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违法所得如何计算综述

没收违法所得如何计算综述
没收违法所得如何计算综述

没收违法所得是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中较常见的处罚种类。由于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对违法所得的计算没有具体规定,导致基层在执法实践中计算方式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将违法活动中获得的利润作为违法所得,一种是将违法活动中获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利润和成本)作为违法所得。这种做法上的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形象。今天,本版刊登有关讨论文章,希望能引起药监执法人员对此问题的重视及思考,同时期望有关部门对违法所得的释义尽早明确。

——编者按

观点一:没收违法所得不应扣除成本

■郭宇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笔者认为,没收违法所得不应扣除成本。

◆没收违法所得是一种针对非法财产的财产罚

没收违法所得在行政处罚的分类上归入财产罚,但其针对的客体与同为财产罚的罚款是不同的。罚款是强迫当事人从其合法收入中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方式弥补其对社会已经造成的损害,具有额外的惩诫性;没收违法所得仅是对当事人非法财产的剥夺,是强迫当事人恢复违法前原状的一种措施。即使当事人持有的非法财产是其合法资本的物化,但因为其具有违法性,所以必须消除,其形式便表现为由法定行政机关没收并上缴国库。由此可见,没收违法所得这一行政处罚手段针对的是当事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具体体现为金钱的利益。

这种非法利益不应仅指利润。经济法学界一般认为,利润是指销售者以一定的价格出售商品的收入,扣除成本和缴纳税金后的纯收入。而实际上,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中的药品是必须没收的,这里面就没有“返还”其购进或制造这些药品所需的“成本”。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当

事人花100元购进假药来卖,尚未卖出的,全部假药依法是必须没收的;若他售出一半收入了80元,则余下未售出的药品依法亦必须没收,这是前提;假如我们“没收违法所得”仅没收其“利润”,则只能没收30元。按此计算,当事人比尚

未卖出假药便被查处的情况不仅少损失了20元,而且还赚了30元的孽利。显然这样操作的结果是荒谬的,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和《药品管理法》规定“没收违

法所得”的立法原意。

◆计算违法所得的法律依据和适用原则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关于违法所得的计算依据最早可以上溯到卫生部的有关规定。1989年《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后,作为当时的法定执法主体的卫生部为贯彻执行该办法,发布了《关于〈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名词的解释》,规定《药品管理法》(此处指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

法实施办法》中提到的违法所得,“系指上列条款所述的违法活动中牟取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1992年,卫生部颁布《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暂行)》,其中第六十七条进一步明确规定“违法所得系指违法活动中牟

取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也就是说,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中违法所得的计算历来不能扣除所谓的“成本”。

很多执法人员可能会对上述“年代久远”的法律依据的效力提出疑问,特别

是卫生部在2002年废止了《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暂行)》后,有人感到无所适从。笔者认为,上述有关违法所得的解释至今仍能适用。理由有四:第一,卫生部原解释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立法法》关于“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第三条的规定,“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即1985年施行的《药品管理法》可以由国务院及当时的法定执法主体卫生部解释。

第二,卫生部废止该规章的主因是行政职能改变。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卫生行政部门原承担的药品监督职能移交新组建的药品监管部门,其不再承担有关职责。国务院办公厅专门明确,卫生部作为《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监管法律、行政法规执法主体的资格随药品监管职能移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暂行)》作为卫生部制定的旨

在规范药品监督执法行为的暂行规章,应当随着形势改变而予以清理,转而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相应规定。但按照法律统一性原则和维持执法的延续性,除非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作出新的规定,否则该规章废止与否不影响实体规定的执行。

第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就有关实体问题出台新规定。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行政处罚法》、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制定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局令第8号),8号令仅是处罚程序规定,并未对药品监

督行政处罚的实体问题——包括违法所得等名词解释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卫生

部对违法所得的解释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及至2003年,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药品监管法定执法主体,颁布《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局

令第1号),并明确自该规定施行之日起,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的第8 号局令废止。1号令亦属程序规定,并没有对违法所得等名词解释作出新的规定。

第四,尽管《药品管理法》已经修订并正式施行,但新、旧《药品管理法》在违法所得的法律内涵上和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定情形上是没有原则改变的。

综上所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违法所得作出新的解释前,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中对违法所得的计算仍可参照卫生部原来制定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暂行)》规定的办法执行,即没收当事人在违法活动中牟取的全

部收入,不扣除所谓的“成本”。

■张宗利(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违法所得从字面意思看,是指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的物质利益,不应当包含成本,因为成本是当事人原有的财产。但在《药品管理法》中,我们不能仅从字面的意义去理解,如果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则会出现明显的悖论。

以《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为例,该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

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条中违法所得的概念就只能理解为已售出

药品的全部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例如,某个体药贩无证经营药品,被查处时,已售出2万元的药品,在计算其违法所得时,2万元就是其违法所得,不能扣除其进货的成本。如果扣除成本,那么,就会产生已售出的违法责任轻,未售出的反而责任重的悖论,因为售出的至少保住了成本,也即成本未被没收,这显然与立法原意相左。从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立法原意看,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是应有之义,就是要让违法者血本无归。如果对违法所得扣除成本,一方面实践中难以操作,从法律条文上也难以自圆其说;另一方面无疑会降低法律的威慑力,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应将违法活动中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认定为违法所得。特别是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中下列情形违法所得的计算更不应扣除成本:

第一,凡处以没收无证生产、销售的药品,没收生产、销售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处罚的,违法所得不能扣除成本。

第二,凡处以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违法所得不能扣除成本。

第三,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违法所得不能扣除成本。

第四,凡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制剂和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违法所得不能扣除成本。

其他情形的违法所得因不是生产经营行为所得到的,不存在成本问题,如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有违法所得时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再如药品购销中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这类违法行为因其无需投入生产经营成本,也就不存在是否扣除成本的问题。

需指出的是,《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第九十五条涉及到“违法收入”

的概念,笔者认为,在这里违法收入就是指违法所得。第七十七条“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运输、保管、仓储的成本不能在违法收入中扣除;第九十五条中“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或者其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或者其确定的专业从事药品检验的机构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这里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若投入了成本,也不能在违法收入中扣除。

另外,在医疗器械监督行政处罚中,对生产经营行为违法所得的认定,也应将非法生产经营所取得的全部收益,包括成本和利润计算在内。

观点二:没收违法所得应扣除成本

■李腾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笔者调查,在河北省药监系统执法实践中,近90%的药监部门计算违法所得时是按照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计算的,即“

违法活动中牟取的全部营业收入(包括成本和利润)”。笔者又走访了其他司法

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违法所得计算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一是违法多得的利润;二是违法的全部利润;三是违法的全部收入。笔者主张第二种计算方法。理由如下:

首先,何谓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

包括实物和货币收入。从上述定义看,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违法所得的没收,本质上是一种追缴,而不是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从经济学角度讲,违法行为人从事违法活动,是利益驱动所致。如从事生产、销售假药行为,违法行为人看重药品市场潜在的巨额利润;假如只有收入而没有巨额利润又有谁来造假呢?显然,利润与收入不能等同。再从法理上来讲,“不能允许任何人从自己的错误中获得好处”是一个自然正义法则,将违法多得的利润没收,那违法不多得的利润就可以让与给违法行为人?这种计算方法显然有悖于法理。

其次,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为第二种计算方法提供了法律基础。《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2001年第310号令)第三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中规定:“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在《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

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规定“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上述规定是第二种计算方法的现实法律依据。技术监督部门在执法中,也是第二种方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本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获取的利润。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已于2002年废止,第三种计算方法已失去法律依据。

第三,有利于与司法部门执法相衔接,使药监部门在行政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有利于树立药监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药监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当事人经常对违法所得的认定提出异议,因执法人员没有出示确切的法律依据,而往往引起药监部门与当事人对簿公堂。又由于药监部门与法院对违法所得认定不一致,法院依法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时有发生,使药监部门在行政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另外,一些案件违法行为人可能涉及刑事追诉问题,在执法实践中,时常出现药监部门移送案件被退回的现象,退回的理由多是“不够追

诉标准或证据不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追诉标准有两个基本依据:违法所得和非法经营额。如该《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公安部门、检察院认定违法所得是按照“获利数额”确定的。若药监部门认

定违法所得按照第三种计算方法,显然混淆了“非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两个概念。不与司法部门执法相衔接,长此以往,药监部门的执法形象在社会上一定会产生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观点三视情况区别对待

■金永熙(浙江省永嘉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笔者认为,违法所得的计算应依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违法所得的计算依据和标准

确定药品违法所得的计算依据和标准,首先要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不能重过轻罚,也不能轻过重罚。

根据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和过罚相当原则,笔者认为可分以下三类情况来确定没收药品违法所得的具体计算依据和标准:

1.故意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全部销售金额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学界的学者和司法界的实践者普遍认为,具有金钱内容的违法所得一般是指违法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所获取的赢利。这里的“赢利”,就是我们通常所说

的“利润”或者“差价”。但是,对故意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不能如此计算。

因为此种行为主观恶性大,违法性质严重,属于严厉打击对象;假劣药品生产、销售的成本低,且生产加工的成本难以计算;假劣药品本身就是达不到疗效要求的伪劣产品,在没收违法所得时再计算其成本没有意义;如果在没收其违法所得时扣除成本,显然承认生产、出售假劣药品行为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立法精神,也不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实践情况看,对未经核准登记或者虽经核准登记,但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也不扣除生产加工成本。这种违法所得计算方法,对药监机关没收故意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所得有参考价值。

至于无过错销售、使用假劣药品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只没收“差价”部分。

2.非法经营合格药品的,以差价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非法经营合格药品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与故意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不一样,它只是破坏了药品流通管理秩序,但不会威胁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后果比较轻,且成本是投向合格药品的,根据过罚相当原则,没收“差价”足以达到立

法上的惩罚目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违法违章构成投机倒把行为“凡有进销价(包括批发价、零

售价)的,以销价与进价之差作为非法所得;属于生产加工的,以生产加工的产品的销价与成本价之差作为非法所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

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也规定:非法出版的“经营数额”

,是指以非法出版物的定价数额乘以行为人经营的非法出版物数量所得的数额;而非法出版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从这个司法解释来看,违法所

得是指销售价与成本价或者与进购价之间的差价。笔者据此认为,对当事人非法经营合格药品行为,应以销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价(包括批发价、零售价)作为违法所得的计算依据。

当前,不少药监执法人员对这种违法所得计算标准持反对意见,认为应当没收全部销售收入,否则会出现对造成危害后果重的已出售药品违法行为处罚轻,而对危害后果轻的未出售药品违法行为处罚重的现象,这样做不合理。

但笔者认为,事情并非完全如此。其一,有些非法经营的合格药品虽已出售,但仍有可能被没收,例如,违法行为人非法购进药品后出售给零售药店,该零售药店尚未出售此药品的话,因其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该药品仍然应当没收;其二,非法经营药品行为具有关联性的特点,即同一违法药品往往涉及“上家”和“下家”等多个违法主体,而有关的多个违法行为人都要为同一药品受到没收药

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及其他罚种的行政处罚,这种对同一药品予以多个罚种处罚、多个违法主体的处罚方法,已经足以体现严打、严惩精神;

3.实施与药品相关的违法行为的,以全部非法收入作为违法所得没收。

有些药品违法行为的对象不是药品本身,而是与药品相关的行政管理秩序。《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这些药品违法行为主要有: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故意为假劣药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第八十七条规

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此外,《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一般也都是指不扣成本价的全

部违法收入。

这里的不扣成本费,是指不能扣除运输、保管、仓储、伪造、变造、买卖、

出借等成本费用。如故意为假劣药品提供运输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假劣药品经

营者交付多少运输费就没收多少,而不能减去燃料、车辆折旧等成本费。

没收违法所得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已交税款应当扣除。

药监机关在计算违法所得数额时,被处罚人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就违法所得

已缴纳税款的,应当扣除已缴纳的税款。例如,被处罚人违法所得10000元,事

先已经缴纳500元税款,那么,药监机关只能没收9500元。违法所得与税款虽然是不同性质的款项,但都上交国库为国家所有,因此,违法所得中已经缴纳的税

款应当予以扣除。

2.没收范围包括已经出售的已收和应收的全部非法收入。

违法所得的范围应当包括药品已经售出的已收到和尚未收到的非法收入。特

别需要说明的是,违法行为人已经出售药品,但尚未收到的非法收入也应当予以

没收。例如,假药生产者生产10000元假药,已经出售6000元,其中已经收到500 0元货款,尚有1000元货款被拖欠而未收到,那么,这1000元也应当没收,而尚未出售的4000元不在违法所得没收范围。

3.认定违法所得应当有足够证据。

药监机关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证据主要是记录违法经营药品活动的账薄、票

据等书面材料,因此,药监执法人员在调查药品违法案件中,一旦发现有违法所得,就应当立即收集、查取这些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数值计算方法学习指导书内容简介

数值计算方法学习指导书内容简介 数值计算方法学习指导书内容简介《数字信号处理学习指导》是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数字信号处理》(唐向宏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教材)的配套学习指导书,内容包括学习要求、例题分析、教材习题解答、自测练习以及计算机仿真实验等。学习指导书紧扣教材内容,通过例题讲解,分析各章节的学习重点、难点以及需要理解、掌握和灵活运用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全书共有66例例题分析、121题题解、2套自测练习和6个mat1ab计算机仿真实验。 数值计算方法学习指导书目录绪论 第1章离散时间信号与系统 1.1 学习要点 1.2 例题 1.3 教材习题解答 第2章离散系统的变换域分析与系统结构 2.1 学习要点 2.2 例题 2.3 教材习题解答 第3章离散时间傅里叶变换

3.1 学习要点 3.2 例题 3.3 教材习题解答 第4章快速傅里叶变换 4.1 学习要点 4.2 例题 4.3 教材习题解答 第5章无限长单位冲激响应(iir)数字滤波器的设计5.1 学习要点 5.2 例题 5.3 教材习题解答 第6章有限长单位冲激响应(fir)数字滤波器的设计6.1 学习要点 6.2 例题 6.3 教材习题解答 第7章数字信号处理中的有限字长效应 7.1 学习要点 7.2 例题 7.3 教材习题解答 第8章自测题 8.1 自测题(1)及参考答案 8.2 自测题(2)及参考答案 第9章基于matlab的上机实验指导 9.1 常见离散信号的matlab产生和图形显示

9.2 信号的卷积、离散时间系统的响应 9.3 离散傅立叶变换 9.4 离散系统的频率响应分析和零、极点分布 9.5 iir滤波器的设计 9.6 fir滤波器的设计 数值计算方法学习指导书内容文摘第1章离散时间信号与系统 1.1 学习要点 本章主要介绍离散时间信号与离散时间系统的基本概念,着重阐述离散时间信号的表示、运算,离散时间系统的性质和表示方法以及连续时间信号的抽样等。本章内容基本上是“信号与系统”中已经建立的离散时间信号与系统概念的复习。因此,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在概念上需要明白本章在整个数字信号处理中的地位,巩固和深化有关概念,注意承前启后,加强葙关概念的联系,进一步提高运用概念解题的能力。学习本章需要解决以下一些问题: (1)信号如何分类。 (2)如何判断一个离散系统的线性、因果性和稳定性。 (3)线性时不变系统(lti)与线性卷积的关系如何。 (4)如何选择一个数字化系统的抽样频率。 (5)如何从抽样后的信号恢复原始信号。 因此,在学习本章内容时,应以离散时间信号的表示、离散时间系统及离散时间信号的产生为主线进行展开。信号的离散时间的表示主要涉及序列运算(重点是卷积和)、常用序列、如何判

数值分析综述-《数值分析与算法》徐士良

第2章矩阵与线性代数方程组 一般的线性代数方程组,A非奇异可根据Cramer法则求解方程唯一解但是它的计算量很大。 高斯消元法的算法时间复杂度是O(n3),可以解一系列的线性方程;所占数据空间符合原地工作的原则。但是算法对数值计算不稳定(当分母为0或很小时)。可以用在计算机中来解决数千条等式及未知数。不过,如果有过百万条等式时,这个算法会十分费时。 解决高斯法中的不稳定性,在每次归一化前增加选主元(列选主元、全选主元)过程。但是列选主元法仍不稳定,不适求解大规模线性代数方程组。全选主元的高斯消去法,则在复杂度降低的同时能够避免舍入误差,保证数值稳定性。 高斯-约当消去法算法产生出来的矩阵是一个简化行梯阵式,而不是高斯消元法中的行梯阵式。相比起高斯消元法,此算法的效率比较低,却可把方程组的解用矩阵一次过表示出来。线性代数方程组的迭代解法 简单迭代法:迭代格式发散但迭代值序列不一定发散,但收敛格式收敛,迭代值序列收敛于方程组的准确解与选取迭代初值无关。 雅可比迭代法: 计算公式简单,且计算过程中原始矩阵A始终不变,比较容易并行计算。但是收敛速度较慢,而且占据的存储空间较大,所以工程中一般不直接用雅克比迭代法,而用其改进方法。 高斯-赛德尔迭代法:较上面的迭代复杂,但是矩阵的条件相对宽松。 松弛法:需要根据经验去调整,收敛速度依赖松弛参数的选择,收敛条件的要求更宽松。共轭梯度法:是介于最速下降法与牛顿法之间的一个方法,它仅需利用一阶导数信息,但克服了最速下降法收敛慢的缺点,又避免了牛顿法需要存储和计算Hesse矩阵并求逆的缺点,在各种优化算法中,共轭梯度法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其优点是所需存储量小,具有步收敛性,稳定性高,而且不需要任何外来参数。共轭梯度法不仅是解决大型线性方程组最有用的方法之一,也是解大型非线性最优化最有效的算法之一。 第3章矩阵特征值 乘幂法计算绝对值最大的特征值:其收敛速度受限于最大与次大特征值比值绝对值的大小,实际应用中采用加速技术。 求对称特征值的雅克比方法96:每进行一次选装变换钱都需要在飞对角线的元素中选取绝对值最大的元素,很费时间,雅克比过关法对此做了改进。 QR方法求一般实矩阵的全部特征值98下100下:重复多次进行QR分解费时,计算工作量很大。一般先进行相似变换然后进行QR分解。但是这样仍然收敛速度慢,一般是线性收敛。实际应用中使用双重步QR变换将带原点的QR算法中相邻两步合并一步,加速收敛避免复数运算。 第4章非线性方程与方程组 二分法:每次运算后,区间长度减少一半,是线形收敛。优点是简单,但是不能计算复根和重根。 简单迭代法:直接的方法从原方程中隐含的求出x,从而确定迭代函数 (x),这种迭代法收敛速度较慢,迭代次数多。 埃特金迭代法113中:对简单迭代进行改进,使在其不满足收敛条件下迭代过程也收敛,在其收敛时加快收敛速度,减少迭代次数降低时间复杂度。 牛顿迭代法:其最大优点是在方程f(x) = 0的单根附近具有平方收敛,收敛速度快。而且该法还可以用来求方程的重根、复根。缺点:初值的选择会影响收敛结果。 牛顿下山法:保证函数值稳定下降,且有牛顿法的收敛速度。

数值计算方法学习心得

数值计算方法学习心得 ------一个代码的方法是很重要,一个算法的思想也很重要,但 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像爱因斯坦说的内容比 思维本身更重要。 我上去讲的那次其实做了挺充分的准备,程序的运行,pdf文档,算法公式的推导,程序伪代码,不过有一点缺陷的地方,很多细节 没有讲的很清楚吧,下来之后也是更清楚了这个问题。 然后一学期下来,总的来说,看其他同学的分享,我也学习到 许多东西,并非只是代码的方法,更多的是章胜同学的口才,攀忠 的排版,小冯的深入挖掘…都是对我而言比算法更加值得珍惜的东西,又骄傲地回想一下,曾同为一个项目组的我们也更加感到做项 目对自己发展的巨大帮助了。 同时从这些次的实验中我发现以前学到的很多知识都非常有用。 比如说,以前做项目的时候,项目导师一直要求对于要上传的 文件尽量用pdf格式,不管是ppt还是文档,这便算是对产权的一种 保护。 再比如代码分享,最基础的要求便是——其他人拿到你的代码 也能运行出来,其次是代码分享的规范性,像我们可以用轻量级Ubuntu Pastebin,以前做过一小段时间acm,集训队里对于代码的分享都是推荐用这个,像数值计算实验我觉得用这个也差不多了,其 次项目级代码还是推荐github(被微软收购了),它的又是可能更 多在于个人代码平台的搭建,当然像readme文档及必要的一些数据 集放在上面都更方便一些。

然后在实验中,发现debug能力的重要性,对于代码错误点的 正确分析,以及一些与他人交流的“正规”途径,讨论算法可能出 错的地方以及要注意的细节等,比如acm比赛都是以三人为一小组,讨论过后,讲了一遍会发现自己对算法理解更加深刻。 然后学习算法,做项目做算法一般的正常流程是看论文,尽量 看英文文献,一般就是第一手资料,然后根据论文对算法的描述, 就是如同课上的流程一样,对算法进一步理解,然后进行复现,最 后就是尝试自己改进。比如知网查询牛顿法相关论文,会找到大量 可以参考的文献。 最后的最后,想说一下,计算机专业的同学看这个数值分析, 不一定行云流水,但肯定不至于看不懂写不出来,所以我们还是要 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利用我们的优势,对于这种算法方面 的编程,至少比他们用的更加熟练,至少面对一个问题,我们能思 考出对应问题的最佳算法是哪一个更合适解决问题。 附记: 对课程的一些小建议: 1. debug的能力不容忽视,比如给一个关于代码实现已知错误的代码给同学们,让同学们自己思考一下,然后分享各自的debug方法,一步一步的去修改代码,最后集全班的力量完成代码的debug,这往往更能提升同学们的代码能力。 2. 课堂上的效率其实是有点低的,可能会给学生带来一些负反馈,降低学习热情。 3. 总的来说还是从这门课程中学到许多东西。 数值分析学习心得体会

没收违法所得如何计算综述

没收违法所得是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中较常见的处罚种类。由于现行的药 品管理法律法规对违法所得的计算没有具体规定,导致基层在执法实践中计算方式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将违法活动中获得的利润作为违法所得,一种是将违法活动中获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利润和成本)作为违法所得。这种做法上的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形象。今天,本版刊登有关讨论文章,希望能引起药监执法人员对此问题的重视及思考,同时期望有关部门对违法所得的释义尽早明确。 ——编者按 观点一:没收违法所得不应扣除成本 ■郭宇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笔者认为,没收违法所得不应扣除成本。 ◆没收违法所得是一种针对非法财产的财产罚 没收违法所得在行政处罚的分类上归入财产罚,但其针对的客体与同为财产罚的罚款是不同的。罚款是强迫当事人从其合法收入中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方式弥补其对社会已经造成的损害,具有额外的惩诫性;没收违法所得仅是对当事人非法财产的剥夺,是强迫当事人恢复违法前原状的一种措施。即使当事人持有的非法财产是其合法资本的物化,但因为其具有违法性,所以必须消除,其形式便表现为由法定行政机关没收并上缴国库。由此可见,没收违法所得这一行政处罚手段针对的是当事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具体体现为金钱的利益。 这种非法利益不应仅指利润。经济法学界一般认为,利润是指销售者以一定的价格出售商品的收入,扣除成本和缴纳税金后的纯收入。而实际上,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中的药品是必须没收的,这里面就没有“返还”其购进或制造这些药品所需的“成本”。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当 事人花100元购进假药来卖,尚未卖出的,全部假药依法是必须没收的;若他售出一半收入了80元,则余下未售出的药品依法亦必须没收,这是前提;假如我们“没收违法所得”仅没收其“利润”,则只能没收30元。按此计算,当事人比尚 未卖出假药便被查处的情况不仅少损失了20元,而且还赚了30元的孽利。显然这样操作的结果是荒谬的,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和《药品管理法》规定“没收违 法所得”的立法原意。

数值计算方法教学大纲

《数值计算方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MI3321048 课程名称:数值计算方法英文名称:Numerical and Computational Methods 学时: 30 学分:2 课程类型:任选课程性质:任选课 适用专业:微电子学先修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开课学期:Y3开课院系:微电子学院 一、课程的教学目标与任务 目标:学习数值计算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求解工程或物理中数学问题的数值计算基本方法。 任务:掌握数值计算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基本算法,培养数值计算能力。 二、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和分工 本课程以高等数学,线性代数,高级语言编程作为先修课程,为求解复杂数学方程的数值解打下良好基础。 三、课程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 引论(2学时) 具体内容:数值计算方法的内容和意义,误差产生的原因和误差的传播,误差的基本概念,算法的稳定性与收敛性。 1.基本要求 (1)了解算法基本概念。 (2)了解误差基本概念,了解误差分析基本意义。 2.重点、难点 重点:误差产生的原因和误差的传播。 难点:算法的稳定性与收敛性。 3.说明:使学生建立工程中和计算中的数值误差概念。 (二) 函数插值与最小二乘拟合(8学时) 具体内容:插值概念,拉格朗日插值,牛顿插值,分段插值,曲线拟合的最小二乘法。 1.基本要求 (1)了解插值概念。 (2)熟练掌握拉格朗日插值公式,会用余项估计误差。 (3)掌握牛顿插值公式。 (4)掌握分段低次插值的意义及方法。

(5)掌握曲线拟合的最小二乘法。 2.重点、难点 重点:拉格朗日插值, 余项,最小二乘法。 难点:拉格朗日插值, 余项。 3.说明:插值与拟合是数值计算中的常用方法,也是后续学习内容的基础。 (三) 第三章数值积分与微分(5学时) 具体内容:数值求积的基本思想,代数精度的概念,划分节点求积公式(梯形辛普生及其复化求积公式),高斯求积公式,数值微分。 1.基本要求 (1)了解数值求积的基本思想,代数精度的概念。 (2)熟练掌握梯形,辛普生及其复化求积公式。 (3)掌握高斯求积公式的用法。 (4)掌握几个数值微分计算公式。 2.重点、难点 重点:数值求积基本思想,等距节点求积公式,梯形法,辛普生法,数值微分。 难点:数值求积和数值微分。 3.说明:积分和微分的数值计算,是进一步的各种数值计算的基础。 (四) 常微分方程数值解法(5学时) 具体内容:尤拉法与改进尤拉法,梯形方法,龙格—库塔法,收敛性与稳定性。 1.基本要求 (1)掌握数值求解一阶方程的尤拉法,改进尤拉法,梯形法及龙格—库塔法。 (2)了解局部截断误差,方法阶等基本概念。 (3)了解收敛性与稳定性问题及其影响因素。 2.重点、难点 重点:尤拉法,龙格-库塔法,收敛性与稳定性。 难点:收敛性与稳定性问题。 3.说明:该内容是常用的几种常微分方程数值计算方法,是工程计算的重要基础。 (五) 方程求根的迭代法(4学时) 具体内容:二分法,解一元方程的迭代法,牛顿法,弦截法。 1.基本要求 (1)了解方程求根的对分法和迭代法的求解过程。 (2)熟练掌握牛顿法。 (3)掌握弦截法。 2.重点、难点 重点:迭代法,牛顿法。

数值分析作业思考题汇总

¥ 数值分析思考题1 1、讨论绝对误差(限)、相对误差(限)与有效数字之间的关系。 2、相对误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用下式代替 3、查阅何谓问题的“病态性”,并区分与“数值稳定性”的不同点。 4、取 ,计算 ,下列方法中哪种最好为什么(1)(3 3-,(2)(2 7-,(3) ()3 1 3+ ,(4) ()6 1 1 ,(5)99- , 数值实验 数值实验综述:线性代数方程组的解法是一切科学计算的基础与核心问题。求解方法大致可分为直接法和迭代法两大类。直接法——指在没有舍入误差的情况下经过有限次运算可求得方程组的精确解的方法,因此也称为精确法。当系数矩阵是方的、稠密的、无任何特殊结构的中小规模线性方程组时,Gauss消去法是目前最基本和常用的方法。如若系数矩阵具有某种特殊形式,则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计算量与存储量,需采用其他专门的方法来求解。 Gauss消去等同于矩阵的三角分解,但它存在潜在的不稳定性,故需要选主元素。对正定对称矩阵,采用平方根方法无需选主元。方程组的性态与方程组的条件数有关,对于病态的方程组必须采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求解。 数值计算方法上机题目1 1、实验1. 病态问题 实验目的: 算法有“优”与“劣”之分,问题也有“好”和“坏”之别。所谓坏问题就是问题本身的解对数据变化的比较敏感,反之属于好问题。希望读者通过本实验对此有一个初步的体会。 数值分析的大部分研究课题中,如线性代数方程组、矩阵特征值问题、非线性方程及方程组等都存在病态的问题。病态问题要通过研究和构造特殊的算法来解决,当然一般要付出一些代价(如耗用更多的机器时间、占用更多的存储空间等)。 $ r e x x e x x ** * ** - == 141 . ≈)61

没收违法所得法院管辖是怎样的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行政处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司法行政,书)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_____公()行罚决字〔〕号 决定书正文载明以下内容: 1.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2.违法事实和证据以及从重、从轻等情节(证人不愿意暴露姓名的,应当注意保密); 3.法律依据; 4.处罚种类及幅度(包括对外国人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限期出境); 5.执行方式及期限(包括当场训诫、当场收缴罚款、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送拘留所执行以及合并执行的情况,对罚款处罚,要注明逾期不缴纳罚款时加处罚款的标准和上限); 6.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及对被处罚人的其他处理情况; 7.不服本决定的救济途径; 8.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及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名称、印章及决定日期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_____公()行罚决字〔〕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现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事实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证据证实。 根据之规定,现决定。 执行方式和期限。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数值分析综述报告

淮阴工学院 《数值分析》考试 ──基于Matlab的方法综合应用报告 班级:金融1121 姓名:姚婷婷 学号:1124104129 成绩: 数理学院 2014年6月7日

《数值分析》课程综述报告 前言: 数值分析也称计算方法,它与计算工具的发展密切相关。数值分析是一门为科学计算提供必需的理论基础和有效、实用方法的数学课程,它的任务是研究求解各类数学问题的数值方法和有关的理论。 正文: 第一章 近似计算与误差分析 1、产生误差的原因:①模型误差;②观测误差;③截断误差;④舍入误差。 2、四则运算的误差: ①加减法运算 ()()()****x y x y δδδ±=+ ②乘法运算 ()()() ****** *** ******xy x y xy xy xy x y x y y y x x x y x y y x δδδ-=-+-≤-+-?=+ ③ 除法运算: ()()() () () ***** ******* * * ** * * ** * *2 ** x x xy x y y y yy xy x y x y x y yy x x y y y x yy x y y x x y y δδ δ--=-+-=-+-= +?? ?≈ ??? 3、科学表示法、有效数字、近似值的精度 任何一个实数都可以表示成如下的形式: 其中:是正整数,是整数, 如果是数的近似值 并且 则称该近似值具有位有效数字(significant digit )。

此时,该近似值的相对误差为 另一方面,若已知 ()() *111 1021n r x a δ-≤ + 那么, ()()***1112110.10 211 102 r m n n m n x x x x a a a a δ----≤?=+≤ 即:*x 至少有n 位有效数字。 例: 3.141592653589793...π= 取其近似值如下: x*=3.14 x * =3.14159 x*=3.1415 x*=3.141 **213 100.314 110.0016...0.005101022 x x π--=?-=<=?=? **516 100.314159 110.0000026...0.00000510102 2 x x π--=?-=<=?=? **314 100.31415 110.000092...0.0001101022 x x π--=?-=<

当前违法所得的认定依据

当前“违法所得”的认定办法及依据 在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实践中,对违法所得的认定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全部违法收入为违法所得的“全部说”,第二种是以违法行为的获利部分为违法所得的“获利说”。 (一)食品生产 1、违法所得的认定——“获利说” 2、依据:食品生产领域过去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管,在新的意见没有出台之前,针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仍应沿用质检部门处理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据。质检部门查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但是前述相关法律均未对“违法所得”的含义作出界定。2011年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本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获取的利润”。由此可见,质检部门在认定食品生产领域违法所得时采取的是“获利说”。 3、举例:某食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某小吃2000袋,售价1元/袋,成本0.7元/袋,认定违法所得应为600元,即(1-0.7)×2000=600元。 (二)食品流通(经营) 1、违法所得的认定——“获利说” 2、依据: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前,食品流通(经营)监管由工商行政机关负责,一般情况下,食品违法经营中的违法所得的认定采取“获利说”。其依据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8年12月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该《办法》第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3、举例:某食品店销售过期啤酒50瓶,售出价5元/瓶,购进价4.3元/瓶,认定违法所得35元,即(5-4.3)×50=35元。 (三)餐饮服务 1、违法所得的认定——“全部说” 2、依据:2010年3月,卫生部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71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违法所得,指违反《食品安全法》、

导数的数值计算方法[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信息与计算科学 导数的数值计算方法 一、 前言部分 导数概念的产生有着直觉的起源,与曲线的切线和运动质点的速度有密切的关系.导数用于描述函数变化率,刻画函数的因变量随自变量变化的快慢程度.比如说,物理上考虑功随时间的变化率(称为功率),化学上考虑反应物的量对时间的变化率(称为反应速度),经济学上考虑生产某种产品的成本随产量的变化率(称为边际成本)等等,这些变化率在数学上都可用导数表示. 导数由于其应用的广泛性,为我们解决所学过的有关函数问题提供了一般性的方法,导数是研究函数的切线、单调性、极值与最值等问题的有力工具;运用它可以简捷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导数的概念是用来研究函数在一点及其附近的局部性质的精确工具,而对于函数在某点附近的性质还可以应用另一种方法来研究,就是通过最为简单的线性函数来逼近,这就是微分的方法.微分学是数学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微分中值定理作为微分学的核心,是沟通导数和函数值之间的桥梁, Rolle 中值定理, Lagrange 中值定理, Cauchy 中值定理, Taylor 公式是微分学的基本定理, 统称为微分学的中值定理,这四个定理作为微分学的基本定理,是研究函数形态的有力工具 ] 1[.在微分学中,函数的导数是通过极限定义的,但 当函数用表格给出时,就不可用定义来求其导数,只能用近似方法求数值导数] 2[.最简单 的数值微分公式是用差商近似地代替微商,常见的有 [3] . ()()() 'f x h f x f x h +-≈ , ()()() 'f x f x h f x h --≈, ()()() '2f x h f x h f x h +--≈ . 需要注意的是微分是非常敏感的问题,数据的微小扰动会使结果产生很大的变化] 4[.

数值分析实验报告总结

数值分析实验报告总结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及与发展,科学计算已成为现代科 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数值计算方法的内容也愈来愈广泛和丰富。通过本学期的学习,主要掌握了一些数值方法的基本原理、具体算法,并通过编程在计算机上来实现这些算法。 算法算法是指由基本算术运算及运算顺序的规定构成的完 整的解题步骤。算法可以使用框图、算法语言、数学语言、自然语言来进行描述。具有的特征:正确性、有穷性、适用范围广、运算工作量少、使用资源少、逻辑结构简单、便于实现、计算结果可靠。 误差 计算机的计算结果通常是近似的,因此算法必有误差, 并且应能估计误差。误差是指近似值与真正值之差。绝对误差是指近似值与真正值之差或差的绝对值;相对误差:是指近似值与真正值之比或比的绝对值。误差来源见表 第三章泛函分析泛函分析概要 泛函分析是研究“函数的函数”、函数空间和它们之间 变换的一门较新的数学分支,隶属分析数学。它以各种学科

如果 a 是相容范数,且任何满足 为具体背景,在集合的基础上,把客观世界中的研究对象抽 范数 范数,是具有“长度”概念的函数。在线性代数、泛函 分析及相关的数学领域,泛函是一个函数,其为矢量空间内 的所有矢量赋予非零的正长度或大小。这里以 Cn 空间为例, Rn 空间类似。最常用的范数就是 P-范数。那么 当P 取1, 2 ,s 的时候分别是以下几种最简单的情形: 其中2-范数就是通常意义下的距离。 对于这些范数有以下不等式: 1 < n1/2 另外,若p 和q 是赫德尔共轭指标,即 1/p+1/q=1 么有赫德尔不等式: II = ||xH*y| 当p=q=2时就是柯西-许瓦兹不等式 般来讲矩阵范数除了正定性,齐次性和三角不等式之 矩阵范数通常也称为相容范数。 象为元素和空间。女口:距离空间,赋范线性空间, 内积空间。 1-范数: 1= x1 + x2 +?+ xn 2-范数: x 2=1/2 8 -范数: 8 =max oo ,那 外,还规定其必须满足相容性: 所以

____公安局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司法行政,公安侦查取证文书)

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 ____公(____)没字〔____〕____号 犯罪嫌疑人____[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等),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逃匿、通缉或死亡情况。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没收违法所得的,逐一写明。单位犯罪案件中,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 犯罪嫌疑人____涉嫌____(罪名)一案,由____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具体为单位或者公民举报、控告、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工作中发现等)。简要写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 经依法侦查查明:____(详细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重点阐明该案中潜逃、死亡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情况,包括涉案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特征、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情况。)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____(分列相关证据,并说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____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之规定,涉嫌____罪,因犯罪嫌疑人____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没收犯罪嫌疑人____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如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写明: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____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之规定,涉嫌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因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未能到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没收犯罪嫌疑人____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此致 ____人民检察院 公安局(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本案卷宗____卷____页。 2.违法所得清单。 违法所得清单

数值计算方法教学大纲(本)

数值计算方法教学大纲(本) 本着“崇术重用、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和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特制定了适合我校工科专业本科生的新教学大纲。 一、课程计划 课程名称:数值计算方法Numerical Calculation Method 课程定位:数学基础课 开课单位:理学院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开设学期:第七学期 讲授学时:共15周,每周4学时,共60学时 学时安排:课堂教学40学时+实验教学20学时 适用专业:计算机、电科、机械等工科专业本科生 教学方式:讲授(多媒体为主)+上机 考核方式:考试60%+上机实验30%+平时成绩10% 学分:3学分 与其它课程的联系 预修课程:线性代数、微积分、常微分方程、计算机高级语言等。 后继课程:偏微分方程数值解及其它专业课程。 二、课程介绍 数值计算方法也称为数值分析,是研究用计算机求解各种数学问题的数值方法及其理论的一门学科。随着计算科学与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科学计算已经与理论研究、科学实验并列成为进行科学活动的三大基本手段,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新科学,科学计算已经成为了人们进行科学活动必不可少的科学方法和工具。 数值计算方法是科学计算的核心内容,它既有纯数学高度抽象性与严密科学性的特点,又有应用的广泛性与实际实验的高度技术性的特点,是一门与计算机使用密切结合的实用性很强的数学课程.主要介绍插值法、函数逼近与曲线拟合、线性方程组迭代解法、数值积分与数值微分、非线性方程组解法、常微分方程数值解以及矩阵特征值与特征向量数值计算,并特别加强实验环节的训练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不仅能使学生初步掌握数值计算方法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算法设计及数学建模思想,而且能使学生具备一定的科学计算能力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仅为学习后继课程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也为将来从事科学计算、计算机应用和科学研究等工作奠定必要的数学基础。 科学计算是21世纪高层次人才知识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并提升一个人的综合素质。

数值计算方法设计论文

课程设计(论文) 题目: 三次样条插值问题 学院: ___ 理学院 _ 专业: __ _ 数学与应用数学 班级:数学08-2班 学生姓名: 魏建波 学生学号: 080524010219 指导教师:李文宇 2010年12月17日

课程设计任务书

目录 摘要……………………………………………………………………… 一、前言………………………………………………………………… (一)Lagrange插值的起源和发展过程……………………………………… (二)本文所要达到的目的……………………………………………………… 二、插值函数…………………………………………………………… (一)函数插值的基本思想…………………………………………………… (二)Lagrange插值的构造方法……………………………………………… 三、MATLAB程序………………………………………………………… (一)Lagrange程序…………………………………………………………… (二)龙格程序………………………………………………………………… 四、理论证明…………………………………………………………… 五、综述……………………………………………………………………谢辞………………………………………………………………………参考文献…………………………………………………………………

摘要

前言 要求:500字以上,宋体小四,行距20磅,主要内容写该算法的产生及发展、应用领域等。 题目 整体要求:报告页数,正文在8页以上 字体:宋体小四(行距20磅) 内容:1、理论依据 2、问题描述 3、问题分析 4、求解计算(程序) 5、结论 注:(1)页码编号从正文页开始 (2)标题可根据情况自己适当改动 示例见下: 2判别…………………… 2.1 判……………… 2.1.1 判别……………… 所谓的判别分析,………………………………………………方法[3]。 2.1.2 判………………………… 常用的有四种判别方法:…………………………………………………步判别法[6]。 1. 马氏………………

刑事诉讼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规制

本科生毕业论文 刑事诉讼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规制 Criminal proceedings illegal income confiscated Regulation 学生姓名杨明钊 所在专业法学专业 所在班级刑法1108 申请学位 指导教师李锦辉职称讲师副指导教师职称 答辩时间年月日

目录 摘要 ............................................................................................................................................... I ABSTRACT.......................................................................................................................................... II 1. 绪论 (1)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概述 (1) 2.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特征 (1) 2.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法律依据 (2)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 (2) 3.1 属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 (2) 3.2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条件的前提 (3) 3.3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条件的对象 (4) 3.3.1 “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种类 (4) 3.3.2 “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追缴机制剖析 (5)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现状 (5) 4.1立法不完备 (5) 4.2追缴意识不端正 (5) 4.3执行主体混乱,执行程序不规范 (6) 4.4惩戒机制和权利保障失衡 (6) 5 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问题的对策 (6) 5.1联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尽快制定证据标准、诉讼细则 (6) 5.2明确职责,合理界定违法所得追缴的适用范围及期限 (7) 鸣谢 (8) 参考文献 (9)

数值计算方法第4次作业

第四章 问题一 一、问题综述 在离地球表面高度为y处的重力加速度如下: 计算高度y=55000m处的重力加速度值。 二、问题分析 以高度y作为自变量,重力加速度的值为因变量。得到以下信息: f(0)=9.8100; f(30000)=9.7487; f(60000)=9.6879; f(90000)=9.6278; f(120000)=9.5682; 本题要求的就是f(55000)的值。 以下将采用课堂中学到的Lagrange插值多项式法、Newton插值多项式法、分段低次插值法和样条插值法求解该问题。 三、问题解决 1. lagrange插值多项式法 对某个多项式函数,已知有给定的k+ 1个取值点: 其中对应着自变量的位置,而对应着函数在这个位置的取值。 假设任意两个不同的x j都互不相同,那么应用拉格朗日插值公式所得到的拉格朗日插值多项式为:

其中每个为拉格朗日基本多项式(或称插值基函数),其表达式为: 拉格朗日基本多项式的特点是在上取值为1,在其它的点上取值为0。 源程序lagrange.m function [c,f]=lagrange(x,y,a) % 输入:x是自变量的矩阵;y是因变量的矩阵;a是要计算的值的自变量; % 输出:c是插值多项式系数矩阵;f是所求自变量对应的因变量; m=length(x); l=zeros(m,m); % l是权矩阵 f=0; for i=1:m v=1; for j=1:m if i~=j v=conv(v,poly(x(j)))/(x(i)-x(j)); % v是l_i(x)的系数矩阵 end end l(i,:)=v; % l矩阵的每一行都是x从高次到低次的系数矩阵 end c=vpa(y*l,10); % 对应阶次的系数相加,乘以y,显示10位有效数字 for k=1:m f=f+c(k)*a^(m-k); end 输入矩阵 x=[0 30000 60000 90000 120000] y=[9.81 9.7487 9.6879 9.6278 9.5682] a=55000 再运行源函数,可得: c = [ -2.057613169e-23, 4.938271605e-18, -3.703703702e-14, -0.000002046111111, 9.81] f = 9.6979851723251649906109417384537

数值计算方法总结计划复习总结提纲.docx

数值计算方法复习提纲 第一章数值计算中的误差分析 1 2.了解误差 ( 绝对误差、相对误差 ) 3.掌握算法及其稳定性,设计算法遵循的原则。 1、误差的来源 模型误差 观测误差 截断误差 舍入误差 2误差与有效数字 绝对误差E(x)=x-x * 绝对误差限x*x x* 相对误差E r (x) ( x x* ) / x ( x x* ) / x* 有效数字 x*0.a1 a2 ....a n10 m 若x x*110m n ,称x*有n位有效数字。 2 有效数字与误差关系 ( 1)m 一定时,有效数字n 越多,绝对误差限越小; ( 2)x*有 n 位有效数字,则相对误差限为E r (x)1 10 (n 1)。 2a1 选择算法应遵循的原则 1、选用数值稳定的算法,控制误差传播; 例 I n 11n x dx e x e I 0 1 1 I n1nI n1 e △ x n n! △x0 2、简化计算步骤,减少运算次数; 3、避免两个相近数相减,和接近零的数作分母;避免

第二章线性方程组的数值解法 1.了解 Gauss 消元法、主元消元法基本思想及算法; 2.掌握矩阵的三角分解,并利用三角分解求解方程组; (Doolittle 分解; Crout分解; Cholesky分解;追赶法) 3.掌握迭代法的基本思想,Jacobi 迭代法与 Gauss-Seidel 4.掌握向量与矩阵的范数及其性质, 迭代法的收敛性及其判定。 本章主要解决线性方程组求解问题,假设n 行 n 列线性方程组有唯一解,如何得到其解? a 11x 1 a 12 x 2... a 1n x n b1 a 21x 1 a 22 x 2... a 2n x n b2 ... a n1x 1 a n 2 x 2... a nn x n b n 两类方法,第一是直接解法,得到其精确解; 第二是迭代解法,得到其近似解。 一、Gauss消去法 1、顺序G auss 消去法 记方程组为: a11(1) x1a12(1) x2... a1(1n) x n b1(1) a21(1) x1a22(1) x2... a2(1n) x n b2(1) ... a n(11) x1a n(12) x2... a nn(1) x n b n(1) 消元过程: 经n-1步消元,化为上三角方程组 a11(1) x1b1(1) a 21(2) x1a22(2 ) x2b2( 2 ) ... a n(1n) x1a n(n2) x2...a nn(n ) x n b n( n ) 第k步 若a kk(k)0 ( k 1)( k) a ik(k )(k )( k 1)( k )a ik(k )( k) a ij a ij a kk(k ) a kj b i b i a kk(k )b k k 1,...n 1 i, j k 1,....,n 回代过程:

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若干问题解释

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若干问题解释 第一条下列犯罪案件,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案件”: (一)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犯罪案件; (二)受贿、单位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犯罪案件;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帮助恐怖活动,准备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犯罪案件; (四)危害国家安全、走私、洗钱、金融诈骗、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毒品犯罪案件。 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依照前款规定的犯罪案件处理。 第二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境外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

第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逃避侦查和刑事追究潜逃、隐匿,或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脱逃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逃匿”。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第五条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或者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国际通报,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缉”。 第六条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前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第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权利的自然人和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前款规定的“其他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权利的自然人和单位”。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制作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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