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基金有哪些

定向增发基金有哪些
定向增发基金有哪些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e59705157.html, 什么是定向增发基金?

定向增发投资基金(简称定增基金)是指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为主的基金,即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投资基金。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定向增发基金的收益来源?

我们将定增盈利的来源逐一分解,总结出定增盈利的“三原则”,即:择时、折价、择股。

一、定增折价

按照目前的发行规则,对竞价定增而言,发行价一般都低于市价,也就是市场常说的定增折价。在其他所有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参与定增的折价成为了定增收益的来源之一,折价率越大,也就意味着有更大机会获取更高的超额收益,定增折价也可以理解为对定增锁定期流动性缺失的补偿。

二、业绩增长

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个股阿尔法收益,让我们回顾下股价=每股收益(EPS)×估值涨跌(PE)的逻辑,EPS是对企业过去经营状况的最直观反应,也是所有企业股价的估值基础。其中,每股收益(EPS)=净利润/总股数,每股收益由企业的净利润和总股数共同决定。简单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e59705157.html, 来说,只要企业的净利润增长,在股本数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EPS就会增加,那即使在PE不变的情况下,企业股价也会上涨。

一般在二级市场上,当企业EPS增长时,PE倍数也会跟随上升,形成双因素共同推动下的股价上涨。所以EPS增长是定增盈利的又一来源,这个尤其考验投资者的择股能力。

三、估值涨跌

PE估值倍数则是金融市场上最具市场特色的一个指标,PE直接反应了市场的情绪。如果说EPS是企业基本面的表现,那PE倍数就是企业价值在二级市场的乘数,相似企业的PE具有相互参照的价值,众多同行业企业的PE构成了行业的标准,所有上市公司的PE 构成了A股市场的标准。

定向增发基金有哪些?

定向增发基金有这些:以下为在金斧子官网查询使用定向增发策略累计收益前15名的定向增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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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操作指南手册

智汇谷科技 私募基金操作指南手册(初版) 研究人员:戴宇

目录 一、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4) 1.1费用 (4) 1.2投资门槛 (4) 1.3资金来源 (5) 1.4分类 (6) 私募基金类型 (6) 产品类型定义 (6) 1.5组织形式 (7) 公司式 (7) 契约式 (8) 虚拟式 (8) 组合式 (8) 有限合伙制 (9) 信托制 (9) 3种常见组织形式的比较 (9) 1.6监管框架 (10) 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10) 监管文件 (11) 1.7退出方式 (12) 1.8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类型 (15) 1.9私募基金的备案步骤 (16) 1.10基金管理人可能涉及的风险 (19) 二、私募基金的分类和补充 (21) 2.1私募股权基金 (21) 2.1.1简介 (21) 2.1.2优点 (22) 2.1.3组织架构图解 (23) 2.1.4管理人内部组织机构设计和风险 (25) 2.1.5不同组织形式的比较 (28)

2.1.5私募基金成立流程 (32) 2.2私募证券基金 (46) 2.3创业投资基金 (47) 文件变更记录表

一、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 图: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区别 1.1费用 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不仅是关心自己的盈利,还更关心投资私募的费用。一般的私募基金的费用有: 基金交易费用 基金交易费用是指在在进行的时候基金交易时发生的基本费用,一般有认购费用、申请购买费、赎回费用、私募基金转托管费、转换费用等等。 基金运营费 基金运营费讲的是在私募基金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通常常见的是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可能有所减低价值。营运费有:管理费、托管费、可持续销售费、证券交易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等,一般的都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收取。 1.2投资门槛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私募投资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如下:

定向增发流程图及详细解读

新三板增发流程及政策解析 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新三板定向增发的优势及特点 详见下图: (一)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业务规则(试行)》4.3.5:“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该条明确了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 (二)小额融资豁免审批。《监管办法》第42条规定:“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法第36条的规定,并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由此可见,挂牌公司必须在上述两个条件均突破时,才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 (三)定向增资无限售期要求。最新的业务规则中不再对新三板增资后的新增股份限售期进行规定,除非定向增发对象自愿做出关于股份限售方面的特别约定,否则,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股东可随时转让。

二、新三板定向增发操作流程 新三板定向增发总体流程包括以下五个环节: ?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议案并披露 ?召开监事会并披露监事会决议公告 ?召开股东大会作出相关决议并公告 ?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发行对象缴款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券商:制作申报材料和工作底稿 ?股转系统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向公司出具问题清单 ?中介机构对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 ?中登公司进行股份登记并出具股份登记证明文件 ?备案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注:1、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 2、发行后累计股东人数应不超过200人,若超过200人需向证监会报送审核材料。 新三板定向增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

基金备案操作指引(新修改)

基金备案操作指引 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在网上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网上办理登记备案相关手续。系统网址为: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e59705157.html, 1、基金备案 经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备案系统里进行备案。 2、基金备案材料清单(以下文件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章,彩色扫描PDF 格式,以备在系统中的附表上传): (1)基金合同; (2)风险提示函(详见基金合同附件); (3)合格投资者承诺书(详见基金合同附件); (4)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由财务部门提供银行回单); (5)投资者明细表(投资者明细包括“序号”、“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汇总金额”、“备注”(包括GP/LP,优先/劣后,是否管理人或员工跟投等)。实缴的“金额汇总”应该跟系统上填报的实缴金额一致。); (6)托管协议(证明基金管理人与托管行托管关系的文件); (7)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在“问题文件”处上传。 3、基金备案系统操作指引 (1)登录备案系统,用户名及密码由工作人员对接告知。

(2)登录后显示页面如下,点击“我的基金”子菜单下的“基金备案”: (3)进入“基金备案”页面,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添加”: (4)进入填写基本信息情况表(填写方法见“附件1”): (5)填写完基金基本信息表,点击“保存”: (6)点击“附表”,进入“附表页面”

①以下信息由主表信息带入,不需再次填写,可修改: ②其余基金信息填写、上传文件指引如下: ③托管信息填写: 注:点击“添加”,填写账户信息。账号类型:下拉菜单—销售归集、托管、销售归集&托管(注:选择“托管”和“销售归集&托管”,请填写“是否持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④信息披露表填写: 注:a.如无净值披露,请在表后的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中填写预期收益率披露频度、最新预期收益率和最新预期收益率披露时间。(如选不适用,则最新单位

定向增发相关规定及流程

定向增发相关规定流程 一、定增的相关条件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证监会令第30号) 第三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理财资金参与设立定向增发基金业务指引(客户)

理财资金参与设立定向增发基金业务指引 一、业务模式 银行理财资金作为优先资金与外部劣后资金共同出资设立定增基金,参与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项目。在定增基金存续期内,劣后级出资人以劣后出资份额为保证,通过动态补仓、差额补偿及溢价回购等措施保障优先级资金权益。定增基金在约定投资期限内,通过在二级市场出售股票等方式兑付优先级出资人本金及投资收益。 二、定增基金总体运作模式 银行理财资金参与设立定增基金总体运作模式如下: 图1:银行定增基金总体运作模式

银行理财资金可与不同投资方及管理人合作,设立不同投资模式及投资策略的定增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定增基金的投资模式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定增项目池:与劣后投资方合作发起定增基金,按照投资计划及投资策略投资于多个定增项目,对项目组合实行整体风险管理和控制。 包含对冲策略的定增基金:与劣后方合作发起定增基金投资于定增项目,通过融券卖出或即将推出的股票期权等对冲策略锁定收益。 存量定增项目优先级受让:银行理财资金发起成立定增基金(或资管计划)受让存量定增项目(或存量项目池)优先级。 特殊结构化定增基金:与私人银行或外部渠道合作,在定增基金中加入夹层投资者,为银行优先级增加安全垫。 三、定增基金基本交易结构 理财资金参与设立定增基金投资于定增项目,目前较为主流的基础交易结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信托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模式和有限合伙模式。(以下架构仅供参考) (一)信托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模式 在信托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模式中,银行理财资金及劣后级投资人在信托计划(可选,以具较强管理能力、较丰富管理经验为标准)中约定相应权利及义务,信托计划通过基金资产管

怎样投资定增基金

怎样投资定增基金 一句话说明白定增基金是咋回事 定增基金,顾名思义就是以通过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基金,这类基金可以帮助最广大的散户参与到不断膨胀的定增市场,并力图实现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来源有二:一是参与定增价格比市价有所折扣,一般是八折左右;另一方面是定增个股标的的精选。毕竟,定增往往涉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等基本面的重大变化,一般来说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基本面和未来盈利前景,因此出现了众多专业投资定增的机构,并因此获利丰厚。 现有的定增基金以混合基金形式运作,并均有一定的封闭期,封闭期内上市交易,不开放申购赎回。投资者只能用股票账户买卖,请注意,场外渠道如银行券商这些地方是买不到的。 定增基金是这样估值的 定增基金投资的定增股份一般都带有1年的锁定期,只有到期后才能卖出变现。因此,和一般基金按照市价对持有个股进行估值不同,定增基金对持仓定增股的估值方法较为特殊。 具体来说:第一种情况是,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第二种情况是,当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照公式FV=C+(P- C)×(Dl-Dr)/Dl(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l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简单来说,如果估值日当天股票市价低于基金申购的成本价时,即按照市价来估值;如果高于基金申购的成本价,则按上述公式来计算估值。 举例来说,如果一只基金参与定增的成本是10元,最新收盘价为15元,剩余交易日还有90日,而锁定一年的累计交易日为250日,则该基金对该定增股的估值价格为10+(15-10)*(250- 90)/250=13.2元,而非15元。而如果该股最新收盘价为9元,那该基金将直接按9元估值。 你应该了解定增基金的优势和风险 相比普通的偏股基金,定增基金有其独特的优势和风险,投资者在买入这类基金之前要做到心中有数。 首先说优势,定增基金最大的优势是获取股份的成本比市价低,因此非公开发行价格往往比市价低20%甚至30%以上,和在二级市场买入并一直持有相比,参与定增显然获取的盈利空间更大。 再来看其特殊风险,定增基金面临的最主要风险是锁定期内上市公司基本面、或者股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无法变现止损,另外,定增基金参与的定增项目毕竟有限,遇到市场系统性风险,就很难躲得过。 定增基金溢价之谜:估值方法导致实际折价 目前成立运作的定增基金共有国投瑞银瑞利、国投瑞银瑞盈,财通多策略精选和九泰锐智定增4只。 4只定增基金均在今年成立,目前看收益都不高。参与定增项目最多的是规模最大的财通多策略精选,成立以来半年多累计参与定增26项,该基金目前净值也最高。 二级市场上,4只基金有3只处于溢价交易状态,其中以国投瑞银瑞盈溢价率最高,达到11.53%。 对于定增基金出现的溢价,一方面在于近期市场环境较好,投资者风险偏好上升,另一方面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其特殊的估值方法

新三板定向增发流程详解(附带图片)

新三板定向增发流程详解(附带图片) 投资新三板主要是为了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带来的溢价,简直是逢买必赚几百倍,而且新三板定向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规定定向增发对象人数不超过35人,因此投资门槛较高,最少要十几万元才可参与。新三板主要由投资机构参与交易,定向发行价格可以协商谈判,避免买入价格过高的风险,另外,也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新三板投资不像股票、基金、P2P那样每个人都能玩,新三板对投资者的要求较高,主要是专业人士或投资机构参与,其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机构投资者实缴出资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或者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2)机构投资者需要集合信托、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或产品;(3)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证券类日终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4)自然人投资者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新三板定向发行具有以下特点:

新三板定增有5个流程: 如果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一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企业,就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 新三板定增咨询 该公司中融华富立足北京,辐射全国,在多个省市城市均设有运营中心,并已与多地财富管理机构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目前正在全国诚邀加盟合作伙伴,分享私募基金研发与运营,新三板、四板挂牌上市,企业定增、并购与重组,以私募为载体运作合法安全的民间金融市场等业务,并提供合法、安全、高收益的拟挂牌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机会,以最大的专业性和勤勉力为投资人实现长期稳健的财富增值。

定向增发的报价原则、流程和注意事项

定向增发的报价原则、发行流程和注意事项 定增全称为定向增发,指的是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一、 定增的报价原则 1.1主板定增报价原则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可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最新窗口指导:如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的,原则上不会再出反馈意见);最新窗口指导:定价基准日前停牌时间不得超过20个交易日,如超过许复牌后交易20个交易日再作为定价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注:依据2011.4.27《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 1.2创业板定增报价原则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创业板溢价发行可以没有锁定期,定增并购圈社群小伙伴还是在反复问的问题!)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注:依据2014.08.01《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办理指南》 二、定增的流程 1.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次增发股票的发行的方案;(这个最重要,要仔细研读!)(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 (4)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上市公司就增发股票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4.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程序审核,并决定核准或不核准增发股票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的程序为: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5.发行——6个月内发行,否则重新核准;有重大变更,暂缓发行。(1)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申请获得通过或者未获通过的结果后,应当在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公告中说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后,将另行公告。 (2)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决定后作出的公告中,应当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并公开上市公司和保荐人指定办理本次发行的负责人及其有效联系方式。 (3)上市公司、保荐人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推介或者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不得采用任何公开方式,且不得早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公告之日。 (4)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内选择发行时间;在发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荐人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提供认购邀请书。 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名单由上市公司及保荐人共同确定。 注: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名单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

定向增发流程[1]

激励与约束向上市公司管理人员的定向增发(沈晗耀等) 激励与约束 向上市公司管理人员的定向增发 沈晗耀何振建李天栋薛斐 一、针对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定向增发的界定及其必要性 一般意义上的定向发行或者配售是指发行人或承销商将其证券主要出售予经其选择或批准的人士或主要供该等人士认购,在美国,定向增发又可以被称为私募 ("private placement"),是指面向少数特定投资人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这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的。私募的对象应该是"合格的机构投资人",私募的载体也包括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而我国到目前为止,所谓的定向增发都是为了解决相关的问题所作的一些政策性安排。本文定向发行是指发行人或承销商将股票主要出售给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供其认购。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营销或技术等各方面的关键人员。具体人选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各公司具体情况决定。 针对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定向增发有其现实必要性。中国的上市公司普遍面临着治理结构缺衡从而经营绩效低下的问题,这主要是产权制度残缺导致激励机制不完善以及缺少相应的约束的结果;而美国的股票期权在强调激励的同时忽略了约束,导致激励与约束的不对称,同样恶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对上市公司管理人员的激励,目前主要是建立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方法,即在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的比例成立激励基金,通过该基金对管理人员进行激励。但是这种方法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成本高,且当税后利润变化较大而按固定比例提取存在着对管理人员激励不足的问题,此种现象尤其存在于调整发展企业和高科技企业中,因而该方只部分适于稳定型的企业。并且该方法会加大管理人员做假帐的动机。而目前探索中的纯美国式的股票期权方案由于存在众所周知的市场有效性问题和内部人控制问题而在中国并不具有适用性。基于以上的思考,可以通过设计适合中国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方案,以此对美国式股票期权方案进行改进,变单向激励型为激励约束对称型,从而更好地改善公司治理,发挥激励的作用。激励和约束的均衡不但能够改善公司治理,而且能在现行制度框架下改善委托-代理关系,从而提高公司的治理绩效。 二、定向增发的流程 定向增发的实施分为三个步骤:一是由董事会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由外部中介机构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产品生命周期、公司战略以及公司股权结构制定详细的定向增发实施方案。二是由董事会就持股比例、购买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条件、资金筹集、行权的阶段性安排等关键条款讨论通过后,报股东大会讨论审议。三是股东大会通过后就定向增发个案报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审批。具体操作步骤见上图。

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四大运作模式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0 0430 定向增发作为一种创新型的、高效便捷的再融资工具,既可以满足上市公司通常的项目资金需求,也有助于上市公司实现资产注入及整体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完成并购重组等多重目标。基于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实践,定向增发的主要运作模式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 项目融资型定向增发 当上市公司现有资金无法满足未来的项目投资需求,或是流动资金不足影响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时,实现融资需求便成为上市公司选择股权再融资的最直接动因。 从2006年5月初定向增发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工具被正式推出到2009年12月底,在短短的三年半时间里,苏宁电器就已经成功实施了三次定向增发,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利用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典范。2006年6月,苏宁电器成为首批股改后实施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向7家基金管理公司定向增发2500万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00 家连锁店发展项目、江苏物流中心项目和信息中心项目的投资和建设。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在进一步完善连锁店面网络布局的基础上,完成了组织架构和信息平台的调整升级,在物流整合、人力资源培养方面持续推进,取得了明显的业绩。为更好地把握市场机 遇,2008年5月,苏宁电器再次向6家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5 400万股,募集资金用于250 家连锁店发展项目、沈阳物流中心项目、武汉中南旗舰店购置项目和上海浦东旗舰店购置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为了继续加快连锁店面的发展,促进物流平台建设以及适度补充流动资金,苏宁电器于2009 年又一次提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计划。与前两次发行对象都是 机构投资者不同,此次公司控股股东张近东认购了其中10%的增发股份,公司大股东主动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暗示了公司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除完成上述三次定向增发外,苏宁电器还实施了六次送转股,使得股本规模迅速增大,截至2009年12月,其总股本达466 414.12万股。充分利用定向增发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成为苏宁电器连续多年保持主营业务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截至2009年12月31日,苏宁电器已在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300多个城市拥有1 000家连锁店,80多个物流配送中心、2 000多个售后网点,经营面积500万平米,员工12万名,年销售规模突破1 000亿元。公司在经营业绩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价值的高速增长。2009年12月31日,苏宁电器复权之后的公司股价为1 128.73元/股,较2004年IPO发行价格16.33元/股上涨近70倍,为中小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投资回报,成为当之无愧的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板龙头股票。 资产注入型定向增发 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导致两类股东缺乏共同利益基础。与此同时,由于资本市场规模较小并且很多国有企业历史负担过重,使得国有企业往往采取分拆上市模式进入资本市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完成,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趋同度显著提高,大股东关注的焦点已由原来的公司净资产逐渐转移到上市公司市值。为了实现自身股权价值最大化,大股东有很强的动机将自己所拥有的非上市的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认购公开发行股票必须支付现金对价不同,对于认购定向增发股票的投资者,既可以选择现金认购,也可以选择股权等非现金资产认购,这种对价方式的灵活性使得资产注入型定向增发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完成:一是上市公司通过向大股东定向增发直接收购大股东拥有的优质资产。这种方式的最大特点是以资产对价,大股东无需现金支出即可增加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二是上市公司通过向特定的投资者(如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获得资金收购大股东的优质资产。这种方式适用于大股东有资金需求,并且稀释一定股权并不会削弱大股东控制地位的上市公司。 邓 路

定向增发 分析报告

定向增发分析报告 定向增发是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一种新的上市公司在融资方式,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实现上市公司再融资需求,每个定向增发项目不得超过10位投资人。主要参与者一般是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证劵公司、信托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等,以及少数特定自然人。定向增发基金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手段。 一、定向增发的目的 定向增发融资目的一般如下: 引进战略投资者、财务重组、股权激励、整体上市、收购资产、项目融资等。从其出发点上看,都是为了改善公司的基本面。 二、定向增发的特点 1、参与门槛高 (1)定向增发项目众多,需要优中选优的专业能力; (2)单个项目平均规模在15亿左右,对应一个投资者需要1.5亿才能参与; (3)定向增发具有非公开性质,获取优质项目并不完全靠资金

实力。 2 、有锁定期 从取得标的股票到解禁抛售,一般需锁定1年。 3 、批量买入 一次性买入股票占到总股本比例0.2%-15.2%,相比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定向增发具有一次性、大规模、低成本的优势。 4、一般情况下折价发行 近年259家增发且解禁的公司中,有252家折价发行,平均折价率为30%。 三、定向增发的发行条件 1、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 2、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 3、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5、募集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定向增发实施细则

定向增发实施细则 已经上市的公司,如果为了融资而发行新股,被称为再融资。定向增发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再融资手段,通俗来说就是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募得资金通常被上市公司用来补充资金、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定向增发涉及的金额巨大,对资本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有朋友不知道定向增发是怎么做的,对监管细节也不了解,因此不敢贸然参与,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个问题,天使客小编整理了定向增发实施细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定增的相关条件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证监会令第30号)第三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二)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定增的定价方式及参与方式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监发行字〔2007〕302(2011年修订)第二章发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发行条件及流程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e59705157.html,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少数特定的投资者一般指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以及少数特定企业和自然人。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这都是一个双向选优的过程。下面,金斧子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定向增发发行条件 定向增发的发行流程,按规定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证监会的审核和核准,审核严格,操作规范。 定向增发在公司资本运作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1)筹集资金;(2)资产收购(股份置换资产);(3)吸收合并(根据吸收合并的方向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定向增发的发行对象(收购方)通过用其资产认购发行方(目标公司)新发行股份向目标公司注入资产并获得控股权,实现收购方的借壳上市;另一种是定向增发的发行方(收购方)通过对目标公司定向增发新股,以换股方式获得发行对象(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完成对发行对象的吸收合并。)三方面。 定向增发主要为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一般通过以下形式来实现: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e59705157.html, 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以实现与战略投资者资源共享,吸收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技术,提升企业效率。 项目融资:上市公司通过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具有增长潜力的新项目,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整体上市:上市公司通过向控股股东定向增发股票,换取大股东相关经营性资产,从而达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整体上市的目的。 股权激励: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实现给予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股票或股票期权,以激发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对企业的积极性与忠诚度。 收购资产: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收购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资产,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提升行业定价能力、盈利能力以及风险控制能力。 财务重组:上市公司在发生财务困难的条件下,为了偿还债务,通过定向增发股票,偿还债务的一种行为,这种情况一般会涉及上市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如需投资私募理财,可预约金斧子理财师,【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定向增发基金有哪些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e59705157.html, 什么是定向增发基金? 定向增发投资基金(简称定增基金)是指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为主的基金,即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投资基金。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定向增发基金的收益来源? 我们将定增盈利的来源逐一分解,总结出定增盈利的“三原则”,即:择时、折价、择股。 一、定增折价 按照目前的发行规则,对竞价定增而言,发行价一般都低于市价,也就是市场常说的定增折价。在其他所有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参与定增的折价成为了定增收益的来源之一,折价率越大,也就意味着有更大机会获取更高的超额收益,定增折价也可以理解为对定增锁定期流动性缺失的补偿。 二、业绩增长 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个股阿尔法收益,让我们回顾下股价=每股收益(EPS)×估值涨跌(PE)的逻辑,EPS是对企业过去经营状况的最直观反应,也是所有企业股价的估值基础。其中,每股收益(EPS)=净利润/总股数,每股收益由企业的净利润和总股数共同决定。简单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e59705157.html, 来说,只要企业的净利润增长,在股本数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EPS就会增加,那即使在PE不变的情况下,企业股价也会上涨。 一般在二级市场上,当企业EPS增长时,PE倍数也会跟随上升,形成双因素共同推动下的股价上涨。所以EPS增长是定增盈利的又一来源,这个尤其考验投资者的择股能力。 三、估值涨跌 PE估值倍数则是金融市场上最具市场特色的一个指标,PE直接反应了市场的情绪。如果说EPS是企业基本面的表现,那PE倍数就是企业价值在二级市场的乘数,相似企业的PE具有相互参照的价值,众多同行业企业的PE构成了行业的标准,所有上市公司的PE 构成了A股市场的标准。 定向增发基金有哪些? 定向增发基金有这些:以下为在金斧子官网查询使用定向增发策略累计收益前15名的定向增发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操作指引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操作指引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555号时间广场B座7层)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前言 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旨在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及时展业、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强化相关高管人员的资质条件。2016年8月1日,第二阶段有超过7800家既未提交法律意见书也未在协会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机构已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加上2016年5月1日第一阶段被注销机构以及期间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机构,《公告》实施以来,累计超过1万家机构已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结合《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系列,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可分为下列六个步骤。 步骤一、公司战略规划 1、公司行业类型 根据中基协最新改版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分为下列3种:(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2)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3)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规划时应明确基金管理人类型及下述的基金产品类型,便于后面事项的安排。 2、基金产品类型 (1)权益类基金,是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 (2)固收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有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资产比例高于80%的私募证券基金。 (3)混合类基金,是指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先进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并购基金,是指主要对处于重建期企业的存量股权展开收购的私募股权基金。 (6)房地产基金,是指从事一级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房地产基金。 (7)基础设施基金,是指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 (8)上市公司定增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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