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性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幼儿园性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幼儿园性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幼儿园性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如果不幸发生了幼儿在园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我们将本着对孩子、对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

1.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把法律的尊严、孩子的安全放在首要位。

2.保护和帮助受害儿童及其家长。在上报案件的同时,做好家长和对受害儿童的保护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伤害。

幼儿园预防性侵害教育制度

1.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通过儿歌、故事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性侵主题教学活动,并通过班级群、贝聊平台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提高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提高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加强幼儿园接送制度,要求家长不得将幼儿交与不熟悉的人接送。健全幼儿请假、销假制度。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出入制度。

3.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全面检查我园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4.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通过家长接送幼儿的时间和班级群、贝聊平台等,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幼儿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幼儿园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园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积极构建长效机制。

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和实习教师的培训教育中。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孩子自护教育活动的重要方面。

强制报告,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a17277881.html, 强制报告,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作者: 来源:《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2020年第12期 据《人民日报》2020年6月19日 05 版报道: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此举对于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不少孩子遭受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这也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多次遭受侵害,有的甚至持续几年时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建立切实有效的强制报告制度,正是针对此类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所采取的特殊措施。这项措施,有助于避免因为发现不及时而导致的严重影响,有利于防止因为证据灭失而让犯罪分子逃避惩罚。同时,强制报告制度的推行,也有助于提高家长以及老师、医护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形成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强制报告制度重在“强制”二字。此次下发的《意见》明确了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应当报告的情形,对公安机关的查处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制度落实的督促和追责机制。此举有效压实了强制报告的主体责任,不仅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有效惩治违法犯罪,也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了法定的“侦查哨”。能否激发相关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消除他们担心遭受打击报复的思想顾虑,决定着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实效。一方面要组织开展相应培训,促进相关部门和个人充分理解和正确执行这项制度,另一方面也要持续加强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支持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此外,在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也要同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工作,切实保护他们的隱私,避免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轻不法侵害的影响。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期待更高。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有关主管部门守土尽责,全社会紧密配合,让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无所遁形,才能为他们在人生的萌芽季节,撑起一方舒枝展叶的晴空。

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东营小学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来自校园的性侵害事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人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我校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 一、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 1.我们将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让我们的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2.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深入学习,强化师德建设,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结果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确保教师的职

业道德水准。 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1.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要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而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 2.让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3.向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住处,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 三、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1.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 3.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 4.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

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园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幼儿园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儿园实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食品监管各相关部门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 第三条食品安全小组主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监管报告工作。 第四条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配备专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电话:)。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负责组织健全本部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组织机构。 第六条食品安全信息资料组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情况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 第七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报告制度,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第八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或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造成严

重社会影响的以及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和其它有证据表明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九条各食品的制作、加工和饮用过程中,一经发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信息,需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实验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上级市政府。(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电话:)经幼儿园食品安全小组批准后,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十一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上报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一)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报告,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二)进展报告。进展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应当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三)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

关于幼儿园预防幼儿性侵工作方案

开元办中心幼儿园 预防幼儿性侵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幼儿保护工作,切实预防性侵犯案件的发生,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防性侵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蓉(园长) 副组长:杨芳丽(副园长)张晓玲(后勤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杨蕾、荀杏民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把好入口关,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幼儿园工作岗位。 2.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上报有关部门。 3.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4.建立幼儿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孩子遭受性侵犯,幼儿园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幼儿园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严格保护幼儿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幼儿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

三、具体措施 1.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认真分析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形势,掌握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幼儿园周边巡逻防控,进一步加强对幼儿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通过儿歌、故事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性侵主题活动,并通过班级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提高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提高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加强幼儿园接送制度,要求家长不得将幼儿交与不熟悉的人接送。健全幼儿请假、销假制度。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出入制度。 4.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全面检查我园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幼儿是否有异常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5.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灵源街道语馨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制度

梁堤头镇第五小学 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制度 为及时发现和处置留守儿童人身安全隐患,梁堤头镇第五小学建 立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制度。该制度从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及人员范围、强制报告事项内容、报告方式及时间、落实报告责任措施等方面做了 细致的规定, 一是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及人员范围。 (一)学校全部教师; (二)全校学生、委托监护人和村委联系人等。 二是落实强制报告事项内容。 (一)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外出流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向派出所、学校报告。派出所和学校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属于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教育;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履行留守儿童父母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 (三)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要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福利机构实施救助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派出所、学校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人民政府。 (四)发现留守儿童正在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流浪等情况的,要坚持边报告,边制止,全力确保儿童人身安全。 三是落实报告方式及时间。 个人以口头、电话或者书面形式第一时间向所在学校报告,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就近派出所报告,同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留守办、教育局等。 四是落实报告责任措施。 (一)由学校校长负责原则,分别督促各有关人员签订承诺书方式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二)学校要将履行强制报告责任情况纳入单位工作考核、个人实绩考核量化指标。对于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学校年度不得评先选优,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梁堤头镇第五小学 2019年3月

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工作总结

前卫镇第二幼儿园 预防性侵害工作总结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幼儿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9号)、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工作的通知》(蓝教科发[2020]139号)等文件要求,我园坚持“打击为主、预防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方针,从工作实际出发,切实履行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预防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幼儿园健康有序的发展,现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幼儿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集中预防性侵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预防儿童性侵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认识到位,深入宣传。 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基础。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月活动,宣传学习预防少年儿童性侵相关知识,并组织相关测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全园上下形成了预防少年儿童性侵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幼儿特别是女幼儿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幼儿特别是女幼儿提高警觉,外出时拒绝和陌生人说话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 2.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 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幼儿园工作岗位;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教职工进行排查;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3.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全园统一进行了拉式排查,全面检查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幼儿是否有异常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 4.建立了幼儿性侵犯事件强制报告制度。

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二)、责任分工: 1、组长:全面主持幼儿园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是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 3、各部门领导负责人按所分管的职责范围分别负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主管领导责任。 4、上课教师是该节课的安全具体责任人。 5、班主任是各班幼儿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6、各种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该项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7、生活指导教师是所负责寝室幼儿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8、XXX是校园、周边治安管理以及门卫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园长是全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交通警察中队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部门对单位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2017年至2019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14万人,起诉16.11万人。其中,2019年批捕4.76万人,起诉6.29万人,较2017年分别上升40.76%和32.62%。 上面这一组数据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6月1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以下简称《白皮书》)。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此,《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暴力犯罪大幅上升 强制报告制度出台 《白皮书》显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暴力化特点愈发突显。 2017年,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人数居前六位的罪名、人数分别是强奸罪7550人、盗窃罪6445人、故意伤害罪5010人、抢劫罪4918人、寻衅滋事罪4265人、交通肇事罪4014人,六类犯罪占提起公诉总人数的67.84%。 2019年,盗窃、交通肇事犯罪人数明显下降,同期猥亵儿童、聚众斗殴犯罪人数大幅上升,居前六位分别是强奸、寻衅滋事、猥亵儿童、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六类犯罪占提起公诉总人数的62.22%,全部为暴力性质犯罪。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介绍,近年来,从检察机关起诉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不仅案件数量一直在高位运行并持续增加,而且大量存在瞒报、迟报甚至不报的情况。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如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等敏锐地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率先探索实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取得了显著效果,形成了丰富的地方经验。 在贵州新瑞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旭梦看来,《意见》出台背景主要有三点:一是现实需要。在我国很多偏远山区,家长外出打工,留守未成年儿童得不到良好照顾,近年来频繁发生未成年人性侵事件。二是时机成熟。《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此前强制报告制度曾经在浙江、江苏、广东等地方实行,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国家重视。保护未成年人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之一,因此将强制报告制度用于保护未成年人不仅是保护人权,也是整个依法治国、保护人民利益大框架下的分支。 建立追责激励机制 亮点纷呈操作性强 “在我国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一项创举,也是检察机关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成功范例。”谢鹏程说。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最新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制度

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制度 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幼儿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我园本着对幼儿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幼儿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 一、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 1.我们将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让我们的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幼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幼儿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2.以《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深入学习,强化师德建设,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结果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二、对幼儿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1.根据教育部于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要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规定对幼儿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 2.着力让未成年幼儿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幼儿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 3.让幼儿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4.向幼儿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幼儿,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 三、完善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1.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幼儿发生身体接触(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幼儿更是如此;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幼儿离开课堂; 3.对幼儿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 4.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幼儿进行谈话或辅导; 5.放学后留幼儿应当事先征得幼儿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幼儿园领导。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

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4)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园所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园内的锅炉、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二幼儿园 关于预防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

前卫镇第二幼儿园 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 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9号)《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工作的通知》(蓝教科发[2020]139号)等文件,进一步保护幼儿免受性侵害,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法制和师德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我园教职员工在校行为,保障幼儿合法权益,杜绝校园性侵案(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预防校园性侵害幼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徐孟乐园长 副组长:吕占东副园长 徐洋保教干事 张静妮保健教师 成员:其他教职员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职工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吕占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洋、张静妮两位同志担任,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幼儿园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预防性侵犯专题教育,并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幼儿教育课程中。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或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校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1次以上,通过讲座、案例警示等形式,让全校教职工和幼儿接受警示教育。同时,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罪的认识。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幼儿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幼儿特别是女幼儿提高警惕,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每学期要将开展防性侵害教育活动落实到每个班级,覆盖到全体幼儿,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运用各类媒体普及有关知识,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过程材料,建立相关档案。 (二)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幼儿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幼儿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篇一: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园安全工作,强化幼儿园的安全意识。我园将定期对本园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并努力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教师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事故通报工作制定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教师和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确保幼儿园及各班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上报。 二、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任务 幼儿园(班)要做到及时报告园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幼儿意外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教师及幼儿非正常死亡事件等。 三、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原因、现况等。 四、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责任制 为确保幼儿园(班)及时、准确的报送安全事故信息,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个班级或部门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等问题由哪个班级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安全事故报告办法 各班级或部门人员出现安全事故,主班教师或其部门负责人立即报告园领导,另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六、跟踪了解并及时报告安全事故进展情况 教师或领导在获悉幼儿或员工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对教师、幼儿或员工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等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逐级报告上级领导主管部门。 XX年9月

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心得体会

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 行)》心得体会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意见》对于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未成年人受到侵害事件不时见诸媒体,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4.76万人、5.07万人、6.29万人,呈不断上升势头。而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一直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为这类案件一般发生在家庭、学校、培训机构等内部场所,不易被发现;一些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不少孩子受到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再加上“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使得家长和受害者还可能瞒报,导致犯罪行为不能及时被发现和制止,有的发现时已难以找到证据,严重影响了打击犯罪和救助未成年人的效果。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要主动报告,是发动社会力量,构建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强制报告制度并非首次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中对强制报告制度均有明确规定。而《意见》则在它们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为未成年人筑起了一道实实在在的“保护墙”。 一是扎密了笼子。只有覆盖面够广,防范力量足够强,才能扎紧篱笆,织密网眼,避免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牛栏关猫”。《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报告的义务。这较之以往,大大扩大了强制报告主体的覆盖面。此外,不仅仅是针对9类不法侵害情形,对于疑似情形也要报告,发现和预防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二是长出了“牙齿”。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行有力,法律才能真正长出“牙齿”,发挥惩恶扬善的作用。《意见》不仅明确了强制报告归口受理部门为公安机关,有效避免了未成年人保护“九龙治水”、没问题“人人有权”、出了问题“人人无责”的状况。而且,《意见》把“强制”二字落到了实处,强化了责任,加大了监督。许多条款中都规定了法律责任,并明确了制度落实的督促和追责机制。这就让不履行、怠于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切实感受到压力。这种实实在在的责任倒逼,有助于调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 F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 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 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 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 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

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 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 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 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 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 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 重大事故(I类)、较重事故(n类)、一般事故(rn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 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 (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 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 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岗头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实施方案

岗头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切实预防性侵犯少年儿童案件的发生,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把好入口关,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2、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3、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4、建立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幼儿园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 三、成立预防性侵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冉铁柱成员:张超白宝玉贾硕张秀丽米珊领导小组负责每期召开预防各种防性侵

工作,宣传防性侵各种自我保护意识,还有各种安全知识,生理知识及心理知识。 三、具体措施: 1、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认真分析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形势,掌握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幼儿园及周边安 全隐患。重点排查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要加强校园周边巡逻 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犯在园学生案件。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要运用各类媒体普及有关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学生保护热线和网站。 3、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特别 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建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

2020新版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 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新版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园安全工作,强化幼儿园的安全意识。我园将定期对本园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并努力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教师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事故通报工作制定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教师和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确保幼儿园及各班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上报。 二、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任务 幼儿园(班)要做到及时报告园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幼儿意外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教师及幼儿非正常死亡事

件等。 三、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原因、现况等。 四、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责任制 为确保幼儿园(班)及时、准确的报送安全事故信息,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个班级或部门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等问题由哪个班级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安全事故报告办法 各班级或部门人员出现安全事故,主班教师或其部门负责人立即报告园领导,另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六、跟踪了解并及时报告安全事故进展情况 教师或领导在获悉幼儿或员工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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