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事项流程图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事项流程图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事项流程图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审批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则 一、工作流程 企业提交申请表 窗口领取相关表格 返还企业提交申请材料企业补齐 窗口受理材料不齐全有异议 材料齐全 对外公示10日 无异议 移交总量处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受理和排污许可证送达 受理和送达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排污单位在试生产或试运行阶段申领A类排污许可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书面申请(见附表1 衢州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依法设立文件(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问价及许可文件 4、试生产核准文件 5、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见附表2 持证单位基本情况表) 6、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 7、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物资清单 8、三张图纸: (1)生产场地和排污口示意图(要求在环评上的企业平面图上注明排污口的数量、位置、编号),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2)工艺流程图(包括气和水),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3)废水、废气处理流程图,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 9、排污权有偿使用或交易凭证 (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在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后申请变更A类排污许可证时,需补充以下材料: 1、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2、规范化排污口验收合格材料

(三)申领或申请延续A类排污许可证的已建排污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书面申请(见附表1 衢州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依法设立文件(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问价及许可文件 4、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见附表2 持证单位基本情况表) 5、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 6、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7、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物资清单 8、三张图纸: (1)生产场地和排污口示意图(要求在环评上的企业平面图上注明排污口的数量、位置、编号),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2)工艺流程图(包括气和水),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3)废水、废气处理流程图,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 9、排污权有偿使用或交易凭证 10、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环境监测报告 11、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12、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见附表3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表)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 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1份。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式3份。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6、当地环境监察部门出具的排许许可证监察报告

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法律依据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二、受理范围 全县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三、需提供的材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 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1份。 4、有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1式3份。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四、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送县环保局污控科 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属市局发证的企业县环保局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属县环保局发证的,县环保局污控科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期15个工作日。 六、审批原则 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及所需资料

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许可事项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2、供水卫生许可 二、依据、范围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范围 下列7类28种单位经营时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a、宾馆、饭馆(专指安装空调设施的就餐场所,无空调设施的饭馆不再其列)、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包括茶秀)。 b、公共浴室(其中包含足浴店)、理发店、美容店、(专指生活美容,不包括用药物或创伤性手段实施的医学美容)。 c、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d、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指公园内有围护结构的公共场所)。 e、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f、商场(店)、书店(指县城、乡、镇、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场所)。 g、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指运送旅客的飞机、火车、轮船)。 2、供水卫生许可 (1)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范围 a、集中式供水(包括:市政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自备供水) b、二次供水 三、条件 (一)申请从事公共场所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要求,25米范围内无污染源,通风采光良好; 2、内部布局合理,具有足够的符合场所性质的卫生设施和消毒设施; 3、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4、具有通风换气设施,新风量应满足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5、微小气候、空气、采光、照明、噪声等卫生指标经监测符合卫生标准; 6、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和健康检查合格; 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从事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 2、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符合卫生要求; 3、具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5、具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检验; 6、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7、经卫生部门进行水质卫生检测,各项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三)申请从事二次供水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2、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3、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蓄水池(箱)周围有防护带,10米内不得建厕所、畜圈、渗水井,不准堆放垃圾、污物,不准设粪便和垃圾处理场,不得堆放有毒有害物品。有专人管理水源;

最新上海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上海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事项目与办事依据 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证、变更、延续、补证、注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49号令〗 2、《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2005年8月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范围 1、市局受理范围:保健食品生产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学生盒饭生产者),包括既生产以上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 2、区县分局受理范围:餐饮业经营者,食堂,食品销售者(生产企业利用生产区域开设门市部从事销售活动的除外),食品现制现售者,食品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直接入口食品现制现售者,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销售者,其他食品交易市场内的食品现制现售、销售者,食品储运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社会盒饭生产者、桶饭生产者),其他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需要发证的。 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和说明: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临时)》申请(包括新证、延续)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 3)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5)承诺书。

6)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2、申请保健食品、盒饭、桶饭生产(包括既生产以上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或食品现制现售的,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产品原料配方。 2)产品包装形式。 3)产品工艺流程。 4)标签、说明书样张。 5)生产加工设备设施资料。 6)产品卫生质量标准。 7)委托生产加工产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8)申请保健食品生产应提供相应的产品批准证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门批准)。 3、许可证变更申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路名或门牌号等项目改变)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登记表。 2)卫生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4)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变更需提供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变更证明;名或门牌号变更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路名或门牌号变更证明。 4、许可证变更申请(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或原生产场所新建、扩建、改建的,或加工场所、主要工艺、设备等项目改变)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卫生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企业排污许可证业务办理流程文档

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 ——排污许可业务申报流程 1、排污单位登录“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在申报指南栏目可下载《排 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和《企业守法承诺书》模板文件,线下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系统。 图1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界面 2、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业务办理 平台页面。 图2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界面

图3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 3、注册后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在线申请。请注意,同一法人不同地区的分公司/ 分厂需单独申领排污许可证,注册时“单位名称”为企业总公司/总厂名称,“注册单位名称”为本次申领许可证的企业分公司/分厂名称,若没有分公司/分厂,才可填写总公司/总厂名称。 4、首次在本系统申报排污许可证,请点击“许可证申请”模块进行填报。 5、许可证在线申请业务包括5项:排污许可证新办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 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排污许可证补办申请和信息公开。前四项业务的申报流程相同,信息公开用于排污单位发布申请前信息公开内容。 下面以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为例进行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第一步:排污单位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许可证申请页面 第二步: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点击“我要申报”按钮进入申请资料填写页面 第三步:根据填报页面左侧导航,一步一步填写许可证申请信息,一个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下一步”按钮,填报下一页的内容,也可以点击“暂存”按钮,保存当前填报信息。 申请填报包括14个页面的内容,分别为: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产能;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燃料及原辅材料;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信

10、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十、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市**县域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六、申请材料 需提交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9、承诺书、委托书; 10、工商部门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最全的全套环保手续(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项目流程

最全的全套环保手续(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项目流程 为了方便广大从事环保手续办理人员,少走弯路,笔者特就市批项目环保手续到排污许可证流程分享给各位,希望对广大办证人员有所帮助。县批项目在县里可以办理程序大同小异。 一、项目找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制环评 需要准备资料如下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备一览表、设备布置图、原辅材料年用量,吨产品用量、包装方式、项目每天用水和废水 3、土地证或土地初审意见, 4、规划意见 5、发改委出具的备案证或工信局出具的意见 6、总平面图、 7、周边关系图、物料平衡,蒸汽平衡和水平衡 8、项目工艺流行叙述和排污节点,工艺流程图 9、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位置、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项目劳动定员) 二、需取得项目环评批复 1、评估中心安排上会 2、环评上会通过 3、总量申请完成(需先到县局申请,再到市局审批,中间有可能修改环评报告) 4、环评评估报告取得 5、县局项目审批委员会开会通过,预审意见取得. 6、行政大厅受理根据市局意见修改环评.(如果环评修改,评估意见和县局预审意见也得相应修改)。

7、市局项目处开会同意。 8、行政大厅出正式批复. 三、三同时验收 (前提条件公司应确保生产现场和环评相符,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完好,排放符合环评上要求的排放标准) 1、县局打试生产申请开会同意后取得试生产批复。 2、在试运行期间申请验收监测,县局受理。 3、市环境监测站到公司进行监测。 5、取得验收监测报告,并且在环评要求范围内。 6、申请三同时验收 7、验收申请报告通过,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排污许可证办理 1、申请排污监测,县局受理。 2、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完成,并符合环评要求。 3、取得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 4、向县环保局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5、市局取得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 1. 基本信息的填写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附2 要求: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排放等内容。 2. 申请信息公开 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直接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也可下载已填写的申请表,以《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 号)规定的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公开期间公众可在信息平台上直接反馈意见。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3. 完善申请信息 申请前信息公开结束后,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并按《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附2 要求在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环境管理要求等其他内容,按照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同时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提交《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4. 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 排污单位申报完成后由核发部门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核发系统对排污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中的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同意受理的进入技术审核流程,核发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发放排污许可证。 2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则 一、工作流程 企业提交申请表 窗口领取相关表格 返还企业提交申请材料企业补齐 窗口受理材料不齐全 有异议 材料齐全 对外公示10日 无异议 移交总量处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受理和排污许可证送达 受理和送达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排污单位在试生产或试运行阶段申领A类排污许可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书面申请(见附表1 衢州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依法设立文件(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问价及许可文件 4、试生产核准文件

5、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见附表2 持证单位基本情况表) 6、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 7、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物资清单 8、三张图纸: (1)生产场地和排污口示意图(要求在环评上的企业平面图上注明排污口的数量、位置、编号),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 (2)工艺流程图(包括气和水),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3)废水、废气处理流程图,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 9、排污权有偿使用或交易凭证 (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在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后申请变更A类排污许可证时,需补充以下材料: 1、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2、规范化排污口验收合格材料 (三)申领或申请延续A类排污许可证的已建排污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书面申请(见附表1 衢州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依法设立文件(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问价及许可文件 4、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见附表2 持证单位基本情况表)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流程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办证地点:当地卫生局或指定机构 一、卫生许可证发放范围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发放范围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二、申请卫生许可证须提交的材料 (一)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二)法定代表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三)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机构。 (四)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图。 (五)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单位出具的卫生检验评价报告。 (六)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卫生许可证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资料齐全,符合要求者,给予受理;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者,不给予受理,退回资料,申请者重新补齐资料再申请。 (二)受理后三天内,卫生监督部门派出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进行卫生监督审查,提出卫生监督意见,限期完善卫生设施。 (三)申请单位完善卫生设施后,提出卫生工程验收申请,经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卫生审查意见,报市卫生局审批。(四)市卫生局接到卫生许可申请后,一天内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签署审批意见;对不符合要求者,退回资料。 (五)发证工作人员根据签署审批意见,发放《卫生许可证》。 (此文仅供参考,各地情况可能略有不同,详情请询问当地办证机关) 声明:本文本收铺尔铺网整提供,转载请留版权说明。获取更多合同店铺经营资料,可以关注官方微信号:puerpu

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开办动物诊疗机构的条件 动物诊疗机构分为动物诊所、动物医院两类。动物医院可以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使用“动物医院”的名称。 (一)设立动物诊所的条件 1、动物诊疗场所面积(房屋产权证或者使用权证明上标注的建筑面积,下同)必须达到120平方米以上; 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4、动物诊疗场所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5、置有诊断台、保定器、开口器、听诊器、体重称、体温计、显微镜、输液架、动物血球分析仪、动物血清生化分析仪,B超仪、手术器械、器械柜、电冰箱、恒温箱、紫外消毒灯、药品柜、洗衣机、喷雾消毒器、高压灭菌等设备和其他必备的诊疗器械,并配备有污水处理专用设备;

6、具有1名以上取得注册执业兽医师资格的固定人员,且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无色盲症; 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必须实行主治兽医上墙明示挂牌诊疗服务制度;有严格的动物防疫管理和消毒制度并上墙公布;建立门诊、处方、病历登记、人员职责、门诊规定、药品管理、收费标准等制度并上墙公布;建立健全处方病历存档制度,病历档案应当保存3年以上。 (二)设立动物医院的条件 除了具备以上设立动物诊所的条件之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动物医院面积必须达到180平方米以上; 2、设有观察室、隔离室、诊疗室、手术室、住院室、相关检验室、相关仪器室、器具清冼消毒室、药房、办公室等工作室及污染物、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场所。 3、置有X光机、手术台、无影灯、氧气瓶、麻醉呼吸机等设备和其他必备的诊疗器械。 4、具有3名以上取得注册执业兽医师资格的固定人员,且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无色盲症。 二、办证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区农业局提交下列材料: 1、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网站下载或到受理机关免费领取);

动物诊疗许可

动物诊疗许可
事项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
办事程序
1、 受 理 ; 2、 审 核 ( 包 括 现 场 踏 勘 ) ; 3、 许 可 ; 4、 送 达 。
1、 申 请 人 的 身 份 证 及 复 印 件 ; 2、 动 物 诊 疗 许 可 证 申 领 核 发 登 记 表 ; 3、 《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 及 复 印 件 ; 4、 主 要 设 施 、 设 备 的 清 单 、 照 片 和 权 属 证 明 资 料 ; 5、 从 事 诊 疗 工 作 人 员 的 健 康 证 、 身 份 证 、 学 历 证 书 、 职 称 资 申报材料 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具有二名以上大专以上兽医专业学历或取得兽医师以 上职称的兽医技术人员;在其他镇、街道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具有 一名以上中专或相当于中专以上兽医专业学历或取得助理兽医师以上职称 的兽医技术人员)。 格证书、防治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在路南、路北和路桥街道范围内从
法律依据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动 物 防 疫 法 》 第 51 条 ; 2、 《 浙 江 省 <动 物 诊 疗 许 可 证 >发 放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第 2 条
承诺时限
5 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 个 人 50.00 元 /个 ; ⊙ 单 位 100.00 元 /个
收费依据
浙 财 综 ( 2002) 7 号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领核发登记表
诊疗院名称 业主或法人姓名 住 址 年龄 学历 专业 联系电话 业主或法人 照 片
诊疗院地址 姓名 从事 诊疗 工作 人员 情况 姓名 姓名 学历 学历 职称 职称 动物防治员资格证号 动物防治员资格证号 姓名 学历 职称 动物防治员资格证号 学历 职称 动物防治员资格证号
诊 疗 场 所 设 施 条 件 情 况
申领人签名: 年 月 日

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

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工作流程 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

个工作日。 申请 一、申请资料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应包括: (一)食品加工业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食品生产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承包合同或协议; (5)生产场所周围30米内环境平面图(注明是否有污染源)、平面布局图(标明方位、各功能间、辅助用房的名称、面积,墙壁、地面和天花板表面建筑材料,各种设备、卫生设施及摆放或安装位置。尽可能标明卫生许可审查涉及的全部内容,一页不够,可另加附页); (6)新建、改建、扩建单位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7)生产经营项目、生产产品名称、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8)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的种类和卫生安全性证明; (9)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10)健康相关产品的有关批件(如保健食品必须有国家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11)产品执行标准(GB或QB)、产品或试产品三批样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及评价报告(近期报告,最长不超过一年); (12)生产用水的水质资料、检验报告; (13)卫生监测和卫生检验情况(质量检验机构、人员、仪器等情况,小型食品制造、加工业未设检验机构的可提供委托检验协议书); (14)委托加工食品的,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托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其与委托加工产品工艺相同的产品的证明及食品卫

电镀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说明

电镀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 (第一版) 环保部门在核发排污许可证之前应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和政府部门掌握的情况,对电镀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二是申请的企业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 三是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四是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 五是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等。 一、排污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电镀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和守法承诺书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排污单位书面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主要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与产排污相关的主要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守法承诺书。 主要承诺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3.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 5.生产工艺流程图、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污水集中式处理厂除了提交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外,还应提供纳污围、纳污企业、接纳每个企业的污水量、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动物诊疗许可办事指南

动物诊疗许可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动物诊疗许可审批 2.办理单位:仪陇县农牧业局 3.办理窗口:农牧业局窗口 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7233528 8.投诉电话:7233538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主席令第87号,2013年主席令第71号修正)第五十一条: (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第五条: (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2014年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九次会议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一条: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到仪陇县政务中心农牧业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 仪陇县政务中心农牧业窗口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核。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 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四、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规定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用A4纸打印。 (一)动物诊疗所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1份(当事人可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或县政务服务中心农牧业窗口领取,下同);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彩色照片2张; 3、1名(含1名)及以上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出示原件)复印件各1份; 4、1名(含1名)及以上执业兽医在本单位所从事的岗位证明(加盖本单位印章); 5、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6、动物诊疗场所的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7、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复印件1份; 8、设施设备清单1份;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兰州佳牧动保服务中心兽药质量管理手册 二〇一一年元月

目录 第一章 (10) 机构与人员 (10) GSP管理文件 (10) 质量责任制度 (10) GSP管理文件 (12) 总经理岗位职责 (12) GSP管理文件 (13) 质量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13) GSP管理文件 (14) 采购人员岗位职责 (14) GSP管理文件 (15) 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5) GSP管理文件 (16) 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6) 销售人员岗位职责 (17) GSP管理文件 (18) 销售人员岗位职责 (18) GSP管理文件 (19) 财务部管理制度 (19) 财务部管理制度 (20) GSP管理文件 (21) 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21) 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22) GSP管理文件 (23) 人员素质和工作要求管理制度 (23) 公司组织结构图 (24) 记录表格 (25) 企业各部门人员情况表 (26) 培训计划 (27) 公司培训教育记录 (28) 公司培训教育登记表 (29) 第二章..............................................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场所与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GSP管理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办理《排污许可证》指南

办理《排污许可证》指南 一、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单位按照分类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试生产、试营业期间《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办。 1、《排污许可证申请书》; 2、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审核同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文复印件一份; 3、本年度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4、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监测报告。 5、持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未达标排放者《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办 1. 《排污许可证申请书》; 2. 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审核同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文复印件一份; 3. 本年度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4、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监测报告。 5、持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6、污染治理方案。 (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办 1、《排污许可证申请书》;

2、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审核同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文复印件一份; 3、经验收签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复印件一份; 4、本年度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5、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监测报告; 6、持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转《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办 1、《排污许可证申请书》; 2、本年度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3、持证期间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监测报告,污染治理达标验收材料; 4、原申领的《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五)《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满换证 1、《排污许可证申请书》; 2、本年度经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3、持证期间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监测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材料及流程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材料及流程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两年一复审。 一、公共场所包含的范围: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二、上海公司注册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5、相应行业基本情况; 6、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7、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8、从业人员花名册,健康证明及复印件、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 9、主要卫生设施配置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三、上海公司注册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条件: 1、厂房(场所)及其环境、设备、卫生设施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达到相应的卫生标准; 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3、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及其制度健全。 四、上海公司注册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流程: ①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②资料审核→③受理→④现场评审→⑤许可登记→⑥收费及发证。

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鄂牧医医〔2010〕19号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 印发《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市、州、县畜牧兽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8个月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新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原湖北省畜牧局核发的《兽医从业许可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同时废止。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按无证经营处罚。

附件:1、《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2、《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3、《动物诊疗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附件1: 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为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应当依照本办法的第三条第七款之外的规定,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第二条《动物诊疗许可证》格式按照农业部统一规定,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印制,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 未设立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县级行政区域,《动物诊疗许可证》由上一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 第三条申办《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动物诊疗场所应当有与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场地: (一)乡镇行政区域内开设动物诊疗所,使用场地面积应有40平方米以上;

【强烈推荐】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排污许可证是合法排污的前提,所有排污企业都需要做好排污许可证手续,不然就可能面临严重的处罚了! 工具/原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变更与年审表、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项目竣工验收批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两年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排放口登记证、废水、废气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应提交达标治理计划、环保中队出具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表(申请换证)、 方法/步骤 1.做好环评,在企业开工之前应该做好环评,环评分为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企业要按自己的情况申请 2.做好环保工程,一般企业的环保工程分为噪音处理,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当然部分企业还有危废的处理。(推荐海克斯生物除臭剂) 3。环保验收,做好环保工程就可以请环保局的过来验收了 4。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通过验收后,就可以提交上文资料并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一步,生物除臭剂以绿色环保、效率高、应用广、成本低的优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它广泛应用于城郊垃圾场、城市下水道、企业排污、农村养殖场等。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生物除臭剂原理和使用方法。 一、产品介绍 1、产品原理

生物除臭剂由多种有益菌、活性酶、植物香精组成;可以从根源分解臭气;能有效去除硫化氢、氨气等恶臭气体,除臭率达80%以上;显著降低污水中COD和氨氮的含量,增强污水的净化速度和能力,对人体和动植物无任何毒副作用,对环境不产生任何污染。 2、适用范围 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垃圾堆肥厂、污水处理厂、粪便消纳站、公共厕所、大中型养殖场、屠宰厂、食品加工厂、淀粉厂、污水坑塘、景观水域 3、用法用量 (1)垃圾中转站除臭: 每立方米垃圾用0.5公斤除臭剂,稀释10倍后喷洒在垃圾上。每次运进新垃圾都要进行喷洒。 (2)垃圾填埋场除臭: ①现存垃圾强化除臭:在常规处理前对垃圾场现存垃圾进行一次性强化除臭处理。

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 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工作流程 1 10 个工作日。 申 请 一、申请资料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应包括: (一)食品加工业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包括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食品生产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承包合同或协议;

(5)生产场所周围30米内环境平面图(注明是否有污染源)、平面布局图(标明方位、各功能间、辅助用房的名称、面积,墙壁、地面和天花板表面建筑材料,各种设备、卫生设施及摆放或安装位置。尽可能标明卫生许可审查涉及的全部内容,一页不够,可另加附页); (6)新建、改建、扩建单位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7)生产经营项目、生产产品名称、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8)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的种类和卫生安全性证明; (9)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10)健康相关产品的有关批件(如保健食品必须有国家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11)产品执行标准(GB或QB)、产品或试产品三批样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及评价报告(近期报告,最长不超过一年); (12)生产用水的水质资料、检验报告; (13)卫生监测和卫生检验情况(质量检验机构、人员、仪器等情况,小型食品制造、加工业未设检验机构的可提供委托检验协议书); (14)委托加工食品的,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托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其与委托加工产品工艺相同的产品的证明及食品卫生A级单位评定证明; (15)申请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或GMP 管理规范; (1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登记表(加盖体检机构公章)和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登记表(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17)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二)食品经营行业(包括销售、贮存、运输、陈列、供应)(1)卫生许可申请书;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图后 有详细说明) 申请材料不全,一 污控科 不属许可 次性告知补交 受理(当日) 审查(15日) 决定许可或不予许 可 许可的发放排污许 可证 不予许可的不发放 排污许可证 准 予 许 可 的,向社会 公开 1、 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 报告;2000 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2、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一式 3 份。3、换 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 1 份。4、有 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1 式 3 份。5、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6、 当地环境监察部门出具的排许许可证监察报告

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法律依据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二、受理范围 全县所有排放废水、废气的合法单位。 三、需提供的材 1、有关环保合法的手续。新建企业和有新建项目的企 业需提供“三同时”验收报告;2000 年以前建成的企业需提 供达标证明或达标监测报告。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 3 份。3、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供工作总结 1 份。4、有 效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1 式 3 份。5、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四、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送县环保局污控科 五、环保部门审核、发证 属市局发证的企业县环保局签署初审意见,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并将初审意见及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市环保局;属县环保局发证的,县环保局污控科直接审核监测数据、申报数据,必要时现场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期15个工作日。 六、审批原则 对于长期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治理设施完善,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众举报的企业,年审时换领正式排污许可证。 对排污单位的污水、废气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或总量指标)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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