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法律清理]: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予以审查、整理、重新确认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律汇编]:又称法规汇编,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将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标准汇编成册的活动,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一种形式。

[法律编撰]: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将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所有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清理和修改,创制新的规范,修改不适合的规范,废除过时的规范,从而编制成内容和谐一致、体例完整合理的系统化的新法律或者法典。

法律体系

122.[法律体系]: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组成法律部门而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即部门法体系。

123.[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

124.部门法的特征:

⑴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门法之间是协调的。每个部门法都是统一于整个国家的宪法基础之上的。

⑵各个部门法又是相对独立的,他们之间的内容是相异的。

⑶各个法律部门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是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变动的。

⑷部门法既有客观基础,也有主观因素,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

125.划分部门法的原则:

⑴合目的性原则;

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⑶适当平衡原则;

⑷相对稳定原则;

⑸重点论原则;

⑹辩证发展原则。

126.划分部门法的标准:

⑴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种类应该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⑵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的机制是划分部门法的第二位标准。

127.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是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包括行政法、民法和婚姻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军事法、环境法、刑法以及诉讼程序法构成的部门法体系。

128.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⑴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这是坚持我国法律体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的保证。

⑵必须以中国国情和宪法为依据,这是我国法律体系科学性和合法性的保证。

⑶必须总结历史,面对现实,放眼未来。

⑷要综合考虑道德、党纪、政纪、社区公约和村规民约以及传统风俗习惯。

⑸正确处理公民与国家和社会、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以及中国同外国的关系。

第四编法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四章-十八章(法的实施;权利、义务、权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法律实施的监督)

129.[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也叫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⑴ [法的遵守]:广义的法的遵守,就是法的实施。狭义的法的遵守,也叫守法,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形式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⑵ [法的执行]:简称执法,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传布、实现法律。狭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⑶ [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由于这种活动是以国家名义来行使司法权,因此也称为“司法”。

130.法的遵守的意义:

⑴认真遵守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自己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⑵认真遵守法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131.法的执行的特点:

⑴法的执行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⑵法的执行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⑶法的执行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

⑷法的执行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执行法律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权力,也是它对社会、对民众承担的义务,既是职权,也是职责。

132.法的执行的主要原则:

⑴依法行政原则,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制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

⑵讲求效能的原则,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究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以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

133.法的适用的特点:

⑴法的适用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

⑵法的适用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法律的活动,具有国家强制性。

⑶法的适用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及合法性。

⑷法的适用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和决定书等。这些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们也可以作为一种法律事实,引起具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34.[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⑴法律效力通常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法律效力可以分为四种或称四个效力范围: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⑵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

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135.法律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四种原则:

⑴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

⑵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⑶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⑷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

136.法律对事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样的行为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事项。这种效力范围的意义在于:

⑴告诉人们什么行为应当做,什么行为不应当做,什么行为可以做。

⑵指明法律对什么事项有效,确定不同法律之间调整范围的界限。

137.法律的空间效力:

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138.法律的时间效力: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⑴法律生效的时间: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⑵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明示的废止,即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

⑶ [法律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但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139.[法律实效]:指人们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法律被人们实际遵守、执行或适用。

140.法律实效与法律实施和法律效力的关系:

⑴法律实效侧重状态,即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态、程度;法律实施侧重过程、活动,即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过程或活动。

⑵法律实效表明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状况,属于“实然”的范畴;法律效力表明法律自身的存在及其约束力,属于“应然”的范畴。两者有着重要的联系,法律规范只能在属于一个整体上有实效的规范体系的条件下,才被认为是有效力的。所以,实效是效力的一个条件。

140.法律效果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法律效果]是指法律通过实施而实现自己的社会目的、价值或社会功能及其程度。一方面法律效果包括法律实效,法律实效是法律效果的前提,只有首先实现法律实效,才有可能实现法律效果。另一方面,法律效果与法律实效并不完全相同。某些法律虽然可以有实效,但却没有实现应有的法律效果,甚至事与愿违,法律实施的结果有悖该法的社会目的以及立法者的初衷。

141.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个人、体制、环境、法律本身

142.立法质量的基本要求:明确、完整、和谐

143.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⑴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⑵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⑶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⑷国家赔偿与司法责任。

144.实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重要意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法的适用的一条基本原则。

⑴实行这项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⑵实行这项原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

⑶实行这项原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要条件;

⑷实行这项原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145.如何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⑴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⑵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仅严格依照实体法的规定,而且严格执行程序法的各项规定。

⑶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的关系。

146.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⑴司法权的专属性,即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利;

⑵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⑶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即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147.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意义:

⑴实行这项原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需要;

⑵实行这项原则,是保证司法机关正常行使职权的基本条件;

⑶实行这项原则,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

⑷实行这项原则,是维护社会主义司法公正的重要条件。

148.[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力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149.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

⑴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

⑵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

⑶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两部分。

150.[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151.[刑事赔偿]:是指行使国家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权利、义务、权力-法律关系

152.[权利]: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是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法规所承认和保护的,是一般的行为规则,对侵犯这种权利的行为,要受到有关国家机关的制裁。从形式上讲,权利的一般含义是法律规定,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至国家本身),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153.[义务]:法律意义上的义务,即由法律规定作为法律关系主体(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应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或约束。前一种情况是行为的义务,后一种情况是不行为的义务,两种情况合称“令行禁止”。

154.权利与义务的分类:p386

⑴公权利与私权利;公义务与私义务。

⑵对世权与对人权;对世义务与对人义务。

⑶原权利与救济权;主义务与从义务。

⑷专属权与可转移权;专属义务与可转移义务。

155.[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所结成的权利(权力)义务关系。它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和上层建筑现象。法律本身规定的抽象的权利(权力)义务关系仅体现国家意志;而现实生活中具体的权利(权力)义务关系则不仅体现国家意志,而且更体现具体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意志。但当事人的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才能构成合法行为。

156.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般指这种关系的当事人,有时也指参与者。我国法律关系通常的主体是公民(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国家。

157.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分为三类:①物;②精神财富,人们从事智力活动所获得的成果,通称为“知识产权”;③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又称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158.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公民从出生起到死亡止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

159.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公民以自己行为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公民都有权利能力,但有权利能力的人并不都有行为能力。

160.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

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

⑵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和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制订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所确立

附件2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初步筛查具体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按照工作安排,市食药局风险监测管理处牵头起草了《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称《规定》),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规定》的目的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使用简化流程、快速检测等方法对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进行初步筛查。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检验。被筛查人对初步筛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国家规定时限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简化流程,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检验前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或者持有人对初步筛查结果无异议并且自行下架或者销毁该批次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其自行下架或者销毁后,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初步筛查具体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初步筛查的结果对行政相对人会产生实际影响,且初筛不合格的,会有负面影响,急需制定食品安全初步筛查工作管理规定,以指导和规范我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初步筛查工作。 二、制定《规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制定《规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目前,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开展了一些简化抽样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实践,但需要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这方面的工作。另外,快速检测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辅助手段,市食药局和各辖区局组织开展的快检,以及各区政府开展的“一街一车一室”,其全年的快检数量较大,但快检结果和快检产品质量、快检人员操作水平、以及快检机构日常管理等要素密切相关,总局和省食药局也未制定具体的快检检测工作方面的管理规定,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来进行规范。 可行性: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初步筛查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简化抽样检验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二是快速检测。 从简化抽样检验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来看,市食药局通过采取以消费者名义匿名购样,食用农产品抽样过程中简化现场制样环节等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些具体工作为制定该《规定》提供了实践经验。此外,在制定《规定》过程中,

软件测试介绍

软件测试介绍 软件测试的定义: ?正向思维:评价程序和系统的特性或功能,并确定是否达到预期结果。 ?逆向思维:测试是为了发现错误而执行程序或系统的过程。 ?现代软件测试的定义:使用人工或自动的手段来运行或测定某个软件系统的过程,其目的在于检验它是否满足规定的需求或弄清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别。软件测试的目的: 关于软件测试目的的两种观点: 观点一:软件测试的目的是尽可能发现并改正被测软件中的错误,提高软件的可靠性。 观点二:软件测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软件测试质量。 软件测试一般到达到的具体目标: 1、确保产品完成它所承诺或公布的功能,并且所有用户可以访问到的功能都有明确的书面说明。 2、确保产品满足性能和效率要求。 3、确保产品是健壮的和适用用户环境的。 软件测试的过程: ? 1.需求阅读与评审。 ? 2.用例设计与评审。

? 3.环境搭建。 ? 4.软件测试 ? 5.编写相关文档(测试用例,测试报告,问题报告等) ? 6.审核 软件测试的技术: ? 1.静态测试。 –不执行程序代码寻找代码可能存在的错误。 ? 2.动态测试。 –运行程序来检查运行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差异,并分析运行效率和健壮性等指标。 动态测试分类: ? 1.从是否关心软件内部结构和具体实现的角度分为:“白盒测试”、“黑盒测试”、“灰盒测试”。 ? 2.从软件开发过程角度分为:“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验收测试”、“回归测试”。 黑盒测试的方法: ?等价类划分 等价类实际上就是某输入域的集合,分为有效等价类,无效等价类。例如:规定输入1到9的数字,则有效等价类是1<=输入值<=9,无效等价类是<1和>9。 ?因果图

各种皮试液配制及皮试方法

各种皮试液配制及皮试方法 注:药物是否须要皮试及所用皮试液的配制方法请按说明书为准则,原则上原药皮试。 1、青霉素80万U/瓶:50u 80万青霉素加生理盐水溶解至4ml;(20万U/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万U/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千U/ml) 取上液0.25ml+生理盐水至1ml;(500U/ml) 取上液0.1ml作皮试(即50U)皮试结果判断同青霉素。 2、美洛西林舒巴坦钠1.25g/瓶 以上所需药物加生理盐水溶解至5ml;(250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2ml+生理盐水至1ml;(0.5mg/ml) 取上液0.1ml作皮试(即0.05mg) 皮试结果判断同青霉素。 3、阿莫西林舒巴坦钠1. 5g/瓶、派拉西林舒巴坦钠1.5g/瓶 以上所需药物加生理盐水溶解至6ml;(250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2ml+生理盐水至1ml;(0.5mg/ml) 取上液0.1ml作皮试(即0.05mg) 皮试结果判断同青霉素。 4、美洛西林0.5g/瓶、派拉西林0.5g/瓶、氨苄西林0.5g/瓶 以上所需药物加生理盐水溶解至2ml;(250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2ml+生理盐水至1ml;(0.5mg/ml) 取上液0.1ml作皮试(即0.05mg) 皮试结果判断同青霉素。 5、先锋铋1g/瓶、头孢替唑1g/瓶: 以上所需药物加生理盐水溶解至4ml;(250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 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2ml+生理盐水至1ml;(0.5mg/ml)(500ug/ml) 皮试时取0.1ml(即50ug/0.1ml) 皮试结果判断同青霉素。 6、头孢拉定0.5g/瓶、头孢呋新钠0.5g/瓶、头孢地嗪钠0.5g/瓶、头孢派酮钠舒巴坦钠0.5g/瓶、头孢唑林钠0.5g/瓶: 以上所需药物加生理盐水溶解至2ml;(250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 mg/ml)

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法律上称之为抽象行政行为。由于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是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强制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

因而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在逐步加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文件的申请。此外,国家法律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正在逐步予以严格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除了法律规范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红头文件”。在公文写作中经常会遇到,它与其他公文不同之处表现在内容和制定程序上,虽然规范性文件在文书格式上也有很严格的要求,但相对其内容而言,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常用的公文每一类都对应一个专门的名称和文书格式,规范性文件则不然,它的名称是不固定的,有可能一个办法是,也有可能一个通知是。怎么去判断一个文件是不是规范性文件?这就要看规范性文件它有些什么特征。 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一)法定主体 必须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才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这些有行政职权的单位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法律”和“法规”是两个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不同,不可混淆。 “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大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 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 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三是省会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批准)。 “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法律”通常可以简称“法”。比如,称全国人大制定某部法律为“立法”。但“法规”则以其不同的形式,分别称为“行政规章”,或称为“地方法规”,而一般不能简称为“法”,因而将制定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笼统地称为“立法”是不准确的。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 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从广义上讲,规章也是一种规范性文件,但是它不同于我们所讲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一般规范性文件”指的是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所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实际上讲的就是“一般规范性文件”,或者称为狭义的规范性文件。 这里,规章与一般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内容上看,凡是法律、法规规定以规章形式规定的事项,应当制定规章,比如,设定行政处罚,出台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均属于规章。至于一般规范性文件,主要用于部署工作,通知特定事项、

各种皮试方法

各种皮试方法

1.头孢噻肟钠或头孢曲松钠皮试药液配制 1.剂量: 50mg 2.方法: 取原药1瓶1g注入生理盐水稀释至4ml,每ml含250mg 取0.2ml上液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50mg 取0.1ml上液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5mg[50mg]。 取0.1ml(50mg)做皮内注射. 2.头孢唑啉:皮试药液配制(0.5mg/ml溶液,用0.1ml*50ug做皮试) 1、头孢唑啉钠粉针0.5g+2ml生理盐水配制成0.25g/ml溶液。 2、抽取0.2ml溶液+0.8ml生理盐水配制成 50mg/ml溶液。 3、抽取0.1ml溶液+0.9ml生理盐水配制成 5mg/ml溶液。 4、抽取0.1ml溶液+0.9ml生理盐水配制成0.5mg/ml溶液。 3.头孢匹胺0.5克皮试法: (1)0.5克头孢匹胺2毫升用0.9%盐水配制成250毫克/毫升的A溶液 (2)用1毫升的注射器吸取A溶液0.2毫升加0.8毫升盐水配制成浓度50毫克/毫升的B溶液 (3) 用0.1ml的B溶液0.9毫升配制成浓度5毫克/毫升的C溶液

(4)用0.1毫升C溶液0.9毫升盐水配制成浓度为0.5毫克/毫升D溶液(5)用0.1ml的D溶液即皮试 4.头孢他啶1g每支的皮试方法: (1)于内含头孢他啶1g内加4ml生理盐水 (2)取上液0.2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他啶50mg (3)取上液0.1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他啶5mg (4)取上液0.1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他啶0.5mg即配成试敏液 (5)用0.1ml的D溶液即皮试 5.头孢米诺皮试方法:取1g 1.先用2ml生理盐水溶解抽取0.1ml 2.用1ml生理盐水溶解推掉0.9ml余0.1ml 3.用1ml生理盐水溶解推掉0.9ml余0.1ml 4.用1ml生理盐水溶解配置完毕最终皮试液溶度500μg/ml

论规范性司法解释的性质

论规范性司法解释的性质 「内容摘要」本文立足于中国法律解释的实际,明确区分了规范性司法解释与个别性司法解释,把规范性司法解释作为中国特有的一种法律现象,在讨论其合法性问题的基础上对其性质进行了探讨。文章首先从规范性司法解释与个别性司法解释相比较的角度对规范性司法解释进行了概述;其次讨论了规范性司法解释的合法性问题,认为其具有合法性,最后综述并评价了国内关于其性质的代表性观点,指出准立法说最优。文章将规范性司法解释和个别性司法解释加以区分,为深入研究我国司法解释开辟了道路。 「关键词」司法解释、法律解释、立法化、合法性、性质一、司法解释概述 (一)规范性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立法化”的提法,笔者认为严格说来是不准确的,因为这种提法没有对规范性司法解释和个别性司法解释加以区分(对二者加以区分正是本文的基本观点之一)。笔者借用这种说法只是为了论述方便。) 按照解释方式和效力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我国的司法解释分为规范性司法解释和个别性司法解释。规范性司法解释是不针对具体案件的司法解释,但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它由最高司法机关作出,各级司法机关都必须遵照执行,也被称为抽象司法解释或抽象解释。 规范性司法解释的分类,从主体上看,可以分为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前者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解释,后者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解释。从形式上看,可以分为“解释”、“规定”、“批复”三种。(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作的分类,其第9条规定: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三种。)将前两者归入规范性司法解释,没有异议,关于批复,有的认为应属于个别性解释(具体解释),但笔者认为,批复虽然起因于个案,但并非仅就案论案,而是从个案中归纳出某些普遍性的原则和规则,并对各级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因此也应属于规范性司法解释。(参见孙国华主编:《法的形成与运作原理》,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第529页。) 规范性司法解释的根据主要是1979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笔者

法律文书规范

法律文书规范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法律文书概述 一、法律文书概念 广义得法律文书就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得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就是具有普遍约束力得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就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得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得法律文书,就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与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得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得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得非规范性文件得总称。本文所称法律文书就是指狭义得法律文书。 二、法律文书类别 (1)依制作主体可分为公安机关得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得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得检察文书、公证机关得公证文书、仲裁机构得仲裁文书与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与表达方式得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与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得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 (4)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与实录式。 三、特点:

(1)制作得合法性,各类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就是前提。 (2)形式得程式性,法律文书格式化得特点十分明显与突出,它得程式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为:①结构固定化②用语成文化。 (3)内容得法定性,各种法律文书得写作内容都就是由法律规定得具有法定性。 (4)语言得准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运用有很高得要求,这就是因为文书往往涉及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具有现实得法律意义,因此,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5)使用得实效性,法律文书得制作都就是为解决法律问题而制作得,因此必须讲究实效,换句话也就就是为达到预期目标而制作。 四、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得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得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得真实反映。 (4)考核法律干部得重要尺度。 五、写作基本要求 (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六、叙述事实语言应用得要求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软件测试的定义及常用软件测试方法介绍

软件测试的定义及常用软件测试方法介绍 一、软件测试的定义 1.定义:使用人工或者自动手段来运行或测试某个系统的过程,其目的在于检验它是否满 足规定的需求或弄清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别。 2.内容:软件测试主要工作内容是验证(verification)和确认(validation ),下面分别给 出其概念: 验证(verification)是保证软件正确地实现了一些特定功能的一系列活动,即保证软件以正确的方式来做了这个事件(Do it right) 1.确定软件生存周期中的一个给定阶段的产品是否达到前阶段确立的需求的过程 2.程序正确性的形式证明,即采用形式理论证明程序符合设计规约规定的过程 3.评市、审查、测试、检查、审计等各类活动,或对某些项处理、服务或文件等是否 和规定的需求相一致进行判断和提出报告。 确认(validation)是一系列的活动和过程,目的是想证实在一个给定的外部环境中软件的逻辑正确性。即保证软件做了你所期望的事情。(Do the right thing) 1.静态确认,不在计算机上实际执行程序,通过人工或程序分析来证明软件的正确性 2.动态确认,通过执行程序做分析,测试程序的动态行为,以证实软件是否存在问题。 软件测试的对象不仅仅是程序测试,软件测试应该包括整个软件开发期间各个阶段所产生的文档,如需求规格说明、概要设计文档、详细设计文档,当然软件测试的主要对象还是源程序。 二、软件测试常用方法 1. 从是否关心软件内部结构和具体实现的角度划分: a. 黑盒测试 黑盒测试也称功能测试,它是通过测试来检测每个功能是否都能正常使用。在测试中,把程序看作一个不能打开的黑盒子,在完全不考虑程序内部结构和内部特性的情况下,在程序接口进行测试,它只检查程序功能是否按照需求规格说明书的规定正常使用,程序是否能适当地接收输入数据而产生正确的输出信息。黑盒测试着眼于程序外部结构,不考虑内部逻辑结构,主要针对软件界面和软件功能进行测试。 黑盒测试是以用户的角度,从输入数据和输出数据的对应关系出发进行测试的,很明显,如果本身设计有问题或者说明规格有错误,用黑盒测试是发现不了的。

各种头孢皮试方法

各种头孢皮试方法.头孢哌酮钠皮试方法 头孢匹胺0.5克皮试法: (1)0.5克头孢匹胺2毫升用0.9%盐水配制成250毫克/毫升的A溶液 (2)用1毫升的注射器吸取A溶液0.2毫升加0.8毫升盐水配制成浓度50毫克/毫升的B溶液 (3) 用0.1ml的B溶液0.9毫升配制成浓度5毫克/毫升的C溶液 (4)用0.1毫升C溶液0.9毫升盐水配制成浓度为0.5毫克/毫升D溶液即皮试 青霉素80万皮试方法: 皮试注射剂量为0.1毫升(含青霉素200单位每毫升)皮试液配制方法如下: (1)于内含PC80万单位的瓶内注入4毫升生理盐水,则每毫升含青霉素20万单位 (2)取上液0.1毫升加生理盐水至1毫升,则1毫升含青霉素2万单位 (3)在取上液0.1毫升加生理盐水至1毫升,则1毫升内含青霉素2000单位 (4)在取上液0.1毫升加生理盐水至1毫升,则1毫升内含青霉素200单位即配成试敏液 头孢曲松钠1g皮试方法: (1)于内含头孢曲松钠的瓶内注入4毫升生理盐水 (2)取上液0.2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曲松钠50mg (3)取上液0.1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曲松钠5mg (4)取上液0.1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曲松钠0.5mg即配成试敏液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1g皮试方法:(1) (1)于内含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1g内加4ml生理盐水 (2)取上液0.2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50mg (3)取上液0.1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5mg (4)取上液0.1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0.5mg即配成试敏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一、法律 法律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2000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还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是1987年9月5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的,其解释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二、法规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并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由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如《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是2001年11月16日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321号公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是1997年10月16日由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解释权即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三、规章 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 规章由本部门首长或者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是国家档案局制定并于2006年12月18日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的。《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是2007年1月22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令第229号公布的。规章的解释权属于规章制定机关。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四、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最新各种皮试液配制方法

各种皮试液配制方法 1、青霉素80万U/瓶:50u 80万青霉素加生理盐水溶解至4ml;(20万U/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万U/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千U/ml) 取上液0.1ml或0.25ml+生理盐水至1ml;(200-500U/ml) 取上液0.1ml作皮试(即20-50U) 2、氨苄西林1g/瓶、氯唑西林1g/瓶、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1g/瓶、阿洛西林舒巴坦钠1g/瓶: 以上所需药物加生理盐水溶解至4ml;(250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2ml+生理盐水至1ml;(0.5mg/ml) 取上液0.1ml作皮试(即0.05mg) 皮试结果判断同青霉素。 3、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2g/瓶 以上所需药物加生理盐水溶解至8ml;(250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2ml+生理盐水至1ml;(0.5mg/ml) 取上液0.1ml作皮试(即0.05mg) 皮试结果判断同青霉素。 4、美洛西林舒巴坦钠1.25g/瓶 以上所需药物加生理盐水溶解至5ml;(250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2ml+生理盐水至1ml;(0.5mg/ml) 取上液0.1ml作皮试(即0.05mg) 皮试结果判断同青霉素。 5、阿莫西林舒巴坦钠1. 5g/瓶、派拉西林舒巴坦钠1.5g/瓶 以上所需药物加生理盐水溶解至6ml;(250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2ml+生理盐水至1ml;(0.5mg/ml) 取上液0.1ml作皮试(即0.05mg) 皮试结果判断同青霉素。 6、美洛西林0.5g/瓶、派拉西林0.5g/瓶、氨苄西林0.5g/瓶 以上所需药物加生理盐水溶解至2ml;(250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5mg/ml) 取上液0.2ml+生理盐水至1ml;(0.5mg/ml) 取上液0.1ml作皮试(即0.05mg) 皮试结果判断同青霉素。 7、长效西林(苄星青霉素)120万U/瓶: 长效西林+生理盐水5.8ml溶解;(20万U/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万U/ml) 取上液0.1ml+生理盐水至1ml;(2千U/ml) 取上液0.25ml+生理盐水至1ml;(500U/ml)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现代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法典)大都是以条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从其表述的内容来看,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是指直接表述法律规范的条文,非规范性条文是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规定某些法律技术内容的条文。这些非规范性条文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他们总是附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规范性法律条文。由此看出,应当把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区别开来。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一般来说,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是对应的,但是我们在法律条文中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是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 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法律规则的分类 法律规则的分类如下: (1)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的国家机关通过相应的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3)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再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点汇总:规范性法律文件冲突的处理

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点汇总:规范性法律文件冲突的处理 1.同等效力法之间发生冲突时的处理: (1)同一机关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人大与其常委会视为同一机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直接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4)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改变或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和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 (3)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6)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注意】“改变”与撤销的区别。一般而言,有领导关系的可改变或撤销,而不具有领导关系的只能撤销。

软件测试介绍

软件测评知识介绍

CONTENTS 如何开展软件测评? 2开展软件测评存在哪些问题? 3目录为什么要开展软件测评? 1

为什么要开展软件测评? ——软件测试依据 ——软件测试必要性分析 ——软件测试意义

政策依据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55号)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条件之一即“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一条“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应用软件第三方测试规范》 标准由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于2017年3月正式发布,2017年5月1日实施 目前,该标准已经在多个部委、政府机构、央企等项目建设单位推广 标准分别从测试类别、流程、内容、方法等方面规范了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地方电子政务项目中应用软件的第三方测试工作

必要性分析 1985年 加拿大的Therac-25放射治疗机由于软件Bug而发生故障,向患者提供了致命的辐射剂量,造成3人死亡,3人严重受伤中国航空公司空中客车A300因软件故障而坠毁,造成264人无辜死亡1994年一个软件问题导致美国一家大型银行823名客户的银行账户被记入9.2亿美元1996年一个软件漏洞导致12亿美元的军事卫星发射失败,这是历史上最昂贵的事故 美国的F-35战斗机成为软件漏洞的受害者,导致其无法正确检测目标东方航空官网和App出现系统漏洞,多条国内航线售价以正常价格的一折以下,多条国内航线的头等舱、商务舱往返机票最低仅需90元。 1999年2015年2018年 拼多多网站出现重大BUG。只要领取面值为100元的优惠券,就可以只花不到五毛钱充值100元话费,还可通过注册新账号的方式无限制领券。此次直接导致拼多多被盗取数千万元平台优惠券 2019年为什么要进行软件测试? 一个软件漏洞的存在,可能带来更大的隐患 通过软件测试,能够提高软件质量,降低软件故障带来损失的风险

软件测试方法总结

软件测试方法总结 软件测试方法总结1 工作刚满三个月,在这三个月的时间内,我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对软件的熟悉与理解 2. 跟随开发人员对软件的改进进行了跟踪测试,利用功能组合的方法,对各种工具进行了测试,提交Bug共计405个,已验证关闭268个。 3. 对软件用户手册和管理员手册的一部分进行了测试与更改,期间也加深了对该软件各个功能的理解 对已经实现的功能基本上都进行了测试,对软件使用上的改进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期间也了解了软件的功能需求,主要是对客户端服务器端及方案设计器进行了功能测试。在这段时间里学到了不少东西。 在这段期间软件根据用户的反馈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基本上每天都会有变化,我跟据开发的进度一直在不断的测试,对新增加的工具边使用边学习,提交缺陷报告,并及时与开发人员进行沟通处理有歧异的缺陷报告,反复验证修复后的缺陷。直到上一周利用他们出差的时间,我有对以前测试过的工具重新进行了更深一层的的组合测试。通过这段时间的改进,软件的各项功能已经越来越全面, 目前软件的基本功能都已实现,致命错误越来越少,

期间也试用了自动化性能测试工具LoadRunner,由于软件还没有整体完成,在使用中不好匹配协议,现在正在熟悉另一个自动化工具RationalRobot来进行性能测试。 下半年,主要工作时是: 1. 随着软件的逐步完成,将细化功能测试并及早的着手准备性能测试,界面测试,易用性等其他方面的总体测试, 2. 测试所有与本软件有关的文档 3. 解决所有遗留的有歧异的缺陷报告,参照提交的缺陷报告进行回归测试。 4. 随着其他项目的开展着手准备测试前期的工作。 具体的工作实施安排还将根据项目组的工作进展和规划进行调整。 软件测试方法总结2 时光荏苒,如今xx年的帷幕已经谢下,xx年的钟声已经敲响,在公司高层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佰腾科技又走过了一年。而我也在自己的努力以及同事的帮助下完成了20xx年我所负责的工作,以下就是我对过去这一年的工作总结: 一、测试工作及经验 作为软件部测试组的一员,首先要做好的就是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在20xx年中所做的工作主要有: 1.XXXXXXXX测试用例的编写,对系统的测试、跟踪; 2.XXXXXXXX需求、高保图、界面和功能的测试;

各种皮试方法

1.头孢噻肟钠或头孢曲松钠皮试药液配制 1.剂量: 50mg 2.方法: 取原药1瓶1g注入生理盐水稀释至4ml,每ml含250mg 取0.2ml上液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50mg 取0.1ml上液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5mg[50mg]。 取0.1ml(50mg)做皮内注射. 2.头孢唑啉:皮试药液配制(0.5mg/ml溶液,用0.1ml*50ug做皮试) 1、头孢唑啉钠粉针0.5g+2ml生理盐水配制成0.25g/ml溶液。 2、抽取0.2ml溶液+0.8ml生理盐水配制成50mg/ml溶液。 3、抽取0.1ml溶液+0.9ml生理盐水配制成5mg/ml溶液。 4、抽取0.1ml溶液+0.9ml生理盐水配制成0.5mg/ml溶液。 3.头孢匹胺0.5克皮试法: (1)0.5克头孢匹胺2毫升用0.9%盐水配制成250毫克/毫升的A溶液 (2)用1毫升的注射器吸取A溶液0.2毫升加0.8毫升盐水配制成浓度50毫克/毫升的B溶液 (3) 用0.1ml的B溶液0.9毫升配制成浓度5毫克/毫升的C溶液 (4)用0.1毫升C溶液0.9毫升盐水配制成浓度为0.5毫克/毫升D溶液 (5)用0.1ml的D溶液即皮试 4.头孢他啶1g每支的皮试方法: (1)于内含头孢他啶1g内加4ml生理盐水

(2)取上液0.2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他啶50mg (3)取上液0.1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他啶

5mg (4)取上液0.1ml加NS至1ml,则1毫升内含头孢他啶0.5mg即配成试敏液(5)用0.1ml的D溶液即皮试 5.头孢米诺皮试方法:取1g 1.先用2ml生理盐水溶解抽取0.1ml 2.用1ml生理盐水溶解推掉0.9ml余0.1ml 3.用1ml生理盐水溶解推掉0.9ml余0.1ml 4. 用1ml生理盐水溶解配置完毕最终皮试液溶度500μg/ml

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管理办法 (1)

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确保与本公司质量体系(产品) (如产品的安全、环保要求)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得以贯彻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与质量体系(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 2 职责 总经理负责向公司员工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综合办公室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管理。并对留用的与法律法规有关的文件资料实施控制。 技术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产品实现过程中采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供应部负责在采购和采购品贮存等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其符合政府、安全和环保法规的要求。 生产部负责在产品实现、包装、运输、使用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质量部负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 工作程序 综合办公室会同技术部、质量部,根据公司产品的特点,识别、确认和收集与本公司体系、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由总经理适时向相关人员宣贯。技术部标准化人员协助。

与本公司体系、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 a)与产品安全特性的符合性相关的有易燃、车内人员保护、转向控制、灯光和制动等; b)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有排放、噪声和无线电干扰等; c)其他强制性标准(如汽车用安全玻璃); d)相关的法规如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环保法等。 法律法规贯彻要求 a)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技术部应将影响安全特性的符合性相关的因素,如易燃、易爆、车内人员保护、转向控制、制动等要求,以规定的符号标识在相应的技术文件上,以便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实施,确保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规要求的产品; b)对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监视测量要求,必须纳入相应的技术要求(或产品标准)中; c)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阶段(如与顾客有关的过程),公司贯彻合同法、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规; d)采购品中若有毒性产品、危险品和其他限制产品时,供应部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求供方出示产品和包装符合政府法规的说明; e)对表面处理(如磷化、电镀)等过程的工艺介质、槽液,必须按法规(标准)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排放; f)工作场所(如装焊车间、冲压车间)的噪声,必须加以控制,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 g)在确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时,要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必要时);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与联系 一、法律、法规与规章的区别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与联系 “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从广义上讲,规章也是一种规范性文件,但是它不同于我们所讲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一般规范性文件指的是法律、

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所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实际上讲的是一般规范性文件,或者称为狭义的规范性文件。这里,规章与一般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内容上看,凡是法律、法规规定以规章形式规定的事项,应当制定规章,比如,设定行政处罚,出台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均属于规章。至于一般规范性文件,主要用于部署工作,通知特定事项、说明具体问题。此外行政管理的重大制度也应当制定规章。比如,国家统计局就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管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执法检查相继出台了三个部门规章。 2、从形式上看,2000年7月1日《立法法》实施以后,规章都必须以令的形式发布,因此凡是以令的形式发布的,就是规章;一般规范性文件则不以令的形式发布,往往以通知、函等形式下发。 3、从结构上看,规章一般采取章、节、条、款的结构,规范性文件则比较松散,一般没有结构要求。 4、规章要报国务院备案,规范性文件则不需要。可以这样说,是否以规章形式发布并报送国务院备案,是判断规章还是规范性文件的主要标准。

高级软件测试工程师简历

个人简历 钟娟软件测试工程师 ☆基本资料: 工作年限:性别: 毕业学校:联系方式: 专业:邮箱: ☆工作技能: 1.熟悉软件生命周期、测试流程以及各个阶段的基本工作,能够根据需求文档提取测试需求;熟悉软件测试计划、测 试方法、测试用例、测试总结、缺陷报告的设计思想以及规范写作; 2.熟悉软件缺陷管理流程,熟练使用Bugfree、JIRA缺陷管理工具,了解QC测试管理工具;熟悉版本控制工具SVN, 掌握思维导图工具MindManager; 3.掌握MySQL、Oracle数据库(熟悉增、删、改、查等基本操作语句); 4.了解Linux的常用命令,能够在Windows、Linux系统下搭建和使用测试环境; 5.熟悉性能测试原理,了解性能测试工具LoadRunner;自动化测试工具QTP;了解OSI七层模型以及B/S和C/S架构; 6.精通Photoshop、Powerpoint、Frontpage、OfficeViso等绘图软件以及办公软件。 ☆工作经历: 北京大唐电信(志诚软件)有限公司2012/01--2015/02职位:软件测试工程 师 深圳市辰森科技有限公司2005/10--2009/10职位:运维工程师 ☆项目经验: 项目一:华润电力OA系统 项目简介:在电力OAM管理平台实现电力OA系统运行,属于B/S架构;电力的统一身份管理平台OAM,以集团中央目录为可信信任源,通过身份回收引擎,将电力的员

工数据回收到电力的OAM平台中,并通过身份供应引擎将账户推送到电力的各集成应用中。电力统一身份管理平台OAM与集团统一身份管理平台LDAP保持密码同步。整体项目包括身份管理、访问控制;主要负责模块包括用户体验和用户管理。用户体验即用户操作包括了:用户登录、密码修改、密码找回、密码重置、用户登出;用户管理包括:账户开通、账户关闭、用户复核这些方面。 软件环境:Linux+Weblogic+Apache+Oracle11g、开发语言Java 1.由于华润OA项目较重要,每周一进行周例会,总结上一周工作进展以及对本周工 作安排; 2.OA系统是最近做的系统,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沉淀对测试流程有了一定的把握 开始接触测试计划的制定; 3.参与系统需求分析,规格说明书评审,并协助组长进行测试计划和方案的定稿以 及评审; 4.跟进搭建测试环境,并在开发协助下尝试搭建一些简单的测试环境; 5.协助组长把控组内测试进度,根据分配的模块设计用例,设计用例时采用黑盒测 试方法如:等价类、边界值、场景法、错误推测法等进行编写测试用例; 6.执行测试用例,并和组内测试同事交互测试用例执行,发现Bug并提交缺陷报告 单到Bugfree;在提交Bug时,和开发会有一些小摩擦,在开发人员的思维中不认为是Bug的他们有时会坚持自己的意见,不过在通过我们的交流和沟通后一些Bug还是需要开发同事修改,经过相处开发人员也比较繁忙,测试人员需要理解开发人员,以及懂得和开发人员沟通的技巧; 7.Bug通过开发解决后需要进行回归测试; 8.录制一些脚本,协助组长进行性能测试,并尝试写功能测试的测试报告并参与评 审,并提交到SVN。 项目二:OCOOL-SHOP电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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