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备案程序

进料加工备案程序
进料加工备案程序

进料加工备案程序

一、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一)申请备案的条件:

1、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加工贸易加工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3、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必须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

4、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已经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申请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1万美元以下的进口辅料除外);

2、经营企业自身有加工能力的,应当提交其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供加工企业所在地县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给加工企业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国税部门备案证明(来料加工除外);

5、经营企业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

6、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7、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需提供对口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

8、加盖企业印章的空白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9、《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10、《进口料件备案申请表》;

11、《加工出口成品备案表》;

12、《单耗备案申请表》;

13、经预录入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14、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5、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资料;

16、从事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还应提供经营企业主管海关签注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

17、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备案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

2、海关审核

海关根据规定审核企业的加工贸易合同和各项资料是否符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规定。

3、设立台账

经海关审核通过的合同,需到中国银行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AA类企业的所有合同,A、B类企业一万美元以下的合同除外)。

4、核发手册

按规定已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或不需设立台账的合同,由主管海关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企业凭以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进出口手续。

(四)办理时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书》起五个工作日内。

二、加工贸易合同变更

(一)申请合同变更的条件:

1、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已取得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2、经营企业已签订加工贸易变更合同;

3、申请变更的加工贸易合同已由商务部门审核批准;

4、合同的变更应在原合同的有效期内。

(二)申请变更时应提交的文件: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

2、经营企业签订的加工贸易变更合同;

3、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4、合同变更申请书;

5、《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进口料件备案申请表》、《加工出口成品备案表》、《单耗备案申请表》(填写变更部分);

6、经预录入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变更部分);

7、为确定变更后的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资料;

8、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

2、海关审核

海关根据规定审核企业的加工贸易变更合同和各项资料是否符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规定。

3、变更台账

经海关审核通过的合同,需到中国银行设变更银行保证金台账(AA类企业的所有合同,A、B类企业变更后不超过一万美元的合同除外)。

4、核发手册

按规定已变更银行保证金台账或不需变更台账的合同,由主管海关核发变更后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企业凭以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进出口手续。

(四)办理时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书》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三、加工贸易核销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

2、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料件已加工复出口;

3、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已核算清楚,能向海关如实申报;

4、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了内销征税、退运、放弃或余料结转等手续;

5、在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6、加工贸易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合同核销申请表;

2、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3、齐全、有效的进出口报关单(按《登记手册》的进出口记录顺序编列);

进出口报关单票数和相关内容应当与登记手册进出口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一致;

4、核销核算表;

5、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过内销征税、放弃、销毁等手续的,应提供税单复印件等资料和证明文件;

6、备案后因故中止执行、未发生进出口而申请撤销的合同,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

7、遗失进出口报关单的合同,提交报关单留存联、补发联,或加盖原报关地海关印章的报关单复印件;

8、遗失《登记手册》的合同,应向海关提供遗失情况的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手册遗失证明;

9、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如排料图、线路图、配方表等。

(三)办理程序:

1、报核受理

企业向海关递交核销所需要的各项文件。海关审核后受

理。

2、海关核销

海关对企业报核的合同审核,并出具台帐核销联系单;企业凭海关开出的台账核销联系单到中国银行核销台账。

3、核销结案

海关凭银行开出的台账核销通知书核发加工贸易合同结案通知书。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报核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进料加工会计处理

进料加工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原材料—进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产成品--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2、会计核算 ◆购入免税料件时 DR:原材料—进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CR:应付帐款--美元户(核算项目)等 ◆领用保税料件时 DR: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CR:直接材料--进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核算直接人工时 DR: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CR:应付职工薪酬 ◆核算制造费用时 DR: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CR:制造费用—XX费用 ◆结转产成品时 DR:产成品--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CR: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外销确认收入 DR:应收帐款-美元户(核算项目) CR:主营业务收入--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结转销售成本 DR: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CR:产成品--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每月免税申报时 DR: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不予抵扣税额 CR: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计算不予抵扣税额递减额 DR: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不予抵扣税额(红字) CR: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收到税务机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时,依据应退税额、留抵税额:

进料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0 目的 对所有采购的制造用原材料(外注加工品).捆包材料.化学品及客户提供的材料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最终产品质量及使用的环境物质均符合客户规定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采购的原材料(外加工品),捆包材料,化学品及客户提供的材料的检验与测试。 3.0 定义 来料检验: 对材料的特定品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验证的相关过程与活动(InComing Quality Control)。 免检物料:指不需经IQC检验就可直接入库的物料。 4.0 职责 4.1 品质部: 4.1.1 确保进料管制系统妥善执行并且有效运作。 4.1.2 须对所负责检验之原材料及外包加工品的规格、检测方法及测试仪器设备了解,确实执行检验并 记录。 4.1.3 供应商品质不良时之反馈及改善对策追踪,并保存记录。 4.1.4 不定期对仓库进行稽查并督促改善,并保存记录。 4.1.5 负责对客户环境物质要求进行验证。 4.2 工程部: 4.2.1 物料工程规范的制定,自购料的样品承认。 4.2.2 参与物料异常评审,对经物料异常评审会议决定需生产部挑选、加工的,做出临时作业指导书并指 导加工。 4.3 生产部: 4.3.1 参与物料异常评审,并按评审决定及作业指导书要求对特采物料进行选别或加工,提报挑选工时或 返修工时。 4.3.2 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及时知会品质部IQC,如需生产加工或挑选时,将损耗工时统计并提报相关 部门确认

4.4 资材部: 4.4.1 资材部收料人员负责物料的点收,点收时应核对物料名称、物料编号及数量是否正确,再通知品质 部IQC检验物料。 4.4.2 资材部收料人员在物料入库时应确定该物料是合格或经过物料异常评审会议通过可以特采的, 并确认物料包装上有检验标示。 4.4.3 参与不良物料之评审,品质不良之联系及对策提供跟催。 4.5 计划 4.5.1 负责跟进物料齐套情况,对未及时到达之材料,进行计划调整。 4.6 商务部 4.6.1 负责与客户协调材料供应,满足内外部运营需求,对客供料、交易之异常扣款及赔偿办理。 5.0流程图/内容 5.1流程 流程权责输出的文件/记录

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经过对成品的检验,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出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承制的成品检验。 3、检测方式 a.目测 b.精度为1mm的直尺 c.比较

4、骑马订说明书成品检验作业书指导书 4.1成品检验内容质量要求 4.2检验规范 1.检查外观有无残缺,破损,如有立即剔除并用白纸在问题处标识。 2.检查页码,根据书的厚薄每次取5-10本,均匀推开切口边页码色标标识,如发现色标呈规律性排布 即无多页、少页、空白页、错页现象。(对照样品)如果色标有无规律现象即为异常必须翻开仔细检查,并立即即剔除并在问题处用白纸法标识。

5、无线胶装说明书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5.1成品检验内容及质量要求 5.2检验程序规范 1.检查外观有无残缺,破损,如有立即剔除并用白纸片在问题处标识。 2.检查页码,取4本,均匀推开,切口边页码色标标识,如发现色标呈规律性排布即无多页、少页、空白 页、错页现象(对照样品)。如果色标有无规律现象,即为异常必须翻开仔细检查,并立即剔除并在问题处用白纸片标识。

6、单张多折说明书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6.1成品检验内容及质量要求 6.2检验程序规范 1.检查外观有无残缺,破损,如有立即剔除并用白纸片在问题处标识。 2.检验有无白页,取折页时皮筋所扎好的一扎,均匀推开,检查折位边,印刷时有粗线挑,或文字是否规律性排布,如果是即无白页,如果有不规律排布现象,即为异常,必须抽出翻开仔细检查,核实为白页,立即剔除,作废品处理。(另一边同按以上程序从复检验) 3.手折要洁净手,不能有汗渍,手印留在产品上。

7、单张说明书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7.1成品检验内容及质量要求 7.2检查程序规范 1.检查外观有无残缺、破损、发现立即剔除作废品。 2.取一手均100pcs推开,均匀翻动检查有无漏印,及明显污迹。 3.齐好已检品与执出废品分置放好。

来料进料加工贸易的税务处理

来料进料加工贸易的税务处理 一、基本概念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由境外委托方提供一定的原料、元器件、零部件,不需付汇进口,由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来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记入成本。 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经生产加工成成品返销出口收汇的业务。进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或按比例免税,货物出口免征消费税,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税。 主要有以下一些特征: 1、自进原料-加工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自行购买进口料件。 2、自定生产-加工企业进口料件后自己决定产品生产的数量、规格、款式。 3、自定销售-加工企业根据国际市场情况自行选择产品销售对象和价格。 4、自负盈亏-加工企业完全自行决定进料、生产、销售,其盈亏也由加工企业承担。 二、保税料件仓库管理 1、实物管理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不能串料领用;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应当分仓库存储; 不同加工贸易手册保税料件按照不同储位列管; 保税料件之入库单、领料单、缴库单、出库单等应当对保税品、手册号等作出标示。 保税料件(含原料、节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半成品、成品等) 2、仓库帐簿管理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应当分不同仓库账册作数量进、耗(销)、存核算,不能串料登记帐簿核算; 不同加工贸易手册保税料件按照手册号、料件品号别作数量进、耗(销)、存核算; 保税材料不能先出后进; 加工贸易手册间不能串换。 三、来料加工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原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 料件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存货抵减类科目,也可采其它名称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 成品--直接材料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 成品--直接人工生产成本-- 来料加工—手册号-XX 成品—制造费用产成品-- 来料加工—手册号-XX 成品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 成品2、会计核算进口免税料件时 DR :原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 料件 CR: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 领用保税料件时 DR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一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CR :直接材料--来料加工一手册号一XX料件核算直接人工时DR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一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CR :应付工资 核算制造费用时 DR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一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CR :制造费用一XX费用结转产成品时 DR:产成品--来料加工一手册号-XX成品 CR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一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进料检验管理程序6.2

文件名称进料检验管理程序版次V6.2 页次1/5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类等符合品质及HSF要求,保证不合格品不投入加工和使用。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采购的原(物)料、外协件、低值易耗品类等进料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定义 3.1低值易耗品类—提供产品成本相对比较低且容易损耗的产品。 3.2包装材料:指产品包装纸盒,产品箱,用于搬运部件包装上的产品(把手,木框,箔以及托架,导轨,杠杆, 胶卷盒,袋,缓冲材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硬纸箱,涂料,墨水,胶带,捆绑带,标签,胶垫等)。 3.3环境管理物质异常:指原物料、制程品、成品等环境管理物质含量超过《环境管理物质受控一览表》 (FR-CPT-W255-003)规定或其他客户要求。 4.职责 4.1 受入检查部门负责原材料、包装材料、模具材料及外协件的《进料检验基准书》的作成,并按照《进 料检验基准书》《环境管理物质受控管制一览表》实施品质、环境管理物质的检验判定和记录的保存。 4.2委外加工品由品质管理部实施检验和验收,见《委外加工管理程序》。 4.3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对及原(物)料的出、入库管理,检验后品质异常的隔离标识和库存产品逾期报检工 作。 4.4技术开发部负责提供各类进料物料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4.5制造部门负责本部门外协产品的品质异常处理和逾期报检工作。 4.6属中瑞模具的来料由对应的中瑞模具按照《模具采购(外协)作业指导书》(CPT-WI-158)执行。 4.7素材的检验要通过IQC和全检两道工序。当顾客提供的素材和《进料检验报告》(FR-CPT-P032-003)不 一致时,要经销售部门和客户协商,完全按照顾客的意愿进行处理。(适用于有素材送检的部门) 4.8化学危险品要求供应商提供的MSDS报告,交受入检查部门予以确认。 5.程序 5.1过程乌龟图 5.2作业流程 进料检验管理过程 具备资格的检验和试验 人员 量检具、试验仪 进料检验管理程序、检查基 准书、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进料检验合格率 经过状态判定的原材料、 检验和试验记录OK 产品实现策划的要求、进料检验需求、审核要求

制程控制检验作业指导书

制程控制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检验员提供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指导其正确检验从而稳定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程检验的控制。 3.职责: 品质部:负责产品制作过程中质量的监控及不合格原因的分析,并跟踪责任部门改善对策的实施效果。 4.检验流程: 4.1定义: 新产品首样检验:新开发试制产品的首样检验。 首样检验:常规产品在开机后或模具、工装、设备调整后的首件检验。 4.3检验工具: 检验员根据相关《检验作业指导书》选择便于准确测量的检验工具。 注:所有检测工具精度必须等于或高于被检测产品的要求精度。 4.4首样检验: 4.4.1操作者参照图纸、工艺文件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在流程卡自检栏上签名确认,检验合格后,送IPQC检验。并在生产过程中不定期的抽检。当发现不良品时,对其标识隔离后,立即报告检验员与现场主管。 4.4.2新产品首次制作、新模具首次生产及工艺更改后的首样产品,检验员将检验的结果填写于《首件检验报表》中,提交技术部跟单人员及QE确认。 4..4.3常规产品开机后的首样或模具、工装、设备调整后的首件产品,检验员根据图纸、工艺文件及检验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要求对产品进行首样检验。检验结果记录于《首件检验报表》中,在备注栏中注明“首样”及首样状态(新开机、模具维修、工装调整、设备调整)。只有首样加工合格后的产品才能进行批量性生产。首样加工不合格时通知操作人员进行调整,重新送样。直至首样加工合格后才能批量性生产。

4.5巡回检验: 4.5.1首件检验合格后的批量生产,IPQC对生产的各个工位进行巡检,巡检的频率为1次/小时。抽检2-3个加工尺寸或其他项目, 并记录在<<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巡检结果记录于《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巡检过程中,对产品的性能及尺寸、外观进行检验。NC冲工序在巡检时加工尺寸可用“首件样板”比对检验。巡检的目的是监控生产过程处于稳定的、符合客户要求的状态下批量生产。 4.5.2当某一工序加工完毕后转序时,IPQC检验人员对该批产品的重要尺寸、性能、外观按照GB2828-87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Ⅱ进行检验,并从样品中任意提取3-5PCS产品检测数椐做为记录.严重缺陷:AQL值为0.65, 轻微缺陷:AQL值为2.5。各工序的的转序检验均盖上质检员的“合格”或“不合格”盖章。抽检中发现该工序批不合格时,在《半成品工序转移单》中注明,通知操作人员筛选、返修。 4.5.3巡检过程中,检验员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包括材料、工装模具、人员的技能、熟练程度、加工的方法、设备精度与稳定性、现场环境、物料摆放、产品的标识等)。发现有对质量构成隐患的因素时,在《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记录,并报告现场生产主管、部门主管。 4.5.4巡检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用红色不良品标签在不合格品外表面或外包装的醒目位置进行标识,必要时用红色箭头标签指明缺陷位置。并将不良品放置于不良品区内。对正在加工的产品仍存在有不合格的隐患时,通知操作者停止生产,并与操作者、现场主管对不良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生产部门及时的对不良品进行返修,并采取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当产品材料错误或不良率高于公司规定允许的不良率时,检验人员依照检验结果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交品质部。由品质部根据描述的缺陷分析不良品产生的原因与责任部门。 4.5.5品质部检验人员在《不合格品处理单》效果确认栏中对责任部门改善对策的实施与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并加以记录。 4.5.6 不合格品返修后必须重新报检确认,若确认不合格必须重新再返修,直至返修合格为止。 5.检验记录 5.1《首件检验报告》《制程巡检、终检报告》 5.1.1检验员在巡检中要及时把巡检结果记录在《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能从《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能真实的反映检验员的工作情况及当时产品的质量情况。 5.2日\夜班交接记录

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文件名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LC-QP-009 1/3 文件编号页码 1.0目的 确保本公司所有来料的质量达到本公司之标准,确保末经检验合格之物料不会被投入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之所的物料的进料检验控制. 3.0来料检验作业内容 3.1检验方式分为抽检、免检、全检三类. 3.2抽检 3.2.1抽样方案按下表进行: MIL-STD-105E 抽样方式 抽样水准“G”一般“?”二级水准. 0.65 主要缺陷(MAJ) 2.5 次要缺陷(MIN) 3.2.1按照《进料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来料检验标准明细表》进行检验判定,急需使用的物料优先检验,结果记录在(物料检 验报表)中. 3.2.2按AQL抽样计划进行正常检验、加严检验、放宽检验之间的调整. . A 主要缺陷(MAJ):危及主要面外观或重要尺寸结构,丧失部分功能或附属功能失效,品质不符合规格或标准,谓之主要缺 陷

B次要缺陷(MIN):凡外观面不良无安全上之顾虑亦非结构上之不良,尺寸之不良,不影响产品功能,品质特性不符合规格之标 准者,谓之次要缺陷. 3.2.4依据采购单、送货单,检查其材质、规格、数量及包装上的物料村识和 环保标识是否有、是否正确. 3.2.5第一批送货或发生重大环保质量事故和材质变更时,供应商都必须向 文件名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LC-QP-009 1/3 文件编号页码 本公司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客户要求其它有害物质检测报告、物质安全表MSDS、材质证明.IQC人员需对供应商提供之相关资料检查其是否符保本公司之标 准是否在有效期内. 3.2.6可可靠度测试:对每批原材料都要进行粘性测试,其方法是将原材料剪成 小块贴在被贴物上置于常温下72小时不起翘、不脱落;对于需耐高温或客户要求进行高温测试的则进行高温测试,其方法是是将原材料剪成小块贴在被贴物上置入恒温箱中,测试温度为80? 时间为4小时,冷却后不起翘、无汔泡、不脱落,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则按客户要求进行测试.结果记录在《可靠度测试报告》中. 3.2.7对于可移材料其检测方法是将原材料剪成小块贴在被贴物上24小时后揭起,被贴物上无残胶. 3.2.8对于检验后之物料IQC人员需对合格品、不合格品、环保材料和非环保 材料等及时进行相应的标识并隔离存放,防止误用. 3.2.9对于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之物料则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发出《纠正与预 防措施报告》,并追踪其改善结果.对于环保不合格之物料,则须向管理者代表反映,作出裁决. 并通知采购检验结果. 3.3全检

来料进料加工贸易的会计税务处理

来料进料加工贸易的会计税务处理 一、基本概念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由境外委托方提供一定的原料、元器件、零部件,不需付汇进口,由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来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记入成本。 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经生产加工成成品返销出口收汇的业务。进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或按比例免税,货物出口免征消费税,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税。 主要有以下一些特征: 1、自进原料-加工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自行购买进口料件。 2、自定生产-加工企业进口料件后自己决定产品生产的数量、规格、款式。

3、自定销售-加工企业根据国际市场情况自行选择产品销售对象和价格。 4、自负盈亏-加工企业完全自行决定进料、生产、销售,其盈亏也由加工企业承担。 二、保税料件仓库管理 1、实物管理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不能串料领用;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应当分仓库存储; 不同加工贸易手册保税料件按照不同储位列管; 保税料件之入库单、领料单、缴库单、出库单等应当对保税品、手册号等作出标示。 保税料件(含原料、节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半成品、成品等) 2、仓库帐簿管理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应当分不同仓库账册作数量进、耗(销)、存核算,不能串料登记帐簿核算; 不同加工贸易手册保税料件按照手册号、料件品号别作数量进、耗(销)、存核算; 保税材料不能先出后进;

加工贸易手册间不能串换。 三、来料加工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原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存货抵减类科目,也可采其它名称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产成品--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2、会计核算 进口免税料件时 DR:原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CR: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 领用保税料件时

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进料检验工作提供依据,规范进料检验工作流程,指明不良处理途径,确保来料符合公司规 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的入厂检验。 3.0职责 3.1质检部负责 3.1.1编制《进料检验抽样计划》。 3.1.2编制《进料检验标准》。 3.1.3对进料进行检验。 3.1.4对进料不良信息进行反馈,跟踪处理结果,跟进让步接收和紧急放行物料生产使用情况。 3.1.5跟进供应商的质量状况及改善情况。 3.2物资部负责 3.2.1进料的验证与点收。 3.2.2矿石、化工原料、煤等物料的抽样。 3.2.3通知质检部、使用部门及相关人员对进料进行检验。 3.2.4负责进料的标识和管理。 3.2.5跟进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3供应部负责

3.3.1将不良进料信息反馈给供应商并跟踪回复。 3.3.2不良进料的退、换货等。 3.4使用部门负责 3.4.1协助物资部对不良物料进行筛选。 3.4.2对使用中物料质量异常进行反馈。 3.4.3对紧急放行的物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反馈。 3.5技术开发部 3.5.1负责标准件的检验。 4.0流程图 4.1见附件 5.0程序 5.1进料验证和点收 5.1.1 供应商送货必须随车提供《送货清单》,并由供应部跟单员带上订货合同或《材料计划申报表》 一起送货到仓库。 5.1.2所有的进料都由仓管员负责按订货合同或《材料计划申报表》进行验证和点收,内容包括供应 商名称、品名、规格、数量、合格证、品牌、附件、送货清单台头(要分清天元、华夏)等,该 称重的一定要称重。 5.1.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供应商送来的物料与订货合同或《材料计划申报表》有差异时,供应部跟 单员对物料差异进行检查确认,由仓管员在《送货清单》差异处划改,对验收无误的进料卸料于

进料检验作业规范

1 目的 对来自于外部供方处的物料进行检验或试验,以确保投入使用的物料是满足预期的要求 的。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组成最终产品的一部分的物料,包括采购的生产物资和委外加工的物资 等。 3 职责 品管部IQC 负责对所有进料物资进行验收。 品管部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进料物资验收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确认和维护。 4 程序 检验作业流程 4.1.1作业流程图 4.1.2作业流程 a 仓库管理人员在接收到外来的物料时,对物料种类、供应商、数量等信息进行确认; b 上述信息经确认无误后,仓库管理人员将物料存放在暂放区域, 并以“待检品”予以标识; c 仓库 管理人员将“送检单”或“送货单”交 IQC 确认,IQC 用“受检物料跟踪表”予以登 记后在“送检单”或“送货单”上签名确认; d IQC 对物料名称、牌号、型号、规格、供应商、包装、标识等与相应的采购文件进行核对, 无误后进行抽样或全数检查,并依据检验结果编制《进料检验记录》表; e 对于经检查确定合格的物料,IQC 以绿色“合格”产品标示单予以标识,并加盖 QC 编号印 章,并在《进料检验记录》表结论栏注明“允收”或“合格”结论; ) ------ 暂放 ----------- > OK 发布送检信息 1 F r ------ 以合格标识 4 ----------------- 检验并记录 OK NG 1 F r IQC 跟踪p 通知供方* 出异常联络单 隔离 拒收 —^MRB 能否、 使用/ YES 1 r 检杳 4— 挑选或修整 h — 特采标识 物料进入 办理入库 关闭 NO 退回供方 OK NG

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 根据确认样品、承认书、工程图及相关检验规范等对材料进料(含半成品)进行检验,使材料符合工程规范和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凡公司所购进生产用材料。 3.定义: (无) 4.职责和权限: 品控部(主职部门): 负责对来料检验,依检验结果作出判定并对来料不良品质问题与供应商进行沟通,跟踪改善。 品质负责人:负责物料的不合格最终裁决。 采购:负责主持急需来料不良品MRB评审,协助品控部就来料不良要求供应商改善。 研发部:参与MRB评审并给出处理意见。 仓库:负责来料品名、数量等的核对及点收;负责来料的送检,对不合格物料的退换跟进落实。 5.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1) 6.工作程序和内容: 材料接收 材料入库、储存、搬运、防护依《物料控制管理程序》执行; 物料清单(BOM)中标注的A类物料,仓库人员针对来料核对其厂商名、厂商代号、订单代号、品名、交货数量等并作来料暂收,并开据《送检单》(填写物料基本信息)送检到IQC;送检时依据采购提供该物料的紧急信息标注是否加急勾。 物料清单(BOM)中标注的B、C类物料,物料部人员针对来料核对其厂商名、厂商代号、订单代号、品名、交货数量等作来料暂收。并开据《入库单》(填写物料基本信息)送检到IQC;送检时依据供应链提供该物料的紧急信息标注是否加急勾。 材料检验 A类物料的检验: IQC检验员接到《收料通知/请检单》后,依急件、平件先后次序进行检验安排:急件应在2小时内完成检验,以确保生产之急需。平件根据来料日期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当来料批次多时可延长到5个自然日。 IQC检验员接到《收料通知/请检单》后,根据物料信息进行确认。如果发现物料是非合格供方提供,且非转批量物料,IQC有权拒检,并退回送检部门。新产品或和工程变更的物料,则按三阶文件《新工艺、新材料导入管理程序》执行。 检验测试项目依检验指导书、图纸、样品等进行,对能试装的物料应结合试装结果进行判定。若确定了“限度样板”时,应参照样品执行检验。抽样方式参考公司抽样标准进行。本公司抽样标准MIL-STD-105E,尺寸和功能检查基准(S2,),外观检验基准(S4,) 检验仪器及治工具设备的操作方法请参考相应仪器之操作规范。 B、C类物料的检验: IQC检验员接到《入库单》后,按照《入库单》上的信息对照物料进行确认是否一致,如果发现物料是非合格供方提供,且非转批量物料,IQC有权拒检,并退回送检部门。新产品或和工程变更的物料,则按三阶文件《新工艺、新材料导入管理程序》执行。 B、C类物料确认内容:厂商名、厂商代号、订单代号、品名、交货数量、规格、批次。(B、C 类物料只作来料信息确认,不做检验报告)。 所有A、B类物料,要求供应商每批交货必须提供出货检验报告。 IQC须仔细核对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料,并确认其实物与所提交资料是否相符。 对于需要做委外检测的物料,由IQC填写领料单领料,安排送外检测,送外检验的频率一般为一年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已检材料处理

进料检验作业程序

xxxxx 光电有限公司 xxxxx OPTO-ELECTRONIC CO.,LTD. 编 号:FDH-QP-QA-8201 版 本:1.1 修订日期:2013.07.28 拟案单位:QA 发 行 章:

修订记录

一、目的 1.1确保所有来料皆能达到本公司之品质要求,进而确保产品品质。 1.2掌握所有来料之品质状况,适时回馈最高管理阶层及协力厂,并有效管理不合格 材料,适时追踪不良改善状况。 二、范围 凡本公司所购入之原材料、零部件、辅助材料、加工品、自制零部件等。 三、定义 3.1免检:产品在业界品质面表现稳定,或此产品特性不需进行检验则IQC针 对此材料免去检验。 3.2免验:经过一段时间检验发现其品质稳定,且产线及客户端均无异常,则 可申请特许不检验。 四、权责 负责进料检验之人员及相关单位均须依本程序执行。 五、内容: 5.1检验范围

5.2检验环境:洁净室,温度25±2℃,湿度60%±10 %RH 5.3检验项目:材料尺寸、特性、外观、材料是否在有效期范围等项目的符合性。 5.4检验规范:IQC根据材料纳入仕样书订定各材的检验办法,材料外观、尺寸、特性等依照此检验规范执行检验,材料限用物质含量检验依照限用物质进料检验规范执行(委托检验依照委托单位要求进行) 5.5抽样计划: 5.5.1外购材料 (1)外观采计数值抽样法(根据MIL-STD-105EⅡ级单次抽样)检验。其检验方式分为正常检验、减量检验、加严检验三种(减量检验只针对辅材实施) (2)特性检查每批抽5PCS,质量允收水平为零缺点; (3)检验机制定义及转换:其检验方式分为正常检验、减量检验、加严检验三种(减量检验只针对辅材实施) a.正常检验:材料外观根据MIL-105E抽样计划表正常检验。尺寸、光学及电气 特性,依“检验说明书”要求抽样数量及AQL允收标准判定。

进料检验管理程序试题(IQC)

品保部《进料检验管理程序》文件培训试题 部门:岗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 1. IQC :进料品质检验 2. MRB :物料监审委员会 3. AVL :合格供应商名册 4. 胶料、PCB板、连接器、铜材、组配件、锡条等为A级材料。 5. IQC负责对进料品质/环境方面进行检验,及异常的处理。 6. 进料检验的依据是:订购单、工程图面、样品承认书、HSF环境物质管理要求,样品以及进料检验规范等资料, 如有特殊要求的依其要求执行。 7. 本公司使用的抽样计划是按:GB/T2828.1-2003 8. 正常计数抽样一般检查水准1L进行抽样检查,依AQL合格质量水准表中主要缺点采用04,次要缺点采用丄0的 水准,致命缺点采用0收1退。 9. 抽样进每批都要送样1PCS进行环境管理物质方面检测,环境管理物质务必要符合《博禄_________ 10. IQC检验产品时:光源照度600-1000勒克斯之间。 11. AQL :合格质量水准AC :允收RE:拒收 12. 在进料检验中如果同一供应商同一产品连续三批加严检验合格,回复正常检验:本公司进料检验不采用减量检验_________ 或免检。 13. 品保QE工程师依产品的物性制定原材料检验规范,检验规范依检验规范作业。 14. IQC零件尺寸量测部位依检验规范作业,每个尺寸量测5PCS 15. 五金零配件须依据检验规范做老化试验 16. 讲料检验的检验方式包括:正常检验、异常处理、让步接受、紧急物________ 17. 进料检验的五金件重检3次,塑胶件重检2次后不管重检结果是否合格,仓库都必须以库存呆滞品的方式提报总— 经办,以报废或发其它方式将其处理。 18. 进料检验库存品重检后品保部将结果记录于呆滞品检验报告中,并将记录进行保存。 19. 测试仪器、工治具及维护,必须有校验合格,粘贴有校验标签,且校验在有效期内,并要定期保养。 20. 产品完全失去了使用性能或不符合相关环境管理物质要求和安全规定的缺点为:致命缺点_________ 二、判定题: 1 ?助焊剂、溶剂、稀释剂材料等级为C级(V ) 2 .进料检验以PCS为计数的批量抽样,50PCS以下的采用全检(X ) 3. 加严检验,检验批量为:26-50,抽样数量为:13,允收水准(0.4)AC为:0,RE为:1 (V )

过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过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了加强产品生产现场品质的管控,有效的控制和降低潜在的质量风险,确保生产过程中产品品质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产品的从领料生产到包装完成各工序的检验。 3.检验依据 产品图纸、检验指导书、样品、装配工艺等产品资料文件。 4.检验程序 4.1.物料入场检验 1.1人员及职责 装配线设置物料专员,负责从仓库领取当天装配水炮所用物料,分配不同物料给不同工位装配人员。 1.2具体工作内容 1.2.1从仓库领取装配所需的物料。 1.2.2清点物料数量,分配物料给各个工位。 1.2.3检查物料的质量,包括规格型号、外观、一致性、性能等,检验无误后,开始组装。 2.部件组装检验 2.1自检 装配人员每装配完成第一个部件后,进行自检合格后在装配剩余部分,整批装配完成后逐个进行自我检验,全部无误后,才能流到下一工序。 如果组装的部件有一部分部件组成,则装配人员需要对上一工序的部

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2互检 装配人员在一批部件自检完成后,要求相邻工序装配人员或下一工序装配人员给做互检,互检完成后,检验人签字确认。 2.3巡检 4巡检是生产过程中,检验员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巡回检验,质检员对产品进行抽样家宴,目的是为了防止成批不合格品的发生或工艺发生异常。 检验员对个生产工序产品品质状况进行巡回检查,在巡检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物料加工的工位、常换人、有新人上岗的工位以及关键工位,如有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生产管理负责人进行改善。 巡检过程中同时注意操作人员是否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如发现操纵人未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应立即要求作业人员改善。检验员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现场易引发质量问题和生产效率的操作,要求进行整改。 5.不合格的处理方法 5.1由自检、互检发现的由装配人员引起的不合格品,由装配人员自行返工维修,返工后的产品需要重新检验。返工返修仍然不能解决的,可以做报废处理。 5.2巡检发现不合格品,必须标识隔离单独存放,进行集中统一处理。并调查原因,改进装配流程、方法。 6.出现以下情况,检验员可以拒检 6.1 使用未按周期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生产出来的产品

(完整word版)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指导检验员正确操作程序,控制好产品质量。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白胎检验员的选瓷工序。 三、职责:检验员负责正确执行本作业指导。 四、工作程序及作业内容: 1、由车间办公室开具生产计划加工单,班长按计划单要求开领料单到仓库领料。 2、班长负责产品的器型、材质等信息和内容的核对,并填写交接单(即领料单)。 3、班长应按规划好指定的地方,带领检验员按要求堆放未检验、已检验、次品、废品,并按要求挂标识牌,要列明订单号、品名、数量、材质,对次品要在每盒上贴上《次品明细表》,并按要求集中到指定的地点。 4、要爱护产品,轻拿轻放,禁止人为的破坏现象。 5、检验程序 1)在检验前,每一个检验员必须先对样品(样品由班长提供,分别画列出可接受及不可接受参对样)并要告知检验员相关注意事项、质量等级。 2)A俯视杯口及杯内 B双手拿杯从杯把部位开始转动检验、目测、变形、针孔、落渣、黑点、刺手等外观质量、按公司内控质量标准,如有指定要求的则按

指定要求来操作。 3)底部严禁单手拿杯。 4)原则上检验是原包装来,原包装回,如有要求按托盒或木板,则应按要求更换。 5)检验过的产品要按要求堆放,并做好记录。 6)班长要统计好每天每单挑选报表,并在第二天上午10:00前交办公室审核。 7)检验员发现质量超出正常范围,应告知班长,班长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办公室人员做出最终认定。 8)班长要对检验员检验过的产品进行抽检,抽检率是不能低于10%,发现检验员检验的产品超出内控指定的范围2%以上的,班长要通知其进行复核。 9)要求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 10)坚持按时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应按要求来加班。11)保持工作场地及岗位的清洁、整齐,做到随时干净,养成下班前及时整理的习惯。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技巧经过流程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进料加工是指经营单位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另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进口料件),由 国内生产者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销往国外市场的贸易方 式。 第二条进料加工是公司进出口贸易中的一项特殊业务,加强进口料件的管理是防范监管风险,降低出口成本,衡量公司管理水 平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为规范本公司进料加工业务,依据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的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业务流程规范。 第二章手册申办 第四条需通过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普通料件,由分厂或海外营销公司提出采购计划;对于大宗进口材料的办理由运营管理 部会同海外营销公司、分厂、财务部共同制定进口采购计 划;所有采购计划应填写《进口物资审批表》并进行相应 审批后进行。审批后的表格应在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海外营销公司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口物资审批表》负责与

客商签订进口料件合同,并制订相应的出口合同,在货到 之前,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以 下简称手册)。 第六条手册中所涉及的单耗(单位成品耗用进口料件数量或额度包括边角料等损耗,不包括废品损耗)应由技术开发部、 分厂或海外营销部提供,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进口料件需委外加工的,承揽企业应由分厂、营运管理部负责选定。运营管理部具体负责与承揽企业签订加工合同, 并向海外营销部提供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工贸易 外发加工货物外发清单及相关资料。海外营销售部负责向 海关进行《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的审批, 并将审批结果报运营管理部、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根据海关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税款保证金存款专户联系单》办理保证金账户的开设与存 款。 第三章料件进口 第九条海外营销公司凭手册及相关单证及时办理进口料件进口通关手续,并负责运输。 第十条海外营销公司应最迟不超过在料件进口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将进口报关单提供给财务部。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管理办法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适用地区:江苏省 发文时间:2010年07月08日 发文字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第001号 法规正文: 现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统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方便基层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 程(试行)》以及其他现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手册和电子账册。 第三条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负责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的税收管理。 第二章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登记 第四条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应在取得主管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账)册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下列资料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附件一)及相关电子数据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

登记手续: (一)实行纸质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纸质手册;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实行电子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经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盖联网企业公章); 2、海关盖章确认出具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和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打印件;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纸质手册和电子手册的登记号码分别为海关确定的手册号。 使用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将电子账册按海关确定的核销时段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分册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分别登记。电子账册第一个核销阶段,可视作第一个分册,分册的登记号码为电子账册号+001;电子账册第二个核销阶段,可视作第二个分册,分册的登记号码为电子账册号+002;以此类推。 第六条使用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的期限,除第一分册为取得海关核发后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其他分册为上一分册核销阶段结束的次月的纳税申报期内。 第七条纸质手册、电子手册、电子账册的分册的有效期按照海关确定的进料加工手(账)册的有效期填报。 第八条实行纸质手册、电子手册的生产企业,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计划分配率按照最近一期已核销分册的实际分配率或已核销电子手册的实际分配率确定。若登记时无法取得已核销电子手册或电子账册分册的实际分配率,则按原电子手册的计划分配率或按以下方法计算确定计划分配率:计划分配率=上年度出口产品销售成本中的进口料件金额/上年度进料加工出口产品销售收入×100%。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税务处理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税务处理 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料件后,以委托加工或作价加工方式,交给加工企业加工后收回复出口货物的税务处理: 一、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备案 1、外贸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取得经贸局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后到海关办理“海关进料加工手册”前,应提供已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印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复印件送退税部门审核签章。 2、外贸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合同后、在第一笔进口料件前,应持以下资料向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合同备案登记,没有办理备案登记的合同不予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 (1)进料加工合同复印件; (2)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 (3)与国内承接加工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合同应注明是作价加工或委托加工)(4)进口料件、出口产品申请备案清单; (5)《外贸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二、外贸企业采用作价加工方式的税务处理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采用作价加工形式加工收回复出口货物,是指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料件后,先将进口料件作价销售给加工企业,加工企业加工成成品后再按产品的总价款全额开具专用发票给外贸企业。 1、外贸企业应于进口免税料件移送给加工企业的当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价销售给加工企业。 2、外贸企业当月开出的作价销售专用发票,应于次月3号前提供下列资料向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 (1)进料加工海关手册(原件); (2)进口报关单(原件); (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海关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完税证(复印件); (5)进口材料台帐; (6)进料加工贸易申报明细表。

3、经退税部门审批出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后,外贸企业持《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向征税分局办理免税申报。征税分局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由退税部门在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当月的退税额中抵扣。 4、外贸企业应在退税部门出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后的退税申报中即时扣减应抵扣税额,直至抵扣完毕为止。 5、进料加工合同结束核销后,应持海关出具的《进料加工合同核销结案表》向退税部门办理核销登记手续。合同核销时,海关对剩余边角料补征的增值税,应在当月发生的作价销售不计征入库的税额中扣减,同时调增当月的应税销售收入。 例:当月作价销售免税进口料件开票价款为100万元、税额17万元;当月有一合同核销,海关对剩余边角料金额10万元,补征增值税1.7万。计算当月不计征入库的税额为(100×17%—1.7)=15.3万元;填写纳税申报时,填写免税销售额15.3÷17%=90万元,应税销售额(剩余边角料金额)100-90=1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 6、外贸企业取得退税部门出具的《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后,在生成当月纳税申报表时作初始化处理,按不计征入库的批准税额折算成销售收入金额调整入免税销售额。 7、凡未按规定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的,作价销售料件的销售收入作应税销售申报纳税,相应的复出口货物不得申请办理退税。 三、外贸企业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务处理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采用委托加工形式加工收回复出口货物,是指外贸企业将免税进口材料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复出口,加工企业按收取的加工费和垫付的辅助材料的总金额,开具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外贸企业。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应凭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等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加工企业持此证明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1、加工贸易备案:从事来料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应持以下资料到主管退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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