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计划分配军队转

郑州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




郑州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发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文件精神,为适应新时期的军转安置形势,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完善考试考核办法,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强化服务意识,具体安置办法如下:
一、 审核档案
按照省军转部门下达我市的预分计划接收转业干部档案,
组织力量,集中时间逐人逐项审查档案。重点了解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个人特长、奖惩表现、进郑资格、报考条件等基本情况,梳理分类,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
二、查验证件
由军转干部本人按进郑理由提供相关证件:配偶或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军转办进行核查;再根据转业干部提供的个人信息到有关部门进一步查验,为确定是否符合进郑条件提供准确翔实的依据。对不符合郑州市接收和安置条件的退回部队或调整到入伍地、原籍安置;对符合省直接收条件的调省直安置。调整转业干部档案,须由省军转办出具调档函;
三、 制定分配计划
广泛与用人单位沟通,掌握实际人才需求,尽可能地把军转干部配置到用人单位最需要的地方,科学制定分配计划。根据军转安置工作的任务、特点和接收分配原则,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统筹兼顾各方情况,及时提出预分方案,使军转分配计划更加科学合理。
四、公开办事程序
为保证军转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为军转干部提供平等竞争的平台,我办坚持公开办事的原则,增强安置工作透明度。对外公开办公电话、办公地点、考试办法、录取名额、考试成绩、分配去向等,使每名军转干部对安置情况都能做到心中有数、明白放心。
五、组织考试
为确保军转考试的严肃性,我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继续完善考试办法。对营职以下和技术军转干部进党政机关和公检法部门采取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考试入围者参加党政机关和公检法部门的分配,未入围者参加市属事业单位和市内各区的分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军转安置部门负责审定军转干部的考试资格,同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安置分配
移交档案:按照我市下达各单位的预分计划,适时召开全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会议,向接收单位移交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档案。
定职定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接收单位接收转业干部档案后,根据安置政策和转业干部情况做好定职定位工作。

出通知:市军转安置部门根据各接收单位上报的转业干部定职定位意见,经审核后,向部队移交部门发出转业干部报到通知书。
师团职转业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提出分配意见,报市委审定后分配。市属各县(市)的转业干部分别由各县(市)人事劳动局分配。
七、岗前培训
军转干部到单位报到后,要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为期3个月的全脱产培训。对于分配到市直机关(含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属事业单位以及各县(市)区的军转干部,由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具体承担培训及后勤保障工作。
对于分配到市公安局的军转干部,鉴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由市公安局单独组织实施培训。
对于分配到垂直管理单位的军转干部,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培训。
我办在培训过程中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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