列产品的核保权: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 2、出口产品责任保险; 3、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4、产品召回保险。 (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超过800万元人民币的以下业务: 1、司法管辖为世界范围的责任保险业务(酒店、商业楼宇公众责任险除外); 2、承保基础为“事故发生制(Occurrence Basis)”的产品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 3、保险期间超过12个月的长期业务(不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的责任险业务); 4、设追溯期的新保业务; 5、扩展传染病责任的业务;

见费出单实施细则

陕西省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 “见费出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省各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切实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保障保险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3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承保业务时,只有在收取投保人应缴的全部保费后(分期业务必须先缴纳首期保费),方可向投保人出具正式保单(批单,特指增加保费批单)、发票及相关凭证。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各财产保险公司所有非车险业务,如有例外或调整,以正式通知的方式确认。 报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在条款中约定付费方式的产品,以报备条款内容为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是用于陕西省境内依法设立的所有财产保险公司各级营业性机构,同时适用于省内经纪公司、代理公司等各专、兼业中介代理机构。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五条非理财类产品单笔保费50万元以上大项目的保单(即单笔保单保费金额50万元以上,或单一被保险人一次性投保一揽子险种总保费金额为50万元以上,一下简称大项目),经省级分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与客户签署分期付款交费协议后,可以分期缴费,保费发票按实际缴费金额分期据实出具。大项目首期保费不得低于50%且不得低于50万元。工程险业务可按工期计算,对于保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业务,首期保费不低于50%,且不低于5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上的业务首期保费不低于一年平均保费且不低于50万元。首期保费到帐后方可出单。原则上,分期缴费业务最后一期缴费日期不得晚于保单到期前三个月。 第六条理财类产品无论金额大小,按保费金额“见费出单”。 第七条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校园方责任保险等政府补贴保险业务,由于其操作的特殊性,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见费出单”。所有政府补贴保险业务最迟应在保险期限结束前,收回全额保费。 第八条撕票式保单业务(“撕票式保单业务”是指根据有关规定,销售时未实现电脑联网出单、保

费用报销细则

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各种开支费用报销及付款程序,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关于报销的审批流程及原则 一、报销流程 1、一般的报销流程(预算范围之内或有经审批的费用)经办人―― 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 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 2、特殊的报销流程(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原则上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是不予以报销支付的,如确属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开支,可按以下流程报批: 经办人填制单据并补申请报告―― 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 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集团审批 二、审批原则 1. 费用报销需经办人的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自行批准自己的报销费用。 2. 不得逾越流程,不得未经直接领导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 审批,不得未经财务人员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3. 出纳必须凭由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签名后的报销单支付相关费用,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对出纳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由出纳及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销、审批及审批的责任 经办人:因公办理业务时应向对方索取相应的原始单据,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准确的填写报销单据,对经办的经济业务及提供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及时向财务人员提供其审核所需的相应文件或资料。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及对经办人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对报销业务负有直接审核责任,并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的审核工作。 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审核报销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审核报单据中是否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原始单据及填写不规范的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公司总经理:对所费用进行全面管理,在集团授权范围内审 批公司的费用报销。 第二部分:报销原则 1. 预算内的费用方可直接报销。

[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办法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 (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办 20XX年XX月 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

衡阳市财政局 衡财行[2009]136 号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11-03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切实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壹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岀, 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05]3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市直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四条开支标准 (壹)住宿标准。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具体标准按所于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 (二)餐费标准。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于衡阳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天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于衡阳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天按30-60元标准执行。 (三)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壹般只安排壹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于衡阳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餐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于衡阳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餐按30-60元标准执行。宴请要体现湖南特色,以湘菜为主;酒水、香烟原则上采用本省产品,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壹。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陪餐人数壹般控制于2-3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 (五)市直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市州、县(市、区)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壹律安排 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实施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

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实施办法中国保险监督国保险监督 附件1 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 “见费出单”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防范化解保险经营风险,解决非车险业务领域应收保费管理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促进财产保险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深圳经营业务的所有财产保险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车险业务是指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以外的所有保险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在收取按合同约定的首期或全额保费后,方可出具正式保单、批单、发票等保险凭证。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五条实施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的具体业 务范围如下:

(一)投保人为个人的业务。 (二)投保人为非个人、且单张保单签单保费金额小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业务。 (三)上述业务的保费批增业务。 第六条对于投保人为非个人、且单张保单签单保费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业务可以采取分期交费方式,但首期保费不得低于总保费的30%或10万元,以高者为准,并实行首期保费“见费出单”制度。 第七条暂不实施“见费出单”制度的保险业务有: (一)政策性保险业务; (二)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三)用外汇结算保费的业务; (四)共保业务,由非主承保人承保的业务; (五)统括保单和异地承保业务; (六)再保险业务; (七)由深圳保监局认可的其他业务。 第八条对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通过保险介机构销售的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可在保险介机构确认投保人已交付保费后出具相关保险凭证,但应在30日内结清保费。对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以上的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须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实行“见费出单”制度。

规范公司各类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讨论稿)

关于规公司各类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公司各类费用的报销进行规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投资发展的需要,使公司各类费用报销做到流程清晰、权责分明、操作规、安全可控运行,特规如下: 一、各类费用的界限划分。 各类费用是指公司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安装费、设备材料采购费、行政办公费、职工薪酬及福利费、产品销售费、财务费用、制造费用七类费用。 1、建筑安装费:指公司基本建设发生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用。 2、设备材料采购费:指公司为基本建设、生产经营采购的设备费、材料费用及入库前发生的各类相关费用。 3、行政办公费:指维护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交通费、通讯费、资料费、咨询费、办公耗材及其他办公经费。【管理费用: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筹建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以及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行政管理部门负担的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的支出,也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4、职工薪酬及福利费:指按工资政策发放的各类工资、补贴、津贴及按法律上缴的各类保险公积金费用。 5、产品销售费用:指公司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广告费、仓储费、保险费、销售用固定资产相关费(折旧费)、专门销售人员工资、(业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财务费用:指公司为投融资业务发生的存贷款利息、财务顾问费、银行手续费等。(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减)、企业在商品销售时发生的现金折扣、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7、制造费用:指为生产产品除采购以外的各类费用支出,具体包括生产用水费、电费、气直接支出,大、中、小修理直接支出,其他费用直接支出。(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车间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机物料消耗、水费、电费、办公费、停工损失、信息系统维护费等。) 二、各类费用审查审批权限划分: 1、审查审批人员职责权限说明: 1.1、经办人:为提高办事效率,各部门指定经办人员负责本部门费用的报销工作,并配合完成直到报销流程结束前的各项工作,包括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2017年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越发对机关会议费等方面重视,那么各位又对其有什么了解呢?下面,跟着小编的脚步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审批

第六条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七条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一类会议。应当报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会议总务、经费预算及费用结算等工作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 二类会议。各单位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送财

公司企业领导班子年终述职报告

公司企业领导班子年终述职报告 我作为公司党支部书记和副经理能够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年初和年中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董事会的决议,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规范化党支部要求开展工作,使支部工作与公司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团结和带动全体员工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党、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引导和激发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各项工作。 一、思想学习情况 我能够紧密结合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学习,今年重点学习的内容有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公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党章、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努力把学习当作提高个人党性修养、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寻找切入点、构思企业发展思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的有效手段,并且把学习理论与理解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各项重大决策相结合,增强自身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把学习理论与公司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并加以运用,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发展,找出理论依据、政策支持,并努力查找制约公司发展的突出问题,谋求解决之道,从而提高工作成效。 二、恪尽职守,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对于集团公司行政、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积极主动、认真对待,牵头组织参加,对于班子分工范围和会议决定由自己负责的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想方设法积极开展,主要有:(一)、支部工作方面: 1、坚持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按照规范化党支部的要求正常开展了支部组织生活。 2、组织学习与培训。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集团公司业余党校的学习,我本人参加了省公司的支部书记学习班。公司为每一位员工配发了图书《你在为谁工作》,本人审阅了每一位的读后感,选出优秀的文章,公开展示。 3、完成了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4、完成了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5、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按党委统一部署推进。 6、帮助工会公司分会做了三件事:一是组织举行了一次职工趣味运动会,组织职工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爬山和羽毛球比赛,二是开展职工小家建设,三是开展“创星级标准化班组”活动,检查督促做好各项记录。 7、指导帮助公司团支部开展了“师徒带徒弟,一帮一结对”活动,共八个青年员工找到师傅,建立了师徒关系。这一活动的开展,对于青年员工加强业务学习,促进岗位成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多经管理方面

非车险成交确认话术

非车险成交确认话术 一、客户仅投保非车险 先生/女士,你好,感谢您今年同意在我们阳光投保,为保障您的权益和改善我们的服务,跟您确认一下保单的全部信息。 您今年投保X份(如果客户只购买一份,则不需要说份数,若为多份,则需要强调份数)XXX(说产品名称,如畅行无忧)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都是您本人……,身份证号是……/投保人是您本人……,被保险人是……,身份证号是……,受益人是……,身份证号是……。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客户购买多份,且每份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不相同,则需要分别核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信息) 本产品的总保额为……,总保费是……,核保通过后就可以为您出单,在您缴费之后,保单生效日期是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保险期间为X年,请您在收到保单后仔细核对保单信息并阅读责任免除条款。 关于保单的任何问题,您可以拨打4000 000 000转*号键,我的工号是XXX,报案、理赔、咨询等请您第一时间拨打阳光保险全国24小时客服热线95510,届时将会有专业客服人员为您服务,祝您生活充满阳光,再见! 二、客户同时投保非车险及车险 先生/女士,您好,感谢您今年同意在我们阳光保险投保,为保障您的权益和改善我们的服务,跟您确认一下保单的全部信息,另外提醒您,本次通话是有录音的。

您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投保人、被保人、行驶证车主都是您本人……,您的身份证号是……,同时你还投保了我司XXX(说产品名称,如畅行无忧)的产品,共计X份(如果客户只购买一份,则不需要说份数,若为多份,则需要强调份数),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也都是您本人(如果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则需要单独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 您投保的车险的车牌号是……?,厂牌型号是……?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注册登记日期是……?核定载客为X 人,车辆使用性质为……? 交强险:您的交强险保额是122000。 商业险:车损险保额是……保费……(如未足额投保,需告知:车损险未足额投保,保额是……保费……)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是……保费是……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保额是……保费是……乘客X座保额……保费……以上都给您加了不计免赔。(如果客户未投保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在成交确认话术中无需再次提醒出险后的免赔情况)盗抢险保额……保费……玻璃单独破碎险按照国产(进口)玻璃赔付,保费是……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保费是……选择修理厂特约条款保费是……自燃损失险保额是……,保费是……; 非车:XXX(产品名称,如畅行无忧)的总保额是…… 您的交强险保费为……,商业险保费为……元,XXX(产品名称,如畅行无忧)的保费为……,另外代收缴的车船使用税……元。您共计需交……元。

费用报销细则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各种开支费用报销及付款程序,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关于报销的审批流程及原则 一、报销流程 1、一般的报销流程(预算范围之内或有经审批的费用) 经办人――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 2、特殊的报销流程(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 原则上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是不予以报销支付的,如确属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开支,可按以下流程报批: 经办人填制单据并补申请报告――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审批 二、审批原则

1.费用报销需经办人的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自行批准自己的报销费用。 2.不得逾越流程,不得未经直接领导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不得未经财务人员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3.出纳必须凭由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签名后的报销单支付相关费用,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对出纳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由出纳及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销、审批及审批的责任 经办人:因公办理业务时应向对方索取相应的原始单据,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准确的填写报销单据,对经办的经济业务及提供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及时向财务人员提供其审核所需的相应文件或资料。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及对经办人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对报销业务负有直接审核责任,并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的审核工作。 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审核报销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审核报单据中是否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原始单据及填写不规范的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公司总经理:对所费用进行全面管理,在集团授权范围内审

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费管理,统一会议费开支标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成本控制,在总结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基础上,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会议费,是指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因召开和参加会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会议期间的食宿费、会场租赁费、会场布置费、设备租赁费、文件资料印刷费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本部会议费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建立健全公司会议费管理制度和标准; 2、组织研究、完善、监督、执行本部会议费的审批和报销程序; 3、组织定期盘点、分析、通报本部会议费使用情况。 第四条公司本部各部门、各直管项目部为公司会议费的使用部门。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细化会议费管控措施; 2、编制、上报、执行会议费年度计划; 3、定期汇总、分析会议费使用情况; 4、对公司会议费管控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管理标准与要求 第五条依据公司下达的会议费指标,公司对会议费实行总额控制。 第六条公司部会议分类及会议组织参照会议管理制 度进行。 第七条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部会议场所能 满足会议要求的,不在外部租赁会议场所;可以合并召开的专业会议,要合并召开;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召开电视会议和视频网络会议(按《公司视频会议管理办法》执行),减 少和避免参会人员往来奔波以及由此发生的费用支出。 第八条在公司部会议场所召开的各类会议,遵照公司 会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公司本部会议室的,由会议组织部门(或单位、直管项目部)在信息网上履行申请程序(《本部会议室使用申请单》见附件1)。 第九条公司本部各部门拟在外部场所租用会场召开 会议,须于每年1月底前填写《外部场所会议计划表》,见附件2),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汇总,形成公司本部外部场所年度会议计划,报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根据公司下达会议费预算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控措施,严格控制在外部场所召开会 议。 第十一条纳入公司本部外部场所年度会议计划的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提前填写《外部场所召开会议申请表》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计划财务部

华保鄂计发【2005】003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计划财务部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为了确保湖北分公司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现对计划财务部岗位进行划分,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一、组织架构图 二、岗位职责 (一)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秦明磊) 1、制度建设及落实 (1)及时学习、领会和宣传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2)负责贯彻落实总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组织制定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分公司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及财务工作的检查,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2、组织协调工作 (1)确定分公司财务系统组织结构,合理划分各级职能室,确定各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协调本部门工作,指导、监督各室、岗位工作。(2)对内协调与分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3)对外协调与税务、审计等监管机构的关系。 3、预算管理及财务分析(1)负责组织分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预算指标的分解和考核。 (2)定期组织本公司财务分析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3)负责分公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提出预算控制建议及措施; 4、组织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1)负责组织本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对上报总公司及各外部监管机构的各种报表、材料进行审核,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2)负责本公司的日常财务收支事项的审核审批。(3)审核、会签主要经济合同及协议。 (4)负责组织本机构会计基础工作达标及升级等有关事宜。 5、资产与资金管理 (1)负责组织本公司资金资产的管理工作,保证资金的安全和资产的完整。(2)保证分公司严格执行总公司帐户管理、资金限额的管理规定,合理组织资金的调拨与使用,杜绝违反规定运用资金。 (4)组织建立、落实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5)组织应收保费管理的管理工作,组织清理往来帐目。 6、其他 (1)负责本公司财务队伍的建设,组织财务人员的培训及考核。 (2)负责本公司会计人员及所属三级机构财务负责人的选拔、任免、考核工作,对分支机构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7、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二)业务收入岗岗位职责(邓丹) 1、保费和其他款项的收取(1)负责审核结算单据。 (2)及时清分单证,将结算清单、相关单据转交会计。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办法,当日收取的现金、支票必须送存银行。 2、保费发票、暂收据的借用管理 (1)负责审核保费发票的借据手续;及时注销保费发票借据,未注销保费发票借据的予以跟踪,反馈业务部门。 (2)负责审核暂收据的借据手续;及时注销暂收据借据,未注销暂收据借据的予以跟踪,反馈业务部门。 3、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整理原始单据。 4、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业务支出岗岗位职责(邓丹) 1、业务支出的办理(1)负责办理赔款支出。 (2)负责办理手续费、退费等业务支出。(3)每天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及银行日记帐。

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实施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

附件1 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 “见费出单”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防范化解保险经营风险,解决非车险业务领域应收保费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促进财产保险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深圳经营业务的所有财产保险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车险业务是指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以外的所有保险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在收取按合同约定的首期或全额保费后,方可出具正式保单、批单、发票等保险凭证。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五条实施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的具体业

务范围如下: (一)投保人为个人的业务。 (二)投保人为非个人、且单张保单签单保费金额小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业务。 (三)上述业务的保费批增业务。 第六条对于投保人为非个人、且单张保单签单保费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业务可以采取分期交费方式,但首期保费不得低于总保费的30%或10万元,以高者为准,并实行首期保费“见费出单”制度。 第七条暂不实施“见费出单”制度的保险业务有: (一)政策性保险业务; (二)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三)用外汇结算保费的业务; (四)共保业务中,由非主承保人承保的业务; (五)统括保单和异地承保业务; (六)再保险业务; (七)由深圳保监局认可的其他业务。 第八条对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通过保险中介机构销售的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可在保险中介机构确认投保人已交付保费后出具相关保险凭证,但应在30日内结清保费。对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以上的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须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实行“见费出单”制度。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报销流程及审批职责............................................................................. - 2 -第三章招待费报销原则及标准......................................................................... - 3 -第四章交通费报销原则及标准......................................................................... - 4 -第五章差旅费报销原则及标准......................................................................... - 6 -第六章物料采购报销原则及标准................................................................... - 10 -第七章会议(培训)费报销原则及标准....................................................... - 11 -第八章业务推动费报销原则及标准............................................................... - 12 -第九章其他事项报销原则及规定................................................................... - 12 -第十章填报规定及票据要求........................................................................... - 14 -第十一章附则....................................................................................................... - 16 -

公司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会议费用管理,有力支持业务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将会议费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会议费定义: 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召开的各项会议费用,包括因会议支付的餐饮、差旅费、会务费、会场租用费及纸张文具等费用。 二、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内部会议和外部会议。 1、内部会议是指公司召开的各种经营分析、总结、培训讨论及激励表彰等会议,具体划分如下: (1)管理条线的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2)区域、条线季度经营分析会议、专题会议; (3)公司检视会; (4)大型项目启动或培训会议。 2、外部会议是指非我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 (1)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直属专业机构举办并要求我公司人员必须参加的会议; (2)同业或其它机构举办并邀请我公司管理人员参加的专业交流会议; (3)外部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组织的论坛、研讨会、表彰会、峰会以及各类以培训为名、行非培训之实的活动。

三、具体政策: 1、会议召开应精简节约,少于15人的内部会议原则上应在公司内召开,不得发生会议场租等费用;应充分利用视频会议和电话会议系统。 2、差旅费既包括主办方工作人员所发生的,又包括员工参加会议所发生的。 3、一般行政会议立项时需在签报中列明会议议题、参加人员、餐费、住宿标准等内容。 4、会议聘请专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会议费列支。 5、外出召开会议,主办单位应优先选择协议酒店,统一安排住宿等事宜,分公司人员参加总公司举办的会议,原则上分公司参会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分公司承担。 6、会议费报销起始(结束)日期不得早(晚)于会议的前(后)一天。 7、凡食宿已统一解决的,出差人员不得再回本单位报销食宿费及伙食补助。 8、区域、条线季度经营分析会议、专题可根据每季指标完成情况,适当给予上浮,凡每季度全面达成指标的,会议费报销标准最高可上浮20%。 9、高峰会、产品推销、激励等相关的活动不在会议费规定范围,应单独提交立项签报,提供投产分析。 10、会议所需纪念品、礼品应纳入招待费报账,按招待费流程

保险公司xx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________ 保险公司xx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保险公司xx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一、xx工作回顾xx年分公司党政班子认着贯彻总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发扬团结、敬业、奉献的拼搏精神,责任到人,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xx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成因分析按照总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和控制指标,截止xx年12月30日,分公司完成保费收入784.12万元,其中:非车险保费收入671.5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34.20%,比上年增长1595%,车险保费收入110万元。经营利润额为-1092.59万元,比考核值高出600多万元,经营利润率为-139.34%,比考核值超出 56.84%。销售固定人力成本、间接理赔费用、固定费用三项控制指标,控制在总公司下达的可控指标范围内,并略有结余。其中:销售固定人力成本比计划节余万元,间接理赔费用比计划节余万元、固定费用比计划节余万元。分公司尽管超额完成了非车险保费收入,各项控制指标全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但经营利润没有达标,亏损较为严重。造成经营利润未达标的原因: 一是北京非车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承保的险种费率太低、保费充足率不够; 二是非车险业务风险过于集中,存在一险独大的现象; 三是非车险专业人员严重缺乏,专业风险管理能力不足。 (二)xx工作计划中重点任务完成情况xx年,根据总公司xx重点工作,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了第一优先级任务4项,第二优先级任务5项。第一优先级任务中,有3项完成的较好: 一是成立了非车险专业项目组,提前完成总公司下达的xx任务计 第 2 页共 8 页

精编【财务报销】费用报销管理实施细则年

【财务报销】费用报销管理实施细 则年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报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对员工在日常借款和费用报销方面的管理与控制进行规范,制定的原则是合法、合规、统一。 第二章日常借款管理 第三条凡需借支现金或支票者,须凭本人《借款审批单》领取。 第四条借款人员的范围,只限于本公司在编人员。 第五条备用金管理 一、申请备用金的条件 经常出差或经常发生费用支付的员工以及其他需要备用金事项的可以申请相应额度的备用金。 二、备用金的额度 备用金的额度由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原则如下: (一)经常发生差旅费的各部门人员:5000元; (二)经常发生零星费用支付的人员:1000元; 三、备用金借款的程序 符合申请备用金条件的员工填写《借款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支,并在财务部备案。具体审批程序如下:申请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采用备用金制的员工,原则上不再另外借款,每次报销时予以补足备用金。当使用备用金的员工不再符合使用备用金的条件或离职,应及时到财务部门核销备用金。 第六条一般借款管理

一、一般借款的条件 事前没有借备用金或已有借备用金,但即将发生的费用金额较大的员工,可以申请一般借款。 二、一借一清原则 一般借款应做到一借一清。一借一清是指每一笔借款都必须在下一次借款之前结清,对报销金额小于借款金额的要返还余款。 三、一般借款的程序 (一)各项借款需根据预算开支范围和审批权限办理。 (二)借支资金需持经过审批的《借款单》办理,具体审批程序如下:申请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七条经办人不得借支空白支票,必须在资金使用报告上注明日期、金额(或限额)、用途,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及帐号,从出纳处直接领取支票。 第八条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现金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 一、职工个人的工资、各项工资性补贴; 二、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三、支付各种抚恤金、学生奖学金、丧葬补助费; 四、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五、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 六、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现行规定的结算起点为1000元;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借支的现金必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和预算开支范围和资金计划范围,凡超越资金计划范围的,须经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核准。

长安大学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

长安大学国内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会议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教财厅〔2014〕26号)和《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陕办发〔2014〕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实行会议经费预算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会议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条学校举办、承办会议应该与教学、科研活动紧密相关,经费的使用应当与所举办的活动具有相关性,学校会计核算与监督除了依据业务的法律形式外,还要依据经济业务的实质来进行。 第四条会议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经费、教育事业经费、科研事业经费和其他经费。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举办(含主办、承办)的各类国内会议、论坛。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管理 第六条学校各类会议按照规定均属四类会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各单位举办、承办会议划分为国内业务会议和国内管理会议。 国内业务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 国内管理会议是指除国内业务会议之外的其他国内会议。 第七条学校对会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要严格会议经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经费预算规模、参会人数和会期,会议经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开支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经费预算,如突破预算,须按原程序审批。会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八条各类会议优先安排学校内部会议场馆,参会人员全部为校内人员的会议必须在校内召开;已列入学校会议计划且校内不具备召开条件时,须经学校审批同意后,选择具有中央或地方会议定点资格的定点饭店或四星级(含四星)以下宾馆饭店召开。不得到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和豪华宾馆饭店举办会议。会议住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 第九条各单位举办的国内会议应有可靠的经费来源,并做到收支平衡。对于全部使用财政拨款举办的国内会议,不得再向参会人员收取费用。对于使用多种资金渠道举办的国内会议,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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