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供销社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新时期县供销社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创造良好的机关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供销社各项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社的批示、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供销社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奋发有为;要勤于思考,善于思考,不断进取;要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力戒空谈;要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发对铺张浪费;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工作质量;要以对政府和“三农”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章供销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组成和职责

第一条供销社党组由下列人员组成: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理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理事。监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监事。

第二条供销社实行集体领导制,理事会和监事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理事会是全县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供销社的各项职能和日常工作。监事会按章程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第三条供销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条理事会副主任、监事会副主任按照分工处理分管的工作,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

第五条供销社各股室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在职能范围内行使职责;各股室负责本股室的工作,实行股长负责制。

第六条对涉及多个股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办股室要主动协调,协办股室要积极配合。股室长解决不了的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报告,应向分管副主任汇报;确需向主任汇报的,须事前征求分管副主任的意见。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供销社日常工作实行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其他会议按章程办理。

第二条党组会议。由书记、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吸收总支、支部书记或股室长参加。党组会议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认识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供销社的发展规划、重大问题。

(三)决定有关人事问题。

第三条主任办公会议。由理事会主任、副主任组成,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列席。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吸收股室长参加。主任办公会议由理事会主任决定召开并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审议需要向县政府、市供销社的请示、报告。

(三)研究讨论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听取各股室的工作汇报。

(五)分析形势,通报情况,部署工作灯。

第四条专题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研究解决某项工作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条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题由办公室主任汇总,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审定。专题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六条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分别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签发。

第四章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要正确对待人民来信来访,善于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办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不得压信、托办、推诿。

第二条严格人民来信来访的办理程序。凡县委、人大、县政府和县信访局批转的信访督查案件,要以县供销社的名义拟写办理情况报告,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凡直接写给县供销社或负责同志的人民来信,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拆阅、登记、填写处理股室和督办单,送分管领导阅示后,再由办公室承办。

第三条对督办的信访案件都要建立完整的档案,档案中要由信访件、办结报告、提出的要求以及采取的措施,并按规定整理存档。

第四条对办理结案的信访件要进行回访,回访应填写回访单,并由回访对象签署意见,回访结束后要登记备案。

第五条接访人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其申诉,认真做好记录,弄清其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民主理财,严肃财经纪律,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保证机关正常工作需要,特制订本方案。

一、机关经费的管理

(一)经费来源。全年经费由供销社申报,财政局根据人员编制情况综合平衡后,分月拨款。

1、年度收支预算的编报。供销社办公室及有关股室提报情况,财务股编报预算,经主任办公会批准后上报。

2、临时预算的编报。由有关领导或股室提报项目,经主任批准后,由财务股编报预算,经主任办公会批准后上报。

(二)经费管理。实行“先拨后用,专款专用,先急后缓,预算管理”的办法。

先拨后用。除工资每月打入职工个人工资卡外,正常办公经费由财政局按月拨款。大项开支均待款到后办理。

专款专用。拨入经费均已列明具体支付项目、内容,在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

先急后缓。先列支电话、水电气暖、汽车费用,剩余资金安排其他费用。

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或“临时预算”经财政局批准后,要严格按预算执行,有定额的按定额执行。预算未安排的支出另行处理。

1、业务招待费的管理。财政预算未安排此项支出,为此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减少招待。

2、支票借用管理。正常办公费用支出需借用支票的,由借用人提供审批的预算申请。支票借用后,借用人三日内必须连同分管财务主任审批的合法票据交回财务股。

3、其他费用管理。日常办公用品购臵、维修,实行预算申报,先批后办。

二、为强化民主理财,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由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机关现行财务收支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向主任或主任办公会汇报,并按季公布经费收支情况,年终向职工大会汇报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三、供销社机关其他财务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财务股负责解释。

第六章廉洁自律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员逐步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控制和自我矫正的廉洁自律的制度,结合供销社党组实际,落实县委提出的廉政责任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学习,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党风建设制度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御腐朽思想浸袭的能力。

二、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准参加迷信和宗教活动,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访活动。

三、不准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生日祝寿、搬家等之机大操大办,更不得借机敛财。

四、廉洁自律,从严要求。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从事各项公务活动中,不吃请,不接受礼品,不索要回扣,自觉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作表率。

五、加强教育和自查自纠。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常期工作来抓,把普遍教育和重点防范相结合,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提高认识,警钟长鸣。要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要把廉政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自我检查以增强廉政意识。

六、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党员干部要定期向供销社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特别是有关工程项目,大宗物品的采购

等要作专题报告,自觉接受领导指导,以利于更好地把廉洁自律制度落实到位,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规范。

七、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宪法》有关规定,积极倡导“三德”,树立良好形象,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政廉政,警钟长鸣。

八、党员、干部要经常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模范执行《准则》、《条例》及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

九、要建立党政廉洁自律监督机制。发动党员、群众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行使党内外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十、要经常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供销社党组将不定期考察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考察结果纳入个人评先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章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

一、在职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年初在全体职工大会上签订廉政承诺书,作为述廉评廉考廉的依据,纪委建立个人廉政档案。

二、新提拔的科级以上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社办公室组织的廉政教育。

三、要根据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结合岗位职责,紧紧围绕以廉洁从政为中心,带头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

四、廉政承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按承诺的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对不认真执行承诺制度的,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戒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五、年底,承诺个人写出述职述廉报告,由社办公室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六、廉政承诺不准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一经承诺,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七、社办公室根据党风廉政要求和工作需要,对廉政承诺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八、对执行廉政承诺不够的或出现问题的,由社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

九、廉政承诺制度由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章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水平,提升供销社的社会形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作如下承诺:

一、转变作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企业至上的服务理念,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做到多服务不索取,多帮忙不添乱,多支持不刁难。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突出重点,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牢记为农业、农民、农村工作的宗旨,把为“三农”服务确立为供销社发展的根本,真正把为农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抓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建设,从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创新机制,着力服务企业经济发展。树立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好企业的服务理念,建立领导干部和机关股(室)结对企业制度。凡本地或外地客商利用供销社资产兴办各类项目,坚决做到超前服务、跟踪服务、优质服务,经常开展各种交流活动,定期走访,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社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工程”。坚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围绕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依据、条件、程序、方式、结果等事项实行公开。在企

业改制,拆迁改造,资产处臵、租赁,困难职工救助等方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严禁徇私舞弊。

承诺公开电话:2882149、2892612

第九章机关作风建设制度

一、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机关坚持每周一次学习制度,严禁无故缺席。

二、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任务,做到全年工作有计划,月初工作有安排,实行每月底工作反馈制度。严禁工作推诿、拖拉,确保政令畅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期间严禁串岗、聊天、处理私事,严禁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节奏和工作水平,多为基层、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严禁到下属单位和企业推销和摊派商品。

五、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履行请销假手续。

六、增强团结,反对自由主义,讲原则、讲大局,全面加快供销社发展。

七、维护全系统稳定,对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严禁不负责任,推脱矛盾。

八、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值班纪律。

第十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除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以外,还必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定期召开的以思想交流、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工作总结等为中心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原则上每年一次,按排在十月份;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需要延期的报上级党委同意后实施。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内容和议题: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准备:领导班子成员在会前必须做好参会准备。准备工作包括根据县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中心议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在会议上通报;召开会议的确切日期,并提前通知到会人员准备工作;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委,以便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会议。

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

召集和主持。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三带头:会前带头准备发言提纲;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班子成员畅所欲言;会后带头整改。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围绕会议中心议题实事求是准备发言提纲,并踊跃发言和积极整改;领导干部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达到真诚团结,共同做好工作。

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报告于会后15天以内,要书面向上级党委上报。

一、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办公室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

二、工作时间要自觉维护工作秩序,不得戏耍、打闹、串岗闲聊,不会客,不办私事。

三、请假:事假一天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同意;病假凭就诊医院休假证明;病事假证明(条)随同出勤卡,月末一并交办公室存查。

四、法定休假按有关文件执行;按文件规定实行工作人员公休,由分管领导作出安排,并报主要领导审批。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经常性学习和集中教育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内容和方式,认真做好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

二、经常性学习活动,主要以马列主义、毛泽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和指导发展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内容为主。

三、重点学习以党和政府的重大政治活动,布臵的中心学习任务和集中教育学习为主。

四、干部学习:利用“星期六”学校,每周集中安排一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其他特殊情况学习活动,适时安排。

五、每月或每季度须确定半天时间为支部学习活动日,学习活动内容由支部书记安排。

六、自学活动: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围绕学习内容,坚持个人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一般干部不少于4小时,要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结合自身的特点,理论联系实际,支持并鼓励干部、职工不脱产参加文化、业务培训进修。

第十三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减少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公用品的利用率,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经供销社党组办公会议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供销社机关的办公用品均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建帐、购臵和发放,各领用单位要加强使用管理。

二、各股室需领取、购臵大宗办公用品的,要提前做出书面预算申请,报供销社办公室审核后,提交供销社党组办公会研究批准。

三、办公室要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制度,各部门所需正常办公用品,需要领用时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申请单》经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领取,办公室根据批准的数量发放,并据以登记辅助台帐。

四、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记帐、发放和保管工作,正常使用的办公用品要经常核对,一旦发现用完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购买,决不能因办公用品购买不及时影响正常工作。

五、办公用品购臵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与,统一购买,一次性列支,同时设臵辅助台帐,登记好办公用品购进的时间和数量、型号等。

六、计算机和打印机日常需用的打印纸、色带、炭粉等耗材,由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购买。

购买物品要及时,不能因缺少用品影响正常工作。

七、各部门使用的各类家具、微机及其它辅助设备等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维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必要调剂。

八、供销社属其它家具、物品和接待室、会议室家俱、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维护。

第十四章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障工作需要,节约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一)县供销社机关的公务车辆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二)因工作需要,需调配车辆的,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三)建立车辆管理责任制。必须由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管理、使用,确保正常用车。

(四)股室用车应提前向办公室申报,以便统筹安排。除下列范围和条件外,原则上不予派车。

1、赴市社参加会议、办理公务或在市内其它地方办理公务,当天能够往返的;

2、组织供销系统有关人员参加市内组织的会议、学习、检查等活动的;

3、去银行提款,取保密文件;

4、在东营市三县两区执行公务的;

5、机关人员及家属、子女急诊用车;

6、供销社领导批准的其它派车事项。

(五)公务车辆必须到指定地点加油。办公室要准确计算统计耗油量,对用量与出车情况不符的要责令其说明原因。

(六)长途用车和节假日个人私事用车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未经批准出车的以出私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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