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牌管理办法

工牌管理办法
工牌管理办法

工牌管理办法

1、工牌功能介绍

1.1员工工牌由专用吊绳和IC功能卡组成,凭此卡可打开公司区域内的所有门禁系统,每位员工都有唯一的内置编码,一经使用,系统将自动读取并记录信息;

1.2此卡背面已印制员工专属二维码,扫描此码可读取员工个人信息。

1.3公司项目客服部员工除配备统一的工牌外,还配备印有姓名的胸卡工牌,该工牌与统一工牌具有同样的身份识别效力。

2、工牌的使用

2.1工牌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严禁将工牌转借他人进入办公区域,凡借予他人造成任何损失均由改卡持有人承担;

2.2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工牌,包括午休期间;

2.3工牌需悬挂在胸前,不得挂于腰际或其遮掩,违者按未佩戴处理;

2.4试用期员工佩戴临时工牌,转正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工牌;

3、工牌的补办与回收

3.1工牌遗失或损坏,需第一时间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人力资源部将信息立即报信息中心取消遗失卡的权限,防止信息泄露或被其他人利用,并予以更换新卡。工牌遗失的需缴纳50元工牌补办工本费。如持卡人因工牌遗失后未报或延后报备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将由持卡人承担。非人为因素造成工牌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员工应持相应工牌到人力资源部更换,人为因素造成工牌损坏或故障情况的补卡,按工牌遗失补办程序办理。

3.2员工离职时,需将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未缴者按工牌遗失处理。对于未交者,人力资源部需及时报信息中心取消离职员工的权限,以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4、工牌的检查及处罚

4.1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工牌的佩戴情况有提醒、监督、检查的责任,人力资源部在以上责任的基础上还具有违规处罚的权力;

4.2人力资源部可不定期的对员工佩戴工牌的情况进行抽查;

4.3未佩戴工牌情况处罚:

4.3.1一个自然月内,员工发生未佩戴工牌在1次,扣罚20元;1个自然月内,员工发生未佩戴情况在2次及以上,每次扣罚50元。

4.3.2对于多次未佩戴工牌或经提醒后屡教不改者,除进行相应罚款外,公司还将根据《员工奖惩办法》相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处理。

4.4处罚的执行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4.5人力资源部在见到财务收款凭据后,方可为工牌遗失者补办卡片。

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管理办法范文

工作服及劳保用品 管理办法 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NY-205.02-18- 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06-30发布 -07-01实施 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检查、考核与奖励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规范性附录)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服发放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规范性附录)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C(规范性附录)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卡片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D(规范性附录)办公、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申请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服工牌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工服、工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作服和工牌的使用和管理,树立公司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现就有关工作服、工牌管理做出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本部工作的全体员工,分支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服着装的通用规范 第三条公司为转正后的员工统一配备工作服,试用员工原则上不发放工作服,特殊岗位配备工作服须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工作服是员工精神面貌的一种体现,每位员工穿着时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并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的款式和穿着方法。 第五条着装标准: 1) 按工作纪律办法中的正常出勤人员,周一至周六应按本规定标准着装;非正常出勤,可自由着装;未领取工作服的员工,应按《*************有 限公司工作纪律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着装。着工作服或自由着装都应注意仪容仪表得体、大方、整洁。 2) 夏装着装标准为:男性员工统一着短袖衬衣,深色西裤,衬衣下摆扎到裤子里面;女性员工统一着职业套装。 3) 春秋装着装标准为:统一着深色西服,内着白衬衣,深色皮鞋。(男女区分)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照不同的季节规定穿着工作服,配相应的鞋,一律不得穿拖鞋及旅游鞋,未按要求着装的罚款10元/次。 第七条因员工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工作服遗失、损毁的,应向管理中心申请补发,费用自行承担。补发工作服的使用年限可按原工作服计算。 第八条对员工不按要求穿着工作服、严重污损工服等违纪行为,将按相应制度处以重罚。 第九条离职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含试用期),离职时工服归本人

所有,不承担工作服补偿费用。不满一年的,按以下标准承担工作服补偿费用,工作服归本人所有。员工离职时,由管理中心根据工作服使用年限及补偿费用金额,并通知财务部执行。 工作服补偿费用= 成本费–成本费×使用月数÷12 第十条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三章工装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第四章工作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工作牌由管理中心负责制作和发放,由个人负责领取,并实行签收手续,领取时不收费用。 第十二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牌,保持其完好、整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管理中心办理补证手续,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 第十三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牌,未按要求佩带工牌的罚款10元/次。 第十四条工牌应挂在左胸前衣袋正上方(工牌下沿与衣袋上沿保持平行并接缝),正面朝上。 第十五条严禁将工牌佩带在指定以外的部位,不得故意涂改、损坏工牌。 第十六条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的象征,为加强管理,员工离职(岗)时须交还工作牌,如未交还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十七条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处分或送检察机关: ⑴利用工牌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或非法事情的; ⑵故意损坏或恣意涂改的; ⑶无正当理由的未佩戴工牌者; ⑷将工牌转借他人使用由此而影响公司形象的。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十八条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f811826411.html, 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所以,为了处理好公司中的临时工。公司可以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临时工管理办法,那么,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赢了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1、企业需用临时工,原则上在城镇招用,其范围、数量、工资额度由企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领取《招用临时工通知单》。确需

从农村招用的,报经省、地、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发给《临时务工许可证》。 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2、企业招用临时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可申请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鉴证。 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合同期限、工作任务,质量要求、工作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和劳保福利待遇、双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事项。劳动合同一式2份,企业和临时工各执1份。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终止合同,如需延期使用的,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3、临时工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后方可上岗。 招用从事起重机械、电工、金属焊接、登高架顶、厂内机动车辆、锅炉

及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的临时工,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培训,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核,对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招用从事建筑、运输专业技术的临时工,企业必须进行培训。由企业主管部门考核,对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有毒有害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必须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招用临时工。 4、临时工的工资待遇应参照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收入,由企业与临时工本人商定,并写入劳动合同。 5、临时工的工资,企业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和《招用临时工通知单》到开户银行支取。 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在核定的本企业工资总额基数中列支。 6、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工死亡的,比照合同制工人死亡对待。因工负伤的,其医疗期间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合同期内,由企业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

企业组织管理办法

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体系,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公司组织体系的科学和规范,根据本公司的文化和工作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构编制的目的是为工作服务,必须贯彻效率原则,指挥统一,逐步达到部门设置合理、功能完善、人事相谐的目的。 第三条:机构编制应围绕工作任务进行,实现计划管理,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岗位设置要保持合理的比例。 第四条:机构设置应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以工作需要和公司实际出发制定方案,机构设置提倡一个机构,多项职能,严格控制机构增长。 第五条:机构设置由行政人力部做预备方案,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另设置机构。因工作需要非设不可的,人员编制由内部调剂解决,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撤消。 第七条:公司管理岗位的设置和人员数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核批准,由董事会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管理人员一经任命,由总经理考核成绩;对不服从和接受总经理工作安排的人员,可以建议董事会免职。 第九条:机构设置后,应明确各所属部门的工作职能,优组建管理组织和配备人员,制定部门工作职责,编制组织结构图,明确分工,理顺关系。 第十条:机构编制组成文件含以下相关的系列文件。 一、组织结构图(含人员定编定岗表及关键岗位)。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岗位工作职责规范。 三、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四、机构资金来源和必要的设施情况(人力成本及预算编制)。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经确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增加人员编制,各部门按职责、岗位分解工作任务和实施工作绩效管理,落实到人。做到以编定岗,以岗定员。 第十二条:行政人力部负责机构的编制工作和监督各部门岗位情况及工作任务的分解、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其他所有人事制度均作为本办法补充文件和附件文件,效力等同。

药店员工工服工牌管理制度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药店员工工作时间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 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领用和使用时间 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人事部三日内派发工作服及工作牌并做好相关登记。 2、工作服配发期间为叁年,工作牌配发时间为叁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药店员工工服、工牌申请表》,写明情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由本人填写《药店员工工服、工牌申请表》,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五、员工保管要求 1、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工牌有保管的责任; 2、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六、处罚措施 1、人事部、运营部负责对员工着装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者及着装不整洁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店长监督责任50元,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2、员工离职时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洗干净)一起归还人事部,如丢失、损坏、污渍则按原价在离职工资中扣除。 七、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人事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试行。 修改状态:

临时工工管理办法

临时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对临时职工实行有效管理,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定义 长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无固定期限。 短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固定期限。临时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三章原则本办法遵照利益与贡献挂钩、利益与技能挂钩,贡献大收益多、技能强待遇高的原则,从经济利益和享受权利上加以约束和规范,充分调动临时工和临时职工积极性。 第四章程序及内容 一、临时工的招收 (一)用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用工定岗定编方案,报送领导审批,并对需要一定上岗条件的岗位提出招工具体要求。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工作。根据领导审批后的方案要求,组织招收、录用符合条件的临时工。 (三)临时工录用条件: 1、年龄在18 —35 岁之间; 2 、身心健康; 3、无明显外观缺陷;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技能; 5 、无前科。 二、临时工的管理 (一)临时工的管理由综合部、用工部门和企划部共同负责.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档案收集、整理,内容包括临时工的住址、联系方式、年龄、学历、受培训次数、受培训内容、工作岗位、出勤情况、违纪情况记录等。 (三)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内容含临时工培训、组合、考核、违纪处理、工资造表与报送等。 (四)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增补、辞退和工资总额的审核。 三、临时工风险金管理制度 (一)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交纳风险金200 元,风险金统一由综合部在临时工报名时代收,然后汇总交财务部入帐。 (二)风险金退还及扣罚规定: 1 、临时工个人主动提出辞职,应提前15 天向用人部门报告,报告批准后,用工部门签字认可,综合部、财务部审核并退还风险金。 2 、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3 、临时工旷工连续三天,由用工部门将旷工人员名单报综合部,视同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四、临时工的培训 (一)企划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

团队人员管理办法

销售团队管理制度 内部规定禁止外传 昊天团队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昊天团队建设,提高契约品质和经营绩效,为经纪人打造与团队共成长的优良环境,特从经纪人释义、岗位设置及职责、从业守则、福利及奖励方案、考核办法、奖惩制度等方面,制定昊天团队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经纪人释义 符合公司销售人员基本条件,主要从事国金集团发行或代理的相关产品销售等工作的销售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团队经理(1人): 公司销售业务负责人,全面负责销售业务的战略制定、开发指挥、维系指导、服务监督、管理督导,完成公司领导下达的工作目标。 团队副经理(1+1+1人): 1.销售业务主管人,管理跟踪群聊小组配合。负责小组新增业务的开发、客 户维系、合作项目策划及实施等,完成相应工作目标; 2.日常业务主管人,管理跟踪各小组的日常基础工作量。负责目标客户筛选、 客户维系,团队基础建设等,完成相应工作目标; 3.存量业务主管人,管理跟踪存量客户日常交易。负责促进存量客户操盘、 客户维系,数据分析及消息传导等,完成相应工作目标。 经纪人(15-20人): 1. 负责拓展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销售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理财产品; 2. 负责维护销售渠道,维护老客户,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等服务; 3. 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和客户建议,向客户传递公司产品与服务信息; 4. 负责为客户提供金融理财的合理化建议,为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5. 负责向客户提供与证券经纪业务相关的服务工作; 6. 负责组织并策划高级营销活动,开发高端市场;

7. 负责为客户提供各种综合性基础理财咨询服务; 8. 负责完成销售任务目标。 第四条理念与宗旨 1.昊穹罔极,天道酬勤,齐心协力,举步唯赢。 2.昊天冲锋,雄霸金融,昊天出击,创造奇迹。 第五条规范制度 1.遵守本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及制度; 2.严格遵守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本办法、合作项目执行要求、客户 数据管理办法等; 3.认可公司的理念及企业文化;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职业操守; 5.专业知识基础扎实; 6.热爱销售工作,愿意接受挑战,富有激情,追求上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7.认真接受公司的培训、业务学习等安排,经过严格的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 业务工作拓展; 8.团队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客户据为己有,应该充分分配给经纪人,并且以 “指导、协助”为核心工作,凡是帮助经纪人合作开发的客户,业绩归经 纪人,在做好本职工作及团队管理的同时,方可独自开发新的客户,提倡 以团队业绩为主; 9.严格控制销售成本,力求利润最大化,销售及管理人员在开发业务时,应 进行项目立项和预算,经团队经理批准后方可运作,项目开发的销售成本 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招待餐费、礼品费等,在签约入金未果 时,团队不承担相关任何费用,签约入金后方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由团队 经费支出实施报销; 10.销售及管理人员应服从公司及团队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福利及奖励方案 1.奖励范围包括: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包括为国家、社会立功;获得社会、政府或行 业专业奖项等);

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扬州华声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文件 扬华声政〔2013〕第号签发: 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管理力度,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公司决定全体员工穿着统一制服上班,特制定本规定。 二、制服分类: 1、行政套装发放对象:各部门科室职员(包括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副)主管、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会计、出纳、后勤专员、安全员、人事专员、文员、驾驶员、采购员、计划员)统一穿着; 2、生产系统及生产辅助员工工作服发放对象:车间员工、生产辅助人员(包括车间主管、车间统计、仓库主管、仓库组长、仓管员、物料组长、物料员、检验组长、检验员、机电班长、设备维修工、电工、锅炉班长、司炉工、工艺员、实验员等)统一穿着。 三、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工作服的申购、回收管理;财务部仓储组负责员工工作服的仓储、发放到各部门的管理;生产部采购组负责员工工作服的采购管理。 2、各部门(车间)负责所属员工工作服的领取、更换并发放到人;同时做好上班时间穿着工作服的宣导、监督查处和整改工作;保安队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给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负责通报、处罚。 四、管理规定内容 1、行政套装管理 1.1行政套装统一样式为:上身白色衬衫,下身藏青色西裤; 1.2行政套装发放要求:已办理入职手续的上述岗位的办公室人员,可在入职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按以上发放原则进行审核审批后,

发给行政套装。行政套装配发期为贰年,满两年后,加发衬衫和西裤各一件。 1.3行政套装穿着要求: (1)凡公司在职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公司要求穿着工作服时间,须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 (2)办公室职员在穿着工作服时,应注意保持服装的整洁干净,穿着整齐,不随便配搭其他服饰,同时注意个仪容仪表,保持个人卫生、无异味。 (3)各部门负责人须做好辖下各职员的工作服穿着管理,发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情形须及时纠正。 (4)行政套装穿着时间:根据扬州地区四季气温情况,每年5月1日至11月1日须穿行政套装,如遇特殊天气可临时进行变更,以行政人事部通知为准。 1.4行政套装扣费要求: (1)如因工作原因,造成行政套装损坏、遗失需要提前换发的,应说明情况并开具领用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由行政人事部审批通过后,方准予提前换发。 (2)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损坏、遗失或盗取需要提前换发的,除按上述第1条要求审批外,还应交纳相应的费用。 (3)办公室人员离职时,不需要向公司退回行政套装,但须对所领用的行政套装按以下标准缴纳费用(该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2、生产系统及生产辅助员工工作服管理 2.1 公司员工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男性员工不准穿无领或者无袖的上装及短裤上班,生产线员工不准穿裙子上班。 2.2 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

组织绩效实施办法

组织绩效实施办法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绩效管理制度,通过绩效管理体系,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调动各分子公司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客观评价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营管理层、职能部门经理级以上及各分子公司经营管理层。 3.原则 3.1.公平、公正的原则; 3.2.遵循结果(目标)与过程并重的原则; 3.3.业绩指标(销量、生产量等)和管理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3.4.以数据为基础,以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和提高为导向; 3.5.自上而下逐级分级目标,下级目标充分支撑上级目标的实现原则。 4.组织机构与职责 4.1.战略委员会 4.1.1.确定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提出下年度和未来的经营发展目标和重点事项。 4.1.2.确定各分子公司的战略目标与发展方向,确定各分子公司的关键经营指 标、目标值和考评标准。 4.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2.1.提出上市公司高管、分子公司总经理、子事业部高管年度基本薪酬和绩 效薪酬标准。 4.2.2.领导组织绩效管理工作,审批绩效管理制度和组织绩效实施办法。 4.2.3.审核并批准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4.2.4.审核并批准各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等相关内容。 4.2. 5.有权对绩效申诉最终审定。 4.3.运营管理中心 4.3.1.负责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和一级子公司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签订,督促各下 属组织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4.3.2.收集、汇总各分子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数据,跟进与评估重点工作项 目和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核算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和一级子公司目标责任书得分。 4.3.3.根据各分子公司的经营达成情况,组织进行经营分析和绩效改进会议。 4.4.财务管理中心 4.4.1.负责根据运营管理中心要求提供分子公司过往年度的财务数据和财务预 算数据。 4.4.2.负责根据考核要求,定期向运营管理中心报送各分子公司经营财务数据。 4.4.3.负责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4.5.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4.5.1.根据运营管理中心要求,制定各考核维度的指标库及指标释义,考核指 标主要围绕财务、内部运营、客户与服务,学习与成长等 4.5.2.根据薪酬方案和运营管理中心提供的考核数据,核算高层管理人员的月 度薪酬和绩效薪酬。 4.5.3.指导、督促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推进组织绩效管理工作。 4.6.其他部门职责 4.6.1.各一级子公司下属组织目标责任书签订由一级子公司总经理负责。 4.6.2.各一级子公司内各组织分管领导,分子公司总经理负责本组织内考核项 目与目标确定及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内岗位的考

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办法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 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种类和使用时间 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三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发期间为贰年,工作牌配发时间为贰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 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工衣工牌管理规定

附件3: 工衣工牌管理规定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一、定义: 1、工衣:行政部统一定制并发放的工作服; 2、工牌:行政部统一定制并发放的工作牌; 3、领带/丝巾:行政部统一定制并发放的领带/丝巾; 二、着装标准: 1、各公司全体员工上班期间应保持整洁的外表(正常休息除外),必须无条件地穿着公司统一定制的服装及佩戴工牌、领带/丝巾(领带/丝巾保持整洁,不可褶皱有污渍); 2、凡代表公司外出办事、培训、工作检查的员工亦必须着工衣、戴工牌、打领带/丝巾; 3、部分试用期内的员工或未能及时发放服装的员工,请务必按照要求自行穿着正式衬衫、西装西裤西裙; 4、孕妇及生育后未满6个月的员工因情况特殊可不穿工衣,但需穿着得体并佩戴工牌; 5、各公司全体员工上班期间,西装西裤西裙一律只能搭配皮鞋,不可搭配波鞋、运动鞋、休闲鞋等。 三、着装检查: 1、员工如不按本规定着装,对当事人各扣绩效奖100元/次,并通报批评; 2、总监级以上岗位员工(含总监、总经理)上班时必须穿着正式得体(女士穿裙装时必须穿丝袜),不得穿无袖衫、休闲装、短裤、超短裙上班,经检查穿着不正式将对其扣绩效奖100元/次,并通报批评; 四、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五、服装订制: 1、服装由员工出资,公司统一代购,行政部招商承制,保证质量,并做到货比三家; 具体操作如下:

2、员工领取服装时由行政部做好登记。 3、服装的使用年限(即折旧期)为:1年,员工每满一年可购买衬衫一次,西装2年可 购买1套,费用按照条例1执行。使用年限未到,如因个人原因使工作服发生破损、污损、遗失等,必须自行购置和公司服装同色同款的服装,所有费用个人承担。 六、工牌的制作与发放: 工作牌在入职时,由行政部制作并发放。所有人员上班时间都必须佩戴工牌,不戴工牌者,罚款10元/次。屡教不改者,严重警告一次。工作牌丢失,补办一次30元。 附:《服装管理流程图》、《服装检查表》 《服装管理流程图》 《服装检查表》

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

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分场)所使用的所有临时工规范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分场对临时工的管理。 本制度长期有效。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规范性引用的标准清单如下: 2.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2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标准》(石热电[2011]37号) 2.3《管理制度》 3 管理规定: 3.1 临时工应具备的条件: 3.1.1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交出工单位审核,用工单位复核。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传染病及老、弱、病、残者和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录用。 3.1.2工作前由用工单位安全员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安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3.1.3 录用后,用工单位应联系综合管理部办理临时工作证,并对其进行厂规厂纪和法制教育,对违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1.4 进入生产现场时,其着装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安规》要求和公司规定,用工单位领导及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安监部进行抽查监督。 3.1.5包工负责人临时工从事生产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与固定工相同。 3.2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 3.2.1 临时工的招雇,应按各级政府及厂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各单位、部门私自

招雇临时工。 3.2.2 临时工不得在主业核定的岗位上岗,临时工所从事的工作应为服务性岗位和辅助工作,临时工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3.2.2.1 有国家劳动技能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从事相应技能的工作。 3.2.2.2 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电气焊、电工、架子工、电梯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操作证的临时工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3.2.3 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规》的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佩带临时工作证参加工作。 3.2.4分配到班组和当班期间的临时工,由所在班班长负安全责任,负责安排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作业前向临时工交清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工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由于临时工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所在班班长、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应负相应责任。负责清扫水处理卫生的临时工,由运行当值班长监护并负相应责任。 3.2.5 临时工应按时参加所在班组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本班组事故异常情况的分析,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安全自保互保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3.2.6 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作好安全措施。 3.2.7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3.2.8 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用工单位和班组应对所使用的临时工负安全管理、教育和监护的责任。 3.2.9 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固定工同等对待。临时工发生各类不安全问题时,要对当班班组进行考核、处罚,并依据厂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2.10 临时工的管理部门和用工单位应办理《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协议》。 3.3临时工工作时间、要求及考核 3.3.1每月由分场安全员对临时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会。安全员负责履行审批手续,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入厂时间、身体健康情况、安全培训安规考试、违章情况等。每月由分场临时工管理主管对临时工现场工作安全、工作量、着装及出勤情况进行抽查不少于4次,并

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doc

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公一、考核对象:乡(镇)党委。 二、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电化教育、其他工作六个方面。 三、考核方式:采取百分制考核,实行平时抽查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平时抽查占10%,年终考核占90%。各乡镇党委半年进行自查,7月底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次年1月20日前组织统一检查考核。为加大组织工作创新力度,推动组织工作创特色、出经验、上台阶,县委组织部实行组织工作年度创新申报加分制。年终由各乡(镇)党委向县委组织部申报年度创新项目,经县委组织部评估认可的创新项目,每项加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各1名,予以表彰奖励;综合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考核评分标准(100分) (一)领导班子建设(20分) 第一条认真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3分)

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按月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政治理论得12分;专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6次以上得06分;每名班子成员全年撰写2篇以上理论或心得体会得12分。 第二条坚持和完善党委民主集中制(3分) 党政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得1分;涉及本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得1分。主要领导独断专横,导致决策失误,贻误工作的不得分。 第三条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3分) 按照上级组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召开一年两次的乡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认真制定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得1分;按时上报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情况通报和党政主要领导发言提纲得1分;党员领导干部全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次以上的得1分。 第四条严格执行上级组织各项决策决议(2分) 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有关决策、决议,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组织的各项决策决议落实到位得2分。出现一例有令不行、

工作服管理办法76862

员工工作服管理方法 一、管理目的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全体员工应按规定着装并保持整洁得体。 二、适用范围 1、本公司影院员工(含运营经理)工作服的发放及管理均按本制度执行; 2、公司工作服分为:夏季和冬季两种。 三、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整体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4、着工作装时,应搭配相对应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6、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必须按统一要求着装。 (二)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打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3、工作时间必须统一佩戴公司发放的工作牌、领带、领结。 (三)女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2、工作时间必须统一佩戴公司发放的工作牌、丝巾、发髻。 3、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四、工作服的管理 1、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

2、工作服清洗由个人负责。 3、工作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系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全部赔偿。 五、工装领用及退还说明 1、试工期员工及兼职员工必须按营运经理要求着装上岗,并统一佩戴公司实习工作牌。 2、长期员一周考核期满后,可发放工作服。员工领取工作服一律填写工作服申领表,并缴纳押金300元,由营运经理统一开具收据,每人一张,第三联交于员工自己保管。第二联及押金统一交由财务保管入账。 3、员工离职或辞退时,需将工作服(含工作牌、领花、头花、领带)清洗干净,折叠整齐后交于营运经理,营运经理收取工作服的同时,收取第三联押金条,并在第三联上注明“工作服已回收—XX(营运经理)”,后交于财务,财务办理退款给运营经理,营运经理将押金退还给员工。 4、员工对个人领用的服装应妥善保管并爱惜,若破损换新者,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服装成本费用。 六、其它事项 1、营运经理可依据季节温度变化,统一安排工作服换季穿着事宜。 2、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工作服样式进行更改,或借给非本公司人穿着。 3、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相关着装规定,合理得体的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进入工作场地。 七、处罚措施 1、每位员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穿着工作服者罚款10元/天,工作时间未穿工作服者罚款20元/天。 2、将工作服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50元/次; 3、工作时间未佩戴工作牌者,第一次者,班前会上予以批评,第二次者,罚款10元/次。 4、罚款由营运经理登记在本月考勤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损坏/丢失工作服者,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工装管理制度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加强员工的规范管理,现对公司员工工服的制作、发放、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包括衬衣、领带、西装外套、裤(裙)。 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2、行政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 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行政部发放给各部门后,由各部门内勤负责保管,行政部、财务部负责抽查收发、 保管情况。 三、员工工服穿戴领用规定 1.员工入职时可填写《工服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在各部门领用服装。 2.员工在入职领取工服前需向财务部缴纳工服押金,押金缴纳金额为领取工服样式购 买价格的50%。 3.员工离职时,工服需交回公司,凭借财务开具的“工服押金”票据进行退款。在退 款前需由部门主管对所交还工服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破漏、丢失及未清洗情

况者,应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 1)未清洗者:扣除干洗费(按干洗店收费标准支付,由部门内勤及时送干洗店清洗); 2)损坏或破漏:根据实际情况及工服价值进行扣款处理; 3)丢失:按照工服原有价值(扣除折旧率)进行扣款;并到行政部进行登记。 4.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渍、油渍、墨迹等各类不洁的痕迹。清洗后应作定 期的熨烫,保持工服的平整; 5.工服仅限于工作时间内穿着,每日上下班前,应在员工更衣室更换服装,换下的工 服应用衣架悬挂晾好,以保持服装的洁净和造型; 6.着工服人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员工皮鞋高度不得超过5CM,须保持斜面清 洁。如无特殊规定,不得穿凉鞋或拖鞋式凉鞋; 7.工服清洗标准: 1)冬季工服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裤装/裙装至少2天清 洗一次; 2)清洗时需对工服上的污渍、油渍、墨渍等各类痕迹整理干净并熨烫整齐,穿着时 不得有明显褶皱痕迹; 8.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工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 卷起裤脚。 9.试用期员工若是自行添臵职业装的,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或被辞退者,均不报销服 装费用; 10.在岗员工上班时间的着装情况是个人的考评内容之一,对不按规定使用及维护工装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是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向社会招聘的临时用工人员,既有相对固定的长期临时工,也有根据季节性需要的短期临时 工,是我院用工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医院的规模扩大,临时 工逐渐增多,为合理用工,规范和加强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研究,报经区 卫生局同意方可招聘临时工。 二、招聘办法 由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会同相关科室共同考查,考核合 格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录用,办公室备案。专业技术人员、 特殊工种、保卫人员需试用三个月。 三、招聘条件 1、年龄适宜,身体健康。 2、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需提供上岗证书、证件。 3、保卫人员需政治素质、身体素质良好(复员、退伍军人从优)。 四、临时工的管理 根据医院工作的特殊性、临时工实行医院与科室双重管理。 1、医院需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之尽快熟悉工作环境,明白具体要求,掌握基本技能及自我防护措施。 2、科室按月对临时工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对违犯纪律、 工作质量差,科室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或报医院提请辞退。 3、临时工须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因本人原因遗失、损坏公共财产的须照价赔偿。 4、临时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再聘用。

5、临时工在本院工作5—10年解聘时发给1—3月工资;10—20年解聘时发给本人当月3—6个月工资 五、福利待遇 (一)卫生技术人员工资 1、卫生技术人员的工资由底薪和绩效工资组成。 见习期500元起,不发绩效工资,使用3个月后,科室考核合格者,一般人员发给底薪1100元,有相关证件大专学历再增加50元,大本学历、师级职称再增加50元;医生助理级每月1400元,有医师执业证者1700元,院行政科室将加强对其 工作质量、劳动纪律、服务态度的督察力度,每月对其工作质 量、劳动纪律、服务态度进行考评来确定每月绩效工资。绩效 工资每年发一次,金额以医院收入情况结合考核情况而定,临 床人员多于财务行政人员,财务行政人员多于保洁人员,一般 不超过正式职工最低绩效工资的80%。工作两年后签订劳动合同。 2、卫生技术人员每工作满一年(以每年元月份计)增加工资20元、其他15元。保洁、门卫不增加。 3、对个别临床科室的业务骨干由科室提出意见,院长办公会研究给与适当的岗位奖励。 4、取暖费、降温费同正式职工 5、报销临时工农村合疗、城镇居民医保所缴纳的费用。 6、医疗、护理、医技、药剂专业的人员取得相关执业资格, 在本院注册,工作满二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后,在下年度元 月份、七月份起由医院按国家及医院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 个人自付部分由本人按国家规定缴纳,不愿缴纳者,视为放弃,医院不再缴纳任何养老费用。无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原则上不 予与聘任,鉴于工作需要,可承担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工作 满两年,医院支付每人每月三金补助100元,由本人自行办

关于违纪违法适用组织处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实施组织处理的实施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有效发挥组织处理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案件中的重 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 试行 ) 》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查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案件中实施组织处理制定以下办法。 一、组织处理的方式和适用范围 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 位、职务调整等采取的组织措施。 (一)组织处理的方式 1、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停职。即暂时停止履行职务,检查反省问题。 3、调整。即调离现工作岗位。 4、引咎辞职。即本人主动、及时申请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5、责令辞职。即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6、免职。即免去或者建议免去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 7、降职。即降低一级职务。 以上组织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二)组织处理的适用范围 1、在案件查处中,发现党员干部有轻微违纪行为,人事组织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批 评教育帮助工作。 2、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者妨碍案件调查 的,可予以停职。

对被调查人采取停职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3、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违纪问题明显,但短时期难以完全查清的,可根据情况进行调 整、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处理。 受到调整、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的党员干部,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 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不得评优评先、给予奖励。 二、实施组织处理的基本程序 实施组织处理要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批评教育程序 纪委立案调查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需要对被调查人采取批评教育措施的,由人事 组织部门会同纪委对被调查人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停职的程序 1、纪委立案调查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需要对被调查人采取停职措施的,依据《中 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停止党内职务,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研究决定;属纪委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委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停止 党外职务的,由纪委向有关党外组织提出建议。 2、党委或纪委在做出停职检查决定后应,应制作《停职检查决定书》。纪委作出的停职 检查决定,应将《停职检查决定书》报同级党委备案,并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属于停止被 调查人党外职务的,纪委应制作《停职检查建议书》,送达有关党外组织。但由党委批 准立案的,停职检查建议应在报经党委同意后提出。对纪委的建议,有关党外组织如无正当理 由,应予采纳,并应将结果及时报告或告知纪委。停职检查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三)调整、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的程序 1、纪委立案调查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需要对被调查人调整、引咎辞职、责令辞职、 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由纪委向人事组织部门书面通报情况,提出建议,共同研究提出 组织处理方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纪委向人事组织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对被调查人的 调整、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建议时,应将书面建议、《立案决定书》或司法机 关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书(复印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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