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家对健康权与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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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在保护药物和医疗技术中的重要性

专利保护在保护药物和医疗技术中的重要性

专利保护在保护药物和医疗技术中的重要性药物和医疗技术的发展与创新对人类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然而,这些创新成果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以鼓励研究和开发,以及保护创新者的权益。

专利保护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在保护药物和医疗技术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专利保护在保护药物和医疗技术中的重要性,旨在提醒人们对专利保护的重视,并促进其在这一领域的合理运用。

一、专利保护的定义和目的专利是一种独特的知识产权,它赋予发明者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享有独占性的权利。

专利保护的目的是鼓励创新,使发明者能够从其发明中获取经济利益。

药物和医疗技术作为高度创新性的领域,需要大量的研发和投资,而专利保护则为这些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专利保护对药物创新的重要性药物创新是医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只有通过保护创新性的药物,才能够鼓励制药公司投入巨大的研究和开发成本。

专利保护能够确保创新者在一定时间内对其药物享有独家销售权,从而保证其回报和回收研发成本的能力。

同时,专利保护还能防止他人盗用创新药物的配方和制造方法,从而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促进更多的创新。

三、专利保护对医疗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医疗技术创新可以改善诊断、治疗和疾病预防的效果,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延长寿命。

然而,医疗技术创新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和实验,且具有一定的风险。

专利保护能够激励医疗技术公司投入更多资源进行研究和开发,同时保护他们的创新成果不受侵权。

这种保护措施为医疗技术创新提供了必要的动力,并最终造福于全社会。

四、专利保护的局限性和挑战尽管专利保护在保护药物和医疗技术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和挑战。

首先,专利的申请和审批过程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这可能会延缓创新成果的商业化进程。

此外,一些公司可能会利用专利保护的滥用来垄断市场,限制竞争,从而对消费者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专利政策的平衡和合理运用显得尤为重要。

五、专利保护与药物和医疗技术的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药物和医疗技术领域也将继续创新。

医药健康业知识产权保护心得体会

医药健康业知识产权保护心得体会

医药健康业知识产权保护心得体会随着医药健康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议题。

作为在医药健康业工作多年的从业者,我深切体会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在此,我将分享一些在实践中所得到的心得和体会。

首先,加强内部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是关键。

在医药健康业中,每一个细小的创新都可能对企业产生不可估量的价值。

因此,加强员工对知识产权的认知,让他们意识到自身的创新价值和责任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培训、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等方式来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确保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地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其次,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是必要的。

企业应该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流程,明确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运营和维权等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同时,建立一支高效的知识产权团队,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还可以及时应对各种知识产权纠纷和挑战。

第三,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医药健康业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领域,涉及到众多的技术和专利。

与专业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可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最新的技术动态和专利信息,从而更好地规划和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同时,与专业机构的合作还能够提供法律和技术上的支持,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纠纷,保障企业的权益。

第四,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

医药健康业是一个全球性的产业,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了解,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机构的活动,与国际上的专业团队进行合作与交流。

只有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才能更好地应对国际市场的竞争挑战。

最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传播。

除了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外,还应注重向社会公众传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可以通过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讲座、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展览和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只有社会上形成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共识,才能为医药健康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TRIPS下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的冲突和平衡

TRIPS下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的冲突和平衡

情 况 下 构 成 同 家 紧 急 状 况 或 极 度 紧 急 状 . 苊其 是 艾 滋 病 , -. , 疾 , 他 传 染 病 有 关 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疾 病 例 如 第 怖 , 痢 9核  ̄ 其
3 条 的 例 外 规 定 、 ) 员 自 主 决 定 权 利 用 尽 . 立 权 利 0 (成 4 建 用 饥 制 . 足 要 遵 循 同 民 待 遇 和 最 惠 围 待 遇 . 但 卣 , 文 践 中 , 国 不 敢 保 证 如 何 能 得 到 权 喊 的 ‘ 各 正 确 的 解 释 、如 荚 于 政 府 应 该 有 权 自 主 决 定 强 制 许 u r 的 … 的 问 题 协 议 也 殳有 说 明 所 有 可 能 的 原 、 另 外 TR P 第 3 条 根 据 () 的 规 定 : 员 埘 强 制 许 口 使 IS 1 f款 成 r 用 的 授 权 , 应 主 要 为 供 应 授 权 之 成 员域 内 市场 之 需 , 均
正 像 有 人 说 过 现 存 随 着 大 量 专 利 权 人 , 商 标 权 人 和 善
作 权 人 的 涌 现 , 识 产 权 的 地 位 发 生 了 彻 底 改 变 . 识 知 知 的 公 有 领域 反 而 成 了 昕有 知 识 产 权 人 主 j 长权 利 的 “ 羹 冷 炙 ” 在 随 着 跨 同 公 司 . 断 集 的 } 现 . 谓 残 现 垄 } f 昕 的 私 有 权 事 实 上 保 护 的 是 大 公 司 的 极 利 他 仃j 制 度 是 化 的 饥 构 集 【 了 大 量 的 资 产 和 活 动 , 他 们 需 要 对 众 t 1 负 责 , 是 个 人 的 自 然 人 的 私 有 权 、 以 公 共 健 康 必 须 不 昕 考 虑 怎 样 对 权 利 的 定 义 和 范 同 的 解 释 , 要 以 公 共 利 益 的 标 准 来 评 价 围 际 济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定 义 和 池 同

试论Trips下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之间的矛盾

试论Trips下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之间的矛盾
元 以上 的销 售额 作 为取 得商 业 成 功 的标 准 .平 均 6 5
看到 全球 正 面临 着 日益 严 峻 的公 共 健康 危机 。但 是 , 现实 情况 却是 .无 数 患者往 往得 不 到有效 的治疗 . 只
0 0种 合成 物 中才有 一种 获得 成功 在投 放 到市场 的 0
能绝 望地 等待 着死 亡 的降 临 这种情 况 在发展 中国家
与发 达 国家表 现得 尤为 突 出 从 表 面看 . 这是 药 品专 利保 护与 药 品可及 性之 间 的矛盾 . 如果从 深 层次 剖 但
析. 我们 会发 现这 是发 展 中 国家 与发 达 国家之 间的 战
药 品 中 . 约只 有 8 大 %的药 品能够 收 回其 研发 投 资 …
专利 权是 知识 产权 的一 种 . 保 护 的客体 是科 学 其 技术 发 明创造 一项有 价 值 的发 明创造 . 从公 共 利益 的角 度 出发 . 当鼓 励其 推 广应用 药 品的专 利 制度 应
关 键 词 : 识 产 权 ;与 贸 易有 关 的知 识 产 权 协 议 》 药 品 专 利 ; 共 健 康 知 《 ; 公
中 图分 类 号 : 1 C9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3 1 9 ( 0 1 1 — 0 9 0 17 — 9 9 2 1 )3 0 6 — 3
而作 为 威 胁 ຫໍສະໝຸດ 类 健 康 与 生命 的最 严 重 的传 染 病— —
股票立 即下跌 了l . / 市场 价值 减少 了约 3 0亿 美元 3 8
药 品制造业 是 一个研 究 开发周 期 长 、风 险大 、 成
艾滋 病 的嚣 张气焰 更是 日趋 高涨 据联 合 国艾 滋 病规
划 署 ( N I S 统计 : 至 到 2 0 U AD ) 截 0 5年 底 。 球 共 有 4 全 0 0万 H V感染 者 与艾滋 病人 3 I 艾滋 病 正 以惊 人 的速

浅谈如何平衡医药品专利的保护与限制

浅谈如何平衡医药品专利的保护与限制

Legal S ys t em A n d So c i et y 誓圈羹翟藿翟翟隧遴li竺!!!里!圭!f叁型圭塾金浅谈如何平衡医药品专利的保护与限制董怡徐姣郑晶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医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之间的矛盾,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之法。

关键词医药品专利公共健康制度基础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当今社会,人类正面临着各种疾病、传染病的侵害,而90%的药品尤其是治疗严重疾病的药品专利掌握在欧美发达国家手中,使发展中国家公民面对这些昂贵的专利药品进退两难,十分无奈。

在医药专利权和公共健康权之间产生极大矛盾,然此二者皆有其必要之处,缺一不可。

一、医药专利权存在的制度基础(一)新药研制风险大、成本高首先,研究和开发新药必须大笔资金的投入,研制出来一个新药直到它上市,其资金成本高达8到10亿美元。

其次,新药研发周期长,见效慢,其时间成本往往高达数年,甚至十几年。

并且,新药研发过程中的风险亦是显而易见。

其一,全球范围内的制药公司并未互相公开信息,一种新药存在多家公司同时研究的情形,此时便要与时间争斗,最先研制成功并申请专利的方有资格获利:其二,并非所有高成本的资金、时间、人力等各方面的投入就可产生效益,新药研发仍然面临着失败无所获的风险。

面对此巨大的风险和高额的成本,药品研发人理应获得对其药品的独占权。

(二)‘公地悲剧”的副作用“公地悲剧”是关于个人对产权界定不清的公共物品的争夺和瓜分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现象。

这个词起源于威廉佛司特洛伊(W i l l i am For st erLI oyd)在1833年讨论人口的著作中所使用的比喻,①并于1968年由英国加勒特哈丁教授(G arr et t H ardi n)在((T he t r age dyot t he com m ons))--文中正式提出“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若将医药品作为“公共物品”供所有人共同使用,一方面,未被设置专利权的医药品允许仿制药大量流入市场,将造成医药品使用的混乱局面,反倒不利于医药品的正常流通:另一方面,将医药品作为“公共物品”,无法为药品研发人带去应得的利润,这将使研发人的科研热情大为减少,从长远来看,将导致医药技术停滞不前,不利于人体健康。

论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

论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

论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范本1: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一、引言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知识创造者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旨在促进创新和知识传播。

然而,知识产权保护也会涉及到不同利益之间的平衡,包括创造者的权益、消费者的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

二、知识产权的定义和种类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意义- 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思想、文化、技术等领域创造或发明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 知识产权保护能够鼓励创新和知识积累,为创造者提供经济回报,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2. 知识产权的种类- 专利权:对发明创造的保护,确保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独占权利。

- 商标权:对企业标识的保护,确保企业在市场中识别度和独特性的维护。

- 著作权:对原品的保护,确保作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独占权利。

- 商业秘密:对商业信息的保护,确保企业的商业机密不被泄露。

三、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1. 创造者利益与利益最大化- 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创造者的劳动成果得到回报,激励更多人从事创新活动。

- 合理的知识产权制度应该平衡保护创新者的利益和推动社会发展的需求。

2. 消费者权益与知识共享- 知识产权保护也应考虑消费者的权益,确保消费者能够合理使用和获取知识和创新成果。

- 与此同时,鼓励知识共享和开放式创新,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3. 社会公共利益与社会创新- 知识产权制度要平衡保护创新成果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如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利益。

- 强调知识共享和可持续发展,引入弹性保护机制,确保知识创新对社会的最大化贡献。

四、结论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

通过平衡创造者利益、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能够建立一个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IPR,是指保护知识创造者在思想、文化、技术等领域创造或发明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TRIPs框架下药品专利权和公共健康的平衡

TRIPs框架下药品专利权和公共健康的平衡

第18卷总第74期V ol.18Sum N o.742009年第2期N o. 2.2009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J OURNAL OF GUANGDONG R ADIO &T V UNIVER S I T YTR IPs 框架下药品专利权和公共健康的平衡杜碧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广州,510420)【摘要】昂贵的药物使发展中国家的病人无法获得必需的药品,发展中国家从而面临严重的公共健康危机。

人权主义者为此指责药品专利保护制度,认为获得药品的治疗是基本人权,但药品制造商却认为专利制度是促进新药研发的必要激励制度。

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试图在两者中取得平衡。

本论文就TRIPs 如何在专利和公共健康中保持平衡进行分析,结合其最新的发展,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公共健康;药品专利;平衡【中图分类号】D922.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764(2009)02-0048-07引言近年来,威胁人类健康的疾病有上升的趋势。

据报道,每年大概有1400万人死于传染性疾病,现在全世界大概有4000多万人是艾滋病感染者[1]。

在发展中国家,健康危机更为严峻。

全球95%的艾滋病感染者在发展中国家[2],而亚撒哈拉地区的感染者就占了全球的70%[3]。

除了艾滋病毒以外,发展中国家还遭受其它疾病的肆虐。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全世界每年有5650万人死于非传染性疾病,如癌症、糖尿病、呼吸道疾病等,而发展中国家的死亡人数就占了56%[4]。

药物是治疗这些致命疾病的重要手段。

但全世界仍然有三分之一的人未能获得必要的药物,在亚洲和非洲将近一半的病人都无法获得药物[5]。

就艾滋病而言,发展中国家中只有不到5%的感染者能够获得药物[6]。

为什么会无法获得必要的药物?价格昂贵是一个重要原因。

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人口还生活在贫困线下,政府没有提供补贴,病人只能自己支付高额药费。

浅谈公共健康与药品专利保护

浅谈公共健康与药品专利保护

( 主要是艾滋病 、 呼吸道传染病 、 疾和结核病 ) 其中9 % 疟 , 0 以上发生在非洲 、 亚洲和南美洲 , 可见迫切需要各种必需药
此引发 的在保护药 品专利权人合法利益的同时如何 去平衡
公共健康利益 , 成为亟待解决 的难题 。
品和新药 的绝大多数是发展 中国家和最不发达 国家 。而
维普资讯
浅谈公共健康与药品专利保护
廖淑雯 信明慧 陈永法 ’
20 3 ) 108 ( 中国药科 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南京
摘 要 目的 : 讨公 共健康 与专利保 护 的平衡 问题 。 法 : 相 关国际规则 的 角度 出发 , 探 方 从 对公 共健 康与 专利 保护
36 0
上海医药
20 06年
第2卷 7
第7 期
维普资讯
的 同意 , 通过行政 申请程 序直 接允 许 申请 者实 施专 利 , 并
向其颁发专利 的强制许 可。
( 多 哈宣 言 2 )
存在的矛盾进行 了分析。结果与结论 : 通过有条件的专利强制许可, 同时加强同医药企业的谈判 , 来解决专利权和公共
健康之 间 的矛盾。
关键词
专利
公共健康
利益平衡
中图分类号 : 9 34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0 6— 5 3 2 0 )7— 36— 2 D 2 .2 A 10 13 (0 6 0 00 0

般产品的专利有所不 同 , 主要 是 因为药品作 为一种特 殊
的商品 , 直接关系到人类 的健 康和 生命 安全 问题 , 因此 , 如
何更好地 实现药 品专利权人 的利益和公众健康 的社会利益 的平衡却存 在一定 的困难。 1 1 发达 国家 医药企 业主 张药品 专利保 护 . 研发一种新药需要经过 大量 的药 理试 验 、 毒性 副作用 试验及临床试验等 , 这一 过程 的 高风 险和高 研究强度 使药 物研发耗资 巨大。2 0世纪 9 0年 代初 的一 项研 究估计 , 一 个药物从试验 阶段到提供给消费者 , 大约需要花费 35 .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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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的必 要性 。 造成这 种截 然二分 体 系 的识 产权 与 国际健 康 权 冲 突所 产 生 的负 面 影
响 。但 若 因此 遂 仅 以 国际 经贸 规 范审 视T R I P S 相关 规
范 。却 又会 不可 避免 地忽 略 国际人 权规 范所 坚持 的不
在 冲 突时 的 平衡 关 系是 否 适 当


词 :健康 权 ; 药品 知 识 产权 ;防 卫 权 ; 受益 权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1 0 0 7 - 8 2 0 7( 2 0 1 4 )O 1 — 0 0 8 2 - 0 8
中圈 分 类 号 :D 9 2 1 收 稿 日期 :2 0 1 3 一 J 0 一 j 5
但前 述将健 康权 与 国际药 品知识 产权 完 全脱 钩 的
价 值 体 系 .规 范 的 内容 与对 象均 不相 同—— 国际药 品 知识 产权 ( 属 国 际贸易 的一 环 ) 涉 及产 品与 智力成 果 的
与2 0 0 3 年 决议 仍 未 触 及 药 品 知 识产 权 保 障与 健 康 权 冲 突的 核 心 问题 .这 就 需 要 将 健 康 权 作 为 一 项 政 策 工具 对 药 品 知 识 产 权 的 影 响 做 补 充性 的 解 释 。 国 家保 障 药 物 获 得 权 利 的 义 务 应 根 据 其 实质 内涵 的 多样 性 与 复 杂性 掺 入 防卫 权 的 特 色 ; 换 言 之 ,药 品 获 得 权 应 区分 为 国家仅 有 义务 渐 进 实现 的 受 益 权 与 国 家有 义 务 立 即 实现 的 受 益 权 。这 种 通 过 细 化 国 家保 障 药 品 获 得 权 的 义 务 ,在 具 有 相 同 重要 性 的健 康 权 及 药 品 知 识 产 权 产 生 冲 突时 ,便 有 足 够 的 基 础 从 权 利 本 质 审视 两者
而言 . T R I S— P p l u s  ̄ J 出现 实 际 上是 反 映 了 国际 经 贸关
系中 的权 力不对 称 .而这种权 力 不对 称对 发 展 中国家
所 造成 的负面影 响 , 若 单纯从 经 贸规 范 的角度 观察 , 往 往被 视为 国家 本身在 衡量 经贸 自由和公 共卫 生 时所 存
人权 规范 间的不相 容处 .并尝 试 建立独 立 且连 贯一 致 的概 念逻辑 。 [ 3 ]


从健康 权 内容审视 药 品知识产 权 规范
为 的积极 义 务 ( 如 提供 可 负 担 的药 品 ) 往往 较 不 重视 ; [ 2 ] 因此 , 在T R I S 的保 障 规 范上 。 P 便 可能 忽 略应 如 何 调
同价 值 与 目的 .而给 予 国家 在缺 乏正 当性 审视 的情况 下, 恣意 将药 品知 识产 权 的保 障 置于健 康权 之上 。 举例
范文舟一 试论国家对健康杈 与药品知识产杈保护制度伪平衡
竹j _ L 与强l
际法 对 国际贸 易 与 国际人权 两者 的规 范本 就属不 同的
济增 长的动 力— — 如制 药产业 的进 步 与贸 易 的增加 将 扩大 发展 中 国家工 人 的就业 机会 与工 资 的提高 .使 其 在健康 照护 上有更 多 的资源 可资运 用 。 既然健 康权 的 保 障 已 隐含 在 国际 药 品 知识 产 权 的规 范 体 系 中 . 且 T R I P S 规 范 中对 公 益 与私 益 的调 和 已有 所 规 范 ( 第7 条) , 并作 为排 他性 权 利例外 限制措 施 的基 础 ( 如 第8 . 1 条及 第3 1 条) , 再 争论是 否应 额外 以健 康人 权 规范 审视 既 有的 国际药 品知识 产权规 范 。 似乎并 无实 益 。
l 竹tj疆
宪藩 行政法研究
试 论 国 家 健 轰 权 与 药 品铀 识 产权 保 铲 铋 度 平 衡
口 范 文舟
【 北 方 民 族 大 学 。宁夏 银川 7 5 0 0 2 1 )

要 :健 康权 在任 何 与 健 康 照 护议 题 有 关 的 政 策 上 ( 包括 药品 知 识 产权 制度 )都 不 可 忽 略 。 然 而 , 《 多哈 宣 言》
在 的不同 “ 自愿性偏 好 ” 。 因此 . 如 国际体 系欲 在药 品知
国际规范 内容 审视 .国际药 品知识产 权规 范对 公共健 康 的负 面影 响 .应 视 为系 因国际经 贸与 国际人 权两 种 不 同规 范 的不 同内涵 所 造 成 。因 为T R I S 相 关 规范 作 P 为 国家 经贸 法规 范的 一环 .既重 视 国际问 私有部 门 间 自由贸 易互 动 的相 关议 题与 规范 .所 规范者应 局 限于
如果 要将 健康权 的规 范体 系纳 入 国际药 品知 识 产
权保障的框架中 , 可能出现反对的声浪。
首先 , 自G A TF 时代 始 。 国 际间 对 于 贸 易 与人 权 的
处理 态度往 往较 为保守 . 对 于非贸 易关 切 的事项 ( 如健 康议 题 ) 多将其 排除在 贸易 政策讨 论 的范 围外 , 认 为 除 非 在追求 经济发 展及强 化人类 福 祉 的规范 目的下 才有
作者简介 :范文舟 ( J 一) ,男,安徽芜湖人 ,北方 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法学博士 ,研 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
学 、 医 药 法 学。
健 康权 与药 品知 识产权 间的平 衡 关 系 .不 可能靠 市场机 制来 实 现 。也 不可 能靠社 会力 量去 获得 。而从
T R I P S 的与药 品知识 产 权有 关 的规 范 内容 及 其相 关 的
国家 的消 极 义务 . 亦 规 范 限制 国家 “ 不得 ” 为一 定行 为 的义 务 . [ - ]从 而被认 为 对公 益领 域 或 国家应 为一 定作
识产 权与健康 权 ( 或放 大为经 贸利 益与 公共 健康 的范
围) 间取得平 衡 。 便 需要 解决不 同国际 经贸 规范 与 国 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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