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液面自动控制装置

液位自动控制装置 摘要 本系统采用分布式微机控制系统,通过测量传感器的信号频率来获取液面高度。系统采用主从式结构,主站和从站都采用以“8051系列单片机+电容式液面高度传感器”模式。并通过电磁阀来调整液面高度,构成了一个闭环控制系统。可通过键盘设定所需液面高度,范围为0~25cm,误差不超过±0.3 cm。并可实时显示当前液位高度和瓶内液体重量以及阀门状态。当液面超过25cm或液位低于2cm时,可进行声光报警。 主从站之间通过RS232C总线构成串行通讯星型网络。主站可对8个从站进行定点或巡回监测,查询各从站的实时状态,并可显示其从站传输过来的从站号和液位讯息,并可控制从站液位。并且在巡回检测时,主站能任意设定要查询的从站数量、从站号和各从站的液位讯息。当收到从站发来的报警信号后,能声光报警并显示相应的从站号,可自动调整从站液位为20cm。从站能够输出从站号、液位讯息和报警信号,并且能对主站设定的液位控制信息相应。 该系统布局合理,运行平稳,控制精度较高,完全达到了题目基本部分的要求,并基本实现了发挥部分要求。 一、总体方案的设计 1、主站的整体设计: 以单片机为控制核心,通过液位传感器实时获取储液瓶B的液面高度,并通过显示器实时显示液面高度、重量。当键盘有输入时,单片机根据键盘输入的功能要求,单片机通过控制电磁阀1、2来提升或降低液面高度达到设定值,根据题意整体规划主站的系统如图(1) 图(1) 2、主站和从站整体设计 主从站之间通过RS232C总线构成串行通讯网络,主站定期查询液面信息,并对液面信息进行控制。

图(2) 二、系统模块的确定和设计 分析题目要求,系统为一个主从式测控系统。由通讯网络把主站和多个从站连成一个系统。通讯网络可采用RS232C 等接口组成。液位监测与控制装置的功能可有多种方案实现,但一般都都由控制单元、执行机构和检测单元单元三部分组成。 下面具体论述一下液位监测与控制装置的各个部分模块的方案确定和设计。 1、检测元件的选择 (1)传感器的选择 检测液面高度有多种元件可选,如超声波传感器和电容传感器等。 方案—:使用超声波传感器。超声波具有不受被测液体的浓度和导电性能影响的特性,因此精度比较高,但价格比较贵。 方案二:使用电容式传感器。电容式传感器在测量高频信号时,精度较高。但要求液位 变化速度较为缓慢,而且距离不能太远,本题采用的进出水管较细,进出水速度合适,由于只要求测量范围最大为0~25cm ,距离较小,此传感器正好符合条件,而且该传感器比较经济,考虑到液体流速和测量范围、精度以及价格,故从实用性和经济性角度考虑选择电容式传感器。 我们选择第二种方案,由于采用了电容式传感器,所以我们需要对电容信号进行采集。 (2)电容信号采集方案的选择和设计 方案—:将电容信号转换为电压信号。由于输出电压信号比较微弱,采用该方案时,采集信号的灵敏度不高,误差一般较大,难以控制,而且电压信号要通过A/D 转换后才能被单片机处理,比较复杂。原理图如图(3)所示: 图(3) 方案二:将电容信号转换为频率信号。压感电容传感器对由液面高度变化引起的水压变化的检测灵敏比较高,对由于液位高度的变化而引起的水压的微小变化,通过传感器中的压控电容的变化,得到的输出的信号的频率变化非常明显。我们通过采集信号的频率就能得出对应的液位的高度,从而通过控制单片机,来进行设置所对应的液面的频率就能对所要求的高度进行任意控制,这样的系统能满足题目所要求的基本要求。 综合考虑我们选择第二个方案,接着我们需要考虑如何将电容信号转换为频率信号。 (3)电容信号处理方案

船舶管理制度

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维护水上交通运输秩序,严格安全管理职责,狠抓责任制落实,严厉打击违章、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管理 一、沙船、渔船业主要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1000-20000元/年,如遇到船上工作人员、船舶业主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从安全风险保证金里扣除。 二、安监办签字确认船舶平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后,方能履行年审、检验相关手续。 三、安监办签字确认船舶平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后,客渡船义工、渡工方能到财政办办理油料补贴。 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船舶安全管理领导组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安排部署重大安全活动。 二、不定期召开船舶业主例会,镇安监办主持召开,全体船舶业主参加,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总结本季度工作,通报各类违法、违章情况,安排布置下季度工作。 三、船舶业主必须严格会议要求参会,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书面请假报镇安监办。 四、船舶业主认真遵守会议规则,如有违反者将扣安全保证金50元/次。

检查制度 一、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不低于四次,镇安监办开展不定期的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每月不低于五天,逢场天、重大节假日值班人员深入码头检查,遇到汛期、雨雾恶劣天气等不利通航条件及其解除时,船舶管理员利用电话、短信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禁航、通航信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深入到各渡口、码头,抓好现场监管,不得走形式、走过场。 二、检查对象:镇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捕捞作业等的各类船舶。 三、检查重点:鱼鳞嘴、盐渠、黄堆码头的客渡船、在河上作业的采砂船舶以及辖区水域上的自用船和渔船。 四、检查内容:各类船舶的证书、证件、签单放行落实情况,违章违法情况,船舶的检验及年审情况,救生衣配备及穿戴情况。 五、对检查出的隐患,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查出违章、违法的事件,应及时办理,根据情节进行查处。

IMO和IMPA关于新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已经生效..

IMO和IMPA关于新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已经生效 上海港引航站陆悦铭 摘要: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是引航员登离船的重要通道,攀爬引航员软梯是引航员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全世界的引航员在登离船的过程中,发生过不少事故,轻则伤残,重则失踪、死亡,主要原因是一些船舶在放置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方面存在问题,对引航员的安全不够重视,对相关的国际公约不甚了解以及引航员或引航机构未实时提出纠正所致。本文通过介绍新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示意图,提出安放和固定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要求、安放软梯和接送引航员的标准做法和引航员登离船的时机等,从而保证引航员和引航船艇的安全,促进引航安全。关键词: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引航员软梯;舷梯;组合梯;安全登离船 0.引言 “泰坦尼克”号豪华邮轮的沉没,促使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一版在1914年浮出水面。随后,相继产生了第二版、第三版、第四版、第五版以及各类议定书和多次的修正案,其主要精神是确保包括引航员在内的海上人命安全。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引航协会(IMPA)、各国船级社、航海界和各国的引航机构都非常重视引航员的登离船安全,一次又一次发生的引航员伤残事故,促使IMO、IMPA等组织不停地针对各种缺失,修改、完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及其在船上的布置要求,并强制要求船舶实施。 1.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示意图的来历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可分为引航员软梯、舷梯、组合梯(舷梯和引航员软梯结合),其中最重要的引航员软梯(Pilot Ladder)也称引航梯、引水梯(以下简称软梯),因为绝大多数引航员是通过软梯登离船舶。1979年IMO第十一届大会曾以A.426(Ⅺ)号决议案接受了超大型船舶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建议案。1987年IMPA要求修改SOLAS第Ⅴ章第27条的内容,统一并改进引航员软梯及机械升降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操作要求,以适应实际需要和保障引航员的安全。当年IMO救生和搜救分组委员会(LSR)第19次会议审议了IMPA的建议,要求IMPA 提交书面具体建议。1989年IMPA根据LSR第20次会议讨论的结果,增补、修

自动控制系统组成

自动控制系统的组成及功能实现 自动控制系统作为目前工业领域控制的核心,已经为大家所熟悉。自动控制系统是指在无人直接参与下可使生产过程或其他过程按期望规律或预定程序进行的控制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是实现自动化的主要手段,其组建了整个系统的大脑及神经网络。自动控制系统的组成一般包括控制器,被控对象,执行机构和变送器四个环节组成。 一、自动控制系统的分类 自动控制系统按控制原理主要分为开环控制系统和闭环控制系统。 (一)开环控制系统 在开环控制系统中,系统输出只受输入的控制,控制精度和抑制干扰的特性都比较差。开环控制系统中,基于按时序进行逻辑控制的称为顺序控制系统;由顺序控制装置、检测元件、执行机构和被控工业对象所组成。主要应用于机械、化工、物料装卸运输等过程的控制以及机械手和生产自动线。 (二)闭环控制系统 闭环控制系统是建立在反馈原理基础之上的,利用输出量同期望值的偏差对系统进行控制,可获得比较好的控制性能。闭环控制系统又称反馈控制系统。 自动控制系统按给定信号分类,可分为恒值控制系统、随动控制系统和程序控制系统。(三)恒值控制系统 给定值不变,要求系统输出量以一定的精度接近给定希望值的系统。如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高度、电动机转速等自动控制系统属于恒值系统。 (四)随动控制系统 给定值按未知时间函数变化,要求输出跟随给定值的变化。如跟随卫星的雷达天线系统。(五)程序控制系统 给定值按一定时间函数变化。如程控机床。 在我们的工业领域中,因控制的工艺流程复杂、生产数多、对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所以一般控制系统均为闭环控制系统。 二、控制系统各部分的功能 (一)控制器 目前控制系统的控制器主要包括PLC、DCS、FCS等主控制系统。在底层应用最多的就是PLC控制系统,一般大中型控制系统中要求分散控制、集中管理的场合就会采用DCS 控制系统,FCS系统主要应用在大型系统中,它也是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现场总线控制系

营船港专用航道船舶引航安全管理办法

营船港专用航道船舶引航安全管理办法为加强营船港专用航道船舶引航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进出营船港专用航道的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营船港专用航道船舶航路规定)和有关海事管理规定以及长江引航中心内部安全管理规定。 二、进出营船港专用航道的引航船舶,按海事管理规定提前落实海巡艇护航。特种船舶进出营船港专用航道应安排拖轮伴航,其它特殊情况下需申请拖轮护航的船舶及早要求代理落实。 三、引航船舶进出营船港专用航道前,应加强与南通海事交管中心及相关船舶联系,获取营船港专用航道相关航行安全信息,选择恰当的进出营船港专用航道时机。同时,进入营船港专用航道的引航船舶应在确认泊位清爽后,方可进入。 四、进出营船港专用航道前,应督促船方对各种航行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运转正常,船长监航、轮机长、电机员值班,船员协助了望,备车航行,船头备锚、了头,做好应急准备。 五、引航操作要求 (一)认真核实船舶实际吃水,防止瞒报、误报吃水导致搁浅事故发生。 (二)航行时应保持正规了望,加强与横驶汽渡、靠离泊船舶、下口附近及其它有关船舶的联系,及早明确会让意图,意图不明,应停车稳舵; (三)船舶车速控制在Half车及以下; (四)进出营船港专用航道的引航船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禁止追越; (五)引航员应及早与护航船舶联系,统一护航方案; (六)夜间进出营船港专用航道,应加强了望,勤看雷

达,控制好速度,重点关注靠离泊船舶、横驶汽渡以及不点灯的小型船舶穿越; (七)引航船舶从长江主航道下行进入营船港专用航道时,船长在145米及以上的船舶,应选择在苏通大桥桥#1浮以下宽阔水域掉头后上行进入。出营船港专用航道上行进入长江主航道时,船长在145米及以上的船舶,应选择在苏通大桥桥#1浮以下宽阔水域掉头上行。禁止在营船港专用航道下口附近直接掉头进出。 六、营船港专用航道泊位靠泊、离泊要求 (一)船长在145米及以上的船舶靠泊营船港专用航道惠生重工以下码头时,无需乘潮进入时,原则上落水时靠泊; (二)船长在110米及以上的船舶靠泊华洋化工、申华两泊位时,原则上落水时靠泊,靠离泊操作限白天进行; (三)吃水在9米及以上重载出口船舶,原则上控制在高潮前离泊; (四)夜间涨潮流时避免进出营船港专用航道。 七、营船港专用航道水深控制标准 营船港专用航道维护尺度,新开闸以下维护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下7.0米,航宽200米,最浅点在营2#黑浮与营2#红浮航道内。新开闸以上维护水深理论最低潮面下5.0米,航宽150米。如有变化,以航道部门发布的最新航道水深和码头前沿最新实际水深为准。 八、拖轮使用规定 (一)船长在85米及以上的船舶靠离泊时,至少安排一条拖轮协助; (二)船长在110米及以上的船舶靠离华洋化工、申华两泊位时,原则上安排两条大马力拖轮协助; (三)船长在205米、吃水9米以上的重载船舶靠离泊时,原则上安排三条大马力拖轮协助;空载船舶靠离泊时,安排两条大马力拖轮协助。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规范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 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为监督和核查船舶、船员及其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或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以及我国加入的区域性合作组织 的规定,依法登轮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分 为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安全监督。 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等进行的监督管理,包 括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登轮实施的除船舶安全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现场监督检查。 第三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授权开展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 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在船舶营运期间,航运公司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与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或适拖状态,按规定做好货物的积载隔离,对旅客开展安全教育。 第七条船舶应当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保证船员适任、船舶适航。船舶应当建立开航前自查制度。船舶在离泊前,应对船舶 安全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船舶开航前安全自 查清单》。 《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应在船保存二年。 第八条船长应当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保障船舶满足最低安全配员,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和作业。 船长在海上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第九条船舶检验发证机构应当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保证其检验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并为其开展的检 验业务负责。 第十条船舶应当始终保持其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确完整显示本船信息。 第十一条船舶、航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船舶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船舶监查员”)做出专业判断。 第十二条船舶监查员实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时,船长应当指派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船舶监查员提出的问题,并按照船 舶监查员的要求测试和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第MSC.308(88)号决议 (2010年12月3日通过) 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 海上安全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28(b)条关于本委员会的职能, 进一步忆及《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安全公约》)(以下称“本公约”)第VIII(b)条关于除第I章规定外本公约附则适用的修正程序, 在其第88届会议上审议了按本公约第VIII(b)(i)条提议和散发的本公约修正案, 1. 按本公约第VIII(b)(iv)条规定,通过本公约的修正案,其文本载于本决议附件; 2. 按本公约第VIII(b)(vi)(2)(bb)条规定,决定上述修正案于2012年1月1日应视为被接受,除非在此日期之前,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本公约缔约国政府或拥有商船合计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50%的缔约国政府通知其反对该修正案; 3. 提请《安全公约》各缔约国政府注意,按本公约第VIII(b)(vii)(2)条规定,该修正案在按上述第2段被接受后,应于2012年7月1日生效; 4. 要求秘书长按本公约第VIII(b)(v)条规定,将本决议及其附件中的修正案文本的核证无误副本发送给所有本公约缔约国政府; 5. 进一步要求秘书长将本决议及其附件的副本发送给非本公约缔约国的本组织会员国。

附件 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 第II-1章构造—结构、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 D部分电气装置 第41条主电源和照明系统 1 在第6款中,在“客船”之前插入“2010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 第II-2章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A部分通则 第1条-适用范围 2 在第1.1款中,日期“2002年7月1日”由“2012年7月1日”替代。 3 在第1.2.2款中,日期“2002年7月1日”由“2012年7月1日”替代。 4 现有第2.1款由如下内容替代: “2.1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对2012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主管机关须确保使之符合经第MSC.1(XLV)、MSC.6(48)、MSC.13(57)、MSC.22(59)、MSC.24(60)、MSC.27(61)、MSC.31(63)、MSC.57(67)、MSC.99(73)、MSC.134(76)、MSC.194(80)、MSC.201(81)、MSC.216(82)、MSC.256(84)、MSC.269(85)和MSC.291(87)号决议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2章的适用要求。” 5 在第3.1款中,日期“2002年7月1日”由“2012年7月1日”替代。 6 在第3.2款中,日期“2002年7月1日”由“2012年7月1日”替代。 第3条-定义 7 现有第23款由如下内容替代: “23《耐火试验程序规则》系指本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以第MSC.307(88)号决议通过的《2010年国际耐火试验程序应用规则》(2010年FTP规则),该规则可能经本组织修正,但该修正案应按本公约第VIII条有关适用于除第I章外的附则修正程序的规定予以通过、生效和实施。” C部分火灾的抑制 第7条-探测和报警 8 在第4.1款中,删除第.1项末尾的“和”;第.2.2项末尾的句号“。”由“;和”替代;在现有第.2.2项后新增第.3项如下: “.3设有焚烧炉的封闭处所”。 第V章航行安全 第18条-航行系统和设备以及航行数据记录仪的认可、检验和性能标准 9 在现有第8款后新增第9款如下:

吃水船舶进出拉普拉塔河航行要点及注意事项

吃水船舶进出拉普拉塔河航行要点及注意事项 内容提要:拉普拉塔河是南美重要的通航水道之一,由于其河道走向的复杂性和水深的多变性,每年都有多艘深吃水船舶在河道内搁浅。此文介绍了该河道的自然条件、航道、锚地、引航、报告制度、航行要点及注意事项,供初次进出该河道的同行们借鉴。 关键词:深吃水船舶航道搁浅引航航行要点 概述 拉普拉塔河(RIO DE LA PLATA)位于南美洲东南部,它由巴拉那河(RIO PLATA)和乌拉圭河(RIO URUGAY)及两河在大西洋人口的汇流处组成,如图l所示。它是南美洲仅次于亚马逊河的第二大河流,通航水域主要是巴拉那河及拉普拉塔河口。从拉普拉塔河口的蒙特维地亚港到上游的圣菲港有400多海里的海轮可航水域。沿河两岸可供海船停靠的港口有20多个,是阿根廷、乌拉圭和巴拉圭三国对外贸易的重要通道。 图1Rivers Parana Uruguay 1水文气象 天气:拉普拉塔河、巴拉那河都位于阿根廷中部,属于亚热带气温,年平均气温16.6度,冬季(6~8月)最冷时气温可达零下4~6度,夏季(12~2月)最高气温也有高达40度以上的记录,年降雨量1080mm,且雨量均匀,空气湿润。

风浪:拉普拉塔河流域7~8月份大风频率比较高。在7~8月,当冷锋从西南向北移动时,会生叫PAMPER。的咫风;7月份,当内陆低压向东南移动时,还会产生叫SUDESTADA 的东南大风。 能见度:该区域内视线通常良好,暴风雨时临时变坏,持续时间短暂。雾多发生在4~10月,7月频率最高为13%,刮北风时,有利于雾的形成。4~10月份由于恶劣天气,昼夜温差,风、雨、雾等原因。使视线受影响,以6月份居多。虽然视线受限时间不长,但视线严重受阻时会停航。 河流:拉普拉塔河和巴拉那河的基本流向是从上游顺水流向下游只有在拉普拉塔河段受当时风向、风力的影响会有所改变。 在巴拉那河KM180LASPALMAS以上河段,流速比较大,一般都在2kn以上,上游主航道最大流速可达3-4kn。部分河段由于岸形与航道走向不一致,使船在航道上行驶时受到不同夹角的流,因此,在航经弯曲河道时应特别注意。 下水进入LAS PALMAS河段后河中流速虽有所减小,但由于是重载顺水而行,加之该河段有多处急转弯,甚至小于90°的弯曲河道(如图2所示),水流的变化应予特别注意在上水行驶于拉普拉塔河向乌拉圭河入口的河段和巳拉那河PARANA GUAZU河段时,河水流速随着船往上游行进越来越明显因为顶流对船舶操纵有利。 图2 LAS PALMAS河段 在上水行驶于拉普拉塔河向乌拉圭河入口的河段和巴拉那河PARANA GUAZU河段时,河水流速随着船往上游行进越来越明显,因为顶流,对船舶操纵有利。

船舶起重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起重安全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船舶起重安全管理规定1.必须熟悉起吊设备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绳索的最大允许负荷量及报废标准。 2.起重工夹具要经常检查保养,妥善保管,不得随便乱丢,确保完好可靠。 3.工作前要根据吊运任务,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对吊具及作业环境应作细致检查,掌握物体形状、重量、重心、角度、生根地方,选择、配备好吊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4.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及精密部件,必须采取衬垫措施。吊位重心应正确,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有特殊吊运物体时,应用专用工具)。吊物不得较长时间高空悬挂。 5.起吊物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时不准戴手套,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得远距离指挥吊物运行。起吊过长过大等大型重吨位物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并用绳索牵结物件保持平稳,方可指挥吊运行。

6.大型物件及船体分段翻身吊运前,应划出禁界区,检查各点受力情况及吊攀(小耳朵)的焊接质量,并经试吊,确认安全可靠,方可指挥起吊翻身。 7.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应按起重机额定载重量的80%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稳步吊运。严禁任何一台起重机超负荷吊运。 8.吊运物上的零星物件必须清除,特别是船体分段内的边角余料等杂物事前都要检查清除,防止吊运中坠落伤人。 9.不规则的管子,禁止成捆吊运,大口径弯管必须单根吊运,且用专用吊绑带。 10.管件叠堆物要摆放稳妥、整齐,堆放不能过高,大口径管了等类似物件要垫妥。 11.吊运物件,应尽量在吊行道上通行。吊物上不准站人。吊物不准在人头上越过。 12.船只上、下排,应仔细检查滑板、走轮等处有无障碍。加、拆楞头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榔头和楞头伤人。

题库3 国际公约1

1.按照SOLAS公约的要求,船舶应急部署表应写明。Ⅰ、通用紧急警报信号和有线广播的细则;Ⅱ、发出警报时船员和乘客应采取的行动;Ⅲ、弃船命令如何发出;Ⅳ、通信设备的用法。 A、Ⅰ~Ⅳ B、Ⅰ、Ⅱ、Ⅳ C、Ⅱ~Ⅳ D、Ⅰ、Ⅲ、Ⅳ 参考答案:A 2.根据SOLAS公约,以下关于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错误的是:Ⅰ、引航员软梯爬高不小于3m,离水面高度不超过9m;Ⅱ、引航员软梯安放位置应尽可能靠近驾驶台所在位置;Ⅲ、引航员软梯的单根长度应为所有装载状况和船舶纵倾15°的不利横倾留出充分的余量;Ⅳ、水面至入口处的距离超过9m时,一个舷梯或其他同样安全方便的装置与引航员软梯相连,舷梯的设置应导向船首。 A、Ⅰ、Ⅲ、Ⅳ B、Ⅰ、Ⅱ、Ⅳ C、Ⅱ~Ⅳ D、Ⅰ~Ⅲ 参考答案:C 3.SOLAS公约规定,对所有救生艇筏、救助艇及降落设备应进行目视检查,以确保其立即可用。 A、每周 B、每季度 C、每月 D、每半年 参考答案:A 4按照SOLAS公约规定,对机器处所有人值班的船舶,下列叙述哪些是正确的:Ⅰ.推进机械在同一个时间仅能由一处进行遥控;Ⅱ.在这些处所可允许有相互连接的控制装置;Ⅲ.每一处所应有指示在何处控制推进机械的指示器;Ⅳ.驾驶室和机器处所之间的控制转换,只能在驾驶室内进行。 A、Ⅰ~Ⅳ B、Ⅰ~Ⅲ C、Ⅰ、Ⅱ、Ⅳ D、Ⅱ~Ⅳ 参考答案:B 5货船安全证书、客船安全证书、船舶防污染证书所共有的检验为。Ⅰ、初次检验;Ⅱ、换证检验;Ⅲ、附加检验;Ⅳ、年度检验。 A、Ⅰ、Ⅲ、Ⅳ B、Ⅰ~Ⅳ C、Ⅱ~Ⅳ D、Ⅰ~Ⅲ

参考答案:D 6SOLAS公约规定防火控制图内应标明下列哪些内容?Ⅰ、每层甲板的控制站;Ⅱ、A级和B 级分隔的各个区域;Ⅲ、各舱室和甲板出入口通道的细节;Ⅳ、通风系统的细节。 A、Ⅰ~Ⅳ B、Ⅱ~Ⅳ C、Ⅰ~Ⅲ D、Ⅰ、Ⅲ、Ⅳ 参考答案:A 7根据SOLAS公约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应急操舵演习的内容? A、在驾驶台直接控制操舵装置 B、在舵机室内直接控制操舵装置 C、进行转换动力供应的操作 D、驾驶台与舵机室内的通信程序 参考答案:A 8根据SOLAS74公约的规定,客船水密门、舷窗等的关闭装置的操作演习应举行一次。 A、每日 B、每航次 C、每月 D、每周 参考答案:D 9根据SOLAS公约,下列有关船舶应急操舵和演习的要求哪些正确?Ⅰ、应每个月演习一次应急操舵演习;Ⅱ、应急操舵演习应练习应急操舵程序;Ⅲ、应急操舵演习应演练在舵机间内直接控制舵机;Ⅳ、每个驾驶员和水手在应急操舵演习时都要亲自演练应急操舵。 A、Ⅰ~Ⅲ B、Ⅱ~Ⅳ C、Ⅱ、Ⅲ D、Ⅱ、Ⅳ 参考答案:C 10根据SOLAS公约中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应按规定进行加强检验。Ⅰ、散货船;Ⅱ、滚装船;Ⅲ、油船;Ⅳ、客船。 A、Ⅱ、Ⅳ B、Ⅰ、Ⅳ C、Ⅰ、Ⅲ D、Ⅱ、Ⅲ 参考答案:C 11对防火控制图的说法正确的是: A、防火控制总布置图标明每层甲板的控制站,A级、B级分隔的各区域 B、控制图的说明应用船旗国官方文字或英(法)文书写

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海事局海船员[2007] 621号2007年11月23日)第一条为提高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技能和适任能力,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维护水域环境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河一、二等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负责全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的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考试发证机关在各自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工作。 第四条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实行主考官负责制,实施实际操作考试的人员至少由一名主考官和一名评估员组成。 第五条主考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 (一)任职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执法证》; 2.具备驾驶或轮机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持有内河二等以上船舶大副、大管轮以上船员适任证书或二级以上引航员适任证书且从事海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 3.熟悉船员实际操作考试工作程序和船员管理有关规定; 4.能熟练使用实际操作考试的相关设备、设施。 (二)职责 1.负责船员实际操作考试的现场组织、任务分配、过程控制及结论评定; 2.对评估员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3.负责向考试发证机关报告实际操作考试情况。 第六条评估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 (一)任职条件 1.持有内河二等以上船舶船长、轮机长或二级以上引航员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3年以上; 2.熟悉船员实际操作考试规范,掌握实际操作考试评估方法,能熟练使用实际操作考试的相关设备、设施,并经考试发证机关认可。 (二)职责 1.在主考官的领导下,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船员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2.如实记载船员的实际操作考试情况。 第七条评估员只能担任其所持适任证书等级职务及以下各等级职务船员的实际操作考试和评估,而且驾驶专业的评估员所持适任证书的航线还应与船员申请考试的航线相适应。 第八条主考官及评估员在实际操作考试工作中应坚持原则,做到客观、公正。

张家埠港船舶进出港须知

张家埠港船舶进出港须知 一、通航水域概况 1、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张家埠港位于黄海靖海湾内,地处山东半岛,地理坐标为北纬37o00〞33′,东经122°10′04〞,港区北依烟墩山,南望五龙咀,港界为长会口咀与张家山咀连线处,深入内陆约4.8海里,港湾形如河流,是天然的避风良港。 张家埠港陆上货物的疏集,目前主要靠公路,公路距文登城25公里、威海66公里、烟台121公里、乳山93公里、荣成34公里、石岛41公里。 张家埠港能与全国各地沿海港口通航,东与石岛港、西与乳山港相邻。业务往来较多的港口有青岛(120海里)、威海(103海里)、烟台(146海里)、龙口(221海里)、塘沽(345海里)、大连(181海里)、丹东(250海里)、上海(403海里)、广州(1241海里)等,与朝鲜半岛、日本的水路较近。 (2)水文 潮位:本港潮型为规则半日潮,最高潮位+4.35米,最低潮位-0.05米,平均海平面2.18米。 潮流:码头前涨潮流向为东北向,流速为2节,落潮流向为西南向,流速为1.5节,航道为入口处涨潮流为4节。 (3)气象 风况;常风向为西北,强风向为东北,最大风速为28米/秒。 降水:年平均降水量826.3毫米,雨量多集中于6至8月份。 雾况:夏秋之交多雾,多年平均雾日29.2天。 冰况:张家埠港每年12月未至翌年1月未为冰冻期,一般为7—26天,结冰厚10厘米左右,对300吨级以下的木质船舶航行略有影响,近几年未封冻。 气温:年平均气温11.2℃,温度最高月份平均气温24.6℃,最低月份平均气温-3.1℃。 2、通航水域 (1)航道

张家埠港进港航道始于张家埠港1号浮(36o55'48"N 122o07'48"E),航道全长8.5公里,宽200-300米,水深一般在-2~-5米,底质为泥沙底,为自然航道。在长会口存在拦门沙,水深仅1.7-2.0米。 (2)锚地 张家埠港设有港外锚地一个,主要用于船舶检疫和船舶候潮进港使用,锚地水深在-6~―6.5米,底质为泥底。锚地位于以下四点连线内: 36°51′00″N122°05′24″E 36°51′00″N122°06′36″E 36°50′00″N122°05′24″E 36°50′00″N122°06′36″E (3)港区泊位 1979年扩建码头岸线至220米,有3个千吨级泊位。其中140米前沿水深为-4.5米,80米前沿水深-5米,可同时停靠千吨轮3艘,三千吨级船舶可乘潮进出港张家埠港,主要经营柴油、汽油、煤炭、木材、粮食等散货。年吞吐能力50万。 3、通航敏感水域 碍航物 在张家埠港长会口处存在拦门沙,水深仅1.7-2.0米。 二、助航信息 1、交管系统 目前无雷达,通过VHF16频道调控船舶进出港动。 2、引航系统 张家埠港属二类开放港口,引航工作由威海引航站负责,引航登离点: 36°50′.50N/122°06′.00E 3、航标系统 航标一览表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泰州市船舶修造(拆)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船舶修造(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依法对辖区内船舶修造(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三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第四条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船舶修造(拆)活动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分管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六)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八)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评估,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IMO和IMPA关于新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已经生效1

本人从事船舶引航工作二十余年,通常是在引航员软梯或者组合梯上爬上爬下。目前在上海——长江引航交接中心工作,目睹了太多引航员攀爬引航员软梯的过程。风平浪静,摆放的引航员软梯规范时,他们像体操运动员一样的轻松;风大浪高,摆放的引航员软梯不够规范时,他们如杂技演员一般的惊险。如果软梯清洁又附合规定,下来的引航员一脸惬意;反之,如软梯油污不堪、残损破缺,下来的引航员满脸不快。其实,制作引航员软梯和如何摆放引航员软梯是有国际标准的,有问题的船舶大多是对引航员的安全不够重视或者对相关的国际标准不甚了解。摆放攀爬 IMO和IMPA关于新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要求已经生效 上海港引航站陆悦铭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可分为引航员软梯、舷梯、组合梯(舷梯和引航员软梯结合)。引航员软梯(Pilot Ladder),也称引航梯、引水梯(下面简称软梯),是引航员上下船舶的普遍手段和重要通道,攀爬软梯事实上是引航员工作非常重要的一部份。全世界的引航员在攀爬软梯上下船的过程中,发生过不少事故,轻的是引航员因此伤残,重的是引航员失踪、死亡。 “泰坦尼克”号的沉没,促使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SOLAS)第一版在1914年浮出水面。随后,相继产生了第二版、第三版、第四版、第五版以及各类议定书和多次的修正案。国际海事组织(IMO)、

国际引航协会(IMPA)、世界各国船级社、航海界和各国的引航机构一直都非常重视引航员的登离船安全。一次又一次发生的引航员伤残事故,促使IMO、IMPA等制定、完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及其在船上的布置规则,并对船舶都是强制要求的。今年七月一日生效的SOLAS第V章全面修改了第23条,对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提出了新要求,主要是取消了机械式引航员软梯绞车的使用,对决议A.889(21)“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建议”的修改草案和引航员软梯以及组合使用的舷梯的型式有了一定的修改,并且发布了新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示意图。本文是根据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新的示意图、“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建议”和SOLAS有关条文等,结合本人在引航实践的观察和心得,作一介绍,供同行和航海人员一起探讨。为了方便介绍,本人把示意图分P1、P2、P3、P4、P5、A、B和C进行介绍。图1是IMO和IMPA关于新的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示意图。

电力系统自动控制装置(平时作业)

电力系统自动控制装置 白太:刘万炮 1.AAT装置有哪两部分组成?各有什么作用? 答:AAT装置由低压起动和自动合闸两部分组成。低压起动部分的作用是:当母线因各种原因失去电压时,断开工作电源。自动合闸部分的作用是:在工作电源断路器断开后,将备用电源断路器投入。 2、简述AAT装置明备用和暗备用的含义。(掌握明备用和暗备用的典型一次接线图) 答:明备用是指两路电源变压器其中一台工作运行,而另一台备用。两台变压器的容量都是按计算负荷100%确定的。暗备用是指两台变压器都工作,两路电源变压器容量都是按计算负荷一、二级负荷确定,在供电系统中变压器容量占全部计算负荷的70%,而工业则是40%。 简而言之就是:系统正常运行时,备用电源不工作,称为明备用;系统正常运行时,备用电源同时投入运行的,称为暗备用,暗备用实际上是两个工作电源的互为备用。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当线路或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自动迅速、准确的把备用电源投入用电设备中或把设备切换到备用电源上,不至于让用户断电的一种装置,简称APD。 3、什么是重合闸前加速保护?什么是重合闸后加速保护?各具有什么优点?

答:(1).重合闸前加速:重合闸前加速保护方式一般用于具有几段串联的辐射形线路中,重合闸装置仅装在靠近电源的一段线路上。当线路上发生故障时,靠近电源侧的保护首先无选择性地瞬时动作于跳闸,而后再靠重合闸来纠正这种非选择性动作。前加速的优点就是能快速切除故障,提高重合成功率,使用设备少,只需装设一套重合闸装置,经济性好。缺点是重合于永久性故障时切除时间可能过长,断路器动作次数较多,工作条件恶劣。主要适合35kV及以下线路。(2).重合闸后加速:重合闸后加速是检定同期重合闸是当线路一侧专无压重合后,另一侧在两端的频率不超过属一定允许值的情况下才进行重合的。 4、双电源线路上采用自动重合闸装置时,需要考虑哪些特殊问题?为什么? 答:(1)需要考虑故障点的断电时间问题。因为当线路发生故障时,线路两侧的继电保护可能以不同的时限跳开两侧断路器,这两种情况下只有两侧的断路器都跳开后,故障点才完全断电,所以重合闸应加较长的延时。 (2)同步问题。因为当线路发生故障,两侧断路器跳闸后,线路两侧电源之前电动势夹角摆开,甚至有可能失去同步,所以,后重合侧重合时应考虑是否允许非同步合闸和进行同步检定的问题。 5、什么是综合重合闸?综合重合闸装置能实现哪几种重合

浅谈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安全风险控制复习课程

如何控制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安全风险 近几年船舶事故的统计资料显示,船舶在引航员引航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有所上升,船舶引航事故的发生率相对港口引航船舶艘数而言很低,但是相对船公司船舶发生的水上事故而言,引航员在船引领操纵时发生的水上事故所占的比例较高。因为引航员的特殊身份,如何防范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风险,谈几点想法。 一、船舶在引航员引航状态下的风险分析 船舶在复杂航(海)区或通航条件受限的航道航行以及进出港靠离泊作业,为了保障安全一般主动申请引航或要求强制引航,我国《海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引航管理规定》就强制引航和非强制引航做了规定,但船舶有引航员在船引航过程中,船舶可能发生水上安全和污染事故、引航员上下船的人身安全,以及事故处理、调查取证遭遇困难等,存在安全责任风险。 1、船舶可能发生水上安全和污染事故的风险。船舶航行,涉及到气象、潮汐、航道、码头、锚地等外界条件;涉及到船舶船型、机械动力和助航设备等自身条件;涉及到船员和引航员素质(包括健康的身体素质、全面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精湛的操作技术、良好的心理素质等因素)。在引航过程中的安全链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断裂(即出现判断不正确、动作不协调、操作不规范等)就会引起水上安全和污染事故。引航员在船发生事故主要原因分析:(1)引航员的操作技能、安全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不好,关键时刻犯低级错误、操纵失误。(2)船长与引航员的沟通不协调,没能进行有效沟通,配合不密切、不能做到优势互补。导致安全信息和沟通理解错误造成事故发生。(3)船长不认真搜集研究港口航道情况,航行计划不周,应急预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到位、各项进出港工作准备工作不充分。在引航员上船有松口气的思想、疏忽监督、依赖引航员。(4)引航员上船前或刚下船,引航员没有将航道情况及时告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01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船舶进出港安全须知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航前检査 5到港准备 6进出港航行 7安全管理记录 8附表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1目的 旨在规范船舶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准备工作,确保船舶进出港及航行安全。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职责 3.1船长负责船舶的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安全工作。 3. 2 船员按岗位职责负责进出港及开航、抵港前相关工作。 4航前检查 4.1船舶开航前,管理级、操作级船员应按职责规定,对船舶及机械设备和仪 器进行航前检査或确认,并分别填妥《甲板部航前安全检査核定表》,《轮 机部航前安全检査核定表》,最后分别由大副、轮机长分别保存三 4. 2 安全检査核定表每航次填写一次,经船长签阅后生效。集装箱班轮航线可酌 情减少,但每月至少检查两次。 4.3检查中如发现缺陷,主管船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当发现的缺陷不 能消除时,船长应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报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接船长 报告后,应即设法消除或采取可选靠有效的预防措施。 4.4船舶离港前应检査水密,收妥并加固舷梯,高空附属件、构件等的焊接和 固定状态均应良好可靠,并做好施工设施、移动物件、屈具等的绑扎加固工 作。 4.5船舶必须备有足够的粮食、淡水和燃油。 5到港准备 5.1抵达港口前,船长应参阅有关航海图书、航行警告、临时通告等资料的有关部 分;做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 5. 2 应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所到港口的“通讯联系制度”和“船位报告制度”。

其它有关航行法规。 5. 4 应认真仔细审阅海图;对与进出港航行安全密切相关的海图改正,危险版本号:1.0 生效日期:2008.10.10 修正号:0.3

船舶进出港口操作要求

1 目的 规范船舶进出港操作方法,确保船舶安全操作。 2 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 3 职责 3.1 安全监督部负责监督所管理的船舶执行本须知。 3.2 船长负责执行并监督船舶岗位人员执行本须知。 3.3 驾驶员、轮机员及其它相关船员负责执行本须知。 4 须知 4.1 进出港前的试验工作 4.1.1 大副和三管轮负责锚机和绞缆机的检查和试验。 4.1.2 抵港、开航或移泊前12小时内,按《进出港前试验工作和注意事项要 求》完成设备的检验和试验,具体项目可参照《船舶进出港口安全检查 清单》。 4.2 到港准备 4.2.1 抵达港口前,船长应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方法收集港口资料,收听 收看航行警告、气象预报,联系当地代理、租船人或向引航员、港口当 局了解有关锚地、航道和泊位方面的变化情况。 4.2.2 船长应督促二副及时做好航用图书的改正工作。进港时,船长和驾驶员 应核对航道灯浮的变化情况,并做相应的标注作为出口时的参考。对危 险区、障碍物或本船适航水深等深线作出醒目的标示,标出重要转向点 的可测目标方位和距离。 4.2.3 船长应认真阅读港口指南、航路指南、灯标表、潮汐表、海图资料、航 行警告和港口的有关航行法规等资料,特别是对该港口所经航道和拟靠 泊位当时的风向、风速、流向、流速、潮时、潮高、航道水深、限制高 度、航标、障碍物、急转弯地带和拖轮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周 密的进出港安全操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4.2.4 应急预案应考虑:引航员可能临时改变登船时间或地点;天气、能见度 等可能的突然变化;航道大转弯附近紧急让船;航道前方船舶可能突然 发生碰撞、搁浅、主机故障或舵失灵等事故。 4.2.5 船舶进入较长的河道或狭水道航行前,应使值班人员得到适当休息,保 证体力和精力,同时要对船员进行严格的酒精监控。 4.2.6 船长应提前布置对船舶各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排 除,确保车舵锚缆、助航仪器和通讯设备等正常可用。 4.2.7 船长应详细了解引航员登船地点和锚地的环境,特点,大副应按船长指 示备妥双锚,深水抛锚按操作规程执行,防止丢失锚链。 4.2.8 船长应安排人员备好引水梯、扶手绳、救生圈和照明灯并确认完好无 损,并指派驾驶员进一步检查引水梯的安全可靠程度及做好接送引航员 的工作。 4.2.9 船长必须组织召开由轮机长、驾驶员和其它有关人员参加的抵离港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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