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审中心补充资料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药审中心补充资料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20.07

药审中心补充资料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总则

专业审评问询

书面补充资料通知

补充资料问询

发补时限到期提

醒及终止审评

附则

药审中心补充资料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根据审评需要通知:

(1)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原申报资料基础上补充新的技术资料;(2)或仅需要申请人进行解释说明

?专业审评期间或综合审评期间,主审对申

报资料有疑义或认为

内容存在问题

?通过药审中心网站向申请人发出“专业审评

问询函”,告知申请人

存在问题的具体内容、

依据和要求等

?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通过“专业审评问询函”

告知申请人以下信息:

?1)无需开展研究即可

提供的证明性材料;

?2)不需要补充新的技

术资料,仅需要对原

申报资料进行解释说

明;

?3)审评认为可能需要

补充完善的缺陷问题。

标准

?申请人应在“专业审评问

询函”发出5个工作日内

进行解释说明或书面回复

?对于需要书面回复的:

通过药审中心网站下载打印

“专业审评问询函”作为接收补

充资料纳入档案的依据,也可先

将电子版补充资料通过药审中心

网站提交供审评参考。

答复

定义

专业审评问询

书面补充资料通知

书面发补要求

需要申请人在原申报资料基础上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结合“专业审评问询函”的答复情况,药审中心原则上提出一次补充资料要求,列明全部问题后,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在80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资料。补充资料

申请人应在80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

按要求提交全部

补充资料,补充

资料时间不计入

药品审评时限。

启动审评

药审中心收到申请人全部

补充资料后启动审评,审

评时限延长三分之一;适

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

审评时限延长四分之一。

发补咨询

申请人对书面补充资料要求有疑问,可在接到书面补充通知10个工作日内通过药审中心网站按“发补资料相关问题”提出一般性技术问题咨询申请,由项目管理人员协调适应症团队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会议方式完成答复,需要召开会议的,原则上以电话会议形式进行。发补异议

申请人对发补资料

咨询的答复仍有异

议的,可在收到答

复意见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通过药审

中心网站提出异议

意见,异议意见应

列明理由和依据。

异议处理

药审中心收到申

请人的异议意见

后,应在15个工

作日内组织相关

专业技术委员会

议进行综合评估。

调整发补要求

需要调整发补要求的,

应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进

行技术审评,并将调整

结果通过药审中心网站

告知申请人。

维持原发补要求

认为不需要调整发补要求的,

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药审中

心网站告知申请人不同意发

补异议事项的理由和依据。

补充资料问询

?药审中心收到全部补充资料后,审评部门对补充资料有疑义或认为内

容存在问题,原则上不再发补。

?各专业主审起草“补充资料问询函”,对未达到发补通知要求或未

完全响应发补通知内容的说明理由

和依据,如仍需补充新的技术资料

的,则建议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事

项并说明理由。

?经审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通过药审中心网站发出“补充资料问询函”

告知申请人,审评时限不暂停。?申请人在“补充资料问询

函”发出5个工作日内对

补充资料进行解释说明或

主动撤回申请事项。

?如申请人未答复“补充资

料问询函”或不同意撤审

时,药审中心将基于已有

申报资料视情况作出不予

批准审评结论并进行公示。

申请人可按照《药品注册

审评结论异议解决程序》

提出异议。

?对创新药及指导原则

未规定的新的安全性

指标等,可根据审评

需要和与申请人的沟

通情况再次发补。

问询和建议撤审不予批准

结论公示

再次发补

情形

发补时限到期提醒及终止审评

到期提醒

药审中心网站将增加补充资料时限到期提醒功能,在

补充资料通知要求时限到期前的第5个工作日发出时限

到期提醒,提醒申请人按时补充资料。

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充资料的情形,药

审中心业务管理处将按照不予批准结论办理终止审

评程序。

终止审评

发补时限到期提醒及终止审评

附则

附则资料接收

药审中心业务管理处按照发补要求和接收资料标准,

对补充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对于超出发补要求和问

询函要求范围的资料将不予接收。

重新申报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时间

申请人在终止审评后如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的应提

前与药审中心进行沟通交流,并在申报资料中说明

资料完善情况和上次审评结论。

1.根据申报资料相关要求,申报资料前后矛盾或不一致、不清晰、文件不规范的;

2.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研究设计、试验过程和数据分析等存在缺陷或不完善的;

3.研究设计和数据分析等存在与当前科学认知和共识存在差异或存疑的;

4.质量标准、说明书、制造及检定规程、生产工艺信息表等关键内容的撰写涉及重大修改的;

5.对重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结果的补充分析;

6.审评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指导原则更新,需要补充相关资料的;

7.风险控制计划的重大问题;

8.品种立题依据不充分,需要进一步提供资料的,如临床定位不明确;

9.原料药、辅料和包材未按《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46号)》及相关要求执行而需要发补的,如未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登记或未在药品制剂申请中同时提交原辅包资料,没有提供授权书与药品制剂进行关联,原辅包的给药途径不满足制剂给药途径等;

10.有必要进行样品检验、现场检查、器械关联审评但未进行的,或生产检验、现场检查、器械关联审评中发现问题需要补充资料的;

11.审评过程中产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审评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问题;

12.有因举报需要补充资料的;

13.审评过程中产品关联的原辅包发生变更的,或原辅包发现的问题需要在制剂审评中通过发补解决的;

14.经与申请人沟通后,审评认为确需发补,且在公开的发补标准中尚未规定的,经部门技术委员会研究后,提交中心分管主任审核同意,并更新中心发补标准对外发布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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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和资料管理规范

生效日期2012-08-01 1. 目的 对文件和资料进行控制,从而达到方便查阅、使用与管理,确保其顺畅性与安全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文件和资料的规范管理工作。 3. 相关部门 经理室及各部门 4. 职责 4.1 行政科设置文档中心,染二厂/涂层厂设置文档室,并设兼职文管员,负责 文件和资料的统一收发与管理。 4.1.1 负责文件和资料接收,登记编号及建立《文件/资料登记表》,并按照《文 件/资料分类归档表》做好入柜上锁的保存工作。 4.1.2 负责文件资料的查、借阅管理,建立并做好《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的 文件和资料借出与回收管理工作。 4.1.3 负责每月1日进行一次的文件和资料之盘点核实工作,若有遗失则及时上 报,并追查相关失职人员责任。 4.2 各单位/部门主管对本单位/部门所拥有的文件和资料作出必要的自我归 档及使用管理。 5. 规范要求 5.1 文件和资料分类与分级:

生效日期2012-08-01 5.1.1 文件和资料分类由文档中心或文档室按照《文件/资料归档分类表》进行 操作: 5.1.1.1 公司法人组织类(编号:WA-A):主要有法人组织文件、综合性文件等; 5.1.1.2 ISO文件类(编号:WA-B):主要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 书、品质记录表单等; 5.1.1.3 人事档案类(编号:WA-C):主要有入职资料(含培训记录)、劳动合 同、离职档案、员工录用与离职分析表(每月)、员工流入与流出明细 表等; 5.1.1.4 规章制度类(编号:WA-D):主要有行政人事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 规程、其他制度等; 5.1.1.5 机电设备类(编号:WA-E):主要包括设备适用说明书、机械图与电路 图、其他资料等; 5.1.1.6 外来文件类(编号:WA-F):主要有政府部门文件、重要通知与通告、 其他资料等; 5.1.1.7 培训教材资料类(编号:WA-G):主要有内部培训教材、内部培训记录、 外部培训教材、外部培训记录等; 5.1.1.8 消防与安全类(编号:WA-H):主要有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特种作业 证照、特种设备证照、其他资料等; 5.1.1.9 综合资料类(编号:WA-H):主要书籍(工具书/管理书)、法律/法规技 术资料、其他资料等 5.1.1.10 公司基建工程类(编号:WA-J):主要有染一/染二/涂层厂图纸、其他 资料等;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表格非常实用精修订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表格非常实用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内部平急XXXX【人】字(2012)第23号签发人:XXX 关于XXXX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各公司: 为规范XXXX人事档案管理,保证人事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档案管理 1.电子信息录入:档案管理员必须在员工入职(含新入职人员、离职返聘、实习人员)当天及时对其所有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初始录入,部分暂未收集到位的资料信息需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星期之内全部录入EAS人事系统。 2.电子信息更新:员工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需及时对其电子信息进行更新。 二、纸质资料管理 (一)收集 档案管理员在收集人事档案资料时,要仔细核对资料信息,保证资料完整、真实、有效,资料收集齐全后须及时整理归档。 (二)整理 1.人事档案分类 人事档案纸质资料大致分为基本档案资料、其他档案资料、离职档案资料三大类;其中基本档案资料和其他档案资料属于在职期间的资料,离职档案资料是员工离职时需要办理的资料。 (1)基本档案资料 ①管理人员基本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实习期资料(校园招聘大学生)、入职基本资料、试用期资料、转正资料、证件(书)资料共五类;

员工基本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入职基本资料、试用期资料、转正资料、证件(书)资料共四类; (2)其他档案资料 ①其他档案资料是指除了基本资料以外的其他在职期间的档案资料,这部分档案资料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新。 ②其他档案资料分类 累积类资料:是指不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其他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需要累积存入人事档案中; 更新类资料:是指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其他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仅需用新版替代旧版存入人事档案中即可(旧版抽出,新版存入)。 ③管理人员其他档案资料(累积类)主要包括:培训(学习)总结资料、管理干部履历表及干部直系家属工作情况登记表、任免类文件、调动交接资料共四类;其他档案资料(更新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廉洁协议资料、体检资料共两类。 员工其他档案资料(累积类)主要包括:培训(学习)资料、调动交接资料两类;其他档案资料(更新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资料、廉洁协议资料、体检资料两类。 (3)离职档案资料 离职档案资料是指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填写、上交、归档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组卷、存放规定 1.有条件的单位应当设立专用的档案室,办公条件不足以设立档案室的,应当设立专用的铁质档案柜。档案存入箱柜时排列要系统,重要档案要专柜存放。 2.每位员工的人事资料使用人事档案袋,档案袋一面贴上《基本档案目录》并注明档案内的资料,必要时可统一使用(长)32cm×(宽)6cm×(高)22cm的档案盒存储档案。 3.档案盒背侧应当贴有统一的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档案盒内首页应当设置档案索引表。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4: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其他。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备案的进口药品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 事项外)。 22.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3.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24.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26.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7.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28.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29.其他。 (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30.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 31.补充完善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32.按规定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包装标签。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验收表格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 附录 B 监理资料用表 B.1 监理管理资料用表 B.1.1 监理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传递意见、建议、决定、通知等的工作联系单时可采用表 B.1.1 的格式。当不需回复时应有签收记录,并应注明收件人的姓名、单位和收件日期,并由有关单位各保存一份。 表 B.1.1 工作联系单

规定。监理单位填写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宜采用表 B.1.2 的格式。 表 B.1.2 监理工程师通知

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工程暂停令宜采用表 B.1.3 的格式。 表 B.1.3 工程暂停令

B.2 进度控制资料用表 B.2.1 工程开工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B.3 质量控制资料用表 B.3.1 旁站监理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填写的旁站监理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旁站监理记录宜采用表 B.3.1 的格式。 表 B.3.1 旁站监理记录

B.3.2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应一式五份,质量监督站、检测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宜采用表 B.3.2 的格式。 表 B.3.2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

B.3.3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见证记录宜采用表 B.3.3 的格式。 表 B.3.3 见证记录

2017年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山东省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37/T 5072-2016)和《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与节能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37/T 5073-2016)已于2016年9月1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同时废止。(鲁建质(2016)10号文件) 规程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 三、基本规定 四、管理职责 五、分类与编号 六、施工资料内容与要求 七、竣工图编制 八、组卷与归档 附录A竣工图绘制及图纸折叠方法 附录B主要建材进场复验试验项目与取样表 附录C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组成目录 附录D施工表格 (1)建筑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2)建设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3)桩基础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4)桩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5)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9)屋面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10)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附录E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格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管理要求 3.1.1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组卷和归档等工作。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整理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料,其资料应当保证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由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 3.1.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纸质资料应为原件,相关证件不能为原件时,可为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原件所持有单位公章;电子资料应保证原始性、安全性和持续可读性,涉及电子签名文档的必须由本单位以授权书的形式认可。 3.1.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字迹、图像、声音、影像等信息应清晰有效,资料中的签字、盖章、日期等内容应齐全。 3.1.4 鼓励应用计算机等智能化工具来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 一.建设单位职责 4.1.1 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设专人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参与工程验收。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组卷工作。也可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word格式文档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 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该规程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早。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

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 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交待或说明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批复;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等政审调查材料;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等组织审查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证明材料。 (六)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包括:入团、入党的各种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 奖励材料 包括:各级先进人物、英雄模范称号登记表(审批表)、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材料;创造发明事迹、各种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受勋、表彰材料。 (八) 处分材料 包括: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材料、本人对处分的意见;法院审判判决书;开除党籍、团籍的材料。 (九) 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包括:关于招聘、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相关材料; (十)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包括: 1、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 2、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 3、计划生育审批表; 4、招工、参军、参加工作、毕业生、工作调动等所作的体检表; 5、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登记材料; 6、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 7、有关证明单位改制的文件材料; 8、有关证明单位更名的文件材料;

申报资料的补充说明演示教学

附件1 申报资料的补充说明 本文所列的申报资料内容要点的补充说明为通用要求。对于具体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依据有关法规和指导原则选择适用的部分,不适用的项目和内容可不列出。本说明未尽事宜参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一.药品名称 1、本项资料一般包括:通用名称、汉语拼音、英文名称、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曾用名、商品名、命名依据、药品名称查询情况(通用名称的查询情况及证明文件、商品名的查询情况及证明文件)。 2、药品的通用名称命名应当符合《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国家药典委员会编)或国家药典委员会以其它方式确定的通用名称。自拟的药品通用名称,应符合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并提供在食药监总局网站数据库以中文和英文活性成分名称进行的药品通用名称查询记录,避免出现同名异物或同物异名的情况。复方制剂中各活性成分比例不同的,通用名称的命名应不同。在提交生产注册申请时,应提供经国家药典委员会核定的药品通用名称证明文件。创新药在申报临床试验阶段可以暂时以代号方式填报通用名称。 3、汉语拼音名称应当参照中国药典的格式编排,注意正确区分

字、词、字母大小写等。 4、在研发过程及各项资料中曾经使用的其他名称或代号,应在曾用名项下逐一列出。各项资料中所用的其他名称与所申报活性成分存在酸根或碱基等差异的,应详细作出说明。 5、化学药品新药在提出注册申请时,可以申请使用商品名,并可同时提出英文商品名。商品名应符合食药监总局发布的药品商品名称命名原则。申请使用商品名的,应当提供商标查询单(距药品注册受理日期半年内)或商标注册证。商标所有权人如非申请单位的,应当提供商标授权使用证明文件。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不能作为申请商品名的依据。 二.证明性文件 (一)本项资料一般包括: 1.申请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1.1境内申请人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1.2 《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变更记录页复印件 1.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1.4 申请人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或地址等相关变更证明文件复印 件 2. 产品权属证明文件原件及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 3. 专利证明文件 3.1 申请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专利情况及其权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关心自己的档案 杨大跃:中加商学院并获美国华盛顿州、西亚图城市大学MBA学位。 课程:《职业经理人必备的八大素质》 《现代企业战略管理》 《企业领袖与管理精英领导力模式》 《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项目管理的战略规划》 一、档案事关个人切身利益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档案转递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换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转递档案管理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动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无权扣押人事档案 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企业,企业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企业以扣押个人(人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服用剂量或者适用人群范围。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 22、补充完善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3、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 24、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 25、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6、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 27、变更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8、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二、申报资料项目及其说明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 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范规程标准条例 转自:生活安全网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编制。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 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工程档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直接反映工程质量面貌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 第三章基本规定

职称申报材料补充说明与要求

2013年职称个人申报材料补充说明与要求 一、基本情况的填写(以下说明适用所有申报材料) 1、第一学历是指参加工作时的原始学历。第一学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最高学历按本次申报时符合条件的成人学历填写;以成人学历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须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做的学历认证报告; 2、学历详情是指对应学历的毕业院校及专业; 3、时间填写格式必须统一,如:196907(评审简表可自动弹出的除外)。 二、《评审简表》 (一)、优质课等情况一栏填写时,应先按级别重要程度填写,同一级别的再按时间先后填写。填写格式统一如下: 200306 《三角形的性质》获河南省优质课一等奖,xxx字[ ]xxx号文件; 200405 《轴对称图形》获中原油田(濮阳市)优质课一等奖,xxx字[ ]xxx号文件; 时间、名称获奖等级、表彰文件文号等项目相应对齐,不能连续填写。 (二)、论文、论著及参编教材情况的填写,应先按发表论文、编写教材及获奖、交流论文分类,再依照每类中级别重要程度顺次填写。填写格式按《河南省职称信息系统软件》要求填写,并对应排列整齐。若发表或获奖论文、论著等材料过多,可只填写省部级以上的。 (三)、班主任工作参照上述要求填写。 (四)、教育教学获奖情况主要填写获教师节表彰情况,或其它教育教学业务类重要获奖情况。 (五)、以上各栏的填写内容不应交叉重复,同一获奖成果只能填写在某一栏。 (六)、其它与评审条件对照无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上报材料,但不必在《评审简表》显现。“填表人”一律由本校负责职改工作人员签署。 (七)、表中所填写的各种奖项要注明表彰文件的编号和证件。 三、年度考核 考核结果应根据学校平时考核情况如实填写,提供考核表原件。 四、有关情况证明 学校应为每个申报人统一出具以下材料:

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运营部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档案资料工作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本部门各项工作服务,根据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共七部分: 一、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归档范围 二、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 三、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 四、立卷程序 五、归档案卷的整理程序 六、资料档案管理的档案利用 七、资料档案管理的档案员(内勤人员)职责 《运营部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办法》 一、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的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文、簿册、图表、书信、会议材料、表单存根、照片、底片、录音带等均属归档范围;涉及到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档案,归档范围依照《内部保密管理制度》第二条保密范围实施。 二、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 1、归档文件的整理应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红墨水、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 3、己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系统、准确,必须是原件。 5、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编号。

6、档案目录应确切反映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7、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8、归档时间 8.1各归档小组于任务完成验收后三天内向内勤移交相关资料和信息档案。 8.2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已存档的资料,应先办理档案借阅手续,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8.3内勤人员需每月26日之前按《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整理本月存档的资料。 9、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 三、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 为确保部门内部资料档案的完整性、严密性、信息更替及时性,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登记: 来往行文、会议材料、内部文件以及外出办事、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带回的文件均应逐件登记保存。 2、及时收集: 对办理完毕,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应办完一件收集一件或定期清理。各小组完成任务后按工作任务跟踪单上的内容,必须向内勤人员交纳全部的文件资料。 3、随办随归:“办”是指办理完毕,“归”是指文件经若干整理环节后归入档案盒内。 4、妥善处理: 对办理完毕后已整理的和未办理完毕不需整理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分门别类,登记在册,做到有目可查,运转有序,保管安全。 四、立卷程序 1、立卷的原则 1.1、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1.2、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我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内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其它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备案的进口药品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22、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3、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24、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26、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7、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就公司档案资料管理的需求,特对公司档案资料管理进行规范如下:第一条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保存、考查、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行政综合类:包含公司召开的重要会议材料、公司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公司的请示报告与上级机关的批复及下级机关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公司组织沿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公司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等重要材料。 2、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类:包括公司干部任免、奖惩、录用、调资、退职、退休、离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公司职员年度花名册,各种报刊、杂志上登载公司活动的报告,公司编发的各种业务宣传材料、刊物。 3、合同类:包括公司签订的相关销售、招商的合同及协议。 4、项目类:有关工程、项目的文书、文件。 第二条归档要求 1、将工作场所内任何物品区分为必要和非必要,将必要的进行整理摆放,非必要物品进行销毁或先行存档(参考要求第8条)。 2、文件资料应设专人专柜保管,严防丢失、损坏。 3、文件资料的保管应分门别类、有序存放,以便查阅,严禁乱堆乱放。 4、文件资料的书写应准确、规范、合理,严禁乱写乱画。

5、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各类档案,材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各种原始记录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6、按期归档,准确制定案卷的保管期限,按期提取保管期满的档案材料,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销毁时需两人以上参加,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销毁文件清单列入档案检索保存。 7、不许无关人员查阅档案,如确实需要,需由主管领导审批。查阅密级较高的档案时,原则上不准复制,如确因工作需要抄录复制时,须经领导批准,用后及时收回或销毁。 8、处理废文件、材料时,事先要全面细心检查,凡属带有机密性质的文件、材料必须抽出,按有关程序处理。 9、文件资料的存放方式可以是计算机光盘、软盘,也可以是纸张文字形式。 10、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组织档案文件及工作交接,并在有关交接清单上应有交接人、监交人三方签字署名以示负责。 第三条保密制度 1、公司工作人员及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对经手的客户资料及公司往来业务资料要做到保密,不得随意外泄。 2、查阅、复制有关档案材料时,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

人事档案管理及规范
1.员工人事档案 新进人员人事档案资料包括六项: (1)应聘人员登记表(包括两张人员基本信息)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张 1 寸彩照 (4)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寄至分公司) (5)劳动关系说明书 2.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2.1 行政部负责管理(建立、接转、保存、整理)本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 2.2 行政部一般情况下在员工试用期满,办理员工档案转入事宜。 2.3 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清单" 上签字,确认无 遗留问题; 2.4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并办理登记手续。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 涂改、 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3.员工管理档案的管理 3.1“员工管理档案”是公司为每个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档案。包括该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 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3.2 员工管理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进公司时间归类。 (1)员工管理档案中保存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薪酬福利(休假、医疗、工伤、教育培训等) 、奖惩、考核、 体检等所有材料的原件,行政人事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2)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归进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员工管理档案封存; (3)员工管理档案中不应包含秘密内容,行政人事部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员工的管 理档案; (4)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管理档案内容;员工管理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4.档案的保密 4.1 严格遵守公司关于资料档案文印管理的各项制度,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不向外人泄露档案秘密。 4.2 对重要的文件要设专柜存放。

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资料是工程施工的记录与总结,是工程验收、使用、维护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以下简称规程)、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在北京地区从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资料管理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外埠工程、业主及监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满足相应要求。 第二章资料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资料编制的综合管理工作,对我公司承担施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审核及移交工作。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工程资料的第一责任人,资料员、质量员、试验员、材料员、测量员、工程技术人员为相关责任人。 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必须设1名专职资料员,并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其职责是: 1、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资料目标设计的编写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进度按资料目标设计内容督促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经核实后按类别妥善保管,发现问题,责成相关人员及时修正。 3、工程竣工后,汇同资料管理相关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报

公司技术质量部验收及向相关方移交工作。 第五条实行总承包(或设指挥部)的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总承包(指挥部)负责组织、汇集、组卷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及有关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为保持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工作的连续性,未报经劳人部与技术质量部协商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资料员的工作,确需调出时,应在项目总工的主持下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第三章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施工技术资料指规程中明确的C类资料。如建设、管理单位有特殊要求,依据国家及地方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增加相应内容。依据规程施工资料内容包括: C1:施工管理资料 C1-1工程概况表 C1-2项目大事志 C1-3施工日志 C1-4工程质量事故资料 C1-4-1工程质量事故记录 C1-4-2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 C1-4-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C2:施工技术文件 C2-1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规划)-依据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的内容、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司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设专人集中统一管理。 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和归档要求 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岗位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如下: 1、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如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背景调查,录用审批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技能证书等证件复印件,体检表,离职证明等退职材料(上家单位),彩色照片,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2、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收材料,员工手册阅读并签收同意材料,相关规章制度阅读并签收同意材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劳动合同续签审批材料以及其它劳动合同变更材料。 3、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绩效合同,绩效考核表等。 4、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调整审批表、收入证明和解决待遇问题等审批材料。 5、出国出境人员登记表、审批表、总结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8、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判决书。 9、管理人员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审计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1、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员工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2、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职业病鉴定等材料。 13、员工出勤记录,各种休假申请及统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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