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风险审查报告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风险审查报告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风险审查报告

一、概述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人在诉讼过程中可能承担的财产保全责任风险而推出的一种专用保险产品。本次风险审查旨在对该保险的承保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为保险公司提供参考意见,以减少风险和提高盈利。

二、风险分析

1. 法律风险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承保风险首先涉及到法律上的风险。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需要评估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合法权益以及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以避免在无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承保可能导致的损失。

2. 公司风险

保险公司在承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时,需要评估被保险人的公司风险。这包括被保险人的经营状况、信用评级、资产负债情况以及财务稳定性等。只有在评估为可接受范围内,保险公司才能够对被保险人进行保险承保。

3. 金额风险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的金额风险涉及到保险责任限额的确定。保险公司需要仔细评估被保险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金额,并根据该金额确定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责任限额过高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过大,而保险责任限额过低则可能无法满足被保险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保全需求。

4. 市场风险

保险公司在承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时还需评估市场风险。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市场的竞争程度、承保风险分布、赔付率等都是影响市场风险的因素。保险公司需要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评估风险并进行相应调整,以保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风险防范措施

1. 加强风险评估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评估,包括法律风险和公司风险两方面。通过充分调查被保险人的法律事实条件和经营情况,确保承保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 合理确定保险责任限额

保险公司应根据被保险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金额,合理确定保险责任限额。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确保保险责任限额既能满足被保险人的需求,又不会带来过大的承保风险。 3. 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保险公司应始终密切关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市场的动态,包括竞争状况、风险分布和赔付率等。及时调整保险产品定价和承保策略,以保持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结论

通过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承保风险进行审查,我们发现,该保险产品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公司风险、金额风险和市场风险。保险公司应加强风险评估,合理确定保险责任限额,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这将有助于保险公司减少承保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促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针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承保风险,保险公司应采取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首先,加强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评估,确保承保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其次,合理确定保险

责任限额,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平衡被保险人的需求和承保风险。此外,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保险产品定价和承保策略,以保持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保险公司可以减少承保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并促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承保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承保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司法领域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诉讼财产保全已成为诉讼过程中重要的一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保全财产成为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一些不法之徒也在这个过程中进行了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因此,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应运而生。本文将分析该保险的承保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风险分析 1.投保风险 首先,在承保该保险时,保险公司需要对承保对象进行严格的投保风险评估,对客户进行了解和分析,查询其建立在财产保全条件下的死亡或破产风险等问题,具体透彻的风险评估是确保公司资金和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的重要保障。 2.赔付风险 其次,赔付风险是该保险面临的另一种风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在被保险人承担诉讼财产保全义务时,在保全过程中发生的因过错导致当事人损失的,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赔付。由于诉讼财产保全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动态的过程,因此赔付可能涉及到许多因素,例如当事人是否按照文书规定提交担保、当事人是否按照规定撤回财产保全申请等情况,这些情况对赔付产生的影响应得到有效的分析和评估。 3.经营风险 最后是经营风险。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承保过程中,保险公司需要考虑到经营风险,如同业竞争、资金流动性不足、自然灾害等因素带来的收益风险以及公司的经营风险等因素。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险公司的资金都来自于客户的保险费,因此需要注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强风险管理。 二、对策建议 在面对上述风险时,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建议。 1.优化保险产品 优化保险产品,并制定详细的安全评估体系来评估承保对象的风险和应对方案,制定更加透明的操作流程,提高保险产品的精确度和适应性。 2.科学定价 以科学定价为前提,确定保险费率,建立一套严格的定价体系,制定合理、覆盖面广的保险费率,确保保险公司的收益。 3.开展定期审查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承保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承保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险合同风险。由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一种针对特定活动的保险产品,保 险合同的编写和适用容易受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影响。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需要 特别关注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定义,确保自身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二是赔偿限额风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是指在一个保险期限内,保险 公司对被保险人因诉讼财产保全活动引发的第三方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由于诉讼 财产保全活动可能涉及的金额较大,被保险人需要仔细评估自身的风险情况,并选择合适 的赔偿限额。 三是索赔风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一种投保前发生性质与被保险人保全活动相 关的责任保险,索赔风险比较高。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要尽量详细地披露自身的风 险情况,并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提交索赔材料,以便保险公司能够正确评估风险,并及时 进行赔偿。 针对以上风险,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加强风险管理。被保险人在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前,应对自身的风险进行 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加强内部的制度建设,规范财产保全活动的操作流程,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二是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在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时,被保险人应综 合考虑保险公司的信誉度、资金实力、理赔速度等因素,并选择具有良好声誉和专业能力 的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产品。 三是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要仔细阅读和了解保险合同的条 款和定义,特别是关于赔偿限额、免赔额、保险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如有需要,可以请专 业人士进行解读和咨询,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核保要点及流程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核保要点及流程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风险。核保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申请购买该保险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审查的过程,保险公司会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流程来确定是否承保以及保费的定价。 核保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投保人信息核实:保险公司在核保过程中首先会对投保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以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投保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 2. 风险评估: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提供的风险信息进行评估,包括投保人的经济状况、财产状况、诉讼风险等。投保人需要提供详细的财产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据,以便保险公司准确评估风险。 3. 保险金额确定: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财产状况和风险评估结果来确定保险金额,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内对投保人承担的最高赔偿责任。 4. 保费计算: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风险评估结果和保险金额来计算保费。保费的多少取决于投保人的风险等级和保险金额的大小。 5. 特约条款:在核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投保人签订一些特约条款,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约条款可以针对投保人的

特殊需求进行定制,确保保险合同的适用性和合法性。 核保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投保申请: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递交投保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文件和资料。 2. 风险评估: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供的风险信息进行评估,包括投保人的经济状况、财产状况、诉讼风险等。 3. 核保决策: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内部核保标准来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保费的定价。 4. 报价和签订合同:保险公司根据核保结果向投保人提供保费报价,并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保险合同。 5. 保费支付:投保人在签订合同后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保费。 6. 保单生效:一般情况下,保单在投保人支付保费后立即生效,投保人即可享受保险保障。 7. 理赔服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发生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风险事件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核保要点和流程涉及到投保人信息核实、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风险审查报告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风险审查报告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风险审查报告 一、概述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人在诉讼过程中可能承担的财产保全责任风险而推出的一种专用保险产品。本次风险审查旨在对该保险的承保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为保险公司提供参考意见,以减少风险和提高盈利。 二、风险分析 1. 法律风险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承保风险首先涉及到法律上的风险。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需要评估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合法权益以及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以避免在无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承保可能导致的损失。 2. 公司风险 保险公司在承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时,需要评估被保险人的公司风险。这包括被保险人的经营状况、信用评级、资产负债情况以及财务稳定性等。只有在评估为可接受范围内,保险公司才能够对被保险人进行保险承保。 3. 金额风险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的金额风险涉及到保险责任限额的确定。保险公司需要仔细评估被保险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金额,并根据该金额确定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责任限额过高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过大,而保险责任限额过低则可能无法满足被保险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保全需求。 4. 市场风险 保险公司在承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时还需评估市场风险。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市场的竞争程度、承保风险分布、赔付率等都是影响市场风险的因素。保险公司需要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评估风险并进行相应调整,以保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风险防范措施 1. 加强风险评估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评估,包括法律风险和公司风险两方面。通过充分调查被保险人的法律事实条件和经营情况,确保承保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 合理确定保险责任限额 保险公司应根据被保险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金额,合理确定保险责任限额。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确保保险责任限额既能满足被保险人的需求,又不会带来过大的承保风险。 3. 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保险公司应始终密切关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市场的动态,包括竞争状况、风险分布和赔付率等。及时调整保险产品定价和承保策略,以保持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结论 通过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承保风险进行审查,我们发现,该保险产品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公司风险、金额风险和市场风险。保险公司应加强风险评估,合理确定保险责任限额,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这将有助于保险公司减少承保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促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针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承保风险,保险公司应采取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首先,加强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评估,确保承保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其次,合理确定保险

关于财产保全保险的几个重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

• •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具体措施普通有查封、扣押、冻结。诉讼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实践中,法院极少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财产保全普通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实践中,法院对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是否要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金额要求较严,在诉前财产保全中很少不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且担保物的价值必须与被担保物的价值相当,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制度客观上造成局部经济艰难的当事人无法启动财产保全司法程序,造成诉讼权利难以有效保障,导致当事人的诉讼目的落空。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对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制度的 创新,即当申请人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人直接承当赔偿责任,不仅具有"财产保全担保规那末〞的作用,而且能打破"担保规那末〞的局限性,这一既担保又担责的特点是普通的担保保函所不具备的,有利于降低诉讼双方当事人及法院的保全风险,有利于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全国各级法院能够承受的诉讼保全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申请人个人财产担保、银行担保以及担保公司担保。但是,上述三种担保方式均存在缺陷和缺乏:首先,法院承受的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标的种类较为严苛,普通只能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不动产,在申请人无法提供符合法院要求的与诉讼标的物等值或者价值相当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担保物的情况下,法院往往拒绝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其次,银行出具的保函虽然解决了申请人自有资金、不动产等资产缺乏的难题,但是银行为申请人出具保函的门坎和收费标准很高,实践中申请人得到银行保函担保的难度很大;再次,担保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担保普通只能被认可该担保公司的法院承受,不具有全国围的普遍承受性,法院承受哪些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全担保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同时,担保公司的资质状况良莠不齐,倒闭、跑路情况时有发生。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浅析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浅析 作者:徐苏宁 来源:《中国民商》2021年第12期 摘要:我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近几年得到跨越式的发展,在保全案件担保中,保险公司的保函使用量已超越了担保公司。由于目前市场可见的赔案数量和赔案金额较少,各家保险公司疯狂加入诉讼财产保险业务的竞争,承保费率呈现出越来越低的趋势,同时,由于业务高速发展,案件审核人员对诉责险的风险认知不足,长此以往,不利于诉责险的健康发展。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归纳总结法,案例分析法对诉责险的责任风险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在这个基础上探究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对策 一、我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概述 (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产生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时候,当事人必须要提供相应的担保;而对于诉中财产保全的担保,法院可以进行自由裁量。在司法实践当中,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担保、银行的保函担保以及第三方担保公司的信用擔保是三种最为常见的担保途径。 与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担保相比,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简称诉责险)出现的最晚,但发展最快。自2012年面世以后,迅速成为各大保险公司新兴险种,在全国各地得到普及,根据中保协的数据,2019年诉责险将成为保费收入超过“百亿元”的巨大保险市场。目前我国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开始接受诉责险电子保单以及电子保函,2020年十余家保险公司已接入高院线上保全服务中心,为保全申请人提供电子保函服务,未来三年,保险公司电子保函的使用将得到更大范围的普及。 (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优势 1、降低诉讼成本 在诉讼财产保全当中,个人担保需要提交至少保全金额30%的财产担保,这对一般的诉讼当事人是很难实现的;银行保函门槛也比较高,需要相应的银行存款或者授信,担保公司担保由于受到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其担保的接受度较低,同时担保公司的收费很高,对保全申请人的有一定的经济压力。保险公司由于资本实力强,信用等级远高于担保公司,出险后理赔迅速,诉讼当事人的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收费远低于担保公司收费,一般仅有担保公司收费的30%左右,极大地降低了诉讼成本。

我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中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中的问题及对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受理财产保全以申请人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为前提,然而关于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却无明文规定。当前的司法实践大致有以下三种担保方式,即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等价值的现金或无权利负担的实物,担保公司的保函,商业银行保函。但这几种担保方式各有弊端。第一种担保方式,法院在受理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时往往要求较高,通常只认可等值或价值相当的财产,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往往裁定不予保全。第二种担保方式的困境在于担保公司的信誉资质是否被本地法院所认可和接受,面对全国担保公司资质状况良莠不齐,在实务中常出现担保能力不足、跑路等现象,担保公司的选择往往受限。第三种担保方式虽然解决了申请人自有资金不足的困难,但能让银行出具保函的企业往往都是信用度极好的国有企业或在本地极具影响力的大公司。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诉责险)正是在传统担保方式难以适应现实发展需要的背景下产生的。自2012年云南诚泰保险试点以来,诉责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它降低了保全的门槛,减少了申请人的诉累,提高了法院的保全效率,拓展了财产保全担保的途径,发挥了保险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功能,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有助于破解执行难的难题。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概念及可行性分析 (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概念 诉责险是近几年来的新生事物之一,它自出现即被赋予“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促执行”[1]的重要期待。作为新生事物,诉责险究竟是什么,梳理相关论文和保险操作实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诉责险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保全前,申请人为防止被告在法院生效判决做出前变卖、转移财产,而与保险人签订的在保全错误发生时,保险人承担相应的保全赔偿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其本质是把保险产品设计为一个虚拟的担保物,为财产保全提供便利。 (二)可行性分析 目前,国内诉责险尚处于探索阶段,开展此业务的保险公司主要有诚泰财险、平安财险、人保财险等18家保险公司。[2]诉责险自试点以来,已经取得了全国700多家法院的认可与支持,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不少保单保函的案例,分析这些案例,我们发现诉责险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2012年,诚泰财险率先在云南开展诉责险试点工作;2013年,深圳龙岗法院认可平安财险的诉责险保单得到了业界好评;2014年10

保险承保的审查和风险评估

保险承保的审查和风险评估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需要购买各种保险来保障个人、家庭和财 产的安全。而保险公司作为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在承保过程中需要 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以确定是否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并提供保险保障。本文将介绍保险承保的审查和风险评估流程的重要性,并探讨其中的 关键元素。 一、审查的目的和流程 保险承保的审查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信息和风险进行评估的过程。 其主要目的在于准确判断投保人的风险并决定是否接受承保申请。审 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资料:保险公司首先需要投保人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个人身 份证明、家庭背景、财产状况、职业情况等。这些资料将被用于评估 风险和制定保险合同。 2. 资料核实: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以确保其 真实性和准确性。例如,核实个人身份证件、银行账户、房产证明等。 3. 风险评估:基于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和保险产品的特点,保险公司 会对风险进行评估。这包括对投保人的健康状况、职业风险、既往病 史等进行评估,同时考虑到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赔偿范围等因素。 4. 制定保险合同:经过风险评估后,保险公司将制定具体的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保险责任和赔偿条款等明确无误。

二、风险评估的关键元素 在保险承保的过程中,风险评估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需要考虑以 下几个关键元素: 1. 投保人的个人健康状况:健康状况是保险公司评估个人风险的重 要因素。例如,在人寿保险中,保险公司会关注投保人的年龄、身体 状况、家族遗传病史等,以确定个人的预期寿命和保险费率。 2. 投保人的职业风险:职业风险是指由于从事某些职业而导致的潜 在风险。一些高风险职业,如矿工、消防员等,可能需要额外的保费 或限制保险范围。 3. 投保人的财务状况:投保人的财务状况对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也 具有重要影响。一个财务稳定的人通常可以获得更高额度的保险保障。 4. 投保人的保险需求和保险产品特点:不同的保险需求和产品特点 也会影响风险评估。例如,在车辆保险中,车辆的品牌、型号、购车 年限等都会影响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 三、保险承保的注意事项 在保险承保的过程中,投保人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以确保审查 和风险评估的顺利进行: 1. 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投保人应该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个 人信息和相关资料。任何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保险合 同的无效,投保人将无法获得正常的保险保障。

保险行业风险分析报告(最新)

保险行业风险分析报告 上半年,H省保险市场增速较快,业务结构转型优化,保障功能不断增强,抵御风险的基础不断夯实。但是,同时也要看到,当前阶段保险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传统保险商业模式面临挑战,在区域经济下行压力以及经济结构深入调整转型的大环境下,H省保险业满期给付和退保金额持续高位运行、保证保险风险管控薄弱、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多发、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等问题,需要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引导保险机构在稳增长的基础上提高风险风控意识、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稳健发展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一、H保险业发展概况 (一)资产规模持续扩大,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有所提升。截至6月末,H省保险业共有法人机构1家,省级分公司84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6564家。全省保险业资产总额4494.44亿元,同比增长12.70 %。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为1561元和6.2%,较上年分别增加142元和提高0.2个百分点。 (二)保费收入稳步增长,结构调整继续推进。截止6月末,全省保险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500.08亿元,居全国第4位,同比增长10.56 %,增速居全国第24位,高于上年同期3.49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68.14亿元,同比增长4.69%;人身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231.93亿元,同比增长11.93%。财 1

产险业务中,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货运保险等业务发展态势较快,保费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00.00 %、56.09 %和53.32 %;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速放缓,同比分别增长15.12%和3.86%;信用保险业务大幅萎缩,保费收入同比下降80.58%。人身险业务中,健康险业务增速最快,达到26.93%,健康险实现保费收入277.26亿元,超过财产险的268.14亿元,跃升为第二大险种;新单保费增速大幅提高,同比增长8.22 %,提高25.66个百分点。 (三)赔付支出增速放缓,保险业风险保障作用突出。在赔款和给付支出方面,全省保险业共支出328.22亿元,同比增长2.59 %。其中,财产险业务赔付支出133.00亿元,同比增长23.51 %;人身险业务赔付支出195.22亿元,同比下降7.98%。全省保险业累计提供风险保障75.04万亿元,同比增长9.70 %,其中,财产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18.73万亿元,同比增长5.48%;人身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56.31万亿元,同比增长11.18%。 (四)风险监测指标有所好转,行业风险总体可控。财产险方面,全省应收保费率15.90 %,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相同;综合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分别为38.24%和96.45%,同比分别减少4.96和2.46个百分点。人身险方面,全省退保金294.38亿元,同比下降6.03 %,退保率4.83%,低于上年同期1.08个百分点;满期给付67.75亿元,同比下降40.03%,低于上年同期10.15个百分点。2019年上半年全省保险业始终保持风险防范的敏锐性,加强监测预警,未发生非正常退保群体事件和其他重大风险事件,守住了风险底线。 2

财产险查勘报告

风险查勘报告 (仅供内部使用)一、基本信息: 申请人: 被保险人: 标的地址: 查勘日期: 查勘人: 报告制作人: 制作部门: 二、公司概况 营业范围: 营业性质: 员工人数:人 开业年: 周工作天:天 标的保险金额(RMB HKD USD) □建筑物 □货物 □机器设备 □家私;装修 □设备

□其它 标的物是否保全?□不清□是□否 原因: 三、建筑结构 1)主要建筑物 2)、风险分区 分区数目: 评语/异常状况: 四、电气设备 1、供电□公用的□自己的 □被保险人的发电机的类型: 供电性能□可靠的□有间断的□极不可靠的 2、永久电线□铁管的□塑胶管□没有金属覆盖的电缆 □表面安装□地下安装□阻热和难燃的电缆

□其它(特别情形): 暂用电线□不固定的电线□延长电线□接线板 □其它(特别情形): 3、配电盘/仪表盘 保护类型□短路保护□保险丝□漏电保护 维修保养情况□好□较好□差 主配电位置□安全的房间□无遮掩的区域 4、危险区域□无□有: 照明设施的类型□防爆□普通□其它 电气设备用于的类型□防爆□普通□其它 5、电气设备的温度和其周围环境的温度差别(温度20≥℃) 有无发现?□有□无 6、防雷击装置□有□无□不需要 正常的维修保养□是□否 评语/异常状况: 五、生产状况 1、生产用原材料及制品 (1)主要原材料: (2)产品: (3)制造流程: 2、一般危险因素 (一)热、光、电源、空调□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不适用(二)一般可燃物□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不适用(三)电气设备□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不适用(四)内部管理□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不适用(五)抽烟管制□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不适用(六)废物处理□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不适用(七)货物存放□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不适用(八)维修保养(机器)□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不适用

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的收费情况调研报告

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的收费情况调研报告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的收费状况调研报告 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收费状况的调研 依据对上海11家担保公司的询问发觉,对于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其中6家不开展此项业务,2家不独立开展而仅承受银行介绍,仅3家可独立开展此业务。 调研信息汇总:担保公司资本额标的区间收费标准反担保措施备注中汇1亿①标的金额在100一般提取30%万-200万的,收费1抵押物,也可根万;100万-5000万据保证人信用②标的金额在200状况酌情承受万以上的,收取标信用担保的金额的2%/月每月收取担保费用100万-1亿(不汇金5亿高于注册资本的20%)标的金额的1%500万以下可承受资质良好的信用担保该公司目前操作过的最大单笔金额为500万①标的金额在100万-200万的,收费1万;融真7亿100万-7000万(不高于注册肯定比重的抵②标的金额在200押物、资质良好万以上的,收取标资本的10%)的信用担保的金额的1%-2%(可视风险程度酌情调整)业务量极少笔者具体询问了3家公司对于该项业务的收费标准,总体来说,各担保公司所拟定的收费标准具有较大弹性空间,业务经理言语间透露出对该标准的难以把握之感,如中汇,对方模糊其辞半天之后报出了一个远高于同行业的价格,并成认其报价略高,但仍有商谈余地。其余如汇金、融真虽也报出了价格,

但均可依据个案争论。 在可承受的标的区间问题上,各公司标准也大相径庭,均表示该业务开展较少。因没有发生过超高额的业务,故对上限的界定尚无明确标准,上表给出的标的上限均为业务经理个人估量,仅作参考。 在反担保措施上,各公司均无明确规定,视风险程度而争论。 以上供参考 陈伟民201*.7. 扩展阅读:财产保全担保业务治理方法 财产保全担保业务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求,标准业务的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的实际状况,制定本治理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的财产保全担保是指民事纠纷当事人一方拟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向我公司申请为其申请财产保全供应担保,我公司审查同意供应担保,该担保申请人向我司供应有效反担保的担保业务。 其次章财产保全担保的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财产保全担保的对象为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原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中国公民或法人;2、有固定的住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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