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 (3000+6000)÷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钱,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120=900块, 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养老金,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所以,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数低的地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南京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在黑龙江,那你必须回黑龙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缴费基数才1000,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1000的待遇!这是很亏的!一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 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基数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工作交社保的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否则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巨亏本的买卖。也许你

会说,如果在基数低的地方交钱,退休的时候回基数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错!你以为劳动保障部门会随随便便就让你享受么?一般这种情况下政府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转入!到时候你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在黑龙江享受不了,在南京也享受不了!不过有些地方对这样的情况有了一些缓和的规定,比如南京允许你在退休前5年从基数低的地方转回南京,再在南京继续交5年南京的高基数,之后允许你回南京享受养老金.这个政策各个地方估计都不一样,有打算转的人最好现在就去你当地的劳动局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免得退休时候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医疗保险

单位每月给你交的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只管住院,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保帐户上打属于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个月按照1369元的最低基数交社保,那么1369×2%=27.38元。就是国家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这个钱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的9%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按规定,如果你从2008年1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从2008年2月起你就可以刷卡买药或者看门诊,从2008年7月起你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报销了。如果你2008年8月1日住院了,住的是南京市最好的三级医院,住院期间用的都是医保范围内的药,手术+住院等费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报销的时候医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块,这是起步价,剩下的4000块医保中心可以报销4000×86%=3440元,你个人只要付4000×14%=560元就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价,你花了5000块自己只要付1560元就可以了,而且这1560元还可以从你的医保卡里扣(如果你平时不怎么用那卡), 所以实际上你住院花不了多少钱。医疗保险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比养老保险重要多了,毕竟看病住院实在太贵了,这也是参加社会保险的意义。不过南京市规定医疗保险必须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终生享受,所以如果你55岁退休,那最迟30岁起就必须开始交医疗保险了。

工伤保险

用得少,需要提醒的是你如果在工作的时候或者上下班的时候出了什么事,这个险就用得上了。但在实践中很多人出了事不注意保存证据,导致自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这是很可惜的。如果你下班的时候被车撞了,那应该赶快报警,让警察来调查记录并拍照采集证据,警察处理完以后会给你开个事故鉴定书之类的东西,你就可以拿这个去单位要求报工伤了。如果你出了事就随便让人跑了而且还不找证人还不报警什么的,那没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被采纳为工伤的。工伤还有个时效问题,如果你2008年7月1日出了工伤,那你必

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叫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2008年8月1日之前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如果距离你出工伤的日子超过了一个月, 那工伤可能就鉴定不起来了。如果你单位不去给你鉴定,那你自己可以拿着材料去鉴定中心鉴定,最好也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会很麻烦很麻烦。

生育保险,

南京从08年6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一是报销比例提高;二是建卡的时候必须出示结婚证和医保卡等相关证件,所有的费用从建卡开始到你生完小孩结束,院方同医保中心实时结算,个人只需承担生育保险不保的费用。至于生育津贴如何发放可能仍然需要单位出面办理,具体可以咨询下劳动保障部门。看看老政策,因为现在是7月,新政规定6月之前建卡的仍然按老政策执行,可能某些同志还需要了解。例如,如果你是女生,每个月工资为1000元,2008年1月1日开始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1369,而你2008年3月怀孕,2008年12月底生了孩子,2009年1月出院,那么你出院以后要赶快把结婚证(未婚生子的报销不了)+独生子女证(一般来说生2胎的报销不了)+病历+建大小卡检查和住院和手术费用的所有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这些所有的材料交到公司,如果你怀孕时候检查花了500块,生孩子的时候住院+手术花了2000块,一般来说,公司在医保规定范围内基本上可以给你全部报销,报销以后给你的钱包括:500块检查费+2000块住院手术费

+1369元/月×4个月=7976块, 1369元/月×4个月这是医保中心特别为报销的女生补贴的。只有女生报销才能拿的到国家规定女孩子报销生育保险的时候必须给4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你生孩子报销的话不仅不要花钱而且还可以赚4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基数交的比工资高,比如拿1000块交的是1369,那么你还赚了呢。生育保险起码要交一年才能享受,切记切记。此外还有个问题,男生也交生育保险,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呢?如果你是男生,你老婆没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没交保险,而她生孩子的时候你交生育保险也已经超过了一年,那么你也可以报销生育保险,但以之前的例子为例,你只能报销500块检查费+2000块住院手术费的一半=1250元, 补贴的1369元/月×4个月的工资你就享受不到了!这是只有女生报销的时候才可以享受的哦~同样的花费,女生报销就能拿7976块,男生报销只能拿1250块,这大概也是中国少有的”歧视男性”的政策。所以说,女生要生孩子之前最好计划一下,提前一年开始找个单位交生育保险,可以赚呢!而男生如果要娶老婆,最好娶一个生孩子的时候已经交了一年生育保险而且缴的基数还比她本身工资高的女生哦!不过如果她实在

没保险也没关系,你还可以给她报销生育保险,不过你没补贴的4个月工资拿,而且该报的

费用你只能拿回来一半。

失业保险,

要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多拿24个月。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601元,市区最低标准为518元。如果你2008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9年1月你被公司辞退了,那你可以让公司给你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如果这一年你都是以1369的基数交的保险,那你2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000多块钱或者你2008年1月1日开始交保险,2009年1月你和公司合同到期了,你们都不想续签合同的话那你也可以在离开公司以前让公司给你去拿2个月的失业保险,也是800多块。就是说合同到期或者公司辞退,你都可以按照一年拿2个月的失业金的比例去要求公司给你办,如果公司不给你办你可以去告它,一告一个准。但是如果你是合同没到期自己辞职走,那就算你交满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只要是自己辞职的,别说交1年了,就是交10年的失业保险到辞职的时候你也拿不到一分钱。

住房公积金,

如果你每个月公积金交300块,那么公司每个月也往你帐户上打300块,你买房子的时候这就是600块了。如果你一辈子交了5万,那你帐户上就是10万了,这种好事大家一定不要拒绝啊。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子,还贷款,装修什么的,如果你自己家可以找到地皮盖房子,那盖房子的钱也可以从公积金里付如果你一直不用这钱,最后退休的时候貌似可以把

钱全部取出来。

辞职跳槽时五险一金怎么办?

五险: 养老, 失业工伤, 医疗, 生育

一金:公积金

缴费标准:养老(单位20%,个人8%)

生育(单位交)

工伤(单位交,个人不交)

医疗(单位10%, 个人2%*基数+3)

失业单位1.5% 个人0.5%)

公积金(今年最高不超12%以前年度不超10%,单位个人各一半)

1. 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 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 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拉. 办理转移手续: 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 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2. 失业保险虽然必须要交,但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如果你是学校毕业的, 属于干部身份,档案可以存人才的), 断不断不要紧, 我们失业了也领不到失业金,除非发疯了,把干部身份转为工人身份, 以后退休按工人待遇领退休金. 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工人身份的档案放在街道, 干部身份的放在人才或单位)

办理转移手续: 不用办理, 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3. 医疗保险比较重要, 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 三个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 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 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新上.

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存折,终身使用, 不管单位是否变化, 单位应该每月把一定比例的钱打入存折, 个人可以随时提取. 用途不管.

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蓝本, 就是医疗本, 医疗规定门诊费用2000元以上部分才可以报销, 比如花了2500, 只报销500的50%-70%(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如果住院报得就多了. 看病的时候要告诉医院开医保的单子, 住院要带上.

4. 公积金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比如工资3000元, 单位给你300, 你自己扣除300, 所以你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 只能一年取一次, 要去公积金中心取, 需要买房或修房. 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

办理转移手续: 先在新单位开帐号, 拿帐号给老单位,让老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

公积金中心每年六月会给单位发每个员工的对帐单, 显示你的帐户现在的钱.

另外, 每年四月左右是调整下年度养老\失业\医疗基数的时间,

每年六月是调整下年度公积金的时间.

下面再说说现在市场上一些不规范的情况

1. 很多单位不按本人工资给上保险和公积金, 比如按北京市平均工资上, 个人就吃亏了. 所以找工作的时候要问清楚.

2. 现在很多人才都规定养老失业和大病是捆绑的, 要么都不上,要么都一起上,而且必须档案在人才的才给上. 如果个人在人才上, 就必须把单位的钱和个人的钱都自己交, 挺多的, 据说按最低标准, 每月也得交一千多, 而且没有多少钱到个人帐户上, 建议如果比较年轻, 身体还好, 只是暂时失业, 不必自己交了, 以后到单位再上吧.

3.有钱人可以不上养老保险, 穷人最好上,指望能有点钱养老.有人说自己存着, 但国家对养老金还是有所保障的,会根据经济情况上调.

4.有些单位以档案不在本单位,不给上, 是不对的, 因为档案和保险不挂钩

5. 外地户口的同样,应该给上所有的保险和公积金, 和户口没关系, 以后如果去其他城市, 都是可以转的

关于《关于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22号)和省级有关部门关于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市高度统一、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本着精简文风的要求,制定了涵盖我市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完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相关政策、全市大病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等工作内容的意见。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 (浙政办发〔2014〕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122号)。 3.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浙医保联发〔2019〕19号)。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35号)。 5.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浙医保联发〔2019〕15号)。 6.市政府《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绍政发〔2018〕17号)。 7.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2019年全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55号)。 8.市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绍政发〔2017〕30号)。 9.省人力社保厅等三部门《浙江省大病保险招投标管理指引(暂行)》(浙人社函〔2015〕30号)。 三、主要内容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录说明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二)《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三)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合并归类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 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确定的,南京今年7月公布的最低基数是1189元,这是个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南京只要是正规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每个月为每个职工交的钱最少为1189×41.3%=491元,而职工每个月最少要交1189×19%+10=236元,这样你和单位每个月应该交的社保费就出来了。 但是现在又出来了新问题,南京市职工工资差别很大呀,有人一个月拿1000,有人一个月能拿10000,难道叫拿1000和拿10000的都交同样的社保费? 请注意,这1189是最低基数,在1189之上还有最高基数, 南京今年的最高基数好象是8000多,具体我也忘记了,反正如果你的工资每个月在1189元以下,单位也必须按照1189元为你交1189×41.3%= 491元,而你自己每个月最少也要交1189×19%+10=236元,这个就是1189作为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意义之所在了:哪怕你一个月拿1000或者800块,你每个月最低也必须要按照这1189交钱! 但是如果你工资比1189要高,比如你一个月拿3000块,那单位去劳动局给你交保险的时候(你单位和你缴纳的社保费用都是劳动局扣的喔~)就应该对劳动局说:”呀呀,我们这边有位同志一个月拿3000,请按照3000块钱的标准来扣社保费”.那么劳动局就会以3000块为缴纳基数来扣你单位和你的钱然后打到你的社保帐户上,你单位这时候每个月就应该为你交3000×41.3%= 1239元,而你个人每个月就该交3000×19%+10=580元 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下,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1189交;如果你的工资在1189元以上,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交,除非你的工资比最高基数还要高,如果你一个月拿10000而最高基数是8000的话,你和你单位就都按照8000交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 “五险一金”.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 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保费。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依据法律定的,至于“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有关保费分担说明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承担8% (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0%,个人22;重庆:单位承担9%,个人22) 3、失业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5%,个人0.5%;重庆:单位承担2%,个人1%) 4、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比例分0.5%、1%、2%三个档次,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行业性质确定。服务业0.5%,制造业1%;采掘冶炼2%。 5、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北京比例0.8%;重庆比例为0.7%) 以北京22岁担任教师的张小姐为例,她每月收入4000元,社保缴费基数也为4000元,从22岁开始缴,预期到60岁退休。试

算如下: 个人缴纳部分: 1、养老保险金:4,000 X 8320元 2、医疗保险金:4,000 X 22=82元 3、失业保险金:4,000 X 0.520元 4、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 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共计:902元。 企业交纳部分: 1、养老保险金:4,000 X 20800元 2、医疗保险金:4,000 X 10400元 3、失业保险金:4,000 X 1.560元 4、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 5、工伤保险金:4,000 X 0.520元 6、生育保险金:4000 X 0.832元 企业缴纳部分每月共计:1,792元。 可享有之养老保障: 1、养老保险金: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每个交费年限发1%)+个人账户本息和÷139。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就业政策——简答题: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就业政策——简答题: 1,失业保险的一般理论包括哪些内容? 答:(书本P154)失业保险一般包括一下内容: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享受条件、资金来源、待遇标准、管理机构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等。 2,简述外国失业保险对我国的启发? 答:(书本P160)①、覆盖范围:瑞典失业保险自愿保险项目覆盖了年龄在65岁一下的参加了工会或自我雇佣者组织的失业保险资金会的雇员或自我雇佣者。我国也应扩大失业保险项目的覆盖范围。②、资金来源:瑞典的失业保险雇佣主要由雇员、雇主和政府三方负担。我国政府应学习瑞典的失业保险基金来源的95%来自政府从雇主征收,5%来自基金会员的费用和其他形式的收入。③、保险待遇:根据雇员的工资等级而确立具体待遇金额。④、资格条件:确立具体合理的保险申请条件。⑤、具体手续:完善申请保险的手续,学习美国的申请失业金的失业者应在工作后买上去失业保险金处申请以及申请时必须出示文件——工作卡和在过去19个月内的工作记录。 3,简述我国失业保险改革的必要性和内容? 答:(书本P170) (1),必要性:①、失业保险制度的规范层次逐步提高。②、越来越强调权利和义务的结合。③、失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④、待遇水平逐渐提高。⑤、管理部门越来越专业、失业人员的登记制度、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也越来越严格,管理从不规范逐步走向规范。⑥、统筹层次逐步提高,有利于根据大数法则在更大的范围内调剂使用基金。 ⑦、监督力度逐渐加大。⑧、就业导向越来越突出,在推动就业方面失业保险制度起来 越来越大的作用。 (2),内容:①、实施范围: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而社会团体记起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是否适用《失业保险条例》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②、资金来源:主要有失业保险费、财政补贴、基金利息和其他基金。③、失业保险待遇:A、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B、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C、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葬丧 补助金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D、免费为失业人员提供一次职业培训、一次职业指导和三次职业介绍服务。E、是也人员可免费接收咨询服务和查询个人缴费记录等。④、给付期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⑤、享受条件:A、原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B、必须符合失业不是因自己 意愿造成的。C、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4,工伤保险的概念、特点、功能和特殊的原则是什么? 答:(1)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特点:①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②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工伤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

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自查报告-自查自纠报告.doc

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自查报告-自查 自纠报告 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自查报告 在上级医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根据安人社{2018}18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后,我中心立即成立了以付主任为组长,医保科及工作人员为组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费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我中心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管理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 二、规范管理,实行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近年来,在市医保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编印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热心为参保人员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中心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职工就诊就医购药;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职工

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严格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实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文档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病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技术准入制度、医疗核心制度。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奖励约束机制,实行中心、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规范交接班、主任查房及病例讨论流程。对抗生素的使用,按照医师权限,分级审核使用。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医疗

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 一、凡例 二、西药部分 三、中成药部分 四、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五、中药饮片部分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范围参照本目录执行。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和中药饮片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其中西药部分1279个,中成药1316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8个(含西药43个、中成药5个),共计2643个。 (二)西药、中成药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分甲乙类管理,西药甲类药品398个,中成药甲类药品24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照乙类支付。 (三)中药饮片部分除列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品种892个外,同时列出了不得纳

入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 (四)《药品目录》包括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6个;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五)药品分类上西药品种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中药饮片按中文笔画数排序。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六)西药、中成药、谈判品种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七)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八)西药剂型以《中国药典》“制剂通则”为基础进行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法规与政策试题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法规与政策 一、单选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下列关于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城镇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B.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C.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D.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 答案:A [解答] A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2.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关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 B.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 C.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D.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答案:D [解答] 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①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②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③财政补贴;④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省、自治区可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D项,省级人民政府不可以自行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3. 陈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5月10日终止。合同终止后,陈某失业在家。2007年5月15

2017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二)《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三)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合并归类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分

社保和商业保险中的团险都包括“工伤险”。区别在于社保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商业保险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社保是最低保障,商业保险保障比较高。两者相互补充,保障更加全面,保险金额也更加高,两者并不矛盾。但是否购买商业保险,那就在于工友受聘单位或企业的领导是否看重职工的保障问题了。 社保 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承办职工工伤社会保险的运营业务,并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基金委员会的监督的指导。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回答列表 A.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更加关心和关注工伤保险工作。有 一部分企业前些年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等险种,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力度 不断加大,一些企业和职工想参加工伤保险,但不知道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哪些 区别? 正确区分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利于划清两者的根本属性,更有 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 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 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意外伤害是指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对双方约定 的契约和投保额,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实施保险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指在劳动者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 力之后给予基本生活的保障,有利于社会安定,不以赢利为目的; 人身意外伤害险虽然也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保障,但商业性较强,以利润为经营目标。 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保险,不管本人是否愿意,只要在实施范围之内的人都必 须参加,并由政府授权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强制实施;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实施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纯属自愿投保,并可中途变更保险公司,遵循的是契约自由原则。 实施范围不同。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被保险的对象限定在一定范围属于劳动保障范畴; 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任何人只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就可投保,双方根据保险合同而产生权利和义务。 保险基金来源不同。工伤保险是贯彻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保险费全部由企业单位承担,摊入成本,当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由投保人负担,被保险人为了获得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必须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国家并不给任何补贴。 保险金额确定和给付不同。工伤保险金额的确定是根据整体社会的经济生活水平和国家的福利政策由政府单方面确定的,在保险金额的给付上,完全依照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给付,待遇水平既要考虑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需要,又要考虑他们过去贡献的大小;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限定支付范围说明(摘自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限定支付范围说明(摘自凡例): (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或住院医嘱,参保患者自行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儿童或有临床证据证明为智力障碍的成人参保人员,由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使用与目录药品名称和剂型相同的非处方药品发生的费用,可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规定了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经办机构在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 1.“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 2.“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备注”一栏标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及症状、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适应症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5.“备注”一栏标注了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内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证据。 (三)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方案内的药品,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治疗艾滋病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四)参保人员使用西药部分第234-247号“胃肠外营养液”、第262号“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剂”、第1257号“肠内营养剂”,需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时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使用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疗法时,消化道有功能的患者应首先选用肠内营养剂。 (五)西药部分第1257号“肠内营养剂”包括:肠内营养粉剂(AA-PA)、肠内营养粉剂(AA)、短肽型肠内营养剂、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粉剂)、肠内营养混悬液Ⅱ(TP)、肠内营养混悬液(TPSPA)、肠内营养混悬液(TP-MCT)、肠内营养乳剂(TP-HE)、肠内营养乳剂(TPF-T)、肠内营养混悬液(TPF-FOS)、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M)、肠内营养乳剂(TPF-D)、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肠内营养乳剂(TPF)、肠内营养混悬液(TPF)、肠内营养乳剂(TP)、肠内营养混悬液(TP)、肠内营养粉剂(TP)、肠内营养混悬液(SP)。

解读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doc

解读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生育保险篇生育保险对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妇女的职业和性别歧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确定为7万人,到2005年,力争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协调一致,共同发展。生育保险采取三统三分的政策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并入各级医保中心,采取三统三分的政策。即统一参保、统一缴费、统一管理;分别费率、分别立账、分别支付待遇。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从今年起,凡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都要按规定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同时,要与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率确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0%《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率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生育保险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0.7%以内。根据测算,我州生育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为确保我州生育保险顺利实施,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我州作为省少数民族地区,可适当调高费率,最终我州的生育保险费率确定为1.0%。必须在定点医院就医才能享受待遇参保职工必须在本统筹地区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检查、治疗、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方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因公出差须在外地住院就诊的,应在入院后(3天内)及时电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到时方可凭有关处方、费用清单和有效发票按规定报销。就医就诊费用生育保险对象在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诊疗费、检验费,先由本人垫付,在产假结束后,由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定额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负。在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和生

育手术(流产、引产、绝育)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住院的办法办理,即持本人医保IC卡、《生育证》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刷卡,预交本人自付现金,办理住院登记,住院期间参保对象或家属每天应在生育保险住院费用逐日清单上签字认可,办理出院手续时,凭逐日清单结清自负的费用,余下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结算支付。产假期间停发工资,领取假期津贴按照省政府179号令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单位停发工资,改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假期津贴。失业期间生育可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参保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参保单位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生育第一胎,又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证》的,也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生育女职工人均支付的医疗费用。上述津贴和一次性补助金,都在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由单位经办人或女职工本人,持有效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参保职工产假期间治疗其它疾病的医疗费用处置参保职工产假期间治疗其它疾病的医疗费用和产假期满或节育手术期满继续治疗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属门诊开支的费用,由个人负担;属住院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结算办法和负担比例均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5 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建议及措施

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建议及措施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目前独立运行的两个社会保险险种,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本文提出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建议,是基于下面几个论点: 一是全民医保的趋势。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是现阶段医疗改革的重点。预计到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分别覆盖90%的全国人口。而目前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却仅仅适用于企业女职工,大量的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城镇居民却排除在生育保险大门之外,虽然针对这一问题各地出台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和规定,但无论如何都是些地方法律法规,生育保险立法的滞后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很大差距,同时也造成社会公共卫生资源享受上的不公平性。 二是险种合并、精简的要求。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对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保障,同时对享受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生育保险的享受者在享受期内,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可能同时享受两种待遇。可见两个险种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如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共享等,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体系有很大的可操作性,既可资源共享,方便操作,也可依托医疗保险健全的筹资、管理体系达到全面提升生育保险水平的目标。 三是可操作性原则。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目前,生育保险基金与医疗保险基金都由各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医疗保险局负责两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与审计,两个险种在经办机构设置、基金征收模式、基金支出管理上有很紧密的联系,合并两大险种,不会在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上引起较大变化,相反对于精简基金管理机构,监督基金正确使用还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现行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不平衡,缺乏统筹管理。生育保险在五大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中无论从资金规模上还是从受益对象上都属于“小”险种,在相当一些地方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客观上造成了企业实际上参保率不高;再加上生育保险金缴纳缺乏强制性,一些企业能不缴就不缴。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缴纳不积极,参加生育保险的极少;一些原有的参保企业改制后也未再参加生育保险;有些企业因效益不好,无力参加生育保险或退出保险,导致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的趋势;经济发展较快的东部地区,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覆盖面较大、参保人数多,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生育保险覆盖率就较低。另外属地管理原则较难落实,不少中央驻各地企业参加属地生育保险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二)覆盖范围较小,参保人数少。《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4)规定:生育保险的对象为城镇企业已婚女职工。不包括乡镇企业的女职工、女性自主创业者、非正规就业的妇女等。2002年底,我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平均覆盖率仅为38%;截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7775万人,比2006年末增加1316万人。但这离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确定的到201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 以上”的目标相距甚远。从各地开展的情况来看,实际上仅限于国有企业单位、部分大集体单位,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被排斥在外,特别是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校办企业、私营个体企业、自由职业者、城镇居民以及广大农村人口,约有80%以上生育妇女未享受到这一权益保障。

工伤与失业保险8-12章

第八章失业保险待遇和管理 1、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 2、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终止

3、失业保险的管理与服务 (1)失业保险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基金运营管理和监督管理,由于我国目前失业保险基金还不允许投入资本市场进行运营,所以这里所称的失业保险管理仅指行政管理和监督管理。(2)失业保险服务:是指面向失业人员个人的各项失业保险经办工作,主要包括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审核和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以及有关的咨询服务。 (3)对于政府的责任,《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在下列几个方面作了规定: ①明确政府应当将增加就业岗位、控制失业人数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宏观决策时,充分考虑就业因素,预先评估对就业造成的影响。 ②将促进就业工作列为政绩考核的内容。 ③政府要在税费减免、财政经费上加大对促进就业的投入。 ④要求政府通过建立促进就业领导小组,协调各政府部门的工作,更好地形成促进就业的合力。 第九章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1、我国目前失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而依法筹集的专项资金。从其来源看,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财政补贴以及失业保险基金孳生的利息。其中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体,基金不敷使用时国家财政给予的补贴构成失业保险基金的必要后备,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则是基金的必要补充。 2、失业保险基金的特点: (1)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无偿性:即国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支付任何代价。 (3)固定性:即国家根据社会保险事业的需要,事先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3、筹集事业保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 (1)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 (2)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 (3)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 (4)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 (5)全部由雇主负担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实行基金制。 失业保险费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工伤生育保险科

工伤生育保险科 一、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 (一)法定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2、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相关规定。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第八条相关规定。 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府发[2004]23号)第九条相关规定。 5、《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5年版<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5]12号)第二条、第三条相关规定。 6、《攀枝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5版<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攀劳社医[2005]10号)第六条相关规定。 7、《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卫生局关于规范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攀价费[2007]146号)相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 已参加工伤保险并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1、攀枝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工伤性质认定书; 3、医疗费用发票; 4、住院每日清单或门诊处方等。 (四)办理程序: 1、申办单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 2、工伤生育保险科审核相关材料; 3、审核工伤医疗费用; 4、办理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科室负责人复核; 5、列入当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计划;打印待遇审批表。 (五)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3336415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工伤生育保险科 二、工伤伤残待遇核定 (一)法定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2、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第八条相关规定。 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第二条相关规定。 5、《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四川

“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的区别

“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有何区别?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今年开始实施,哪些人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以及已生育的女职工,不需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是否可以不参加生育保险?据了解,无论男职工还是女职工,无论已生育的职工还是未生育的职工,都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以此体现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险特性;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哪些人参加生育保险? 按照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原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由谁来缴纳?据了解,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这是缴费基数的“上线”;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缴费基数的“下线”。 “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有何区别? 不少参保人发现,有“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两个概念,而且在政策过渡期内,曾经参加过“生育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参保人与未参加过“生育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理方式上有所不同,“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有何区别? 据了解,在今年建立单独的生育保险之前,我市在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按规定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在职人员的生育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交,其他人员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分别按其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执行。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医疗保险政策没有生育津贴待遇的规定。 今年生育保险政策实施后,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这意味着以前未纳入“生育医疗保险”的基本医保三档参保人也新纳入“生育保险”群体,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和生育津贴。此外,还有一部分群体,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适用范围未被纳入的人员,但属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应当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继续按其规定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并享受各项生育医疗保险待遇。这意味着不在职但参加一档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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