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机构改革之常任理事国的扩大

联合国安理会机构改革之常任理事国的扩大
联合国安理会机构改革之常任理事国的扩大

联合国安理会机构改革之常任理事国的扩大的问题

(姓名:卢方辉专业:国际法学号:081923)

摘要:本文主要从联合国宪章和国际组织法的角度来对联合国改革的核心问题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问题进行了分析。众所周知,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是涉及国际间经济政治的大问题,是一个国际间政治权力再分配的大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涉及联合国宪章和国际组织法的国际法问题,笔者认为如何设计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扩大的方案是个关键,只有设计出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问题就解决了一大半。由于涉及各方的根本利益和法律程序的复杂,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绝对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

关键词:联合国宪章常任理事国的扩大改革方案常任理事国否决权

一:联合国宪章中有关安理会的职能和地位的规定

联合国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5个常任理事国分别是: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和俄罗斯,10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每届选举5个。对此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有这样的规定:“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以及美利坚合众国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大会应选举联合国其他十会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时首宜充分斟酌联合国各会员国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本组织其余各宗旨上之贡献,并宜充分斟酌地域之公允分配。”需要说明的是宪章中的中华民国和苏联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继承。从联合国宪章中我们明显看到,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是由联合国宪章明确确认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要想扩大,必须要对联合国宪章进行修改。

联合国安理会的功能和主要职责,我们先看联合国宪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保证联合国行动迅速有效起见,各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并同意安全理事会于履行此项职责时,即是代表各会员国。”再看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同意依宪章之规定接受并履行安全理事会之决议。”从这两条我们可以看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组织内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而行使决策权力的核心机构,是对国际间各种争端唯一有强制力的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各会员国必须履行与遵守。而安全理事会的核心又在于其常任理事国,因为五大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表决之;”第三款:“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由此可知,联合国安理会的任何实质性的决议,只要五大常任理事国中有一个行使否决权,决议就不会被通过。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侵占伊拉克时,联合国形不成任何决议的原因,因为美国拥有否决权。从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中我们再一次领略到了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否决权的强大,冷战期间,虽然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比较少,但是由于苏联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才使得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在联合国与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的斗争中不至于太被动。

由此可见,安理会在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负有主要的责任,特别是拥有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更是负有最主要的责任。联合国安理会以及其常任理事国的主要权力都是来源于联合国宪章的授权和规定,因此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特别是涉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这样核心改革,必然涉及联合国宪章的修改,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因为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得以存在的法律基础。

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扩大的几种方案

众所周知,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常任理事国的扩大问题,联合国安理会的决策机制实际上就是大国一致的原则。任何安理会有关实体问题的决议只要有一个常任理事国行驶否决权都不会被通过。因此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问题非常敏感,涉及国际政治权力格局的变化,并且直接影响国际政治权力的分配以及安理会本身的权威性,因此关于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问题不仅涉及国际法律问题,主要是涉及联合国宪章的修改和国际组织法的相关问题,更是一个国际政治问题。

到目前为止有关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案。

第一:增加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同时增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席位,非洲联盟的主张即属此类。非洲联盟要求增加六个拥有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并建议给予非洲国家两个新增席位,但是对此非洲国家内部也不统一,很多国家参与了“团结谋共识运动”反对日本、德国、印度、巴西的四国方案。另外,在尼日利亚、南非和埃及三个国家中到底支持哪两个国家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问题上也很难达成一致。

第二:不增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只增加非常任理事国。比如在联合国名人小组给出的报告中,新增加8个任期4年并且可以连选连任的非常任理事国。不结盟运动的许多国家支持这种主张,因为不结盟运动中的许多国家,无论从领土、人口、综合国力的角度上看都没有争取常任理事国的席位的资格,所以从他们自身利益的角度考虑支持只增加非常任理事国,不增加常任理事国的提议。

第三:建立有别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的席位类型。这种类型

称为“准安理会成员”或者叫“常务安理会成员”,这种类型的成员国可以参加安理会的一切活动,但是没有否决权。比如联合国名人小组给出的报告中就提出新增加六个没有否决权的新常任理事国。从目前的国际政治情况来看,这种方案比较可行,因为五大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中的权力核心就在在于否决权,五大常任理事国不会轻易让渡否决权。另外,其他像韩国、巴基斯坦、意大利、墨西哥和西班牙等没有实力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国家也会极力反对增加拥有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

三:从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看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制度

笔者认为像印度、巴西、德国、日本包括南非和埃及等地区强国之所以像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因为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不仅意味着国际政治地位的提高,还意味着可以参与联合国安理会的各项重大决议,关键在于意味着拥有了常任理事国否决权。否决权是安理会表决制度的核心,拥有了否决权就意味着可以否决任何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实体问题的决议。

从国际组织法上看,否决权制度是一种特殊的表决机制。有关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主要由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一国一票一致同意制,它是指组织内各成员国享有平等的投票权,即一国一票;同时组织的决议案必须经过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的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该制度建立在传统国际法的主权原则基础上,依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成员国的疆域、人口、强弱不是分配投票数的标准,唯一最重要的依据是拥有自己政府的主权实体,这些政府在组织内享有平等的一份投票权。依据国家主权豁免的原则,任何国家不受他国决定的拘束。国际联盟就是典型的一国一票同意制,但是这种忽略了各成员国综合国力以及其在组织内贡献的重大差异的表决制度被事实证明是极其失败的,目前很少有

国际组织采用这种方式。

第二:一国一票多数表决制,一国一票多数表决制是指国际组织内各成员国享有平等的投票权即一国一票,而组织决议案只须获得出席并参加投票的多数成员国的赞成票即可以通过。这里的多数表决制可以分为简单多数表决制和特定多数表决制。由于联合国大会采用此种表决制,目前已成为现代国际组织使用最广泛的表决制度。

第三:一国数票的加权表决制,它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分别给予成员国以不同的票数或者不等值的投票权。这种根据成员国的实力、责任、贡献以及利益关系的多少分配投票权的方式称之为加权的表决方式或者加重的投票权。这种表决制度主要为广大的国际经济组织应用,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目前国际组织主要就是这三种表决方式,但是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方式有点复杂。对于程序问题,联合国安理会十五个理事国只要九个理事国同意即可,不存在否决权的问题,但是对于实体问题,五大常任理事国都有否决权。从国际法上看,主权有两层含义,对内是最高的统治权,对外则是平等权。但是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决议却具有强制力,其他非联合国安理会会员国有义务执行,按照主权平等原则,国家似乎不应该执行自己没有参与表决的决议,似乎与国际法主权平等原则相违背。更为重要的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一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任何安理会实体问题的决议都不会被通过,这似乎更与国际法上的主权平等原则相违背。然而这却是实质正义的体现,实质正义是有条件的、具体的,而形式正义是无条件的、抽象的,不能将两者混同。国际社会的实质正义的实现必须根据具体的条件与情况来确定,尽管应当尊重每一个国家的主权,但是绝不意味着每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是相同的,赋予主要国家以特殊的职责,乃是国际社会发展规

律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联盟历史教训的深刻总结,如果联合国像国际联盟一样对每一个问题的审议都必须经过全体会员国一致通过,每个会员国都有否决权,势必造成每个议案都很难通过或者无法形成的局面,这将严重影响联合国维持和平与安全的效率。我们不能以僵化的传统的国际法上的主权绝对平等的观念来看待否决权的问题以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机制,应该以一种全新的观点和从国际组织法表决机制创新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当然了,也有必要对否决权做一定程度的限制,做出一些制度安排来限制某些大过滥用否决权,否则像美国绕开联合国侵占伊拉克的国际法上的悲剧将无法避免。

四: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扩大的法律程序

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核心问题在于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问题,常任理事国的扩大必然涉及联合国宪章的修改。因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制度是由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然而对于联合国宪章的任何修改,却是一件及其复杂的事情。

从程序上看,我们首先看一下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联合国宪章地一百零八条规定如下:“本宪章之修正案经大会会员国三分之二表决并由联合国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包括安理会全体常任理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对于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如下:“全体会议以三分之二表决所建议对于宪章之任何修改,应经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理会全体常任理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发生效力”。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联合国宪章的修改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关于是否修改宪章的提案,需要联合国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国支持票和安理会任何九个理事国的支持票,才可以召开关于宪章修改的会议。其次,有关修订的内容也需要参加

全体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国赞成方可通过。再次,有关联合国宪章修改内容需要联合国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国,依据宪法程序进行国内批准,并且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对此不行使否决权。这样对于宪章的修改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从实体内容上看,可能比程序更复杂。因为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特别是常任理事国的扩大,涉及国际政治格局的重大变化,并且涉及各会员国的国家根本利益。因此在如此的情况下,要想通过一个能为三分之二以上联合国会员国都接受的联合国宪章修订案,十分困难。对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可以说联合国各会员国对此各有不同的利益,利益冲突和矛盾纠葛相当复杂。再者,五大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此拥有否决权,就目前的世界格局来看,即使三分之二以上的联合国会员国通过一个增加有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的方案,五大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肯定会有国家行使否决权。就目前来看比较可行的就是增加没有否决权的半常任理事国。

五: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扩大的法律前景分析

联合国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组织在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以及改善人权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联合国的改革为世人所关注,尤其是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更是引起世人关注的目光。因为联合国安理会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主要机关,并且其决议对各会员国有约束力和法律强制力。

笔者认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是联合国改革的核心,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主要涉及联合国宪章的修订以及如何修订的问题。(我们这里所说的国际组织,主要是指政府间国际组织)从国际组织法的角度来看,国际组织是依据并经国家间正式协议而创立的。一项阐

明其组织宗旨、结构、职权与运作方式的基本文件,构成了该组织成立与运作的法律基础,实际上也就等同于该组织的宪法。联合国宪章就是联合国的法律基础和宪法。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由于联合国宪章的修订涉及了众多国家的博弈,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加入了联合国。由于各国的利益和想法均不相同,因此对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的博弈相当复杂。综合以上各因素,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扩大的法律前景不容乐观,应当说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六:结论

笔者对于联合国安理会改革之常任理事国的扩大问题,从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组织法的角度进行了浅薄的分析。笔者认为从目前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来看,从更有效的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角度来看,从更能有效的代表世界各主要地区来看,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必须而终将要扩大的。但是这是一个涉及法律的、政治的、经济的和关系国际格局重大变化的大问题,涉及各方重要利益,各方对此很难达成妥协,需要我们进行合理的国际法律设计和各国的共同善意。因此,笔者认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扩大必将路漫漫兮其修远,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完成。

参考文献

一:《联合国宪章》

二:《国际组织法》饶戈平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复习题库

一、单选题 1、当代世界经济大发展的首要条件是:(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 2、在战后初期,美国对不发达国家推行“技术援助落后地区计划”,即通过技术、经济援助等形式,来实现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渗透与控制。这一计划又称:(“第四点计划”)杜鲁门《国会咨文》第四点 3、世界经济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 4、欧洲联盟成立于:(1993年) 5、第三世界被称作“失去的十年”是指20世纪(80年代) 6、按照APEC的目标规定,中国与APEC其他成员间实现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应该在:(2020年) 7、在APEC发展过程中,确定在亚太地区实现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目标的重要会议是:(茂物会议(1994 印尼)) 8、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9、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1月(正式运行)) 10、1983年,为与苏联争霸,美国总统里根提出了一项计划,拉开了新一轮世界科技战的序幕。这一计划是:(“星球大战”计划) 11、当代世界经济发展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趋势,其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不平衡) 12、当今世界各国的经济结构调整中最为突出的是调

整:(产业结构) 13、“三个世界”开始形成是在:( A ) A、 B、20世纪 70年代 C、20世纪80年代 D、20世纪90年代 14、当今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是:(20世纪60年代) 15、当今世界最大的贸易国是:(美国) 16、当今世界最大的债权国是:(中国) 17、当今世界最大的债务国是:(美国) 18、下列关于美国总统的说法中唯一正确的是:(直接对 选民负责) 19、美国总统乔治.布什执政是代表:(共和党) 奥巴马 是共和党人 20、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执政是代表:(自民党)菅直人 是民主党人,并且是民主党创始人 21、《日本国宪法》规定,日本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 是两大竞选集团 22、下列关于美国两党政治制度的说法中唯一正确的是:(是两大竞选集团) 23、在西欧国家中,实行总统制最为典型的国家是:(法国)法国现任总统为萨科齐 24、在西欧国家中,实行委员制的国家是:(瑞士) 25、在英国政坛长期轮流执政的两个党是:(保守党和工党) 26、当今英国首相执政是代表:(保守党) 卡梅伦 27、1986年,欧共体第三次扩大,成员达到12国。这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270(2016)号决议

联合国S/RES/2270 (2016) 安全理事会Distr.: General 2 March 2016 16-03394 (C) *1603394* 第2270(2016)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2016年3月2日第7638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相关决议,包括第825(1993)、第1540(2004)、第1695(2006)、第1718(2006)、第1874(2009)、第1887(2009)、第2087(2013)和第2094(2013)号决议,以及2006年10月6日(S/PRST/2006/41)、2009年4月13日(S/PRST/2009/7)和2012年4月16日(S/PRST/2012/13)的主席声明, 重申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表示极为关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于2016年1月6日违反第1718(2006)、第1874(2009)、第2087(2013)和第2094(2013)号决议进行的核试验以及这一试验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不扩散条约》”)和旨在加强全球防止核武器扩散机制的国际努力构成的挑战以及它对该区域内外的和平与稳定带来的危险, 再次着重指出朝鲜回应国际社会其他安全和人道主义关切的重要性, 还着重指出本决议制定的措施无意对朝鲜平民造成不利的人道主义影响, 感到遗憾的是,朝鲜将金融、技术和工业资源转用于发展其核武器和弹道导弹计划,谴责它宣布的发展核武器的意图, 表示深为关切朝鲜人民遭受的严重困难, 表示极为关切朝鲜进行军火销售产生的收入转用于发展核武器和弹道导弹,而朝鲜公民有大量需求未得到满足, 表示严重关切朝鲜继续违反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于2014年和2015年一再发射弹道导弹,并于2015年进行潜射弹道导弹试射,指出所有这些弹道导弹活动有助于朝鲜发展核武器运载系统,增加了该区域内外的紧张局势,

对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现状与困境的探讨

社科论坛 对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现状与困境的探讨 王文静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60年来,联合国在为人类的和平与进步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暴露出自身机制与制度安排上存在的许多问题与缺陷。时代要求联合国要与时俱进,进行改革。其中安理会改革是联合国改革的焦点和最大难题,关系到大国的重新定位和国际格局的调整,也关系到在21世纪建立一个什么样的世界秩序。安理会的改革从提出到现在已有10年,由于各国没有就安理会改革取得共识,前景并不明朗,其改革还面临着很多问题与困境。 (一)安理会改革需要解决的国际法律问题 1、5联合国宪章6的修订:依照国际法的规定,安理会的改革必须对5联合国宪章6进行修订。根据5宪章6第108条规定,联合国大会对宪章的任何个别修正案,都应经过大会会员国2/3表决通过并包括安全理事会全体常任理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才对联合国全体成员国发生效力。第109条规定了第二种修正程序,旨在重新审查宪章的联合国会员国全体会议,可以在大会会员国2/3和安理会任何理事国的表决所确定的日期与地点举行;全体会议以2/3所建议的对宪章的任何更改,都应经过联合国会员国后发生效力。 2、主权平等原则:联合国是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它的产生和存在是为了促使国际社会普遍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维护所有会员国的主权和国家利益,从而建立一个和平、公正、平等的世界新秩序,不能也不应该干涉其会员国的内部事务,更无权代替主权国家的决策。因此安理会的改革必须在遵循5联合国宪章6规定的七项原则下进行,以实现它的宗旨,所有国家对此采取默认态度。 3、/大国一致0原则:5联合国宪章6要求在一切重要决策事项上,需要有五大国的高度一致才能生效,而且自始至终赋予了五大国彻底保护这种否决权的权力,使否决权条款不会遭到大国所不愿接受的任何修改,从而支持着这个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主要责任0的安理会和整个联合国的大厦。在安理会改革中否决权不可少,否决权即是大国的权利,也是它们的责任和义务,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大国实力变迁下的安理会改革的现状与问题 安理会是联合国最重要的机构,是联合国内部/中央一级的第一级机构0。安理会改革实质上是自二战以来世界权力的一次再分配,既关系到大国的重新定位和国际格局的调整,也关系到在21世纪建立一个什么样的世界秩序的问题。迄今为止,安理会只进行过一次改革,伴随着冷战后世界格局的深刻变化,诞生于60年前的安理会已不能全面反映当今联合国的组成和国际战略力量的对比。因此,有必要对安理会进行适当改革。安理会的改革实际上涉及两方面的具体问题,即安理会的扩大和否决权的废存或限用问题。 1、安理会的扩大:改革应体现地区平衡。联合国自1945年成立以来,会员国数量已增加近4倍。目前在联合国191个会员国中,发达国家不到20%,同时发展中国家会员国在安理会的代表性不足。因此,安理会扩大应当首先考虑发展中国家。另外,确定新增安理会理事国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人口、经济、军事及其影响,而不能仅考虑经济因素。一些国家认为,如果仅仅根据各国在经济上对联合国的贡献来确定安理会新常任理事国成员,就会使该机构成为一个富国和大国俱乐部,这只能使联合国诸多会员国失望。所以安理会成员要更具代表性和地区性。安理会扩大是联合国改革诸多议题中尤为引人注目的一项内容。急于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几个国家结盟互助,志在必得。然而,它们提出的方案并未得到联合国广大成员国的理解和支持。随着/团结谋共识0阵营和美国的方案陆续出台,各种意见激烈交锋,安理会改革扩大前景扑朔迷离。 2安理会改革的另一焦点是否决权问题: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否决权一直成为修改宪章的一个重大问题。否决权制度本身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而且某些常任理事国大肆滥用否决权,严重阻碍了安理会顺利地发挥作用,否决权改革已是大势所趋。否决权的产生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和进步性,现在否决权依然是联合国生存的基础和支柱,是大国矛盾的缓冲器,近半个世纪的政治现实告诉我们:没有否决权就不会有联合国。因此否决权不能取消,但是必须对否决权加以限制,以减少其消极作用。现在随着多极化的发展,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阴魂不散,所以在多元化的联合国中否决权的存在更为重要。关键是如何完善制约它,使之更为完善。在这个问题上,应该看到五大国一致的原则本身就起了大国间互相制约的作用,也保护了少数,并且非常任理事国也能制约五大国。但根据历史经验来看,否决权最大的消极面是安理会对一个大国的破坏和平行动显得束手无策。对于第六章及第52条第三项内各事项之决议,争端当事国不能投票。0然而一些大国并没有很好的守这一条规定。宪章没有规定如果安理会成员构成了/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0采取的措施,正因为这一缺乏,否决权就成了有些大国的/护身符0。所以在今后的改革中要使/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0这一规定更为严密,并同样适用于对大国行为法律上的约束。 (三)安理会改革面临的困境 困境一/美国化0倾向 作为联合国总部的创建国和东道国,美国在联合国发展历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也一直试图在这场改革中涂抹上更多的美国色彩。美国急于成立一个人权理事会的组织,宣称是为了保证国际组织的积极作用,实则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不被其他国家批评0。美国希望人权理事会向安理会负责,并且成员国的人权理念要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致,其中最重要的是和美国的人权观相符。美国又一次流露出了领导联合国的心思。同时由于美国超强的霸权实力,特别是其硬实力与国际社会其他成员之间的力量差距不断拉大,加之美国独特的政治文化传统,美国从本国利益出发来界定国家集体利益、轻视甚至无视多边主义国际制度对其对外行为和主权的限制、我行我素地推动自己狭隘国家利益的/单边主义0的倾向日益严重。就目前而言,联合国的威信因美国大搞/单边主义0而大大下降,所以当务之急是恢复和强化联合国的权威。这样做对国际社会肯定是利大于弊。这应当是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主要意义。 困境二财政危机 5联合国宪章6第十七条规定,联合国组织的会费/应由各会员国 160现代企业教育MODERN ENTERPR I S E EDUCAT I O N

联合国基本知识

联合国基本知识 1.历史:联合国(United Nations, UN)创建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凯歌声中。1942年1月1日,正在对德、意、日、法西斯作战的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家宣言》。1945年4月25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后又有波兰补签。同年10月24日,中国、法、苏、英、美和其他多数签字国递交了批准书后,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United Nations) 正式成立。1947年,联合国大会决定,10月24日为联合国日。 2.官方语言: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 3.秘书长:潘基文(Ban Ki-moon)(2007年1月1日上任) 4.成立于:1945年10月24日 5.成员国:192个 6.总部所在地: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等 7.联合国会员国:凡要求加入联合国的国家必须提交一份申请书,声明接受宪章所载义务,由安理会推荐,经联合国2/3多数会员国通过,即被接纳为会员国。安理会对联合国某一会员国采取防止行动或强制行动时,联合国大会可根据安理会的建议中止该国行使会员国的权利和特权。安理会可以恢复这些权利和特权的行使。对一再违背宪章原则的会员国,大会可根据安理会的建议将其开除出联合国。联合国会员国在联合国所在地设有常驻代表团,观察员在联合国设有常驻观察员办事处。 8.徽记和旗帜:徽记是一个从北极看上去的世界图,周围用一个橄榄枝圆环围绕着的图案。旗帜的底色为浅蓝色,正中的图案是一个白色的联合国徽记。 9.宗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常用词汇和官方译法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常用词汇和官方译法 recall 回顾 Recalling its resolution 194 (III) of 11 December 1948 and all its subsequent resolutions on the question, including resolution 60/100 of 8 December 2005 回顾其1948 年12 月11 日第194(III)号决议及其后所有关于这个问题的决议,包括2005 年12 月8 日第60/100 号决议 recall also 又回顾 Recalling also its resolution 302 (IV) of 8 December 1949, by which, inter alia, it established the 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Works Agency for Palestine Refugees in the Near East 又回顾其1949 年12 月8 日第302(IV)号决议,其中除其他外,设立了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 recall further 还回顾 Recalling further relevant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s 还回顾安全理事会的相关决议 (注:...also...further...的结构在决议中经常出现,译为“……又……还……”) aware of / that… 意识到… Aware of the important role to be played in the peace process by the Multilateral Working Group on Refugees of the Middle East peace process 意识到中东和平进程难民问题多边工作组在和平进程中拟发挥的重要作用 stress 强调 Stresses the role that the temporary international mechanism has been playing in assisting directly the Palestinian people, and welcomes its extension 强调临时国际机制一直发挥作用,直接援助巴勒斯坦人民,并欣见它的任务期得到延长 emphasize 强调 Emphasizing the importance of the safety and well-being of all civilians in the whole Middle East region, and condemning all acts of violence and terror against civilians on both sides 强调必须保障整个中东区域所有平民的安全和福祉,谴责一切针对双方平民的暴力和恐怖行为 underscore 强调 Underscores the need for the parties to undertake, with the support of the Quartet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 aimed at improving the situation, promoting stability and fostering the peace process, recognizes in this respect recent developments such as the opening of a Gaza border crossing for agricultural goods and the

中国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原因

中国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原因 四川省邻水中学吴光耀(638500) 1945年10月24日,旧金山会议通过的《联合国宪章》生效,联合国正式建立,中国与美、英、苏、法一起正式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五个常任理事国中,美苏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国家,英法也属于发达资本主义强国,而作为贫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何以能与世界上的四大强国平起平坐、成为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第一、反法西斯战争中,中国战场的特殊重要性和中国人民英勇抗战、支撑起对日作战的大半壁格局结果,赢得了世界人民的尊重和反法西斯盟国的高度重视,这是中国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根本原因。中国是最早开始反法西斯战争的国家,也是坚持时间最长的国家,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起,前后长达14年。其中,中国人民全面抗战也长打8年时间。太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向太平洋和东南亚南亚地区发动进攻,企图控制整个太平洋,与德国法西斯会师中东,占领战略要地中东产油区。如果日本的阴谋得逞,后果不堪设想。正是中国人民坚持抗战,抗击和牵制日本陆军总兵力的2/3以上,才使日本的这一企图破产。正如罗斯福总统在1942年对他的儿子说的那样:“假如没有中国,假如中国被打败,你想一想,有多少师团的日本兵可以因此调到其他方面来作战?他们可以马上打下澳洲,打下印度——他们可以毫不费劲地把这些地方打下来。他们并且一直冲到中东。”在八年的全面抗战中,中国军民伤亡3500多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美元。中国人民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和重大牺牲,使中国的国际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成为反法西斯同盟的四大国(美英苏中)之一。 第二、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政府和人民积极展开活动,为建立一个世界性的和平组织作了大量的鼓动宣传、组织准备工作,是联合国创建的发起国和创始国之一,这为中国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奠定基础。1941年底,蒋介石向英美等国提出在华盛顿组织“联系军事、政治之永久机构”,这一机构在战时负责作战指挥,在战后还要发挥保卫世界和平的作用。1942年上半年,国民政府一些党政要员先后发表演说,呼吁“建立世界和平组织,订定公约,以代替过去之国际公约”。1943年4月,中国国内就战后和平问题的讨论掀起热潮,中国共产党和许多著名人士纷纷在报刊上发表评论,各抒己见,在国际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有力地推动了世界和平组织的酝酿和诞生。1944年8月——10月,中美英苏四国在敦巴顿橡树园召开会议,筹建新的国际组织。会上,中国代表团提出了7点建

关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改革(日本的见解)

关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改革(日本的见解) (05.05) 1、何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安理会的作用 安理会在联合国这一目前国际社会上唯一的总括、普遍性的组织中,主要负责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 (2)安理会的权限 联合国宪章规定,安理会代表联合国的成员国采取行动,成员国有接受并履行安理会决议的义务。和其他国际组织相比,安理会具有至高无上的权限。 (3)安理会的组成 安理会由拥有否决权的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非常任理事国的任期定为两年,不可连任。因此,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的影响力有很大的差别。

2、安理会改革的必要性 (1)安理会活动范围的扩大与对新威胁的应对 冷战结束后,安理会把维护国际社会和平与安全的职责范围扩大了,成立了①经济制裁②根据宪章第七章建多国维和部队、③PKO、④反恐委员会、不扩散相关委员会。关于PKO的活动领域,也从传统的停战监督,(如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哥兰高原),扩大到恢复民主制度、社会复兴等重建和平的活动,(如东帝汶)。为了有效应对大量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和恐怖主义等问题,安理会的职能需要加强。这样,安理会的活动范围得到了扩大,而且也面临了新的问题,因此,为使安理会的行动更有成效,目前很多国家已达成一致共识,认为安理会应该进行改革,应让有相应能力的国家经常参与安理会的工作。 (2)增强信任与提高实效 “增强信任”是指使安理会能够反映当前国际社会的结构、得到加盟国的信任。“提高实效”是指各成员国能够认真执行安理会的决议。从这两个方面来说,扩大安理会巩固强化联合国已成为现今国际社会的当务之急。 (3)联合国成员国数量的增加

安理会改革各国立场

Ad Hoc Committe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form 联合国有三项任务,除维护和平与安全外,还有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其基本自由之尊重”的任务。 改革包括①增加理事国(add members)②改革表决方式(Reform the voting method(③改革制裁手段(Reform sanctions) 各国立场 一.关于增加理事国 1.五大国:五大国对安理会扩大问题的态度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要保持自己在安理会的地位不变并主张新增常任理事国不一定享有否决权。(To maintain their position on the security council and advocate new permanent not necessarily enjoy veto) 2.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二次大战结束后建立的由以美、中、苏(俄)、英、法5 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为核心的联合国主导国际和平与安全事务的国际格局和秩序遭到严重破坏。现在实际上存在两种对立的新秩序观,①一种是以美国为主导的或以美国为首的少数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新秩序观,在这种所谓的新秩序下强化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推行西方价值观,使之一统天下。②另一种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公正、合理(equality, fair and reasonable)的新秩序观。 Ⅰ。发达国家:(目前安理会内席位分配对欧洲、西方国家有利,它们占有4 个常任理事国席位和至少3 个非常任理事国席位)发达国家强调能否对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以作贡献,地理分配(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并非是要考虑的惟一标准. 美国:⑴西方发达国家多年来一直反对这两项原则。直到1997 年夏天,美国才突然一反常态,改变了以往只同意吸收德、日两国担任新常任理事国的立场,宣布它还将同意支持三个发展中国家占有常任理事国的席位(亚非拉三个地区各占一席),至于哪些发展中国家可作为候选国,美国说让它们自己去争。观察家们对美国这一转变有多种不同的解释:①一种解释是美国为了换取发展中国家对美国削减会费要求的支持;②另一种解释是美国明知要从发展中家国家中产生三个常任理事国的候选国决非易事,但这一态度既可赢得发展中国家的好感,又可以使安理会扩大问题继续拖延下去,因为它内心深处也并不真正愿意德、日两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⑵美国一方面希望德国和日本尽早成为常任理事国,原因:①既可增强西方发达国家在安理会内的实力,②又可减轻它在联合国的财政负担;但另一方面,①又担心发展中国家增加在安理会中的影响力,②也担心德、日将来利用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不买它的账。这就是美国方案中提出新增常任理事国“不一定享有否决权”的根本原因。⑶美国策动的联合国在索马里的维和行动遭到失败后,美国就开始改变对联合国的态度。(它不仅不再积极策动或支持联合国的维和行动,而且从1 995 年起在未经联合国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将美国应承担的联合国维和费用份额从31 . 7 %削减到25 %,还要求把它承担的联合国经常费用份额减到20 %以下,并且故意扣缴会费,致使联合国连年处于极端困难状况,维和行动和促进发展的项目不得不一减再减。)自1998 年初美国企图再次利用联合国对伊拉克动武遭到失败后,美国对联合国的态度更加消极。美国《基督教科学篇言报》1998 年7 月间的一篇文章明确说:“美国的基本观点是联合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它现在宁可把资源用于北约和世界贸易组织上。”果然,1998 年10 月间,美国利用北约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擅自作出对南斯拉夫进行空中打击的决定,并于1 999 年3 月24 日开始将这一决定付诸实施,对一个主权国家进行狂轰滥炸。美国还提出了21 世纪北约使命“全球化”的战略新概念,将该地区组织的战略从“集体自卫”转变成“保卫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观”,其军事行动可超出北约成员国的防区,对付来自任何地区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恐怖活动、民族和地区冲突等一切被认为可能危及北约安全的威胁,而且北约的军事行动无须取得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科索沃是被当做这个新战略的试验场。毫无疑问,美国策划的北约“全球化”新战略和北约对南斯拉夫的狂轰滥炸严重削弱了联合国的权威和作用。今天美国对联合国的政策是实用主义的,能利用时还是要尽量利用,因为那样可为它的霸权行径披上合法的外衣⑷美不支持印度“入常”,美国只会支持日本加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日本:⑴强调“担任常任理事国应首先考虑该国在政治、经济和其他方面是否具有全球性的分量(Global component)”,一再声称它“不能只是给联合国支付大笔会费,而在安理会内没有发言权。”近年来,日本还威胁说,如果再不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它将削减所缴的会费。⑵迄今依然拒绝承认侵略罪行(Still refused to admit aggression),而且近年来民族主义和右翼势力不断上升,并大肆扩张军事实力,不能不使东亚国家特别是那些饱受日本侵略的国家深为担忧,因而对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持反对或保留态度是理所当然的。 德国:虽然对二战认罪较彻底,但它毕竟是两次世界大战的主要策动者,特别是这次施罗德领导的德国又积极参与北约对南斯拉夫的侵略性轰炸(NA TO bombing Y ugoslavia),这是二战结束以来德国第一次出兵到国外参战,已引起西欧其他一些国家的担忧,连德国前总理施密特对德国参与北约空袭南斯拉夫也提出了批评

联合国安理会第1244号决议中文版

第1244(1999)号决议 1999年6月10日安全理事会第4011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铭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安全理事会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职责, 回顾其1998年3月31日第1160(1998)号、1998年9月23日第1199(1998)号、1998年10月24日第1203(1998)号和1999年5月14日第1239(1999)号决议, 惋惜这些决议的规定没有得到完全遵守, 决心解决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科索沃严峻的人道主义局势,为所有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安全自由地返回家园提供条件, 谴责对科索沃居民的一切暴力行为以及任何一方的恐怖主义行为, 回顾秘书长1999年4月9日所作的声明,其中对在科索沃发生的人道主义悲剧表示关切, 重申所有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均有权安全返回家园, 回顾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的管辖范围和任务规定, 欢迎1999年5月6日通过的关于政治解决科索沃危机的一般原则(S/1999/516,本决议附件1),并欢迎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接受1999年6月2日在贝尔格莱德提出的文件第1至第9点内所载的原则(S/1999/649,本决议附件2)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同意这项文件。 重申全体会员国根据《赫尔辛基最后文件》和附件2的规定,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以及该区域其他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承诺, 重申以往各项决议中的呼吁,要求在科索沃实行高度自治和有效的自我管理, 认定该区域的局势继续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决心确保国际人员的安全和保障,确保有关各方根据本决议履行自己的责任,并为此目的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科索沃危机的政治解决应根据附件1的一般原则和附件2所进一步阐述的原则和其他要点; 2. 欢迎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接受上文第1段所指的原则和其他要点,并要求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充分合作加以迅速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17年9月课程考试《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作业考核试题

西安交通大学17年9月课程考试《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作业考核试题 一、单选题(共30 道试题,共60 分。) 1. 提出超越遏制战略的美国总统是() A. 里根 B. 卡特 C. 尼克松 D. 老布什 正确答案: 2. 下列属于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是() A. 世界卫生组织 B. 世界贸易组织 C. 北约 D. 国际红十字会 正确答案: 3. 当代世界经济发展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趋势,其中最大的不平衡是:() A. 发达国家内部发展不平衡 B. 发展中国家内部发展不平衡 C.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不平衡 D.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发展不平衡 正确答案: 4. 八十年代以来,日本处理对外关系的根本目标是() A. 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 B. 成为世界军事大国 C. 成为世界政治大国 D. 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 正确答案: 5. 欧洲联盟现有成员国:() A. 15个 B. 20个 C. 25个 D. 27个 正确答案: 6. “三个世界”开始形成是在:() A. 20世纪60年代 B. 20世纪70年代

C. 20世纪80年代 D. 20世纪90年代 正确答案: 7. 在第三世界国家中,实行君主立宪制比较典型的国家是:() A. 印度(议会共和制) B. 约旦(君主制) C. 柬埔寨 D. 阿联酋(酋长制) 正确答案: 8. 为维护自己的国防独立,1966年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组织的国家是() A. 法国 B. 德国 C. 英国 D. 比利时 正确答案: 9. 联合国改革的核心是() A. 安理会改革 B. 财务改革 C. 机构改革 D. 军事改革 正确答案: 10. 首次把经济问题置于对外政策核心的美国总统是() A. 老布什 B. 肯尼迪 C. 克林顿 D. 尼克松 正确答案: 11. 苏联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 A. 联邦制 B. 苏维埃制 C. 人民委员会 D. 总统制 正确答案: 12. 美国总统乔治.布什执政是代表:() A. 自民党 B. 民主党 C. 社会党 D. 共和党 正确答案: 13. 第三世界兴起的标志是:() A. 日内瓦会议的召开 B. 万隆会议的召开1995 C. 第一届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的召开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Security Council -- 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同意接受并执行安理会的决定,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2011年10月24日,第66届联合国大会选举出了2012-2013年度5个非常任理事国,危地马拉、摩洛哥、多哥、巴基斯坦以及阿塞拜疆当选。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概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会议厅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是联合国的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 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同意接受并执行安理会的决定。联合国其

他机构只是向各国政府提出建议,唯有安理会有权作出根据《宪章》规定各会员国必须执行的决定。 安理会有权调查任何引起国际争端或摩擦的任何情况,并可提出解决这些争端的方式或办法。会员国或接受联合国宪章的非会员国、联合国大会或秘书长,均可就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提请安理会注意。安理会有权断定任何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等行为的存在,并可提出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建议或作出这方面的决定,如认为这些措施还不能解决问题,它可以通过采取关于军事行动的决议去解决这些问题。安理会还有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年度报告、特别报告、对战略性地区行使托管等职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结构组成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它的组织方式是要使其能够持续不断地行使职能。每个理事国都必须有一名代表常驻联合国总部。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 常任理事国 5个常任理事国是: 中国、法国、俄罗斯(1991年12月苏联解体后席位由俄罗斯联邦接替)、英国、美国 非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改革

作者系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国际政治系副主任 欢迎加入国关国政外交学人QQ群:190635306 学术交流,资源共享 内容提要 由于中立,联合国可以和包括其他国际机制、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内的各种行为体合作,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技能能够帮助联合国获得应有的效率;由于客观,联合国可以用开放的态度倾听任何国家的声音,促进特定立场和主张的求同存异。联合国的合理性和创造性有赖于其中立,而中立则构成了这个纷繁复杂世界中最大的善。 联合国改革中的效率与代表性之辨,不能被简单化地等同于传统国际关系话语中的南北之争,或地缘政治中的权力之争。不是发达国家主导参与,就能实现联合国的高效;也不是有了发展中国家的参与,联合国就实现了民主化。 在2015年9月底举行的联合国第70届峰会上,通过了《2015年后发展议程》(以下简称“发展议程”)。该议程是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授权下制定,并被193个会员国认可的一份重要文件,确定了七大类可持续发展目标,内含169个具体目标,涵盖消除贫困与饥饿、健康、教育、性别平等、水与环境卫生、能源、气候变化等多个领域,涉及金额超过3万亿美元。 其资金来源主要依赖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受援的发展中国家则要履行配套的改革与发展责任。联合国成员国共同承诺在2030年使发展议程得到全面执行。

发展议程在序言中开明宗义地提出,该议程是为人类、地球与繁荣制订的行动计划。这一目标与2000年联合国峰会通过的千年发展目标出现了重大区别: 千年发展目标直接聚焦于发展中国家,致力于消除发展中国家面临的贫困、饥饿与不公正问题;发展议程通过引入“可持续发展”议题,强调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面对的体系性问题,这意味着善治、法制、人权发展等基础性工作将和减贫目标放在同等位置上,发展中国家在获得援助的同时,需要满足发达国家提出的这些条件。 由于发展议程本质上属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协调下做出的共同承诺,它背后必然牵涉到二者间的博弈和讨价还价问题。曾被美国前安全事务顾问赖斯戏称为“永远会出席、却从不知起何作用”的联合国,是否能担得起推动议题前进这样的担子让人深感怀疑。联合国改革为何改,怎么改,并不是一个新鲜的问题。但老生常谈了无数遍却总也得不到结论,那就只能说明,这要么不是一个真问题,要么是一个扭曲了表述的问题。 1一个分裂世界的最大公约数 联合国当然要改革,这一点早已经达成了全球共识;怎么改,似乎也已形成了共识。自加利担任联合国秘书长后,联合国改革方案事实上已经启动。 贯穿于三任秘书长加利、安南和潘基文时代的联合国改革,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在安理会改革方面,安理会席位的增加和分配问题成为联合国改革的第一个焦点,但各国的反复拉锯使这一问题拖延不决;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的改革始于加利时代,但经社理事会近年来的发展使这一问题随着千年议题和发展议程再次成为热议的中心; 第三,就是联合国的行政改革问题。安南时代提出的联合国秘书处改革议案涉及联合国预算的全面削减、组织机构并归、议会简化和大规模的裁员。潘基文就任联合国秘书长后进一步提出“一体方案”,以期改变联合国机构设置的臃肿重叠现象。

联合国安理会第1874(2009)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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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安理会改革各国及各联盟观点

“四国联盟”立场(日本、德国、印度、巴西) “四国联盟”要求在安理会中增设6个没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席位和4个非常任理事国席位。四国联盟将各占一席,另外两席则会留给非洲。这样安理会将扩充至25个成员国。四国愿意在“入常”后暂时放弃否决权15年。 日本谋求全面提升国际地位、实现经济大国的政治。日本提出改革安理会,其实质内容与其他国家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改革安理会的要求不尽相同。 日本“争常”得到了美国的大力支持。德国、印度和巴西希望增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甚至希望新增加的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但是他们的努力招致南非、尼日利亚等同样地区地位重要的发展中国家的不满,更“得罪”了意大利、巴基斯坦、墨西哥、阿根廷等国。 非洲立场 “四国联盟”大力游说非洲,希望能组建“共同战线”。 非盟它要求增加6个“新常任”和5个“非常任”,非洲占两名享有“否决权”的“新常任”和两名“非常任”。 非洲国家提出的安理会方案和“四国联盟”的决议草案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都要求增加6个常任理事国,而且非洲占据两个席位。 四国竭力争取和非洲国家之间就安理会改革达成一致,欲与之“加强协调”,企图变非盟成为自己草案的共同提案国,以增加在联合国大会投票的胜算。 要达到此目的,恐怕十分困难。至于拥有否决权问题更加敏感,可能会引起一场争辩。美国立场

美国坚决反对“四国联盟”提出的安理会改革决议草案,并威胁将不惜动用否决权加以阻止。 美国是5个现任常任理事国中惟一一个提出具体“增常”方案的。美国只主张增加两个左右常任理事国,两个或3个非常任理事国,扩大后安理会成员数量将为19个或20个。新增常任理事国将不拥有否决权。 此外,美国明确提名日本为新常任理事国候选国,并认为另一个新常任理事国候选国应来自发展中国家。 美国对于地区性大国谋求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努力一向比较警惕,美国一向以各主要地区拉美、南亚、欧洲、东亚等权力平衡者和秩序维护者自居。 任何一个地区性大国,如德国、印度、巴西等成为常任理事国都会增加挑战美国地缘政治优势。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只明确支持日本成为常任理事国。 “团结谋共识”立场 为了对抗“四国联盟”,“团结谋共识”要求对《联合国宪章》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将安理会的非常任理事国从目前的10个增加到20个,并建议联大根据成员国对联合国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贡献及地域平衡原则选举非常任理事国。 提案建议,在新增的10个非常任席位中,亚洲和非洲将各为3个,拉美将为2个,东欧和西欧将各为1个。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常用词汇和官方译法 1

十一月十八日,期待一场盛大的考试,从暮云萦萦到夜色窈然,从一枝簌簌的黄昏缓缓沉入一帘幽深的夜色。 五个半小时,譬若一支燃烧到极限的独舞,站在离梦想如此切近的地方,努力微笑,奋然前行。 那些有着严肃面容的词汇,它们浩如烟海,我感到惶然。 Well, UN English is un-English~~联合国的英文简直不是英文~~ It's like dancing in shackles, entangled in an infinite forest of solemn-looking jargons...然而无论如何,不言弃,不后悔。 愿撷一瓣表情肃穆的书香,与大家共享。 参加联合国复试的同志们,我们一起加油~~~ recall 回顾 Recalling its resolution 194 (III) of 11 December 1948 and all its subsequent resolutions on the question, including resolution 60/100 of 8 December 2005 回顾其1948 年12 月11 日第194(III)号决议及其后所有关于这个问题的决议,包括2005 年12 月8 日第60/100 号决议 recall also 又回顾 Recalling also its resolution 302 (IV) of 8 December 1949, by which, inter alia, it established the 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Works Agency for Palestine Refugees in the Near East 又回顾其1949 年12 月8 日第302(IV)号决议,其中除其他外,设立了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 recall further 还回顾 Recalling further relevant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s 还回顾安全理事会的相关决议 (注:...also...further...的结构在决议中经常出现,译为“……又……还……”) aware of / that…意识到… Aware of the important role to be played in the peace process by the Multilateral Working

L69 四国集团

66届联大讨论安理会改革:各国分歧依然较大达成共识尚需时日(7:31) 收听 / 下载 安理会改革是联合国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联 大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第66届联大11月8日专门以"席位公平分配和增加安理会成员问题"为题展开了辩论,各国代表在发言中对安理会改革的主要问题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由德国、巴西、印度和日本组成的"四国集团"要求尽快就增加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席位和改善安理会的工作方法问题达成协议,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则希望就涉及安理会改革的所有核心问题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反对分步走的办法。请听联合国电台记者郑南的报道。 联大1993年成立安理会改革工作组后,安理会改革议题每年都成为联大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加快安理会改革进程,联大决定展开安理会改革政府间谈判,从2009年起,联合国成员国开始启动谈判,并围绕成员国类别、否决权问题、地区代表性、扩大后安理会的规模、安理会的工作方法等5个问题进行讨论。 联大11月8日下午就与安理会改革问题相关的"席位公平分配和增加安理会成员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各国代表在发言中普遍认为,国际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联合国成员国从51个已经发展到目前的193个,为了更好地发挥安理会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中的关键作用,以应对21世纪全球面临的各种危机和挑战,安理会改革势在必行。但各国对安理会改革问题共识仍然大于分歧。 以德国、巴西、日本和印度组成的"四国集团"的代表在讨论发言时指出,安理会应该正视当今的政治现实,应该更加具有代表性和合法性,并高效开展工作。该集团曾于今年年初提出建议,希望联大就扩大安理会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席位和改进安理会工作方法两个问题先通过一项决议,为下一步解决安理会改革的其它问题奠定基础。 德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威蒂格(Peter Wittig)当天在发言中指出,八国集团和二十国集团等其它全球治理机制的影响越来越大,为了使安理会在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方面保持其核心地位,需要尽快对安理会进行改革,为此,应该增加政府间谈判的频率,并制定一个会议日程,就大多数成员国同意的、切合实际的议题选项展开讨论,而"四国集团"提出的建议应该成为政府间谈判的中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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